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求一个 安监局年终个人总结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继续夯实基础,增强后劲之年。支队在省执法总队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市安监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继续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团结协作、敬业奉献”的工作要求,坚持“监察与服务并重,处罚与教育结合”的原则,全力推进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现将支队2011年监察执法工作情况暨2012年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执法队伍整体水平
支队进一步加强了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把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廉洁勤政、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了学法用法制度,着重提高执法人员的监察执法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市、县执法人员的监察执法能力,今年5月26-27日,支队举办了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培训班,对全市的执法人员和分管执法大队的副局长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还特邀了省安监执法总队总队长周彤、市监察局效能办主任王军前来讲课。此次培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也为我市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文明的行政执法队伍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充实支队力量,强化规范化建设,树立安监执法形象
2011年,通过公开招考和考调的方式,录用执法人员4名,及时调整充实了行政执法力量。支队编制12名,现已全部到齐。
支队今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重新修订了《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执法示意图》、《行政执法文书填写要点》等支队制定的相关制度。支队在年初时还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的要求,制订了《2011年监察执法计划》,明确了支队监察执法工作目标和任务,推进监察执法工作制度常态化。
今年在市安监局的大力支持下,支队统一了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构的执法服装样式,市支队、雁江区、安岳县、乐至县都配备了统一的执法服装,下一步将要求执法人员执法时都统一着装,树立好安监执法形象。
三、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大力开展安全监察执法,以及积极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按照2011年监察执法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客运、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水泥生产、非煤矿山、道路事故等企业进行了监察执法,共开展监察执法60余次,其中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监察执法9次,危化企业5次,客运企业10次,烟花爆竹企业6次,机械制造企业2次,水泥生产企业2次,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施工企业8次,其他行业20余次,发现安全隐患50余处;发出现场检查记录32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3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份、《整改复查意见书》5份。
积极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是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打击违法行为、树立安监形象的一个重要途径。今年支队共牵头调查处理一般事故4起(1.25车辆伤害事故、5.31物体打击事故、8.31物体打击事故、10.6高处坠落事故),参与其他事故调查5余起。目前支队牵头调查的1.25车辆伤害事故、5.31物体打击事故、8.31物体打击事故已结案并处罚完毕,牵头调查的10.6高处坠落事故已提交了事故调查报告,待事故调查组讨论。
支队高度重视立案查处案件的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执法人员执法时必须佩戴执法证件,亮证执法,至少2名执法人员同时取证、作询问笔录、文书送达等。现场收集的物证、文字材料、图片等证据必须被查单位签字盖章,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有效性等。
今年支队立案处罚10起,其中一般行政违法行为3起,共处罚金3.55万元;去年事故今年立案处罚案件4起,共处罚金50.54万元;今年已结案事故处罚案件3起,共处罚金37.51万元,全年共收罚金91.60万元。
四、做好举报案件的受理、调查工作
2011年支队认真做好举报案件的受理、调查、答复等工作,对接到的举报,不管真假,首先到现场或外围调查核实,把情况调查清楚后,根据权限移交或支队受理。全年支队共接群众举报案件15余起,其中调查处理12起,转交其他部门处理3起。对群众举报做到有报必查,经查必果,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充分调动了群众广泛参与、关注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也震慑了有些想瞒报事故的企业。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现场执法经验不足,法律法规的应用还需进一步增强。
2、执法装备不足。一方面缺少专用设备,影响部分行业执法的公信度;另一方面没有专用执法车,执法量明显不足。
3、联合执法开展不足。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行业标准、规范的学习,熟练掌握执法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等。
2、加大执法力度,狠抓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察执法。重点查处未执行“三同时”规定的工程项目。
3、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按程序执法。
4、加强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不及时申报、治理的行政执法力度。
5、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重点加强与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特种设备等部门的联合执法。
6、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对负有责任的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要立案处理,确保处罚到位。
7、进一步完备执法装备,如办公电脑、执法专用车、执法服装等。
8、加强对县(市、区)执法大队的业务指导
2. 生产单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安监局对主要负责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质监局依法对单位予以行政处罚是否可行
如果是违法行为不同,但导致同一个事故,两个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分别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