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医馆建设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中医药文化建设,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医馆建设为主体,以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大力培育和传承中医药文化的价值观念为核心,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与时俱进,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突出基层卫生院个性特征和区域文化特征,促进科室建设、技术服务、服务能力、特色优势、人才培育不断提高,推进中医药文化与技术创新,增强其发展活力,使其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二、建设目标
我院以提升基层中医服务能力,构建乡村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为目标,在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提升我院的核心竞争力,通过中医馆建设,使人民群众从诊疗环境、就诊方式、服务态度等方面切实感受到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中医药服务。
三、建设内容
(一)中医馆环境和文化建设
1、结合我院的房屋布局和环境的绿化美化,计划以二楼六间业务用房约100平米作为中医馆,从内部装潢、诊疗环境等方面入手,通过装修装饰,诊区内诊桌、诊凳、器械柜、屏风、按摩床、治疗椅等体现中式风格,装修体现中医元素;中药房要突出中药元素,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如中式木制中药柜,青花瓷药罐等)。
2、充分利用走廊、候诊区、诊室、理疗室等区域,全面展示中医药文化,在全院形成浓郁的中医药文化氛围。中医馆的走廊、候诊区、诊室、治疗区通过张贴展板,宣传中医药知识,并使用中医病名和术语,从中医药基本知识、中医体质辩识、适宜技术、养生保健方法等方面,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
(二)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1、注重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人才是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的实践者。我院要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的资金投入,计划编外聘用二名中医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中医师,以合同制员工管理,并给予同级别在编职工同等待遇,形成中医药人才梯队,为我院中医事业的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2、实施中医师规范化培训,让年轻中医师熟悉中医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好中医方剂和适宜技术并在临床中灵活运用。
3、规范中医病历的书写,逐步提高中医辨证施治优良率。在中医辨证施治中体现中医临床治疗的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辨证论治的临床思维方法,充分认识中医临床个性化诊疗的`先进性和重要性,将中医因时、因地、因人制宜的理念融入中医临床的实践当中。
4、加强中医基础理论学习,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在中医“三基”( 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培训和中医养生、保健、康复中,逐步增加中医适宜技术服务项目,体现中医传承、发扬、创新的发展理念。
(三)加强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覆盖面
1、不断提高我院中医药服务的信誉度和知名度,引导广大群众主动、早期应用中医药服务,提高病人的满意度。
2、提升我院的公众形象和品牌价值,提高我院的核心竞争力,扩大我院中医药服务的辐射面,吸引外地病人就诊。在提高医疗质量、优质服务上下功夫,通过开展各种中医特色诊疗项目,提高采用中医适宜技术治疗人次、为中医住院诊疗服务的开展打下基础。
3、我院要把中医馆的创建与医院内涵建设以及中医药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以中医特色专科的优势带动医院整体诊疗水平的提高,不断提高中医处方和中药饮片处方占医院总处方的比例,增加中草药的使用率。
(四)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构建乡村二级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
1、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中医馆的建设,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五类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
2、以卫生院中医馆作为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培训基地,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村卫生室医生进行中医药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基础知识培训,提高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推进中医适宜技术的开展,争取在年内80%村卫生室至少开展四种中医药适宜技术。
(五)更新中医药设施设备,促进中医馆快速发展。
1、对中医馆100平米的业务用房进行装修装饰,体现传统中式风格和文化特色。
2、购置木制中药柜、理疗床、按摩椅、屏风等中医药服务设施,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
3、购置智能电炙仪、中药熏蒸仪、软组织伤痛治疗仪等中医药治疗设备,提高中医药现代化服务能力。
以上是我院对中医馆建设的一些思路和想法,在场馆建设、设备配备、人才招聘、文化建设等各个方面都离不开主管局的大力支持,结合卫生院的实际情况,中医馆的建设大约需要20万元资金,用于购置中医馆设施、设备和中医药文化展板,然而资金有限,恳请主管局给予大力支持,我院一定会按相关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和合理使用好建设资金,打造出一个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特色、中医药文化特色、中医药服务特色的中医馆,为当地和周边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中医药诊疗服务,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提供人才保障和技术保障。
此方案妥否,望主管局给予审核和批复为谢!
② 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详细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科普宣传工作,根据和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范围
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项目内容
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
1.活动目标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加深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理解和认识。
弘扬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知识,使群众了解中医药有关生命、健康与疾病等方面的基本理念和保健知识,掌握一些常见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
增强社会对中医药的'普遍理解与认同,扩大中医药的影响,树立社会形象,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文化环境。
2.活动内容和方式
组织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
开展健康讲座、义诊咨询、文体表演、知识竞赛、教授健身方法、科普游艺互动等活动。
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动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在基层长期开展。
3.活动要求
各地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在20xx年已安排5个以上县的基础上,继续选择5个以上县开展中医药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要贴近基层,贴近社区,贴近农村,使更多的基层群众参与活动并从中受益。每个县直接受益人群至少达到5000人次。
活动中要注意发挥当地媒体的作用,通过媒体扩大影响,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争取良好的宣传效果。
每次活动要注意收集相关文字及影像资料。
在开展活动中,要注意发现和培养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
各省要注意培育和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建设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载体
1.工作方式
采取组织编写、制作出版中医药科普作品、在媒体上开设栏目等方式,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
2.工作内容
挖掘本地的中医药典籍、文物古迹、传说故事和其他历史古籍文物中的中医药文化内容,进行研究整理,组织创作一系列科学准确、通俗易懂、贴近群众、图文并茂的中医药文化和科普丛书。
要协调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中医药知识和科普宣传栏目专题介绍中医药知识。
要注意利用互联网、手机、公交地铁电视等新兴媒体资源介绍中医药知识。
3.工作要求
在建设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载体中,各省要把基层的需求作为工作重点。
总结本地区中医药文化科普作品出版、宣传资料制作及发放以及所开设媒体宣传栏目的内容及效果等工作情况。
要定期召开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探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项目执行时间
本项目执行时间为20xx年—20xx年。各省于20xx年4月15日前编制完成项目组织实施方案,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任务。
四、项目资金安排及资金管理要求
20xx年中央财政继续按照每省80万元标准给予项目资金补助,其中50万元用于组织开展中医药宣传活动,30万元用于加强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下达各地的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将按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并将各地项目执行的实际效果作为安排下年度相关项目资金的依据。
五、项目组织实施及监督与评估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报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各省要加强对本地项目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并将项目总结评估报告于20xx年1月15日之前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宏观管理与总体评估,并对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在项目执行中期,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检查督导,在此基础上进行中期考核与评价;在项目执行结束后,将根据各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
③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的通知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加快培养适应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需求的中医药队伍,按照"十一五"规划,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计划设立城市社区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示范基地(简称“社区示范基地”)。本方案旨在指导这一工作的开展。
一、建设目标
计划在“十一五”期间,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一个社区示范基地。
二、基地任务
三、基地组成
每个基地由理论培训基地、两个临床实践基地和三个社区实践基地组成,由省中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牵头单位,并签订合作协议。
四、申报条件
五、申报、评审流程
申报单位自愿申请,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初审,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合格的基地将被公布。
六、组织管理和评估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总体管理和监督,省级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管理和监督,基地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定期制定和提交培训计划,接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评估和再认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的通知
④ 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
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精神,为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科学普及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和利用中医药在认识生命、维护健康、防治疾病、养生康复等方面的基本理念和知识方法,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工作。为做好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大力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和文化,加强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理解和认识,维护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医疗保健知识和科普文化需求。
(二)推动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队伍建设,拓展宣传普及渠道,探索构建宣传普及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能力。
(三)增强社会对中医药的普遍理解与认同,为中医药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二、项目范围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项目内容
(一)开展中医药宣传活动
1、活动方式与内容
⑴ 采取科普讲座、中医健身方法演示、义诊、文化表演、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
⑵ 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中医药方针政策及中医药发展成就;二是中医药防病治病的基本理念和知识;三是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与方法;四是中医药历史知识、名人故事等。
2、活动目标
⑴ 使群众了解中医药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中医药的发展成就。
⑵ 使群众了解中医药的基本理念,掌握一些中医药科普知识,学会一些常见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
3、活动要求
⑴ 每个县(市)至少开展以上宣传方式中的三项。其中科普讲座至少五场;义诊至少五次;其他宣传方式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酌情选择开展。
⑵ 宣传活动要深入到社区、街道、乡镇、村庄、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每个县(市)直接受益人群至少五千人次,受益人群尽可能广。
⑶ 项目的组织开展注意发挥和利用当地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媒体扩大影响,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争取良好的宣传效果。
⑷ 每次活动结束要就活动形式、内容和效果进行小结,并留有活动的相关文字及影像资料。
在开展中医药宣传活动中,各省要注意选拔和培养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培育和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二)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
1、工作方式与内容
⑴ 采取组织编写、制作出版中医药科普作品(含音像制品)、在媒体上开设栏目等方式,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
⑵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各省组织编写出版中医药文化宣传及科普作品,印制发放中医药知识宣传品;二是协调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中医药知识和科普宣传栏目或专题介绍中医药知识;三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式,丰富活动内容。
2、工作要求
将作品出版及宣传资料发放、所开设媒体宣传栏目的内容及效果等情况形成总结。
在开展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工作中,各省要对基层需求进行调研,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形成调研报告。此外,各省还要召开一次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探讨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我局负责项目实施的'宏观管理与总体评估,组织专家对各地项目贯彻落实方案进行审核,并对实施结果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项目贯彻落实方案,报我局审核同意后认真组织实施。
五、项目资金安排
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480万元(未含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620万元),重点用于组织开展中医药宣传活动和加强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的经费补助。各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共同制定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具体补助内容及金额详见财社〔2008〕212号文件《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08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附件三,已发)。
六、项目执行时间
本项目执行时间为2008年—2009年。各省(区、市)于2009年1月31日前编制完成项目贯彻落实方案;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任务。
七、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我局负责审核各地的项目贯彻落实方案,对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二)各省(区、市)要加强对本地项目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
(三)加强项目绩效考评工作。在项目执行中期,我局将进行中期考核与评价。在项目执行结束后三个月内,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并将项目总结评估报告上报我局和财政部。我局将根据各省项目实施情况对实施结果进行检查与评估。
(四)严格按照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下达各地的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我局和财政部将按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并将各地项目执行的实际效果作为安排下年度相关项目资金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