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重庆商会商会简章
上海市重庆商会章程,于2010年11月6日由二届一次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旨在引导会员遵纪守法,促进渝籍企业及个人发展,并加强与各方的经济与技术交流。其核心任务包括组织学习国家政策、举办讲座、反映会员意见、维护权益、开展企业交流与合作、提供信息服务等。
商会实行自愿入会、自由退会原则,会员包括重庆籍在沪企业、服务组织、有识之士,以及关心重庆发展的非渝籍企业。会员享有投票权、信息获取权、请求帮助权等,同时需履行遵守章程、参加活动、缴会费等义务。商会组织结构中,全体会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执行日常工作,设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等职务。
商会经费来源多样,包括会费、捐赠、资助等,经费使用需经过严格的审批制度,并接受监督。商会终止时,需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并确保剩余财产按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