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务员初任都培训什么内容
公务员初任培训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一般是围绕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展开的,根据不同的部门,会具有一定的针对性,
而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重点是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
公务员参加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培训结业证书。
『贰』 公务员培训的程序
公务员培训程序分为:
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重点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
专门业务培训是指机关为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而提供所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和方式应视专项工作需要确定。
公务员培训分为四种类型:
一是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也称初任培训;
二是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培训,即任职培训;
三是根据专项工作需要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
四是对全体公务员进行的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
『叁』 机关对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什么培训
公务员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在任职前或者任职后1年内进行任职培训;对从事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应当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对全体公务员应当进行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更新知识的在职培训,其中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应当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在组织实施中,应注意把握四类培训的不同功能定位。
初任培训的对象是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机关工作方式方法、保密知识等。培训目的在于,通过培训使新录用公务员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内容,初步掌握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筑牢信仰之基、打牢从政之基、夯实廉政之基、强化能力之基,提高适应机关工作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初任培训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应当在试用期内完成。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者初任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
任职培训的对象是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性教育、领导科学、廉政教育以及所任职务相关业务知识等。培训目的在于,通过培训使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提高胜任领导工作的政治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任职培训应当在公务员任职前或任职后1年内进行。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依照规定参加任职培训。没有参加任职培训或者任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专门业务培训的对象是从事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培训目的在于,通过对专项工作需要的专业技能和专业作风培训,帮助公务员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提高胜任专项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专门业务培训的内容、时间和要求由机关根据需要确定。专门业务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不得从事专门业务工作。
在职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在职公务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性教育、宪法法律法规和开阔视野、创新工作、提升素质所需的新知识、新技能等。培训目的在于,按照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帮助全体在职公务员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质,更新知识结构,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在职培训的具体内容、时间和要求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机关根据需要确定。在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肆』 公务员培训包括4种类型,分别是
公务员培训包括4种类型,分别是: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
1、初任培训亦称“职前培训”:培训部门对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所进行的培训。
2、任职培训:公务员刚开始进入任职部门所进行的培训,主要是为了熟悉业务和工作环境。
3、专门业务培训:和公务员自己所从事的专项业务有密切关系,主要是为了提升专业技能知识
4、在职培训:为了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一种培训。让公务员能搞好的提高工作的效率和态度。
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职位的要求,通过种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公务员进行的政治理论、文化知识、科学技术、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培训是公务员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参加培训既是公务员的权利,也是公务员的义务。
(4)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扩展阅读:
初任培训培训目的是使新录用的公务员熟悉和了解将要从事的工作。培训方式主要有工作实习和专门培训,前者指新录用的公务员在有经验人员的指导下从事实际工作,后者指机关培训部门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的集中培训。
任职培训的培训内容主要集中于拟任领导职务所必须具备的政策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培训方式以离职培训为主,时间长短根据实际需要而定。
专门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和方式应视专项工作需要确定。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是指因国家和政府根据需要,从机关抽调公务员完成某项工作任务,如人口普查、计划生育、经济普查等。
公务员的专门业务培训,也就是指围绕从事专项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工作方法等的培训活动。培训的目的是保证公务员能够胜任专项工作的需要。
在岗业余培训一般采用岗位培训、各种短期培训班、系列讲座、各类培训中心以及电大、业大、夜大、函大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离岗专门培训的具体形式,通常有各类职业中学和职工大学,或委托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进行代培等形式。
『伍』 公务员初任培训上课时间
初任培训应当在试用期内完成,时间一般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公务员一词,是从日文公务员翻译过来的。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陆』 规范公务员初任培训的政策建议
《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培训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务员有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近年来,我们大力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尤其是做好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并兼顾任职培训以及军转培训等工作,同时开展网络培训,为每名公务员提供随需培训服务,切实将公务员培训工作作为提升公务员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抓紧做好,保障好每名公务员接受培训的权利。
一、我市公务员培训情况现状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培训包括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近五年来,我处共组织新招录公务员初任培训1026人(工商、质监、地税和公安单独组织培训),任职培训271人,知识更新培训20399人,其他培训1211人,对《公共危机管理》、《法治浙江和谐社会建设》、《组织行为学》、《行政伦理与职业道德》进行了轮训,今年开始对《心理调适与健康人生》进行培训,该课程采用了网络学习和在线考试的方式。从2014年开始,我们开通了覆盖全市的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公务员网络学院,使每名普通公务员都能随时进行学习,并且出台了《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对普通公务员的培训管理进行规范。目前网络学院学员达到了7900多人。
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公务员培训工作基本完成了相关规定要求的培训,培训方式和管理制度逐步健全,但是在具体的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二、当前公务员培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
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受训者的素质。然而在培训中,却忽略了这一点。一些部门领导对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的重要性、长远性、紧迫性缺乏充分的、足够的认识,缺乏战略的眼光,对于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也不能正确认识,甚至以工作忙为借口推诿。领导重视不够,对培训工作安排不周密,检查监督不到位,激励机制就无从说起,导致缺乏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是把培训工作作为一种再生资源,作为人力资源的开发来投入,而是走过场,为培训而培训,严重影响了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培训经费投入不足
在脱产培训开展的过程中,存在培训经费紧缺问题。在具体培训中,缺少经费就不能充分开展,首先培训的时间受到限制,进而导致培训内容无法充实,而且优秀的师资队伍也无法保障,现代化的教学设施更无从谈起,致使培训流于形式。
『柒』 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国家公务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适应行政机关高效能管理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各级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培训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国家公务员培训的主管部门。
政府各部门的人事培训机构,具体负责本部门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工作。第四条 省人事行政部门在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国家公务员培训法规、规章和政策并负责监督执行;
(二)拟定全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国家公务员培训并进行培训理论研究工作;
(四)对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进行指导和评估;
(五)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培训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第六条 初任培训是指对新录用人员,即经考试录用进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主任科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培训。
任职培训是指对晋升领导职务的人员,按照相应职位的要求进行的培训。
专门业务培训是指对国家公务员所任职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的培训。
更新知识培训是指对国家公务员以更新、补充、拓宽相关知识为目的进行的培训。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培训的方式和时间由省人事行政部门根据培训内容和要求统一安排。第八条 凡组织部门组织的相同类型、相同科目、相同内容的培训,人事行政部门可在国家公务员培训中予以认可。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培训的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第十条 公共必修课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经济管理知识,科学技术知识,公共行政管理知识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等内容。
专业必修课按照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类,根据相关业务工作的需要确定专业知识和技术科目。第十一条 公共必修课的教学大纲和教材,由省人事行政部门制定和编写。
专业必修课的教学大纲,由省人事行政部门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制定,教材由省直相关部门编写。第十二条 各级行政机关应按照同级人事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要求,负责制定本部门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后,组织开展培训。第十三条 省人事行政部门根据培训工作需要,统一规划,设置以行政学院(校)为主体的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其他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和培训机构,受人事行政部门委托,也可承担国家公务员的培训任务。逐步形成以行政学院(校)为主体,其他培训机构为补充的培训网络体系。第十四条 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按照培训计划实施教学活动,其教师实行专兼职相结合的制度。第十五条 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应建立以下制度:
(一)考勤制度;
(二)考试制度;
(三)教师聘用制度;
(四)教学研讨制度;
(五)教学效果评估制度。第十六条 国家公务员的培训经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国家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的培训经费,从职工教育经费中支出;国家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所需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培训经费或必需的统一性培训经费,根据每年的培训任务和财力情况,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第十七条 国家公务员参加培训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与在职同类人员相同。第十八条 国家公务员的培训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十九条 国家公务员应自觉服从培训安排,按时参加相应类别的培训,并服从施教机构的管理,遵守培训制度。对不按规定参加培训或虽参加培训但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第二十条 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必须参加初任培训,初任培训不合格的,不能任职定级。
未经专门业务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从事专门业务工作。第二十一条 任职培训一般在到职前进行,经任免机关批准,也可先到职后培训,但必须在到职后一年内完成。
调入行政机关任职的和在行政机关内部晋升为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参照对任职培训的规定,进行任职培训。第二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培训实行证书登记制度,连续记载国家公务员参加相应类别培训的基本情况。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由省人事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省直各部门国家公务员的培训证书由省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发放,各市国家公务员的培训证书由各市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发放。
『捌』 公务员初任培训制度
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的培训,重点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依规办事等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
初任培训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采取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举办初任培训班和公务员所在机关结合实际开展入职培训的形式进行。专业性较强的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可自行组织初任培训。
初任培训中应当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玖』 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的方式有哪些
一、公务员培训的类型
我国公务员培训主要有以下几类型:
(一)新录用人员的培训
这种培训对象主要是经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考核合格已被录用的人员,它的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公务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它的培训目的主要是为了使这些新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的人员了解自己即将从事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掌握一般的工作方法,为正式上岗作准备。
(二)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
它的培训对象是准备晋升一定领导职务的在职公务员,它的培训内容应围公务员拟晋升新的领导职务所须具备的政策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力来确定。其培训目的就是通过培训为公务员晋升的一定领导职务作好准备。
(三)根据专项工作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
该项培训的主要特点:培训对象是从事专门业务工作的国家公务员,培训内容偏重于专门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培训目的主要是为了适应专项工作的需要,培训方式多属脱产培训性质,集中性、临时性较强。
(四)在职公务员更新知识的培训
培训对象包括全体在职公务员。从培训步骤看,它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的规定,有计划有领导地分期分批进行的。培训方式一般采取离职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内容要根据公务员的岗位职责来确定,强调培训与使用相结合,以期收到预期效果。培训目的主要是为了更新公务员的知识结构,使其掌握新的知识和技能,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提高现有行政管理的水平。
二、公务员培训的方式
(一)部内培训
即由各行政部门内部设立机构组织培训,其培训的时间、课程设置和培训要求均要各部门自己确定。如我国政府各部所属的管理学院培训基地的培训毕属此列。这种培训按职务或专业进行,专业对口,有较强的针对性,时间和人员都便于灵活安排。
(二)部际培训
指由政府若干部门横向联合举办的培训。这种跨部门举行的培训班,或由政府几个部门共同组织,或由学会或学校帮助组织,培训费用则由政府各部门共同承担,为同一专业或同一层级的公务员开设某些共同的课程。
(三)交流培训
即通过人员的交流或学术的交流对公务员实施培训。人员的交流培训是指通过人员在政府部门之间、各地区之间、政府部门和企业之间的调任或借调,使公务员扩大知识面,增长才干,掌握在各种环境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协调矛盾的能力。
(四)工作培训
即在实际工作中对公务员压担子,使其实际工作能力有所提高。通过行政首长或经验丰富的公务员在工作中言传身教,也能使公务员在行政实践中积累知识,获得经验,增长才干。如在我国行政管理中,主管部门让某些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公务员到某些部门或地方,通过实际工作进行锻炼,增长他们的才干。
(五)学校培训
即同公务员管理机构或各行政部门选送部分有培养前途的公务员,或者由公务员本人依据有关规定,到政府的高中级行政学院或国内外高等院校接受培训或进修。
(六)选择培训
即允许公务员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个人兴趣,制定培训计划,自由选择培训专业和课程。选择培训的方式主要有二种:一是鼓励公务员利用闲暇时间到附近学校或夜校去补习、进修,其学费由政府负担。如有些地方或部门的行政官员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参加有关院校的函授、夜大学习而费用由工作单位承担。另一种是公务员向政府申请培训假期,脱产学习。
我国公务员培训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政治理论的学习
这是由中国国情决定的。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之上的,有着鲜明的政治性和阶级性,不实行也不可能实行西方所谓的"文官中立"原则。我国公务员必须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因此我国的公务员必须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他们能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使他们能树立起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专业知识的培训
即与公务员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理论,专业技术知识和专业操作知识的训练,其目的在于提高公务员的知识素养,提高行政效率。在行政管理手段不断发展的现代,尤其是这样。一般说来,任何公务员都应全面掌握与自己专业相关的理论知识、技术知识和操作知识,但是不同职位、级别的公务员,对专业知识的需要和培训也有自己的侧重点。因此,专业知识的培训必须有的放矢地进行。
(三)管理才能的培训
即通过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管理活动的实践开拓公务员的视野,在理论和实践上培养他们领导下属、运筹决策、协调冲突、融洽关系的能力。
(四)职业道德的培训
即培养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主要包括忠于国家、忠于政府、忠于职守、严守国家机密,不得从事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营利活动等。
『拾』 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应该上哪些课程
公务员第一次培训可以选择整套课程学习,从最基础到慢慢强化,再进入题海刷题,最后冲刺巩固,效果会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