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换届"九个严禁,九个一律","四必看,四必谈,四必训"有哪些内容
一、九个严禁九个一律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一书一片做到“四必看”
1、《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
2、《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
做到领导班子成员必看,参加换届工作会议的同志必看,负责换届工作机构人员必看,“两代表一委员”必看。
三、谈心谈话做到“四必谈”
各级党委书记、组织部长、纪委书记与有关负责同志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做到本级班子成员必谈,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必谈,重点岗位干部必谈,负责换届工作人员必谈。
四、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做到“四必训”
各地都要开展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专题培训,学习有关换届工作精神、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做到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和干部监督机构人员必训,换届考察组成员必训,人大、政协和纪委、统战部等有关方面参加换届工作人员必训,“两代表一委员”必训。
(1)换届风气培训班方案扩展阅读
一、2016年4月中旬,中组部负责人就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良好换届环境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出,各级党委书记和有关负责同志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
1、做到本级“四套班子”成员必谈;
2、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必谈;
3、重点岗位干部必谈;
4、负责换届工作人员必谈。
通过“四必谈”,提醒督促他们严守换届纪律,进一步扣紧压实责任。
二、2016年4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下发《关于集中学习中组部换届纪律教育“一片一书”实施方案》,要求把“一片一书”作为进行换届政治纪律学习教育的必备教材,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内容之一。换届前做到“四必看”:
几大班子领导必看;
1、参加换届工作会议的同志必看;
2、负责换届工作机构人员必看;
3、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必看。
㈡ ”,“四必看,四必谈,四必训”有哪些内容
1、“四必看”
换届前“一片一书”(《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做到四大班子领导必看,参加换届工作会议的同志必看,负责换届工作机构人员必看,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必看。
2、“四必谈”
各级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组织部长要与本级“四套班子”成员必谈、本级单位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必谈、重点岗位干部必谈、负责换届工作人员必谈。
3、“四必训”
换届工作要做到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和干部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培训,换届考察组人员必须培训,参加换届工作的人员必须培训,新当选的“两代表、一委员”必须培训。
其他换届纪律:
2021年1月,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明确要求严查结党营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十种行为。
一是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
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是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十是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
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㈢ 如何精准高效开展换届风气的督查督导
一、督导的要求
通过开展换届风气督导,推动被督导地区认真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全面落实严肃换届纪律要求和措施,实现规定广泛知晓、纪律严格遵守、风气有力监督,保证换届健康顺利进行,促进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提高。
1、掌握情况、督导落实。深入了解和全面掌握被督导地区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情况,督促被督导地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视频会议的部署要求,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有益经验。
2、发现问题、督导纠正。注重发现被督导地区在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违反换届工作政策法规、纪律要求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督促整改、纠正和查处。
3、评估工作、督导提高。科学评估被督导地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和换届风气状况,着重掌握换届纪律知晓率、换届风气满意率、治理拉票满意率,促进被督导地区增强执行力和创造力,进一步做好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工作。
二、督导的内容
全面了解被督导地区贯彻落实《通知》和视频会议精神,特别是严密组织、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严加考核的情况。主要了解省级、市级党委对县、乡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县、乡换届风气情况。
1、严密组织的情况。重点是被督导地区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的情况;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职责与协调配合的情况。
2、严明纪律的情况。重点是被督导地区以文件、公告等形式明示“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等上级有关纪律要求的情况;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纪律要求的情况;针对换届中可能出现的其他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办法的情况。
3、严肃教育的情况。重点是按照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具体要求,对有关人员开展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的情况;通过各种方式宣传严肃换届纪律要求的情况。
4、严格监督的情况。重点是在换届工作各个环节中落实监督措施的情况;执行有关监督制度的情况;组织开展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和结合巡视加强监督的情况。
5、严厉查处的情况。重点是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站的情况;坚持举报换届问题专人值守制度的情况;实行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查核专办制度的情况;落实查核责任制度和查实案件通报制度的情况。
6、严加考核的情况。重点是开展换届纪律要求问卷调查的情况;换届风气测评的情况;运用调查结果和测评结果的情况。
7、治理拉票效果专项评估。着重了解被督导地区治理拉票采取的重要措施、取得的主要成效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层次、各方面人员对治理拉票的反映。
(《换届风气督导内容要点》见附件1。)
三、督导的方法
本着简便可行、管用有效的原则,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做到最大限度地调动地方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避免影响地方的正常工作,最大限度地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发布消息
各督导组进驻省(区)时,在当地新闻媒体发布消息,公布督导组工作联系电话和受理举报电话。(消息通稿见附件2。)
(二)查阅材料
1、请省(区)和抽查的市(州)县(市、区、旗)乡镇(以下简称市、县、乡)提供关于换届工作安排情况和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情况的书面材料。
2、查阅地方有关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方面的文件和资料。(查阅文件和资料的主要内容见附件3。)
(三)个别访谈
根据工作需要,与被督导地区的党委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地方各级派出的换届工作监督检查组组长等,进行个别访谈,了解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在被抽查的市、县、乡,约请有关方面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同志、基层组织负责人等,采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了解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换届风气等方面的评价和反映。
(四)暗查暗访
1、电话暗访。督导组随机抽取部分领导干部和参与换届工作的人员,以电话访谈的形式,了解他们对换届纪律要求的知晓情况,对本地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看法,对本地换届风气的评价,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反映。(提问口径见附件4)。
2、约谈暗访。督导组选择部分“两代表一委员”、作为考察对象但未被提名人员、换届选举落选人员,以及新闻单位驻当地记者,以个别约谈的形式,听取他们对当地换届风气的看法。
3、随机暗访。督导组成员不亮明身份、不让地方人员陪同,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直接接触一定数量的干部群众,了解对换届风气的反映。
4、暗访举报人。督导组以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为线索,直接走访实名举报人员,深入了解有关情况。
(五)调查评估
1、抽查换届纪律知晓率。在部分领导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中,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重点测试对换届纪律要求的知晓率。(《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调查问卷》见附件5。)
2、测评换届风气满意率。分层次组织开展换届风气测评。(《换届风气测评表》见附件6。)
3、评估治理拉票满意率。按照省(区)市、县、乡4个层级,通过发放《治理拉票效果评估表》(表样见附件7),分别对治理拉票效果进行评估。
(六)问题查核
对群众举报的和督导中发现的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督导组可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了解,或责成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对严重违反换届纪律的,督导组可建议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组织调查。
(七)汇总反馈
每个省(区)督导工作结束后,向省(区)纪委、党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反馈,肯定工作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反馈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督导工作的主要情况;对被督导省(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总体评价,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换届风气测评、治理拉票效果评估的结果;被督导省(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主要特点和成效;被督导省(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反馈稿后附《换届纪律知晓率统计表》、《换届风气满意率统计表》和《治理拉票效果评估统计表》(表样见附件8、9、10)。对每个省(区)督导结束时,反馈稿经组长审定后,即可反馈,督导工作完成回京后,送交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以便掌握。对涉及的重要情况,在反馈前要与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沟通。
四、督导的具体安排
每个省(区)的督查时间一般掌握10至15天。抽查2个市、4个县、8个乡。把换届纪律知晓率较低,或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较多的地方,列为抽查对象。每个省(区)发放《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调查问卷》、《换届风气测评表》、《治理拉票效果评估表》各掌握在500份左右,发放对象应包括各层次人员。
1、在省(区)的主要工作
(1)向省(区)纪委、党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说明来意;与省(区)纪委、党委组织部共同商定具体督导工作方案,并确定抽查的市。
(2)查阅省(区)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文件和资料。
(3)个别访谈省(区)纪委、党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4)利用省(区)召开的有关会议、举办的培训班等机会,发放《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调查问卷》、针对县一级的《治理拉票效果评估表》。(开展调查评估时的说明稿见附件11)
(5)电话暗访部分省(区)直单位和市的领导干部,一般20人左右;约谈暗访部分中央新闻单位驻当地记者和当地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
2、在市里的主要工作
(1)向市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通报督导安排,确定抽查的县。
(2)查阅市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文件和资料。
(3)个别访谈市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和纪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有关成员,以及上级派驻的换届工作监督检查组组长。
(4)利用市召开的有关会议、举办的培训班等机会,发放《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调查问卷》、《治理拉票效果评估表》和针对县一级的《换届风气测评表》。
(5)电话暗访部分市直单位和县的领导干部,一般20人左右;约谈暗访部分省级新闻单位驻当地的记者。
3、在县里的主要工作
(1)向县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通报督导安排,确定抽查的乡。
(2)查阅县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文件和资料。
(3)个别访谈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有关成员,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上级派驻到县的换届工作监督检查组长以及县派到乡的监督检查组组长。
(4)可约请部分县乡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召开座谈会。
(5)结合个别访谈、专题座谈,以及利用县召开的有关会议、举办的培训班等机会,发放《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调查问卷》和针对县一级的《换届风气测评表》、《治理拉票效果评估表》。
(6)电话暗访部分县直单位和乡的领导干部,一般30人左右;约谈暗访“两代表一委员”、作为考察对象但未被提名人员、换届选举落选人员,一般10人左右;根据情况,暗访实名举报人;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随机暗访。
4、在乡里的主要工作
(1)查阅乡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文件和资料。
(2)个别访谈乡党委、人大、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党委有关成员。
(3)约请部分党代会代表和人大代表、村党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等,召开座谈会。
(4)结合个别访谈、专题座谈,并向乡机关干部,发放《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调查问卷》、《换届风气测评表》、《治理拉票效果评估表》,一般各掌握在30人左右。
(5)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在干部群众中进行随机暗访。
五、督导情况汇报
1、及时形成督导情况报告。对每个省(区)的督导结束后,各督导组及时分析、综合有关情况,逐个省(区)形成换届风气督导情况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开展督导工作的主要情况和各地对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开展督导的重点评价;对被督导省(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总体评价,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换届风气测评、治理拉票效果评估的结果;被督导省(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主要特点和成效;被督导省(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及对有关问题查核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每个报告后附《换届纪律知晓率统计表》、《换届风气满意率统计表》、《治理拉票效果评估统计表》、《地方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有关情况汇总表》、《2011年12月以来受理查核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情况登记表》、《督导工作情况汇总表》(有关数据汇总和统计表见附件8、9、10、12、13、14),以及被督导的省(区)纪委和省(区)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同志,市(州)县(市、区、旗)党委书记谈话要点。对督导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可形成单独附件材料。
除督导情况报告外,督导组还要报送以下材料:一是被督导省(区)提供的关于换届工作安排情况和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情况的书面材料;二是被督导省(区)干部群众在个别谈话、专题座谈、问卷调查、暗访中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三是其他需要参考的材料。
2、汇报督导工作情况。督导工作结束后,各督导组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有关领导同志集中汇报督导工作情况。
㈣ 县委书记在换届风气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一、开出“补脑丸”,带头学习贯彻。严格落实领导和把关责任,凡是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县委书记都要求在第一时间进行传达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县委班子以常委会、中心组专题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体学习等方式,先后5次学习研究中央及省市关于换届及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相关文件政策,为加强对全县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领导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服下“暖心汤”,带头谈心谈话。严格落实“四必谈”要求,并将约谈工作适当延伸,带头对县“四大家”班子成员、县法检两长及其他副县级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委组织部及县纪委班子成员开展了严肃换届纪律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了干部的思想动态,征求了党员干部对换届、班子建设及加强换届风气的意见建议,提醒督促谈话对象严守“九个必须”组织原则和“九个严禁”纪律规定,通过谈心谈话,宣传了纪律,统一了思想,理顺了情绪,凝聚了人心。
三、打好“预防针”,带头检查督办。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原则,把思想教育工作做在换届之前, 组织县换届办电话抽查全县“九个严禁”“九个必须”掌握情况,并在大会现场通报; 主持召开了全县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督办会议;组织县纪委、县换届办相关人员一行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形式,先后到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检查督办,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现场换届风气知识测试,进一步传达强调了县委关于换届纪律的有关要求,通过对各单位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多形式密集检查督办,拧紧了全县党员干部严守换届纪律的螺丝。
县委书记亲自起草致全县党员干部的公开信,要求全县领导干部知晓并遵守换届相关纪律要求,对“九个严禁”“九个必须”等换届纪律规定熟记在心、自觉践行,共同维护好秭归对外良好形象,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在换届中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积极支持配合县委工作,把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认认真真干好本职工作,以奋发有为的姿态,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使换届风清气正在各单位得到很好的体现,共同营造好风清气正的换届风气和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