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位员工应当至少多久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1)应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扩展阅读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1.建筑面积在1000m2(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饭店);
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4.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上述所称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1.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
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
3.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
4.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1.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2.监察委、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3.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
4.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的办事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1.广播电台、电视台;
2.城镇的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1.候车厅、侯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m2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
2.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1.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2.公共博物馆、档案馆;
3.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1.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
3.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
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业运输单位;
5.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
6.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化工商店(其界定标准,以及其他需要界定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性质的单位及其标准,由省级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界定标准由省级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十一)高层公共建筑、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1.高层公共建筑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等;
2.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
3.国家储备粮库、总储备量在10000t以上的其他粮库;
4.总储量在500t以上的棉库;
5.总储量在10000m3以上的木材堆场;
6.总储存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7.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十二)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界定标准由省级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其他
消防重点单位,从政府部门角度,会要求你加强消防管理的计划、硬件配置、人员配置、演习频率&质量,以上要求均基于多次的监督性检查,并把你单位的相关易燃品和消防设施、公司简介等根据实际备案。从公司角度,列为重点的区域,要加强重点管理和控制,比如,动火级别的提高(二级变一级)、防雷接地和消防灭火设置的配备数量的增加、人员培训等。
消防重点单位的宗旨是“从严不从宽”,重点监控,确保区域重点防火安全。
Ⅱ 消防安全小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什么时间,什么会议批准?自什么时间起施行?
答:1998年4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自1998年9月1日施行。
2.义务消防员和教职工在消防安全上要达到的"一知"、"三能"、"三会"是什么?
答:一知消防工作的指导方针、任务、本身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三能是,能及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能宣传防火知识,能扑救初起火灾。三会是,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维修保养消防器材,会报火警和组织安全疏散
3.为什么不能在床上吸烟?
答:躺在床上吸烟,稍有不小心,烟蒂头会掉在被褥上引起火灾。特别是身体疲倦或者酒醉之后,常常烟未吸完,人就睡着了,致使烟蒂燃着被褥、蚊帐等可燃物。
4.烟头为什么会引起火灾?
答:因为烟头虽小,但其表面温度一般在200—300°C,中心温度可达700—800°C左右,一般可燃物(如纸张、棉花、柴草、木材等)的燃点都在130°C—350°C,都低于烟头的温度。所以乱仍烟头很容易发生火灾。
5.电气设备引起火灾的原因有几种?
答:(1)短路;(2)过负荷;(3)接触电阻热;(4)电火花和电弧;(5)照明灯具、电热元件、电热工具的表面热;(6)过电压;(7)涡流热。
6.为什么说录音机长期通电有可能引起火灾?
有的录音机是没有电源开关的,插头插入插座后变压器就接通电源,若变压器因硅铁片或线圈绝缘质量不良,长期通电情况下会使铁芯发热或线圈绝缘被破坏而起火。
7. 为什么不能把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答:因为消防器材是专用器材,是用来扑救火灾的。火灾什么时候发生,人们是无法预先知道的,所以要随时做好准备。
8.我国现在常用的灭火剂都有那些?
答:有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等。
9.干粉灭火剂主要适用于扑救哪些物质的火灾?
答:主要适用于扑救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气火灾,有的还适用于扑救木材、轻金属和碱金属火灾。
10.发生火灾拨通“119”后,应向“119”台报告哪些情况?
答:应报告失火部位所在的区县、街道、燃烧的物质,火势大小,所威胁的物质,报警人姓名、单位、电话号码等情况,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
Ⅲ 消防安全人员培训都会涉及到哪些内容
一、培训内容: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学习
培训目的及要求:学习《消防法》、熟知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任务 、
明确单位消防工作规定
1、《消防法》中明确指出:“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供水泵站)、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消防法》中明确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培训内容:消防工作的性质
培训目的及要求:了解消防工作的意义及义务消防队的工作性质
1、《消防法》从法律上确立了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建设,明确了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的总体要求,区域不同建设形式不同。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三、培训内容:消防基本知识
培训目的及要求:了解燃烧基础知识、防火一般常识、消防检查的重点内容
以上可作为对相关行业的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与培训用书,也可供公安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参考。摘自《北京极致卓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Ⅳ 消防安全知识班组应急培训和演练主要包括哪些
消防安全知识班组应急培训和演练主要包括:1、火情报警;2、疏散人员;3、抢救档案资料;4、使用灭火器灭火;5、连接室内外消防给水灭火;6、办公大楼如遇到火灾等突发公共事件时的综合演练。
Ⅳ 企业员工消防培训内容有哪些
企业员工消防培训内容:
一、火灾成因:
生活因素:
生火做饭引起的火灾;乱丢烟头、火柴梗引起的火灾;使用气焊、电焊不慎引起的火灾;烧烤物品和熬炼物品引起的火灾;烤火取暖引起的火灾。
2.安装、使用电器不当引起的火灾:
电动机超负荷运转或绝缘不良、短路发热起火;电气线路安装不牢或接头松动打火、引起周围可燃物着火;乱接乱拉电线或线路绝缘层老化、破损,导致并线短路,产生电火花起火;变压器线圈绝缘损坏或接头接触不良等造成短路或电阻过大发热起火;用过的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等未切断电源起火;熔丝安装使用不合格,超负荷时失去保护作用或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引起火灾;使用大功率灯泡靠近可燃物而着火。
3.违反操作规程起火:
把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混存在一起,引起火灾;在焊接作业中违章蛮干,引起火灾;在化工生产过程中,超温超压作业,引起火灾;在生产中擅离工作岗位引起火灾;在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听地方吸烟用火,引起火灾;在搬运易燃易爆物品时,任意翻滚、撞击、摩擦引起火灾。
二、消防法律法规:
1.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首先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应当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各部门,各班组负责人及每个岗位的人员应对自己管辖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保证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
2.对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义务的,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依照《消防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3.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伍佰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台账。
三、火灾逃生技巧:
1.利用疏散通道逃生:
每个商场都按规定设有室内楼梯、室外楼梯,有的还设有自动扶梯、消防电梯等,发生火灾后,尤其是在火灾初期阶段,这都是逃生的良好通道。在下楼梯时应抓住扶手,以免被人群撞倒。不要乘坐普通电梯逃生,因为发生火灾时,停电也时有发生,无法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2.自制器材逃生:
商场(集贸市场)是物资高度集中的场所,商品种类多,发生火灾后,可利用逃生的物资是比较多的。如“将毛巾、口罩浸湿后捂住口、鼻,可制成防烟工具;利用绳索、布匹、床单、地毯、窗帘来开辟逃生通道。
3.利用建筑物逃生:
发生火灾时,如上述二种方法都无法逃生,可利用落水管、房屋内外的突出部位、各种门窗以及建筑物的避雷网(线)进行逃生或转移到安全区域再寻找机会逃生。
4.寻找避难处所逃生:
在无路可逃的情况下,应积极寻找避难处所。如到室外阳台、楼层平顶等待救援;选择火势、烟雾难以蔓延的房间,关好门窗,堵塞间隙,房间如有水源,要立刻将门、窗和各种可燃物浇湿,以阻止或减缓火势和烟雾的蔓延时间。无论白天或夜晚被困者都应大声呼救,不断发出各种呼救信号,以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
四、消防安全知识:
1.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能力
2.初期火灾现场处置程序:拨打:“119” 、组织人员疏散、火场警惕、初期火灾扑救、协助消防灭火
3.消防安全:“五懂”:懂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懂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预防火灾措施;懂灭火和应急疏散及火灾扑救;懂火场逃生方法。
4.“四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设施器材 ,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5.灭火器使用方法:拔下保险销,一手握紧喷管,另一手握紧压把,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扫射。
(5)应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扩展阅读
室内消防系统:
室内消防系统指安装在室内,用以扑灭发生在建筑物内初起的火灾的设施系统。它主要有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消防系统、水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及气溶胶灭火系统等。根据火灾统计资料证明,安装室内消防系统是有效的和必要的安全措施。
参考资料网络——消防
Ⅵ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2.扑救初期火版灾能力
3.组织引导疏散逃生能权力
4.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能力
六、初期火灾现场处置程序:
1.拨打:“119”
2.组织人员疏散。
3.火场警惕。
4.初期火灾扑救
5.协助消防灭火
七、消防安全:“五懂”:
1“懂”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2“懂”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
3“懂”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预防火灾措施,
4“懂灭火和应急疏散及火灾扑救,
5“懂”火场逃生方法
Ⅶ 求火灾应急救援培训的消防知识
消防安全抄
灭火的基本方法
一袭.冷却灭火法
二.隔离灭火法
三.窒息灭火法
四.抑制灭火
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一般工厂常用灭火器(手提贮压式(ABC)干粉灭火器)
1、使用前先将灭火器翻转摇动数次,拉出保险销;
2、不可倒置使用,直接对准火焰根部压下压把左右扫射即可。
3、注意事项:压下压把后,中途不应松手;否则该瓶灭火器内未喷出的干粉因气压不足而失去灭火作用。
消防栓的使用
1、适用扑灭多种类型的火灾,水是分布最广、使用最方便、补给最容易的灭火剂,
但不能用于补救与水能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引起的火灾,以及高压电器设备和档案、资料等引起的火灾。
2、使用方法:将存放消防栓的仓门打开,将水带取出,平放打开,将阀头接在水袋上,对准火源,双手托起阀头,打开水阀
Ⅷ 怎么做消防应急培训
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半年对每名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由安全部组回织实施。
2、按规定对特种答作业人员进行年检和安规考试,由安全保卫组织实施。
3、每年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一次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采用消防知识智力竞赛、书面测试、授课等形式进行的活动,由单位工会、安全部共同组织实施。
4、每年对全体义务消防员进行业务培训不少于10小时,由安全保卫部组织实施。
5、对市安委会、防火安全委员会等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认真组织配合,并及时利用广播等形式对全体员工进行宣传教育,传达贯彻。由单位工会、保卫部实施。
6、建立新员工(包括招商、租赁、厂方促销等其它用工形式人员)上岗前培训档案,做到培训有计划、有内容、有总结、有受培训人员签字。凡未经过培训的一律不发工号证上岗。由单位工会、人事部、教育服务管理部、安全保卫部共同组织实施。
7、建立各类教育培训工作台帐,把各部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8、下列人员必须经过消防机构培训:a.消防安全责任人;b.消防安全管理人;c.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d.消防控制中心的值班、操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