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加入爱心社的申请书,在线等 急急急急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
爱
心
社
团
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
我是外语系08级应用德语专业的杜萌,热爱大学生活,热爱学生活动,一直梦想有一天加入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希望组织爱心社团为我校的学生社团发展贡献自己一份微薄之力,也想要更好的为本校同学服务,并在此过程中锻炼自己的综合素质,为将来就业做好充分而有效的准备。
社会上有很多人需要别人的关爱和帮助。加入本社团可以更好的把你我的爱心播散出去。这样就会有更多的有困难的人,更多需要关心和帮助的人,体会到生活的美好,社会的关心。人与人之间的互助真情。不计回报,甘做孺子牛。
我有个愿望:那就是希望有一天全世界都充满爱,不再有痛苦、灾难、战争。到时人间就会变成天堂。
一.社团名称: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爱心社团
二.社团宗旨
严格执行校团委.院学生会的社团管理规定筹办成立,不折不扣地执行社团管理的各项要求
本社团奉行“仁爱,奉献,互助,进步”的原则,以“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传播文明”为宗旨。通过组织和指导志愿者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团体意识和服务能力,使志愿者活动成为大学生接触社会的窗口,培养大学生适应社会,与社会交往能力,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提高青年素质。
三.社团结构与职责
一.社团成员大会
1.由全体成员组成,成员大会是社团最高权利机构。严格按照社团章程的规行使职权。
2.成员大会行使以下职权: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及主席;听取并审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社团重大的活动事项;修改社团章程;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二.社团管理机构:理事会
理事会为本社团的决策和最高执行机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章程。
2.审核,通过本社团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决定副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8.领导本社团个机构开展工作。
9.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精通本社团的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2.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能力。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社团管理机构:
1.社团管理机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的工作例会。
2.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
3.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社团管理机构有全提请并对其免职。
4.社团管理机构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社团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
5.日常会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社团负责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服从学院团委的领导。
2. 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3. 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 根据社团的规章制度吸收,处分会员及会费的收取。
5. 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6. 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7. 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会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爱心社团主席的职责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部门进行宏观考评。
4.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6. 培养推荐社团主席接班人,做好管理机构人员换届选举工作。
7.完成负责人(指导老师)交办的其他各项志愿者工作。
8.定期向负责人汇报工作。及期末对全会工作总结汇报。
注:爱心社团下设:组织策划部,宣传部,外联部,权益保障部,常务办公室,秘书处,志愿创业部,商务部,志愿者服务队。
三.组织策划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现场组织,人员接待,以及秩序维护。
2.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需提前递请活动策划书。
3.活动操作性的分析以及实施方案。
4.协调各部及分社等的活动安排。
5.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传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收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材料。
2. 负责社团简报的编辑和印刷。
3.负责社团与校内外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社团形象和知名度。
4.负责社团与其他社团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大社团在校内外的 影响。为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负责各类海报创意、策划、张贴工作。
6.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外联部
1.统一负责社团对外业务联系、洽谈、为社团争取赞助与合作,为广大同学提供良好的活动机会。
2.加强社团与校外部门单位或个人的联系以及合作关系的建立。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3.为本校特困生争取社会资助,及校内单位的合作,为特困生寻找一批岗位。
4.协助各部门做好各类校外志愿活动。
六.权益保障部
1.确保与社团联系的校外单位合法性。
2.保障勤工俭学同学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性。
3.开展法律基础讲座,向同学们普及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知识。
七.常务办公室
1.负责内部事务,协调社团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使社团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2.负责社团所需物品的采购,日常值班的安排,社团会员档案的管理。
3.负责人才库的建立,健全,及应聘人员的管理。
4.协助管理机构做好大型活动中各具体分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管理机构反映各部工作情况。
5.定期进行工作总结的整理,归档,编写,撰写学期总结。
6.负责对志愿者活动信息的反馈,做好对校内外的听取,并及时反馈。
八.秘书处
1.负责管理社团经费的支出。
2.负责考勤统计,活动监督,成员积分评价。
3.处理本部门日常文秘工作,制定社团每月工作计划并在例会上做汇报。
四.社团制度
一.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1. 对社团工作享有参与权。
2. 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 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4. 享有参加社员组织的各种面向会员的活动权利。
5. 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并享受优惠的权利。
6. 其他应予享受的权利。
义务:
1. 自觉遵守本章程,执行社团管理机构审批的决议。
2. 服从社团组织领导,维护社团权益和声誉。
3. 积极参加社团发起的各项活动。
4. 禁止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5. 其他相关义务。
二.申请会员的基本条件
1. 愿意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
2. 用户本社团的章程。
3. 有自愿加入社团的意愿。
4. 有爱心,热衷于公益事业。
三.会员加入社团程序
1. 提出申请,招新当场或平时联系社团。
2. 工作人员登记档案。
四.会员的奖罚制度
1. 对社团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帮助社团宣传作用的给予奖励。
2. 对不遵守社团规章制度,有意扰乱社团正常工作组织,损害社团名誉的给予惩罚。
3. 具体奖罚项目视具体情况由社团管理层决定,重要情况还要由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五.社团管理制度
部门负责制:社团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常务办公室协调各部门并解决突发事件。
档案制度: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社团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
财务制度: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由秘书处管理,社团干部监督,社长领导。对各笔费用的来源、管理、用途进行详细的记录,保存一年。
社团考勤制度:1.社团每次例会都由秘书处负责考勤与记录。2.社团例会时间,成员吃到三次做一次缺席处理,早退二次做一次缺席处理,均由秘书处记录在案。3.本成员务故缺席三次以上者,以自动离会处理。4.社团成员在例会是如有特殊原因的必须告之社团主席,及负责人。
五.经费
1.本社团是以服从社会公益及社会保障事业的非盈利学生团体。
2.经费的使用范围为维持本协会正常工作运转及社团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的特殊资助。
3.会费收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他用。
4.校外企业赞助费用。
5.社会内部由部分个人筹集的费用。
6.有关单位和个人捐赠的款物。
经费使用制度
1. 所有经费收支由秘书处负责。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学院监督。
2. 所有经费使用必须提前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3. 所有经费使用须经理事会同意后方可进行报销。
4. 超过200元须由理事会及主席批准,方可使用。
所有收支透明化,每学期列印一张收支明细供全体会员监督。
六.社团活动范围
1. 会员大会,集思广益,大家一起讨论社团的发展和活动组织问题各抒己见。
2. 举办会员交流会,讨论工作实践中碰到的问题与困难,以及分享一些心得体会。
3. 定期对每个会员进行创业、面试等方面教育。以及讨论关于本社团的相关知识。
4. 在假期或学习期间不定期下中小学对于中小学生讲解一些趣味知识。
5. 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加救护、救灾、支援贫困地区及尊老敬师,爱幼助残等服务活动。
6. 定期去石臼敬老院服务,与之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7. 集体旅游,选择周末组织去日照近郊旅游。
8. 定期向同学们放影片。
9. 积极投身社会青年志愿活动,利用节假日为病老孤残群体提供无偿服务,对会员惊醒感恩教育,走进贫困山区为那里的学生进行义务服务。
10. 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
11. 培训、面试工作技巧、职场礼仪、知识技能、领导能力、团队管理等多层次的培训等等。
12. 讲座,由我社团内部具备一定经验和能力者给大家做经验分享。另外,不定期邀请社会上成功人士来为会员做报告演讲,传道授业解惑。
13. 志愿活动:助学执教,心理疏导,安全宣传,义工在线,生态环保,敬老爱幼,捐资募款,病患护理,扶残助残。
我们活动的宗旨:
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以提高大学生自身素质,提高大学生个人能力服务回报学校社会的最终目的。
注: 本社团开展的各种活动需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前需递交详细的计划书并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事后要进行总结备案。
发展目标:
发展成为一个会员最多,影响力最大,生命力最强,对个人成长最有利的综合性年轻团队。
战略目标:
发展成为一个最坚强最有活力最有意义的团队,让每个走出爱心社团的人都成为优秀的人!立足校园,放眼社会,与时俱进,共创辉煌!
社团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须遵照本章程。本社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策划人:杜萌
2009/10/06 名誉主席:秦萌青教授
指导老师:尹娜
⑵ 求一篇 做志愿者 发放普及志愿服务知识 宣传单的青年社区活动的论文
为了更加进一步加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活动,践行以“八荣八耻 ”为主要内容的荣辱观,建立、完善青年志愿者服务的招募机制、培训机制、管理机制、评选表彰机制和保障机制,推动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服务事业从小到大,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在探索中不断开拓前进,学院团委特制定学院2009年青年志愿者活动方案如下:
一、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意义
青年志愿者精神是对中华民族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尊老爱幼、尊师重教等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光大,是社会主义时代精神的弘扬和体现。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既是大学生倡导社会新风、奉献自我、回报社会的一种方式,也是在实践中锻炼自我、自学成才的一种途径。对进一步塑造大学生勇于实践、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增强大学生的服务意识和劳动素质以及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青年志愿者活动的目标
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加强青年志愿服务阵地建设,走志愿服务阵地化、活动经常化、管理制度化的路子,使得志愿服务业成为一个具有广泛影响和社会动员力的工作品牌。让我院青年志愿者身影出现在学院和南宁市的敬老院、孤儿院、残疾人活动中心里,出现在街道上、广场上、公园里,成为校园和市内一道亮丽的风景。
三、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宗旨
青年志愿者活动以倡导互助友爱的社会风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青年健康成长为宗旨,动员组织全院各班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广大青年志愿者深入宣传志愿精神,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我院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内容
(一)为有困难的对象(如单亲家庭,下岗职工家庭)提供“一助一”长期服务;
(二)为环境保护、社区发展、公益事业等提供服务;
(三)承担临时性、突击性志愿服务任务(如大型服务活动等);
(四)其他具有专业技术特长要求的志愿服务工作(如社会实践活动科技下乡等);
(五)为社区发展、公益事业等提供服务;
(六)扶贫支教,支援西部建设;
(七)其它需要提供志愿服务的项目。
五、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
学院团委印发有关文件通知,召开系团委书记例会部署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相关工作,各系团委按照统一部署,做好系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并形成各系团委、各班团支部以及学院各级青年志愿者组织志愿服务计划,并开展志愿者培训等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一)三月份集中开展大型志愿服务活动。
1、学院团委组织发动一次全院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并指导各系团委、各班团支部、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各系团委根据系团委计划组织本系青年志愿者开展“敬老助残”帮扶活动和植树节志愿活动,并指导本系班级团支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学院各级青年志愿者组织、班级团支部等志愿者服务团体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4、三月份活动结束后,各志愿者服务队对所开展的活动进行总结,并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院团委备案。
(二)长期定向志愿服务活动 。
从4月开始到12月,院团委和系团委分别联系定点帮扶站,对需要长期志愿服务的贫困家庭、退休老教师、敬老院、孤儿院、公园等公益机构及公共场所等帮扶点分别安排一个青年志愿服务分队,建立工作责任制、服务轮换交接制度,每个志愿服务分队每星期派一个小组前去 哥们要学雷锋吗?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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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总结 近年来,在团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共青团山东省委积极引导广大青年以“服务社会发展进步,服务人民群众需求,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为宗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不断开拓工作领域加强项目建设,全省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青年志愿服务网。以社区青年志愿服务为新的增长点和着力点的志愿服务活动正向着持久、规范、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先后开展了“金晖行动”、助残行动、筑城行动、法律援助、消防志愿者、禁毒志愿者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得到了广大青年的积极响应,得到了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一、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 自团中央、全国老龄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以来,山东团省委积极响应,扎实推进。各地从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出发,以“一助一”长期结队服务为基本形式,广泛开展“青春辉映夕阳红”、“红领巾为老年人送温暖”等主题活动。建立健全以“青年志愿者送温暖小组”为主的社会服务体系,积极与驻军部队及“三老”优抚对象结对子,送温暖;以志愿者服务站为主开展了“青年志愿者服务月”活动,组织卫生系统的团员青年为敬老院的老人们进行了免费查体。2002年6月,启动了“青春辉映夕阳红”志愿者服务活动,在各基层团组织中成立青年志愿者敬老爱老服务队,与敬老院的老人们结成“一助一”对子,利用节假日、休息日为老人提供做家务、陪老干部聊天、进行家电维修、医疗保健等服务,为“三老”提供了形式多样的个体和集体服务项目,极大地丰富了“三老”的晚年生活。几年来,我们在组织、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中,始终坚持活动开展与机制建设并举,组织发动与社会招募同步的原则,通过社会化、事业化的运作方式,积极推动我省青年志愿者行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共建成志愿者为老服务站3137个,志愿者为老服务基地2038个;同时努力抓好队伍建设,我们针对青年志愿者的组成复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实,采取了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培训方法,运用不同形式开展培训工作。 针对国家民政部在全国推行社会性、福利性养老敬老的“星光计划”,山东团省委制定了实施方案,重新调整了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并对专业队及志愿者进行了登记、造册,建立了活动档案,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社区服务工作也逐渐走入正轨。 金晖行动的开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对志愿服务的多方面需求和更多社会公众参与为老志愿服务的需求,同时引导青少年尊重、爱护和帮助老年人,加强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教育,形成了尊老爱幼、老少共融、朝霞与夕阳相互辉映良好社会风尚。 二、百万名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 助残是青年志愿者工作的重要内容。团省委与省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全省青年志愿者助困助残行动方案,对活动的具体情况做了认真部署。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工作网络,利用学雷锋活动月、助残日、节假日,结合残疾人及家庭的实际,了解了残疾人的各种需求,积极为他们提供日常生活护理、卫生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多方面的服务,帮助残疾人解决了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多次举办了义务技能短期培训班,充分调动具有动较高专业素质或技能的志愿者为他们提供免费培训和专门指导,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就业,增强他们参与社会需求、自立自强的勇气和信心。 如今我省扶残助残的氛围越来越浓厚,扶残助残的队伍日益广泛和扩大。在各级团组织以“践行志愿精神,倡树助残风尚”为主题开展“一助一”、“结对子”、“党员助残”、“红领巾助残”、“青年志愿者助残”等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 三、维护社会治安志愿者筑城行动 结合“平安山东”建设工作的开展,青年志愿者积极实施筑城行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政治稳定。建立相关机制,进行规范管理,把组织实施“筑城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建立健全机制,对志愿者进行规范管理。志愿者统一配带标志服,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城区巡逻活动,协助公安机关向辖区群众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将现场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扭送公安机关;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立即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年底将参照全国志愿者评选表彰的有关规定,定期对维护社会治安志愿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 青年志愿者“筑城行动”在我省的深入开展,极大的调动了广大群众尤其是团员青年自愿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及时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同时,又坚持了服务与育人的原则,使广大群众尤其是团员青年在活动中得到锻炼、受到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四、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 为更有效的实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我们联合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政法系统离退休干部、政法记者以及法学专业学生、学者、专家等均可到法律援助中心注册登记。法律服务志愿者,将承担法律咨询、代拟诉讼文书、代理案件、刑事辩护公证、司法鉴定等多项义务服务。当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请求后,将从注册的志愿者中指定一人为其无偿进行法律援助,并实行跟踪调查,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反馈,确保当事人在最大限度内得到救助。依托街道、社区青年中心和已建立的各级青少年维权岗,实施了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广泛开展了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活动,有效地维护了社区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制意识。结合“三下乡”活动,经常开展各类法律下乡活动。我们以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服务未成年人为重点,采取散发宣传单、个案帮扶、法制讲座、送法上门等生动活泼的方式,共组织了大型活动12次,服务人数达500多万人,收到了良好的服务效果。 尽管我们在结合我省实际和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尝试,并且取得了一点成绩,但在成绩的背后,我们也有着深重的危机感,不能忽视,目前乃至将来,我们的事业都还面临着种种困境。 青年志愿者工作是一项适合时代特点,倡导文明新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与国际接轨的共青团工作品牌,特别是在当前全国深入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实施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战略方略的大背景下,越来越显现出生命力,是一项大有可为的事业。根据山东实际,在推进青年志愿者行动工作中努力做到: 1、加强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按照《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规定》,建立奖罚机制; 2、建立志愿者服务基金和稳定的筹资渠道,使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有一个较为稳定的资金支持; 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倡导、弘扬志愿精神的前提下,开展有偿和低偿服务; 4、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和人的整体素质、文化背景等各个方面的不同,青年志愿者行动必然呈现出差异性和不平衡性,在政策、实施目标等方面不能“一刀切”,也要体现差异。 给你些思路,方案应该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情 活动的目的,意义等
⑷ 急求青年志愿者社区服务行动方案
山东省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总结 近年来,在团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共青团山东省委积极引导广大青年以“服务社会发展进步,服务人民群众需求,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为宗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不断开拓工作领域加强项目建设,全省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青年志愿服务网。以社区青年志愿服务为新的增长点和着力点的志愿服务活动正向着持久、规范、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先后开展了“金晖行动”、助残行动、筑城行动、法律援助、消防志愿者、禁毒志愿者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得到了广大青年的积极响应,得到了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一、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 自团中央、全国老龄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以来,山东团省委积极响应,扎实推进。各地从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出发,以“一助一”长期结队服务为基本形式,广泛开展“青春辉映夕阳红”、“红领巾为老年人送温暖”等主题活动。建立健全以“青年志愿者送温暖小组”为主的社会服务体系,积极与驻军部队及“三老”优抚对象结对子,送温暖;以志愿者服务站为主开展了“青年志愿者服务月”活动,组织卫生系统的团员青年为敬老院的老人们进行了免费查体。2002年6月,启动了“青春辉映夕阳红”志愿者服务活动,在各基层团组织中成立青年志愿者敬老爱老服务队,与敬老院的老人们结成“一助一”对子,利用节假日、休息日为老人提供做家务、陪老干部聊天、进行家电维修、医疗保健等服务,为“三老”提供了形式多样的个体和集体服务项目,极大地丰富了“三老”的晚年生活。几年来,我们在组织、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中,始终坚持活动开展与机制建设并举,组织发动与社会招募同步的原则,通过社会化、事业化的运作方式,积极推动我省青年志愿者行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共建成志愿者为老服务站3137个,志愿者为老服务基地2038个;同时努力抓好队伍建设,我们针对青年志愿者的组成复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实,采取了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培训方法,运用不同形式开展培训工作。 针对国家民政部在全国推行社会性、福利性养老敬老的“星光计划”,山东团省委制定了实施方案,重新调整了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并对专业队及志愿者进行了登记、造册,建立了活动档案,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社区服务工作也逐渐走入正轨。 金晖行动的开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对志愿服务的多方面需求和更多社会公众参与为老志愿服务的需求,同时引导青少年尊重、爱护和帮助老年人,加强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教育,形成了尊老爱幼、老少共融、朝霞与夕阳相互辉映良好社会风尚。 二、百万名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 助残是青年志愿者工作的重要内容。团省委与省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全省青年志愿者助困助残行动方案,对活动的具体情况做了认真部署。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工作网络,利用学雷锋活动月、助残日、节假日,结合残疾人及家庭的实际,了解了残疾人的各种需求,积极为他们提供日常生活护理、卫生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多方面的服务,帮助残疾人解决了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多次举办了义务技能短期培训班,充分调动具有动较高专业素质或技能的志愿者为他们提供免费培训和专门指导,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就业,增强他们参与社会需求、自立自强的勇气和信心。 如今我省扶残助残的氛围越来越浓厚,扶残助残的队伍日益广泛和扩大。在各级团组织以“践行志愿精神,倡树助残风尚”为主题开展“一助一”、“结对子”、“党员助残”、“红领巾助残”、“青年志愿者助残”等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 三、维护社会治安志愿者筑城行动 结合“平安山东”建设工作的开展,青年志愿者积极实施筑城行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政治稳定。建立相关机制,进行规范管理,把组织实施“筑城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建立健全机制,对志愿者进行规范管理。志愿者统一配带标志服,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城区巡逻活动,协助公安机关向辖区群众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将现场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扭送公安机关;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立即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年底将参照全国志愿者评选表彰的有关规定,定期对维护社会治安志愿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 青年志愿者“筑城行动”在我省的深入开展,极大的调动了广大群众尤其是团员青年自愿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及时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同时,又坚持了服务与育人的原则,使广大群众尤其是团员青年在活动中得到锻炼、受到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四、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 为更有效的实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我们联合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政法系统离退休干部、政法记者以及法学专业学生、学者、专家等均可到法律援助中心注册登记。法律服务志愿者,将承担法律咨询、代拟诉讼文书、代理案件、刑事辩护公证、司法鉴定等多项义务服务。当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请求后,将从注册的志愿者中指定一人为其无偿进行法律援助,并实行跟踪调查,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反馈,确保当事人在最大限度内得到救助。依托街道、社区青年中心和已建立的各级青少年维权岗,实施了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广泛开展了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活动,有效地维护了社区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制意识。结合“三下乡”活动,经常开展各类法律下乡活动。我们以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服务未成年人为重点,采取散发宣传单、个案帮扶、法制讲座、送法上门等生动活泼的方式,共组织了大型活动12次,服务人数达500多万人,收到了良好的服务效果。 尽管我们在结合我省实际和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尝试,并且取得了一点成绩,但在成绩的背后,我们也有着深重的危机感,不能忽视,目前乃至将来,我们的事业都还面临着种种困境。 青年志愿者工作是一项适合时代特点,倡导文明新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与国际接轨的共青团工作品牌,特别是在当前全国深入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实施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战略方略的大背景下,越来越显现出生命力,是一项大有可为的事业。根据山东实际,在推进青年志愿者行动工作中努力做到: 1、加强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按照《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规定》,建立奖罚机制; 2、建立志愿者服务基金和稳定的筹资渠道,使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有一个较为稳定的资金支持; 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倡导、弘扬志愿精神的前提下,开展有偿和低偿服务; 4、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和人的整体素质、文化背景等各个方面的不同,青年志愿者行动必然呈现出差异性和不平衡性,在政策、实施目标等方面不能“一刀切”,也要体现差异。
给你些思路,方案应该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情
活动的目的,意义等
⑸ 社区志愿者服务计划
近年来,在团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共青团山东省委积极引导广大青年以“服务社会发展进步,服务人民群众需求,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为宗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不断开拓工作领域加强项目建设,全省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青年志愿服务网。以社区青年志愿服务为新的增长点和着力点的志愿服务活动正向着持久、规范、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先后开展了“金晖行动”、助残行动、筑城行动、法律援助、消防志愿者、禁毒志愿者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得到了广大青年的积极响应,得到了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一、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 自团中央、全国老龄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以来,山东团省委积极响应,扎实推进。各地从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出发,以“一助一”长期结队服务为基本形式,广泛开展“青春辉映夕阳红”、“红领巾为老年人送温暖”等主题活动。建立健全以“青年志愿者送温暖小组”为主的社会服务体系,积极与驻军部队及“三老”优抚对象结对子,送温暖;以志愿者服务站为主开展了“青年志愿者服务月”活动,组织卫生系统的团员青年为敬老院的老人们进行了免费查体。2002年6月,启动了“青春辉映夕阳红”志愿者服务活动,在各基层团组织中成立青年志愿者敬老爱老服务队,与敬老院的老人们结成“一助一”对子,利用节假日、休息日为老人提供做家务、陪老干部聊天、进行家电维修、医疗保健等服务,为“三老”提供了形式多样的个体和集体服务项目,极大地丰富了“三老”的晚年生活。几年来,我们在组织、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中,始终坚持活动开展与机制建设并举,组织发动与社会招募同步的原则,通过社会化、事业化的运作方式,积极推动我省青年志愿者行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共建成志愿者为老服务站3137个,志愿者为老服务基地2038个;同时努力抓好队伍建设,我们针对青年志愿者的组成复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实,采取了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培训方法,运用不同形式开展培训工作。 针对国家民政部在全国推行社会性、福利性养老敬老的“星光计划”,山东团省委制定了实施方案,重新调整了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并对专业队及志愿者进行了登记、造册,建立了活动档案,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社区服务工作也逐渐走入正轨。 金晖行动的开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对志愿服务的多方面需求和更多社会公众参与为老志愿服务的需求,同时引导青少年尊重、爱护和帮助老年人,加强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教育,形成了尊老爱幼、老少共融、朝霞与夕阳相互辉映良好社会风尚。
二、百万名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 助残是青年志愿者工作的重要内容。团省委与省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全省青年志愿者助困助残行动方案,对活动的具体情况做了认真部署。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工作网络,利用学雷锋活动月、助残日、节假日,结合残疾人及家庭的实际,了解了残疾人的各种需求,积极为他们提供日常生活护理、卫生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多方面的服务,帮助残疾人解决了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多次举办了义务技能短期培训班,充分调动具有动较高专业素质或技能的志愿者为他们提供免费培训和专门指导,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就业,增强他们参与社会需求、自立自强的勇气和信心。 如今我省扶残助残的氛围越来越浓厚,扶残助残的队伍日益广泛和扩大。在各级团组织以“践行志愿精神,倡树助残风尚”为主题开展“一助一”、“结对子”、“党员助残”、“红领巾助残”、“青年志愿者助残”等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
三、维护社会治安志愿者筑城行动 结合“平安山东”建设工作的开展,青年志愿者积极实施筑城行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政治稳定。建立相关机制,进行规范管理,把组织实施“筑城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建立健全机制,对志愿者进行规范管理。志愿者统一配带标志服,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城区巡逻活动,协助公安机关向辖区群众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将现场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扭送公安机关;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立即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年底将参照全国志愿者评选表彰的有关规定,定期对维护社会治安志愿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 青年志愿者“筑城行动”在我省的深入开展,极大的调动了广大群众尤其是团员青年自愿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及时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同时,又坚持了服务与育人的原则,使广大群众尤其是团员青年在活动中得到锻炼、受到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四、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 为更有效的实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我们联合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政法系统离退休干部、政法记者以及法学专业学生、学者、专家等均可到法律援助中心注册登记。法律服务志愿者,将承担法律咨询、代拟诉讼文书、代理案件、刑事辩护公证、司法鉴定等多项义务服务。当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请求后,将从注册的志愿者中指定一人为其无偿进行法律援助,并实行跟踪调查,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反馈,确保当事人在最大限度内得到救助。依托街道、社区青年中心和已建立的各级青少年维权岗,实施了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广泛开展了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活动,有效地维护了社区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制意识。结合“三下乡”活动,经常开展各类法律下乡活动。我们以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服务未成年人为重点,采取散发宣传单、个案帮扶、法制讲座、送法上门等生动活泼的方式,共组织了大型活动12次,服务人数达500多万人,收到了良好的服务效果。 尽管我们在结合我省实际和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尝试,并且取得了一点成绩,但在成绩的背后,我们也有着深重的危机感,不能忽视,目前乃至将来,我们的事业都还面临着种种困境。 青年志愿者工作是一项适合时代特点,倡导文明新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与国际接轨的共青团工作品牌,特别是在当前全国深入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实施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战略方略的大背景下,越来越显现出生命力,是一项大有可为的事业。
根据山东实际,在推进青年志愿者行动工作中努力做到:
1、加强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按照《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规定》,建立奖罚机制;
2、建立志愿者服务基金和稳定的筹资渠道,使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有一个较为稳定的资金支持;
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倡导、弘扬志愿精神的前提下,开展有偿和低偿服务;
4、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和人的整体素质、文化背景等各个方面的不同,青年志愿者行动必然呈现出差异性和不平衡性,在政策、实施目标等方面不能“一刀切”,也要体现差异。
给你些思路,方案应该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情
活动的目的,意义等
⑹ 帮我写几份志愿者服务队的活动方案
山东省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总结 近年来,在团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共青团山东省委积极引导广大青年以“服务社会发展进步,服务人民群众需求,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为宗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不断开拓工作领域加强项目建设,全省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青年志愿服务网。以社区青年志愿服务为新的增长点和着力点的志愿服务活动正向着持久、规范、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先后开展了“金晖行动”、助残行动、筑城行动、法律援助、消防志愿者、禁毒志愿者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得到了广大青年的积极响应,得到了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一、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 自团中央、全国老龄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以来,山东团省委积极响应,扎实推进。各地从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出发,以“一助一”长期结队服务为基本形式,广泛开展“青春辉映夕阳红”、“红领巾为老年人送温暖”等主题活动。建立健全以“青年志愿者送温暖小组”为主的社会服务体系,积极与驻军部队及“三老”优抚对象结对子,送温暖;以志愿者服务站为主开展了“青年志愿者服务月”活动,组织卫生系统的团员青年为敬老院的老人们进行了免费查体。2002年6月,启动了“青春辉映夕阳红”志愿者服务活动,在各基层团组织中成立青年志愿者敬老爱老服务队,与敬老院的老人们结成“一助一”对子,利用节假日、休息日为老人提供做家务、陪老干部聊天、进行家电维修、医疗保健等服务,为“三老”提供了形式多样的个体和集体服务项目,极大地丰富了“三老”的晚年生活。几年来,我们在组织、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中,始终坚持活动开展与机制建设并举,组织发动与社会招募同步的原则,通过社会化、事业化的运作方式,积极推动我省青年志愿者行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共建成志愿者为老服务站3137个,志愿者为老服务基地2038个;同时努力抓好队伍建设,我们针对青年志愿者的组成复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实,采取了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培训方法,运用不同形式开展培训工作。 针对国家民政部在全国推行社会性、福利性养老敬老的“星光计划”,山东团省委制定了实施方案,重新调整了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并对专业队及志愿者进行了登记、造册,建立了活动档案,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社区服务工作也逐渐走入正轨。 金晖行动的开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对志愿服务的多方面需求和更多社会公众参与为老志愿服务的需求,同时引导青少年尊重、爱护和帮助老年人,加强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教育,形成了尊老爱幼、老少共融、朝霞与夕阳相互辉映良好社会风尚。 二、百万名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 助残是青年志愿者工作的重要内容。团省委与省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全省青年志愿者助困助残行动方案,对活动的具体情况做了认真部署。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工作网络,利用学雷锋活动月、助残日、节假日,结合残疾人及家庭的实际,了解了残疾人的各种需求,积极为他们提供日常生活护理、卫生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多方面的服务,帮助残疾人解决了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多次举办了义务技能短期培训班,充分调动具有动较高专业素质或技能的志愿者为他们提供免费培训和专门指导,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就业,增强他们参与社会需求、自立自强的勇气和信心。 如今我省扶残助残的氛围越来越浓厚,扶残助残的队伍日益广泛和扩大。在各级团组织以“践行志愿精神,倡树助残风尚”为主题开展“一助一”、“结对子”、“党员助残”、“红领巾助残”、“青年志愿者助残”等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 三、维护社会治安志愿者筑城行动 结合“平安山东”建设工作的开展,青年志愿者积极实施筑城行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政治稳定。建立相关机制,进行规范管理,把组织实施“筑城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建立健全机制,对志愿者进行规范管理。志愿者统一配带标志服,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城区巡逻活动,协助公安机关向辖区群众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将现场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扭送公安机关;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立即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年底将参照全国志愿者评选表彰的有关规定,定期对维护社会治安志愿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 青年志愿者“筑城行动”在我省的深入开展,极大的调动了广大群众尤其是团员青年自愿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及时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同时,又坚持了服务与育人的原则,使广大群众尤其是团员青年在活动中得到锻炼、受到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四、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 为更有效的实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我们联合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政法系统离退休干部、政法记者以及法学专业学生、学者、专家等均可到法律援助中心注册登记。法律服务志愿者,将承担法律咨询、代拟诉讼文书、代理案件、刑事辩护公证、司法鉴定等多项义务服务。当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请求后,将从注册的志愿者中指定一人为其无偿进行法律援助,并实行跟踪调查,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反馈,确保当事人在最大限度内得到救助。依托街道、社区青年中心和已建立的各级青少年维权岗,实施了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广泛开展了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活动,有效地维护了社区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制意识。结合“三下乡”活动,经常开展各类法律下乡活动。我们以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服务未成年人为重点,采取散发宣传单、个案帮扶、法制讲座、送法上门等生动活泼的方式,共组织了大型活动12次,服务人数达500多万人,收到了良好的服务效果。 尽管我们在结合我省实际和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尝试,并且取得了一点成绩,但在成绩的背后,我们也有着深重的危机感,不能忽视,目前乃至将来,我们的事业都还面临着种种困境。 青年志愿者工作是一项适合时代特点,倡导文明新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与国际接轨的共青团工作品牌,特别是在当前全国深入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实施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战略方略的大背景下,越来越显现出生命力,是一项大有可为的事业。根据山东实际,在推进青年志愿者行动工作中努力做到: 1、加强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按照《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规定》,建立奖罚机制; 2、建立志愿者服务基金和稳定的筹资渠道,使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有一个较为稳定的资金支持; 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倡导、弘扬志愿精神的前提下,开展有偿和低偿服务; 4、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和人的整体素质、文化背景等各个方面的不同,青年志愿者行动必然呈现出差异性和不平衡性,在政策、实施目标等方面不能“一刀切”,也要体现差异。
⑺ 志愿者活动方案
睢宁县国土系统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倡导时代新风正气,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国土事业发展,动员组织全系统广大志愿者深入宣传志愿精神,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践《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要求,以“服务社会、传播文明”为宗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精神,努力营造团结、关爱、平等、和谐的社会氛围,促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二、活动目标
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加强国土系统志愿者队伍建设,走志愿服务阵地化、活动经常化、管理制度化的路子,使得志愿服务成为一个具有广泛影响和社会动员力的工作品牌,让头戴小帽的志愿者成为国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三、活动主题
志愿者活动的主题是:国土与文明同行
四、活动内容
一是,开展“四走进、四服务”活动。“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校园,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充分发挥了国土系统的职能优势,为企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和优质服务,广泛开展业务咨询、排忧解难、帮孤助残、社区服务、奉献爱心、社会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二是,各单位要勇于创新,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把中心工作、业务工作与志愿服务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依托国土志愿服务队伍,与国土惠民行动结合,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活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把服务承诺送到企业,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难题;把国土政策、法规知识送到街头、农村,组织服务咨询活动。送光明到学校,帮助学生免费修理眼镜。
三是,“一助一”结对帮扶志愿服务行动。以“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让志愿者走进千家万户,向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助之手。以“为奉献者奉献”为主题,采取组织和动员全系统志愿者以与社区结对定点的形式,以接力服务的方式,推进志愿者“一助一”长期结对服务工作。根据社区和居民的需求,以孤寡老人、残疾人、烈军属、生活困难的离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特困学生、国家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扶贫帮困、文化教育、法律援助、文体娱乐、生活家政等多种志愿服务。
四是,文化、科技、法律“三进家”志愿服务行动。组织有专长的志愿者组成专业服务队,进社区、进农村、进千家万户,切实做到文化进家家家乐,科技进家家家富,法律进家家家安。重点开展送文化下乡、农业科技知识培训、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等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志愿者活动创建成一项品牌活动, 志愿者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要充分认识抓好志愿者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按照《方案》要求,本着因地制宜,就近就便,注重实效的原则,精心组织志愿者开展活动,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活动安排及信息要及时报省局
(二)创新方式,务求实效。志愿服务活动要采取集中奉献和长期服务相结合、集体活动和“一助一”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积极探索开展活动、服务群众的新方式、新方法,务求志愿者活动形式上有新突破,工作上有新进展。要防止走过场,一阵风,要俯下身子,踏踏实实开展好几项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使群众受益,社会欢迎。
(三)典型带动,搞好宣传。在活动中注意发现和培养一批志愿者典型。要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促进活动的全面开展。为表彰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年底省局奖评选优秀志愿者集体和十佳志愿者。要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志愿服务精神、服务理念、志愿服务取得的成效和志愿者风采,引导社会公众支持、参与志愿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⑻ 能提供一些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的活动方案吗
山东省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总结 近年来,在团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共青团山东省委积极引导广大青年以“服务社会发展进步,服务人民群众需求,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为宗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不断开拓工作领域加强项目建设,全省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青年志愿服务网。以社区青年志愿服务为新的增长点和着力点的志愿服务活动正向着持久、规范、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先后开展了“金晖行动”、助残行动、筑城行动、法律援助、消防志愿者、禁毒志愿者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得到了广大青年的积极响应,得到了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一、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 自团中央、全国老龄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以来,山东团省委积极响应,扎实推进。各地从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出发,以“一助一”长期结队服务为基本形式,广泛开展“青春辉映夕阳红”、“红领巾为老年人送温暖”等主题活动。建立健全以“青年志愿者送温暖小组”为主的社会服务体系,积极与驻军部队及“三老”优抚对象结对子,送温暖;以志愿者服务站为主开展了“青年志愿者服务月”活动,组织卫生系统的团员青年为敬老院的老人们进行了免费查体。2002年6月,启动了“青春辉映夕阳红”志愿者服务活动,在各基层团组织中成立青年志愿者敬老爱老服务队,与敬老院的老人们结成“一助一”对子,利用节假日、休息日为老人提供做家务、陪老干部聊天、进行家电维修、医疗保健等服务,为“三老”提供了形式多样的个体和集体服务项目,极大地丰富了“三老”的晚年生活。几年来,我们在组织、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中,始终坚持活动开展与机制建设并举,组织发动与社会招募同步的原则,通过社会化、事业化的运作方式,积极推动我省青年志愿者行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共建成志愿者为老服务站3137个,志愿者为老服务基地2038个;同时努力抓好队伍建设,我们针对青年志愿者的组成复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实,采取了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培训方法,运用不同形式开展培训工作。 针对国家民政部在全国推行社会性、福利性养老敬老的“星光计划”,山东团省委制定了实施方案,重新调整了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并对专业队及志愿者进行了登记、造册,建立了活动档案,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社区服务工作也逐渐走入正轨。 金晖行动的开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对志愿服务的多方面需求和更多社会公众参与为老志愿服务的需求,同时引导青少年尊重、爱护和帮助老年人,加强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教育,形成了尊老爱幼、老少共融、朝霞与夕阳相互辉映良好社会风尚。 二、百万名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 助残是青年志愿者工作的重要内容。团省委与省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全省青年志愿者助困助残行动方案,对活动的具体情况做了认真部署。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工作网络,利用学雷锋活动月、助残日、节假日,结合残疾人及家庭的实际,了解了残疾人的各种需求,积极为他们提供日常生活护理、卫生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多方面的服务,帮助残疾人解决了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多次举办了义务技能短期培训班,充分调动具有动较高专业素质或技能的志愿者为他们提供免费培训和专门指导,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就业,增强他们参与社会需求、自立自强的勇气和信心。 如今我省扶残助残的氛围越来越浓厚,扶残助残的队伍日益广泛和扩大。在各级团组织以“践行志愿精神,倡树助残风尚”为主题开展“一助一”、“结对子”、“党员助残”、“红领巾助残”、“青年志愿者助残”等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 三、维护社会治安志愿者筑城行动 结合“平安山东”建设工作的开展,青年志愿者积极实施筑城行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政治稳定。建立相关机制,进行规范管理,把组织实施“筑城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建立健全机制,对志愿者进行规范管理。志愿者统一配带标志服,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城区巡逻活动,协助公安机关向辖区群众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将现场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扭送公安机关;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立即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年底将参照全国志愿者评选表彰的有关规定,定期对维护社会治安志愿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 青年志愿者“筑城行动”在我省的深入开展,极大的调动了广大群众尤其是团员青年自愿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及时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同时,又坚持了服务与育人的原则,使广大群众尤其是团员青年在活动中得到锻炼、受到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四、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 为更有效的实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我们联合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政法系统离退休干部、政法记者以及法学专业学生、学者、专家等均可到法律援助中心注册登记。法律服务志愿者,将承担法律咨询、代拟诉讼文书、代理案件、刑事辩护公证、司法鉴定等多项义务服务。当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请求后,将从注册的志愿者中指定一人为其无偿进行法律援助,并实行跟踪调查,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反馈,确保当事人在最大限度内得到救助。依托街道、社区青年中心和已建立的各级青少年维权岗,实施了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广泛开展了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活动,有效地维护了社区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制意识。结合“三下乡”活动,经常开展各类法律下乡活动。我们以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服务未成年人为重点,采取散发宣传单、个案帮扶、法制讲座、送法上门等生动活泼的方式,共组织了大型活动12次,服务人数达500多万人,收到了良好的服务效果。 尽管我们在结合我省实际和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尝试,并且取得了一点成绩,但在成绩的背后,我们也有着深重的危机感,不能忽视,目前乃至将来,我们的事业都还面临着种种困境。 青年志愿者工作是一项适合时代特点,倡导文明新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与国际接轨的共青团工作品牌,特别是在当前全国深入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实施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战略方略的大背景下,越来越显现出生命力,是一项大有可为的事业。根据山东实际,在推进青年志愿者行动工作中努力做到: 1、加强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按照《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规定》,建立奖罚机制; 2、建立志愿者服务基金和稳定的筹资渠道,使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有一个较为稳定的资金支持; 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倡导、弘扬志愿精神的前提下,开展有偿和低偿服务; 4、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和人的整体素质、文化背景等各个方面的不同,青年志愿者行动必然呈现出差异性和不平衡性,在政策、实施目标等方面不能“一刀切”,也要体现差异。
给你些思路,方案应该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情
活动的目的,意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