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院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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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公共科目就要看公务员考试的题目,一模一样,范围不变。
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建立一支专业化的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实现对书记员的科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
书记员实行单独序列管理。
第二条书记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第三条担任书记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适应本条第五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同意,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书记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中、中专。
第四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书记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第五条本办法下发后人民法院新招收的书记员,实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
书记员的聘任制和合同管理,是指人民法院与受聘人依照法律与本办法订立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任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任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再履行书记员职责。
第六条除法律、法规和聘任合同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书记员的权利义务及教育培训、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务升降等,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制度由国家另行规定。
在国家有关规定出台之前,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基本工资可按国家公务员的规定执行,其他工资和福利等待遇,可暂由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待国家有关规定出台后,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改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第七条人民法院在国家核定的编制内依据书记员员额比例确定书记员专用编制。法院录用或调任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书记员专用编制。
书记员的员额比例由最高人民法院另行规定。
第八条人民法院新招收书记员应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任。
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聘任书记员的考试工作分别由中央和省级考录工作主管部门负责。
第九条人民法院聘任书记员应当签订聘任合同。
聘任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三至五年,期满可以续聘。书记员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双方同意续延聘任合同的,如果书记员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任合同,人民法院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任合同。
新聘任书记员试用期限为一年。
聘任合同文本,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
第十条聘任制书记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聘任合同:
(一)严重违反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正司法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解除聘任关系的情形。
第十一条聘任制书记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一)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书记员工作的;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通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国家机构变动、调整,需要裁减人员的;
(四)未经单位批准参加各类脱产学习、培训,经单位要求仍不能正常工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形。
第十二条聘任制书记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办法第十一条解除聘任合同:
(一)女性书记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二)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聘任制书记员对人民法院解除聘任关系有异议的,可以向当地人事主管部门提起仲裁。
第十四条聘任制书记员可以辞去被聘职务或提出解除聘任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人民法院书记员可以按规定正常晋升职级。各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的最高职级配备为:
最高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职级最高配备为正处级。
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职级最高配备为副处级。
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职级最高配备为正科级。
基层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职级最高配备为副科级。
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部分书记员的职级配备可以略高于本条第四、五款的规定。
第十六条书记员职务职数在其所在人民法院的非领导职务职数中解决。
第十七条本办法中除专门适用于聘任制书记员的条款外,其他条款既适用于聘任制书记员,也适用于本办法实施前人民法院在国家核定编制内正式录用的书记员。
第十八条解放军军事法院书记员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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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跪求江苏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考试试题和打字录音材料,哪位大神可以帮
速录是一种高级技能,想成为一个专业的速录师,不仅要有熟练的录入技术,还必须具备各种基本的专业知识的补充和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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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如何做好法院书记员工作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院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形势下,身肩重担的审判人员固然重要,但书记员的地位同样重要,不可小视,法院审判工作的任何一个环节都离不开书记员的参与,可以说书记员素质的高低和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案件的质量。下面我根据当前审判工作新形势对书记员工作的要求,结合自己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体会,与大家共同学习探讨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一、书记员应具备的良好职业道德
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3)18号]《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了担任书记员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适用第5条规定学历确有困难的地方,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同意,在一定期限内将学历放宽为高中、中专。第四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书记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同时,该办法第十条对聘任制书记员的解除聘用合同也作了规定:1、严重违反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或人民法院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正司法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解除聘任关系的情形。以上条款,对担任书记员的身份、政治素质、身体状况、文化程度作了具体规定,对聘任制书记员的管理也作了明确规定,这说明人民法院书记员职业是高尚的、神圣的,不是随便一个人都可以担任的。既担任了法院书记员,就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特殊表现形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一般道德内容,反映了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和状况,并且受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制约。职业道德是指以职业分工为基础,在特定的职业生活实践中形成的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良心、职业荣誉、职业作风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规范的总称。职业道德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不同的行业与职业,具有不同的职业道德。那么法院书记员应当具备哪些方面的良好职业道德呢?
一是要加强政治思想品德修养。树立政治意识,拥护党的领导,维护司法公正廉洁,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意识,在办案中要经得住诱惑,保持清正廉洁,淡泊名利,自尊自爱,自觉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是要保守秘密。树立保密意识是书记员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因为书记员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时刻都会接触到审判秘密,对整个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都要参与,包括合议庭评议、审委会讨论等,如果书记员保密意识不强,随意放置案卷材料,将案卷或诉讼材料借给无阅卷权的人阅读,将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泄露,就会对案件的处理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甚至造成严重后果,损害法院的形象。同时,如果我们的言行不谨慎,不分场合谈论不该议论的审判工作,也将会自觉不自觉地导致审判秘密的泄露。所以,要求书记员必须增强保密意识,时刻注意涉及审判工作的言谈举止,不向当事人或无关人员泄露审判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审判工作和与审判工作有关的人或事,不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审判秘密。
三是要遵守司法礼仪。司法礼仪是指司法活动主体在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守的礼节、仪式以及行为态度和方式。司法礼仪在司法活动中有着特殊意义,它是司法活动的外在形象,体现书记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文明,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法院形象。同时,可以强化司法活动的神圣性,体现司法的权威和尊严。如果书记员在审判活动中不拘小节、随心所欲,不仅会影响自己形象,还会影响法院形象、司法权威和公正。遵守司法礼仪包括以下内容:
1、举止文明,仪表得体。文明举止和良好仪表能给当事人发出一种司法公正的信息,使他们对裁判过程和结果产生信服。
2、礼貌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不仅反映出书记员个人素质的高低,更体现了司法活动的文明程度。
3、遵守法庭规则。法庭是司法活动的主要场所,所有参加庭审活动的人都应遵守法庭纪律和规则,书记员当然不得例外。
四是要谦和自信。书记员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与审判人员配合,在接待当事人时要态度谦和,不急不躁,把工作尽量做细做到位,平息当事人的急躁情绪。为人要诚实谦逊,勤奋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在处理问题时要有自信心,要不卑不亢,坚持原则,在工作中遇到的压力和困难时,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心态平稳,沉着应对,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❹ 法院书记员应具备哪些能力
1、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专的监督工作;
2、协助检察属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
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
4、配合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
❺ 华可教育对法院书记员的培训到底是不是坑人的
您《民院书记员管理办(试行)》第六条:"除律、规聘任合同另规定外,民院书记员回权利义务及教育答培训、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务升降等,参照执行家公务员关规定" 即书记员公务员管理参照公务员关规定 《高民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考公告》:"录用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效期内,高民院与受聘双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双即解除聘用关系,受聘再具高民院书记员身份" 至于书记员月薪要看您哪级民院做书记员区民院做书记员月薪3000元至4000元;市级民院做书记员月薪4000元至5000元;省高级民院做书记员月薪5000元至6000元;高民院做书记员月薪6000元至8000元谢谢
❻ 考法院书记员笔试考试用什么参考书
京安速记徐州法院书记员培训中心的高级讲师告诉笔者
没有参考书,主要考亚伟听打。
速录是一种高级技能,想成为一个专业的速录师,不仅要有熟练的录入技术,还必须具备各种基本的专业知识的补充和积累.
速录师和普通的打字员最不一样的地方,是他们能够与声音同步记录,也就是边听边打.1台速录机、1台笔记本电脑是其全部"家当".据介绍:速录师每分钟最少能打220个字,最快的速录师一分钟能打500字左右.笔者注意到,速录师打字不是用一般的电脑键盘,而是一种专门的速录机,速录师操作起来,能同时按下10到14个键,每次最少能打出2个字.
那学习速录是不是很难呢?徐州京安速记亚伟速录培训中心的高级讲师告诉笔者,由于速录师所借助的是一种特定的速录机,须经过培训才能上岗.但其入学条件并不高,只要能听懂普通话,有一定的拼音基础就可以学.经过4-6个月的培训,就能达到180-220字/分钟,熟练的高手甚至能达到每分钟300字以上的水平。。。
❼ 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法院书记员
来到法院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开始的一年在法警队工作,书记员的工作才刚刚开始。在成为一名书记员前,就一直希望能够去从事审判工作,而做好书记员工作是以后成为一名合格审判员的基础,故自进法院那天起,对书记员工作,我就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虽然对其并没有什么直观的认识,但现在能够有幸的从事这个工作,我内心还是感觉很高兴。在成为一名书记员前,并没有感觉它很难,直到真正接触到书记员工作后,才感觉到,原来书记员工作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工作很琐碎,什么都得想到做到,一个小的失误可能导致一件错案的产生,这些都给了我很大的压力。从刚开始开庭不知道怎么记录,不知道程序怎么走,不会订卷、不懂卷内文书顺序、不会填写卷内目录、不懂立案流程、不会填写卷内文书,不知道怎么归档到基本掌握了简单的事务性工作。不懂时向审判员、老书记员请教,希望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能够熟练掌握这项工作,进而能够胜任并干好这个工作。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学习实践,我认为做一个书记员至少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作为一名书记员应该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 书记员作为整个审判流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可以说法律知识是做好书记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书记员不是简单的记录器,需要运用法言法语去提炼那些无序的陈述,已将整个案件情况清晰、完整的记录下来。 二、书记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虽然书记员在法院中是辅助法官做一些工作,但是书记员的工作却不能忽视,一个案件的处理好比一个人骑自行车,手扶着车,把脚蹬着踏板,书记员好比是一个链条它连接着整个案件,没有书记员这个链条整个案件就不能进行下去,所以作为书记员来说不能小视自己的地位,要干就要干好。书记员作为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员,不论内部如何分工,但对外来说都是代表着法院的形象,所以书记员的一言一行可能影响着老百姓对法院的评价,作为书记员要时刻保持着一颗正义心,只有在心中存有正义才能不使法律的天平倾斜,书记员可能接触当事人的机会比较多,面对各式各样的当事人应该耐心尽量平息当事人的情绪把握好自己,应该说什么不应当说什么,进而有利于案件的处理。还有在案件处理中书记员可能掌握着一定的审判秘密,这样就要求书记员的职业道德来约束自己,要谨言慎行,不向当事人或无关人员泄露审判秘密。 三、应该有高度的责任心 书记员工作很琐碎,一点点的差错可能就会带来不小的麻烦,给当事人送达受理、举证、应诉举证通知书和传票,开庭前熟悉案卷,调试审判庭的计算机,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庭审记录,开庭完毕核对笔录,案件结案后订卷归档,遇到调解的案件参与调解制作调解笔录,制作调解书让当事人签收调解书,这些工作都必须细致、细心。还有很多的工作我没有叙述到但是实际工作中真的很忙碌也很杂乱,所以这就要求书记员具备高度的责任心。 以上是我自己的几点感受,可能做书记员时间不长还没有真正领会到做一名书记员应该掌握的要领,但是我相信只要肯认真学习仔细钻研一定能够做一名合格的书记员。
❽ 法院书记员的具体工作内容是什么
(一抄)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❾ 报考书记员都要考什么科目
法院书记员考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专业理论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常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
笔试重点考察文化基础、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时事政治等综合知识和文字理解能力。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
大多数审判员(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书记员(委任制)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政法专编行政编制),但有些地区也有聘任制、聘用制、劳务派遣制的书记员。
(9)法院书记员培训方案扩展阅读:
在中国,各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由本院院长任免,主要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
开庭的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工作,司法统计工作,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工作,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以及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等。书记员也是人民检察院的辅助人员之一,由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免,其职责与法院书记员相似。
书记员实际上和勤务辅警相比,算不上体力活。但是书记员也不是一个很轻松的职业,较之于勤务辅警,书记员的招考要求更高,如学历,年龄,书记员还要求打字速度,如检察院要求打字速度45字每分钟,法院要求90字每分钟。
正常情况下,检察院记录速度达到90字符/分钟、准确率90%以上,特殊情况下也会有其他的要求。法院要求是速录技能达到100字/分钟,正确率95%以上,特殊情况下也会有其他的要求,比如北京互联网法院40人公告是没有技能测试的。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资格复审: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报考职位,按照拟聘用职位与技能考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参加技能考试人员名单。
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计算机文字中文录入速度达到每分钟100字,同时准确率达到95%以上的为合格。
参加技能考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经核验后方可参加技能考试。未按要求参加技能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报考职位,按照拟聘用职位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在技能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确定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❿ 有一个培训机构说培训完推荐法院做书记员但也要考试是属于哪一种
没有这种培训机构。现在法院书记员招聘是公开向社会招聘,没有什么机构推荐的说法,建议多关注法院招聘信息,然后报名参加法院组织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