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法律培训班的方式有哪些建议
1、以收集提问的方式方法最好的,一般性的基础知识大多数人知道的,尽量专的少讲。
2、以属民金刑银为原则,因为考试是目的,必须从考试的应试角度出发。不能象法学院一样的,让学员全面提高,而是以考分为重点,一定要舍得丢掉一些考分低的科目,提高教学的“增分”效率。比如说。国际私法,学习四个课时,能提高多少考分?民事诉讼法学习四个课时,能提高多少考分?
3、尽量要限制教师讲自己办过的案件,这个问题已经是多数教师的同病,大讲自己如何胜诉的案子,占用很多的教学课时,对于学员提高考分基本上没有帮助的。
② 法律法规方面培训有哪些方面
《中来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如果经营特殊管理的药品还包括《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
③ 如何写开展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方案
把宪法和来公共法律知识学习作为推自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的重要抓手,通过一系列学习培训,熟悉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对根本性、基础性的行政法律法规做到“懂”,对与所担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通”,对履行职责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做到“精”。
④ 如何制定法务培训计划
法务部门新年度培训计划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
为了提高我部门员工队伍的素质及专业技能,增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实现强化基础、提升服务的需要,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风险的防火墙,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我部门特制订2014年培训计划书如下:
一、 培训原则
1、坚持按需施教、务求实效的原则。根据相关法条及时政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和员工多样化的培训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
2、坚持自主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健全培训机制,立足自主培训,搞好基础培训和常规培训,通过外部资源搞好相关专业培训。
3、坚持节省经费与资源共享的原则。根据部门自身情况及公司发展需要,适当参加培训机构的相关培训。为了节省费用,每个专题安排个别员工参加培训,培训后参加者与部门其他同事分享资源。
二、培训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需求,2014年培训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①公司法相关法律事务
②劳动争议案件纠纷解决及风险防范
③国际贸易常见纠纷及法律风险防范
④担保物权理解与适用、司法实践与担保纠纷案件审理实务
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案件审理实务
⑥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及法律救济
⑦破产、重组、清算案件法律事务
三、培训方式
为了提高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吸收性,培训方式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1. 选派员工参加法律培训机构的专题培训
根据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以及中国行为法学会的培训计划,结合部门自身缺憾及公司发展需求选取适合的专题,选派个别员工参与培训。被选派员工回来将知识吸收消化后,再以讲课的形式,将所学所感分享给全部门。
2. 邀请专家、法官授课培训
根据现有的人际资源,邀请大学的法学教授以及市中院等法院审判、执行 经验丰富的法官和公安、检察系统相关部门的领导在方便的时候给部门授课,讲解实际司法操作中的诉讼技巧及问题防范,解答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棘手问题,为纸质化的枯燥培训注入新鲜的血液。
3. 购买法律资料,部门内部提升
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升最重要的还是要利用工作的闲暇之余自行充电。部门内部订购一些专业书籍报刊自行阅读学习,既能节省整块的时间又能节省开支,所学知识随时吸收随时消化。遇到不能自己解决的疑难问题可以在参加培训机构专题的时候进行探讨或者向教授、法官等请教。做到最大程度的利用资源,提升部门整体素质。
四、期望效果
通过上述培训计划的实施,争取使本部门的整体专业技能更上一层楼。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客观冷静、处理问题的时候从容淡定,任何案件都能做到全力争取最大利益、最大程度防范风险,利用所学专业知识为公司争取一切合法权益!
⑤ 如何写开展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方案
各行政机关要在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把宪法和专公共法律知识学习作属为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的重要抓手,通过一系列学习培训,熟悉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对根本性、基础性的行政法律法规做到“懂”,对与所担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通”,对履行职责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做到“精”。
⑥ 急求~ 教育局 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计划 特急~~
主题词:法律 学习 培训 通知
抄 送:市法制办、市司法局,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高邮市物价局综合
科 2008年1月
8印发
共印20份
高邮市物价局
08年度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计
划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法制工作,增
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不断提高
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治价水平。
现制定 2008 年度全局法律法规
知识学习培训计划:
一、学法目的
通过学习培训,全面提升物价干
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能
力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工作的领
导,将学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
程,由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
管领导负专责具体抓,各职能科
室负责人及法制员经常抓,建立
起分层负责,齐抓共管的组织领
导机制,切实做到责任明确,工
作到位。
三、学习内容和方法步骤
按照总体规划,我们拟定:
1、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
律,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意
识。营造学法、普法、执法的良
好氛围。
2、深入学习与价格工作密切相
关的专业法律法规。
3、及时学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
法律法规 (具体学习培训安排见
附表 )。
四、学习要求
(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
强法律知识学习是依法行政的重
要基础,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律宣
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提高依法行
政能力和水平,增强依法治价的
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
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本局干部
职工的法律知识和法制素质。
( 二 )坚持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与严
格执法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
自学结合,相互交流和专业授课
相结合。
( 三 )确保学习时间和效果。全局
干部职工每人自学时间不少于
100 小时,并要认真做好读书学
习笔记,每人参加集中学习的时
间不少于 60 小时。
附件: 2008 年法制法规知识学
习培训计划安排
2008 年度法制法规知识学习培训
计划安排
⑦ 法律培训记录怎么写
1.目的:
通过适当的培训、教育,确保公司全体员工能够胜任自己的岗位。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的培训、教育,及人力资源的调整补充和管理。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力资源的管理,提出培训申请,人力资源部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3.3总裁负责人力资源的配置和培训计划的批准。
4.程序:
4.1人员安排
4.1.1由人力资源部编制各部门负责人任职要求,办公室协助各部门负责人编制本部门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报总裁审批。
4.1.2《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作为人力资源部选择、招聘、提拔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主要依据。
4.2培训需求:
培训需求是随着企业发展质量目标的要求,新产品的开发而定的,如新工人的增加,管理要上一个台阶,满足顾客新的期望等等迫切要求。新知识、新理论、新思想的教育和培训,人力资源部每年应根据质量目标要求,提出培训需求。
4.3培训计划
4.3.1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培训需求和各部门提出的培训申请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总裁批准。
4.3.2培训计划应考虑满足顾客要求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重要性的教育。
4.3.3各种类型人员应分批进行,如中层以上干部的管理水平,新员工的应知应会,特殊工种的资格培训,老员工的业务提高等等,都应进行不同层次的培训。
4.4培训实施
4.4.1新职员培训考核
4.4.1.1新职员入厂,无论是普通员工,还是管理人员,试用期内的头三天由办公室组织进行职前的基本知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表》(QRl803)。
4.4.1.2新职员的基本知识培训内容:
a)公司简介;
b)公司的管理方针目标、程序文件、技术文件;
c)公司的组织结构及主要负责人;
d)公司的管理制度(各种管理规定、管理办法);
e)熟悉日常工作、生活环境;
f)本岗位的任职要求;
g)有关法律法规教育。
4.4.1.3新职员的基本知识培训由人力资源部面授,技术由各车间主任面授。
4.4.1.4新职员的基本知识培训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事后要验证培训效果,对于技能操作、口头问答不合格者或笔试不满80分者责被淘汰。
4.4.2岗位培训考核
4.4.2.1公司职员的岗位培训内容:
a)全员的质量意识培训及IS09001、ISO14001、OHSAS18001标准的培训。
b)对技术员、技术工人进行岗位技术、技能操作培训。
c)对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技能培训。
d)对使用统计技术的人员进行统计技术培训。
e)对特殊工种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f)对升职、调职人员进行新岗位的培训。
4.4.2.2对公司职员的培训可采用面授、示范两方式。
4.4.2.3各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制定本部门《培训计划》(QRl802)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的培训计划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交总裁审批。其中计划详述中要表明:
a)培训对象;
b)培训内容、方式;
c)使用教材、授课人;
d)培训课时、培训实施日期;
e)是否考试发证;
f)验证措施及验证结果。
4.4.2.4临时培训由申请部门填写培训申请单,经总裁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4.4.2.5所有培训都要由培训的组织者做《培训记录表》,受训人签名。
4.4.2.6培训后的考核由各组织者和授课人负责,考核方式可为面试、开卷考试、闭卷考试、抽检等多种多样的方式,每次考核的情况可附在《培训记录表》(QRl803)后面或另行归档保存。
4.4.3特殊培训考核
4.4.3.1本公司的特殊关键培训工种包括电工、电梯工、锅炉工、真空机操作员、检验员、校检员、内审员。
4.4.3.2特殊培训程序
a)特殊关键工种员工由车国家授权机构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的人员才能应聘此岗位,如电工、电梯工、锅炉工等,经人力资源部和有关部门实际操作合格后颁发上岗证,持证上岗。不合格者继续培训直至合格或辞退。
b)检验员由质管部培训、考核,合格者由总裁授权,人力资源部颁证上岗。
c)内审员由公司委派往国家法定机构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d)校验员由质管部培训、考核,办公室颁发上岗证。
4.5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全体员工培训档案,记录员工每次受训情况。
5.相关文件:
SYPF01 《文件控制程序》
SYPF02 《记录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QRl801 《培训申请单》
QRl802 《培训计划》
QRl803 《培训记录表》
QRl804 《培训登记卡》
附录 上岗证:
⑧ 新劳动法培训方案
一、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劳动者被迫辞职和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0、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1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1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1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15、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1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1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18、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9、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0、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注:若劳动者收入没有高于本条规定的三倍,则补偿年限不受最高12年的限制)
3、以上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时间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劳动者按照约定与用人单位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