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30万元需要走政府采购吗
你好,这要看你是哪个地区的。目前各省对政府采购限额都有相应的标准,你可以咨询一下你们所在地方的财政局采购科。我是辽宁省的,按照辽宁省的规定是省级项目50万元,沈阳和大连30万元,其他市20万元以上限额需要政府采购,如果根据辽宁省的规定,你这个项目如果是省本级的项目就可以单位自采,如果是市级的项目就需要经过政府采购。
因此需要依据你所在地方的省级财政规定。
Ⅱ 短期培训工作总结
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1年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2011〕101号)文件精神,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新型农民培训工程项目启动、摸底和培训工作。目前,各项培训工作正在有序开展。现将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制订制度,招聘培训机构,确保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
1、成立组织。为坚决完成省下达给我市的2011年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市农委成立了以农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市农委民生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市农委根据省政府、市政府有关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文件精神,切实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实施、机构培训、农民受益”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市实情,把务工培训与务农培训相结合、就业培训与创业培训相结合、转移培训与异地转移培训相结合、引导培训与技能培训相结合,制定了《天山市2011年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努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3、建立制度。为把2011年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工作落到实处,制订了具体的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度》、《第一节课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公示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基地招标制度》、《跟踪服务与抽查制度》。通过制度化建设,为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落实提供保证。
4、公开招标 确立培训机构。项目坚持市场化运作,公开招标、择优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招聘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培训基地。通过严格规范的招标程序,确定了71家培训基地。其中阳光工程培训26家、农业专业培训30家、农民创业培训7家、农民科技示范培训8家。
5、加强监督 严格培训管理。项目采取项目办公室督促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培训机构督促培训教师、班主任,培训教师督促班主任、基本学员,班主任督促、管理基本学员的树状管理模式进行管理;与此同时项目办公室还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全方位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教师、示范村的管理,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完成2011年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任务的组织申报工作,确定2011年全年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一是积极申报2011年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加强2011年新型农民培训需求调查,根据农民需求申报2011年培训任务。
二是确定2011年全年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目标任务。2011年省下达给我市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目标任务32830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1650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12380人,农民创业培训1000人,农民科技示范培训2950人。并且对我市市直、天山区和三县下达了分解指标。市直培训目标任务3500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170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1200人,农民创业培训600人;天山区培训目标任务1080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55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430人,农民创业培训100人;天山县培训目标任务7300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385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1900人,农民创业培训100人,农民科技示范培训1450人;天山县培训目标任务4490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182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2570人,农民创业培训100人;天山县培训目标任务16460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858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6280人,农民创业培训100人,农民科技示范培训1500人。
三是签订目标责任书。我市为了认真落实好下达的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市政府和天山区、三县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市农委也和天山区农委、三县农委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市农委和市直培训机构签定了培训合同书。
三、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完成情况。
1、全市进展情况:
省下达给我市全年培训目标任务数32830人,其中提升性培训8970人。截止5月底,全市累计完成培训13965人,其中提升性培训3055人,分别完成任务数的42.54%和34.06%。
一是阳光培训:省下达培训目标任务16500人,其中提升性培训5200人。已完成培训5556人,其中提升性培训1086人,分别完成任务数的33.67%和20.88%,就近就地转移5537人,外地转移19人。
二是农业专业技术培训:省下达培训目标任务12380人,其中提升性培训2570人。已完成培训5049人,其中提升性培训1359人,分别完成任务数的40.78%和52.88%。
三是农民创业培训:省下达培训目标任务1000人。已完成培训610人,完成任务数的61.00%。
四是农民科技示范培训:已完成培训2750人,完成任务数的93.22%。
在受训的学员中,培训妇女4284人,占受训学员30.68%。培训基地用于各类培训支出资金493.8205万元,农民科技示范培训支出费用在项目县经费中支出。预计6月底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任务将达到或超过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2、市直、各县(区)进展情况:
市直:全年培训目标任务3500人,其中提升性培训600人。截止5月底,累计完成培训1896人,其中提升性培训510人,分别完成任务数的54.17%和85.00%,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1.63和50.94个百分点。一是阳光培训:培训目标任务1700人。已完成培训381人,完成任务数的22.41%。二是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培训目标任务1200人。已完成培训905人,完成任务数的75.42%。三是农民创业培训:培训目标任务600人。已完成培训510人,完成任务数的85.00%。
天山区:全年培训目标任务1080人,其中提升性培训180人。截止5月底,累计完成培训147人,其中提升性培训30人,分别完成任务数的13.61%和16.67%,低于全市平均水平28.93和17.39个百分点。阳光工程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进度为0。
天山县:全年培训目标任务7300人,其中提升性培训1380人。截止5月底,累计完成培训4280人,其中提升性培训940人,分别完成任务数的58.63%和68.12%,分别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6.09和18.37个百分点。一是阳光培训:培训目标任务3850人,其中提升性培训750人。截止4月底,已完成培训2250人,其中提升性培训510人,分别完成任务数的58.44%和68%。二是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培训目标任务1900人,其中提升性培训430人。已完成培训680人,其中提升性培训430人,分别完成任务数的35.79%和100%。三是科技示范培训:共培训1350人,占任务数的89.74%。其中科技示范户培训三次以下380人,三次至天山次620人;辐射户二次以下120人,二次至四次130人。农民创业培训进度为0。
天山县:全年培训目标任务4490人,其中提升性培训1360人。截止5月底,累计成培训2309人,其中提升性培训713人,分别完成任务数51.43%和52.43%,分别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8.89和18.37个百分点。一是阳光培训:培训目标任务1820人,其中提升性培训320人。已完成培训1443人,其中提升性培训263人,分别完成任务数的79.29%和82.19%。二是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培训目标任务2570人,其中提升性培训940人。已完成培训766人,其中提升性培训350人,分别完成任务数的29.81%和37.23%。三是农民创业培训:已完成培训100人,占全年任务数的100%。
天山县:全年培训目标任务16460人,其中提升性培训5450人。截止5月底,累计完成培训5433人,其中提升性培训982人,分别完成任务数的33.01%和18.02%,分别低于全市平均水平9.53和16.04个百分点。一是阳光培训:培训目标任务8580人,其中提升性培训4080人。已完成培训1482人,其中提升性培训583人,分别完成任务数的17.27%和14.29%。二是农业专业技术培训:省下达培训目标任务6280人,其中提升性培训1170人。已完成培训2551人,其中提升性培训285人,分别完成任务数的40.62%和24.36%。三是科技示范培训:共培训1400人,占任务数的89.74%。其中科技示范户培训三次以下500人,三次至天山次500人;辐射户二次以下100人,二次至四次300人。农民创业培训进度为0。
四、认真做好2010年度涉农及民生工程项目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对市本级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进行认真自查。市农委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山市2010年度涉农及民生工程项目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政办〔2011〕6号)文件精神,组织核查组赴承担市本级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任务的天山干部学校和天山鑫宇职业培训学校进行了核查。核查依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年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财〔2010〕49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民创业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农财〔2009〕97号)文件要求,通过检查档案、实地抽查学员和电话按10%进行抽查询问等形式在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资金管理和实施效果上是否符合文件要求。
二是对三县、天山区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进行了复查。市农委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山市2010年度涉农及民生工程项目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政办〔2011〕6号)文件精神,2011年3月29日4月2日组成复查组对三县、天山区2010年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任务的自查工作进行了复查。复查内容:第一,是否按市政府办的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好自查工作;第二,是是否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年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财〔2010〕49号)文件要求认真完成好2010年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工作任务。复查方式:通过听汇报、检查档案、实地抽查学员和电话抽查询问等形式进行。通过市本级的自查和对三县天山区的复查,各县(区)领导高度重视,各县(区)及培训机构按要求进行自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http://www.xzgbzj.com/html/21092.html
参考一下
Ⅲ 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相关政策法规
农办财[2008]52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厅(局、委员会)、财政厅(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任务申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财[2008]23号)和《财政部关于预拨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2008]27号)要求,你省上报了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申请。经审核,原则同意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县、培训示范村数安排。请按照《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精神,根据你省主导产业发展实际和农民培训需求,紧紧围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切实做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
附件: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一日
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培养造就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8年继续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围绕主导产业、培训专业农民、进村办班指导、发展一村一品”的总体思路,采取政府买单到村、培训落实到人、机构招标确定、过程规范管理的管理机制,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农民以及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等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以村为基本实施单元,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生产能力和经营水平。今年要紧密围绕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粮食高产创建年的要求,为夏季粮油丰收、实现全年粮油生产目标打牢基础,为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标
根据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实际和农民培训需求,围绕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技术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原则上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5天,集中授课每天不少于3个小时,现场指导不少于15次。项目实施县、村和基本学员原则上两年不变。通过培训项目实施,在培训示范村培养不少于40名从事主导产业的专业农民,并重点培养2-3名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等农村实用人才,使其掌握从事主导产业的生产技术要领,收入水平有明显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比重逐步增加,主导产业的产品质量和档次进一步提高;围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重点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一村一品”不断发展,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受灾地区的生产能力尽快恢复,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重点面向灾区。按照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的新增规模和补贴标准,要重点向受灾情况较重的县、村倾斜,保证受灾群众及时得到生产自救的知识培训。
(二)服务主导产业。按照主导产业的发展要求和农民实际需求制定培训计划,设计培训课程,加强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每个项目村原则上围绕一个主导产业开展培训。粮油高产创建县中的项目村要围绕高产创建活动开展培训。
(三)尊重农民意愿。要坚持以农民为本,主导产业确定、基本学员选择、培训课程设置以及培训时间安排、方式方法等都要广泛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行政命令、一厢情愿、脱离实际。
(四)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中央财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注重过程管理,落实项目管理环节。重点要落实项目公示、资金使用和检查验收环节。
(五)突出培训实效。坚持培训、指导、服务三位一体,采取面对面、手把手、零距离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用农民容易接受的语言,因人施教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四、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
2008年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4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垦系统670个县(市、区、旗、团场)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对每个培训示范村补助经费1.5万元左右。
五、明确工作职责
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制定本省年度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县管理人员和师资培训,审核项目县年度实施方案,总结上报培训情况,开展项目检查验收,组织开展宣传等。
县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审批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培训项目村,落实项目工作经费,制定促进“一村一品”发展的政策措施。
县项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报县领导小组审定,组织招标确定培训机构并签订合同,对培训机构进行考核,开展项目检查督导,总结上报有关材料,负责项目监管系统维护和数据
录入等,在项目村统一加挂“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学校”的牌子等。
培训机构的主要职责:落实项目村培训计划,选聘和考核培训教师,签订并履行合同,组织选编培训教材,印发“技术明白纸”,开展跟踪服务,建立培训台账,填报各类报表,提出验收申请。培训机构要选聘热心为农民服务、业务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承担进村培训任务,并保持相对稳定。对多数农民不满意、培训工作不负责的培训教师应予以解聘。
培训教师的主要职责:进村开展集中培训和技术指导,选编培训教材和“技术明白纸”,填写培训卡,与农民保持经常性联系,开展跟踪服务,指导农民发展生产。
项目村的主要职责:提出项目申请,宣传动员和确定基本学员,提供培训场地,组织学员参加培训,收集农民培训意见并及时向培训教师和培训机构反馈,组织基本学员填写培训卡、签到,协助填写培训台账。
省农业主管部门与项目县领导小组、项目县领导小组与培训机构、培训机构与培训教师,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级对一级负责。
六、强化项目监管
要加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的项目监管,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
(一)建立班主任制度。由项目村村委会主任任班主任,加强培训组织、信息反馈。
(二)严格执行台账制度。培训机构要规范填写培训台账各项内容,组织基本学员认真填写培训卡。
(三)严格执行季度报告制度。培训机构必须每季度向县项目办公室报告办班次数、教师进村指导次数、累计培训课时数和辐射培训人次数等情况,县项目办公室汇总后逐级上报。
(四)完善项目公示制度。县项目办公室要对项目村、培训机构、培训任务、资金补助及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培训机构要对选聘教师、培训计划进行公示;项目村要对基本学员进行公示。
(五)建立考核发证制度。项目实施结束后,在本人自愿和实际能力考核的基础上,对基本学员发放由农业部统一印制的“绿色证书”。
(六)强化项目检查验收。省、市级农业、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经常性检查,项目结束后要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县进行验收,验收组要对项目县的工作总结、管理文件、培训台账、财务管理、教材和教案等进行检查验收,并随机抽取5个村采取实地考察、走访农户等方式逐村进行验收。没有验收的项目县不能申请新一轮的培训项目。各项目县应采取经常性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项目结束后应及时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报告。农业部、财政部将通过监管系统抽取相应的村进行实地检查。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要建立职责明确、分级负责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管理机制,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项目县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财政、畜牧、水产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地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的需求和任务,安排培训经费,扩大实施范围,让更多的农民受益。
(三)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培训内容要根据项目实施年度实行梯次推进。第一年,重点开展主导产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关键技术和标准化操作规程,以及农民创业理念、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公害农产品等内容的培训;第二年,重点开展农村相关政策法规、农产品营销、加工转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内容的培训,提高基本学员的生产经营能力。
(四)突出培训重点。粮油主产区的项目县,要围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重点开展水稻“一增四推”、玉米“一增四改”、小麦精播半精播、马铃薯脱毒、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旱作技术、免耕栽培等方面的培训。根据全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需要,各项目实施县要切实做好村级防疫员的培训工作。
(五)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试点。今年在10个省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试点工作。农业部将制定专门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方案。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通过创业成功心理知识学习、应用案例教学等激发学员的创业激情,开拓视野,转变观念,提高创业意识;通过创业技能、经营管理、创业设计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创业能力。
(六)创新培训模式。各地在认真执行现有培训形式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培训券、培训卡、指导回执券等形式,大胆探索农民培训的新模式,确保培训效果。在培训中要注意与科技入户等其他农业技术服务工作的前后衔接、点面结合,不断提高培训效果。
(七)加大宣传力度。要及时发现、总结先进典型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样板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原则上每个项目县都要树立若干示范和样板村,每个省都要在不同区域、不同主导产业方面确立相应的样板村和示范县,充分发挥样板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宣传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在发展现代
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成效,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为深入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Ⅳ 如何开展农民培训需求分析
1、开展农来民教育需求自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而达到切实了解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现状,摸清农民对教育培训的需求情况,分析农民教育培训需求规律,掌握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总结农民教育培训经验,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提供依据,为农民教育培训实践提供指导,探索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长效机制。
2、培训需求,就要走进农民,实地调查。
Ⅳ 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培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人才,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以及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为职业,具有较高专业技能、较好管理经验,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农业从业者。包括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指教育培训、认定服务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农民职业化促进活动。第三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坚持政府主导、自愿参加、注重实效、政策扶持的原则。第四条市、有关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农业现代化发展体系。建立和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和政策保障机制,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第五条市、有关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农民教育培训机构承担。
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金融、海洋与渔业、林业、畜牧、农机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有关工作。
镇人民政府、农村地区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组织工作,指导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第六条市、有关区(市)人民政府设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支持社会组织、专业人士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第二章教育培训第七条市、有关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第八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主体建设,健全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依托,各类涉农培训机构参与的多元培育体系。第九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招投标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参与政府组织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下列机构或者组织可以参加政府购买服务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招投标:
(一)农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等;
(二)基层农业推广服务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设立的农民田间学校;
(三)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设立的实训基地;
(四)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五)其他具备涉农培训教育能力的机构。第十条市、有关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分级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培养技能型、专业型师资队伍,建立科学的师资配置、考核和薪酬制度。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材应当选用适合本土的先进实用、通俗易懂的国家规划教材。
建立专家咨询评价机制,对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能力和培训效果评估。第十一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农业职业教育,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涉农专业,落实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支持职业学校通过弹性学制、半农半读等方式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第十二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主要包括:
(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和返乡创业人员等。
(二)家庭承包经营劳动者、贫困家庭劳动者和农业经营主体从业劳动者等。
(三)村级农业技术推广员、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农药协管员、农业信息员、防疫安全协管员,农药经营人员、统防统治人员,农村经纪人,农机服务人员等。第十三条市、有关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新型职业农民年度培训计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绩效目标和管理责任,分类分层次落实培训计划。第十四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作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基本服务事项,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农村从业人员调查摸底,掌握从业状况、产业规模、培训需求等信息,建档立册,纳入培育对象库,组织动员有关人员报名参加培训。
Ⅵ 曙光教育信誉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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