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计划生育岗位职责
1. 医院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2. 承担本单位具有人事关系、劳动关系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维护职工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督促职工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3. 负责与街道办事处签定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接受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完成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4. 负责各类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日常工作,依据生育政策、对要求生育一孩的有人事档案关系的女职工和男职工半边户发放“一孩生育服务证”或“生殖健康保健服务证”;对符合政策要求再生育的职工,办理有关申报审批手续;对无人事档案关系的职工要求生育的,单位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到户籍地领取生育证。
5.每月定期书面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汇报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6.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和婚育新风的宣传,进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基础知识的教育。
7.按照避孕为主的要求,及时指导职工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8.定期组织职工中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检查和生殖健康检查;职工发生违法妊娠,及时做好工作落实补救措施终止妊娠;及时进行避孕药具和避孕节手术的随访服务,减少药具不良反应和手术并发症的发生。
9.督促单位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落实计划生育法定待遇和优惠、奖励政策,维护职工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10.配合人事干部审核新用职工的婚育证明,做好下岗职工计划生育托付工作管理和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职工的计划生育移交工作。
11.协助政府落实职工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和承担本单位的法律责任。
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议,讨论研究全院的计划生育工作。
2.每月5-6日给全院育龄妇女发放避孕药具,并做好药具的查访工作。
3.对全院各支部、科室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面考核,抓好一年一度的年终总结表彰。
4.对计划外孕情坚持“四早”(早发现、早上门、早做工作、早解决)。
5.每季度更换一期计划生育宣传内容。
6.坚持按医院计划生育的百分考核标准,对各支部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认真考核。
7.一年培训两次计划生育宣传员。
② 计生工作半年度工作总结
计生工作半年度工作总结范文(精选9篇)
时光如流水般匆匆流动,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过去的工作,倍感充实,收获良多,为此要做好工作总结。那么写工作总结真的很难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计生工作半年度工作总结(精选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xx年内,为促进协会年度各项工作的全面完成,我镇按照县人口计生委各项文件精神要求,广泛深入的开展各项协会活动,现将我镇20xx年上半年协会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层协会评估认定工作进展情况
我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协会评估认定工作,我镇成立了验收领导小组,对镇计生协会工作和各村协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验收。
1、镇计生协会和各村计生协会工作能定期组织协会成员和志愿者进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教育和专业技术及一些生活技能培训。
2、镇验收小组在6月下旬对我镇所辖的12个行政村计生协会工作进行了验收。各村协会工作整体呈现良好态势。
3、存在的主要问题:有4个村的村部还在建设中,部分村档案建立不完全,政策法规不健全。
二、朱碌科镇计生公益金运行情况
我镇公益金主要由财政拨发和社会捐赠构成,由镇计生协会统一管理,今年上半年的发放情况如下:捐赠给太平庄乡白血病患儿王嘉旭500元,关爱女孩活动中为贫困女孩家庭购买生活用品出资2000元,救助贫困母亲2500元。存在问题:整体捐赠资金少,不能更多的给予计生困难家庭以帮助。
三、少生快富项目点建设情况
20xx年上半年我镇新建两个项目点,分别在西良村和七台营子村建立信用联合体,每个联合体由五户组成,共帮扶十户,投入二十万元,建立温室大棚和养鸡信用联合体。实现项目点的有标志、有协议、有效果、有档案、有评估及项目、组织、责任、资金、技术、信息的“五有六落实”。项目的创建,引导和带动了更多计生家庭走上了xxx奔小康之路。
四、落实县计生系列保险工作情况
镇政府下发文件保障计生系列保险政策的落实,为计生干部提供保障,共缴纳计生家庭意外伤害险10户,母婴安康险20户,计生专干伤害险12户,计生专干家财险12户,保险以全部上缴。我镇下半年计划进一步加大宣传,鼓励计生家庭参加计生保险。
五、“生育关怀,甘露计划”的各类项目帮扶救助情况
“生育关怀,甘露计划”由镇政府制定文件和政策,由计生办下发具体实施方案,并将此活动纳入了计划生育目标考核责任状,成立了组织机构。
通过社会各界和协会会员及志愿者捐助等方式,募集一定资金,建立生育关怀专项帮扶贫困女孩资金,专项帮扶困难家庭独生子女病残家庭、独生子女父母病残家庭和独生子女/双女户单亲家庭专项基金,有效地帮助了计划生育困难家庭。
六、普及生殖健康知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要根据不同人群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科学知识的普及工作。在青少年中,大力开展青春期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性道德观。在成年人中,要大力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中老年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七、促进健康生活方式,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自觉抵御不良的生活方式,防止性病、艾滋病的传播,切实保障群众的身心健康。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全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及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八、要结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开展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对的群众活动,如咨询、讲座、专业知识培训等。要根据独生子女身心发展不同阶段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心理生理教育,促进子女健康成长。要充分发挥家庭、学校在独生子女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独生子女教育工作的研究和指导,为基层和家庭提供必要的辅导教材和咨询服务。
九、各项工作好做法及主要经验
扎实开展计生协会工作,落实好群众联系户制度,坚持理事会、坚持协会活动。做好计生协会的宣传工作,传播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等科学技术知识,举办各类培训班,发放好各类宣传资料,深入群众,面向大众。充分发挥会员的作用。
半年来,我街道计生工作为确保“保先夺旗”目标的实现,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开展了工作:
一、加强领导,充实基层
办事处高度重视计生工作,明确由党工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党群副书记牵头抓负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专责。做到日常工作每月一议,重要事件随时解决。今年对于社区的计生专干,我们也是精挑细选,把最年轻、最实干的人员充实到计生队伍中,对有些工作比较薄弱、情况比较复杂的社区,我们明确二名工作人员负责(如牯牛岗、竹园、楠沙),现在我们的专干平均年龄不到35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了80%以上。
二、定期培训,加强督查
计生工作比较复杂,业务知识要求掌握得比较熟练,我们计生办就狠抓了业务培训,每月的工作例会都要集中所有专干以会代训,总结上月工作指出存在的`问题,传达上级工作要求和政策。我们计生办工作人员还不定期下到社区进行清查、摸底、指导以及采取社区与社区相互交叉检查交流的方式,相互学习,促进社区计生工作平衡发展,总体水平得到提高。今年,我们清查了期内生孕对象900多人,已婚流入人口253人,中止计外妊娠6例。
三、利用协会,居民自治
计生工作是以经常性工作和宣传教育为主,这仅靠专干一人的力量是不够的,我们充分利用计生协会会员的力量,经常采取群众比较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今年城东计生协会利用春节期间,筹集现金和物资共计9600元为贫困母亲、独生子女困难户送温暖、送政策。3月份开展了大型宣传活动,宣传《决定》和新《条例》、共悬挂、张贴宣传标语120余条。4月份,计生协会在红卫社区开展了“老少同庆”的书画展,宣传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与人口数量的控制、人口质量的提高密不可分的。5月28日,我们在甘露寺大市场组织了一场由会员自编自导自演的“一迎五送”文艺宣传和知识抢答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参与群众达500多人,通过这些经常性的活动,使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得到了转变。
四、管理服务,同步开展
我们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既严格执行国家的计生政策和工作要求,又不忘为育龄群众提供服务。生育对象来办生育证免费发放宣传资料,提供一些新婚、孕期等方面的知识,产后对象社区都及时提供避孕、节育药具,对于已婚育妇(包括流口),我们利用社区内的医疗机构免费为其进行“三查一治”,上半年共查治已婚育妇11200人。
通过我街道办事处全体计生工作人员的努力,各项工作指标达到了上级要求。从去年10月到今年5月止,我片共出生377人,符合计划生育率为100%,期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407例,其中女扎42人,上环353例,人工流引产12例。共与414名流入、流出已婚育妇签订了管理合同,并提交湖南WIS系统和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平台进行管理。
(一)加强领导,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街道党工委始终把人口计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街道主要领导多次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分管领导具体安排,狠抓落实,将街道有限资金向计生工作倾斜。
二是落实层级动态管理。制定了科室人员分工表,明确人员职责,各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在各社区实行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经常性基层基础工作考核机制,实行常态管理、常态考核。上半年街道召开计生工作例会6次,通过每月对社区工作的检查和点评,极大的促进了社区基础工作。
(二)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
一是积极开展全省统一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专项活动。从5月15日至6月15日,街道共清查出租屋5016套(间),清查育龄妇女2346人,查环查孕1546人次,信息通报1168单,较好完成了专项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扎实推进区域协作,落实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充分发挥木棉岭社区流动人口“点对点”工作室作用,先后与揭阳、汕头等市的人口计生部门沟通联系,共同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加大对违反计划生育对象的执法力度。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中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上半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个案29例,征收社会抚养费226.87万元,执法过程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二是强化措施加强计生证明管理。健全了计生证明管理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对各种计生证明的出具都严格审核,坚决按程序办理。上半年共出具新生入学、随迁、出生入户、积分入户等各类计生证明3221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34份,由于加强了管理督促,没有出现违规行为。
三是严打“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5月9日组织各社区开展了打击“两非”专项治理行动,检查了4间药店和2间诊所,对“两非”行为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四)计生优质服务更加人性化
一是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用,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上半年关爱慰问计生家庭16户,发放慰问金59000元;免费为辖区382户籍独生子女家庭购买意外伤害险,提高了独生子女家庭的保障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
二是全面开展优生健康惠民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街道印制了1万多份《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指南》,发放到辖区工厂企业和住户家中,让优生健康惠民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是广泛开展一系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计生氛围。在各种计生宣传日,街道都组织在各社区人流密集的广场、工业区开展讲座、现场咨询、图片展览、有奖问答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上半年共举办健康讲座7场,受教育500多人次,开展各种宣传活动8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000多份。
一、强化领导,形成网络
为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城管系统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并安排专人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系统计划生育管理网络,增强了领导干部抓好计生工作的自觉性、责任心和紧迫感。
二、分解责任,落实目标
年初,我们对照20xx年度与区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对计生任务和责任进行了再分解,明确股室、队所的工作任务,同时,还将流管工作纳入了对下属各单位目标管理和考核,切实做到流管工作任务落实,目标明确,管理到位,成绩明显。
三、加大宣传,提高认识
为了使计划生育工作深入人心,我局注重计划生育政策的学习与宣传。经常利用职工大会、宣传栏、墙报等载体,大力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以及计划生育新政策新规定等,营造氛围。同时,加大对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力度,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使计划生育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思想上有提高、行动上有举措、工作上有创新,增强了干部职工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
四、加强管理,履行职责
城管行业是一个接触流动人员较频繁、流动人口数量较多的行业。因此,我局在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积极配合区、街道相关部门加强环卫工人流动管理的力度,确保计划生育率、流动人口普查率的达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我们还积极参加区计生部门组织的各次会议,认真对待交办的各项工作。
半年来,我局在抓计划生育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正视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开展工作,加强所属单位计生工作的规范管理,争取把全系统的计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把计生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为提高人口素质,实现全区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一、全村计划生育工作进展情况
1、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服务活动。通过广播、标语及村两委和社长的大力宣传,各社的妇女实际参检率和对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的采取较20xx年有大幅度的提高。
2、加强宣传,把转变生育观念作为宣传教育工作重点。今年上半年,我村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来宣传计生惠民新政策,向全村每家每户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须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政策须知,做到了让惠民新政策家喻户晓。
3、狠抓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申报工作。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半年,大力宣传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通过走社入户等宣传,把新政策交给了群众,让群众了解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条件、办理的程序。
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全村的计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的工作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工作水平不平衡,部分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面临严峻形势,要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
2、继续宣传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以及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
3、进一步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全面推行关爱女孩行动,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女孩成长、关心女孩成才,大力宣传普及人口与计生法律法规,婚育新风和计生科普知识。
4、继续做好上报信息工作重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计划生育之重,法定基本国策;计划生育之难,称天下第一难事。我们坚信,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只要我们统一思想、更新观念、扎实工作,我们就一定能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达到既定的工作目标。
一、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明确年度药具考核指标
年初,制定20xx年5项计划生育药具重点工作并对街道进行布置落实,同时将重点工作分解成7项具体量化指标,在各季度进行检查,一季度对55个社区药具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检查的量化指标列表分析,对未达标社区进行工作指导和质量考核、整改。
二、深入开展药具知识宣传
加强避孕药具工作宣传,普及避孕药具使用知识,经常性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今年春节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免费避孕药具宣传、服务通知》一是要求各街道对辖区内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机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发放机内的避孕药具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春节前后发放机的正常运转和使用。二是要求各街道在春节期间结合当地实际。
积极宣传免费避孕药具相关政策、做好避孕措施知情选择、推广安全、适宜避孕药具,广泛开展避孕节育与生殖健康、预防性传播疾病知识宣传服务活动。在今年“5.29”活动期间在南禅寺广场举办一场大型的计划生育药具广场宣传活动,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药具和咨询服务。
三、深化药具优质服务活动
为满足群众药具服务需求,拓宽药具免费发放渠道,开展药具发放“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工地、进公共场所”等“五进”活动,今年上半年已在社区、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等地点新增了14台第二代身份证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机,实现药具发放服务全覆盖。
四、加强药具管理人员服务能力培训
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建立稳定、健全、较高素质的药具管理服务队伍,4月份对全区药管员进行药具知识培训,提高药管员计划生育药具宣传发放、知情选择,随访服务、药具质量事件应急处置等水平,5月份在全区范围开展药具知识竞赛活动,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市流动人口药具知识竞赛,获得团体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
20xx年社区计生协会工作以“强化依法管理,完善服务体系”为主题,以人为本,全面服务为宗旨,竭诚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深化计生奖励、扶助政策,不断强化依法管理水平,进一步倡导婚育新风规范、婚育秩序,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1、关心群众生活,做好服务工作
在春节来临之际,在社区党总书记的号召下,由会长带领,副会长及秘书长等对全社区2户低保户、4户低保边缘户及困难户进行上门慰问,发放慰问金。低保户、边缘户每户3200元,困难户各户不等,共送出慰问金5万多元,使他们过一个愉快的节日。
2、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对即将结婚的男女青年,发放优生检查免费券21张,宣传免费婚检及优生优育知识,对各种随访对象开展随访服务,掌握动态,提供服务。关心妇女的身体健康。在5月15日——17日在里口老医院开展已婚育龄妇女b超免费检查,共查373人,查出环下移4人,患子宫肌瘤二十多人,妇女炎症多名。这次活动使患病的妇女及时得到治疗。
3、开展节保员培训,学习政策法规
同时签订节保员计划生育责任书合同,将责任落实到位,掌握更年期心理、生理变化、避孕知识及注意事项,对落实措施的妇女开展常规避孕期培训,使妇女们掌握避孕的原理知识。
4、“5.29”当日,利用中绿市场流动人口流动量多
我社区协会与各社区协会一起在蠡口菜场开展了关于女性健康、计划生育、低碳生活、环境保护、职工维权、生活小窍门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免费对社区民发放了宣传资料。
5、社区积极组织落实“8.26爱心助学”行动日活动
对两位家庭贫困的自强学生进行助学,共计发放助学金5400元。活动期间社区干部冒着酷暑带着爱心对困难学生进行了走访,与困难学生进行了亲切的交谈,关切询问了他们的生活、学习状况,并送去了慰问金,鼓励他们努力学习。争取早日成才,回报社会。
一、半年来的工作
1、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严格按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有关程序进行了20xx年度新农合、农村一女放弃生育二胎一次性奖励、关爱女孩阳光助学、绿色养老及国家奖扶、特扶新增对象的审批及往年对象的年审及退出工作。
2、起草并下发了县《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援助行动方案》、《县计划生育工协会工作要点》等文件。
3、及时完成市协会办临时性资料上报工作。
4、及时完成委领导交办各项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是送审的各种资料及报表的时间不及时。
二是送审的资料不全,送来的资料把关不严格。
三是不按程序和规定审核,特别是在审核程序上一支笔签到底。
四是时间上的逻辑关系。特别是审核时间和公示时间关系。
三、工作建议
协会工作由于涉及面广,牵涉到市计生委几个科室,资料和审核程序和上报时间要求严格,如果不及时上报或资料不全将直接影响计划生育对象的切身利益。
因此,请各乡镇在上报资料时先进行审核,严格把关,按规定时间要求上报,指定专人负责审审核和送审,资料不全及时收齐,以免送来后增加审批上的工作难度,最关键的影响全县的上报和对象的确认。
四、下步工作
按审批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尽快完善到位。
一是绿色养老老工作还有乡镇差缺资料,上次县审核后已将差缺资料的名单信息反馈了乡镇,现在还有些乡镇还未将差的资料送来,导致县几百份绿色养老资料还无法审批归档。请有差缺资料的乡镇必须在4月6日前把资料收齐送县完善。
二是国家奖扶工作,现审核后也有乡镇存在资料不全。请在4月6日前把差缺资料和第三轮公示的结果(公示时间为3月26日——4月4日)一并送县,否则影响到全县录入国家奖扶平台。
三是中考加分工作在即。请各乡镇继续按原来的工作方案时间及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四是县印发了开展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援助行动方案,并于3月19日下发到各乡镇,请按方案的确认程序及时间要求做好调查、审核、上报县审批。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扶贫办的指导下,20xx年上半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扶贫工作有关精神,持之以恒地开展定点扶贫工作,努力将该村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现将相关工作小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慰问活动
今年初,我委坚持做好原帮扶村——xx市xx镇xx村元旦春节慰问工作。元月7日,市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李建华、副主任吴宇锋率相关处室负责人,到xx市xx镇xx村走访慰问贫困家庭,为该村送去电视机、影碟机、饮水机各1台,并为120户困难户每户00元慰问金,共计12000元。还为该村贫困大学生王丽送去800元慰问金及价值200元的慰问品。
二、加强与扶贫村和帮扶部门的联系
20xx年,我委加大了对新调整的定点帮扶村——大邑县斜源镇六坪村的帮扶力度,努力在帮助村民改善居住方式,提高村民的生产、生活质量上下功夫。今年上半年,委党组书记、主任李建华、分管领导吴宇峰副主任率责任处室负责同志先后5次到大邑县斜源镇六坪村,了解扶贫工作进展,与镇、村干部一起共商生活生产发展大计,并确定了对六坪村进行扩宽村道、解决部分群众饮水问题、建设规范化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发展雪莲果种植、启动乡村旅游等5个方面的帮扶。
根据今年扶贫工作的新安排,我委还主动与另一帮扶部门——高新区科技局联系,随时通报帮扶工作信息,以形成帮扶合力,推动扶贫村的发展。
三、扶贫帮扶初见成效
(一)完成村道改建工程
今年5月,开始对已有村道进行拓宽改建,村道改建后路宽平均达5米,共耗资12万余元。
(二)高标准建成村计划生育服务室
在该村高标准打造了一个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计划生育村服务室,大大方便了育龄夫妇。过去到县城才能享受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现在在家门口就可以实现了,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关心。
(三)种养殖业快速发展
雪莲果和精品李产业继续保持去年的种植规模,分别为30亩和1000亩。绿源生态养猪专业合作社养殖生态猪2000余头,带动了全村养猪户的发展。另外,在市红十字会的援助下,新增40户农户发展种兔养殖业,共养殖400余只。
;③ 如何写计划生育培训简报,谁能给我一篇范文
不想跑课就在网上找个口语学习也不错啊,下班晚上上课撒,周末照旧可以玩什么的,回也不影响答生活!ABC天卞口语还挺.好.的 是在线学习的~每天在家通过网络和老师进行互动交流的形式授课 还挺方便的上课方式~《货仓、采购、生管、物控管理实例与问答》,《生产计划和物料控制实战精解.》这两本书,以上两本书我有,有时间发给你...
④ 国家人口计生委培训交流中心怎么样
国家人口计生委培训交流中心,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
国家人口计生委培训交流中心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121000007109240054,企业法人蔡建华,目前企业处于其他状态。
国家人口计生委培训交流中心的经营范围是:为计划生育系统职工提供培训服务。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培训机关公务员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工作承办相关继续教育、师资进修与教材编写。
通过爱企查查看国家人口计生委培训交流中心更多信息和资讯。
⑤ 计划生育培训有哪些
一是县人口局、县计生协、县计生服务站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惠政策、办事上报审批程序、业务知识、有奖举报、打击“两非”、协会知识、优质服务等相关内容系统整理,先后编印发放了《永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实施细则》、《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手册》 (一) (二) (三) (四)、《“313”计生利益导向惠民工程宣传手册》、《计生协会基础知识宣传手册》等资料供计生干部宣传学习用。 二是县人口局抽调统计、宣传、流动人口、协会、技术服务等各股室业务骨干组成业务培训团,巡回到各乡镇对乡、村计生专干、自管小组长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并组织考试,将考试成绩在各乡镇计生工作会上进行通报,以激励、督促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学习、钻研业务。 三是县人口局针对阶段性工作、重点工作,有侧重点地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先后举办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培训班;签订了人口计生目标责任书的72个部门、单位计生干部业务培训班;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培训班;计生协会知识培训班;信息化建设、P&WIS系统培训班4期。通过培训,使计生专干及时掌握了新的政策、信息和业务知识,巩固熟悉经常性业务知识,为计生工作全面、高效运转打好了基础。 四是县人口局借督查、半年、年终考核的机会,组织乡、村计生专干、自管小组长进行业务考试,将考试成绩作为一个考核项目。一是检验计生工作人员对计生政策、业务的掌握程度,二是通过考试给大家一个再学习、再提高的机会,三是督促大家重视对计生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重视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高。 五是在农闲季节,采用分片、分乡镇、分批的方式,对全县 225名镇计生专干,64名服务所技术服务人员, 240 名村专干、15名社区专干、925名自管小组长进行集中培训。县人口局加强师资力量,邀请省、市人口委相关领导、专家来为大家讲课。培训之余,大家在一起交流工作经验、讨论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有效提高了全县计生工作人员人口计生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水平。
⑥ 计划生育技术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计划生育技术工作质量,保护育龄男女的健康,维护计划生育技术工作的正常秩序,依据我国的人口政策和部门的职能分工,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计划生育技术工作管理,是指对提供节制生育技术服务的部门和单位的管理与监督。第三条实施计划生育技术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避孕为主,推广综合节育措施。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计划生育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标准和法规的制定,技术质量的监督检查。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计划生育技术工作的部门和单位。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管理第六条县及县以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所辖区内的计划生育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第七条凡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单位及其人员,必须经县及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查、考核批准,方可施术。施术单位及其人员的资格审查,每三年一次。第八条凡申请开展和已经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单位,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手术单位的房屋、装备、人员配备标准》,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获得“计划生育手术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手术。被批准的施术单位,应建立手术质量自我监督机制。
省级妇幼保健院或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京、津、沪)应成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技术工作的指导中心,在本辖区内承担下列任务:
(一)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
(二)接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负责起草有关技术工作规范、标准和要求及颁行后的组织实施;
(三)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承担转诊、会诊、疑难手术及并发证的诊治任务;
(四)负责计划生育技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反馈,并为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的依据。
(五)负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方面的健康教育及教材的制作。
(六)对计划生育技术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科学研究及适宜技术的推广工作。第九条准备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单位,须向县及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合格者方可开展手术。卫生行政部门要在两个月内进行审核。第十条市(地)妇幼保健院、所或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应承担辖区内的下列任务:
(一)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二)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三)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防治;
(四)高危、疑难手术的诊断、治疗;
(五)推广计划生育适宜技术;
(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信息统计与上报;
(七)开展计划生育的健康教育。第十一条被批准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县级妇幼保健或医疗单位应完成下列任务:
(一)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咨询;
(二)承担乡村两级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培训;
(三)在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指导下,推广应用计划生育适宜技术;
(四)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五)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计划生育技术工作情况;
(六)开展计划生育健康教育;
(七)对乡级手术单位进行技术指导。第十二条被批准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乡(镇)级单位,可开展下列工作: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
(二)取出宫内节育器;
(三)孕十周以内的人工流产手术;
(四)计划生育技术咨询、节育知识的宣传教育;
(五)负责村级节育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
(六)有条件的可开展输卵管,输精管绝育术;
(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登记汇总。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街道居民委员会及各类卫生室指导育龄人群落实节育措施,不得开展任何计划生育手术。第十四条具有以下资格人员,经县及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或考核合格者,方可在认定合格的单位里独立的实行计划生育手术。
(一)医学专科及本科毕业从事节育技术工作半年以上者。
(二)医学中专毕业,从事节育技术工作一年以上者。
(三)县卫校毕业或在边远地区无医学专业学历,但经县及县以上卫生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半年以上,且从事计划生育技术工作一年以上者。
(四)非妇产科、计划生育技术专科,但具有医士及其以上职称的兼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工作累计一年以上者。
(五)妇产科、泌尿外科主治医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予考核。
⑦ 中国人口出版社怎么样
法定代表人:邱立
成立日期:2010-12-28
注册资本:1460万元人民币
所属地区:北京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40001585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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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宣传计划生育工作成就与经验;普及推广人口理论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的科学知识和科研成果;计划生育干部培训教材;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学术著作(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图书、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零售、网上销售、本版总发行(2022年04月30日);出版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音像制品(有效期至2017年06月30日);出版与中国人口出版社图书出版业务相一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电子出版物(有效期至2017年6月30日);广告业务;《中国生殖健康》出版和发行(期刊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⑧ 人口与计划生育培训班开班致辞
同志们:
全县村级计划生育专职主任培训班今天正式开班了。这次培训班是根据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部署,经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同意举办的。举办这次培训班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分析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讲解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全县基层计生干部队伍的执业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责任意识、主动意识,推动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下面,我对这次培训班简单提五点要求。一是要深刻领会领导讲话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所有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要积极学习、认真学习。这次培训班,讲课的都是县人口计生局主要负责同志,事前对授课内容进行了精心设计,希望大家课上专心听讲、全面领会、记好笔记,课下搞好分散自学与想互交流,真正把知识学到手,回去后用于工作实践,促进工作的开展。培训班结束时还要进行严格的考试,希望大家都能够考得好成绩。三是要严格遵守培训学习和生活纪律。为确保培训效果,县人口计生局要将参加学习和遵守纪律情况作为对乡镇进行“一事一评”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委党校细心安排学员食宿,为同志们的学习生活提供了良好条件,有关学习和生活纪律问题,希望大家严格遵守。四是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带队的同志要认真负责,搞好学习组织与分组讨论,管理好本乡镇的学员,并积极协调解决同志们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本次培训任务。
⑨ 军队计划生育工作规则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法规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
【一级分类】军事法规
【二级分类】军人婚姻法律制度
【颁布部门】中央军委
【颁布日期】2003.04.0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军队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实行计划生育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军队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军队所有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军队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依法管理计划生育。
第三条军队所有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第四条军队依法保障军队人员合法生育、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行计划生育的权益。
第五条军队计划生育工作贯彻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坚持与部队全面建设相结合,与官兵成长进步相结合,与建立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六条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军队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拟制军队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全军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二)审定全军计划生育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审批军师职领导干部人口理论集训计划;
(四)定期总结全军计划生育工作,推广计划生育工作经验;
(五)组织实施全军性计划生育工作的评比、表彰活动;
(六)中央军委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制全军计划生育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二)组织和指导全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婚育管理;
(三)组织军队计划生育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四)组织军师职领导干部人口理论集训和军级以上单位计划生育干部培训;
(五)编报全军计划生育工作经费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
(六)制定全军避孕药具需求计划,负责避孕药具的订购、分配和管理;
(七)负责全军计划生育工作统计,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八)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团级以上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规章制度,指导所属单位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二)审定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规划、计划;
(三)定期分析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推广计划生育工作经验,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四)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团级以上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本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制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二)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婚育管理;
(三)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四)组织领导干部人口理论学习和计划生育干部培训;
(五)管理使用计划生育工作经费;
(六)编报避孕药具需求计划,管理和发放避孕药具;
(七)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统计,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八)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营、连计划生育指导小组在同级党委(党支部)领导下组织落实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一条各级机关的军务、动员、组织、干部、宣传、纪检、财务、卫生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履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协助和配合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婚育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第三章 生育调节第十二条军队鼓励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禁止违法生育。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达到晚婚年龄以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第十三条女方达到晚婚年龄的育龄夫妻,可自行选择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并按照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规定办理生育证明或者生育服务证。女方为现役军人的,其单位所在地视为户籍所在地。
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三)患不孕(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符合女方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
(五)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符合女方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
(六)职工配偶是农村居民,符合女方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分别向所在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规定取得生育证明或者生育服务证,并经军级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方可生育第二个子女。军级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接到育龄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后,应当在60天内予以批复。
第十五条再婚家庭双方再婚前累计已有两个子女,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必须符合女方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并取得女方户籍所在地的生育证明或者生育服务证,经军级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军区级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十六条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第四章 技术服务第十七条军队建立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开展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第十八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向育龄夫妻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十九条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科学研究,有条件的,经过批准可以开展新业务、新技术。
第二十条军队人员结婚前,男女双方必须到军队或者地方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接受婚前卫生指导。
第二十一条育龄夫妻享有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权和安全保障权。提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措施。
第二十二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第二十三条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必须经军队卫生部门批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技术培训,具备规定的资格。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必须严格遵守技术规范和相关制度,确保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在军队医疗卫生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造成并发症,经军区级以上单位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小组鉴定确认的,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给予免费治疗。
第二十五条各级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和卫生部门应当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人员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五章 优待与奖励第二十七条军队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八条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军队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
第三十条女军人、女职工符合晚育规定,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除按照规定享受3个月产假外,增加产假90天。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产假的规定执行。男方为军队人员,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异地居住、享受探亲假的,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15天。
第三十一条夫妻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分别向所在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领证之月起,按照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育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有关待遇:
(一)原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因故死亡后不再生育的;
(二)原有一个子女因故死亡,又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第三十二条按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所在单位应当自批准之月起停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三十三条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编辑本段]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按照国家和女方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所在单位应当收回其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发给的全部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降职(级)或者降衔(级)以上处分。当事人是军队职工的,按照《军队职工奖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降职(级)以上处分。
违反本条例,生育第三个及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加重处分。
第三十五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生育第二个及第二个以上子女和非法收养子女的,按违法生育处理。
第三十六条未完成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出现违法生育的单位,当年不得被评为综合性先进单位;对单位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二)不具备国家和军队规定的条件和资格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三)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为计划外怀孕或者计划外生育者逃避管理提供保护的;
(五)非法倒卖避孕药具的;
(六)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七)其他妨害计划生育工作的。 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在军队营区居住或者从业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按照国家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军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军队出国留学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计划生育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四十一条各总部、军兵种、军区、武警部队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1月5日经中央军委批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即行废止。
⑩ 紧急求助 部队的计划生育工作状况怎么写详细描述
某部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二00x年xx月x日
一、200 x年计划生育工作基本情况
200 x年,全师计划生育工作在上级党委及师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上级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要求为依据,结合我师实际,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建立完善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积极开展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 “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全师计划生育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和进步,计划生育“四率”(计划生育率、节育率、独生子女领证率、晚婚率)继续保持100%。
(一)领导重视,切实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大事来抓。师党委首长在工作头绪多、任务重的情况下,按照“亲自抓、负总责” 的要求,自觉把计划生育工作贯穿于部队建设的始终。师团坚持把计生工作纳人党委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形势,查找薄弱环节,做到安排工作不忘计划生育,检查指导不忘计划生育,总结讲评不忘计划生育。针对人员变动的实际,及时调整充实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逐级续签了《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和《计划生育承包责任书》。各级领导严格按照责任书上的要求,自觉做到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活动亲自参加、组织协调亲自出面、难点问题亲自解决,发挥了组织领导作用,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活动经常,扎实开展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各级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文艺演出、座谈讨论、墙报板报、图片展览等形式,狠抓了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普及。去年春节期间,师计划生育办公室针对官兵探亲休假多、家属来队多的特点,广泛开展了宣传服务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投人经费)(xxx余元,制作印刷xxx多套计划生育宣传折页,下发到每对育龄夫妇手中,受到广大官兵的欢迎。
(三)严格管理,加大了计划生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根据全军(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军区《计划生育工作细则》,进一步加大了计划生育管理的力度,狠抓婚育审批、孕情普查、责任承包等制度落实。师团在4, 10月份进行了两次孕情普查,按照同地集中普查,异地发函调信、走访调查等形式,共普查育龄夫妇x xx对,发函调信xxx封,并派出计生干部对重点户进行了走访调查,对有疑点的单位进行复查核实,确保了普查效果,杜绝了计划外生育。各级坚持资料建档制度,加大经费投人,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服务站(室),对计划生育办公室基础设施进行了补充和配套,基本达到了“墙上有图标,柜中有资料,避孕有药具”的要求,保障了全师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四)以人为本,深入开展了计划生育服务活动。坚持以人为本,热比为官兵、家属搞好优质服务。各单位牢固树立为基层官兵、家属服务的思想,开展了“送温暖、送药具、送知识”上门服务活动,及时解决广大官兵、家属工作生活和婚育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年来,各团级单位计生办先后共组织医疗服务队5批次,结合两次孕情普查,积极为官兵、家属查体治病。据统计,全年累计为官兵家属、子女查体3876人次,治病575人次,为驻地群众治病923人次,受到了广大官兵、家属和驻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单位领导存有麻痹松懈、消极保平安的思想;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不够,缺乏对策和措施;在财力、物力、人力上保障不到位。二是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不够规范。有些单位孕情普查有走过场、图形式的现象,个别计生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够强,在重点人员的管理上把关不细不严。三是基拙设施不够完善。突出表现在有的单位经费投人不到位,“三室”(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室、计划生育宣教室)建设不正规,资料不齐全,设施不配套,离上级的要求差距比较大;四是计生千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有的单位存有计生干部缺编、兼职过多、精力不够集中的问题,还有的单位计生干部变动过频,素质能力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二、200 x年全师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200 x年的计划生育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按照全军“三、二、一”(三个结合、两个转变、一个目标)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深人开展宣传教育,抓好制度落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领导责任意识,确保“十一五” 期间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加大宣教力度,增强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全军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发的《加强和改进军队计划生育工作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把人口理论纳人各级党委中心组、读书班、培训班的学习计划,进一步提高团以上领导干部的人口理论水平,增强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密联系当前形势和官兵的思想实际,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把宣传教育纳人部队日常政治教育中,与部队开展的“两个经常”和 “双四一”活动结合起来。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争创“双十佳”(十佳计划生育办公室、十佳计划生育干部)活动为载体,利用《军队人口与计划生育教材》、《生殖健康咨询》等软件以及多媒体光盘,深人开展人口理论、国情、政策学习,普及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知识。要继续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进行广泛深人宣传,使每个官兵、家属都知法、懂法、守法,自觉用法规规范自己的婚育行为,为计划生育工作步人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奠定基础。
(二)严格计生管理,狠抓制度落实。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和难点在基层。要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军队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军队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法规文件,依法抓好基层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好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抓好孕情普查、生育审批、登记统计等经常性管理工作,突出重点单位、重点人员和重点环节,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防计划外生育。适时对孕情普查、“三室”建设等进行全面检查督导,并将情况通报全师。进一步落实好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承包责任制,根据上级调整变动情况,续签《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要依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营区流动人口的管理,堵塞漏洞。继续抓好计划生育“三个结合”的普及推广,总结经验,宣传典型,不断推进计划生育工作的深人发展。
(三)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各级要切实把优生、优育、优教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卫生机构和计生咨询室、宣传中心的服务作用,开展好各种宣传服务活动,不断满足广大官兵和育龄夫妇日益增长的咨询和技术服务需求。要继续加强全师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人,完善基础设施,力争达到上级要求的办公设施配套,资料健全,图板卜墙,咨询室、宣教室正规有序的要求。增强服务效能,围绕婚、孕、产、育、教各个环节,主动上门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杜绝病残儿出生。各单位要结合年内两次孕情普查,组织医疗服务队,深入基层为育龄夫妇查体治病,切实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开展宣传服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四)加强组织领导,建强计生骨干队伍。各级党委要把“十一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部队全面建设的重要内容列人议程,加强领导,常抓常议,特别是军政主官要亲自抓、负总责,真正做到责任到位、投人到位、措施到位、遇到难点和棘手问题及时出面解决。要严格奖惩,把计划生育工作列人考核党委班子和干部政绩的内容,与部队评选先进、遇到干部晋升职务和评选文明家庭挂起钩来。要适时调整充实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坚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小组会议,分析形势,加强指导,确保组织领导不断线。要配齐、配强钊划生育干部队伍,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计生骨干队伍。各单位对计生干部要在工作卜多支持,生活上多照顾,积极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在计划生育经费落实匕要继续按照军区党委提出的师级单位每年不少于1万元、团级单位每年不少于5000元的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发挥效益,并按照军委强调的 “算大账,就是算大局、算全局账”的要求,逐年增加经费投人,从财力物力仁保证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骨千培训、科学管理和技术服务。通过全师共同努力、扎实工作,促进我师计划生育工作向更高的层次发展,确保我师计划生育“四率”继续保持100%.
(凭这些材料给修改一下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