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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居策划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26 03:03:57

⑴ 新民居建设的方法途径

在新民居建设中,必须从基础测绘和现状调查的实际着手,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做好超前规划并强化规划约束,搞好新民居设计,加强示范引导,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根据各个村的自然条件、经济状况等实际,全面整合村庄用地、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布局,划定道路“红线”、绿地“绿线”、河道“蓝线”历史文化保护“紫线”,确定保护和控制的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建设沿街“绿化带”,进一步完善给水、排水系统等,形成具体规划,并通过村民委员会决议等形式予以固定,保证强有力的规划约束从而避免乱拆乱建,粗放式的大拆大建,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二是要搞好新民居的规划设计。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尊重科学的态度,借鉴《燕赵新民居》设计方案,对新民居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一方面,要搞好功能设计,讲究实用价值,既要考虑农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又要考虑农村生产的需要。另一方面,要搞好美学设计,讲究景观效果,突出地方特色和文化特色,使新民居不仅成为美观实用的居住场所,而且成为承载人文精神和民俗文化的重要载体。同时,还要加强节能防震新民居规划设计,在新民居建设中要不断加大对新材料、新技术、新能源、新结构的使用力度,确保农民住房安全、环保、节约。
三是要加强对新民居建设的示范引导。要通过典型示范、政策扶持、宅基地管理等措施,鼓励引导农民按照新民居要求新建或翻建住房。要优先建设一批体现燕赵新民居特色的样板房、样板村,通过典型示范作用,使农民群众亲身感受到新民居的优越性,激发他们建设新民居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政府的关怀与农民的自觉自愿结合起来。利用新民居建设推广增加农户财富积累,从而促进产业提升,改变农民生活方式,改善村镇面貌,进一步调动群众建设新农村、争当新农民、发展新民居的意识,逐步实现农民富起来、农村靓起来、农家乐起来。
四是要在政府推动上加大力度。要在尊重农民的意愿的基础上,以人为本,注重政府的推动作用。体现在一下三个方面:一是要在资金扶持上加大力度。由于新民居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能源,每户主体造价比自建房要增加几万元成本,同时受物价上涨影响,建筑材料和工时费大幅提高这两方面因素叠加推高了样板房建设成本,造成示范村示范户经济压力较大。政府部门要尽快研究支持新民居建设的资金扶持措施,配合新民居建设,真正体现倾斜和支持,以保护示范村示范户新民居建设热情。二是要在用地支持上加大力度。一方面,各级样板村按要求建设新民居,大大节约了土地;另一方面,非示范村在建民居,还没有纳入新民居建设的视野,不同程度地浪费土地。各级国土部门要充分利用土地这个“闸门”,严把土地使用审批关,把广大农民的建房需求引导到新民居建设上来。三是要在技术服务上加大力度。由于新民居建设对传统民居而言是一场革命,农民群众迫切需要技术指导。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村庄规划和新民居建设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对示范村规划设计、住宅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新材料新技术应用等提出具体要求。要切实做好示范村村庄规划编制和修改完善工作。村庄规划要按照地貌类型和自然条件灵活布局,形成较为自然的村庄形态,避免“千村一面”。
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从各地实际出发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的指导性目录,加强农村住宅的科学合理规划设计,有利于加快农村全而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总之,有广大农民群众的热情参与,有政府部门的强力推动,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以新民居建设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将推动社会经济迅猛发展。 大力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是农村改革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河北省魏县作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省第一人口大县,在推进新民居建设中,大胆创新,积极探索,运用“细算五笔账、推行六种模式、坚持三个原则、用好六个渠道、培育一项产业”工作法,有效破解了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切实加快了新民居建设进度,走出了一条符合农民意愿、体现地方特色的科学创建新路子 。
一、细算五笔账,解决“建与不建”的难题。
提高农民群众对新民居建设思想认识、激发起农民群众的主体意识是建好新民居的前提。
一是重复建设浪费账。
由于房屋结构老套落后,建设质量不高,造成农村房屋“寿命”短,平均15年左右就要翻新,频繁拆建造成很大浪费。新民居设计新颖,且采用新型节能材料,至少几十年不用再翻新,一次投资,几代受益,可摆脱一生忙于拆屋建房的怪圈。
二是腾出土地增收账。
新民居建设由于规划控制、标准统一,能节省出一定数量的土地。节省出的土地用于发展种植、养殖和加工业等,可促进增收致富。
三是统一购置节省账。
新民居建设实行物料统一招标、集体采购,可把价格压到最低,且直接运到每家每户,能大大降低成本。
四是建筑质量保障账。
新民居坚持高标准建设,新型节能材料抗震性强,质量有保障。
五是幸福指数提高账。
新民居建设以“舒适宜居、方便现代”为原则,户户临街,家家朝阳,美观、宜居,并且高标准规划建设超市、学校、幼儿园、文化广场、村民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农民能像城里人一样生活。
二、推行六种模式,解决“建要怎么建”的难题。
科学制定建设规划,是新民居建设顺利推进的重要基础。
一是滚动发展模式。
即针对全县大部分村一次性投入能力不足的实际,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配套、统一样式、统一标准、统一招标、统一建设的要求,先建造一至两条新街道,凡新建房户,实行联户建设,第一条新大街建满后,再建设第二条街,滚动发展建设新民居。
二是旧村改造模式。
即对基础较好的村,按照统一规格和要求,对农民住宅进行改造,提高建设档次,规划完善配套设施,将旧村改造成新村。
三是城郊对接融合模式。
即对城中村和近郊村,结合县城建设规划进行拆迁改造,建设以多层居民楼为主体的新型社区,达到与县城规划匹配统一。
四是搬迁重建模式。
即对改建难度大、村“两委”班子和群众积极性高、位于堤道内或受污染严重不适宜居住、重大项目占地拆迁的村庄,实施整村搬迁。
五是村庄合并扩建模式。
即以基础较好的中心村为基础,大村扩容、周边小村撤并,共同组建新社区。
六是村企共建模式。
即依托企业在当地的地缘优势,由有实力的企业家投资兴建,实现村庄整体新建、企业拓展空间的合作共赢。
三、坚持三个原则,巧解“地从哪里来”的难题。
推进新民居建设,“用地难”是摆在各地面前的一道难题。
一是整理利用。
充分利用村庄原有建设用地、空闲地和废弃地,在原址进行滚动开发改造,边拆边建,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二是严控规划。
对新民居建设村规划面积严格控制,农村居民人均占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推行一户一宅,多占收回。
三是灵活置换。
村内没有空闲地、废弃地、未利用地的,实行新旧宅基土地置换,按规划先行占用农用地进行建设,老宅基归村集体所有,暂时归原住户使用,原住户与村集体签定使用合同,保证对老宅基进行复垦或绿化,实现占补平衡。
四、运用六个渠道
加强水、电、路、学校等公益事业建设,完善村庄功能,是新民居建设的重要一环。
一是村民自筹一点。
在群众筹资筹劳的基础上,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通过村民每人集资20元,上级按1:2比例补贴,用于新民居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政府出一点。
2009年,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县政府设立新民居建设奖补资金300万元,对新民居建设村以“先建先得益”为原则实行奖补。
三是上级贴一点。
积极向省、市争取财政奖补资金,在不违背政策的情况下,打捆沼气、饮水安全、乡村道路等各类农村专项资金,向新民居建设示范村倾斜,解决村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
四是部门帮一点。
在市直部门对口帮扶的基础上,县政府组织财政、民政等有实力的30个县直部门对口帮扶30个示范村,制定具体帮扶目标,一包到底。
五是银行贷一点。
灵活担保方式,鼓励银行向新民居建设提供信贷支持。
六是社会捐一点。
鼓励村内富裕户和在外工作经商人员捐款捐物,支持公益事业建设。
五、培育一项产业
新民居建设主要以农民自身投入为主,解决农民致富就业问题十分关键。
一是升级传统产业。
王营村把传统的果品种植业作为立村产业重点培育,为新民居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
二是发展特色产业。
蔡小庄村在新民居建设开始后,通过县农牧局技术人员的驻点帮扶,积极发展以大棚蔬菜种植为主的生态农业,发展大棚蔬菜种植600多亩,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为农民建设新民居提供了资金支持。
三是培育新兴产业。
皇小庄村通过“城中村”改造,置换出工业用地指标,大力发展新型建材工业,先后建起防水涂料厂、垃圾制砖厂等新兴工业项目,同时,大力发展餐饮、宾馆、物流等服务业,创造就业岚位700多个,人均月收入达到2200元,促进了农民转为市民,新民居融入了新城市。

⑵ 行唐县政府,行唐县开发区新民居什么时候建

行唐县规划的新民居“乐居社区”规划面积138.53公顷,到2020年社区规划人口33000人,建设方案已被农工委批准为样板工程,2012年南区(行唐工业园)要实现“乐居社区”的开工建设。

⑶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绳高营新农村改造的情况

河北新民居工程涉多重违规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3日 15:45 新京报
杜德清家的住房,耗了他整整7年心血。

他从2000年筹备建房。头年卖点粮食买点砖,第二年再卖点粮食换些檩。就这样,建筑材料积攒了4年,2004年终于把新房盖起来了。他又积攒了3年,到2007年,5间正房装修完毕了。

今年,杜德清接到通知,村里的住宅全部都要拆除。

“这不是糟践东西吗?”10月14日,这位53岁的农民说,村里的房屋多数是2000年之后新盖的。

杜德清是廊坊市永清县大麻子村农民。现在,村边农田里建起了“新民居”,六七栋6层高的住宅楼。

这片楼房,将安置大麻子和小麻子两个村的村民。按政策,原来的村庄,将复垦为耕地。

这是近几年河北省新民居建设的一个缩影。河北计划利用3年时间,“改造”15%的村庄。

去年,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农村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新民居建设中,“要充分利用好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

根据国土资源部(下称国土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农村整理复垦建设用地,增加了耕地面积,可在城镇置换相应建设用地。

根据《河北日报》报道,至2012年,河北将完成7500个新民居建设示范村,保守估算,将为河北增加建设用地50多万亩。

不过,去年河北省获得国土资源部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是1.2万亩。

10月13日,大麻子村一村民说,他们村去年将2000亩耕地租给浙商拟建服装城。他认为,先已占了耕地,村庄拆迁了就算复垦也无法占补平衡了。

宅基地被发展“温泉”

2006年,董家务村被评为省级文明生态村,政府还拨款重修了道路、围墙,未过一年,就启动了拆迁

距离杜德清家所在的大麻子村约15公里,是永清县董家务村。

这里是河北新民居建设的样板工程。

10月15日,该村的李老师住在别人的房屋里,等待自己的补偿房。

她和儿子本来在村里有两处房子。拆迁时,李老师不同意,但被威胁要停发工资、开除公职。而李老师是做了30年民办教师,才转正的。

10月15日,李老师说,当时,村干部彻夜坐在村民家里不走,直到对方签字。

2007年时,李老师夫妇用半生积攒的钱,为儿子盖好了新房。还没来得及装修,就被“强拆”了。

原村旁为村民建了二层“别墅”。李老师不认同这些新房,她说这些刚建了一年的房子,下雨渗水,墙皮已脱落。

村里答应给她另外建一处房屋,事过两年,补偿还没兑现。

当日,董家务村一张姓村民代表说,2007年,村里跟福建榕源公司合作,将旧村拆除,另外在村旁建设了新村。

按照村支书刘怀的说法,新村只占地60多亩,原村则占了236亩,节约出176亩地,今后将发展温泉度假旅游等项目。

刘怀介绍,董家务新村的建设,确实是福建榕源公司投资的,村民获得一套住房外,再无其他补偿。节约出的土地,交由该公司使用,村里不占利润。

刘怀认为,这样一“置换”,村里环境和居住条件变好了,而企业盈利,将会给县里增加税收。

多数村民不认同这个观点。他们认为,自家房子被拆、宅基地被拿走,换到的只是一处小面积的房子,而且住进楼房后,收入没增加,生活开支更大了。

村民认为,通过建新民居节约土地一说,不成立。张姓代表说,新村是占耕地建的,住宅楼加上道路、广场、家禽饲养场等占地超过180亩。村子原址则全拆平拉上了铁丝网,准备建温泉山庄。圈起的地,比原村大了。

张姓代表说,董家务村原来的住房,多数是2000年后建造的。2006年,该村还获评为省级文明生态村,村里的道路、路灯、围墙,都是政府拨款重新修建,未过一年,村里就启动了拆迁。

偏远山村建起高楼

建设厅领导说,偏远山村不宜建高楼。但村民说,刊登讲话的报纸,被镇上扣押不让村民见到

在河北省其他地方,新民居建设工程也在如火如荼开展。

河北秦皇岛市抚宁县麻姑营城里村,村民们已被村干部的高音喇叭“轰炸”大半年。不过没有多少村民愿意搬迁住楼。

这是一个距离抚宁县城30多公里的山村,面朝洋河水库,背靠大山。98%的村民以种地为生。

9月18日,一名董姓村民说,从今年4月开始,村干部就动员拆村建楼。不过村里一些老人表示“死也要死在自家院儿里”。

董姓村民说,村里连续召开党员会,不过建新民居的方案一直都没通过,“党员会上都吵翻了天”。

现在,每天的高音喇叭里都在动员,“明白纸”(类似拆迁通知)发了三次,补偿标准都不一样。

村民说,村里一无工矿企业,二无大规模集体养殖,是个完全靠种地生活的山村,“要住到楼里,还咋种地呢?”

据了解,抚宁县计划今年将全县609个行政村整合为194个中心社区,年内,计划启动27个项目106个行政村的新民居工程,涉及7.8万人。

9月18日,秦皇岛市农工委常务副书记陈宝奎介绍,按照该市新民居建设目标,8年内,所有行政村将全部完成新民居工程。

这些项目当中,无论是偏远山村,还是靠近市郊的村庄,都开始建设楼房。

距离麻姑营城里村约10公里,抚宁县大新寨村,目前5栋6层住宅楼已在一片玉米(0,-2019.00,-100.00%)地中间建起。

当日,村里一名许姓党员说,原计划先拆旧村,在拆迁的土地上盖新楼,但未获得村民同意。于是,村里用2.9万元一亩,购买了村民300多亩耕地,盖起了5栋楼房。

在大新寨建楼房期间,河北省建设厅一负责人说,新民居建设要建适合村民居住的房屋,偏远山村不宜建高楼。据许姓村民讲,刊登这位领导讲话的报纸,被镇上扣押,不让村民见到。

裂缝的搬迁房

楼房没有电梯,没有阳台,其中一栋盖到一半裂缝了,又重新盖

抚宁县大新寨村民认为,他们被骗了。

当初建楼前,村里跟村民代表商量要以房换楼,无论原住宅新旧和大小,都换同样楼房。当时有些房屋较旧的村民表示同意。

随后,村里又推翻了补偿方案,评估村民的原住房。按每平方米600多元估价,而楼房按每平方米800元卖给村民。

村民们给这片楼房起名为“鸡架”。9月17日,村民们说,那些6层的楼房,没有阳台,没有电梯。其中有一栋楼,盖了一半裂缝了,又重新再盖。楼房地基未使用圈梁,用的钢筋也非常细。

这些,都被村民看在眼里。楼房现在封顶了,动员搬迁,只有少数村民同意。

村里一名许姓村民说,新楼房从选址到盖房,从未跟村民商量过。

不过,大新寨村这片楼房,被作为秦皇岛市新民居样板工程之一。剪彩时,河北省市领导前来,评价颇高。

这是中冶集团在秦皇岛市开建的400个村庄中的一个。9月18日,秦皇岛市农工委常务副书记陈宝奎说,为解决新民居建设的资金难题,今年秦皇岛市向中冶集团融资300亿元用于400个村庄建设新民居。

对于这300亿资金如何归还,陈宝奎称,将在置换出的城市建设用地中“卖地筹钱”。

陈宝奎认为,农村的公共服务与城市差距很大,新农村建设长期以来效果甚微,农民自己没钱,政府也没钱建设,新民居建设,是解决这些问题的突破口,“是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

被剥夺土地发展权

除了得到一套补偿房,宅基地置换后产生的效益将与农民无关,全由政府支配

公开报道显示,秦皇岛市打算在新民居内开展产业配套,例如促使村民就业等。

不过,目前真正落实到农民的,是拿着自己原房屋的拆迁补偿,购买新房,如果新房面积大,还需再多出钱。

在河北省新民居建设中,多数启动的建设项目中,都曾提出将招商引资发展产业经济,不过记者调查的廊坊、秦皇岛等地,并没有对土地级差收益形成一套反哺农村的方案。

在河北廊坊市,新民居的补偿跟秦皇岛类似。

廊坊市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从2009年开始到2030年,整治出土地30万亩。

10月15日,廊坊市国土资源局总工郭立平说,政府拿钱给农民补偿了旧宅,置换出的建设用地,由政府统一调配使用,收益将归政府,农民不再享受土地级差收益。

有学者指出,这是剥夺了农民的发展权。

而郭立平认为,农民的宅基地无论是集体还是国有,终归属“国家所有”,这个所有权决定了土地的发展权的归属。他认为,是政府的配套投资,使土地出现级差收益,那么收益当然归地方政府所有。

而国土资源部2008年出台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土地级差收益要用于相应农村和基础设施建设,“并按照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要求,优先用于支持农村集体发展生产和农民改善生活条件”。

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后节约的土地,仍属农民集体所有。”

不过从秦皇岛、廊坊等多个地方的新民居工程看,政府将置换出来的建设用地,全部归政府支配。

廊坊未获批先“挂钩”

正在向国土部报批试点的廊坊市,已通过“挂钩”腾出建设用地两万亩

目前河北省各地出台多项措施,刺激新民居建设快速推进。

在廊坊,当地国土局组织建立了“廊坊市国土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表政府,参与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由市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目前,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已融资60多亿元。

另外,从2009年起,廊坊市委、市政府将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的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

公开资料显示,廊坊市目前通过新民居建设已腾出建设用地2万亩,其中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置换出7000亩用于支持城镇建设。

10月15日,廊坊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孙大起说,廊坊市新民居工程,就是利用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零散的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后,同等面积调剂到城镇,作为新增建设用地使用。

不过,据廊坊市国土资源局总工郭立平介绍,廊坊市正在向国土资源部报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目前尚未获得部里批准试点。

而根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挂钩试点必须经国土资源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开展。

昨天,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接受本报采访时强调,没有周转指标,“一动土就违规、犯法”。

先占后还的“探索”

去年河北得到1.2万亩的指标,未来,河北计划通过新民居建设,“节约”出50万亩建设用地

据了解,廊坊的新民居建设用地多数占用了耕地。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禁止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占用任何性质土地超70公顷,都需要国务院批准。

不过,据廊坊市国土资源局总工郭立平介绍,建新民居占用耕地,是根据河北省相关政策。

目前河北全省推开的新民居工程,均是依照去年河北省《关于农村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用地的指导意见(试行)》。其中规定,新民居建设,“需要占用农用地的,可采取先占后补的方法周转使用”。

也就是,可先行占用农用地进行建设,后将旧村宅基地复垦为耕地返还,并返还占用面积的1.2倍。

据媒体报道,去年,河北省列入计划的2000个省级新民居示范村,有928个村通过办理周转用地开工建设。

来源于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的报道,河北国土资源厅厅长张绍廉说,新民居建设需要先建后拆,占用一定数量的农用地,但每年国家下达给河北省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只能基本保障省以上重点项目用地,省国土资源厅“为有效破解这一难题……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精神……探索性地提出了实行周转用地政策。”

不过,国土部2009年批给河北的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仅为1.2万亩。河北省“探索”的周转地,远远超过了这个指标。

2009年河北启动了1000个村的新民居建设,预计到2012年全省15%左右的行政村将完成新民居建设改造,将腾出50万亩建设用地指标。

国土部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陨文聚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周转指标的使用流程,至少包括确定项目、拆建、复垦、验收等程序,周转指标归还和使用,要接受国土部监督,最终归还的耕地也需要通过国土部验收才能有效。

“这个指标不可能有”

陈锡文指出,去年国土部给20多个省市共20万亩指标,河北一个省不可能有那么多指标

被河北省作为政策依据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对于土地周转指标有严格限制,并提出,“对于擅自扩大试点范围,突破下达周转指标规模的,会停止该省(区、市)的挂钩试点工作,并相应扣减年度用地指标”。

另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还规定,项目区应在试点市、县行政辖区内设置,封闭运行。

国土资源部的几次会议也强调,增减挂钩要封闭在县域内进行。

不过,河北省的地方政策,则是指标还可以跨县流转。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编发的《河北省新民居建设用地政策30问》提到,指标可有偿转让,原则上在县域范围内转让,“对确需在市区市范围内进行置换的,经省政府批准”。

对于河北涉嫌违规的地方政策,记者联系采访国土资源部,至发稿时未有回复。

昨天,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接受本报采访时说,从河北省出台的新民居建设规定看,省国土资源厅就可以拿出周转指标,事实上“这个指标根本不可能有”。

陈锡文介绍,去年一年国土资源部总共才拿出20万亩周转指标,而试点单位就有20多个省市。他说,动土建设就需要指标,“没有指标,那就是违法”。

对于这些地方政策和国家政策,村民们难以了解清楚。他们当下注意到的是,生活要变了,生活开支也增加了。

“住进楼房里,再无立锥之地。”9月18日,抚宁县大新寨村一名许姓村民说,现在是收花生的季节,各家各户都在院里晒花生,住到楼上怎么办;当地产苹果,各家院里都打了地窖,以后苹果怎么储存;养殖的牲畜,种的蔬菜怎么解决?

在永清县,董家务村的村民去年5月即搬迁新居,时过一年,村里的“别墅”内,近7成人家在院里搭建了烧柴的土灶。

10月14日,村里一名范姓村民说,村里水、电、气跟城里一样,需要拿卡到县城去购买。去年冬天,有些人家在新房内打眼,引蜂窝煤取暖。有些村民舍不得用气,睡觉铺一层电热毯再盖一层电热毯。

“土地增减挂钩违规严重”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接受本报专访时称,有些地方政府把农村置换土地指标转到城市生财

本报讯 (记者涂重航)昨日,本报专题报道———“消灭村庄背后的土地财政之手”和“山东诸城一刀切除村庄”见报后,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中央出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意在加强乡镇建设,而一些地方擅自扩大增减挂钩试点,把建设指标置换到城市以地生财,这种现象非常严重。

非试点地区让农民上楼违法

作为最早对此现象提出预警的官员,陈锡文在今年两会上,曾直接痛批一些地方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本质是拆除农民房屋,节约出来土地,变成建设用地指标,然后再转变到城市中使用。

陈锡文说,现在很多地方根本不是试点地区,也没有国土部借出的周转指标,就大拆农民房屋,让农民上楼,这明显违规、违法。另外,陈锡文还注意到,一些地方虽是试点地区,但存在擅自扩大指标,增加指标范围,“这个现象很严重”。

陈锡文说,增减挂钩只是试点项目,是否纳入试点的标志是,当地是否获得国土部的增减挂钩周转指标,没有指标,一动土地就是违规、犯法。

增减挂钩本意是建设村庄

陈锡文介绍,2004年,中央在18号文件中提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概念,本意是为了加强乡镇和村庄的规划建设。

自2005年始,针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办法,国土部总共出台3份规范性文件,每份文件中均提出,增减挂钩的指标只能在项目区内置换。另外,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又对此进行规定。

陈锡文说,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置换范围稍微扩大,但只是称在县域内置换,“不能超出县级单位内,不能从乡里整理完土地,将指标调到大中城市使用。”

陈锡文强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本意绝不是缺地大城市可到农村拆房拆村,置换土地指标,如果那样,“不就乱了吗?那个不行!”

陈锡文指出,目前有些地方政府,把增减挂钩节约出来的土地指标,调出县级范围,拿到大中城市使用,这种现象很多。

陈锡文认为,地级市政府把在乡镇整理出来的土地指标,拿到城市使用,这违反了规定。

增值收益必须全部返还农村

按照国土部要求,增减挂钩制度主要是用来增加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为农村留足建设用地。陈锡文说,这项制度要求整理完的土地,复垦之外,要优先保证农村建设用地,“就是说,你不能把新村庄一建,剩下的土地都转成指标,转到城里去。”

另外,对于农村建设用地存在富余指标可转到县级城镇,必须转成国有土地。陈锡文指出,把指标转到城镇去建设市区,所转土地指标增值收益,须全部返还农村。

陈锡文说,根据《新京报》报道的情况判断,虽然有的地方让农民上楼后每亩赔偿达20万元,较之以前征地赔偿,地方政府“手指头缝比过去松了一点”,但实际上挣钱多的还是当地政府,它没有把钱全部返还农民,“拿到城市里(每亩)到底卖多少万?”

陈锡文介绍,目前,国土部在调研此项制度,9月份对全国试点省市区进行了一次全面督察。据陈锡文了解,国土资源部正在研究是否再次出台约束性文件,用来规范各地滥用增减挂钩土地现象。

■ 反馈

多地读者反映存类似问题

有读者称拆村并居补偿过低,部分还存在腐败问题;也有人认为城镇化势在必行

本报讯 (记者涂重航)昨日,本报“消灭农村背后的土地财政之手”报道见报后,众多读者向记者反映所在地农民“被迫上楼”的情况。其中,近九成读者对此现象表示反对,还有部分读者认为农村改革势在必行,农村变社区有利于消除城乡二元化体制。

多地读者反映并居太折腾

河南唐河读者李某称,他们的房屋今后也将被拆,农民也将上楼。让他感到不解的是,以前把他所在的村大片耕地出售建房,现在再把村庄改成农田,“就别折腾了,好吗?”

来自重庆的读者称,当地农村目前实行“双置换”,要求农民用承包地换城镇户口和社保,宅基地换楼房。“每人补偿两千元,如果不转,今后办事,村长不给盖章。”这名读者称,今后他将看不到农村的发展方向,也不知道农民今后能再有什么保障。

另外,来自江苏的读者称,他们村从2006年开始动员搬迁,但无人响应。“农民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的院子,比政府盖的楼房强一万倍,在自家里,无需爬楼梯,爱住一楼住一楼、爱住二楼住二楼,在院子你爱种花种花、爱种菜种菜,不用交物业费,省取暖费,啥费都比城市的楼房便宜。”

同时,武汉、福州、宜兴、沭阳等地读者来电反映,当地的做法和本报报道的农民上楼运动类似。

部分读者称拆村补偿过低

据了解,读者反映的问题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反映农民上楼后居住和生产带来不便,另一类是反映拆迁村庄补偿过低。

河北多地读者反映,宅基地房屋补偿每平方米400到600元,而购买新民居则要每平方米800元。同时,新民居多数是在耕地上建造,占用耕地则对村民补偿很低,每亩1万-3万元之间。

还有些读者反映,在拆村并居过程中存在腐败问题。多个读者反映,当地拆村并居,村干部获得补偿很高,有的村支书能免费获得一套新居。

有人称城镇化势在必行

也有网友评论称,对农村大多数人来说,拆迁是好事,旧房换新房,城镇化后能腾出大量耕地。现在农村的好处是有院子,与城镇化小区相比,水、电、气、污水处理、医院、学校等公共配套缺失。若处理得好的话,可以加速城镇化,甚至提高教育、医疗、环保水平。

近日,受访专家也表达了不同看法。有专家认为,农村承包制已不适应现在发展,农村集体居住,集中土地耕种势在必行,但要用政策引导,自然推进。同时,上楼的主导权应在农民手中,获益也应由农民分配。

燕赵都市报讯(记者张洁)针对近期个别县(市)相继出现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进行违法拆迁的事件,近日,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务必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纠正不当做法,进一步落实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制度,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新浪乐居论坛6 g! G, n6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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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城市房屋拆迁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据省住建厅有关人士介绍,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许可,是市(县)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在确认建设项目合法、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合理可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到位后,通过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拆迁房屋的权利。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城市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进行补偿安置的,必须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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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在通知中强调,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决定必须依法按程序进行。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加强拆迁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落实房屋拆迁许可前有关专家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符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要认真审查申请单位的资格条件和所提交的有关资料,对要件不全、资金不落实、补偿安置方案不可行、没有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群众意见较大的项目,一律不得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房产论坛,装修论坛,业主论坛, \: [5 w- c* g- S

& Z9 _4 c2 N, k3 Cbaoding.bbs.house.sina.com.cn 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要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及拆迁的法律依据送达被拆迁人,并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在拆迁范围内公布,同时要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要对拆迁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发现有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要从严查处未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拆迁他人房屋的案件。要严格控制行政强制拆迁的数量,实施行政强制拆迁要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并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新浪乐居论坛- o- S# K4 u. V! q: }6 m;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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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各设区市从现在开始,立即对辖区县(市)今年以来的城市房屋拆迁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拆迁项目有无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要件是否齐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是否严格执行了相关程序和到上一级政府备案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

⑷ 什么是新农村

新农村
所谓"新农村"应该包括5个方面,即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这五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新农村的范畴。
1、“新房舍”就是农村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各具民族和地域风情的居住房,而且房屋建设要符合"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体现节约土地、材料和能源的特征。他批评在我国东南沿海地区部分农村出现的"农民豪宅",看起来繁富讲究,其实有土地和资源浪费之嫌。在建设新民居时要加强管理、统一规划、广泛采用节约的新技术。
2、“新设施”就是要完善基础设施,道路、水电、广播、通讯、电信等配套设施要俱全。让现代农村共享信息文明,这是新农村的重要"硬件",往往成为制约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基础"瓶颈"。
3、“新环境”主要体现在生态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尤其是在环境卫生的处理能力上要体现出新的时代特征。像农村的生活垃圾区、污水沟、厕所、畜禽住所应按照卫生标准规划和建设。这也正是我国农村和发达国家农村的主要差距。
4、“新农民”有了新的设施和环境远远不够,关键要有具备现代化素质的新农民,即"四有农民",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在农村教育、农民培训和文化道德建设上,我国农村要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国农民人均受教育只有7.3年,40%多没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5、“新风尚”就是要移风易俗,提倡科学、文明、法治的生活观,加强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像浙江一些富裕农村大修豪华坟墓等现象就不符合"新风尚"的要求。
新农村之所以“新”意义在于:
1、生产发展 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循环农业。
2、生活宽裕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加强扶贫开发工作。
3、乡风文明 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加强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扶持农村业余文化队伍,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
4、村容整洁 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小水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技术;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
5、管理民主 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在全国农村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阵地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
新农村与新民居
1、新民居是新农村的标志性建筑符号。
中国农民的传统,有的钱,首先要盖房,因而民居的建设水平往往成为一个地方富裕程度的外在体现之一。在新农村的建设中,经过统一规划而以全新面貌出现的新民居,将成为新农村的标志性建筑符号。
2、新民居是现代民居文化与农业文化的全新展示空间。
民居不仅仅是一个居住和进行日常活动的空间场所,它同时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想像力、文化意识和精神价值,是居住文化与农业文化的体现。新民居的建设是建设农民的新民居,将传统文化内涵融入现代建筑手段中,将是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
3、新民居有望成为农村旅游的重要接待设施与景观组成部分。
民居,顾名思义,指老百姓居住的房子。在构成旅游活动食、住、行、游、购、娱的基本要素中,住、食、游、娱是农村旅游中可以在民居空间中进行的主体内容。人们常说的“住农家屋、吃农家饭、干农家活、享农家乐”这样的“农家乐”等就是以民居为主要游憩空间而进行农村旅游的具体体现。民居往往具有地域特色,在新民居的改造与建设中,保存并很好体现出来的传统民居特色及其文化内涵也能够成为农村旅游中的重要景观组成部分。
新农村建设案例:鄯善县蒲昌村新农村
2007年底,受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县委、县政府的邀请,著名旅游规划策划机构——北京绿维规划设计院承接了鄯善县蒲昌村新农村建设的改造工程,负责整个项目的方案设计及后期的施工监理工作。 蒲昌村位于城市郊区北部,紧邻AAAA级旅游景区库木塔格沙漠,是城市、景区、乡村的交汇节点,非常适合于开发旅游。
北京绿维创景规划设计院有关专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分析,确定的设计手法和目标是:用独特的地域性语言展示城市的历史渊源和人文景观、用原生态的建造手法塑造独一无二的城市形象和旅游品牌、用真心为农的设计理念诠释新农村建设的精髓、用多样化的生活情景体现城市的活力和生命的传承。
1.用独特的地域性语言展示城市的历史渊源和人文景观----打造“楼兰古村”
“鄯善”县大家一定感到很陌生,但提到“丝绸之路”上的重要驿站“楼兰”古城我想没有几个人不知道的。“楼兰”姑娘的传说几近家喻户晓,“楼兰”城更是每个旅行者心中的“圣地”。在两千多年前的一场战役中,“楼兰”国被“且末”所灭,“楼兰”国从此灰飞烟灭,当时的一部分楼兰人就迁移到了今日的鄯善地区。所以充分反映鄯善和楼兰的渊源,充分利用楼兰的神秘和沧桑打造鄯善的厚重与醇美的人文景观是进行主题定位的不二首选。
2.用原生态的建造手法塑造独一无二的城市形象和旅游品牌----建设“生土村落”
通过反复的选择和比较,北京绿维创景规划设计院有关专家最终确定用极具当地特色的建造手法--生土建筑的形式作为主要的建造工艺,此种工艺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在当地较为贫困的地区还能发现这种建筑形式。他具有极强的地域特征和形式美感,同时恢复和挖掘这种几近绝迹的建筑样式也是最好的旅游价值所在,为今后旅游品牌的建立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用真心为农的设计理念诠释新农村建设的精髓----民俗街区与民俗客栈。

⑸ 广东省对农村住房困难户申请宅基地有什么优惠政策

关于印发惠州市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惠府办〔2011〕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惠州市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惠州市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我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意见》(粤府〔2011〕24号)、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实施细则》(粤贫〔2011〕8号)和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第一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作为实施我市“十二五”规划和建设幸福惠州的重要工作,作为全市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以下称“双到”)工作的重点内容,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村推进、分类指导,自力更生、多方支持”的原则,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加大各级财政扶持力度,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帮助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建设或改造住房,切实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
第二条 从2011年开始至2013年,用3年时间完成省下达我市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五年任务,总户数为11780户,其中惠城区2303户、惠阳区780户、惠东县2835户、博罗县2372户、龙门县2760户、大亚湾开发区390户、仲恺高新区340户。
(一)2011年改建总户数3060户,其中惠城区500户、惠阳区150户、惠东县700户、博罗县550户、龙门县650户、大亚湾开发区250户、仲恺高新区260户,包括重点完成纳入全市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范围的74个省级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904户。
(二)2012年改建总户数4372户,其中惠城区800户、惠阳区630户、惠东县1000户、博罗县822户、龙门县900户、大亚湾开发区140户、仲恺高新区80户。
(三)2013年改建总户数4348户,其中惠城区1003户、惠东县1135户、博罗县1000户、龙门县1210户。
第三条 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与名镇名村建设工程相结合,优先选择群众意愿强烈、基层工作积极性较高、危房较集中的贫困村或老区村庄,以自然村为单位,实施整村改造。按照省的部署,2011年,在全市74个省级贫困村建立9个“整村推进示范村”,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各建立3个。
第二章 实施对象
第四条 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我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核查和确认工作的通知》(粤贫明电〔2009〕1号)要求,并经省扶贫办核查确认,我市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有11780户。
第五条 对2009年底已划定的11780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省扶持政策:
(一)户口在农村而全家人口在城镇已购买住房居住。
(二)家庭成员已建有或购买住房。
(三)户主夫妻一方或双方均为乡镇级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固定领取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发放工资收入。
(四)户主有劳动能力但因长期不参加劳动,或因吸毒等违法违纪行为而造成贫困的家庭。
(五)全户户籍已经户籍管理部门注销的农户。
(六)在2009年12月底已核查列为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实施对象,如在2010年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期间在帮扶单位帮助下已改建好住房,或已领取帮扶单位住房改造建设扶持资金1万元以上的农户。
(七)在2010年12月底前已完成住房改造,并已领取省级补助资金的农户。
(八)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农户。
第六条 在2009年12月底前已核查列为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现临时以家庭兄弟多、需分家居住为由,以“多户”申请扶持的,只能扶持一户。
第七条 在2010年已列入住房改造建设计划,但至今未动工的,如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可调整列入2011年扶持范围。
第三章 补助标准和资金筹集
第八条 省财政按每户1万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扶持农村低收入住房因难户改造建设住房。
(一)市财政拟按每户1万元的标准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各县、区要根据实际,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要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安排配套专项补助资金,扶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改造建设住房。
(二)2011年,拟在全市74个省级贫困村建设9个“整村推进示范村”,在惠东、博罗、龙门县各建设3个,市财政给予每个示范村10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县财政配套每个示范村不少于50万元建设资金。
(三)市财政按省下达的年度任务,落实本级项目工作经费每年20万元,保障我市年度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的建档立卡、信息录入、数据更新和统计、人员培训、检查验收等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区财政要根据实际,给予安排本级项目工作经费,确保按时完成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任务。
第九条 各县、区要按照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一点、银行贷一点、社会捐一点、帮扶单位助一点的办法,多渠道多方式筹集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资金。具体要求是: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自己是住房改造建设的主体,引导农民树立自筹自建为主、外部扶助为辅的观念,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精神和亲帮亲、邻帮邻的良好民风,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二)各地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依托“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等平台,积极开展“为贫困农民安居乐业添砖加瓦”募捐活动,并统筹安排部分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
(三)对列入扶贫开发“双到”范围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帮扶单位要切实把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作为“双到”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广东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帮扶与被帮扶双方工作责任》(粤贫〔2009〕12号)有关要求,落实帮扶责任,充分发挥单位和驻村干部的作用,帮助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筹措改房建房资金,指导和帮助贫困村做好住房改造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工作。
第四章 规划建设指导
第十条 各地要以县、区为单位,认真编制本地区2011-2013年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制订总体规划时,要结合村镇规划、村庄规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扶持措施、改建标准,细化市、县两级财政扶持资金安排方案和补助到户办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一条 住房改造建设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按农户不同类型实行分类指导。具体要求是:
(一)对有劳动能力和一定自筹资金能力的贫困农户,要鼓励其使用新型节能建筑材料,采用安全、经济、适用的岭南新民居设计方案,建造结构牢固、经济实用、具有岭南特色的安居房。对主体结构尚好且具有当地建筑文化保留价值的泥砖房可采用加固维修方式进行改造。
(二)对长期借用他人住房的无房农户,可由村委会按政策规定和村庄规划合理安排宅基地建设安居房。
(三)对家庭没有劳动力和缺乏自筹资金能力的低保户、单亲户、残疾人户等农户,其房屋经过维修仍可以居住的,可适当补助维修经费维修房屋;也可以行政村为单位,分片集中建设产权归村集体所有、面积适当的公益性住房进行妥善安置。对于五保户,可以行政村为单位或由镇政府统筹建设(扩建)敬老院等进行安置。
第十二条 各地要从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实际出发,合理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对于建设资金全额由政府扶持的五保户、无劳动能力的低保户,住房建设面积可控制在人均20平方米左右;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贫困户,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增加。
第十三条 各地可以自然村为单位,选择村民聚居和危房分布较集中或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需集中搬迁安置,且群众建房积极性较高、地方政府和农户筹资能力较强的村庄,组织开展整村改造示范村建设。示范村建设要把住房改造建设与旧村改造结合起来,把村庄环境整治与农村“五改”(改路、改房、改水、改厕、改灶)以及宜居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把村庄建设与名村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把示范村建设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生态宜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尤其对于有一定历史文化底蕴、产业特色和民居特色的村庄或古村落,要加大保护和价值挖掘的力度,按照名村的要求建设,提升社会影响力。
第十四条 各地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基地”政策,改造建设住房时,原则上在旧屋宅基地上拆旧屋建新房。对确需搬迁异地重建的,要按照村庄规划进行新宅选址。选址要严格勘察地形地质情况,从有利于防洪抗灾、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出发,避开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并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对实施“整村改造”拆旧建新节余的建设用地,可由村集体统筹使用。
第十五条 各县、区扶贫部门要会同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了解情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要组织技术力量,对住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为农民提供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县级扶贫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开设住房改造建设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住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
第十六条 各地要发挥政府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可以县或镇为单位,按市场化运作与政策引导相结合原则,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从减轻农民建房成本和提高农房建设质量的角度出发,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建设,按规划、设计、施工统筹推进,加快建设进度。
第五章 项目管理
第十七条 各地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省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制度。由农户填写《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申请登记基本信息表》,镇政府对农户资料作初步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名单统一报县级扶贫部门审定,再由镇政府按规定将补助资金落实到户。县级扶贫部门要将本县扶持农户名册报市扶贫部门备案。市扶贫部门要根据各县上报的扶持农户名册组织抽查,确保扶持对象真实准确、补助资金落实到户。
第十八条 各县、区扶贫部门要相应建立专项档案,落实逐户登记造册工作,并运用电脑管理,按省设定的统一程序运作,保证情况准确、信息通畅。具体要求是:
(一)各村委会(含贫困村)要配合所在乡镇(帮扶单位),负责做好本村申请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对象的家庭基本信息核实工作。
(二)各有关乡镇负责建立本乡镇包括贫困村在内的所有扶持对象专项档案,逐户登记造册,对农户住房改造申请表、政府补助审批表、改造前后住房资料等要整理归档,规范管理。
(三)2011-2012年各级帮扶单位负责贫困村内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基本信息录入和每月进展情况的信息更新。2011-2015年各镇负责面上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基本信息录入和每月进展情况的信息更新。
(四)各县、区扶贫办在指导本地区各有关镇和帮扶单位做好信息录入工作的同时,负责辖下所有乡镇录入的基本信息包括每月进展情况的审核和更新,并在每月月底前将本地区的信息通过系统确认上传至市扶贫办。
(五)市扶贫办负责汇总审核辖下县、区每月的进展情况,在每月的5日前将上个月的进展情况信息通过系统确认上传到省扶贫办总网。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十九条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县、镇两级政府,我市已与省政府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书),并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县(区)、镇(乡)、村,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进行目标责任考核。我市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由市扶贫办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民政、残联、妇联、金融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帮建促建工作。
第二十条 加强管理,完善制度。
(一)实行项目专档管理。各级部门要根据省的有关要求,对各地的农村低收入住房因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动态情况实行信息化管理跟踪,并及时将信息及年度报表上报省扶贫办。各级扶贫部门要建立专项档案,逐户登记造册。
(二)加强资金专账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广东省省级财政扶持农村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农〔2004〕286号)的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暂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通知》(粤财农〔2005〕117号)规定实行报账制管理,做到相关资金专账专户、专款专用,确保扶持资金落实到户。
(三)加强资金拨付管理。要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和市扶贫办制订的《惠州市财政局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惠财农〔2005〕49号)规定,市财政局将资金下达到县、区财政局,由县、区财政集中支付到户。具体办法是:贫困农户原则上先用自筹资金建房,完成工程量的30%以上,凭农户身份证、户口本和银行存折(银行惠农卡),再申请财政扶持资金。填写《财政扶持贫困农户危房改造资金申请表》,所在村委会、镇政府审核盖章后报县、区扶贫办,县、区扶贫办按贫困户建房进度汇总补助清单后报县、区财政部门,由县、区财政局或委托乡镇财政所直接支付到户。
第二十一条 严格监督,强化考核。全省实行“省督查到县、市督查到镇、县督查到村、镇督查到户”的督查工作制度。市扶贫办牵头会同市有关部门每年对各地区落实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情况,组织专项督查和检查验收。审计和监察部门加强对资金(含社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各地每年完成住房改造建设任务的情况将作为各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以及各级政府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考核的重要考核指标。改造建设成绩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扶持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得力、完成工作任务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⑹ 河北省新民居建设手续有哪些

我觉得手续要规范简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村委会申请报乡镇初审,再由县新民居办公室审定示范村。二是进行规划编制和新民居改造方案并按程序报批,进行图样设计。三是土地预审,施工图设计、图审、办理规划许可证。进行招投标、安全监督、工程质量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四是进行竣工验收并备案。示范村予以补贴。

⑺ 张铁军的人物活动

1995年谢晋筹拍电影《鸦片战争》新闻发布会既影片宣传(总策划)
1995年中国——波兰三北拉法克有限公司揭牌仪式(总策划)
1996年全国首届鲁迅作品全国书法大展活动(总策划)
1996年《九州举杯壮神威》大型文艺晚会(总策划)
1997年庆祝党中央进驻延安六十周年大型文艺晚会(总体设计)
1998年《中华女子十二乐坊》(总创意、总策划)
1998年《中国十八雄风鼓乐》(总创意、总策划)
1999年《共和国的歌声》大型系列活动(总创意、总策划)
2000年祈祷世界和平——世界领袖人物中国瓷刻肖像大展(总策划)
1999年人民大会堂《在党旗下》大型文艺晚会(总策划)
2000年大型文艺晚会《沂蒙颂歌》(总策划)
2001年河北预备役师大型文艺晚会《我是一个兵》( 总策划)
2002年著名艺术家王昆师生演唱会(总策划)
2002年共和国的歌声大型系列活动教师礼赞(总策划)
2002年当代声乐艺术大师《温可铮独唱音乐会》(总策划)
2002年深圳警察文化节文艺晚会(总策划)
2003年杭州萧山《激情临浦》大型文艺晚会(总策划)
2003年大型商业经营活动《宠物咖啡屋》(总策划)
2003年云南丽江撤地设市大型庆典晚会(总策划)
2004年大型现代舞剧《罂粟花》(总策划)
2004年对外大型文化宣传系列活动《中国旋律》(总策划)
2005年世界青年小提琴演奏家李传韵世界青年钢琴演奏家王犁祝福你我的朋友兄弟2006新年交响音乐会(总策划)
2007中国乡村艺术品大集市(总策划)
2008年中国和格鲁吉亚联合艺术节(总策划)
2009中国达人秀老皮匠乐队 (总策划)
2010年10月18日,赵忠祥播音主持50年学术研讨会策划人
2010年赵忠祥会所策划人(总策划)
2012年,成功创建“牡丹国乐”大型艺术团,并担任总策划人、音乐总监及监制
中国巴图湾窑洞——新农村新民居总体设计,

总策划人

⑻ 高分求解《冀国土资发〔2009〕9号》即《关于农村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用地的指导意见》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关于农村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用地的指导意见(试行)

冀国土资发(2009)9号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农工委(部),各扩权县(市)国土资源局、农工委(部):

为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新民居建设示范工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切实解决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用地问题,制定如下意见。

一、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要遵循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按原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城村镇空间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推动农村新民居建设。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空闲地和废弃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在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的前提下,切实解决农村新民居建设的用地问题。

坚持集约用地原则。农村新民居建设要遵循有利于建房集中、用地集约、保护耕地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好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公益事业、产业发展、农田保护、生态涵养等用地,彻底改变农村居民点分散和土地粗放利用现状,确保示范村村庄规划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坚持节约用地原则。新村规划面积原则上控制在原村址面积的三分之二以内,农村居民点人均占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新民居示范建设,提倡和鼓励建多层住宅,严格控制平房。规划设计为独门独院的,每户占地面积要控制在《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限定标准内。新民居示范村,应当成为我省节约集约用地的典范。

坚持严格管理原则。坚持一户一宅。凡农户新建住宅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和新民居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农户一律不批准宅基地。

二、采取周转用地方式解决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用地

对建新拆旧的新民居建设示范性工程,需要新占农用地的,可采取先占后补的方法周转使用。即:按新民居示范村村庄规划先行占用农用地进行建设,待村民搬入新居后,将旧村址复垦利用,复垦的耕地首先要补充新占的农用地。补充耕地的面积应当是周转用地面积的1.2倍。周转用地不属于新增建设用地,不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使用周转用地最多不超过50亩(整体搬迁的除外),使用年限为3至4年。

(一)申报程序。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使用周转用地数量由省国土资源厅核定。申请使用周转用地以县(市)为单位,可分期申请。使用周转用地首先要征得被占地村民的同意,由需要使用周转用地的示范村村民委员会向县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县级国土资源局依据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示范村村庄规划、新民居建设改造方案等,测算各示范村周转用地规模并汇总(周转用地规模原则上按首期工程开工占地面积核定),拟定周转用地使用、归还和村庄规划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方案(以下简称规划衔接方案),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逐级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申请,扩权县(市)可直接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申请。

(二)申报内容。周转用地使用、归还和“规划衔接方案”需包括以下内容:

①各示范村基本情况。村庄总人口数,土地总面积,耕地面积,原村址占地面积;

②建新拆旧计划。新村规划占地面积,建筑物平面和空间布局(层高、户型设计等),申请使用周转用地面积、地类,节余出土地面积及利用计划(复垦面积、调剂为其它建设用地面积、拟置换到城镇的建设用地位置和面积),村庄发展预留地面积,新民居建设工程进度安排表;

③建设用地复垦方案、周转用地归还承诺时限等;

④标有示范村新、旧村址和周转用地位置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设区市或扩权县人民政府出具的规划衔接说明。

(三)申报材料。申请使用周转用地需要报送以下材料:

①县级国土资源局申请;

②设区市、县级人民政府意见;

③被占地农民的意见;

④示范村委会意见;

⑤周转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和图件;

⑥周转用地使用、归还和“规划衔接方案”;

⑦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示范村村庄规划图。

(四)基本要求。一是经批准核定的周转用地要到期归还。到期不归还的,按使用周转用地的2倍扣减示范村所在市、县下一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二是县级国土资源局要按照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建设用地周转使用、归还和“规划衔接方案”,试行“合账管理、封闭运行、到期归还”,做好新民居建设供地服务和建设用地复垦工作,保证复垦耕地质量。自批准周转用地之日起,每年向省国土资源厅书面报告使用情况。

旧村址复垦验收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或省国土资源厅委托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省国土资源厅对各地周转用地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运作不规范的要进行纠正。

三、划出一定比例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持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

国土资源部门从省级留用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及返还和分配市、县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分别划出不低于15%的资金,支持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主要用于示范村的道路建设和旧村址复垦等。使用资金由新民居建设示范村向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申请。使用省级资金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将相关材料直接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依据申请和相关材料将支持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通过各级财政下达、支付,专款专用。

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新民居示范工程土地利用开发

新民居建设中,要充分利用好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对通过村庄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整理节余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归还周转用地后新增的耕地,可作为土地置换指标,置换城镇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可以有偿使用。对于节余的土地符合城镇规划的,经批准可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其土地收益主要用于新民居建设。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新民居示范工程土地开发利用;一是可采取城乡建设项目捆绑运作方式,将农村新民居建设项目与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地块进行项目捆绑,企业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取得新民居建设开发权和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企业先期投入资金按规划要求建设新民居及配套设施,以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供农民入住,形成企业先下乡支农然后进程获利的土地运行模式。二是通过新民居建设节余出的建设用地,示范村集体可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实行以地入股就地招商引资,发展新的产业项目,壮大集体经济。

五、做好新民居建设中土地的确权登记工作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本着明晰产权、减少纠纷、为民服务、规范管理的原则,扎实做好新民居建设中涉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特别是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保护农民、村集体和其他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新民居建设,涉及占用国有土地的向产权人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涉及占用集体土地的向产权人颁发集体使用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对腾退、调整节余出的土地,在协商处理好利益关系的基础上,依法确定土地权属。

六、加强对新民居建设用地的协调与服务

(一)加强组织协调。为加强对新民居建设用地支持,各级农工委(部)要与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协调解决好新民居建设用地中的相关问题。省国土资源厅成立支持新民居建设用地工作协调小组,由厅长任组长,主管副厅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厅政策法规处、规划处、财务处、耕保处、地籍处、土地利用处、地质环境处主要负责人组成,土地利用处负责具体协调工作。市、县国土资源局也要成立相应的协调和服务组织,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及时协调处理新民居建设中的用地问题。

(二)强化服务职责。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全方位服务农村新民居建设。在积极做好用地、资金方面服务和支持的同时,还要在地质灾害防治、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地质环境治理等方面提供技术服务。要切实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建立快速审批通道。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新民居建设用地相关问题的监督检查和督导落实,防止违法违规操作。对不按程序报批、不按规划建设,特别是私占、乱占耕地建设住房的,要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00九年六月十七日

⑼ 深圳新民居建筑设计公司设计的四合院怎么样

新民居的建筑设计已经有十年经验。具备很专业的水准,也总结出独有的设计理念。


新民居,主要研究方向是别墅、四合院、度假村这一类的中小型精品建筑,目前已建成的民居案例遍布全国。尤其是对四合院设计的研究非常深入,达到了更专业的水准,在传统与创新之间,寻找到很多规律,总结出新民居独有的设计理念。


新民居现在的业务范围涵盖了建筑设计和室内设计,提供一体化设计服务。无论您是盖私宅自住可以,还是经营性小型农庄、度假村,或者民宿、农家乐,只要您喜欢我们的设计风格,我们可以定制独一无二的设计方案

下图为部分新民居的设计作品:

⑽ 乡村旅游模式有哪些

在新农村建设中,不是所有的乡村都能够发展旅游,而是要具备一定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从各地的发展经验来看,适合发展乡村旅游的有三类乡村,一是紧靠中心城市,汽车车程在两个小时之内的城郊乡村;二是紧靠现有景区的乡村;三是具有旅游资源良好的古村落、农村风貌、高科技农业、生产活动、生活方式、民情风俗、宗教信仰及各种传统节日为特色,以及果业、花卉等特色农业发展或自然、生态比较好的乡村。铭智旅游策划总结中外乡村旅游模式,可以分为五种:
1、村落民居旅游模式
村落民居旅游模式是依托特色村寨或民居群落的村落民居建筑为旅游吸引物的旅游发展模式。村落民居建筑按发展特点分为古代与现代两类,村落民居旅游模式也相应分为古民居旅游与新民居旅游两种。
2、民俗风情旅游模式
民俗风情旅游模式以乡村的风土人情、民俗文化为旅游吸引物的旅游发展模式。民俗风情旅游模式充分突出和展示乡村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时令风俗、工艺游艺、体育竞技、信仰崇拜等乡土文化和民俗文化。
3、生态旅游模式
乡村生态旅游模式以田园、草原、森林、渔港等生态环境和各种乡村生产活动为旅游吸引物的旅游发展模式。乡村生态旅游模式以稻作的梯田、放牧的草原、狩猎的森林与扬帆的渔港为特色,把乡村生态与乡村生产生活结合起来,旅游与休闲结合起来,开发梯田游、草原游、竹乡游、花乡游、渔乡游、水乡游、蕉乡游、果乡游等不同特色的乡村生态旅游。
4、现代农业旅游模式
建设现代高新技术农业示范园区,发展现代农业旅游是乡村旅游的未来趋向。山东枣庄市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沂南大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和临沂罗庄飞龙花卉,形成乡村旅游的现代农业科技游模式。主要做法是,引进国内外种植高新技术和品种,使园区内的果木、花卉、蔬菜等植物既有食用价值,又有观赏价值。园内一般分为育苗区、栽培区、温室区,果木、花卉特色种植区。
5、综合旅游模式
综合旅游模式是对乡村旅游资源进行多元开发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随着旅游业多元趋势的发展,旅游者对乡村旅游的需求与选择也趋向多元化,乡村旅游发展又呈现出休息娱乐、收获品尝、运动养生、观光审美、学习体验等五种旅游类型趋向。旅游模式是旅游发展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旅游消费观念的变化,旅游发展模式会随之推进,旅游资源、客源市场、消费观念都将影响旅游发展模式的设计,休闲度假、现代农村观光、休学体验等旅游产品将受到更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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