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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信息化培训方案

发布时间:2024-10-27 07:37:30

1. 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的机构发展

协会内部消息:2010年12月8日,协会在罗湖互联网产业园主持召开了2010年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副会长联谊会,应邀而来的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秘书长齐力然、深圳市电子商会常务副会长张国一等与我会领导单位一起共聚一堂。大家自我介绍、相互了解,气氛十分融洽,稍后又共同见证了由天助网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人才网”的上线仪式,并围坐于天助吧,共同探讨协会未来工作,还全票通过了对聘任苏永彪作为协会秘书长的提议。傍晚时分,在欢声笑语的晚宴中,联谊会接近尾声。此次副会长联谊会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回忆,纷纷提议这样的活动应该经常举办,能在紧张的工作压力中找到了一丝放松的机会,又仿佛回到了校园时代,唱歌、跳舞、玩游戏,大家像小孩子一般毫无顾忌,大家也深信在这样一群虽与电子商务无关但有活力的返老还童领导队伍的带领下协会的工作会做得越来越好。
论坛圆满结束之后的两天时间内,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70多岁老会长夏德明、执行会长向隽及秘书长苏永彪陪同前来参与论坛的领导和专家走访了一批会员企业。这些领导和专家分别是:原国家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名誉会长高潮,中国电子学会电子商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科技大学经管学院教授梅绍祖,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移动商务专家咨询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汝林,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法律政策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首席专家陈曙光等。走访的企业包括:深圳市网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大中华威斯达集团、腾帮集团、中农网等。走访中,领导和专家们对这些电子商务企业的努力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对深圳发展电子商务的前景表示一致看好。
从10月中旬到11月初,协会就着手全力准备“2010中国电子商务建设与发展高峰论坛”。11月15日,本次高峰论坛在深圳大学多功能报告厅如期举行。“论坛”邀请了国家发改委、国家商务部、原国家科协、原国务院经济研究中心、原国家机械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领导及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科工贸信委、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领导、各区科技局领导、业界专家学者、部分行业协会会长及秘书长、企业总裁、总经理、知名媒体、中外优秀电子商务机构代表600余人参加。此次论坛的成功举办,得到了深圳市科工贸信委、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科技局的大力支持,同时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深圳分公司、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大中华集团、中农网等集团企业也鼎力相助,并吸引了各界商务人士踊跃参会。深圳商报在关于此次论坛的报道中称“本次论坛作为高交会的内容之一,将拓宽高交会在电子商务投融资领域中品牌影响,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速度,探讨制定适用国家开展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产业政策、标准法规及扶持机制,全方位拓展和提升深圳电子商务在新兴产业格局中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为了推进我市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9月21日,由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举办的深圳市电子商务诚信联盟倡议大会,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大厅隆重举行。本次大会之前,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下,由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倡导,我市开展网络经济活动的广大电子商务企业本着诚信为本,“合作、公平、发展、自律”的精神,自愿结成深圳市电子商务诚信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联盟的宗旨是引导联盟成员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为基本准则,建立实施电子商务信用监督、失信惩戒制度,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我市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为形成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发挥作用。联盟首批成员包括:工商银行深圳分行、A8电媒音乐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迅雷网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农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走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邦国际票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迪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波特商业立体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播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中华威斯达等24家优秀电子商务领军企业组成,包括B2B、B2C、C2C、服务提供商、信息咨询、增值服务、支付系统、移动电子商务等几大类的企业,涵盖了电子商务各行业、多环节、一站式电子商务的龙头企业。在深的腾讯拍拍、迅雷网路、芒果网等24家企业(其中腾邦国际、商机网、 一达通、网通、大中华威斯达、年年卡网络等六家企业经协会推荐被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授予3A级诚信牌匾)。会上,上述24家企业共同签订了深圳市电子商务诚信公约,共同倡导构建我市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承诺将以信用为原则开展网络经营活动,积极参与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共同推进我市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0年8月10日,协会人力资源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深圳市市民中心多功能大厅隆重召开。大会由协会秘书长高圣涵主持,夏德明会长致开幕词。协会执行会长郝建强介绍了人力资源工作委员会各执委单位的情况。协会名誉会长郑良玉先生、会长夏德明先生为协会人力资源八家单位颁牌,中国中小企业协会齐力然副秘书长、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李安愈博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国琦处长见证。同时在会上,还举行了广东省电子商务市场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深圳研发服务中心落成仪式以及思道博士团落成揭牌仪式,由广东省电子商务应用技术重点试验室主任李征坤博士为协会颁发广东省电子商务应用技术重点试验室深圳研发服务中心牌匾,由思道博士团团长何绍华博士为协会颁发思道博士创新团深圳分站的牌匾,协会执行会长郝建强先生受牌,协会名誉会长郑良玉先生、会长夏德明先生见证。
2010年7月23日,由协会组织的专题沙龙,在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顺利举行,参加的企业有深圳莫斯特网络公司、中国LED网、中安网、天秀网、礼多多网、慧网、二十一唐人网,就如何应用电子商务迅速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如何帮助B2B、B2C的电子商务企业开拓市场等热门话题展开了讨论。大家普遍感到深圳的电子商务企业,需要抱团组拳共享资源,以抢得发展的先机。
2010年6月11日—15日,由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执行会长郝建强带领,深圳投资考察团一行赴河北沧州考察,沧州市市委书记郭华代表当地政府热情接待,并介绍了沧州的发展情况。郭书记表示,沧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沿海经济、县域经济和中心城市经济三大经济板块实现了全面推进,人民生活得到质的提升。沧州迫切需要加强招商引资,希望深圳考察团切实感受沧州发展的环境和优势,寻求合作发展的更大空间。郝建强执行会长表示:这次到沧州,亲身感受到贵地亲商爱商的优越环境,看到了沧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变化,进一步增强了考察团成员企业在此投资创业的信心,但愿双方的合作会结出丰硕的成果。
2010年5月24日下午,在深圳高新区,由国家商务部官员研修学院李建国副院长率领的20个发展中国家30位部长来深考察。在听取我协会执行会长郝建强关于协会工作的情况汇报后,领导们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2010年4月12日,由深圳大学、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和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联合主办的“电子商务的历史使命—电子商务在深圳”专题论坛在深圳大学科技楼三号报告厅举行。与会者分别听取了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谢康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商务处副处长冯念文所做的专题演讲《电子商务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电子商务的历史使命》,大家对电子商务人的历史使命感更增强了。
2010年3月8日,由协会组织,共8家单位参加的“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人力资源工作委员会”成立筹备会圆满召开,这将为深圳的电子商务发展带来新的力量,该工作委员会主要针对应届毕业生、在岗职工、高层管理人员提供相关培训,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来深服务,从而解决企业招聘难的问题(注:包括对外贸易工作委员会、人力资源工作委员会以及专家工作委员会等组织,均属协会内部交流平台,不属于独立机构)。
2010年新年伊始,协会主办了以“B2B电子商务进化和深圳进出口贸易发展”为主题的“2010深圳电子商务服务城市发展论坛”,并成立了对外贸易工作委员会。
2009年度
高交会期间,由我协会创办的《华南电子商务》杂志(套用《中华风采》杂志刊号)隆重推出高交会专刊。由于该专刊紧扣电子商务宣传主题,又较好的把握了国家的政策、动向,向电子商务企业传递了富有价值的信息;一经面世就带来了比较好的宣传效果。该专刊在11月份的高交会现场以及12月份在广州召开的广东省商业联合会上,均成为与会嘉宾的抢手读物。
2009年11月19日,高交会期间,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科技局、罗湖科技局、南山科技局共同主办,我协会承办的“2009中国电子商务建设与发展论坛”在深圳会展中心隆重举行。出席本次高峰论坛的,有国家总经济师姚景源先生、国家科协原党组书记(我协会名誉会长)高潮先生、深圳市原市长(我协会名誉会长)郑良玉先生、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高国辉先生、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高林先生等重要领导,参会人员多达800余人。本次高峰论坛,不仅为深圳电子商务春天的到来竭诚鼓与呼,而且献言献策、配合政府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助推作用,标着着深圳市迈出了成为国家首个电子商务建设示范城市的第一步。与会的中央有关部委的领导、深圳市政府部门领导、全国知名电子商务专家、学者、企业家及媒体等各界人士均对本次高峰论坛予以高度赞扬和认可。会后,全国各大媒体都给予了即时的报道,使得本次高峰论坛声名远扬,赢得了比预期更为令人满意的效果。
2009年11月,我协会深入走访了在深的一些大中小企业,认真了解企业运营情况,并积极帮助企业寻求项目,进行对接和促进企业合作。此外,我协会还积极筹备、组织并最终成功举办了深圳市“第一届电子商务与物流、速递发展论坛”。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服务内容,为解决电子商务企业存在的物流配送问题,找到了良好的解决方案,博得了电子商务业界的一致好评。
2009年10月,我协会配合深圳市科工贸信委,组织电子商务企业前往北京参加”第2届国际电子商务应用博览会”。在整个展会期间,协会秘书处所表现出来的组织能力和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得到了各企业的认可,也赢得了深圳市政府高国辉副秘书长的肯定和表彰,我们从北京回深后,立即有多家企业慕名前来、踊跃加入协会,为推进深圳市电子商务发展注入新鲜的血液。
同期(2009年9月),我协会召开了“副会长单位联谊会暨常务理事会”。会上我们认真听取并采纳了各副会长单位提出的可行性建议,为此后协会及行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会上我们还共同讨论了如何将行业细化,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电子商务企业;并拟积极组建各细化行业的工作委员会,力求打造做好事、做实事的优秀团队。
2009年9月,我协会应邀参加了在广州举行的“中国(广东)国际电子商务大会”。协会组织了40家会员单位共同前往广州参加了本次会议,为加强深圳电子商务企业与外省市优秀企业交流、沟通创造了绝佳机会,赢得了会员企业的赞赏和大力支持。
2009年8月,我协会在香蜜湖举行了“2009会员大会暨新老会员见面会”,会上选举了德高望重的老领导夏德明先生任我协会会长,并由深圳市国科信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罗牧之就电子商务诚信问题发表主题演讲。通过此次活动,增进了会员之间的往来,同时也促进了电子商务企业与传统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会后,我协会会长、秘书长又分别与各副会长单位亲密接触、深入交谈、讨论,就电子商务未来的发展展开了一系列探讨。
2009年7月,我协会在中国科学院-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深圳市南山区科学技术局的提请下,与之共同组建了“电子商务产学研联盟”,加大了对电子商务应用的宣传力度,并在7月29日举行了联盟成立大会,政府相关领导也莅临会场。会后,我们不遗余力组织了6家企业,分2组共同对电子商务共性项目进行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和成绩。
2009年5月,为使协会工作更加严谨规范、有的放矢、脚踏实地,为面向会员和社会大力推广电子商务应用;我们在完善协会工作制度及调配、整合岗位资源之后,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多次开展、举办了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活动和会议,并通过各项活动与会议有效地增进了企业之间的交流和互动,促进了企业与个人合作、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了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009年3月13日,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联合行业企业发起的“电子商务诚信公约”签约宣誓启动仪式在市深业物流大厦多功能厅举行。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前夕,电子商务领域企业带头签约诚信,呼唤企业的诚信意识和热情,营造“守护诚信,尊重公约”的良好氛围。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做为此活动的指导单位,对各企业寄予厚 望,广告处副处长冯念文对电子商务、互联网相关企业的宣传信息提出一针见血的观点。
2009年2月11日(星期三)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在深业物流大厦(罗湖区宝安北路2088号)20楼会议室召开《条例》修订座谈会,听取电子商务行业有关企业对《条例》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条例》原稿见附件一),并形成报告递交深圳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月14日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深圳市文明办、关爱办、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指导,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主办,香港波特商业地产管理集团、深圳市波特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建华波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办深圳科技局、深圳信息协会、中国商业网点管理委员会、中国商业联合会、全国工商联、中国房协支持的“四百万个回报活动”启动仪式在南山举行。“四个百万回报社会”活动将斥资亿元为中小企业、创业者、退伍军人免费制作400万个网站。据介绍,“四个百万”主要针对以下四个群体:2008、2009年注册且注册资本小于10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2008、2009年毕业的学生、下岗人员,凭毕业证、失业证申请参与;一百万退伍兵愿意自主创业的军人;100万返乡民工、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等。
2009年1月9日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2009年度第一次会员大会在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AB座4楼深圳市走秀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大会由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监事李明友主持,大会表决通过了《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会员大会制度》、《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监事会制度》、《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理事会制度》、《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选举制度》、《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印章及文件管理制度》、《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重大活动备案报告制度》、《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制度》、《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大会选举符德坤、李明友、骆永刚等3人组成监事会,符德坤以20票当选监事长,姚建辉以20票当选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会长,苏勇彪以26票当选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大会还商讨协会下一步工作,现场提议并通过由陈宗建、纪文鸿和骆永刚等人组成财务清算小组及工作交接小组,于2009年2月20日前完成协会财务清算及工作交接;于2009年3月1日前完成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的公章、营业执照、法人等交接和变更。
2008年12月12日深圳市电子商务促进工程第一次研讨会在深业物流大厦成功召开,业内近70家企业代表和相关政府工作人员就促进工程相关问题展开研讨并达成一定共识:认同当前金融危机下,企业可以借重电子商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拓宽企业营销渠道,提升企业竞争力等切实推动中小企业发展良好动力。会上部分企业代表还就促进工程指定服务商招募的相关细则展开细节讨论,随后部分企业代表报名参加促进工程指定服务商甑选。
2008年11月21日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主办,深圳市软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深圳市智联科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协办的“软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讲座在南山举行。
2008年10月30日深圳市南山区科学技术局、易观国际、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联合主办,南山创业服务中心协办的“企业如何通过互联网节流的研讨会”在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一楼多功能厅举行。 深圳市南山区科学技术局朱建平局长出席本次研讨会并致辞,易观国际分析师曹飞、阿里妈妈华南营销总监黄燕分别就“金融危机下的企业互联网“营”“销”之道“,“互联网将是传统企业新的业务增长点”发表主题演讲。
2008年10月13日由高交会论坛组委会、南山区科学技术局、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联合主办,天码软件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深同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山创业服务中心、商智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互动信通有限公司协办的2008中国电子商务论坛在深圳召开,论坛就“电子商务新的发展趋势、新的商业模式?是阿里巴巴的冬天还是电子商务全行业的冬天,是冬天还是拐点?电子商务是否可以帮助中小企业过冬?传统企业如何发展电子商务?等热门话题展开讨论。论坛由南山区科学技术局王鸣局长致欢迎辞,中国商务港首席知识官、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禹先生、好伴时尚董事潘鸿海先生、播播手机网总裁熊强先生、天玛软件技术总监曲小平先生等行业专家在论坛上发表演讲。
2008年9月19日,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主办,深圳市南山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协办的互联网企业、电子商务相关企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政策讲座在南山数字文化基地一楼多功能会议厅成功召开。
2008年9月18日,深圳电子商务协会携手IBM公司、广州博商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在深圳东方银座酒店成功举办“深圳2008电子商务应用研讨会”。
2008年9月12日,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成功举办了以“异业联盟研讨会”为主题的第二期精品沙龙。
2008年8月30日,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成功举办了首期沙龙,本次沙龙有三名政府官员出席,八家媒体单位及一百五十多家企业代表,本期沙龙获得各界的一致好评。
2008年8月4日,深圳市民政局正式颁发了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营业执照。
2008年7月29日,受深交所邀请,与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及企业代表进行了“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新经济与资本市场的主题研讨。
2008年7月8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处冯念文处长一行四人来访协会办公室,并对深圳市电子商务行业规范与电子商务诚信问题与协会秘书长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表示在此方面将与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密切合作。
2008年6月27日,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组织数十家会员企业参加“深洽会”收获喜人,会员企业免费参加本次展会均表示非常满意。
2008年6月6日,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成功召开了首次会员大会,大会通过了协会章程并产生了协会的组织机构及执行机构。
2008年6月1日,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筹)携手深圳狮子会松岗分会共同组织了“关爱灾区儿童,我们在行动”赈灾义卖活动,当天筹得善款五万多块,并获得良好社会影响。
2008年5月6日,深圳市民政局正式下发有关“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的“社会团体批准筹备通知书”。
2008年4月6日,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筹备秘书处首次通过协会网站发布通知并召集发起单位及网友共同探讨电子商务发展趋势。
2008年4月4日,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第一版网站正式上线。
2008年1月23日,“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正式在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网站进行名称公示,并于同年1月28日顺利通过公示。
2007年11月9日,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葛明会见了深圳市中深华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郝建强先生、深圳市中深华隆科技有限公司总裁胡滨先生、深圳市网易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苏永彪先生三人一行,在交谈中对于成立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2007年6月22日,在福田保税区,标霸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第三次筹备会议。
2007年6月8日,在福田区高新技术创业中心207室召开了第二次筹备会议。并建立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筹备组QQ群。
2007年5月25日,在福田高新技术创业中心207室召开了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第一次筹备会议参会人员有:苏永彪(深圳市网易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卢九州(容易网总经理)、杨辉(深圳市蓬昌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王中(深圳市中联通讯有限公司董事)、胡滨(深圳中深国际公司总经理)、陈国华(上海标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裁助理)、刘红军(深圳市一搜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缪海源(深圳市创科源资讯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明友(深圳市车友联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骆永刚(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总监)本次会议暂定苏永彪先生为筹备组秘书长,暂定卢九洲先生为筹备组执行会长。(做为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历史性的第一次会议,特此公开相关参会人员名单)
2007年3月10日,苏永彪秘书向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相关领导对于申请成立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的可行性进行了工作汇报,并得到相关领导初步认同。
2006年8月25日,深圳市行业协会服务署骆冰处长接待了苏永彪秘书长及一同前往拜访的蓝海源科技总经理刘万斌先生,并对成立电子商务协会的可行性进行了交流探讨。
2006年8月7日,由协会秘书长起草的第一份“有关成立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的可行性报告”递交深圳市行业协会服务署。

2. 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四条 各单位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第五条 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各单位培训部门制订的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后施行。
第六条 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培训及调整预算的,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第七条 各单位年度培训计划于每年3月1日前同时报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财政部备案。 第八条 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一)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二)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三)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
(四)讲课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所支付的必要报酬。
(五)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六)交通费是指用于接送以及统一组织的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七)其他费用是指现场教学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以及授课教师交通、食宿等支出。
第九条 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住宿费 伙食费 场地费和讲课费 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 合计 180 110 100 60 450 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15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
第十条 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
(一)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
(二)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
(三)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培训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各单位举办培训,原则上不得下延至市、县及以下。
第十二条 各单位开展培训应当在开支范围和标准内,择优选择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部门行业所属培训机构、高校培训基地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项目。
第十三条 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
第十四条 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
培训住宿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培训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7日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
第十五条 各单位组织培训应尽量利用网络、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干部选学、在职自学等方式,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率。 第十六条 报销培训费,应当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七条 讲课费、小额零星开支以外的培训费用,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执行,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八条 培训费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在各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或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当将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第二十条 各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包括培训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培训对象及人数、工作人员数、经费开支及列支渠道、培训成效等)报送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财政部。
第二十一条 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财政部、审计署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培训活动和培训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 培训计划的编报是否符合规定;
(二) 培训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 培训费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
(四) 是否存在虚报培训费用的行为;
(五) 是否存在转嫁、摊派培训费用的行为;
(六) 是否存在向参训人员乱收费的行为;
(七) 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财政部、审计署等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予以通报;相关责任人员,所在单位按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培训费管理具体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的调训和统一培训,国家外专局组织的出国(境)培训以及商务部组织的援外培训,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五条 中央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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