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私合作模式培训手册包含哪些内容
一、背景
在2014年3月份举办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培训班上,财政部王保安副部长指出:“要抓紧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要使财政部门和企业的相关人员熟悉PPP的运作模式与管理要点,更好地在实践中运用PPP模式。”
但由于我国PPP模式推广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资料较少,不成体系,不利于开展系统化的培训工作。目前有组织编制了《公私合作(PPP)模式培训手册》(下称《手册》),借助本《手册》,可以快速而全面地熟悉PPP模式的基础知识、政策体系、发展经验、操作实践、法律框架、实施流程和相关案例等。
《手册》分为四篇,每一篇下面分为若干章节,分别阐述相关方面的问题:
第一篇为环境概述篇。主要内容包括PPP模式的基本概念、发展回顾和发展政经环境,建立起PPP模式的基本认识;
第二篇为模式研究篇。主要内容包括PPP模式的分类和选择、PPP合同的分类和优劣势、PPP项目的一般实施流程、PPP模式的SWOT分析、潜在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最后介绍PPP模式推广的动态;
第三篇为典型案例篇。分别选取了轨道交通领域、水务领域和垃圾处理领域的PPP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
第四篇为项目指引篇。选取了北京市、广州市和杭州市,对这三个城市的PPP模式推广实施方案和推广项目进行阐述,希望对其他城市或者是想进入这些城市进行PPP项目投资的企业起到借鉴和指引的作用。
二、公私合作(PPP)模式培训手册目录
第一篇 环境概述篇
第一章 基本概念
第一节 公私合作(PPP)定义
一、广义PPP定义
二、狭义PPP定义
第二节 公私合作(PPP)模式特点
一、PPP的三大特征
(一)伙伴关系
(二)利益共享
(三)风险共担
二、PPP模式的实质
三、PPP模式优势
四、PPP模式门槛
五、PPP项目适应性
六、PPP项目收益保障
七、PPP项目风险分担机制
第二章 PPP发展回顾与环境
第一节 PPP模式发展回顾
一、起源
二、成熟
三、推广
第二节 发达经济体PPP开展情况
一、加拿大
二、英国
三、美国
四、法国
五、比荷卢联盟
六、澳大利亚
第三节 PPP模式发展政经环境
一、PPP模式制度环境
二、地方政府债务分析
(一)债务规模结构
(二)债务主体构成
(三)债务用途结构
第二篇 模式研究篇
第三章 PPP模式选择方法论
第一节 PPP模式分类
一、融资性质
(一)建造、运营、移交(BOT)
(二)民间主动融资(PFI)
(三)建造、拥有、运营、移交(BOOT)
(四)建造、移交(BT)
(五)建设、移交、运营(BTO)
(六)重构、运营、移交(ROT)
(七)设计建造(DB)
(八)设计、建造、融资及经营(DB-FO)
(九)建造、拥有、运营(BOO)
(十)购买、建造及营运(BBO)
(十一)只投资
二、非融资性质
(一)作业外包
(二)运营与维护合同(O&M)
(三)移交、运营、移交(TOT)
三、股权/产权转让
四、合资合作
第二节 PPP应用领域
第三节 PPP运作模式选择
一、现有基础设施
二、扩建和改造现有基础设施
三、新建基础设施
第四节 不同领域化债模式的选择
一、市政建设
二、土地收储
三、交通运输设施建设
四、保障性住房
五、教科文卫
六、农林水利建设
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八、工业和能源
九、其他领域
第五节 PPP模式选择注意事项
一、选择直接效益相对好的项目
二、提供灵活的政策和有力度的激励措施
三、将一部分BT模式的项目转为BOT
四、积极探索狭义PPP概念下的SPV形式
五、加强PPP项目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 PPP合同
第一节 PPP合同概述
一、合同基本类型
二、合同选择原则
第二节 PPP合同优劣势分析
一、服务合同
(一)基本概念
(二)潜在优势
(三)潜在劣势
二、管理合同
(一)基本概念
(二)合同结构
(三)潜在优势
(四)潜在劣势
三、承租合同或租赁合同
(一)基本概念
(二)合同结构
(三)潜在优势
(四)潜在劣势
四、特许权
(一)基本概念
(二)合同结构
(三)潜在优势
(四)潜在劣势
五、BOT和类似安排
(一)基本概念
(二)合同结构
(三)潜在优势
(四)潜在劣势
六、合资企业
(一)基本概念
(二)合同结构
(三)潜在优势
(四)潜在劣势
七、混合安排
第五章 PPP项目实施
第一节 PPP项目实施流程图示
第二节 PPP项目实施流程剖析
一、收集潜在投标方的意见反馈
(一)竞标会议
(二)招标文件协商
二、公告和资格预审
(一)资格预审必要性
(二)资格预审文件
三、定义采购流程
(一)非应标建议书或直接谈判
(二)竞争性谈判
(三)竞争性投标
四、定义评标流程
(一)初步入围结果
(二)技术和商务评估
五、一揽子投标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者指引
(三)投标数据表
(四)合同草稿
(五)表格和流程样本
六、合同关键要素
七、谈判与合同生效
八、主要实施事项
第六章 PPP模式SWOT和风险分析
第一节 企业参与PPP项目的SWOT分析
一、优势分析(Strengths)
(一)优势
(二)对应于优势的措施建议
二、劣势(Weakness)
(一)劣势
(二)对应于劣势的措施建议
三、机会(Opportunity)
(一)机会
(二)对应于机会的措施建议
四、威胁(Threat)
(一)威胁
(二)对应于威胁的措施建议
第二节 PPP模式主要风险分析
一、主要风险
二、风险承担机制
(一)发挥禀赋优势
(二)风险收益匹配
(三)做到量力而行
三、风险防范原则
(一)风险分类承担
(二)做好前期评估调查
(三)谈判确定风险分担比例
(四)多种方式降低融资风险
(五)转移不可抗力风险
B. PPP咨询服务机构需要什么资质
凡新申请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一般应从丙级资格做起。
丙级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5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30%,注册咨询工
C. 有没有关于PPP项目相关的官方机构组织的培训啊
中国投资协会项目投融资专委会决定举办PPP项目系列培训、研讨活动。
嘉宾专及专家
1、中国投资协会相关领属导
2、中国城镇化促进会相关领导
3、国家开发银行研究院相关领导
4、国家发改委及有关部门专家
咨询电话:010-58423768
报名传真:010-68349098
E-mail:[email protected]
D. 如何充分发挥财政在PPP工作中的作用
目前随着国家政策加真金白银的大力支持,推广PPP项目可以获得实际的益处,并能进一步促进地方职能转变、发展思路转变。因此如何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PPP工作中积极作用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业内人们广泛关注,围绕如何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PPP工作中积极作用这个课题?对各级财政部门来说,需要研究问题很多,肩负任务也很重。对此,笔者根据学习体会和工作实践,就此课题谈点个人看法。
一、地方财政为什么要推广运用ppp模式?
推进运用PPP模式,不仅能有效缓解政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资金缺口问题,而且也是一项创新的财政政策工具,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
(一)探索新型融资渠道,缓解财政压力。过去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都是由财政全部承担。财政条件好的地方,其保障程度好一些,财政条件差的地方,就要通过政府举债来保障。相对于过去政府举债模式来讲,PPP模式无疑是一种既能较好地保障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又能让财政压力减轻的优化融资模式。一方面是融资期限相对较长,期限错配风险相对较小。PPP项目中,社会资本是资金的供给方,为项目建设提供初始资金,财政只需在较长的项目经营期内予以特许权或财政补助方式,给予社会资本的回报。另一方面,政府不直接承担融资风险。与传统由政府通过银行或债券等渠道为基础设施和公共项目融资不同,PPP项目中社会资本是融资主体,在其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其融资规模、方式、渠道均由社会资本自己作主,并承担相应的融资风险,而政府财政则不再作为融资主体,也就没有了融资风险。
(二)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提高财政效率。社会资本不同于政府资本,其本身的逐利性决定了它的取向。社会资本投向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时,它所考虑的如何以较低的成本取得稳定的较高的收益回报。为达到这一目的,社会资本管理者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千方百计优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和营运成本。社会资本成本的降低,从财政角度来看,也就是提供政府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成本降低,从而达到了提高财政资金的效率。
(三)让专业人做专业事,分化财政风险。政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一般都是投资大、建设期长、资金风险高。传统的做法是由政府决策,财政出钱,部门去做,由于权利、责任、利益分离,再加上行政命令和长官意志,其投资效果可能会大打折扣,同时偿债风险的累积,会造成巨大的财政风险隐患。如果实行PPP,除能提高财政资金效率外,还能有效地分化财政风险。实行PPP,将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交由专业的人去做,将有效地减少失误,控制风险,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同时PPP重中之重是风险控制,即在社会资本与政府资本合作时,就明确了双方的权利、责任、利益及风险分担机制。一般而言,政治风险由政府承担,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风险分担机制会使风险承担方愿意接受较低的风险贴水,形成风险转移价值,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政府债务风险的发生。
二、地方财政在推进PPP中做什么?
既然PPP是一种创新的财政政策工具,财政部门必须承担起应承担的职责。笔者认为,无论是PPP项目发起、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环节,财政部门不仅应该全程参与,还要履行政府授权的组织协调、项目筛选、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等项工作。财政应在政府领导下负有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财政部印发的《操作指南》中明确规定:“财政部门应本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原则,以制度创新、合作契约精神,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积极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作用,全面统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
(一)组织协调。地方财政部门应该设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积极组织协调政府各部门及社会资本开展PPP工作。在组织协调工作中,一是做好宣传发动。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PPP;发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PPP。二是搞好业务培训。组织相关部门及财政部门内部人员开展PPP业务培训,使其尽快掌握其业务内涵及流程,提高人员素质。三是拿出实施方案。根据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和财政承受能力,拟定PPP实施方案,报政府及人大批准后执行。四是做好规划指导。通过与发改、住建、规划、交通、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合作,按照实施方案,分不同类别做好项目的规划指导工作,确保项目的推进。
(二)项目筛选。PPP项目,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发起,以政府发起为主。对潜在的PPP项目,财政部门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评估筛选,根据筛选结果确保备选项目,并制定项目年度计划和中期开发计划。
(三)物有所值评价。筛选确定的项目,财政部门应会同主管部门,立即启动物有所值评价。评价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开展。定性评价重点关注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与采用政府传统采购模式相比能否增加供给、优化风险分配、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等。定量评价主要通过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政府支出成本现值与公共部门比较值进行比较,计算项目的物有所值量值,判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四)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为确保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财政部门应根据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财政支出、政府债务等因素,对部分政府付费或政府补贴的项目,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以明确每年政府付费或政府补贴等财政支出不得超出当年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
(五)监督管理。财政的监督管理应融于PPP项目的全过程。重点包括:(1)加强对PPP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2)会同项目实施机构做好监督管理工作,防止企业债务向政府转移。(3)会同项目实施机构建立PPP项目政府支付台账,严格控制政府财政风险。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政府支付义务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六)绩效评价。PPP项目建设完工后,必须由财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产出、成本效益、监管成效、可持续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应用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政府开展PPP管理工作的决策参考依据。
三、地方财政在PPP中的如何做?
PPP是一种全新的理念,政府从过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变成了与社会资本的合作者以及PPP项目的监管者。政府角色的转变也带来了财政角色的转变。
(一)当好“宣传员”。做好PPP政策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大力宣传PPP模式和重要意义和实质内涵,提高公众对PPP模式的了解和认识,发动社会资本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各种培训组织讲座、研讨班等多种形式,培训出一批懂政策、擅管理、业务素质强的PPP专业人才。
(二)当好“协调员”。加快建立和完善PPP管理和协调机制,出台和完善PPP管理模式制度,规范PPP项目规划和设计,为政府运用PPP模式提供政策和专业技术指导。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好各职能部门做好PPP各环节的工作,形成合力,有序推进。
(三)当好“测算员”。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是财政推进PPP工作的两项最重要的职能,是确保政府利益,明确政府责任,完善财政预算管理,确定风险分摊比例,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使运用的可利用资源获得长期最大利益,实现ppp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履行好这两大职能,财政部门必须做好相关测算工作。一是做好中长期财政收入测算,以确保有预期财力保障的前提下开展合作。财政部近期出台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中的核心就是要地方政府突出量力而行的理念,不能盲目扩大PPP项目投资并放大财政风险。财政收入测算要综合考虑经济新常态的中、长、短期影响以及均势变化。二是做好中长期支出测算,以确保支出水平与收入水平的基本匹配。测算支出水平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需求,以及政府对PPP项目的可承受能力。三是做好财政资金效益评估和测算,以确保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在PPP项目开发阶段,应本着“花钱值得”的原则,对“股权投资、运营补贴、承担风险、配套投入”等方面进行科学的评估与测算。
(四)当好“监管员”。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PPP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等全过程的监管。在项目的实施阶段,加强对单个项目和全部项目进行不同层面的监管,通过履约管理、行政监管、公众监督等方式进行监督。建立事前设定绩效目标、事中进行绩效跟踪、事后进行效益评价的全生命政府付费、使用周期绩效管理机制。建立项目信息报告和披露制度,提高项目经营管理的合规性、透明性。
(五)当好“服务员”。在项目推动和运营过程中,落实好政府支持公共服务事业的税收优惠,
将项目涉及的运营补贴、经营收费权和其他支付对价等,
按照约定保质保量的提供服务。做好资产评估、财务核算等服务工作。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契约意识和信用意识,严格按合同履约,维护政府信誉,保障社会资本权益。
总之,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是目前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新任务。各级财政部门要有责任有担当,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勇挑重担、唱好主角,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推动PPP工作实现新发展、新突破,为财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 PPP咨询服务机构需要什么资质
目前国内PPP项目并不会对咨询机构提出具备工程咨询资质的要求。如财政部PPP中心、河南省PPP中心,吉林省PPP中心,福建省PPP中心等,都没有对咨询机构设置资质要求,而是更加注重咨询机构在商务、财务、法律、风险控制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同类项目的咨询业绩。
显而易见,作为全国在PPP领域探索的典型,江苏在PPP项目第二批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库名单的选择上的“方法论”已有了根本性变化。
根据《江苏省关于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金〔2014〕85号)、《江苏省PPP项目首批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库名单公布》(苏财金〔2014〕77号)等相关规定,均没有对PPP咨询服务明确规定资质要求。
多位从事PPP研究的人士建议,江苏在第一批咨询机构评选中也没有这个资格条件,应保持要求的一致性,因为相关法律政策是严禁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投标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因此,在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要求的情况下,不设置资质要求是合法合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