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危险废物处置,需办理哪些环保手续
一、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3.《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
二、申报材料
(一)新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1.经营设施所在地设区市环保局的技术审核和现场技术审查报告以及是否同意企业办理许可证预审意见;
2.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环境工程或者化工、冶金、分析测试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2)技术人员具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证明材料;
(3)技术人员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合同聘用文本及聘期、合同期间社保证明等;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2)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和押运员证的复印件;
(3)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申请单位应提供与拥有相关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或合同)的复印件,并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包装工具照片或图样及文字说明;
(2)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贮存设施、设备的照片、设计文件及文字说明、施工报告等;
(3)贮存设施、设备经环保、卫生、消防安全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贮存设施的名称、贮存能力、数量、贮存危险废物的种类、其他技术参数;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关于选址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的材料;
(3)厂区平面布置图(应绘出:设施法定边界;进货和出货装置的地点;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贮存设施、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以及事故应急池、雨水收集池的位置、排污口位置、地下水监测井的位置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确保有足够道路空间,以保障在紧急状态下,相关的救援人员、消防、泄漏控制、去污设备通行无阻;
(4)处置设施、设备,以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文件及文字说明。对于填埋设施,应当提供有关施工质量保证书、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地下水监测井设计方案的依据(如地下水的流向和速率等);
(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复印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复印件;
(6)现有设施最近一年内的监督性监测报告的复印件。提供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的,应当提供关于其符合相关监测质量要求的证明材料;
(7)现有危险废物焚烧炉,应提供论证其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关于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包括焚烧炉温度、烟气停留时间、燃烧效率、焚毁去除率、焚烧残渣的热灼减率等)、焚烧炉出口烟气中的氧气含量等的证明材料。如为证明焚烧炉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关于温度大于1100℃要求,应当提供焚烧炉的设计温度、实际运行温度(对已运行设施)、耐火材料的规格(如能够耐受的温度范围);并书面解释焚烧过程如何达到要求的温度。书面解释如何控制氧气浓度使之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关于焚烧炉出口烟气中的氧气含量应为6%-10%(干气)的要求。书面解释如何在最大气体流量时达到负压(计算公式),并提供有关抽风机额定流量及压降的数据;
(8)新建危险废物焚烧炉,应提供试焚烧方案及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以及试焚烧结果的报告;
(9)分析实验仪器的名称、照片或图纸、文字说明、用途以及所能分析和监测的项目;
(10)有关应急装备、设施和器材的清单,包括种类、名称、数量、存放位置、规格、性能、用途和用法等信息;
(11)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消防部门的证明材料;
(12)经营剧毒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
(13)经营危险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经营安全生产评估报告及备案的证明材料;
(14)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消防和安全验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1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详细描述危险废物预处理和处置工艺及操作要求;
(2)危险废物预处理和处置主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设计能力、数量、其他技术参数;
(3)危险废物预处理和处置主要设备所能预处理和处置的废物名称、类别、形态和危险特性;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废物分析方案/制度。分析废物的目的是确保持证单位仅接收许可经营的危险废物,从而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正确的贮存或处置。废物分析方案/制度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①持证单位如何了解所接收的危险废物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所列危险废物相一致;②对各危险废物拟分析的参数/成分及理由;③拟采用的取样方法;④拟采用的分析测试方法;⑤重复测试的频率;⑥每批废物的接收标准和拒绝标准;
(2)安保措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厂区,特别是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区。比如:控制进入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的安全措施。如设置24小时监控系统,对进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进行不间断监控;或在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周围设置人工或天然的障碍物(如栅栏),控制出入;在设施的入口处设置中英文标示:“危险-非授权人员不得进入”(Danger-Unauthorized Personnel Keep Out)等等;
(3)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为及时纠正问题防止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检查方案,针对可能导致危险废物组分泄漏到环境中,以及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的设备故障和老化,操作错误,有意或无意的危险废物溢出、泄漏等情况,以及预防、侦测或应对有关环境或人体健康威胁的重要设施和设备(如监测设备、安全及应急设备、保安设施、操作设备(如泵)等)进行检查。检查方案应当包括拟检查的问题类型及检查频率。如:对危险废物装卸区等易发生泄漏的区域是否存在泄漏,焚烧炉及附属设备(如泵、阀门、传送设施、管道)是否存在泄漏和无组织排放(可肉眼观察)等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对防火通道是否畅通,去污设备是否充足等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等等;
(4)意外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相关设备。可参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
(5)关于易燃性、反应性和不相容废物的特别防范措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采取特别措施,防范易燃性、反应性和不相容废物的安全风险。比如:关于确保这些废物远离火源和反应源的措施。在贮存处理易燃、反应性或不相容废物的场所设置“禁止吸烟(No Smoking)”的标识。设置隔离的吸烟区域。防止将彼此或与贮存设施或设备起剧烈反应(如起火,爆炸、释放有毒粉尘、气体或烟气)的不相容废物混合贮存的措施;
(6)有关预防风险的措施(包括相关应对程序和硬件设施)。如:在危险废物装卸操作时预防风险的措施(如特殊的叉车)。防止危险废物处理区域的废水流入其他区域或环境中,以及防止雨水侵入危险废物处理区域的措施(如排水沟或阻水堤)。防止污染水源的措施。降低设备故障或断电影响的措施。防止人体不适当暴露于危险废物的措施(如防护服、呼吸器、防毒面具、防毒口罩、安全帽、防酸碱手套及长统靴等);
(7)人员培训制度。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清晰描述涉及危险废物管理的每个岗位的职责,并依此制定各个岗位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当包括针对该岗位的危险废物管理程序和应急预案的实施等。培训可分为课堂培训和现场操作培训。
应急培训应当使得受训人员能够有效地应对紧急状态。这要求受训人员熟悉:①应急程序、应急设备、应急系统,包括使用、检查、修理和更换设施内应急及监测设备的程序;②自动进料切断系统的主要参数;③通讯联络或警报系统;④火灾或爆炸的应对;⑤地表水污染事件的应对等;
(8)环境监测制度。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对废水处理、大气污染物排放、噪声、地下水等定期监测。环境监测方案应确定监测指标和频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自行监测的,还应当制定监测仪器的维护和标定方案,定期维护,标定并记录结果;
(9)新产生危险废物的管理计划;
(10)发生意外突发事件或正常操作下,造成土壤等环境污染时消除污染的保障措施;
8.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需提交关于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复印件;
(2)建设用地厂区用地界限图的复印件
(3)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权利证书的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延期换证
1.见“新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所申报材料的1、4、5、6、7、8、9条;
2.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活动总结报告;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台账、转移联单;
4.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及图片资料;
5.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变更
1.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工商变更申请报告;
3.工商部门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等登记文件;
4.经营设施所在地设区市环保局预审意见;
三、审批程序
(一)新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1.申请单位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向省环保厅提交网上申请。
2.受理:省环境保护厅阳光政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办理受理手续;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
3.技术审核;
4.审批:省环保厅对受理的合格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查结果报厅长专题会研究,符合审批条件的,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二)延期换证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办理延期换证相关事宜。
1.申请单位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向省环保厅提交网上申请。
2.受理:同“新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受理程序;
3.审批:污染防治处对受理的合格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查结果报厅长专题会研究,符合审批条件的,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三)变更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1.申请单位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向省环保厅提交网上申请。
2.受理:同“新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受理程序;
3.审批发证: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对变更申请材料和预审意见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经审核变更材料真实有效的,报厅领导审批后,换发许可证;
(四)说明事项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临时)期限为一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式)期限为五年。初次申领,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临时);
2.危险废物经营及处置方式、经营设施、经营类别、经营规模超过原核准量20%以上的变更,须按照初次申请的程序办理;
3.对超过许可证有效期三个月仍未提出换证申请的企业以及连续六个月未进行正常生产且未向环保部门备案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资格,发证机关吊销其许可证;
4.被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以及终止收集、贮存、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对经营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妥善处理未处置的危险废物;
四、审批时限
新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时限:20日(不包括现场核查、公示、企业整改所需时间);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期换发审批,时限:20日(不包括现场核查、公示、企业整改所需时间);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审批,时限:20日;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取费用。
『贰』 危险废物培训计划
全年的培训计划,可以以列表的形式体现,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对象,培训师,培训方式等,还应该根据培训计划进行实施,并有培训记录。这样外方来检查,材料就全了。
『叁』 危险废物管理的培训应该怎么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技术标专准和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属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并上报环保局进行评估。企业内有设环保技术部门的,且有能力做好相关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可以在企业内部进行;或找相关环保公司指导协助完成。
广州悦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可以为企业量身定做服务项目,协助、指导企业完成企业相关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协助企业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保障环境安全。
以下是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工作指引:
一、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二、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一)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三、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
四、危险废物标识标志
五、自建处置设施备案
六、危险废物转移管理
七、内部管理制度
(一)建立危险废物管理组织架构。
(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三)危险废物公开制度。
(四)培训制度。
(五)档案管理制度。
八、应急预案
『肆』 针对自身岗位,如何做好公司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1,危废分类
2,有专门危废间,是否满足要求
3,有危废台账,和车间产生的危废数量是否一致
『伍』 危险废物培训计划
全年的培训计划,可以以列表的形式体现,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对象,培训师,培训方式等,还应该根据培训计划进行实施,并有培训记录和影像资料。
『陆』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1、首先,发挥环评指导作用,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得合法、合规。
新建的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应在其配套的建设项目环评中按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同阶段,对其开展环境影响分析预测。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分析论证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技术和经济可行性,包括处置工艺、处理能力是否满足要求,装备(装置)水平的成熟、可靠性及运行的稳定性和经济合理性,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可靠性等。
2、其次,做好三本账,使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行为说得清、道得明。
一是做好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台账。由于这类企业所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均来源于内部,因此,企业可以实现对产生的危险废物从贮存、运输到处置的闭环管理。企业将产生、处置的危险废物通过建立自行利用处置台账进行详细记录,既可以自证清白,也是排除开展经营活动的依据之一。
二是做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行台账记录。设施运行记录是对设施运行情况最真实的体现,包括运行时间、设施运行相关参数数据、设施检修情况等。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应记录焚烧炉温、含氧量、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测数据等内容。这本台账可以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行的真实性提供支持,并为企业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提供参考。
三是做好新产生危险废物处置台账。无论是综合利用还是焚烧处置,末端都会有新的危险废物产生,对新产生的危险废物,应该做到规范贮存、处置。
3、强化环境监测,确保利用处置设施稳定达标排放。
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目的是为了管控危险废物处置风险,而非换种方式进行污染转移。这就要求企业具有严格的自律性,对利用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加以控制,做到达标排放。
因此,企业应参照《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等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制定详细的环境监测方案,科学确定监测项目,定期开展监测。对自建焚烧处置设施的企业,建议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对主要污染物的实时监测数据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此外,应该定期对利用处置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
(6)危险废物职工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扩展阅读:
危险废物:英文名称:Hazardous wast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1]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柒』 危险废物员工培训计划
危险废物员工培训计划
公司在日常生产检修中会产生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旧树脂。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污染事故,消除突发污染事故对员工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出危险废物季度培训计划。
培训课程表 序号 培训日期 培训课题 培训对象 地点
1 、2013年8月
危险废物的管理和贮存 计划部库管、设备部化学专业 视频会议 室
2 、2013年11月 危险废物的转移和事故应急处理 计划部库管、设备部化学专业 视频会议 室
培训课程的详细内容: 一、危险废物的管理和贮存 危险废物的管理:
3、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纳入我单位危险废物管理。
4、我单位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单位内部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5、对本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时建立动态管理台帐,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环保部门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二、危险废物的转移和事故应急处理 危险废物的转移:
6、必须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7、禁止私自买卖危险废物或擅自转移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的事故应急处理: 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在按照单位“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的同时,立即向我单位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报告当地消防、环保、安监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