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地下停车位转让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详细
地下停车位转让来收入是否自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公司整体转让一处商业房产(商业房产上面还有住宅,不在转让资产之内),包括地下停车位(地下停车位属于人防设施,无房产 答:您好!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受让方不缴纳契税,还会涉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 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规定: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是指有偿转让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所有权的行为。以转让有限产权 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视同销售建筑物。 据此,房地产企业出售的地下停车位,以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视同销售建筑物。对取得销售收入应缴纳营 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受让方不能办理车位产权手续,不需要缴纳车位契税。
⑵ 地下停车位没有产权井发商可不可以销售
现在的管理还不规范,地下车位本来是全体业主公共所有,但开发商要你购买使用权,不买就没地方停车。
⑶ 开发商有权买卖地下车位吗,这个合法吗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版、车位的归属,由权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产权归开发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
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
当初购房合同上写的“按1∶1.8的比例分配车位”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要依合同的具体情况解释,至于具体价格,原则上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确定。
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即个人无地下车位产权)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
(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
如停车位经登记并取得产权证书,则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及以其他方式进行处分。
⑷ 停车位怎么销售
消售停车位的方式,可以在停车位上写个销售广告,可以在手机上发销售停车位的消息,还可以用发传单的方式进行销售
⑸ 立体车库的销售方案
急需......
⑹ 小区地下停车位可以买卖吗
小区地下停车位可以出售,具体出售办法各地规定不同。
根据亳州市房产局《关于规范我市住宅小区车位(库)销售(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住宅小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库),应当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需要。
占用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得销售、附赠。人防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不得销售、附赠,经人防部门批准,可以进行出租,租期不得超过三年。
三、开发企业按车位配置比例要求向购房人销售(出租)车位,应在销售现场公示车位(库)规划配置和销售实时情况。车位(库)买卖(出租)合同中应注明购房人购买该小区房屋的具体房号。
《防空法》、《物权法》等法律未明确界定防空地下室所有权归属。因所有权归属尚不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权出售所有权,违规出售所有权的,可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防空法》第5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建房〔1995〕517号)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据此一般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是防空地下室投资者,可以和购房人签订“车位使用协议”,约定防空地下室范围内车位如何使用、是否付费、使用费用、使用年限等内容,该行为属于市场行为、合同行为。
来电人如对防空地下室投资主体有异议,可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咨询解决,也可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定。如对车位使用协议书登载内容有异议,可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合同主管部门咨询解决,也可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定。
⑺ 住房销售完后,地下停车位是否该给置业顾问提成
肯定是不合理的,你付出了劳动,给公司创造了利润。这是黑心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