A. 禁毒知识培训内容
一:培训的目的
1、 通过培训,让教师掌握学校开展禁毒的相关措施与方法。
2、 通过培训,让学生知道毒品的危害,种类,培养学生的禁毒意识。
二:培训的内容
(一)毒品的危害
1、吸毒对身心的危害
(1) 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 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中毒主要特征有:嗜睡、感觉迟钝、运动
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
(2) 戒断反应: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发生。许多吸毒者在没有经济来源购毒、吸毒的情况下,或死于严重的身体戒断反应引起的各种并发症,或由于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戒断反应也是吸毒者戒断难的重要原因。
(3) 精神障碍与变态: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他们的行为特点围绕毒品转,甚至为吸毒而丧失人性。
(4)感染性疾病:静脉注射毒品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最常见的有化脓性感染和乙形肝炎,及令人担忧 的艾滋病问题。此外,还损害神经系统、免疫系统,易感染各种疾病。
2、吸毒对社会的危害。
(1)对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2) 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 吸毒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 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 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
(3) 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 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 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
无论用什么方式吸毒,对人体的肌体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1、静脉注射毒品
(1)静脉注射阿片类毒品的危害最大,后果严重而且是多方面的:不洁注射导致感染各种疾病,如细菌性心内膜炎,破伤风、败血病、横断性脊髓炎,并极易传染乙肝、丙肝等血清型肝炎。不洁注射是传播艾滋病毒的重要途径。
(2)注射阿片类毒品对人体的免疫功能有着直接和全面的损害。静脉注射毒品,最容易引发吸毒过量死亡,国内外大量的统计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2、肌肉或皮下注射毒品
注射部位的皮肤可能出现脓肿、感染、色素沉着、疤痕硬结等症状。
B. 我曾是一名精神病人后来康复了上班,公司出钱让我培训,要服务一年,我压力太大,精神病发作离职,要扣钱
一般人都抄不可以工作压力太袭大了,更何况是精神病患。精神病患就是给自已压力太大,所以才会复发,那麼复发的原因到底是什麼呢,有想过吗?就是不懂得按部就班的处理问题。例:今天你被公司培训,那麼公司派你去受高级技术类的训练,你就应该直接告诉你有曾经精神上的问题,公司才不会派你去,而你去的时候,就会因为学习上的问题,没有办法跟上脚步,所以一段时间之後,你就情绪整个都乱掉,整个人看起来畏畏缩缩,没有办法和同事有互动关系,所以就会变成更严重的精神问题,所以我们有问题,就应该直接表明,而不是在那里乱想,那麼真的会给人很大的误解。
C. 对村医管理服务精神病培训需要哪些资料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特点,创新农村卫生医疗机构服务模式,强化农内村基本公共容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1、明确职责,规范服务。各村卫生室是签...
D. 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应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精神病职工属于什么样等级,然后依据等级支付劳动者赔偿款或者补偿金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供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解决办法的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 关于精神病培训的内容有哪些
有医生的、病人的、家属的,不同需要、不同层次的。
F. 致残率很高的精神病――什么叫“精神分裂”(分裂症系列讲座之一)
精神分裂症是目前世界上最常见、致残率很高的一种重性精神疾病、根据国内外的调查统计,该病的患病率约为1%左右。按全世界70亿人口计算,全世界大约有7000万精神分裂症患者;也就是说,相当于我国一个中等省份的人口总数。精神分裂的临床表现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病人与病人之间症状差异性很大。有些知识型家庭的父母首次带小孩来进行心理咨询或看门诊时,总喜欢问什么叫“分裂症状”之类的问题。为了说清楚这一问题,我们还需从人的精神活动谈起。大家知道,每个人自出生起,都要进行呼吸、消化、排泄等生理活动,这些活动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同时,还要进行与人交往、适应社会、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等精神活动,这种活动相对前者来说就要复杂得多。我们通常所说:“谁也不知道对方心里想些什么?”说明了每个人的精神活动各不相同。但是我们可从这些看似不同的活动中抽象出本质上相同的部分,即一般心理(或精神)过程。这个过程与电子计算机的构成及工作原理极为相似,可分为输入部分,即眼、耳、鼻、舌、身的感受信息部分;中央处理部分,即大脑的分析、综合信息,形成概念、产生内心体验并指导行为的部分;输出部分,即由第二部分指导的面部表情和各种动作和行为的部分。如果以上三部分的内部或它们之间的衔接产生了故障,势必产生正常人无法理解和接受的紊乱言语、奇特的面部表情和出格的行为,这样整个精神活动与外界之间就显得极不协调了,这就是所谓“精神分裂”现象。例如,某病人到外地出差,一下火车就感到车站上的人都用一种嫉恶如仇的目光注视他,通过大脑的分析、判断,立即产生一种极恐惧的表现,披头散发,狂奔不已,拿着手上的“武器”,见人就砍,并将自己也砍成重伤。
从以上分析可知,无论是家属或经常接触患者的人,观察到仅是病人精神活动的外在表现部分(第三部分)。那么,
“呆”:这种表现在疾病初期比较明显,本来很活泼、很开朗的人,逐渐变得寡言少语,上课时呆视窗外或黑板,老师的提问,同学的小动作对他都无动于衷。下课后,独自行走,不参加集体活动,疏远以往的挚友。回家后不理睬亲人,将自己关在房内潜心“作业”,几小时后作业本上一字未写,学习成绩逐渐下降。在车间里,呆视加工图纸,任凭机器不停地转动,几小时也未加工一个零件,工作能力逐渐减退。严重时,不肯继续读书和工作,整天将自己关在房内,不许任何人进去;甚至整日呆坐,不吃不喝,也不洗漱。在外行走时,目光呆滞,表情茫然。
“懒”:这种表现在疾病早期需仔细观察方能发现。本来勤劳、整洁、守纪律的人,逐渐变得早晨不愿起床,经常迟到、早退,不愿参加公益劳动,做事茫无头绪,作业不整洁,试卷乱涂乱改。继之不注意个人卫生,不洗手进食,衣服脏了不愿意换,不收拾房间,书桌上零乱、肮脏,需家人帮助料理。病情严重时,不洗脸、不漱口,半年也不洗澡,一身臭气,房内垃圾成堆,被子堆满污垢,最终变得披头散发、蓬头垢面,饮食无规律,日常生活不能自理,吃饭需人喂,衣裤要人穿,整日卧于床上,从不下床活动。
“疑”:即猜疑。疾病开始时,表现与同学、同事交往时显得特别敏感,老师不指名批评时,总认为是批评他,大家一起评论报纸新闻或周围发生的事情时,如果别人与自己意见相悖,就认为那个人故意与他作对,看不起他。别人在一起谈话时,总喜欢凑过去,想知道是否谈论有关他的举止言行。逐渐发展认为别人的一举一动都是针对他而来,电视和报纸上的内容均与他有关,甚至在外行走时,别人摆手、吐痰都是针对他的。有时觉得公安局在跟踪他、监视他;有某种仪器控制他、指挥他;有时坚信自己有很大的本事;有时毫无根据地怀疑自己的伴侣与很多异性有不正常的关系等等。甚至认为外面的风吹草动,鸟鸣花香都是向自己提供某种暗示。总的特征是荒谬的、不系统的,无法用摆事实讲道理说服他。所以当疾病未缓解前,任何心理疏导均无济于事。这种猜疑有时可继发于某种幻觉(如听见某种根本不存在的声音)。
“乱”:包括言语的零乱、表情的怪异及行为的紊乱。言语零乱表现在发病初期叙述某些事情时词不达意,不能紧扣主题,使人听后有不知所云的感觉。写文章时,内容松散,阅后令人费解。随着病情发展,回答问题东拉西扯,答非所问,写文章时,句与句间缺乏联系,读后如读天书一样。如一位女病人曾写到:“小鸟飞啊,飞到天空中去,像可两面看,我愿唱首歌,像和尚念经,我都想得开,我愿意四方脸,做一个美丽的姑娘,我要学习一个工程师,不要在这里分析我的脑子,为什么要解放?”……表情怪异表现在与当时所处环境极不协调,如听见亲人的噩耗哈哈大笑,别人办喜事,他嚎啕痛哭。有时毫无原因的开怀大笑,随后又痛哭不已。行为紊乱可表现为头上、身上插满鲜花,穿着耀眼的衣服在街上手舞足蹈;亦可表现为脱衣脱裤,赤身裸体,当众追逐异性,贴地爬行、扮鬼脸,在地上捡脏东西吃,吃大便和痰液等;严重时可拿刀乱砍树木、行人,毁坏公共设施及自伤、自杀行为。
G. 怎样预防精神病健康教育知识讲座
怎样预
防精神病
健康教育知识讲座
怎样预
防精神病
健康教育知识讲座
H. 精神病防治知识培训计划
心情要好!开开心心的,乐观点,不要有太多顾虑!
I. 重性精神病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是哪些人可以参加听
患者及其照料者,社区精防人员,志愿者
J. 乡镇卫生院对村医进行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培训每年多少学时
不得低于12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