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关于疫情企业以工代训有年龄限制吗
公司不能随意辞退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专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② 2020年受疫情影响,教育发展方向有哪些变化
教学方式发生颠覆性的改变。从以前的主要以课堂授课为主,到现在的特殊时期以网络授课为主。
③ 3. 面对2020年疫情中各种突发情况,请简述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应如何增强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1、应急值守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底线”
要把“最放心的人放在最不放心的位置”;突发回事件信息报送是科答学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红线”,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多渠道、多途径收集、挖掘、分析、研判并及时报送各类突发事件信息;
2、隐患排查和整改是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关键
要采取公众举报、舆论监督、动态管理、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科学、管用的应急预案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保障
推动包括公众应急素质、处置力量、应急物资、应急避护场所等应急能力建设,务实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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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以人为本,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也是以人为本。时代的发展越发凸显了人的主体地位,人的价值至上而且平等。突发事件中应当把人的生命和健康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这一目标优先于其他任何目标。
2、时间第一原则。
突发事件事发突然,需要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及时决策、快速应对、发布信息,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并平息事态。如果反应迟钝、优柔寡断,就会丧失处理良机,可能造成险象环生、岌岌可危的被动局面,甚至进一步引发新的复杂情况。
④ 疫情期间培训班退费规定
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各地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学复课,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请选择正规的教育培训机构。正规教育培训机构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并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民办培训学校办学公示牌。
公示牌内须含有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书、收费标准、教师信息、经审核备案的培训方案及“十个严禁”承诺书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家长在交费前可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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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督查:
2018年5月9日至15日,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派出七个督查组,赴华北地区、东北地区、华东地区、华中地区、华南地区、西南地区、西北地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督查,覆盖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教育部从直属机关抽调32名处级干部,为每省分派一名联络员,指导督促日常工作,专项督查期间,联络员与相关省份见面对接。
这次专项督查的重点任务为:听取省级教育行政、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工作汇报,了解各地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政策亮点、典型经验和做法,取得成效以及面临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