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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老年人庆祝建党九十周年诗歌创作与朗诵比赛活动方案
编者:xiehui 日期:2011-01-12 14:34:43 访问量:1014
今年七月一日,是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的光辉节日,为了表示我们老年朋友们对党的无限深情,我会将在上半年组织全市各老年大学(学校),开展“庆祝建党九十周年诗歌创作和朗诵比赛”活动,现将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 比赛内容
1、诗歌创作比赛。格律诗、词,自由诗等形式不限,但必须是本人或集体自行创作,内容必须紧扣活动主题。如发现抄袭行为则取消比赛资格。
2、朗诵比赛。自创作品、他人作品不限,但内容必须紧扣主题,朗诵时间在5分钟左右。
二、参赛对象
凡各老年大学(学校)学员均可在本校自由报名、投稿,如有社会上的老年朋友参加也可加入。但参加市决赛的选手请控制在75岁之内且身体健康者。
三、 组队形式
以市(县)、区老年大学(含本区域内其它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为单位进行初赛。市老年大学、苏大老年学院、市老年体育学院独立组队。朗诵比赛每队限报3人参加市决赛。诗歌创作比赛每队选送10份作品送至我会参评。
四、 奖项设立
由我会聘请市内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奖;朗诵比赛当场评奖。凡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诗歌创作分为格律诗、词,自由诗两大类,原则上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朗诵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另设组织奖若干个。
五、 比赛地点和时间
诗歌创作比赛:初赛由各市(县)、区老年大学、市老年大学、苏州大学老年学院、市老年体育学院为单位自行进行,奖励由各单位自行决定。参与决赛的作品请予5月底前报市老年大学协会。
朗诵比赛:在6月底进行,地点在市老年大学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 其它
诗歌创作优秀作品由本协会负责向媒体推介刊登或在“万寿宫”市老年大学校报上登载。
苏州市老年大学协会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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