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党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
32学时
1、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第第17条规定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
2、《中国共产党孝源前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五条规定上级党组织应当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
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地方、巧清行业、系统一般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
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注意统筹安排,防止频繁参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工作。
3、《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明确提出,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裂旅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⑵ 党员培训一般一年多少次
说的不够明确,如果正式党员,培训的次数是根据党组织的具体情况决定的,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是交了申请书的,每年至少一次
⑶ 2018年10至11月中央重大会议。
2018年10至11月中央重大会议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认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
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意义十分重要。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要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要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⑷ 如何学习2014-2018年 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工作大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党员教育培训版工作权,始终把增强党性摆在首要位置,把理想信念教育和能力建设贯穿始终,不断增强广大党员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坚持以人为本,对接党员需求。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把握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党员的特点和实际需求,按需施教,分类施教,全员培训,把对党员的激励、关怀和服务贯穿于教育培训始终,激发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主动性、积极性。
坚持问题导向,理论联系实际。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提高党员解决实际问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做到学与用、知与行、说与做相统一,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基层为主,上下衔接联动。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加强统筹,上下联动,整合资源,重心下移,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倾斜。
坚持继承创新,不断提升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成功经验,积极响应经济新常态和从严治党政治新常态带来的新形势、新任务,创新工作理念、内容、形式、方法,不断提升党员教育培训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