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么是聘用合同制
聘用合同是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实行聘用合同制的目的,是为了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为了保障学校和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 聘用合同制的主要规定如下:
1、 新聘教职工应填写《聘用手册》。
2、 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校长与新聘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3、 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还应签订岗位聘任合同。如受聘人不愿签订岗位聘任合同,经校务会议或聘任委员会讨论后,可以作出有利于学校整体利益的决定;如受聘人仍拒绝接受安排,学校可作出受聘人在单位内部下岗待聘的决议。
二、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 受聘人患病、负伤在规定医院医疗期及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学校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2、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3、 聘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但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4、 学校被撤销,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5、 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聘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4)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5)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6)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7)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 受聘人病愈或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聘用单位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9) 受聘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11) 受聘人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通知学校解除聘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
(2) 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支付工作报酬或提供条件的;
7、 受聘人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30天(即5月底6月初)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单位。
三、 违约经济赔偿
1、 学校解除聘用合同,应根据受聘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受聘人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规定交付由学校为个人支付的培训费等。
『贰』 怎样开办一个培训班
申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流程
首先得有培训场地,租期三年以上的,最好是自有的办学场地。其次是必须有必要的教学设备,办公用品,生活设施等一应俱全。然后申请到当地劳动部门,等着验收批复就行了。
一、办事程序
1、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审批机关验证 3、设立民办学校。 4、考查、审批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筹设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应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承诺时限
3个月(每年2月份和9月份统一)
四、收费标准 :工本费
五、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申办成立教育培训公司的流程,详细到当地的教育部门和工商部门详细咨询 貌似需要好多认证和条件审核的
六、 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
1、举办者应为本市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单位(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应200万元以上)或本市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 拟任培训机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3、具有50万元以上的办学启动资金。
4、办学场地相对固定(教室和办公室应在一处)。校舍面积不低于300平米,租用期或使用期不低于2年;举办电脑培训应具有不少于40台的较新型号计算机;举办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应具有相应的教学设备和场所;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
5、培训机构应当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6、举办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响大的培训须经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7、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
8、有2名以上具有财会资质的财务人员;有一定数量与开办专业相符的教师。
七、申请办学应提交下列材料:
1、办学申办报告。须写明举办者、校长、办学校址、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机制。举办者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单位举办者应提交本法人证书、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应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拟任培训机构校长的资格证明文件(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办学场地需提交相应的房地产证明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5、用房证明;租赁场地应提交出租方的房地产产权证明的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双方的协议书。用房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应写明校舍总面积和租赁期限。消防治安合格证明文件。
6、培训机构章程。内容如下(查阅海淀教育网学校章程范本):
(1)培训机构名称、地址;(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4)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6)出资人是否要求合理回报;(7)学校自行终止的理由;(8)该章程修改程序; (9)学校应规定的其他事项。
7、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首届会议决议(应写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决议内容,包括通过学校办学章程的决议、选举董事长和任命校长的决议、全体成员签字)。
8、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应写明课程设置、学习期限、课时、时间安排、教学目的、使用教材。
9、拟聘财会人员会计证原件复印件。
10、所设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购置证明。
12、联合出资办学应提交经过公证的联合出资协议书,须写明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13、以上提供的材料均应用小4号字正反面打印在A4型纸上。 三、培训机构名称应符合如下规定:
培训机构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名称为“北京市海淀区×××培训学校。未经国家教育部批准 ,不得冠以“中华”、“中国”等字样。未经市教委批准 ,不得称“大学”、“学院”。
八、资格证书:区教委发给具备资格、符合条件、提交材料齐备的举办者区教委接受填写合格的登记表之日为正式受理日。区教委自正式受理日起三个月内,对办学申请作出答复。
五、规章制度:学校批准成立后,必须建立各种规章制度,保证学校运作时按规章制度办事。
六、资金验资:区教委在审查举办者应具备的办学条件后,通知举办者到推荐的审计事务所进行办学启动资金验资。应交区教委验资报告原件一份。
七、选址问题:培训机构选择校址时应考虑全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合理布局,积极到民办教育发展薄弱的偏远地区办学。区教委对全区民办教育实行宏观调控,对在偏远地区办学的培训机构给予扶持;对在培训机构密集地区设立内容重复的办学申请不予批准。
八、颁发许可证书:区教委向批准的教育培训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领取许可证后刻制印章、到区人事局编办或区民政局社团办办理法人登记、到区技术监督局办理法人代码证书、到银行开设帐号、到区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培训机构应将刻制印章式样、开户银行及帐号报区教委社管科备案。
九、其他事宜:批准成立的培训机构有一年的试办期,试办期满,经考核,培训机构办学条件降低,已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取消办学资格,由区教委收回办学许可证。
『叁』 教育培训机构当老师属于什么合同 急急急!!!
你好:
一般的劳动合同。
就是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注意用词明确。要结合你们的具体情况而定。
提供一个范本,敬请参酌。
教师劳动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地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_____________岗位担任或从事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人事安排、人事调整或乙方工作能力或敬业情况等,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亦有权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岗位以外的工作,乙方须予服从。此外,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即可以任命乙方担任某项管理职务,也可以免除乙方该管理职务,是否任命或免除乙方管理职务,属于甲方的自主管理行为,不构成合同义务。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按甲方薪酬制度相应调整乙方薪酬,甲方任命乙方担任某项管理职务的,在乙方担任该管理职务期间,按甲方薪酬制度另行给予相应的职务工资。
乙方必须全职为甲方工作,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兼职工作(无论是否领取报酬)。
必要时,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以对乙方进行岗位培训或与之相关的培训。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实行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____个月。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计。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甲方有权延长乙方的试用期,但试用期的最长时间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期满后,根据乙方工作业绩(考核考评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聘用乙方,乙方根据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继续接受聘用,如双方有意延续劳动关系,再另行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书》。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工作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因工作需要,甲方还需要乙方加时的,乙方须予服从。甲方依本合同第四条(工资待遇)约定给予乙方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如有)中,均已经充分考虑到了即包含了乙方的加时工资,因此,甲方安排乙方加时的,无需另外给付工资。正常国定节假日、校定月假日需加班,按相关规定另行付加班工资。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休息时间(调休)。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
第四条 工资及其它待遇
甲方实行基本工资、职务工资、课时津贴、绩效工资制。工资待遇依岗、依职而定,不同岗、不同职则不同酬。
乙方试用期岗位基本工资为人民币(下同)_________元/月,职务工资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满,乙方岗位基本工资为_________元/月,职务工资为_________元/月。上述职务工资的约定仅表示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同时决定任命乙方担任某项职务(具体职务由甲方另行确定),乙方只在担任该职务期间享有上述职务工资,甲方的该项任命及上述职务工资的约定不构成甲方的合同义务,即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基于自身的工作需要、人身安排、人事调整,或乙方的工作能力或敬业情况等,有权免除乙方职务,也可以重新调整乙方职务。甲方免除乙方该职务的,乙方不再享有上述约定的职务工资,甲方调整乙方职务的,按甲方薪酬制度相应调整乙方职务工资。
甲方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发放上月工资,遇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顺延。
合同期内,如甲方基于自身情况和乙方的工作表现给予乙方经济奖励,该奖励不属于工资,且给予经济奖励不构成甲方合同义务。
甲方如依乙方工作性质给予乙方相关包干费用(如通信费用、交通费用等),系乙方为了甲方工作的需要所需支出的费用,不属于工资。甲方如根据自身制度和情况给予乙方某项补贴或福利,该补贴或福利不属于工资,且给予补贴或福利不构成甲方合同义务(劳动法强制规定的待遇除外)。
乙方工资、奖金等收入须依法纳税的,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五条 劳动及社会保障、其他待遇
甲方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方在甲方所在地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双方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或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乙方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其他权利和待遇。
第六条 规章制度及乙方基本义务
甲方依法、依规、依甲方发展及管理需要制定规章制度,并告知乙方。
乙方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尽职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职业技能,认真、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3、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规范。
4、在本合同期间及本合同任何原因终止后____年内,严格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甲方给予乙方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如有)中已经考虑到了就上述保密义务应当给予乙方的保密费,因此,甲方无须再另行支付给乙方保密费。
5、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6、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
7、严格履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乙方试用期内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无须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1、甲方在试用期内组织岗前培训或与这相关的培训,乙方经培训考核未能合格的;
2、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能完成其工作任务的;
3、其它乙方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的情形;
4、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乙方在合同期限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在确立劳动关系期限中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伤害的;
3、乙方违反法律被依法追究治安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在甲方的量化考核中处于落后者,且师德素质公认低下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故意并严重损害或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
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的,乙方须办理离职手续,包括资料、物品等移交手续,并与甲方办妥工作交接,否则,乙方须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的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凡属法律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的,甲方应按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2、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害的,须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乙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赔偿甲方为招用乙方而支出的招录费、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须按乙方在甲方的月平均收入之和的____倍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的,乙方尚须补充赔偿。乙方月平均收入按此前12个月平均每月取得的收入计,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其月平均收入。
第九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2、乙方确认,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书面通知、意思表示及其他联络邮寄至下列地址,即视为送达:
邮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证上列地址、电话是真实的、有效的,且将来如有变更,乙方将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即使因地址错误或变更或不详或电话错误而致甲方邮寄失败,只要甲方持有交寄邮件的凭证,亦视为已送达。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收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二OO九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二OO九年 月 日
『肆』 聘用校长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聘用校长合同范本(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
地址:
法人(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性别: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址:_________ _____ 常住地址:____ _
为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从事校长工作。乙方应胜任本职工作,并提高校长执业技能,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场合、设备、设施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四、工作报酬及内容
(一)甲方付给校长工资为xxx元/月,岗位补贴xxx元/月,如在招生、对外销售等方面有特殊贡献,根据实际情况甲方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
(二)乙方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要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内容:
1、全校的安全工作,
2、招生宣传工作,
3、日常保教工作,
4、重大活动的组织,
5、教师的考评工作,
6、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7、校长有权对违反工作制度的教职员工在安排好善后工作并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解聘。
(四)工作考评:
学期考评,学校招生达到上学年同期人数或学校预定目标,不出安全事故,办校规范,记录完整。
五、劳动纪律
甲方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名誉。有下列情况之一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1、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犯甲方公款或者财物的。
2、私下将生源介绍到其他单位的。
3、故意或者过失泄漏本校教学方案、资料、教材等机密的。
4、因乙方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识,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给甲方学生造成侵害的。
5、乙方因违背工作纪律或财务制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6、其他违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使甲方单位利益受损的。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订和终止
甲乙双方经协商批准可以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聘用合同期满或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如经双方协商批准,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乙方解除聘用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背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侵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校长工作。
2、聘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产生重大变更,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符合裁员条件裁减人员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2、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以暴力、要挟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逼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满三个月的。
八、违背聘用合同的义务
甲乙双方违约不履行本合同,应由违约方赔偿给对方违约金元,合同期间,甲方可能会根据情况出资派乙方参加各种进修、培训学习。培训、学习结束后,未满甲方要求的工作年限而辞职离校的,须全额退还报销的学习培训费及餐旅住宿等费用。
九、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
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提起仲裁和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代签、涂改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第二条受聘岗位
“丽雅形象”培训学校校长
第三条工作目标及要求
总体要求: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准确落实校长负责制;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重视学校安全工作,避免人为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社会及家长对学校的满意度。
第四条岗位工作基本条件
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教师资格;
(二)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身心健康;
(五)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岗位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实行职级工资制,并随职级的变动进行调整。
(二)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三)乙方享受与受聘教师同等的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他社会保险金。
第六条聘任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聘任合同依法订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由于法定原因或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法定程序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及变更聘任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合同终止:
1、聘任合同期满,或者合同约定终止的条件出现的;
2、受聘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3、学校被依法撤销或合并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任合同:
l、工作需要被调离校长岗位的;
2、本人申请辞职获批准的。
(四)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1、经考核认定不合格的;
2、经考核认定不能胜任校长岗位的;
3、经考核虽为基本合格,但管理能力不强,办学成效不明显,影响学校工作的;
4、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甲方解除乙方,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且在书面通知中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
(六)乙方在聘期内申请辞职,须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应当在收到申请书的30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职。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要求罢免乙方的建议时,甲方应当在30个工作日之内调查处理完毕。在调查处理期间,乙方是否继续履行职责,由甲方视学校具体情况决定。
第七条违反聘任合同的责任
(一)聘任合同当事人违反聘任合同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二)甲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除了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其履行法定义务外,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受聘校长玩忽职守的,除可以根据本办法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续聘外,还可以依法予以行政惩戒。
(四)实施校长聘任工作机构的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员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与乙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此劳动合同为临时劳动合同,乙方在通过甲方面试、试用和培训后正式录用。聘请乙方为校长。合同期限:20xx年1月9日至 20xx 年2月25日,正式工作日30天左右(上下在4天之内)。其中春节放假时间不包括在内,除此之外根据老师的需求在不影响教学质量的情况下还有2天调休时间,具体调休时间在开课后经过总校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工作为全日制工作,每日的工作时间不少于9小时(因工作需要可临时调配工作时间,即缩短或延长等)。
二、合同期内乙方的工作内容及责任为:
一)、全权总体管理甲方授权教学点,包括前期教师招聘、培训、宣传策划、招生、教学授课、日常管理工作等。工作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及州县。
二)、具体工作内容
1、乙方在教学过程中,必须统一遵守甲方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以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为第一要务,严禁发生教学事故。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具体部署和所负责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每日周密详细的宣传方案并提前一日报送校长审批,组织老师和宣传人员进行积极有效的宣传。在组织宣传工作中有效发挥控制好宣传的过程、人员和配备,宣传材料的利用,杜绝宣传中推诿、浪费、渎职、擅自离职(即使在没有课的情况下也不允许离开教学地点)、玩忽职守等违反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当场开除,无论各种原因被开除的没有任何工资。
3、教学质量:乙方应制定本教学点的教学任务和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督导代课老师必须提前三天完成当日教学内容的备课工作,并提前两天交与甲方检查;甲方负责人和教务人员进行不定期教学检查。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
2、乙方应督导带课教师必须每天向所讲授的学生布置课堂作业、家庭作业、检查学生学习完成情况,分期组织学生测试,每天批阅学生的作业和试卷等,每周向学生家长及甲方如期如实反应和汇报本教学点的教学情况。每周必须与教师进行教研活动探讨、交流,并形成教学管理档案。
5、当开课后每周要进行家访,向家长反应学生在校的情况并且制定培训方案。
6、如因乙方工作不力,造成家长退学费等后果,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做相关处理。
7、乙方必须全面负责所辖教学点区域老师、学生、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幼儿园的财产安全,若有损失应承担相关责任并进行赔偿;乙方应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方案并落实到每位老师。
8、乙方需搞好与园长及老师的关系,必须管理好所在教学点的清洁卫生。
9、在自愿调配和业绩分配上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义以公平、公正、公开、合理为原则;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每日向甲方上交本日所收学费,如果违反上述规定一经查实,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情景严重者当场开除。
三、劳动报酬
校长总体来说是按照业绩高低拿股份的,净利润为1万元时拿20%股份;净利润为1万-2万元时,超出的部分拿30%股份;净利润为2万-3万时,超出的部分拿40%的`股份,3万以上的拿50%的股份。最低不低于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2500元。如果因为负责人经营不善而导致被撤掉分校校区,校长及老师只享有工资补助,具体的依情况而定。
详细说明:
1)基本工资:基础管理工资为800元;
2)代课工资:代课工资为200元/科(且单科所带学生不得低于7人),基本课时任务为教授1—3个年级(不含试讲、策划、宣传、招生、教学授课、老师和新负责人的培训工作等日常工作);(注:只有代课的才享有此项工资)。
3)交通补助和通讯补助:交通补助100元,通讯补助300元;
4)绩效工资:所负责教学点净利润的10%【乙方的基本任务为所负责教学点所收学费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5)奖金:甲方根据乙方的管理、宣传、招生、教学、老师和新负责人的培训等工作表现和完成任务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奖金为人民币100—2000元整不等,优秀管理者奖:50—300元,优秀教学质量奖:50—500元;乙方超额完成基本招生任务奖励100—500元。新人培育奖:乙方在管理培育老师和负责人过程中,培育一位优秀的新老师续签下期合同且在下期工作表现优秀者,奖励50元;乙方在前期工作准备、宣传招生策划、团队管理、成本控制、利润贡献优秀且贡献突出者分别奖励优秀宣传奖、优秀团队组织管理奖、优秀成本控制奖、优秀利润突出贡献奖和前期工作补贴各50—300元;新负责人培育奖,乙方在首次做负责人过程中各方面表现优秀且贡献突出者奖励50—300元。
6)贪污一经发现只享有基本代课工资和先关的补助,同时其老师受不同程度处罚。私自串点扣200;当开课后私自离开教学地点扣200元。
7)凡进入本校前都要经过总校的考核,当考核期通过时签订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工资。前期工作准备每人100元-300元不等,做到给,做不到对整体股份有影响。
8)连续4期表现优秀者在毕业时享有进入百思特更高领域的机会。
9)具体工资标准为下表(单位:元):
责任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基础管理工资代课工资交通费通讯费净利润×10%
800.00600.00100.00300.00
四、工资发放时间
甲方在所有分校整体授课一周之后根据业绩高低向乙方预先支付1000元左右,在授课结束后的三天之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全部工资,不得拖欠。若甲方拖欠,每天向乙方支付总工资的1%的滞纳金。
五、惩罚事项
1、乙方在工作时间不得缺勤、旷工、迟到和早退。不服从管理、自以为是等原因而导致被开除的没有任何工资和补助。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再支撑下去而导致撤点的问题该校长没有工资但享有补助。
2、乙方在管理、招聘、策划、宣传、招生、备课、培训、教学授课、管理和日常工作中必须统一着职业工作装、统一佩戴工作牌;遵守甲方的工作规章制度,坚决有效的服从和执行甲方的管理、安排及调配;在工作中必须从公司的全局出发,独立解决本教学点的相关事务,不得擅自行动,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不得形成小团体,不得互相恶性竞争。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若违反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每次扣罚乙方工资人民币100元整,并要求乙方当即改正,若故意重犯、屡教不改者当即开除;
4、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人民币20元;每请假半天、一天分别扣除人民币100-200元整;每旷半天、一天,分别扣除乙方人民币200、400元整;每漏上一节课扣除人民币50元整;
5、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兼职,不得挖走或变相挖走甲方的一切生源,以及把甲方的生源占为己有或变相占为己有;
6、乙方任何时候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一经发现扣除全部工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乙方正常的病假、事假必须提前一天经甲方负责人或教学点负责人同意批准方可请假,并按正常缺勤计算。
8、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不良后果,应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经过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独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叁仟元(3000.00元)的违约金,并且在相关媒体公示且通报对方。若乙方弄虚作假,泄露商业机密,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甲方规定的各种工作和任务,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乙方的工作表现突出且优秀可在合同期满后续签合同。合同期满自行终止。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校方所有。
注:凡是在我校工作连续4期优秀的校长当毕业后方可享受在职老师的待遇(月薪3000元;享受五险一金;车送及到外地学习等)或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全部学费开支的机会。
七、附加问题
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争议处理:对于合同不完善之处,甲乙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则提起仲裁或法院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共计4页),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同时该合同提交到青海佳一律师事务所处备案并由其管理。
甲方: 乙方签字:
校长签字:
年月日
『伍』 2022正规教师聘用合同5篇
2022正规教师聘用合同1
甲方:
乙方:
为明确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下列协议:
第一条甲方聘任乙方为育才托教辅导中心的教师,聘用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条薪酬、福利待遇
(一)乙方薪酬由以下几项构成:
1、基本工资,1000元/月(至少带8名学生,由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日支付);
2、提成奖金,根据所开发生源数,按100元/人计算;
3、全勤奖100元/月(本月能正常完成教学任务);
4、工龄工资,工作每满半年,工资增加50元/月;5、 其它 奖金(见奖惩制度)。
(二)病事假按月工资的平均值扣除;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以请假一次,请假两次及两次以上的,当月工资按10元/次扣除。
(三)甲方提供食宿。
(四)甲方不承担其它如医疗、养老、生育等方面的待遇。
第三条工作要求和职责
(一)乙方根据甲方安排,负责辅导学生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力求达到提高成绩的目的,并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价值观 教育 ;遵守托教中心的管理制度,对学生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禁止任何体罚和人格侮辱。
(二)乙方应管理好所带班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作业、吃饭、午休、教室卫生等)。
(三)在教学过程中如遇难以应对的意外情况,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
第四条奖惩制度
(一)当月辅导工作无任何失误,奖励100元;每月失误指标=所带学生人数,超出一次罚款20元。
(二)工作成绩受家长、学校老师肯定,且有具体事例,奖励50元。
(三)学生考试(期中、期末)成绩有进步,按20元/人进行奖励。
(四)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者,奖励100元。
(五)因工作失误造成生源流失,按100元/人予以罚款。
第五条保密和竞业限制
(一)乙方工作期间应保守甲方业务秘密,不得向外界特别是同业竞争对手泄露内部资料和学生个人信息。
(二)乙方承诺不私自招揽与辅导中心工作相关联的业务,或者在竞争对手单位从事兼职;不私自将辅导班学生领回家中,或转入其他场所进行辅导;不利用从甲方所获取的客户资源另行开办托教机构,或于 离职 后2年内占用甲方市场从事同类业务。如乙方上述行为造成甲方生源流失,甲方有权减扣乙方工资,并保留采取法律 措施 的权利。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执行。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如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则按本条第(二)项执行。
(二)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因身体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终止或变更合同,但应提供相关证明;
3、其它个人原因。
乙方解除合同,非紧急情形(如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应提前30~60天通知甲方。待岗位交接完成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及各项财务事宜。若乙方擅自脱岗造成甲方损失,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1000元。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有下列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目标,经考核不合格的;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3、因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缺乏师德修养而给甲方造成利益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
4、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的。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充分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2022正规教师聘用合同2
甲方(用人学校):
乙方(应聘教师):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代课教师。为了切实维护双方的权益,认真履行双方的义务,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的申请,聘用乙方为代课教师。
二、聘用期限:从20--年9月1日起至20--年6月30日止。
三、工资福利待遇 :
1、 月基本工资: 元。
2、 校内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及福利与校内公办教师一视同仁。
3、享有法定的有薪假期。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及辅导;
2. 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3. 制订严格的 规章制度 规范乙方;
4. 学校在今后聘请代课教师时应将乙方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聘乙方;
(1) 乙方违法、违纪、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 乙方工作随便,不履行 岗位职责 ,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4) 乙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5) 乙方知识能力不够,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养;
2.乙方提供的学历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努力教书育人,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 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师德规范》,遵纪守法,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 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 积极投入教育改革,参与教育实验工作;教育质量教好,深受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好评;
6.学校要求对外保密的材料、事情要做好保密的工作;
7.乙方发现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权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为了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乙方须在正式同甲方解除聘用关系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发乙方的当月工资及绩效奖金。合同期未满,乙方因特殊原因需中止合同不再受聘,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合同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
二O--年-月--日
2022正规教师聘用合同3
甲方:
华星中英文学校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一、聘用原则:自愿、公平、公正、公开
二、聘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权利及义务:
1、教师应享有的权利
A.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B.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C.指导学生的学习,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D.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寒暑假、双休日及法定带薪休假。
E.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F.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它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2、教师应尽的义务:
A、乙方被聘用后必须服从董事会及学校的统一工作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B.认真执行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学校对教师每学期的评估、考核。
四、聘用
应聘教师须向学校提出求职申请,经教师考评小组按规定程序审查其任职资格,教育教学法能力测试。聘用教师须经校长签字才有效,新教师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只享受基本工资及福利待遇,无奖金。被聘用教师工资自聘用通知日起计算。聘用期为一个学期,期限满后经考评胜任工作者根据工作需要再续聘。
五、工资发放
每月工资在次月15日定时发放,学期中间原则上不许辞工,如因特殊原因乙方需中止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校方。经查明原因后才计发工资,未经校方同意,则作自动离职处理,校方有权不发本月工资,对消极怠工,漠视校规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校方有权中止合同,解聘时不提前通知,工资算至工作当日,但校方有义务道明解聘理由。
六、工资结构
每人月工资总额=基本工资(700+绩效工资) +职务津贴(100)+社会 保险 金(100)+电话费(50)+全勤(50)+安全奖(100)+卫生奖(50)+教学奖(50)+(初中教师另加级差200)+其它(加班.工龄),教师在校工作享受包吃包住。寒暑假只发基本工资。
七、解聘与辞工
1、因成绩不佳或出现重大失误,须中途解聘教师可享受当月实际工作日工资,学校不补发工资。
2、教师申请辞工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工申请,工资计算到离职离岗日止,工作日按每月30天计算。
3、教师擅自离职,造成学校人员安排困难及其它损失,除不获任何形式奖金外,还应赔偿甲方金额为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两倍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022正规教师聘用合同4
甲 方: (签章)
法人代表:
地 址:
乙 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 址 :
联系方式:
毕业 学校:专 业学历学位
甲方为麻城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的普通高级中学,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愿意聘用乙方为其临时代课教师。聘期自20--年月日至年月日。在聘期间,双方遵守如下协议:
1、受聘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学校管理。
2、对于借聘教师能够胜任工作,完成工作任务的,实行月薪制,工资隔月发放,基本工资:
本科学历670元/月,专科学历600元/月,另外,健康保险,劳动保险,卫生津贴等所有相 关社会保险(无论本科还是专科)共计370元/月,与工资一同发放。
班主任津贴每月200元左右,课时工资300元左右另计。其中班主任津贴和课时工资根据管理效果和工作总量等数据发放。
3、学校实行月假制度,寒暑假学校只给予300元/月的生活费,若参与工作另计。福利待遇与在编教师同等对待。
4、若工作严重失职或不能胜任,学校可予提前辞退。
5、受聘教师签订协议时,必须预交800—1000元履约金,在我校工作一个月以后凭收费 收据 退还。同时,查验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英语考试等级证等,并且留存其复印件;若提出辞职,必须提前3个月交出书面申请,否则扣发两个月工资。
6、此合同一式两份,受聘教师与学校双方各执一份。
学校负责人签字: 受聘教师签字:
年月日
2022正规教师聘用合同5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____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立劳动(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月。
二、岗位职责
1、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担任工作。
2、在 劳动合同 期限内,甲方因机构变动或工作需要,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责,乙方应服从变更。
3、乙方应做好本职工作,提高职业技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设施,保证乙方正常、安全地开展工作。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甲方应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若有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的工资分配形式,按甲方规定执行。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货币形式按月付给乙方工作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2、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____省有关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____省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服从甲方在生产经营方面的指挥和管理。
2、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依据有关规定按不同情况给予乙方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直到解聘。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续订
1、下列情况之一,甲乙双方可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部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照的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规定已修改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聘用合同期满或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甲方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续订合同,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续订后的聘用合同应及时到签证部门办理签证手续。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工作的39;,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如甲方生产、经营、技术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在甲方濒临破产的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符合裁员条件裁减人员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
2、3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为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在聘用合同期内,甲方工作确实不能离开的;
(2)乙方系甲方出资聘用或培训,且同甲方另订有协议,不符合协议有关规定的;
(3)乙方在甲方担任重点工作任务而未完结或乙方系签有其他未了结的合同的技术、经营骨干。
7、除本条第5款外,乙方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应继续履行聘用合同并按照乙方在合同中断期间造成经济损失金额的%进行赔偿。
2、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按损失金额的%进行赔偿,并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甲方有规定的,按甲方规定执行。如无规定的,培训费的计算:按乙方培训后的服务期________年内计算每年递减20%,服务期满________年的,不再收培训补偿费用。
九、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并会同____市人才服务中心做好乙方的年度考核以及转正定级、档案工资晋级等工作。
十、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
十二、合同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____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要求仲裁的,可向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之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____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送____市人才中心签证;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一份。
2、本合同代签、涂改无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人(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构(章):
鉴证人(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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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培训教育机构,需要满足满足哪些条件
到教育行政部门注册
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条件
1.举办者(法人)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所聘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和学历要求,其中开展高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
3.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安全标准和周边环境符合办学要求的校舍。教学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校舍办学的,租期不少于3年。
4.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须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评估。
二、申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筹设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申办报告。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
(3)资金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筹设培训机构在筹设期间不准招生。
2.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到教育行政部门可领取)
(2)筹设情况报告。写明筹建基本情况,投资数额及目前达到的基本办学条件。
(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章程事项:①学校的名称、地址;
②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③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④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⑤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⑥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⑦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⑧章程修改程序。
(4)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的证明
(5)拟聘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聘任教师和职员应有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拟聘财会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土地使用权、校舍产权及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办学场地证明。
(10)教学仪器、设备清单。举办者自有的并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办理好产权变更手续。
具备办学条件的可不经筹设,直接申请正式成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具体流程
1、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筹办的报告(见上)。
2、审批机关验证。
3、申请正式设立的报告(见上)。
4、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5、审批完毕,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
递交申请筹办的办结时限为30日,申请正式的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具体看教育部门的办事效率,如果你打好关系,很快就能拿到。
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
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教育费附加税: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税收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以上资料很全了,还有一些需要知道你是哪里的。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柒』 急救!! 谁能给我一份《校长聘用合同》《校长助理聘用合同》《企业顾问聘用合同》
甲方:xx学院
乙方:
一、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甲方聘请乙方担任 课程任课教师。
二、甲方职责
1.甲方按教学计划要求提供给乙方相应的教材、授课课时数。
2.甲方按每标准课时 元的标准支付给乙方讲课酬金。甲方为进行教学质量监督,暂扣乙方5元每标准课时的课时费,在确定无教学质量方面的问题后,于第二个学期的第一次课时酬金表中计发。
3.甲方按相关规定支付给乙方命题、批改作业、评卷报酬,酬金发放时间与甲方正式员工发放时间相同。
4.甲方因故需停课,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如临时停课,非乙方原因而乙方未能接到通知赶来上课,甲方按两节课课酬标准的50%付给乙方工资。
三、乙方工作职责
1.乙方向甲方提供学历证书和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乙方若不具备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任职资格,在受聘前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试讲。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教学计划要求组织教学,如认真备课、讲课,批改作业、阅评试卷等。
3.为保证甲方能正常传达教学管理信息,乙方每周至少主动与各主管系负责人联系一次。
4.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如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课堂,否则,每发现一次从乙方当月课时酬金中扣除20元。
5.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至少应提前一天告知相关系部并到教务处办理调、停课手续,事后应补上所缺课程课时。乙方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否则,每发现一次从乙方课时酬金中扣除50元。
6.乙方要求中止合同,需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系部,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解除合同。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1.教学质量考核不合格。
2.乙方不认真履行合同或严重违反甲方
甲方教务处(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海大学附属中学
聘用合同制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健全激励、约束、竞争机制,激活和完善用人制度,依法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权益,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创建“上海一流,全国知名”实验性、示范性寄宿制高级中学的步伐,依据《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的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3]24号),《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2003]4号)、《宝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实行人事制度的实施意见》(宝教[2003]246号)以及其它有关政策、法规、规章,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实行聘任制的对象范围是:管理人员、教学人员和教辅后勤人员。
第三条 实行聘任制的原则是:按需设岗、公开竞岗、双向选择、平等自愿、择优聘用、优化结构、信守合同、动态管理。
第四条 学校聘任制采用签订《聘用合同书》附加《岗位职责》的形式。校长或校长授权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即确认学校与教职工的合同聘用关系相间各校长授权人对受聘人员下达《岗位职责》,即与受聘人员明确了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五条 为加强对聘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协调学校与教职工因改造聘用合同发生的纠纷,学校建立聘用制工作领导小组和人事争议调解小组。领导小组和调解小组由学校党、政、工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二章 受聘条件
第六条 管理人员受聘条件
1、能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较高。
3、熟悉受聘岗位业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不断学习,自觉加强业务进修,工作实绩明显。
4、具有上级部门和学校规定的其它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七条 教学人员受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业爱岗,师德高尚。
2、能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教学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3、具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八条 教辅后勤人员受聘条件
1、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2、 熟悉受聘岗位业务,能独立处理相关的业务和技术问题,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第三章 聘用合同的签订
第九条 聘用合同的分为定岗、申报、审议、签约、公布五个程序进行。
第十条 校级领导聘用办法
经上级任命(聘任)的校级领导,其任命书视为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
第十一条 工团组织负责人聘用办法
依法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副主席)、团委书记(副书记),按分管权限报批下达的任命书视为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处室中层干部聘用办法
处室中层干部由个人申报或校长提名,党总支考察,校长办公会议讨论,一致通过后,与校长签订聘用合同,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处室部门主管、管理人员聘用办法。
处室部门主管、管理人员由个人申报、处室主任推荐、校长提名,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与校长或校长授权人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 专任教师聘用办法
专任教师一律由本人申报,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教师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考核,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名单,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后,由校长或校长授权人与受聘教师无罪判决订阅聘用合同。
第十五条 教辅后勤人员聘用办法
教辅人员一律由本人提出申请,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和考核,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名单,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后,由校长或校长授权人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教辅后勤岗位的聘用不受个人身份的限制,也不因聘用合同的签订改变个人身份。
第十六条 岗位职责的下达
岗位职责是为明确受聘者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而制定的聘用合同书附件,是学校和部门考核受聘者履行聘用合同情况的主要依据。中层干部的职岗职责由校长下达,各处室及其他管理人员、教学人员、教辅后勤人员的岗位职责,由受聘者所属的处室主任下达。
第十七条 聘用合同的期限
1、各类人员的聘用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为1-3年。
2、新聘人员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聘用合同期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大学应届毕业生最多不超过12月。
3、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满10年的,凡本人提出聘用至退休,学校与其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
4、聘用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但必须重新签订聘用合同。续聘合同应当在聘用期满前一个月办理。
5、由学校引进、出资培训、进修或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聘用人员的服务期,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聘用合同的改造、变更
第十八条 受聘人员按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学校对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作为受聘人员续聘,岗位调整,解聘的依据。
第十九条 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学校有权变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其聘用合同。
第二十条 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合同应以中止:
1、履行国家规定的法定义务;
2、暂时无法履行聘用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的条件和可能;
3、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聘用合同中止情形消除后,聘用合同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 聘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协商解除
学校或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 聘用合同的过失性解除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受聘人员: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聘用合同的非过失性解除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
1、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学校位安
排的其它工作的;
2 、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
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
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的。
学校解除合同未按规定提前30日通知受聘人员的,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对受聘人员承担聘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l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五条 受聘人员随时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学校: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聘用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学校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六条 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学校协商一致的处理
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学校协商一致,又不属于上述规定情形的,受聘人员
应当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学校协商一致的,可以单
方面解除合同。学校应当自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20日内予以答复;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聘用合同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的;
2、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3、学校被撤销、解散的。
聘用合同当双方实际不履行聘用合同满3个月,又不属于“第二十条”有关规定
的,聘用合同可以终止。
第二十八条 聘用单位不得终止聘用合同的情形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聘用单位不得终止聘用合同:
1、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l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属于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九条 特殊情形的聘用合同期限顺延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同
时不属于“第二十二条第2、3、4、5、6款”有关规定的,聘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1、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属于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条 应当订立而未订立聘用合同的终止
应当订立聘用合同而未订立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终止聘用关系;应当订立聘用合同而
未订立,学校提出终止聘用关系,应当提前30曰通知受聘人员,但受聘人员具有“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后的手续
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学校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封存或者转移等相关手续
第六章 受聘待遇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受聘人员按照国家工资福利政策和学校《结构工资制实施方案》享受聘用待遇。
第三十三条 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应当根据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学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学校
安排的其他工作,学校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4、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学校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学校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7、学校被撤销,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就业或者接收安置单位重新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的。
第三十四条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1、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以受聘人员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上年聘用不满12个月但聘用期限满12个月的,以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聘用期限不满12个月的,以实际聘用月份数计算月平均工资;
2、受聘人员月平均工资高于市统计行政部门公布的事业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公布的事业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3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3、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第三十五条 医疗补助费
学校依据“第二十三条第1款”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六条 受聘人员违约应承担下列责任
l、受聘人员除《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提出终止聘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聘用合同,但须赔付所余聘期的代课代职金;未能协商一致而辞职者,须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以所余聘期每月2000元计算;
2、受聘人员由上级部门或学校出资进修、培训,在约定的服务期内解除聘用合同或辞职,须按规定偿还全额进修、培训费。
第三十七条 学校与受聘人员因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争议处理办法》(沪府发[200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学校按照本条例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受聘人员签订合同书即视为对本条例的认可。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教代会暂召开,以教工大会举手表决的形式暂时替代)。解释权属校长室。
教职工全员聘用合同制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充满教职工教书育人工作的积极性,激励教师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及文化业务素质,造就素质优良、结构优化,面向新世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创新型的实小教师队伍,根据《镇江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和句容市教育局、人事局丹教(99)8号《关于转发〈镇江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案。
全校教职工将通过签定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定岗位合同确定工作岗位。进一步明确学校与教职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充分调动教职工办一流实验小学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办学效益。
二、实施原则:
依据实小目前办学规模和学校人员编制标准和市教育局对我校岗位设置方案审核意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员聘用、条件公开、双向选择优化组合、择优聘任,分期分批与教职工签定全员聘用合同及岗位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的签定:
(一)聘用范围和对象
实验小学在编在职教职工
(二)聘用条件
受聘人员必须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或者具备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规定的条件。
(聘用方法)
1 学校在首次签定聘用合同时,除国家规定的辞退对外,对全体在编教职工均应该尊重本人意愿与他们签定聘用合同。
2 校长的聘用合同按干部管理权限,有主管部门与其签定。其他人员的聘用合同经校务会议集体审核同意后,由校长代表学校去个人签定。聘用合同签定后,不因校长变更而终止或解除;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照原签定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3 新进师范毕业生均应试聘一年,试聘期间,毕业生的人事关系和档案,由市人才市场中心实行代理。试聘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聘不合格或本人不接受聘用的,通过人才市场另行择业。
4 聘用合同正式签定和,填写《全员聘用合同制人员花名册》,并按要求办理签证手续。
(四) 聘用期限
聘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两种。固定期限暂定为三年,对在本校连续共作十年以上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十年的教师,竟双方同意,可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但聘期不超过被聘 人员法定的退休年龄。
(五)聘后待遇
1 受聘人员的工资,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按照所在岗位职务确定,并按照工作责任大小和岗位目标达成情况,确定活工资部分,合理拉开校内工资档次。
2 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解聘、辞聘后,原待遇取消。
3 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承担应当支付的费用。
4 受聘人员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公负伤和患病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未聘用教师的安排
教职工不员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的,应在每年暑假前三个月内申请流动。在规定期限内,学校按排其临时的工作,如个人不再要求流动而愿意签定聘用合同的,学校应与其签定聘用合同,逾期拒绝签定聘用合同且又未调离本校的,学校可予以辞退。
学校对拒签聘用合同的教师,从次月起停止发放津贴(即活工资)和校内各种津贴、福利。满三个月仍不能自行流动且继续拒聘的,从第四个月起停发工资,停止享受一切福利待遇。
(七)聘用和听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按《镇江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八条执行。
(八)聘用合同内容
(1)聘用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
(3)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4)工作纪律;
(5)变更、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
(6) 违反聘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四、岗位合同的签定
岗位合同是学校月教师按照受聘岗职责要求,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是聘用合同的附件。
(一)依据和条件
学校按省、市有关规定和学校现有规模,在核定的编制数内,结合学校 管理、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设置岗位、科学定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稳定的原则,在已签定聘用合同的教职工中,按系列条件实行双向选择和竞争上岗:
1必须具备教育工作者应具备的职业道德要求
2必须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学历、资历和达到职后培训规定的要求。
3必须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工作质量。
4必须满工作量,坚持正常工作,个别学校认为要减轻工作量的除外。
5必须自觉
接受血象的年度考核和
岗位考核,年度考核合格者可以上岗,教育教学岗位考核称职以上者才能聘任教育教学岗位。
6必须能够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
7身体健康,能坚持完成一学年的正常工作。
(二)岗位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
〈1〉公布中层干部岗位及岗位任职的条件。
〈2〉组织竞争上岗。
a 公开报名。个人根据拟任岗位资格条件和本人意愿填写《学校中层领导岗位自荐表》。每个人可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b 资格审查。对自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去顶竞争上岗人员名单。
c 公开述职。在一定范围内有竞聘人员进行个人述职,竞聘人员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任职和的工作设想。
d 民主测评。对竞争上岗人员的德、能、勤、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测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e 组织考察。根据竞聘人员述职和民主测评的结果,支部、校长室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f 决定任用。党支部、校长室集体研究确定聘任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 教职工双向选择
a 公布本学年岗位设置。
b 教职工根据岗位设置填写《教职工聘任申请书》。
c 已聘任的中层各科室提出岗位聘任初步对象。
d 校长室、党支部集体研究确定岗位聘任名单。
e 校长与受聘教职工签定岗位合同。
3 校长、党群组织负责人、病假人员的岗位聘任。
a 校长的岗位合同由主管部门与其签订,副校长的岗位合同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由校长与其签订。党群负责人,以上级主管部门的任命、批复代岗合同书,任期即为聘期。
b 教师因病休息一年以内的,依据病前实际的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等情况,决定聘任相应德岗位职务,其工资福利和职务晋升,按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聘用合同签订后,凡出现单位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岗位意向在安排上发生矛盾,双方协商不成,单位又调解不成,受聘人不愿签订岗位合同的情况时经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学校可以作出有利于学校整体利益的安排。如受聘人拒绝接受安排的,单位可以作出受聘人在单位内部待聘(待岗)的决定。
(三)岗位聘任期限
中层干部聘期为三年,教职工聘期为一年,即将退休教师的聘期以达到离退休的年月为止。
(四)未聘任上岗教职工的安排:
未被聘任上岗教职工,从次月起,即作为学校内部待岗人员。只发给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岗位津贴、综合补贴、教领津贴),扣除津贴(30%)。
从落聘之日三个月内给予一次上岗机会,服从学校安排的,工资待遇随岗而定,不在享受原职务岗位工工资。不服从安排或再上岗后后仍不能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作待岗处理,待岗期间,按待岗教师原工资(除津贴以外)的 60%发放工资。待岗一年者,人事关系移交市人才服务中心自谋职业。待业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生活待遇。
(五)岗位合同的主要内容
(1)岗位名称;
(2)合同期限;
(3)岗位任务及要求;
(4)岗位报酬及待遇;
(5)变更、终止和解除岗位合同的条件;
(六)岗位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按《镇江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至三十六条执行。
五、违约责任
学校和受聘人员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的有关管理规定,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都应承受违约责任,由违约方付给对方违约金,并视情况轻重承担经济赔偿,违约金为2000元。
六、人事争议
聘用双方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学校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申请民主调解,争议调解小组要充分考虑职工切身利益和学校需要,按照政策法规,争议在校内协调解决,调解不成,可向市教育局或市政府人事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此方案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此方案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内容如有与上级文件规定相悖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此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