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保险营销模式的现状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保险行业的现状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与各国保险行业相比,中国保险行业起步较晚,开发程度也较低。但发展迅速,保险市场尤其是城市保险市场的潜在需求巨大。
二、中国保险行业规模较小,出现供给不足的现象。与风险种类繁多这一现实相比,所开发的险种较为单一,保险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有限险种的经营上,保险产品结构同化现象非常严重。
三、自中国加入WTO后,将会有更多的国外保险公司以独资或合资等方式进入中国的保险市场,因此,国内的保险公司将面临外来竞争和自身发展的双重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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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请问我国保险营销的现状是什么
纵观我国保险业20年的发展,客观地说,中国保险市场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国保险市场基本上还处于一种寡头垄断。第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还处于一个低水平。第三,中国保险市场结构分布不均衡。第四,中国保险业的专业经营水平还不高。第五,保险市场还未形成完整体系。第六,再保险市场发展滞后和保险监管亟待加强。
纵观我国保险业20年的发展,客观地说,中国保险市场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国保险市场基本上还处于一种寡头垄断。从中国目前保险市场情况分析,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四大保险公司已经占有目前中国保险市场份额的96%。而其中,国有独资的人保、中国人寿则几乎占去保险市场份额的70%。中国人寿占去了寿险市场份额的77%,人保占去了产险市场的78%。而机动车险市场中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就占82%。这就是说,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初步形成了竞争的格局,但这种以国有独资保险公司高度垄断市场的局面,特别是以少数几家保险公司寡头垄断市场的局面,就是目前中国保险市场的特点之一。
第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还处于一个低水平。按照保险业发展的规律,保费收入一般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3-5%。从目前西方发达国家而论,年保费收入一般都占本国国内生产总值的8-10%左右,而我国1998年保费总收入约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在世界排名70位左右。按人均保费计算,仅为100元人民币,虽然较恢复保险业务初期的人均不到10元人民币已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仍在世界排名第80位左右。当然,我们要达到西方发达国家人均保费2000多美元的水平还有距离。因为,从总体上来说,我们的经济还不发达,人均收入水平较低,但同时又说明在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过程中,中国居民的保险意识与投资意识还要有一个提高过程。
第三,中国保险市场结构分布不均衡。从目前中国保险公司机构的分布而论,30家中外保险公司的总部基本上都设置在北京和中国沿海城市。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虽然在大陆已普遍设立,但多数又集中在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地区和城市,这就造成了保险市场发育不均衡性。这种分布上的不均衡,对中国保险业的长期发展是不利的。尤其是外资公司与合资公司,虽然其数量已占大陆保险公司总数的56.7%,但它们100%分布在沿海与发达城市,又没有遍布的分支机构,所以其市场份额仅占0.69%。
第四,中国保险业的专业经营水平还不高。粗放式经营与销售方式单一,产品结构简单与供给不足,以及缺乏专业人才是经营水平较低的显著特点。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已经开发和销售的产品寿险产品品种并不少,但产品结构雷同和保险责任不足,是业内人士的普遍呼声。中国保险从业人员中真正受过系统保险专业教育又有保险专业水平的保险专业人才不到30%,其中既了解国际保险市场又懂得精算和计算机技术的高级人才更是毛凤鳞角。这都表明了当前中国保险经营水平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第五,保险市场还未形成完整体系。目前中国保险市场相对来说两头大中间小,即保险主体与保险市场发展很快,而中介组织发展缓慢。到目前为止,按照规定程序正式批准的专业保险代理公司仅9家、经纪公司3家。
第六,再保险市场发展滞后和保险监管亟待加强。十几年来,我国重视直接保险市场的建设,忽略了对再保险市场的培育,导致国内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分保计划安排不当经常造成损失;同业间信任不足,再保险行为不规范,外币保险业务过份地依赖国外再保险市场。与此同时,我国对保险监管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保险监管机关建设和监管力度与保险业的发展一直存在较大的差距。目前还基本上处于被动的监管状态,监管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不够。对于关系到保险行业稳定的偿付能力、资产负债质量、再保险安排等重要方面的监管力度不够。至于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还缺乏严密、完善的成套法律法规。
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近20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状况,预计在未来10年之内,我国保险业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
保险市场体系化。从市场体系架构来看,原保险市场较大,再保险市场很小;市场发展很快,监督和法规发展较慢,保险中介混乱,违规代理严重,权力运作、官方管制使各保险主体在市场中处于不平等地位。自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的情况来看,建设和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
经营业务专业化。就专业经营水平而言,尤其是同国际上专业化保险公司相比,我国保险专业经营水平还很低,发达国家在产险与寿险领域内都有专门的公司,如专营火灾险的公司、专营健康险公司、专营机动车险的公司、专营农业险的公司等等。随着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在未来几年也会成立专营诸如火险或机动车险业务的专营保险公司。
市场竞争有序化。近几年,中国保险市场处于一种严重的无序化竞争状况,其结果既损害了保险人的利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搞乱了保险市场秩序,从1997年开始,人民银行从整顿代理人入手调整了航意险、机动车险的退费、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最近中国保监会主席马永伟提出了加强保险监管的一套完整工作思路,这就是:加强保险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保险业自我约束机制,深化体制改革,完善保险法规和完善保险机构体系与运行机制,切实加强保险监管,防范与化解经营风险。
保险产品品格化。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商业保险会更加深入人心,企业与居民在逐步提高保险意识的同时,对保险的选择意识也不断增强,投保需求呈多样化和专门化趋势。它们从自身利益和需要出发,慎重选择。在这种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品格化。就保险产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资功能、储蓄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价格水平与服务水平。而保险产品价格在规定的浮动范围内也将实行市场化。可以预见,名牌产品+合理价格+特色服务将是未来保险市场竞争的刹手锏。
保险制度创新化。从目前的状况看,我国的保险创新尽管有所发展,但还很落后,积极开展保险创新,既是历史发展的潮流也是推动我国保险业变革和发展的重要力量。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保险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经营管理集约化。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内各保险公司都已意识到原来只注重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的弊端,而纷纷寻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内涵式集约化发展,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一方面通过加强资金管理、成本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经营风险管理和技术创新实现集约化的经营管理;另一方面在国内资本市场逐步完善、保险资金运用政策逐步放宽的基础上,将大量的准备金所形成的巨额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渠道投资房地产、股票、各种债券,实现投资多元,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行业发展国际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是必由之路,随着我国加入WTO后,我国在加快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步伐接受外资保险公司资本投入的同时,中资保险公司也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或者购买外国保险公司的股份,甚至收购一些外国的保险企业。在险种开拓上,积极发展核能、卫星发射、石油开发等高科技险种,在业务经营上,通过再保险分入分出或国内外公司相互代理等形式加强与国际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技术合作和业务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保险业务。
从业人员专业化。在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背景下,客观上对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商业保险公司将更加重视人才的培养,既要培养适应国内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核保师、核赔师、精算师、专业人才,更要培养精通国际保险惯例、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的外向型的人才。只有这样,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发展壮大。
⑶ 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分析
行业发展现状
1、保费规模及赔付支出
——保费规模:疫情加速健康险投保
根据银保监会数据,健康险的原保费收入逐年上升,商业健康保险已经成为我国构建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极大程度上弥补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足。截至2020年保费收入已达8173亿元,近10年年均增长率达到31.2%。其中,2016年前健康险保费增速较快,而由于2016年76号文规范短存续期产品、2017年134号文限制快速返还型产品,万能险和投连险销售受阻,导致健康险收入增速有所放缓。2020年1月新冠疫情的爆发,促使人群健康险的投保意识提升。
2020年健康险保费收入同比增幅明显高于寿险,尤其在我国疫情最为严重的2月,寿险负向增长,而健康险却逆势上升。2021年由于部分重疾险、短期健康险产品调整,保费收入增速预计有所下降。
⑷ 中国保险业发展的现状
一、中国保险业现状:
1、业务快速发展。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的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03年保费总收入达到3880.4亿元,比上年增长27.1%,相当于1999年的
2.8倍;保险业总资产达到9122.8亿元,比上年增长41.5%;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8739亿元,比上年增长51.4%。2003年保险密度为287.44元(即每个公民的平均保费),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2、市场体系逐步健全。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61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24家,外资保险公司37家。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公司30家,再保险公司5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此外还有6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05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507家,保险经纪公司115家,保险公估公司83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150万人。
3、体制改革进展顺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等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部分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股权结构得到优化,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设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把保险资金实行了专业化管理和集中统一运用。在探索保险资金管理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
4、法律法规初步完善。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保险业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阶段。为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国保监会积极清理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002年颁布实施了新的保险法,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依据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制定、修改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和制度。一个适合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逐步形成。
5、保险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偿付能力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建立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符合中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与此同时,实施了《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以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等一系列监管规章。加强了保险业监管的制度建设。
二、中国保险业发展前景:
1.保险市场体系化。从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的情况来看,建设和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
2.经营业务专业化。随着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在未来几年也会成立专营诸如火险或机动车险业务的专营保险公司。
3.市场竞争有序化。从1997年开始,人民银行从整顿代理人入手调整了航意险、机动车险的退费、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
4.保险产品品格化。在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品格化。就保险产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资功能、储蓄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价格水平与服务水平。
5.保险制度创新化。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保险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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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保险公司营销存在的问题及现状
我国保险业的特点及面临的特殊风险
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仅二十多年,尚处于不成熟阶段,各类基础性的制度正处于不断改进完善的过程中,因而除了面临上述风险之外,有必要结合我国保险业的法规建设、保险机构的业务流程管理和保险公司的特殊情况分析我国保险业面临的洗钱风险。
(一)保险业法规制度存在缺陷
目前,各保险公司根据《反洗钱法》的要求,已经开始相应地制订框架性的反洗钱制度,指导分支机构逐步开展反洗钱工作,但是由于保险法规是以保险业最大诚信原则和保险利益原则作为控制风险的准则,即各保险公司主要从控制经营成本和风险角度出发,围绕保险风险标的,按照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标的、理赔案件等方面的不同风险,由相关部门控制业务风险。[2]而反洗钱风险的控制重点在于客户身份识别和资金交易监测,以防止客户身份和资金异常,这与保险公司控制业务风险有明显不同,因此开展反洗钱内部控制存在制度缺陷。
(二)保险公司在业务流程管理上存在漏洞
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保险展业、业务承保和理赔等。由于我国制度上存在的缺陷和市场发展的不健全,保险公司在一些业务流程上存在管理上的漏洞,给洗钱分子留下不小的空间。
1.保险展业阶段。保险展业就是保险公司进行市场营销的过程,即向客户提供保险商品和服务。保险展业的方式包括直接展业、保险代理人展业和保险经纪人展业。我国还处于经济转型期,且年轻的保险市场在局部和个别地方由于信用和市场规则的缺失,在展业中不可避免地存在恶性竞争等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一些新成立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为抢占市场,克服其本身无品牌和实力的缺陷,主动采取“二高一低一扩大”(即高手续费、高返还、低费率、扩大保险责任)的手段拉拢客户;面对这些分支机构的恶性行为,成立较久的保险公司为了保持业务规模以抑制过快的市场份额下降,以免影响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形象,同时为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保费收入必成指标,不得不非理性的被迫参与市场的恶性竞争,也采取“二高一低一扩大”的手段,甚至有的业务人员为了拉拢客户公开声明可以帮助客户洗钱,这种恶性竞争的环境导致保险公司在展业方面的管理较混乱,也极大地方便了洗钱分子将其“黑钱”放置到保险系统,完成洗钱过程的处置阶段。[3]
2.业务承保和理赔阶段。业务承保是指保险人对投保人提出的保险申请经审核同意接受的行为。理赔是保险业务流程的最后一个阶段。保险公司应该在核保、合同变更和理赔环节对投保财产价值、投保财产风险状况等信息,以及合同关系人之间的利益方面加以专业控制,进行严格的客户身份识别。但是由于我国保险市场规则的缺失,一些保险中介机构为了拿到佣金和手续费,甚至指导那些达不到资格的投保人如何提供虚假资料以顺利通过审查,这与反洗钱相关规定中要履行客户身份识别的要求相差甚远;理赔时,保险公司为了稳定自己的市场份额,对投保人提出的无理要求有姑息的成分,为洗钱分子“甩干”进入洗钱过程的“黑钱”创造了机会。
(三)保险公司的组织架构、治理结构不完善
从组织架构看,我国保险公司多数实行总、分、支公司管理模式,总分支机构之间通过授权而开展经营活动,这种组织架构本来应该会强化高层管理人员对组织的控制能力,但由于公司治理结构和体制机制的不完善以及公司内部现代化管控手段的不到位,还没有形成规范明晰的责、权、利的体系和机制,更没有预警机制和现代化的手段约束基层机构负责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内部上下级机构以及他们的负责人之间存在严重的博弈。[4]从治理结构来看,2006年1月,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为我国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建设指明了方向,但由于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因素非常多,既包括资本、职业经理人、监管机构,又包括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建设现状和与保险公司治理机构建设相关的基础设施等,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进程相对缓慢,部分保险公司还是存在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和关键人模式。[5]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并有效实施反洗钱内控体系面临着很大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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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我国保险营销渠道的现状
一、保险营销渠道基础
保险营销渠道是指保险产品从保险公司向保户转移过程中所经过的路径。一般来说,保险营销渠道分为传统营销渠道和新型营销渠道。传统营销渠道又可分为直接营销渠道和间接营销渠道:直接营销渠道是指保险公司的外勤人员直接面对面的向保户销售保单的方式,这也是我国保险业目前采取的最主要的营销方式;间接营销渠道是指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不进行直接的接触,而是通过一个或几个、一层或几层中间商把保险产品销售出去,这种方式在欧美等发达保险市场较为普遍。而新型营销渠道是保险产品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在传统的营销渠道的基础上演变发展而来,主要通过网络、媒体杂志、电话等手段进行营销。
二、目前保险营销渠道的优劣
1、接营销渠道越来越受到保险企业的重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直销制的优势日益凸显。依靠保险公司自己的员工和自己的销售渠道,用优质快捷的服务可以将大量优质客户牢牢掌握在企业自己手里,不用花高价依赖中介机构,从而掌握产业链的主动权。直销渠道建设成为保险企业的工作重点,尤其以电话营销渠道建设为代表的电子商务在直销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电销和网销为主的新渠道除了具备高效的特点外,还可降低销售成本。
但是另一方面,这些新渠道的发展前景却不太明朗,频繁的电话骚扰使得客户极其反感。创新意味着风险,对新渠道若管理不善、规制不严,可能使保险业的声誉每况愈下。
对于传统的直销渠道如团体保险、交叉销售,保险企业仍然非常看重,尤其强调关系营销,实现资源的共享。在我国,集团经营模式的保险企业一般都会注重发展交叉销售,实现产寿险业务的资源共享、互利共赢。但是目前的渠道都存在营销效率不高,各渠道间存在效率损耗的问题。在保险界都知道保险营销工作辛苦,营销队伍建设是业内普遍存在的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无论是团险、电话直销还是间接营销,其营销效率都有待提高。另一方面,各渠道间容易相互抢业务,导致营销工作效率的损耗。针对具体业务,在营销初期,保险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一般都是各种渠道多管齐下。所以,在这一时期,直接营销渠道与间接营销渠道之间会有一些冲突和摩擦,出现效率损失,这属于展业过程中必须付出的机会成本。
但是,由于渠道管理方面存在着制度漏洞,经常出现到要签单时各渠道仍然在互相抢业务
⑺ 保险企业营销现状分析
摘要:我国保险业恢复发展30多年来,发展时间不长,发展速度惊人。作为朝阳行业,我国保险业处于快速成长期,业务扩张非常快,加上国外保险公司的涌入,市场主体不断增加,但新的营销观念尚处于萌芽状态,保险营销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保险产品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因此,必须创新保险营销机制,才能不断提高保险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关键词:保险营销现状创新发展策略一、保险业市场营销的内涵保险业市场营销是以保险这一特殊商品为客体,以消费者对这一特殊商品的需求为导向,以满足消费者转嫁风险的需求为中心,运用整体营销或协同营销的手段,将保险商品转移给消费者,以实现保险公司长远经营目标的一系列活动。首先,保险营销并不是保险推销。保险营销是围绕满足投保人的需要而进行的整体营销,即从搜寻保险市场上的需求,一直到完成险种设计以及对投保人投保后的服务等一整套营销活动。而保险推销的重点则在于保险产品本身,主要是为了销售保险产品而进行的活动。其次,保险营销更适于非价格竞争原则。保险商品价格(费率)是保险人或保险主管机关依据对风险、保额损失率、利率、保险期限等多种因素的分析,并通过精确的计算而确定的,因而它是较为客观、较为科学的。为了维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为了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为了促进规范竞争,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价格有统一管理和限制。所以,价格竞争在保险营销中并不占有重要地位,相反非价格竞争在保险营销中却占有重要地位。市场营销观念不仅是一个概念,更是一种经营方式,是在买方市场形态下企业成功的经营法宝,是生死攸关的战略问题。二、保险市场营销管理现状1.保险企业竞争激烈却没突显各家的特色服务从1980年我国恢复保险业以来,我国保险业的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业务持续快速增长。但是,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晚、基础薄弱、覆盖面不宽,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充分,与国外相比,我国保险业还存在很大差距。我国保险营销还处于低级阶段,各家保险公司主要是停留在价格竞争上,还未按市场细分的原则定位,保险产品的同构现象十分严重。2.保险产品远不能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目前我国的保险市场仍是保险公司推出什么产品,客户就买什么产品,当前保险业的主要矛盾是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与保险业发展滞后的矛盾,即保险供给不适应保险需求。近年来,虽然新险种开发较多,但从市场需求来看,保险产品的创新思路狭窄,形式单一,险种设计与开发远不能满足顾客对险种的多样化需求。3.保险营销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专业人才缺乏我国保险企业普遍采用人海战术,大量招收人员,补充营销一线。这些保险从业人员总体水平低偏,大专以上学历者只占总人数的30%~40%。据调查,由于一些营销人员缺乏职业道德,或缺少保险及相关知识,致使在推销保险时经常出现误导陈述、保费回扣、恶意招揽等违规、违法现象,极大地破坏了保险业的声誉。1.树立广义的服务营销观把服务营销观提升到战略地位。广义的服务营销观就是要确立把优质服务贯穿于产品营销全过程、甚至企业经营全过程的观念。因为保险营销不仅是产品的营销,更是服务的营销。任何保险公司都应把客户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各项工作始终围绕着“客户满意”这个中心运行。2.树立公司品牌形象,营造公司企业文化品牌是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的保证。当代市场产品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品牌的竞争。企业要提高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就必须围绕品牌的核心竞争力来做文章,这样才能真正提高产品的竞争力。保险公司要想使顾客选择自己,就必须树立自己个性鲜明内涵丰富的品牌形象。大力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和营造企业文化。要通过企业稳健成长和优质服务、优秀的企业文化建设、公益性活动以及现代传媒手段,凝聚企业的强势品牌,大力塑造和传播企业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美好形象,营造内部朝气蓬勃、锐意进取的企业文化,借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持久地获得公众的“货币选票”。3.开发创新保险产品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赖以生存的基石。近年来,我国保险公司虽然不断开发新险种,但具有鲜明个性的险种很少,使得各保险公司在低水平上重复建设,无法构成自己的竞争优势,导致过度竞争和内耗较大,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保险公司应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积极开发、设计新的保险产品,从而提高市场份额,赢得更多客户。4.细分市场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首先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以研究市场、研究客户、研究同业、研究自己为主要内容,为更好的开展各项业务、制定可行性营销方案打下基础。针对不同子市场的特点,推出不同的适应各个子市场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并针对不同客户消费口味的差异开发不同的险种,做到既有的放矢,又区别对待。5.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素质保险营销是一项艰巨而又辛苦的工作,保险从业人员不但要具备保险专业知识,而且还要有高度责任心、事业心及很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完善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管理体系,实行保险业人才信息化管理。最后,要改进保险教育培训制度。加强人才教育培养,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立体教育培训体系。总之,伴随着新兴产业的腾飞、高新科技的发展、世界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中国保险行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显著的变化。随着保险市场的成熟和竞争加剧,在维护好原有营销渠道同时,各保险企业也要积极开展营销渠道的多元化建设,及时恰当地根据特定的市场、特定的客户、特定的产品、特定的时期、特定的营业区域的变化,建立新的营销渠道是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确保保险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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