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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

发布时间:2022-12-24 01:39:47

Ⅰ 如何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求解答

新型职业农民首先是农民,从职业意义上来说,所谓农民是指长期居住在农村社区,并以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料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需要符合以下4个条件:一是占有或长期使用一定数量的生产性耕地;二是大部分时间从事农业劳动;三是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和农业经营;四是长期居住在农村社区。
当然,职业农民也必须符合这些条件,但与传统农民、兼业农民不同的是,新型职业农民除了符合农民的一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是以市场为主体。传统农民主要追求维持生计,而新型职业农民则充分地进入市场,并利用一切可能的选择使报酬最大化,一般具有较高的收入;二是具有高度的稳定性,把务农作为终身职业,而且后继有人;三是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现代观念,新型职业农民不仅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还要求其行为对生态、环境、社会和后人承担责任。
因此,新型职业农民的经营特点既保留了传统农业经营的优点,又避免了小农户的弊端;既可以发挥家庭经营的优势,又有助于融入现代农业要素。
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需要特定社会环境,就目前情况而言,为促进职业农民的成长,迫切需要提供以下4个方面的社会环境条件:
第一、确立土地流转和稳定的土地使用权制度。只有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制度,确立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法律地位,在此基础上通过土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才能营造职业农民存在和生存的法律环境。需要指出的是,目前的农民土地流转机制给工商资本或承包大户的雇工农业不具备可持续性。主要原因一是高地租难以保证粮食生产的正常进行;二是雇工的高成本增加了农业经营者的风险;三是工商资本的短期行为难以保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使之有利于家庭农场的形成。
第二、充分的社会尊重。农业如何增加对农民的吸引力?除了收入的原因,农民社会地位低是农村劳动力离开农业的重要原因。因此给农民充分的社会尊重和应有的社会地位是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社会环境。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社会地位需要综合措施,首先是经济收入的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收入要通过经营规模的扩大、农产品质量的提高和政府的扶持得以实现;其次是生活环境的改善,要推动城乡一体化,把公共服务延伸到乡村,使农民享受到同等的公共服务,建设美丽乡村。其三是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门槛,实行新型职业农民准入制度,使新型职业农民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第三、系统的学习条件。新型职业农民难以自然形成,需要政府的扶持和专门的教育培养,这是由新型职业农民的特点和责任所决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要接受全面系统的农业教育,而不是片面的专题教育或零散的技术培训。需要专门的培训机构针对职业农民的需求,制定培训方案,为职业农民提高自身素质提供有效的培训与教育服务。目前中国的新型职业农民主体是50岁左右的承包大户和专业户,他们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经营经验,对农业、农村有深厚的感情,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把他们培养成新型职业农民不仅有利于农业文化传承,也有利于农业后继者的培养。
第四、城乡一体化要素流动的环境。新型职业农民来源可以是多元化的,要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鼓励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成为城市市民的同时,也要鼓励城镇人才到农村经营农业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真正实现城乡人才双向流动。只有创造有利条件使农村富余劳动力离开农村彻底融入城镇,才能为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提供空间;只有鼓励和支持致力于从事农业的人才到农村创业,农业才能获得健康发展。
(作者系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教授)

Ⅱ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有何获,意见和建议

今年以来,新宾县农业信息培训中心认真贯彻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目标,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项目为主攻点;以提升农民的从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突破点;以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为着力点;整合各类媒体信息资源,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
一、总体完成情况
申请报名培训学员:260人;实际参加培训学员200人。
专业划分:食用菌、中药材(刺五加)、山野菜为、优质稻米,每个专业50人。
基地(教学班)划分:红升乡、永陵镇、苇子峪镇、红庙子乡四个基地(教学班)。
认定情况:完成职业技能鉴定300人,中专招生考试296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300人。
二、采取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关政策。
首先,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农发局、人社局、农机局、县供销社、信用联社及有关乡镇分管乡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其次,起草制定《新宾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试点方案》(新农发[2013]27号)及《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及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13]47号)。两个文件同时发到全县十五个乡镇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
第三,以农发局名义召开全县十五个乡镇分管领导、农业站长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动员大会,公布了《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及管理办法》,解读了《新宾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试点方案》。
2.结合“特色产业”、抓好“五个落实”。
一是落实培训专业。依据新宾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现状,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特点,以从事食用菌、中药材(刺五加为主)、蔬菜(山野菜为主)、优质稻米(富硒大米为主)等为依托,落实四个专业。
二是落实培训基地。选择永陵镇、苇子峪镇、红庙子乡、红升乡农业站分别作为中药材、山野菜、优质稻米、食用菌培训基地。
三是落实培训学员。按照《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及管理办法》标准要求:种植食用菌、山野菜5亩以上;中药材50亩以上;优质稻米100亩以上的产业大户自愿报名参加培训。通过县、乡、村三级把关筛选,最终选定200名学员,按四个专业划分,每个专业50人。
四是落实培训场所。通过调查对比,最终确定系统知识培训内容(专业必修课)利用抚顺特产学校封闭式授课的优势,把学员集中培训8天,完成系统知识授课任务。《模拟操作》和《现场指导》两个环节在乡镇教学基地、示范基地进行。
五是落实培训教师。采取省、市、县三级专家、教授联合授课的培训方式进行,以省级专家、特产学校的教师为主,同时还有县级乡土专家共同参与,让培训学员从不同角度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操作技能。
3.完善“规章制度”,有序实施培训。
首先,制定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的制定,是依据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系统培训规范,结合新宾县设置专业情况。培训的内容包括农村信息化应用、农村政策法规、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市场营销,每门课培训两天。
其次,明确职责分工,公布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如:教学班职责;班主任职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名单;教学班班级组织成员名单;班级学员名单。基地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考试考核制度。上述“职责”、“名单”、“制度”按照县农广校统一标准、统一样式、统一制作,分别发放到县农广校和四个教学基地公开、公示。
新宾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每期开始及结束,即有开班典礼,又有结业仪式,开班之初,给所有学员发相关书籍。系统培训200名学员,分两期(每期100人)到抚顺特产学校学习,时间从9月9日——9月24日结束。10月份,结合不同专业,按照农业生产季节有序开展模拟操作及现场指导,十月末全部完成职业技能模块(模拟操作)及专项技术模块(现场指导)。
三、主要经验及特点
1.各级领导重视、提升培训高度。2013年新宾县被省农委确定为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县政府把此项工作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进程的重要职责和基本任务加以落实。
2.转变培训观念、提高培训质量。依据方案要求,结合新宾县特色产业发展特点,经过认真调查、反复研究,最终决定打破以往的局限在某个乡镇或村屯培训模式,在全县范围内选择主导、特色产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带头人,以及青壮年农民为重点,努力培养一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从而进一步推进新宾县现代农业发展的进程。
3.建立联系卡片、跟踪服务到位。培训期间,县农广校为每位学员印制一张联系卡,便于学员之间保持联系。这次培训班学员都是全县特色产业发展的骨干,长期工作在农村生产第一线,平时学习的机会不多,通过培训不仅给每位农民学员圆了一个在中等职业院校学习的梦想,并为农民朋友提供了一次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崇尚科学的平台,所以大多数学员十分珍惜这次机遇,非常渴求专业知识,认真学习作好记录,有部分学员还写了心得体会。大家在学习之余加强沟通、增进了解,营造了良好的人脉关系网络,为学员信息共享、优势互补、跨越发展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学员们为表示诚意,给农广校送了一面内容为“传职业技能、创百年产业”的锦旗。
4.奖励优秀模范、推广先进典型。为了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有始有终、圆满结局,年底组织召开结业总结大会,会议在新宾镇政府会议室举行,县政府、县农发局领导都亲临现场并讲话,结业仪式举行了优秀班级、优秀教师、优秀学员颁奖仪式,利用以奖代补形式鼓励优秀学员。 5.强化信息宣传、注重舆论导向。今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过程中,县电视台记者都全程跟踪采访录制,期间不仅在新宾新闻及时播放,还定期制作了《致富之路》专题节目,由于县电视台的大力支持和全程参与,起到了前所未有的宣传效果。是全省试点县宣传报道当中的一个亮点。
四、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8天的系统知识学习,及3天的模拟操作、3天的现场指导,使参加培训的学员理论水平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操作技能有了一定幅度增强,思想观念有了前所未有的转变,特色产业有了推陈出新的发展。
一是创新培训方式,注重培训实效。在培训过程中随时根据学员需求,采取“一问一答”、“一学一看”、“一教一做”“一科一考”机动灵活、丰富多彩的培训方式进行。“一问一答”就是老师提问学员回答。“一学一看”,讲完理论马上到实地参观学习,(到沈农实验基地、食用菌基地)。“一教一做”就是手把手进行实际操作。“一科一考”就是每结束一科马上进行考试,检验培训效果,培训期间我们充分利用有效时间完成培训内容,早、中、晚课余时间穿插考试及模拟操作,使培训工作丰富多彩、紧张有序,取得了举一反三、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政策支持到位,培育成效显著:对于符合条件的、优秀的新型职业农民,由县政府选派,进入上一级大专院校免费培训学习。对符合条件者优先申报晋升高一级农民专业技术职称。对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先申报承担涉农项目,组建专业合作社的可以优先申报省、市示范社。
三是强化认定管理、提供人才保障。截止11月末,新宾县200名学员系统培训、模拟操作、现场指导已圆满结束,与此同时县农广校积极组织四个教学班整理完善培训机构、教学班及学员培训档案,使全县200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学员建立长期的培训记录,形成永久性的技术档案,并且随着职业技能的不断提高进行动态管理。年底之前培训合格的每位学员都能获得由国家人社部、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和县政府颁发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结业证》,农发局颁发的系统知识培训结业证,达到两年学制后,还将获得国家教委认证的,由辽宁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颁发的《中等专业学历证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将为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及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技术保障。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1、指标到位时间较晚,培训具体实施滞后。错过了最佳培训时期,尤其是现场指导、参观学习错过了黄金季节。建议将培训项目转变成跨年度实施工程,或者是分二年实施,分年付款,还能达到中专两年学制。
2、培训资金不足,影响培训质量。省级培训资金每人2000元,完成14天培训内容有困难。况且培训资金到位不及时,势必影响培训项目的有效实施。
3、培育认定数量不一致,如果对没参加培训班的农民给予认定,对参加培训的学员有些不公平,对明年招收学苗的选定有一定影响。
4、个别乡镇及部门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对学员的推荐不认真,影响培训效果和质量。
5、个别学员认识程度不高,参加学习不认真。建议用考核学员出勤率、听课纪律、考试成绩来兑现“以奖代补”资金,这对未来培训能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6、宣传动员不到位,存在信息死角。建议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动员力度,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Ⅲ 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计划的内容

准确把握几个关键内容:
1、制定认定办法
本认定办法共有6章、27条,对认定条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认定主体、承办机构、相关责任等进行明确。环翠区认定办法按层级报市农业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环翠区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占有一定的资源,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资金投入能力,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新时期农民。
2、明确认定标准
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根据环翠区当地产业发展水平和生产要求,以职业素养、教育培训情况、知识技能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生产经营效益等为参考要素,提出环翠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条件,并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等级的认定标准。
3、规范认定程序
农民自愿提出认定申请,并填写认定信息采集表,环翠区农业主管部门按照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和标准的农民要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环翠区农业局农技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作为承办机构,具体负责受理审核、建档立册、证书发放、信息库管理及相关组织服务等认定事务,确保认定工作规范开展。
4、构建扶持政策体系
充分利用当前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良好契机,争取组织部、人社、发改、财政、金融等部门的支持,探索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扶持政策体系,把财政补贴资金、示范推广项目、土地流转政策、金融社保支持等与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挂钩,提高认定的吸引力、含金量和认可度。同时,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的表彰奖励机制,调动农民参与认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加强管理服务
一是做好新型职业农民信息档案建立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明确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统计标准和指标体系。登录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www.zhynm.cn),将认定和统计信息采集表录入新型职业农民信息库,实行电子化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录入和更新工作,确保信息采集质量,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支持认定管理。新型职业农民实行动态管理,按年度进行复核。经费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经费中列支。
二是做好证书发放。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培训获得培训证书,同时引导他们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按照既尊重历史又创新发展的原则,完善“绿色证书”制度,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简称“新绿证”),作为享受扶持政策的有效凭证。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由农业部统一证书式样,原则上由县级以上(含)人民政府或授权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和管理。
三是做好总结宣传。加强认定工作的总结和交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广泛宣传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典型事迹,努力营造认定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Ⅳ 如何培养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

《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支持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设置涉农相关专业,加大农村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




第二十八条国家鼓励城市人才向乡村流动,建立健全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鼓励各类人才参与乡村建设的激励机制,搭建社会工作和乡村建设志愿服务平台,支持和引导各类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为返乡入乡人员和各类人才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

Ⅳ 新型职业农民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农业部办公厅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以来,各地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进行了有效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性、紧迫性
(一)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放在三农工作突出位置加以落实。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是伴随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趋势。目前我国农业劳动力供求关系已进入总量过剩与结构性、区域性短缺并存新阶段,关键农时缺人手、现代农业缺人才、新农村建设缺人力问题日显普遍。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农业科技,着力解决农业生产力发展问题,明确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突出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完善农业生产关系,进一步强调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关键在于激发农民自身活力。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利于农民逐渐淡出身份属性,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同步推进农民职业化进程。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重要职责,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将其放在三农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需求导向、综合配套”的原则,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推动落实,培养和稳定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壮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
(二)准确把握新型职业农民主要类型及内涵特征。从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农业生产经营现状及发展趋势看,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占有一定的资源、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资金投入能力、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农业劳动力,主要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是指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中较为稳定地从事农业劳动作业,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农业劳动力,主要是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是指在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或个体直接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主要是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
(三)进一步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一项关系三农发展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结合实际做好顶层设计,并大胆试验,积极探索路径和方法。试点工作主要包括三项基本任务。一是探索构建一套制度体系,包括教育培训制度、认定管理制度和扶持政策体系。通过试点,提出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具体内容,力争在制度上有所创新,在政策上取得突破。二是培养认定一批新型职业农民。以“让更多的农民成为新型职业农民”为目标,以“生产更多更好更安全的农产品供给社会”为方向,针对重点对象开展系统教育培训,结合认定和扶持,加快培养一批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各试点县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重点,确保试点期间每县培养认定500-1000名。三是建立一套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是实施动态管理、开展经常性培训、提供生产经营服务、落实扶持政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试点县要结合实际,具体提出信息采集类别,并据此建立健全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档案。
二、积极探索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
(四)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制度。各试点县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当地农业劳动力状况,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作为重点对象,根据不同类型新型职业农民从业特点及能力素质要求,科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坚持生产经营型分产业、专业技能型按工种、社会服务型按岗位开展农业系统培训或实施农科职业教育,不能代之以一般的普及性培训或简单的“一事一训”。要尊重农民意愿、顺应务农农民的学习规律,采取“就地就近”和“农学结合”等灵活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要围绕增强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课程体系和师资队伍建设,创新教学方法,改进考核评价办法。要建立经常性培训制度,各地要着眼帮助新型职业农民适应农业产业政策调整、农业科技进步、农产品市场变化和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明确经常性培训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培训机构、经费投入和保障措施,建立与干部继续教育、工人岗位培训相类似的新型职业农民全员经常性培训制度。
(五)积极探索农业后继者培养途径。在做好对现有务农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各地还要以保证农业后继有人为目标,开展农业后继者培养,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吸引农业院校特别是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回乡务农创业,支持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招录农村有志青年特别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的“农二代”,培养爱农、懂农、务农的农业后继者。各试点县要把回乡务农创业的大学生、青壮年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作为当前农业后继者培养重点,纳入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计划。
(六)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各地要切实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专业化、标准化水平。要统筹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快构建和完善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等农民教育培训专门机构为主体,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农业大学、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广泛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经常性、制度化的教育培训需求。
三、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管理
(七)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必要性的认识。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有利于统筹培养和稳定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落实支持扶持政策;有利于实施动态管理,开展经常性培训和跟踪服务,帮助其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引导其更好地履行责任义务。各试点县要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重点,研究制定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开展认定管理和信息档案建立工作。
(八)明确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的基本原则。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主导原则。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发布认定管理办法,明确认定管理的职能部门。二是农民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制和限制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认定,主要通过政策和宣传引导,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三是动态管理原则。要建立新型职业农民退出机制,对已不再符合条件的,应按规定及程序予以退出,并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四是与扶持政策挂钩原则。现有或即将出台的扶持政策必须向经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并增强政策的吸引力和针对性。
(九)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主要内容。认定管理办法中应明确认定条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认定主体、承办机构、相关责任,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是认定管理的重点,主要依据“五个基本特征”,充分考虑不同产业、不同地域、不同生产力水平等因素,分产业确定认定条件和标准。重点考虑三个因素:一是以农业为职业,主要从职业道德、农业劳动时间和主要收入来源等方面考虑;二是教育培训情况,根据我国国情农情和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应考虑把接受过农业系统培训、农业职业技能鉴定或中等及以上农科教育作为基本认定条件;三是生产经营规模,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且不低于外出务工收入水平确定生产经营规模,并与当地扶持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确定的生产经营规模相衔接。
四、制定和落实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
(十)加强扶持政策研究。主要研究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土地流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农业补贴、农业保险、社会保障等。要将现有的特别是新增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形成清晰完整的扶持政策体系,涉及宏观或需要更高层次出台的扶持政策,应提出具体政策建议。
(十一)落实扶持政策。各试点县要将扶持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特别是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的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人员、农村实用人才的政策措施,细化落实到经过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使种粮务农不吃亏、得实惠。要通过设立教育培训专项或争取农科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等,落实教育培训经费,试点县阳光工程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主要转向培训新型职业农民。
五、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各项工作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县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目标、任务、阶段进展、政策措施和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和整体规划。建立有农业、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融、保险等部门参加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试点工作季度调度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协调推进试点各项工作。要细化试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并争取纳入相关职能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十三)加快试点进度。要加快推进试点各项工作,尽快选定一批教育培训对象,结合阳光工程等培训项目开展农业系统培训。按照认定标准,加快认定新型职业农民,落实相应的扶持政策,逐步发展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十四)加强总结宣传。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好的典型,营造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良好环境,加快形成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各具特色、稳步推进的良好格局。

Ⅵ 新型农民的如何培养

怎样培育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基本问题, 是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关键,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局.为培养造就新型农民 ,国家将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预算,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农民的意愿没有得到尊重。有些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不高。在部分农村,一些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务,比如土地承包、修路修桥、通电通水、农技服务、卫生保健和计划生育等,几乎都要依靠政府来推动。在基层干部和农民的心目中,政府就是管农民的。而政府管得越多,农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就越低;农民参与的积极性越低,就越需要政府来推动。很多县乡的新农村建设都是规划部门设计出来的,项目建设就凭个别领导一句话,“手指一条路,头点一幢楼”,没有征求农民的意见,政府官员和专家学者成了农民建设家乡的“代言人”。
农民的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我国农村的大多数农民受教育的年限比较短,文化程度比较低,而近年来大批有文化、有技能的青壮劳力又从农村流向了城市。农村留守人员多为老人、妇女和儿童,单靠这部分农民,显然难以承担起建设新农村的重担。如何尽快培育并留住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并使他们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已成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
新农村建设资源难以瞄准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涉及农林水、科教文卫、国土等20多个部门。在一些地方,各部门各自为政,导致资金分散使用,难以实现规模和集约效益。有的部门为了立竿见影,往往会选择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的村庄作为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导致支农资金和政策被倾斜到已经良性发展的村庄。而那些亟须外力打破“贫困恶性循环”的村庄由于基础相对较差、政策成效不明显,难以得到优惠政策和资金的眷顾。结果是,一些富裕的试点村变成了“示范村”,越来越富;而贫困村庄却难以改变面貌,逐渐被人遗忘。新农村建设需要“锦上添花”,但更需要“雪中送炭”。如何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提高新农村建设资源的边际效率,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新农村建设需要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培育新型农民应重点抓好以下四点:
以政府为龙头,尽快制定出台并实施“新型农民培育计划”,确立实施目标、实施办法和考核标准,全面推进新型农民培育工作。
有效整合资源。政府统筹,农业部门牵头,财政、教育、科技等各有关部门参与的综合协调机构,集中资金,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使农民培训工作的效益达到最大化。
加大培训支持投入力度。农民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同时,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民办培训机构参与农民培训工作,建立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投入体制,解决农民教育培训经费不足的问题。
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培训特色化、专业化,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鼓励、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系统内对农民开展培训,提高农民的专业技术水平和适应市场的能力。
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券制度。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赋予农民自主选择权,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农民的实际需求,实现培训的多元化、个性化、特色化和人性化服务,根据农民按需接受培训后交付的培训券向有关部门申请、领取培训经费。 一、统一认识,强化政府的责任
统一认识,强化政府的责任是培育新型农民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农民素质低的现状之所以长期没有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重要原因就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培养新型农民的培育缺乏统一的认识。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统一以下几个方面的认识:一是要认识到培育新型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的核心问题。新农村建设,归根到底,要由千千万万个具体的新型农民来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的素质就决定了最终的成效,因此,新型农民的培育,就成为首要的核心问题。二是要认识到培育新型农民具有明显公益性,政府责无旁贷。各级政府要加大政府的扶助和支持力度,加大财政投入,把培育新型农民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培育新型农民。三是要认识到新型农民的培育是一项长期的历史过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新型农民的培育将贯穿于整个过程的始终。四是要树立新型农民的人才观,切实重视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新型农民必须代表着农村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一批用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起来的农民,是农村经济发展重要的推动者。
二、加强农村基础文化教育,培育和造就未来高素质的农民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农村基础教育将直接决定我国未来农民队伍的素质。因此,从长远看,提高农民素质,必须要高度重视农村的基础教育。首先,要把农村义务教育摆到整个教育发展的战略地位和整个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优先领域,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学习发展的基本权利。其次,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现行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在农村教育发展和支出上的责任和义务,巩固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再次,农村基础教育要与农村社会经济实际紧密结合。要结合农村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帮助农村青少年提高认识社会、理解社会的能力。
三、办好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培养懂技术、会经营的当代新型农民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现,如果没有农民技能素质提高做支撑是无法想象的,而农民技能素质的提高又离不开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大力实施。因此,必须重视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要坚持“学用结合,按需施教”的原则,把农村文化教育和科普教育结合起来,适当设置相应的农村经济、市场经济、乡镇企业等专业及课程,造就和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同时也要实施专项技能培训工程。地方政府和社会组织要提供对农民开放的农业科技培训项目,提高农民的务农技能和科技素质,帮助农民掌握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改善传统的务农方式,从而提高农产品产量和科技含量,增加农民收入;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增强劳动力就业能力。
四、加快农村文化建设,提高农民的人文素质
文化发展直接影响着人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道德修养等精神生活,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导向和推动作用。无论是农村的发展、农村的进步,还是农民的致富,都离不开文化的哺育和支撑。加快农村文化建设,一是要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扩大广播、电视、电影的覆盖面,地方文化单位要积极组织实施“三下乡”活动,地方政府可组织建立文化图书馆,同时还要不断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和支持力度,为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要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着力培养群众文化工作者、民间艺人、专业文化工作者等多支文化队伍,积极鼓励和倡导文化工作者农村志愿服务,深入农村帮助农民提高各方面的知识。三是要开展特色文化活动。村民可以自编自演一些短小精悍以及反映农村新人新事、有乡土生活气息的节目,以文明健康新风尚占领农村思想阵地。
五、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民主和法治的新农村。农村经济要发展,农村社会要进步,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观念。在发展基层民主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保障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针对农民法制观念淡薄的现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进行以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业法、种子法等与农民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宣传教育。在宣传教育中引导农民学法、懂法、守法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加大执法力度,整治农村社会治安,净化社会风气,为农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居乐业的生活。

Ⅶ 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培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人才,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以及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为职业,具有较高专业技能、较好管理经验,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农业从业者。包括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指教育培训、认定服务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农民职业化促进活动。第三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坚持政府主导、自愿参加、注重实效、政策扶持的原则。第四条市、有关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农业现代化发展体系。建立和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和政策保障机制,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第五条市、有关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农民教育培训机构承担。
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金融、海洋与渔业、林业、畜牧、农机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有关工作。
镇人民政府、农村地区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组织工作,指导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第六条市、有关区(市)人民政府设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支持社会组织、专业人士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第二章教育培训第七条市、有关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第八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主体建设,健全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依托,各类涉农培训机构参与的多元培育体系。第九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招投标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参与政府组织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下列机构或者组织可以参加政府购买服务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招投标:
(一)农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等;
(二)基层农业推广服务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设立的农民田间学校;
(三)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设立的实训基地;
(四)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五)其他具备涉农培训教育能力的机构。第十条市、有关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分级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培养技能型、专业型师资队伍,建立科学的师资配置、考核和薪酬制度。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材应当选用适合本土的先进实用、通俗易懂的国家规划教材。
建立专家咨询评价机制,对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能力和培训效果评估。第十一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农业职业教育,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涉农专业,落实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支持职业学校通过弹性学制、半农半读等方式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第十二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主要包括:
(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和返乡创业人员等。
(二)家庭承包经营劳动者、贫困家庭劳动者和农业经营主体从业劳动者等。
(三)村级农业技术推广员、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农药协管员、农业信息员、防疫安全协管员,农药经营人员、统防统治人员,农村经纪人,农机服务人员等。第十三条市、有关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新型职业农民年度培训计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绩效目标和管理责任,分类分层次落实培训计划。第十四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作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基本服务事项,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农村从业人员调查摸底,掌握从业状况、产业规模、培训需求等信息,建档立册,纳入培育对象库,组织动员有关人员报名参加培训。

Ⅷ 新型职业农民是有证书的,如何才能成为新型职业农民

为了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和科技化的发展,国家从改造农民出发,出台相关惠农政策,努力培育各种职业化农民。所谓的新型职业农民,指的是具有科学文化素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且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以农业生产为主要职业,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收入来源的从业人员。近期,农业农村部发布消息称,要想成为新型职业农民,那么就要参加农业技能培训,接受相关农业部门认定,且颁布新型职业农民证书。那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要什么条件呢?要怎么申报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从上面我们知道,新型职业农民的申报条件有很多方面,既有能力上的要求,也有年龄上的限制。现在我国大多数新型职业农民都是从传统农民转变而来的,对于常年从事传统农业作业的农民朋友来说,该次国家推出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无论是对于国家的农业发展,还是对农民个人职业成长来说,都是有利的,农人们要利用好这一次机会,积极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增强自身职业技能,为以后的农业事业发展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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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如何高效的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一、对农民进行互联网农业培训

随着网络教育的不断发展,网络学习平台的数量也越来越多,网络上的免费学习课程也越来越丰富,这为农民学习农业知识提供了便利,满足了新型职业农民的学习需要。新型职业农民可以通过学习高质量的农业相关经营课程,学习相关农业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自身专业素养。

三、发布扶助性农业政策

政府出台扶持性农业的相关政策,可以给潜在的新型职业农民打一剂强心剂。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了扶助性农业政策,通过颁布相关计划,并对相关务农创业大学生给予政策支持,并提高相应的福利待遇。“一号文件”一经发布,就引起社会各方面的极大关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大学生的农村创业意识,吸引了很多大学生到农村进行创业,一定程度上帮助农村留住了很多人才,同时也降低了城市的就业压力,实现了双赢。

在发布扶助性农业政策的同时,需要结合阿勒泰地区的实际经验,采取对应的有效措施,不能完全照搬别的地区政策,生搬硬套,而是应该结合阿泰勒地区的实际情况,通过跟地方群众沟通交流,联系相关部门等措施,了解阿勒泰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发布扶助性农业政策,并通过树立示范人物的典型事例,形成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在阿勒泰形成新型农民转型的良好氛围,一定程度上促进潜在的农民进行新型职业农民的转型,并维护住已有的新型农民,响应国家的政策,促进农业发展。

Ⅹ 如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培养新型农民是中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没有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新农村就缺乏根本的支撑。“‘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素质问题,素质问题的核心是教育问题。”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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