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开办一个少儿培训机构需要准备什么
一、举办条件:
1、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学校,社会组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以个人名义举办学校,举办者拟定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办学经费财务要求:
学校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不少于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请示》一份;
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三份;
3、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法定机构出具的固定资产评估、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和证明一份;
5、办学场所所有权证 书复印件(属租赁的,应出具出租主所有权证书,并提供租赁合同),职业培训场所面积应达到300㎡以上 ;
6、提供主要设施、设备清单及相应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7、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8、与培训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刚和教材;
9、校长、教学管理人员、职业指导人员;提供职称(资格)证、学历证复印件及相关工作经历,聘用协议书。
10、教学人员名册;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学历证、教师上岗资格证复印件,聘用协议。
(1)少儿培训机构消防要求扩展阅读:
以《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为例,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举办者应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
(二)拟任非学历教育机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专职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的相关教育教学经验。
(三)具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其中20万元为风险资金)。
(四)具有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办学场地和教学用房,校舍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学面积不少于80%。房屋产权清楚,租用期或使用期限不低于3年,适合办学,无安全隐患。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为办学场所。教室和办公室应设在一处。
(五)举办计算机专业培训应具有不少于40台的较新型号计算机;举办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应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设备和场所;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
㈡ 商场里的少儿培训符合消防要求吗
这个需要按照培训机构的性质和商场的性质的最严重的一个的消防等级来判定的,面积小于500平米的培训机构一般是按照商场定性的等级考虑消防设施的,疏散时按照培训的学校考虑的,超过500平米的培训的危险等级高于商场的。
㈢ 幼儿教育机构室内消防疏散通道宽度是多少
幼儿教育机构室内消防疏散通道宽度是不应小于1.20m。
根据《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会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第四十三条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应小于1.20m。疏散通道中不应使用转门、弹簧门和推拉门。
第三十九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不应设在四层及四层以上;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设在三层及三层以上;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超过一层。平屋顶可做为安全避难和室外游戏场地,但应有防护设施。
(3)少儿培训机构消防要求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
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参考资料来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会——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㈣ 300平米以下的培训机构必须要独立的消防通道吗
需要的,这个每层面积超过平米的或者容纳人数超过20人以上的都需要两个疏散通道的。
在装修时应符合相应消防规范,具体如下:
1、培训对象为14周岁以下的儿童教育培训机构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当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当单、多层民用建筑内时,应设置不少于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其疏散宽度不应少于该场所设计疏散总宽度的70%。
2、培训对象为14周岁以上的教育培训机构当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下,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可设置一部疏散楼梯。
3、顶棚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性材料。
4、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宽度应按平面布置进行核算。
5、外墙应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消防救援窗口。
(4)少儿培训机构消防要求扩展阅读: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㈤ 新消防法对儿童场所的规定
法律分析:儿童活动场所的特殊性要求该场所设置消防设施的标准要有所提高,应按照规范中托儿所、幼儿园的要求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当设置在其它建筑时,对整个建筑的消防设施要求应相应提高,除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外,还应着重考虑设置防排烟系统,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七十三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二)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三)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㈥ 培训班场地要求 怎么过消防
验收消防需要准备: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7.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7.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7.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7.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7.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7.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
7.7、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7.8、火灾应急通道、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7.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7.10、建筑内部装修;
7.11、建筑灭火器配置;
7.12、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7.13、查验消防产品有效文件和供货证明。
(6)少儿培训机构消防要求扩展阅读:
消防验收项目:
公共建筑室内消防,公共建筑:物业、商业、写字楼、车库、社区办公等。
公共建筑消防内容
消防给水
1、室内消火栓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消防水箱;
4、减压装置;
5、消防水泵结合器。
6、灭火器布置;
7、防排烟
防烟措施
排烟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消防验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㈦ 消防法规6-12岁培训能开在4楼吗
不可以。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
4.1.6项: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当必须设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单独出入口。
4.1.7项: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00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4.1.8项:设在高层建筑内的汽车停车库,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的规定。
“儿童活动场所”主要指设置在建筑内,为年龄在6~12周岁儿童提供活动的儿童游艺场所、亲子儿童乐园、儿童特长培训班、早教中心等场所。
(7)少儿培训机构消防要求扩展阅读:
关于消防的法律法规有如下几种: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
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进行了修订。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应急救援,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㈧ 商场儿童早教中心的防火规范要求是什么
平面布置:
(1)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
(2)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的儿童活动场所应布置在首层、2层或3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儿童活动场所应布置在首层或2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儿童活动场所应布置在首层。
(8)少儿培训机构消防要求扩展阅读:
1、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当必须设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单独出入口。
2、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00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3、设在高层建筑内的汽车停车库,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的规定。
4、高层建筑内使用可燃气体作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使用可燃气体的房间或部位宜靠外墙设置,高层建筑使用丙类液体作燃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液体储罐总储量不应超过15m3,当直埋于高层建筑或裙房附近,面向油罐一面4.00m范围内的建筑物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㈨ 教育培训机构消防要求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