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么是财务管理制度补充细则
财务管理制度补充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简介
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财务部门职责
第三章 财务人员管理
第四章 商品管理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七章 工程、设备管理
第八章 车辆、大型设备维修管理
第九章 费用管理
第十章 工资结构与资金管理
第十一章 借支、报销管理
第十二章 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第十三章 举债、担保
第十四章 审计
第十五章 附则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章 财务部门职责
第五条 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负责贯彻实施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 根据会计核算原则,组织好公司的财务核算,包括购进、存货、往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短期、长期投资、费用工资、税金、利润及利润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帐、记帐、算帐、结帐、对帐。
第七条 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编制月报和年报报表。
第八条 及时编制公司各门店,下属分公司的经济效益考核表,为计提工资和资金提供财务依据。
第九条 负责对财务活动进行分析,做到月度重点分析,年度全面分析,并根据企业经营计划和目标,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条 参与公司对固定资产,项目投资,重大经营业务的预测、决算工作,跟踪检查在建工程和大型维修项目的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 负责组织安排并参与公司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的定期清查盘存工作,对其盈亏和结构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报告和意见。
第十二条 负责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和控股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财务人员实行会计委派制。
第十三条 负责财务会计档案工作,按《会计法》和《会计工作达标办法》要求建立会计档案制度,做到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的及时归档,建立档案保管、查阅、销毁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 根据税务的要求,按规定计算,申报纳税事项,负责办理发票、收据的购买、使用、保管和缴销工作。
第十五条 负责处理好银行、税务、会计、审计事务所等外围关系,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财务环境。
第十六条 检查、落实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财务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七条 负责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安排财务人员的轮岗竞岗工作。
第十八条 负责处理好财务核算、财务服务与审计稽查三者之间的关系,既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经济活动,又要立足服务于供应商、服务于门店,同时要配合审计稽查人员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监督。
第十九条 负责财务会计资料、信息的保密工作,接受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三章 财务人员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所属的财务人员统一归口公司财务部门管理,包括聘用、培训、调配和业务指导,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公司门店的财务人员由公司统一委派。
第二十一条 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由公司统一发放。
第二十二条 财会人员须持证上岗,考核上岗,择优录用。财务人员的聘用或解聘均须报董事长批准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 财务人员每年考核一次,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采用末位淘汰制,对不适合财务工作岗位者,建议调离财务部门,对于有突出贡献者,建议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岗位制度,公司每年对财会人员进行统一轮换调整岗位,特殊情况下,经执行监事提议,经董事长批准可随时对财务人员进行调整。
第四章 商品管理
第二十五条 商品采购
1、 由采购员编制采购计划;
2、 业务总监对计划进行审查、审批;
3、 采购员按计划采购商品;
第二十六条 商品配送
1、 货到配送中心后,保管员对其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及外观质量验收签收;
2、 质检部对商品质量进行认证、验收、签章;
3、 物价员对商品核算;
4、 电脑打印:“商品入库单”,入库确认,电脑帐与仓库同时增加库存;
5、 商品进帐单与进货发票配单,交财务部门商品二级帐会计签收;
6、 商品由配送中心配送到门店时,由电脑开具商品配送单一式五联(存根联、随货同行联、门店验收联、财会联、结算联),并将随货同行,门店验收二联交押运员对货验收装车,门店收到商品并验收后,在随货同行联签字交押运员带回配送中心,门店自留验收联,核对库存数量是否与电脑库存相符。
7、 配送中心将签收的随货同行联存档备案,将财会联、结算联交财务部核算;
第二十七条 商品销售
1、 门店发生销售,电脑收银打出票据,同时减少实物库存;
2、 如顾客需要报销发票,凭收银票根开具发票,收银票据加盖“发票已开”戳记;
3、 每天将营业款项存入指定的银行帐户内,下午的营业款项在银行关门前送缴银行,晚上的营业款存放在保险柜内,收银员不得私自携带回家,否则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第二十八条 商品结算
1、 财务部门每天将各部门报送的单据进行复核签收,相关会计对其进行帐务处理;
2、 出纳员每天到银行核对各门店的销售金额是否相符;
3、 货款支付需持商品购销合同先填写“请款单”有请款人、质量负责人、业务总监签字。由财务总监审核,按审批权限审批承付。其审批权限为:货款总额在8万元(含8万元)以内的由总经理审批;货款总额在8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董事长或授权人共同审批;
4、 货款末付的应付款项,财务部门负责往来款项的会计每月与采购部进行帐务核对,保证帐目清楚,金额准确无误;
5、 财务部门对每月发生的进、销、存及费用支出须认真负责的计算,做到成本准确;
第二十九条 商品库存
1、 根据商品验收制度,对于各门店和配送中心已验收入库的商品,其保管责任归各门店和配送中心的第一负责人;
2、 商品的损耗率为:配送中心千分之0.5以下,门店千分之3以下;
3、 每月末由财务部门组织各门店、每季末组织对配送中心库存商品盘点、对帐;对于损耗率高于规定比率的,由配送中心和各门店负责人追回赔偿金额;
4、 商品报损必须符合规定,由报损单位书面编制报损表,注明报损原因、品名、规格、单位、总金额等,分报总经理和审计部门,经总经理和审计部门共同签署,方可交财务部门进行商品销帐,报损审批件应分别报送董事长及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以便于备查和审计;
5、 每年末,由财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所有库存商品进行全面清查和盘点,编制盈亏表,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并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三十条 公司所有现金支出手续,统一归口公司财务部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门店支取现金。
第三十一条 门店营业收入,由收银责任人当日送存银行,并通告财务部门,异常情况必须与财务部门取得联系,否则造成损失由收银责任人承担,收银责任人承担与各收银口对帐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每天库存现金限额5000元。特殊情况需要多存现金备用时,需经总经理同意方可。
第三十三条 库存现金不得挪用或公私混用,并随时接受公司领导和审计的抽查、核对,如有差错由责任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并按公司制度给予处罚。
第三十四条 负责登记现金银行日记帐,并按期与会计核对现金帐,银行存款帐并做好月末余额调节表和现金流量表。
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 凡单价超过价值人民币1000元,使用年限2年以上的物品,全部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由行政人事部门登记造册,每项固定资产要指定责任人,制定固定资产卡片报表交财务部门入帐。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设备)购置,应由使用部门提交专题报告,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董事长审批,其他各类固定资产的添置须编制计划报董事会批准方可购置。
第三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由所需部门向行政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申请单,由行政部门签字同意后,报公司财务总监核准,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调拨,所开具固定资产调拨单底单交财务部门入帐。
第三十八条固定资产的损坏、遗失由保管责任人负责追回赔偿,并承担损失责任。
第三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自然损耗使之不能继续使用或固定资产失去使用价值变价出售,须由行政人事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共同审核签字,报董事长批准方可出售。
第七章 工程、设备管理
第四十条 公司大型基建、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原则上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施工队伍。一般装饰、装修工程由下属装饰工程公司承担。
第四十一条 公司大型设备购置应采取公开指标方式进行。一般设备购置采取“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行政部门应在设备购置前提供三家以上的设备供应商,将品种、规格、型号、价格、质量、付款方式等因素进行比较,写出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通过。设备购置前需签有购销合同,所有合同及法律文书均须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签字后方可签署。
第四十二条 工程、设备款(含预付款、进度款)首次支付必须附有合同及合同有关价格明细和其他有关附件,并经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支付。余款由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严格按照合同付款条款审批后支付。
第四十三条 经办财务人员在支付工程、设备款时应对照合同条款执行。出现支付差错,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第四十四条 设备的管理、使用、报损和变卖的有关规定,与前章固定资产相同。
第八章 车辆、大型设备维修管理
第四十五条 车辆维修采用定点维修的办法,维修费用由行政部门会同审计部门结帐。
第四十六条 财务、审计部门应参与车辆定点维修厂的选厂,修理过程实行跟踪监控。
第四十七条 大型设备的维修,应编制维修项目明细表,注明更换零、配件名称、规格、销售单位、维修工时和费用等,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
第四十八条 公司成立验收小组,对购置固定资产、设备已交工的基建项目、装修工程以及维修工程等的质量进行鉴定验收,对费用进行审计审核,凡末经验收的项目费用不予支付。
第九章 费用管理
第四十九条 差旅费实行总额包干,限额补贴,节约归己,超支不报的原则,其出差人员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包干标准如下:
直辖市(天) 一般地区 省内 当日返住地市
一般职员 160 100 60 20
经理级 180(住宿不超过三星级酒店) 120 80 30
正副总经理级 200(住宿不超过三星级酒店) 150 100 40
第五十条 公司人员出差乘坐飞机,须经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乘坐,乘坐飞机出差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不在总额包干之列,其报销按公司董事会特别规定并由董事长特批执行。
第五十一条 出差补贴
1、公司出差人员,乘坐火车,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可购硬卧票,符合上述规定标准而未购硬卧票的,不给予路途补贴;
2、出差人员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超过6小时,每人每夜省内补贴15元,省外20元,特区25元;
3、有关补助天数的计算。公司人员到外地出差时间按往返车票时间(包括乘车返回时间)扣减一天,全额包干计算;
第五十二条 不实行“总额包干”的人员及标准
1、公司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已交纳会务费的,会议时间内可凭会议证明据实报销费用,路途时间按包干办法计算差旅费;
2、在外设立机构和销售网点的,工作人员住宿费、交通费不包干,伙食费每人每天补贴15元;
第五十三条 差旅费的报销规定
1、报销时间。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所在地五个工作日内,须到财务部门按报销程序核报本次差旅费,否则,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因个人原因,逾期一个月不结清借支的,按千分之二每天计息,连同所借款在工资中一并扣除;
2、差旅费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报销单须由本人填写齐全,不得涂改,不得填报与本次出差无关的费用,凡经财务人员及审批人违规报销的,除追回所报款额外,违规责任人员须承担等额赔偿责任;
3、报销程序:出差人员填写报销单 交费用会计审核费用标准 交财务总监审核签字 总经理审批报销(限额之外的按审批权限报销);
第五十四条 业务招待费
1、全年招待费用控制在年销售额3‰限额内使用,超过部分的业务费用需经董事长批准方可列支;
2、业务招待费须严格执行“先批后支”的原则,由主管负责人签字,财务总监核准,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支;
3、业务招待费的发票必须为正式真实的税务发票,必须有经办人签字,证明人证明,方能报销;
4、单项招待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的,报董事长审批;
第五十五条 电话费,手机费,交通费。
1、各部门的工作电话,由公司统一制定标准,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超出部分由部门自行负责;
2、门店一律安装磁卡电话,公用磁卡由店长掌握;
3、中高级管理人员的话费标准,根据需要确定为400、300、200、100元四个档次,每月凭话费发票报销,做到节约归公,超额自付;
1、 交通费补贴根据工作性质、职务级别按100元/月补贴,每月凭票报销。
第十章 工资结构及奖金管理
第五十六条 员工工资采取基本工资+浮动工资的办法实施,基本工资按下列标准执行。浮动工资由董事长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逐月确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工资的发放按人事部门通知,财务部门制表,经总经理审核签字后发放。浮动工资由董事长发放。门店实行法人制单独核算,门店员工的工资按法人责任制挂勾的办法确定,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员工基本工资标准
单位:月/元
职位(岗位) 基本工资标准 职位(岗位) 基本工资标准
董事长 5000 部门副职 1000
总经理 4000 文员 800
副总经理 3000 普工 500
部门经理 2000 试用工 300
第五十七条 奖金方式。
1、奖金来源在公司指定产品的利润中提取,按各门店的实际销售数量,并根据不同的商品的提成额按实计算奖金。每月末统计,月初发放奖金;
2、门店如每月都能完成营销计划,根据门店等级的实绩年终发放年终奖金;
3、门店如连续二个月完不成营销计划,门店进行降等,工资按等级下降,如连续三个月完不成营销计划,除降等外,该店店长将被撤销或解聘,并取消年终奖(产品销售奖金不受影响,按实发放);
4、公司总部及各部门的奖金,按每月营销业绩及利润实际情况结合部门及岗位绩效考评结果予以确定,总部发放的奖金为保密发放,经财务部门编制发放表,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由总经理直接发放到本人。
5、公司总部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打听他人奖金额,不准擅自向他人泄露本人的奖金额,一经发现,除全额追回所发放的奖金外并取消全年奖金及年终奖。
第五十八条 有关福利待遇
重大庆典,节假日,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报董事长批准可对公司员工发放节日物资或过节费。
第十一章 借支审批程序
因公需借支款项,由借支申请人填写借支单,注明时间、金额、原因,经借支人签字,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并交财务总监审核,由审批权限人审批后借支,金额低于2000元的由总经理审批,金额高于2000元(含2000元)由董事长审批。
第五十九条 报销规定
借支人公务办理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到财务核报费用。所有发票应为正式税务发票,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签字,报销程序同借支程序。总经理、副董事长的报销,须经董事长签字方可报销。
第十二章 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第六十条 公司为职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公司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中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合同一年以上,员工履行合同两年以上;
2、职员在原单位或其他方式已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者,公司不予重复办理;
3、签订劳动合同后,在履行合同期间业绩有重大贡献者,公司予以提前办理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第十三章 举债、担保
第六十一条 公司因发展需要,须向银行、企业融资、贷款时,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并报董事会审核,董事长批准方可对外举债。
第六十二条 公司下属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或直营门店均无对外担保,举债之权力。
第六十三条 内部公司与公司之间担保,需经董事长审批后方可生效。
第六十四条 公司不对外担保,如确因需要时,须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决议方可。
对外担保主要审核内容:
(一) 项目考查
(二) 企业资格审查
(三) 企业商业资信审查
(四) 投资回收率和投资回报率审查
(五) 被担保单位提供所有文件真实性审查
(六) 根据担保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和法律责任的审查
(七) 担保合同的审查
第六十五条 担保一旦成立,公司应对被担保单位委派财务人员代表,参与对方财务管理,跟踪监控财务执行真实情况。
第十四章 审计
第六十六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门,归口公司监事会管理,向监事会报告工作。
第六十七条 审计部门分定期审计和不定期审计二种方式开展工作,定期审计为季度审计和年度审计,不定期审计根据董事会、监事会要求进行。
第六十八条 审计部门职能,根据审计法和相关审计法规开展工作。
第六十九条 审计部门审计公司工作时,任何部门、任何人均须积极配合,协调合作。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七十条 本实施细则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从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七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的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七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❷ 如何搞好财务管理工作
1、第一类:企业的财务人员。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生产运作中发专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属作用,财务管理专业的同学毕业进入企业的财务部门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2、第二类:进入专业的财务公司。专业的财务公司比如会计师事务所等,这也是财务管理专业同学大量就业的一个领域,在财务公司可以作为理财顾问,财务顾问等对企业实践进行策划、指导、辅助、咨询。
3、第三类:进入金融机构,比如银行、证券公司等。财务管理的专业知识涉及到许多经济金融方面的知识,因此在金融机构就业也是财务管理专业同学比较不错的选择。
4、第四类:可以成为会计专家,教授学者。如果本科学习以后,想对财务管理进行科研等,也可以考财务管理研究生,侧重研究和规范财务会计制度、准则、理论和教学等。 急速通关计划 ACCA全球私播课 大学生雇主直通车计划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冲刺班 其他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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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1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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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原则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产品销售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各部门做好结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 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 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 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 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 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 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 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 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 参与产品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 按照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 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
3、 产品成本的核算,仓库产品、材料的盘点,账单的核对、汇总和保存;
4、 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5、 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财务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2、 报销凭证必须有发票及单据,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合法;
3、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月末与总帐相核对。出现长、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4、 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库存。 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两联的《交款单》并加盖现金收讫章,出纳、缴款人签名,各留存一联。
5、 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制度报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财务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五天内应及时向出纳还款报销。
6、 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其他人员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废物变卖等款项及时报交财务科,以便及时登记汇总,做帐务处理。
6、 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7、 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四、支票管理
1、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3、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出现长期未达帐项时要查明原因并上报。
4、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两联的《交款单》并标明收取事由,由出纳、缴款人签名后,缴款人、出纳各留存一联。
5、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 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日期、收款单位名称、金额,不开空白支票。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票头上签收或盖章,标明日期、金额、用途。
五、印鉴的保管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银行印鉴必须分开保管。 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2、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3、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六、仓库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存货的管理
1、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半成品、产成品。
2、仓库管理人员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与实际是否相符,经清点查验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管理人员记帐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等经部门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处理帐务,一联为供货方证明。
3、对于货已到而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管理人员可以根据供货清单办理临时入库,开具入库单写明发票未到。
4、材料出库管理:生产车间领用原辅材料由仓库管理人员开具领料单,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要有领料人、车间主任签字。领料单是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车间统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月末车间统计根据材料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车间、仓库与财务部门都要对帐并核对相符。
5、产品入库管理,车间产成品生产完毕,仓库管理人员填制产成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仓库记帐,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车间统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6、产成品出库管理,交付货款会计开具销货发票,由仓库管理人员填制产品出库清单,门卫人员只有见到盖有财务专用章或有总经理签字的出库清单,方可对车辆等运输货车检查放行。
7、仓库部门要及时登记有关帐簿,设立材料、产成品收、发、存明细帐或暂收货台帐,仓库管理人员根据原材料进货单、车间领料出库单、产品生产和销售日报表汇总填制存货收支存报告表,交主管会计进行财务核算。必须在每月5日、15日、25日与出纳会计、成本会计核对有关账目,并核实,如有出入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核销。
8、月末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产部和车间统计员要搞好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9、其他存货、物资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
10、因业务关系需要或其他非生产需要材料出库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11、月末25日前,仓库人员应将出入库联汇总表,送到财务部门。
七、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财务部归口管理; 公司各生产部门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各部门归口管理; 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采购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八、支付审批制度
(一)目的 :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适用原则
1、使用公司部门单位制,经营计划和预算内,各部门负责人对该部门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2、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经手人(持原始凭证)、 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2、超计划报销:经手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 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总经理
(四)计划审批内容
1、 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 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
3、 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付款。各部门经理凭出差报告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4、 工资、奖金的支出:由公司各部门核准每月考勤,上报财务部,汇总编制发放表,经理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5、 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保养费、过路费、搬运费)、快递费、礼品费及业
务招待费。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计划外业务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九 、报销审核制度
1、加强报销管理,当月帐,当月了,25日以后帐最迟不得超过下月3 日。
2、为了分清责任,进行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3、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4、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依据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理性进行审核。
十、往来帐务管理制度
(一)收款方针
1、 业务人员在公司为客户提供了相应的产品或劳务后,应及时根据发票,由客户确认并付款,并及时催要应收款项。
2、 收款时间:交款开票提货,如需先提货欠款,有部门经理批准。
3、 回款方式: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现金;抵实物,(所抵实物必须为公司需要或对方企业濒临破产无法收回所欠款项,并且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4、 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接受人应核对帐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
(二)应付帐款管理
1、 付款时间:业务款项由部门申请,经过审批后执行;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
2、 付款方式: 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 现金; 实物(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三) 其他:非本公司人员领款时,必须由我公司相关人员带领。
十一、票据管理制度
1、《借款单》等公司内部流转单据,应详细填写部门名称、申请日期、业务性质、金额、数量、申请人姓名等,部门经理审批,会计审核。
2、 杜绝开无企业名称发票,企业名称与合同中的企业名称不相符(特殊情况可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业务员需持有双方企业盖章认可的证明,财务方可开具发票。丢失发票一切后果由业务人员自负
3、 收据视同发票管理,收据、发票不得重复开具,若已开出收据需换开发票,必须要求客户先将收据退回后再补开发票。
十二、工资及相应级别报销管理制度
(一)一般程序
1、 以出勤日计算每月应发工资;
2、 每月 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 日发放提成或绩效,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存入员工个人帐户(遇节假日顺延);
3、 自动离职人员工资待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于次月工资发放日到财务部结算;
4、 每月底前 日由各部门上报考勤、人员岗位及相应社保异动表、奖罚等情况到财务部,部门人员奖金由各部门经理上报。
5、 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据当月考勤统计情况及公司有关规定由财务部门审核部门计算的工资,统一制定工资表,执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6、 工资单经财务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方可发放;
7、 由公司统一制定并调整工资福利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 保密原则 :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做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三)收入挂钩原则
1、 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经营管理需要,业务人员具体工资等级由公司按个人绩效考评拟定。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
2、 职能部门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的整体利润及个人绩效考评的实际情况挂钩,实行月薪制。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工资管理制度,根据本部员工岗位职责、员工个人工作资历等情况确定本部员工的工资等级。
(四)薪酬结构
1、 薪酬结构种类 :
1) 年薪制加期权股;
2) 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加期权股 ;
3) 基本工资加佣金(提成)制;
4) 基本工资加计件工资加绩效奖励。
2、 基本工资可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津贴构成。
3、 对应于不同级别的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礼品费等与业务相关的费用支出可与下月10日据实报销;同时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费用报销,可在其相应的额度内,根据部门业绩及员工当月工作考核情况予以调整。
4、 每位员工只能享受一种薪酬结构,不允许既享受奖金基数又享受提成。
5、 实行薪酬结构(3)(4)类的人员,其佣金(提成)提取标准以及计件工资的计算标准必须准确。
❺ 请问哪位高手能提供民办培训学校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报销制度
我能提供。
❻ 教育培训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怎么做
上“豆丁网”,我没事都去,资料很全的。
❼ 你好,有代理记账公司的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吗完整的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 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 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 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 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 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业务操作及会计核算的流程
1.接受客户的委托
(1)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评估此次业务的风险。
(2)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若接受客户的委托,则与客户商讨具体操作事宜,签定约定书。
2.与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办理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1)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字盖章。
(2)依据企业特点,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会计科目。
(3)了解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生产流程,帮助企业建立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3.审核原始凭证
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国家赋予财会人员的监督权限,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分类帐的依据。会计人员主要应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计划合同等为依据,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财经制度规定,是否贯彻专款专项原则,有无贪污盗窃虚报冒领伪造凭证等违纪行为。
(2)审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正确性。即审查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首先应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作为合法凭证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其次审核原始凭证上有关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无误。对原始凭证内容记载含糊不清,单位抬头不是本单位,无收款单位签章,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额等情况,应及时与客户联系,了解清楚原始凭证的真实情况。
4.对各种有问题的原始凭证的处理
在审核原始凭证过程中,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坚持制度、坚持原则。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超过计划预算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各项支出,违反制度规定的预付款项,非法出售材料物资任意出借、变卖、报废和处理财产物资,以及不按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划分的规定乱挤乱摊生产成本的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办理,对于内容不完全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凭证,会计人员应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补办手续或进行更正。对于伪造或涂改等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在拒绝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主管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填制记账凭证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除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之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说明,要求文字说明要简炼概括以满足登记账簿的要求。
(2)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应借应贷的账户,账户使用必须正确,不得任意简化会计账户的名称,有关的二级或明细账户要填写齐全。
(3)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账户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
(4)一张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应按所使用的记账方法,加计合计数,以检查对应账户的平衡关系。
(5)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且避免凭证散失。
(6)每张记账凭证都要注明附件张数,以便于日后查对。
6.对记账凭证进行编号
所有记账凭证必须分类顺序编号,并填写在编号栏内。若遇较为复杂的经济业务需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时,可用编号的方式表示。
7. 审核记账凭证
所有填制好的记账凭证,都必须经过认真的审核。在审核记账凭证的过程中,如发现记账凭证填制有误,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加以更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后的记账凭证,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记账凭证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相同。
(2)应借应贷的会计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金额是否正确。
(3)记账凭证的项目是否填制完整,摘要是否清楚,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8. 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
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主要有:
(1)会计账户运用错误。
(2)合计金额计算错误。
(3)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单据不符。
(4)在汇总凭证中进行作弊。
(5)记账凭证中的“摘要”失真,编造虚假记账凭证。
9.凭证的传递与传递过程应注意的事项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会计凭证从填制或取得时起,经审核记账到装订保管的全过程。交接包括与客户传递交接、内部传递交接、与监管部门传递交接:
(1)与客户传递交接:
A 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
B 交接双方经核对无误,双方签字盖章,注明交接日期。
(2)内部传递交接:
A 记账人员收到客户资料时,核对经办人员与客户传递交接清单,核对无误后签字注明传递日期,资料由记账人员负责保管。
B 账务处理完毕后需返还资料给客户,由记账人员列明清单,资料编号。由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注明交接日期。
(3)与监管部门的交接:
A 本代理记账公司统一规定,凡是政府监管部分需要查阅客户资料的,如客户资料尚在本代理记账公司,由本代理记账公司的经办人员与客户传递交接,再由客户提供相关资料给政府监管部门。
10.会计凭证对数字的书写
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符合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11. 关于根据会计业务的特点书写“摘要”
会计计凭证中有关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必须真实。在填写写“摘要”时,既要简明,又要全面,清楚,应以说明问题为主。
12.启用账簿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会计账薄记录的合法性和资料的完整性,明确记账责任,在启用账簿前必须与客户沟通,以便设置具体账簿。启用账薄一律由负责该客户的记账人员完成,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监督,记账人员要填写账薄启用表。账薄启用表的填写要求是:
(1)填写启用日期和启用账薄的起止页数。如启用的是订本式账薄,起止页数已经印好不需再填写;启用活页式账薄,起止页数可等到装订成册时再填。
(2)填写记账人员姓名和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以示慎重和负责。
(3)加盖单位账务公章,以示严肃。
(4)当记账人员或客户会计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办好账薄移交手续,并在启用上明确记录交接日期及接办人监交人的姓名,并加盖公章。
13.登记账薄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账薄记录,成本计算和会计报表不出现差错,登记账薄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进行。
登记账薄的基本要求是:
(1)内容准确完整。登记会计账薄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计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对于每项会计事项,一方面要计入有关的总账,另一方面要计入该总账所属的明细账。账薄记录中的日期,应该填写记账凭证的日期;以自制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等)作为记账依据的,账薄记录中的日期应按有关自制凭证上的日期填写列。此外,负责登记账薄的记账人员,在登记账薄前,应对已经专门复核人员审查过的记账凭证再复核一遍,这是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牵扯制度的要求。如果登账人员对记账凭证中的某些问题弄不明白,可以向填制记账凭证的人员或其他人员请教;如果认为记账凭证的处理有错误,可暂停登记,及时向记账业务负责人反映,由其做出更改或照登的决定。在任何情况下,凡不兼任填制记账凭证工作的计账人员都不得自行更改记账凭证。
(2)登记账薄要及时。登记账薄的间隔时间应该多长,没有统一的规定,这要看本单位所采用的具体会计核算形式而定。本记账单位针对账目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时间登记账簿,如现金日记账与银行日记账每十五天登记一次,月底结出余额,与客户核对。其余账簿每月初开始登记上月的记账凭证,每月20日前登记完毕。
(3)注明记账符号。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表示已经记账。在记账凭证上设有专门的栏目应注明记账的符号,以免发生重记或漏记。
(4)书写留空。账薄中书写的文字的,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1/2。这样,在一旦发生登记错误时,能比较容易地进行更正,同时也方便工作。
(5)正常记账使用蓝黑墨水。登记账薄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者铅笔书写。在会计上,数字的颜色用错了,其导致的概念混乱不亚于数字和文字的错误。
(6)特殊记账使用红墨水。对在登记账薄中使用红色墨水的问题依倨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下列情况,可发用红色墨水记账:A按照红字冲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B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C在三栏式账户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D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7)顺序连续登记。各种账薄应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这对避免在账薄登记中可能出现的漏洞,是十分必要的防范措施。
(8)结出余额。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0”表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一般来说,对于没有余额的账户,在余额栏内标注的“0”应当放在“元”位。
(9)过次承前。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10)定期打印。对于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还提出了打印上的要求:“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和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本记账单位根据需要按账簿的不同做了规定,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月末打印一次,便于与客户出纳核对。其他账簿年终全部打印并装订成册。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在以机器或其他磁性介质储存的状态下,各种资料或数据的直观性不强,而且信息处理的过程不明,不便于进行某些会计操作和进行内部或外部审计,对会计信息的安全和完整也不利。
14.发现记账错误时的处理
由于各种原因的存在,在制证记账编表的过程中往往会发生一些错误,发现记账错误时,根据账薄错误的具体情况可采取三种不同的更正方法:
(1)画线更正法。凡在结账前发现账薄记录中文字或数字错误时,可采用此法。更正时,在账薄中错误文字或数字上划一红线,以示注销。划线时,要划去错误数字的整个数码,不能只划去其中个别数码,然后,在红线上方空白处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更正人员在更正处旁边盖章以示负责。
(2)红字更正法。当记账凭证中使用会计账户错误,或借贷方向错误,或金额记录错误,并且已经登记入账从而造成账薄记录错误的情况下,可采用此法。更正时,首先填制一张内容与错误凭证完全相同而金额是红字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内注明“更正XX号凭证错误”,并据以用红字金额登记入账,冲销原有的记录,然后,再用蓝字填制一份符合经济业务内容的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入账。
(3)补充登记法。记账以后,虽然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账户没有错误,但所填金额小于应填写金额时,可采用此法。更正时,按照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用蓝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并据发登记入账,这样就补记了少记的数字,使全部金额符合实际。采用此法时,必须在补充记账凭证的摘要栏内注明补充哪个月的哪一号记账凭证。
15.账实不符的处理
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财产物资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耗;财务人员收发过程中由于计量或检验不准,造成多收或少收的差错;由于管理不善,制度不严造成的财产损坏丢失被盗;在账薄记录中发生的重记漏记错记;由于有关凭证未到,形成未达账项,造成结算双方账务不符,以及发生意外灾害等。根据以上情况主要进行以下处理:
(1)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数额不相符
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来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再与现金日记账余额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及盈亏情况。现金清查后应填写“现金盘点报告表”并据以调整现金日记账的账面记录。要求财务人员每半月盘点一次,并与记账人员核对。
(2)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不相符。
通过与开户银行转来的账单进行核对,来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不一致的原因有两个方面:
一是双方或一方记账错误;
二是存在未达账项,对于未达账项,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
要求财务人员每月与银行核对,以控制错误的发生。
(3)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余额与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不相符
对各项财产物资的盘点结果,应逐一填制存单,并同账面余额核对,确认盘盈盘亏数,填制实存账存对比表,作为调整账面记录的原始凭证。规定企业每月底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控制财产物资的损失。
(4)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对方单位的账面记录不相符
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在保证往来账户记录完整正确的基础上,编制往来款项对账单,寄往各有关往来单位。对方单位核对后退回,盖章表示核对相符,对方单位说明情况。据些编制“往来款项清查表”,注明核对相符与不相符的款项,对不相符的款项按有争议、未达账项、无法收回等情况归类合并,针对具体情况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业务质量控制规范
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完善质量控制机制是提高业务质量、防范代理记账风险的可靠保证。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及相关会计法律政策,从业务承接与资料传递、建账前准备工作、质量控制稽核以及学习制度等具体业务的各环节实施全方位的质量控制,保证代理记账的质量。
1.业务承接与资料传递控制
(1)代理方与被代理方应签订代理书面委托合同。合同应明确规定被代理方应提供代理期间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原始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代理方负责原始凭证的审核、记账凭证的填制、登记帐簿、编制会计报表等工作,并向被代理方提交帐簿、报表等资料,告知办理相关委托业务。
(2)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字盖章。代理方及时整理并归档会计资料。会计事项处理完毕,有关资料及时交回被代理方。
(3)代理记账委托合同终止时,所有会计资料全部移交给被代理方,其未了会计事宜应写书面报告交接,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
2. 建账前准备工作
(1)根据客户的需要,选派合适的记账人员,记账人员要建立与企业相适应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规模与业务量一般是成正比的,规模大的企业业务量大,分工也复杂,会计账簿需要册数也多。
(2)依据企业管理需要,建立账簿是为了满足企业管理需要。为管理及时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所以在建账时以满足管理需要为前提,避免重复设账,记账。
(3)根据企业性质及需要,确定账务处理程序。
3.质量控制稽核
(1)工作程序规范化,以防止差错的出现。公司的业务必须由主管负责人委派指定人员跟单,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会计人员的工作不得私自交换。
(2)分级负责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工作责任,层层把关,建立三级质量审查制度,即记账会计审查客户凭证,主管会计审查记账会计的工作并编制对外会计报告,主管业务负责人复核对外会计报告,将最佳的服务提供给客户。
(3)建立例外事项或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制度。代理记账执业人员应及时对执业中出现的例外事项、异常事项做出积极反应,强化自身的专业判断,而且要及时向公司请示汇报。
(4)主管负责人负责对外承接业务,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在外私自承接业务,以避免公司内部人员以不正当手段争抢业务,防止其他人员私自承接业务对客户不负责以及不顾事实配合客户处理业务的现象。
(5)建立质量奖惩制度。所有会计人员的工资与质量全额挂钩,实行严格考核。
(6)建立质量淘汰制度。对发生严重质量问题造成客户较大经济损失的,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职业道德及法律、法规的,一律予以辞退。
(7)建立技术支持与咨询制度。
4.学习制度
(1)会计人员应针对不同对象和在会计实务中所遇到的带普遍性的问题,确定其学习内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
(2)应密切联系当前会计工作的实际需要,注重会计理论和会计知识的实际运用、现行会计法规制度的宣传与执行等,学以致用。
(3)学习的内容形式方法要有灵活多样性,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新的会计准则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新的会计法规、会计职业道德或会计实务中所遇到的重大问题等,还可根据实际需要分别采取集中培训或自学形式。
四、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并在约定时间内交还企业。
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帐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
3.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4.内部调阅会计档案需经经理批准,法律、法规规定有档案查阅权的部门查阅会计档案,必须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经理批准。
5.会计电算化档案包括机内会计数据软盘等备份的会计数据,以及打印输出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数据。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来的纸质会计档案。
6.对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要做到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最好在两个不同建筑物内。
7.对采用存储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存储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本代理记账公司规定,每月纳税申报后对客户的所有资料用移动硬盘进行备份,并更新最新的资料。对会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会计软件程序,保管截止日期是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5年。
8.系统开发资料和会计软件系统也应视同会计档案保管。
9.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并由专人负责。
五、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1.本公司与委托记账单位之间的会计资料的交接,严格按与委托记账单位签订的合同执行,即双方指定人员,在本公司准备的《会计资料交接签收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2.本公司与委托记账单位终止委托合同时,所有会计资料全部移交给代理记账单位,其未了会计事宜按本章会计工作交接之规定执行。
3. 记账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4. 记账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发票、文件、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5. 记账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记账人员交接,由业务负责人负责监交。
6.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2)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代理记账单位核对清楚。
(3)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7. 业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代理记账业务工作和记账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8.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9.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10.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