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1年医生工作计划 2011年医生个人工作计划 乡村医生工作计划
我是一个已经抄从医四十余年的乡村医生,叫"赤脚医生'也好,喊乡村医生也罢.农民成份的阴影使你一辈子享受不了国家事业人员的待遇,尽管你干的是事业人员所干的事.六十年代七十年代连计划生育都由我们管理,廉价方便的医疗服务,深受老百姓的欢迎,中国解决农村缺医少药的模式受到全世界认可.到头来我们的后顾之忧无人问津,更为可恼的是我们县的主管部门还已罚款的形式向乡村医生收费.全国的同仁们,我们只有齐心协力向党和政府反映我们的实际情况,争取我们的正当利益.
Ⅱ 乡村医生培训计划的介绍
据卫生部2003年发布的数据统计,全国约有乡村医生106万人,但从文化程度来看,在内80年代以前从业的医容生中,初中和小学学历的合计占30%,高中及以下从医者的比例合计为43.3%。为提高乡村医生的医疗水平,国务院2004年1月1日发布施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要求乡村医生至少每两年接受一次培训,但由于人多面广,卫生部门培训经费有限,参加高水平、高质量的培训仍是大多数乡村医生的梦想。
Ⅲ 福建乡村医生规范培训临床实践考核个人鉴定怎么写
2015年没有相关说要取消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消息。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2003年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8月5日国务院令第386号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保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村民获得初级卫生保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称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
村医疗卫生机构中的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给予奖励。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
第六条
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医学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适应农村需要的医学学历教育,定向为农村培养适用的卫生人员。
国家鼓励乡村医生学习中医药基本知识,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
第七条
国家鼓励乡村医生通过医学教育取得医学专业学历;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第八条
国家鼓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开办村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在村医疗卫生机构向村民提供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
第二章 执业注册
第九条
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第十条
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一)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
(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
(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第十一条
对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但不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乡村医生,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有关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基本知识的培训,并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考试范围进行考试。
前款所指的乡村医生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可以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其再次培训和考试。不参加再次培训或者再次考试仍不合格的,不得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本条所指的培训、考试,应当在本条例施行后6个月内完成。
第十二条
本条例公布之日起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允许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他人员申请执业注册,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持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和相关学历证明、证书,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执业注册,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三)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第十五条
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
未经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不得执业。
第十六条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再注册。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准予再注册,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再注册,由发证部门收回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十七条
乡村医生应当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注册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
(四)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准予执业注册、再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向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村民公告,并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应当依据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遵循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十一条
村民和乡村医生发现违法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的,可以向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反映的情况应当及时核实,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条
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二十三条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一般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
(二)参与医学经验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三)参加业务培训和教育;
(四)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五)获取报酬;
(六)对当地的预防、保健、医疗工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乡村医生职责,为村民健康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二十五条
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第二十七条
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第二十八条
乡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第二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乡村医生一般医疗服务范围,制定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乡村医生应当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第三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对乡村医生开展国家规定的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第四章 培训与考核
第三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规划,保证乡村医生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培训规划制定该地区乡村医生培训计划。
对承担国家规定的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其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对边远贫困地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支持乡村医生培训工作。
第三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乡村医生培训计划,负责组织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村民委员会应当为乡村医生开展工作和学习提供条件,保证乡村医生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三十三条
乡村医生应当按照培训规划的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该地区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对乡村医生的考核,每2年组织一次。
对乡村医生的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乡村医生本人、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意见。
第三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检查乡村医生执业情况,收集村民对乡村医生业务水平、工作质量的评价和建议,接受村民对乡村医生的投诉,并进行汇总、分析。汇总、分析结果与乡村医生接受培训的情况作为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三十六条
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
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村民和乡村医生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村民或者乡村医生。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执业活动超出规定的执业范围,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转诊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处方药品的;
(三)违反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或者伪造卫生统计资料的;
(四)发现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不按规定报告的。
第三十九条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规定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四十条
乡村医生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未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四十一条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由发证部门收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乡村医生培训规划、计划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者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收回或者补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或者再注册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的,或者未按照规定将准予执业注册、再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向村民予以公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村民和乡村医生反映的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的违法活动未及时核实、调查处理或者未公布调查处理结果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 寻衅滋事、阻碍乡村医生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乡村医生,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格式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Ⅳ 乡村医生疫苗分配计划
分为123,每个级别又分为三个等级B和C,一共有十加三特等慈医院
中国
1.所有医院基本标准的:这个标准是所有医院必须符合标准,而且医院的标准资格的开幕式。单独评价的基本标准,从标准等级评定打分分开。如果没有达到“基本标准”不得被采纳为不合格的医院,医院开设了一个新的申请不予批准。
2.所有医院分级标准:根据不同的医院分为三个层次,即医院,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的任务和职能。此外,根据在质量和管理水平的医院的级别各级技术水平,并参照必要的设施被分为A,B,C级,另外三个医院负责人。
3.审查标准:在数学模型的方法,建立利率为基础的方法暂时采取千分考核。在复习时,由医院的分数合格评定段形成的刻痕等次。 A级:评分标准评估达到900分以上(含900分)。 B级:评分标准评估,以高达750至899点。 C级:在749分以下分级标准检查。 (第749分)三级医院除了首席达到标准的医院外,还必须满足必要为医院的条件。
4医院评审程序:进行必要的住院手续向评审委员会的主要依据,审查委员会还发现,医院的评审。要求医院必须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
5,其他有关标准配件:标准的具体目标,并评估要求说明检查点等。 “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这形成了远非完美,只有在全国试行草案。我们希望,在审判各地建议修订该标准,使之逐步完善。医院,基层医院(一院)直接到医院标准的社区有人口(≤10万美元),以提供医疗,预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服务,在我国初级卫生保健的实施,实现了“健康保障“全球指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家医院是标准的认证资格的医院的先决条件的基本标准,以合格的现行标准在线参与评级的审查。其基本条件包括以下七个方面:首先,医院的规模应该有医院的规模和医院的功能,任务管理和满足要求。 1.不低于20张病床。如果低于这些限制,就必须做出合理的解释。 2.每个病区床单位必要的设施符合要求(见附件六)。 3.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每张床面积。 4.具有比医院正规床工人的数量是:1:1-1.4。 5.卫生工作者占80-85%的医院员工比例的总数(非医务人员应当在卫生,医疗技术和服务模式工作不能搞。)的
二,医院功能医院应承担起社会的卫生服务和一些卫生行政部门的任务。
(A)预防保健1.做社区卫生防疫工作,包括免疫,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扩大方案,并在卫生防疫更高水平部门指导卫生监督管理的实施。 2.积极开展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开展妇女,婴儿调查和治疗疾病,开展婚姻,教育,卫生系统的能力,促进科学助产工作。 3.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社会危害人体健康,普及健康知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人口的整体健康。
(二)医疗服务1.完整的社区常见病,多发病门诊,住院(含家庭病床)的诊断和治疗任务执行病人的维持生命的医疗急,重,险的标志,和转诊组织。 2.急救知识和技术的群众,医院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徒手心肺复苏术。 3.开展社区医疗康复,精神卫生服务,预防和治疗的患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条件。
(三)卫生行政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助基层卫生规划社区的发展和实施。 2.合作与有关部门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完善社区卫生。 3.各国家卫生法规的实施,锻炼了商业社会的监督和管理。 4.世卫组织和村里负责个体从业者的管理和技术指导,乡村医生,卫生工作者和助产士的培训。
三,医院管理医院应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有措施,监测,评估和评价相应的制度。这是负责行政管理的分工。企业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一)根据1982年卫生部关键系统发布了“关于国家医院,医院系统和医院工作人员的责任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相结合,必须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包括:1。医院系统。除了一般的医院体系应包括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卫生防疫,家庭病床工作体系,引导农村等工作系统的医生。 2.人员的个人责任的各级类别。 3.技术规则。 4.继续教育工作者的制度。 (二)信息管理1.按卫生部“卫生统计制度(试行)”与综合信息管理(兼)职人员的要求。 2.及时的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反馈和利用,有效。 3.图书管理系统,提供医疗书籍和期刊适量。 (三)财务管理1.该机构有财务或专业会计师。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报表符合会计制度保持一致。 3.建立会计记录和管理系统。 4.完善会计监督体系,金融,价格纪律严格遵守,不允许乱收费。 (四)设备管理1.指定人员或兼职人员为医院设备管理。 2.医疗器械储存,使用,维护,定期维护制度,确保医疗工作的需要。 3.重要的设备文件创建。 (五)物资1.一般总经理配额管理,完善的采购,验收,仓储,配送,退休和其他系统。 2.主动,及时为医院服务,确保水,电,服装,食品供应,及时的设施维护。 (六)建设管理1.医院建筑满足了老建筑的卫生要求必须维护系统,不合理的建筑改造方案。 2.不要使用危险的,尤其是在医疗活动中,不得在危房搞。
四,质量管理(一)(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的质量管理,建立一步步地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的一步。 (B)全院质量管理方案,并认真落实。院内感染(三)控制:1,感染控制机构应符合卫生部1988年教育部,“建立和完善医院感染管理暂行办法管理机构”的规定。 2.全院感染控制程序。 3.建立严格的消毒隔离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和无菌注册条款。 4.医院感染控制的教育体制,医疗卫生工作者必须树立无菌和无菌技术的正确观念。 5.有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办法。 6.有特殊领域(如手术室,治疗室,供应室,产房等)保存的治疗措施。 7.消毒供应室应达到卫生部“医院供应室的消毒验收标准(试行)”的规定。
五,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政府工作组落实,齐心协力发展有关的工作思路和医德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有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制和相应的操作系统。 3.认真贯彻“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开展并坚持岗前教育体系。 4.公众监督体系的建立。 5.据调查,患者,社区或承包商的满意度达到预定的医院。 6.有良好的实践诚实的措施。
六医院1,建立健全安全保障的医院管理系统,以及负责个人或兼职人员。 2.开发普通的安全和应急管理方案,并定期检查。 3.高压系统,手术室,放射室,配电室设备和特殊的安全措施其他高风险地区。 4.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5.无毒,麻醉品和精神药物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6.照明系统事故发生时,有一个安全的替代来源,以保证应急需要。
七医院环境1.重视医院卫生,清洗系统,并有措施,有专人负责。 2.门诊,病房等医疗非吸烟区。 3.绿色医院的重要性,与医院有一个适应区域绿化面积(包括室内和室外种植,立体绿化)。 4.污物,污水处理及排放,符合卫生标准后处理。 5.门诊噪声不高于50分贝,病房,手术室的噪音不超过38分贝。 6.普通手术室照明为100米的蜡烛,综合办公区照明蜡烛2000-3000米。一家医院的分级标准这个标准是一个标准的医院的建设和发展,也是其水平和质量评价的依据。首先,主管部门应设置部门成立了医院的功能,任务和适应社会的实际需要。 1.临床科学:应该设立内科,外科,妇产科,急诊室。条件设置儿科,科五宫,中国传统医学,家庭病床科(组)等。 2,医技科室:化学室应设置(包括房间的部署),实验室(检测中心可以应要求安排),放射室,手术室,治疗室,供应室,病案统计室,图书室和喜欢。 3.行政部门:医院设置(负责医疗,护理模式,人事,秘书,保安,财务,后勤等)的办公室。 4.预防保健(店)房间:设置疫情室,妇幼保健室(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其次,人手比例,实现病床和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其中,各类人员的如下比例: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的技能%%,包括各类卫生专业人员和西方医生(人)%%%检验代理人辐射%%其他%15-2080的行政人员-853838 4488中,在预防保健分工占卫生专业人员的25%以上。
三,技能建设水平,必须从实际出发,开展社区科目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危重病人一般救护服务。基本要求:(一)1.医疗紧急医疗:能否社区诊所24小时(包括参观)开中遇到紧急情况。 2.内,儿科:正确处理常见病,并能妥善处理疑难案件和转介处理。能循环,泌尿,呼吸衰竭,休克,急性中毒等一般严重危害患者的早期诊断和维持生命的治疗抢救。处理和消毒隔离技术,掌握当地疫情。 3.外科,妇产科:临床诊断,可以使外科急腹症的及时正确处理。要进行一般的腹部手术。要完成手术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过程。要完成生理产科,一些常见的病理性产科处理和剖宫产。 4.耳鼻喉科:诊断和治疗常见病和一定程度的应急。开展防盲治盲,防龋齿,防聋工作。 5.中国传统医学:可以将证书治疗,外科,妇科,儿科常见病中的一些疑难杂症辩论。开展针灸,推拿等。 6.各种疾病,严格执行技术规范的主人。做病房管理和分类,五种书写正确的形式(单机身,单一的医生,处方记录,护士轮班,记录)的。 7.医疗部门:开展心电图,超声波检查。为了进行血,尿,大便常规检查以及一些生化检查。 (区域检测中心,有合同安排)来进行透视,摄片,一般消化道造影等检查。 (二)开展预防保健1. EPI,疾病治疗,“两五改”技术指导。 2.开展围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系统,计划生育掌握四种技术。 3.能开展社区预防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老年保健,心理健康和社区康复护理的控制权。 (三)教学1.能乡村医生,医务人员和助产士进行了培训。 2.医学院的学生可以获得临床研究的一部分。四,医院管理1.主席应熟悉医院管理,医院管理通过专门的短期培训。 2.医院拥有长期的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步骤。 3.医院领导工作满意度≥80%,医院的工作人员。 4.社区,承包商和医院病人满意度≥80%。 5.信息管理:掌握传染病的人群发病率,建立健全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的≥95%,登记合格率,漏报率≤0.5%。做医院的统计数据与统计人员在社区人群,生活,疾病(病,慢性,地方病)动态数据,及时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完成各种要求及时,准确地卫生统计报告。建立案件管理系统,一个人或负责兼职和逐步按照国际疾病分类(ICD)管理人员,也有门诊病历的要求,医院写一个完整的病史;按照标准写作,医用级≥80%,以消除C级的医疗记录。第五,基本设备的主要部分在(附件七)详细说明。六,统计指标1,入院诊断和出院诊断符合率≥85%2,术前和术后诊断符合率≥95%3.门诊转诊率≤20%4.单病治愈好转率:与同级别的医院相比,平均5单病种亡率:与平均7类似的医院比较:对危重病人的平均6个单病生存率相似医院比较。病人转诊率≤3%8.技术操作合格率≥85%9.昏迷,瘫痪褥疮出现次数:0 10.院内感染≤3%11.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1%12.一个人一针执行率100%13.传统的器械消毒细菌通过100%的病床使用率率≥60%逗留6天16. 17.门诊处方合格率≥平均长度15 14年病床周转次数≥32次门诊病历98 18%的合格率病历≥90%19.书写合格率≥98%20级X射线率≥40%215种书写合格率≥85%22以上两种形式医疗责任23岁的农村城市≥100%26麻疹疫苗接种卡≥98%的事故0利用率≥80%24,特殊诊疗设备检查阳性率≥20%(主要指B超)25.0儿童数量≥90%接种率在农村城市≥95%27.活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在城乡≥90%≥95%,农村城市≥90%≥95%29接种卡介苗在农村地区≥90 28率为百白破疫苗覆盖率农村城市≥95%30。4疫苗覆盖整个城市≥85%≥92.5%31.疾病的检测和治疗的妇女在农村城市≥60%,≥90%32.在农村城市≤20%,围产儿亡率的%农村城市≥80%≤90%33产前检查率≥95%34,新的交付率≥95%,农村≥70%35.产后访视≥80%36城市卫生工作人员的100%,37三个基本的检查合格率。急救38项处于良好状态100%的合格率≥80%39基础上合格率≥80%,医院的医院分类标准处理其建设,管理,技术,工作质量,文明服务,成本效益定期自我评价,并制定的改善。按照医院的标准评价医院质量(市)医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审查结果将医院分为A,B,C等三次。 A,A级医院医院的建设是成功的,部门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技术,工作,结合医院等基础设施,评估后的质量水平,达到900分及以上。二,三级甲等医院医院施工性能好,由部门管理,技术,工作和医院等基础设施的质量总体水平达到750-899点设置,人员配备,考核和检查。三,C级医院建设医院有一定的成绩,基本达标考核合格,但分级标准仍有较大差距。在749分以下的综合评估和检查(第749分)之后。 C级医院应该有实际的改善和发展规划。标准二级医院二级医院几个社区(有超过10万的总人口中的半径)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和医疗机构,三级医疗卫生体系是一个中间水平。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三A级”上面,有一个更高的层次 - “三主”!批准卫生部,似乎三甲医院需要有全国领先的专科诊所申请,这是困难的。北京某医院实现“三特”,如:北京协和医院,中国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三个主要就是最好的医院!
Ⅳ 急求乡村医生培训工作总结范文
给你个范文,仅供参考!
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首先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工作总结中,常常出现两种倾向:一种是好大喜功,搞浮夸,只讲成绩,不谈问题;另一种是将总结写成了“检讨书”,把工作说成一无是处。这两种都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总结的特点之一“回顾的理论性”,正是反映在如实地、一分为二地分析、评价自己的工作上,对成绩,不要夸大;对问题,不要轻描淡写。
(二)总结要写得有理论价值。一方面,要抓主要矛盾,无论谈成绩或谈存在问题,都不要面面俱到。另一方面,对主要矛盾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谈成绩要写清怎么做的,为什么这样做,效果如何,经验是什么;谈存在问题,要写清是什么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问题,其性质是什么,教训是什么。这样的总结,才能对前一段的工作有所反思,并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三)总结要用第一人称。即要从本单位、本部门的角度来撰写。表达方式以叙述、议论为主,说明为辅,可以夹叙夹议说输入手机号或小灵通号(请加区号) 。
内容上把握四个原则:
1、对于年度总结,需要总结自己在加入公司以来做了哪些具体的工作,是如何完成的。
2、工作中有哪些感悟和认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技能、观念、激励等。
3、自己是如何改进和将来怎样去改进,采用什么样的方法和突进进行改进。
4、努力方向和目标。
附:范文。
首先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信任,我于x年x月x日加入公司,从事公司的行政工作。我的主要的职责是在xx的领导下计划、组织和控制来实现公司的行政事务管理、负责公司的人事招聘、培训、薪资和绩效的整合以及行政后勤的全面管理。
回顾xx月来的工作,有很多的感慨。感受到在公司领导的帮助、同事们的支持下自已所取得进步的喜悦,感受到在工作中与各位同事共同努力取得成效的自信,感受到在工作中因面对众多事务不能面面俱到而留下的遗憾,感受到因能力有限面对行政工作如何更好的创新思路而留下的思索。回顾过去,有成绩,也有不足。
下面我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总结,请领导给予指正。
一、所做的工作
1、理顺关系,明确工作内容,和同事进行工作交接。
2、明确公司业务知识,进行跟进落实,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公司日常办公会议的记录、整理和会议纪要提炼,并负责对会议有关决议的监督实施。
4、做好文档收发、登记、分递、文印和督办工作,资料归档工作。
5、落实公司人事、劳资管理工作,组织人员招聘和培训工作。
6、行政办公用品的采购、调配和实物管理工作,落实公司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
7、对相关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落实。
8、办公纪律和成本控制上,规范各部门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提倡节约。
9、起草相关制度和工作规范。
10、………
二、工作感悟和认识
行政部在公司主要有管理、事务、服务三大功能;其中管理是主干,服务是根本。总而言之,行政管理的实质就是服务。各种管理也是为了更好的服务。因此我必须明确部门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服务是是立局之本,管理是成事之基,是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手段,以服务为宗旨,谋划和开展好各项工作。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实现管理、事务、服务的一体化我认为是我工作的重要目标,管理弱,水平上不去,事务弱,效率上不去,服务弱,形象上不去。只有用强化管理带动整体工作,用搞好事务推动整体工作,用规范服务贯穿整体工作,才能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保证各项决策的贯彻实施。在确定了总目标后,按月进行了跟进、分解、落实。
三、个人评价
(一)计划性不强
计划是行动的指南针,好的计划能够预先调配资源,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用最小的成本达到最高的效益。但在过去的工作中不完善的计划体系导致了工作的无条理性,降低了工作效率。
(二)招聘力度不够
招聘工作是整个人事工作中最耗费精力的一项工作,加之行业的必要性,既要求考虑专业和学历,又要求有相关经验,这就要求我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筛选,但一直以来,我仅通过xxxx网和xxxxx人才中介进行筛选,而这类招聘网上的简历大多数是工作经验不足的大学毕业生,不能满足公司的需求,这就极大的限制了招聘效果,不能及时招聘到位,造成特殊人才的短缺,给部门正常运转带来影响。
(三)培训不够系统
由于公司各项业务正处于发展壮大的阶段,公司的发展对员工的素质产生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要求进行各种培训,但由于各部门事务性工作的繁忙,我自身的计划、执行及组织培训的能力不足,还未建立较科学的培训管理体系,如:将培训与员工人事调整进行紧密结合,可通过基层管理培训,建立考核晋升制度。
(四)员工考评工作不到位
员工转正、晋升、加薪、调岗、解聘等考核工作未建立完善的机制,没有建立有效的量化、客观的数据周密细致的全面考评。
个人不足之处 :
(一) 在工作的组织指挥上,缺乏坚定性,存在手软现象。
(二) 有时在工作中表现执行力不到位。人事工作要求原则性强,行政工作要求平稳意识强,这两项有效的结合我还欠缺。
(三) 在工作中有时容易脾气急躁。有时遇到问题,不够冷静,将情绪化带到工作中。
(四) 行政工作事多面广,有时考虑问题不够周全,处理问题不够细致。学习不够,知识面不广。和领导、同事沟通不是很到位,影响工作效率。
在此,对日常工作五个需要重视的问题:第一、管理虽有不少章法,但仍然比较粗放,贯彻不够,执行力差,有章不偱现象时有发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第二、业绩虽有亮点,但工作还不够仔细,针对性不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第三、培训虽然在做,但零打碎敲多,严格要求不够,没有进入考核程序,存在形式主义,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第四、客户维护和开发虽有成绩,但总体感觉工作主动性不够,服务没有完全到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第五、日常考核没有纳入正轨,动员、部署、量化、考核不够,处罚不到位,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显得有点松散,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工作的不到位和我个人有着很大关系。从工作经验上,我以前从事的是行政内务工作,对人事相关工作不熟悉,经验比较缺乏,知识掌握的还不够全面,特别是业务督导和薪资绩效。从个人修养上,我真正步入社会工作才一年多的时间,由于社会经验尚浅和个人成长经历等原因,在与人交往沟通方面还有很多不足与差距,比如思想不够积极,行动不够主动,同各位同事及领导缺乏沟通与交流。
行政部的工作千丝万缕,责任重大,而我自身的学识、能力和阅历与其任职有一定的距离,所以我在努力的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周围的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经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保证了本岗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执行。
四、xxx年思路
在xxxx年的工作中,需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提高自己的高度,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以达到公司的要求。
(一)行政主要是办公室工作,事无巨细又千头万绪,需要十分的用心。做到五勤、当好四员;即眼勤、耳勤、脑勤、手勤、腿勤,为领导和同事当好参谋员、信息员、服务员和宣传员。
(二)效率不高根本原因不在于流程,而在于人。不在于人的能力,而在于人的思想。不在于沟通的渠道,而在于沟通的主动与否。不在于部门或环节的多少,而在于每一个部门和环节的速度。不在于方法是否正确,而在于态度是否端正。因此,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是提高效率的有效方法,在之后的工作中,要加大力度建立完善、规范的工作流程。
(三)提高自身执行力。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不可否认我的执行力还很欠缺,在以后的工作中建立危机意识,加大执行不力的惩罚措施,做任何事情都为自己规定明确的时间段,规定严格的惩罚方式,提高自身的执行力。
(四)加大招聘力度、增加招聘渠道。每月需根据各部门情况制作人事招聘计划,在人才需求量较大的时候,可参加各类招聘会,对于稀缺的人才可委托中介公司进行招聘。在人才需求量较少的时候,要进行人才储备,并对现有的人员进行有效考核,获得人力的最优化,节省人力资源成本。
(五)规范员工入职、转正、调薪、离职等人事调动的流程和考核机制,使每个岗位都留给最适合的人,让每一位员工在最适合自己的岗位上发挥自身的优势,取得优秀的成绩。
(六)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放假前制定本年度的培训计划,并根据每个月的实际工作情况及员工情况将其分解到具体的月,培训内容依据当前的员工状态及出现的问题而定。
(七)加大工作监督和落实力度。根据领导下发的各部计划,和各部积极沟通,随时了解工作进度和员工动态,突出危机意识,合理进行量化。
(八)对日常工作的几个建议。“工作思路是否清晰”、“工作安排是否科学”、“工作力度是否到位”、“工作方法是否对头”、“工作结果是否明确”。
以上总结敬请领导审议。
Ⅵ 社区工作人员能参加国家定向培养乡村医生的计划吗
社区工作人员不能参加国家定向培养乡村医生计划。
国家定向培养乡村医生计内划是针容对医学专业大学生的,“在招录环节,报考免费医学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本科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高职计划在高职提前批次录取。免费医学生面向培养高校所在地全省(区、市)招生,原则上只招收农村生源,在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范围内,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
Ⅶ 乡村医师考试时间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8月5日国务院令第386号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保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村民获得初级卫生保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称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 村医疗卫生机构中的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给予奖励。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 第六条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医学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适应农村需要的医学学历教育,定向为农村培养适用的卫生人员。 国家鼓励乡村医生学习中医药基本知识,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 第七条国家鼓励乡村医生通过医学教育取得医学专业学历;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第八条国家鼓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开办村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在村医疗卫生机构向村民提供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 第二章 执业注册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第十条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一)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 (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 (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第十一条对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但不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乡村医生,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有关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基本知识的培训,并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考试范围进行考试。 前款所指的乡村医生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可以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其再次培训和考试。不参加再次培训或者再次考试仍不合格的,不得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本条所指的培训、考试,应当在本条例施行后6个月内完成。 第十二条本条例公布之日起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允许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他人员申请执业注册,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持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和相关学历证明、证书,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执业注册,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三)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第十五条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 未经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不得执业。 第十六条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再注册。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准予再注册,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再注册,由发证部门收回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十七条乡村医生应当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注册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 (四)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准予执业注册、再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向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村民公告,并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应当依据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遵循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十一条村民和乡村医生发现违法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的,可以向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反映的情况应当及时核实,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条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第三章 执业规则第二十三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一般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 (二)参与医学经验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三)参加业务培训和教育; (四)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五)获取报酬; (六)对当地的预防、保健、医疗工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乡村医生职责,为村民健康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二十五条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第二十七条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第二十八条乡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乡村医生一般医疗服务范围,制定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乡村医生应当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第三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对乡村医生开展国家规定的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第四章 培训与考核第三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规划,保证乡村医生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培训规划制定本地区乡村医生培训计划。 对承担国家规定的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其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对边远贫困地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支持乡村医生培训工作。 第三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乡村医生培训计划,负责组织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村民委员会应当为乡村医生开展工作和学习提供条件,保证乡村医生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三十三条乡村医生应当按照培训规划的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对乡村医生的考核,每2年组织一次。 对乡村医生的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乡村医生本人、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意见。 第三十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检查乡村医生执业情况,收集村民对乡村医生业务水平、工作质量的评价和建议,接受村民对乡村医生的投诉,并进行汇总、分析。汇总、分析结果与乡村医生接受培训的情况作为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三十六条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村民和乡村医生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村民或者乡村医生。 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执业活动超出规定的执业范围,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转诊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处方药品的; (三)违反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或者伪造卫生统计资料的; (四)发现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不按规定报告的。 第三十九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规定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四十条乡村医生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未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四十一条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由发证部门收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乡村医生培训规划、计划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者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收回或者补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或者再注册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的,或者未按照规定将准予执业注册、再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向村民予以公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村民和乡村医生反映的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的违法活动未及时核实、调查处理或者未公布调查处理结果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 寻衅滋事、阻碍乡村医生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乡村医生,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八条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格式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Ⅷ 乡村医生培训计划的项目实施情况
为配合党和政府2003年开始大力施行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体系建设,改善贫困地区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帮助贫困地区乡村医生实现培训的愿望,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简称中国红基会)于2006年6月联合中国乡村医生培训中心启动了乡村医生培训计划,作为其重点公益项目红十字天使计划的重要内容,旨在通过募集公益资金,联合高等医科院校,为贫困地区的乡村医生提供免费的医疗卫生业务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医疗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提供医疗服务,保护农民的生命与健康,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6年6月29日,飞利浦(中国)公司捐助的首期乡村医生培训班在首都医科大学开班,首期培训100名乡村医生。此后,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上汽通用五菱公司及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等10家医科院校也加入到该培训计划中来。到目前为止,该计划共募集 460 万元捐款,先后在北京、重庆、郑州、广州、西安、成都等地举办了14期乡村医生培训班,为来自26个省(区、市)的1404名乡村医生提供了免费培训,其中被评为感动中国人物的乡村医生李春燕、全国优秀乡村医生田蕊、黎永平、谢干春等基层医务工作者均是该计划的受益者。
Ⅸ 谁能为我提供以下对村卫生所的管理计划和总结啊
为深入推进全县村卫生所建设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村卫生所在服务群众、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7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哲同志带队,5位副主任和部分委员、代表参加,在县政府副县长张润华和县卫生局、农委、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单位领导的陪同下,对全县村卫生所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深入东郊乡前水五村、灯塔乡信四村、莲花镇信五村和厢白乡前惠五村,视察了四个村卫生所现场,听取了县卫生局的情况汇报。现报告如下:
一、关于全县村卫生所建设情况的基本评价
视察感到,去年下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下,在各乡镇、村、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在主管部门的积极努力和精心指导下,全县村卫所建设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村卫生所建设布局更加合理,管理进一步规范,功能日益完善,农村卫生发展环境得到优化,受到群众普遍欢迎和好评,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惠民工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村卫生所建设推进有力。一是纳入全县大事大项专题推进。县委、县政府连续两年把深化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和县乡村三级医疗网络建设工作列为全县大事大项,专题进行推进。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县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县卫生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村卫生所建设工作,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为确保工作有所遵循,从一开始就高起点、高标准,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望奎县农村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和《望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工作的意见》两部重要文件,对村卫生所建设、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县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还多次听取情况汇报,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二是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都能够密切配合、大力支持村卫生所建设工作。绝大多数乡镇工作都比较主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积极为本乡镇村卫生所解决业务用房;宣传部门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组织部门超前谋划设计,在新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时,为村卫生所同步建造业务用房25家。县农委、建设、国土等部门,也都能为村卫生所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三是主管部门全力攻坚。县卫生局把村卫生所建设工作作为大事大项和重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成立由局班子成员、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县直医疗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3个工作组,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分片包乡镇,全力突破攻坚,在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建设任务。
(二) 合理规划设置,严格检查验收, 村卫生所建设整体水平比较高。一是“一村一所”设置村卫生所。县卫生局对全县109个行政村的卫生所进行了清理整顿,按照“一村一所”的原则规范设置村卫生所。在此基础上,在距离村卫生所较远、居民较为集中的自然屯下设村卫生室。清理整顿后的村卫生所和卫生室,由县卫生局重新核发了执照,均属医疗机构,为独立法人,并确定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目前,全县共设置村卫生所108个,卫生室42个,整体布局比较合理。二是严把建设质量关。县卫生局及相关部门严格把关、验收,保证了村卫生所建设质量。目前,全县村级卫生所108个,其中,村卫生所106个,场办所2个,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合格的有49家,占45%;不合格的有59家,占55%,主要是面积小,一般在30及30平方米以下,且房屋比较陈旧。这些不合格业务用房,目前都已经有了解决方案,将通过调整、扩建、维修、购买民房和易地新建等方式在短期内解决。其中,新建的11家卫生所,预计在年底前竣工投入使用。三是完善内部设施。村卫生所建成后,县卫生局重点抓了内部设施的完善工作,指导村卫生所按照要求,对内部进行合理规划,分别设置了预防保健室、诊查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等“五室”;配备了诊查床、听诊器、血压计、出诊箱、药品柜和污物桶等基本医疗设备,并且每个村卫生所都按照上级要求,配有120—150种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有的多达400—500种,还同时配有上百种中草药。四是配齐医务人员。由村委会推荐,乡镇卫生院考核、县卫生局批准,为每个村卫生所选配一名所长,负责所内全部工作。同时,将具有行医资格的村医纳入村卫生所统一管理,入所行医,壮大了村卫生所的力量。目前,全县村卫生所具备乡村医生资质以上的有498人。其中,具有执业医师资质的3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质的28人,具有上级卫生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资格证书的467人。此外,还有见习人员48人。可基本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要。
(三)强化监督管理,巩固建设成果,村卫生所已经具备基本的服务功能。村卫生所建设后,县卫生局及乡镇、村加强了对村卫生所的监督管理,确保了村卫生所健康有序发展。全县村卫生所建设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扩大,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看病就医,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实行村卫生所所长负责制和乡镇卫生院对所辖村卫生所“五个一”管理体制。即:机构统一设置、人员统一调配、财务统一监管、业绩统一考核和制度统一执行。县卫生局深入各村,逐一指导村卫生所盘点药品、建立药品帐、收入支出帐,指导村卫生所工作人员合理分工,明确会计、现金、药剂等人员的职责。在每个卫生所都建立健全了工资分配、值班值宿、坐诊往诊等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并监督村卫生所严格执行。做到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单据,进药有凭证、转诊有记录。在村卫生所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二是强化教育培训。村卫生所合并后,县卫生局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了对乡村医生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219595工程”,对全县乡村医生进行了职业道德教育和急诊急救知识培训。今年,又举办两期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班,培训365人。同时,为全县村卫生所装备了总价值5万多元的火罐、针炙针、针炙挂图等器材。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还积极创造条件,为乡村医生提供进修条件,提高了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水平、医疗技术水平和实践技能。三是严格执法检查。在规范村卫生所建设的同时,县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等部门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不定期到卫生所检查、到村医家中进行抽查、到农户家中暗访等方式,及时对村卫生所及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依法严厉查处私自行医者,坚决取缔个体行医者。共查处私自行医的乡村医生29人次,罚款3.8万元,确保了村卫生所健康有序发展。
(四)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实践探索,村卫生所的活力正在显现。县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村卫生所建设,结合新时期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在村卫生所建设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探索,使村卫生所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医疗事业健康发展中的活力得到了充分显现。一是实行对口帮扶。在坚持县卫生局对村卫生所行政领导的同时,将业务工作划规乡镇卫生院,并大胆实践,将全县15个乡镇卫生院分别划规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进行管理,实行以强带弱、对口帮扶。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充分发挥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的优势,积极对村卫生所进行帮扶,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提升了村卫生所建设层次。二是统一采购药品。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本着“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行为规范”的原则,对乡村医疗机构的药品和一次性医用耗材实行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调配、统一配送,规范了进货渠道,减少了药品流通环节,降低了药品价格,提高了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了人民群众用上安全实惠的药品。截止6月底,全县乡村两级共采购药品3大类1800余种,价格3000多万元,比集中采购前节省100多万元,为百姓节省药费支出150多万元。三是纳入新农合体系。为促进村级卫生所长远发展,自2007年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我县就把村级卫生所确定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参合农民凭农民合作医疗证就可以就近到村卫生所使用家庭帐户资金。随着合作医疗政策的调整,明年还准备扩大卫生所核销范围。即方便了患者,又推动了村卫生所的发展。现在,村卫生所一般平均每天都可以接诊30-40人次。同样的病,过去到县城医院要40-50元,现在在村卫生所只需10-20元就可以治好。四是灵活分配方式。县卫生局在村卫生所人员工资分配方式上,进行积极探索,提出了指导意见,调动了村医的积极性。主要采取三种分配方式:村卫生所人员医疗技术水平相当或接近的,经双方同意采取平均分配工资的方式;技术水平差距较大的,经双方同意,采取水平高的村医为水平低的村医发放固定工资的方式;根据医疗技术水平情况,采取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相结合的方式。
二、村卫生所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村卫生所建设重视程度不够。主要是有的乡镇、村领导对村卫生所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支持力度不大。只看到了其经济性,没有看到其公益性,认为建设村卫生所是卫生部门的事,村医赚钱归己有,办公用房也应该由自己解决,没有真正为村卫生所解决业务用房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的以村委会名义为村卫生所购买的业务用房,都没有手续,没有把产权过户到村委会名下,存在不稳定因素,机动性较强。甚至个别的村,在县卫生检查组检查的时候,临时借用民房进行应付。
二是村卫生所建设不平衡。根据《黑龙江省村卫生所建设指导标准》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村卫生所用房由村委会提供,面积应在60平方米以上,并设置“三室一房”。但是从实际情况看,由村委会提供用房的村卫生所,除一部分能够正常开展工作外,仍有一部分存在人多房小、布局不合理的问题,难以适应需要。全县108个村级卫生所,不合格的有59家,其中,有10家是去年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同时建设的,面积在30平方米及30平方米以下;有11家是村委会提供的旧房,房屋陈旧,装修简陋,需要进一步维修或是调整用房;有38家村卫生所是村委会租房或个人租房,村委会没有产权,与县委要求不符,需要村委会购买、新建或调整。
三是村卫生所医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虽然全县村医数量比较大,但是整体素质仍然偏低,医疗技术水平还不高,对疾病的诊治能力还不强,不能满足群众需要。全县498名乡村医生中,大专以上学历的有17人,中专学历的有361人,具有执业医师资质的只有3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质的28人,其他均为乡村医生资质。另外,个别村医政治思想觉悟比较低,服务意识比较差,且对建所工作缺乏正确认识,没有长远打算,明合暗不合,不安心在村卫生所工作,严重影响了全县农村卫生工作的整体规划和村级卫生所规范化建设。
四是村卫生所服务功能比较弱。由于村卫生所建设正处在起步阶段,资金投入比较少,缺乏相应的设施和必要的诊疗手段,目前村卫生所只能从事一些比较初级的治疗,还不能进行一般的常规检查,服务功能比较弱。全县10个村卫生所,除卫星镇一家村卫生所有B超设备外,其它的只有血压计、听诊器等简单的检查器材。医疗条件差,硬件设备严重缺乏,与村卫生所承担的农村基础医疗卫生职能作用不相适应。个别药品进价偏高,且商家发送不及时,群众难以接受。
五是有的村卫生所管理不够规范。主要是有的村卫生所内部管理比较混乱,没有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门诊处方、病志、门诊日志等医疗文书不规范;对工作人员管理不严格,存在私自在家看病卖药现象;个别村卫生所环境比较差,消毒不彻底,处置操作不规范,存在一定的医疗隐患,容易产生医患矛盾和纠纷。
三、加强村卫生所建设的建议
为推进全县村卫生所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发挥村卫生所在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服务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按标准建设村卫生所,配齐人员和相关的设备。一是要确保村卫生所合格业务用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村卫生所建设推进力度。对已经达到标准的业务用房,要合理利用,确保发挥作用;对没有达到标准的业务用房,要采取新建、扩建、调整和购买等方式,尽快达到规定的标准。新建的卫生所用房,要严格按照县卫生局提供的建设图纸进行建设,设置好“四室一房”,配齐办公设施,达到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论是新建还是购买的业务用房,都要明确产权关系,划归村集体管理。二是要选好配齐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选好配齐村卫生所医务人员,坚决清退不合格人员,确保村卫生所医务人员数量充足,质量符合标准。建议实行村卫生所全员聘任制和所长负责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所有在村卫生所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执业注册。三是要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要根据村卫生所的发展和群众的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治疗等基础设备及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并按照《黑龙江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配齐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不断提升村卫生所的建设层次,提高村卫生所的诊疗水平,确保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更好地为村民服务。
(二)要加大监督力度,实行规范化管理。一是要进一步对村卫生所进行清理整顿。要进一步加大对村卫生所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规范村卫生所的设置,对业务用房、人员安排及相关配套设置加大监督力度,对私自行医、超范围行医、违法行医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净化农村医疗卫生环境。二是要强化对村医的培训。县卫生局认真制定培训规划,采取对口帮扶、集中培训,组织进入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学习,选送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等方式,加强对村卫生所医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三是要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要认真抓好县政府出台的《望奎县农村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和《望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工作的意见》的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卫生所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岗位管理和人员聘任制度,强化村卫生所的管理,确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要维护村卫生所医务人员的利益,调动服务的积极性。
一是要给村医适当的经济补偿。县政府要制定具体办法,坚持县、乡、村共同负责,给村医以适当的经济补偿,解决村医入所行医后收入偏低的问题,保护村医的积极性。二是要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要进一步理顺药品进货渠道,密切与厂商的联系,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采购药品。对个别药品价格偏高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妥善解决,降低药品价格,维护群众的利益。三是要合理确定分配方式。要健全村卫生所所长负责制,加强对村卫生所分配方式的调查研究和指导,兼顾各方利益,制定分配方案,合理确定分配方式,在保证村医收益的前提下,适当留存一定比例的发展基金,保证村卫生所发展后劲。
(四)要进一步强化政策保障,确保村卫生所具有持久的生命力。一是要实行村卫生所建设稳定增长的财政支持机制。县政府要将村卫生所建设与发展所需资金纳入财政管理,建立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增加财政资金投入,解决村卫生所建设与发展资金短缺的难题,保障村卫生所运行所需必要的费用,增强发展能力。二是要完善村卫生所人员管理机制。要进一步研究村卫生所人员管理办法,要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确定岗位目标,实行规范化管理。建议在条件成熟时纳入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三是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要逐步建立完善村卫生所建设评价考核体系,加强村卫生所建设工作的考核,加强对村医的业绩评价考核,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将业绩与职称评定和工资挂钩,对优秀的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调整,不断提高村卫生所建设水平。
Ⅹ 乡村医生考试需要哪些条件
.2020年海南省儋州市考核招聘“镇属村用”乡村医生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内无违反有关法律法容规行为;
2、具备相应专业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能够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具备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
3、初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
4、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5、儋州市户籍。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取得乡村医生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急需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取得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