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简述电子商务网络消费者的购买动机
(1)求实动机。这是消费者最普遍和基本的购买动机。在购买商品时,他们主要追求商品的实惠、使用方便、偏重于购买低价及中等偏低的大路货,而较少追求商品的外形美观,不易受社会潮流和各种广告的影响。
(2)求全动机。这是消费者普遍的购买动机。要求商品在使用过程与使用以后,保证生命安全或身体健康,如食品、药物、交通工具及电气用具等均要求安全可靠,有利身体健康。
(3)求廉动机。这是一般顾客的普遍动机,具有这种动机的顾客,在购买商品时,特别重视商品的价格,要求物美价廉。这些顾客多半属于经济收入较低或是有勤俭节约的习惯。
(4)求新动机。这是以追求商品的时尚和新颖为特点的购买动机。具有这种动机的顾客特别重视商品的款式新颖、格调清新和社会流行的式样。他们对商品的实用程度及价格高低不大注重。这类顾客多半是经济条件较好的青年男女。
(5)求美动机。这是以重视商品的欣赏价值和艺术为主要特点的购买动机。这些顾客在购买商品时,重视商品的造型、色彩和艺术美,重视对人体的美化作用。
(6)求名动机。这是以追求名牌产品、特点产品的购买动机。这些顾客在购买商品时,很注意商品的商标、牌号、产地、名声和购买地点。
(7)求奇动机。这是以重视商品的与众不同之处为主要特征的购买动机。这种购买者对商品奇特的样式,别具一格的造型等特别感兴趣,也容易受刺激性强的促销措施的诱惑,触发冲动性购买。
『贰』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称为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称为C2C。C2C的意思就是消费者个人间的电子商务行为。比如一个消费者有一台电脑,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把它出售给另外一个消费者,此种交易类型就称为C2C电子商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2)电子商务消费扩展阅读: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九条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
第十七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采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叁』 电子商务中应如何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谢谢!
电子商务中出现的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已逐渐成为其发展的阻碍,亦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了严峻挑战。电子商务只是人们生活消费的途径之一,它没有改变消费者的定义也没有改变法律对消费者的保护,所以现行法律对消费者的定义同样适用于电子商务领域。在尊重电子商务发展规律的前提下,从法律及相关层面采取各种措施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首先来看看对于消费者的定义。
消费者就是指为生活消费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商业性服务的,由国家专门法律保护其消费权益的个体社会成员。
我们还要注意的是问题是,电子商务具有交易主体虚拟化、交易过程无纸化、支付手段电子化、交易空间泛地域化等特点,这些特点使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力量对比更加悬殊,网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等更容易遭到网络经营者的侵犯。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相对应、相对立的关系,没有经营者就没有消费者,反之亦然。电子商务中可能存在的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交易模式有三种:B2B、B2C、C2C,其中B2C模式中存在消费者与经营者是毫无争议的。
再者,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角度看,消费者作为分散孤立的个人,处于不利或弱势地位。且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性等因素,在电子商务中,因网络的虚拟化、电子化使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更加明显。例如在C2C交易中,一些尚品店铺在线销售者只是披露商品信息或自己的身份信息,消费者无法对其信息作出真伪鉴别。如果销售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内容,那么购买者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信息不对称在C2C交易模式里表现的淋漓尽致,整个交易过程中购买者始终处于弱势地位。
C2C交易中,大部分的个人销售者以出售商品为业,主观上具有营利目的,客观上存在营利行为。由于网络的特性,个人销售者可以只凭借个人身份证或相关证件开设“店铺”,销售商品。其“店铺”规模及产品种类甚至可以和现实生活中的商家相媲美,甚至规模更大、种类更多。其销售方式多样,包括拍卖、零售、批发等。这类个人销售者的性质和现实生活中的经营者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是其借助了网络这一便利资源。将这一类个人销售者视为经营者,更有利于网络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在C2C交易模式下,企业可能以个人身份注册并从事经营,而购买者很难得知与其交易的对象究竟是企业还是个人。如果法律一概将注册为个人用户的企业销售者排除在经营者的范围之外,那么与这类销售者进行交易的个人不会被法律视为消费者从而无法受到特殊的保护。
维护消费者权益,不仅要关注电子商务消费以及合法合理的措施做到自身维护消费权益,做一位聪明的消费者,而且希望国家有关部门也不可放松对消费者利益的关注。从立法、司法角度还做到全面的保护,它涉及到政府、行业、消费者自身等多个层面,甚至涉及到整个社会的信用体制等问题。更要从其他方面来引导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实现,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网络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体系。每位消费者,经营者,都应该为营造公正公开的消费环境而出谋划策。因为保护网络消费权益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尤其是在网络盛行,电子商务的大环境下!
『肆』 电子商务将改变人们的消费方式
是的,电子商务将改变人们的消费方式,主要是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电子商务相比传回统商务,更加答方便、安全、便宜,
2、因为电子商务不受时间、空间、地理位置的限制,可以随时随地进行购买;
3、安全,现在的电子商务其实比线下更加的安全,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线上会有一个信用评价系统,所有购买过的人都可以对你的服务或是产品进行评价,以此来约束你,而传统商务做不到这点,只能是评口碑了;
4、因为电子商务将传统商务的很多环节给去掉了,所以会相应的减少很多成本,让客户买到更多实惠而美好的产品。
『伍』 什么是电子商务
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 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即基于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电信网络等电子信息网络的生产、流通和消费活动,以实现整个商务过程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而不仅仅是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交易或流通方式。
●网上交易:是指买卖双方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商品或服务交易,又称“网络贸易”。其常见的形势主要有:企业间交易(B2B)、企业和消费者间交易(B2C)、个人间交易(C2C)、企业和政府间交易(B2G)等。
电子商务分类:
●B2B:Business To Business的简称。指这样一种互联网企业以提供互联网展示推广平台的方式,为跨行业的各类企业的国际、国内贸易和即时沟通提供便利,同时也在线下为企业提供市场推广服务,特别是在交易会等场合的市场推广活动,是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
●B2C: 按电子商务的交易对象分类,即BtoC,全称是Business to Customer,是指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模式。一般以网络零售业为主,主要借助于Internet开展在线销售活动。
●C2C:按电子商务的交易对象分类,即CtoC,全称是Customer to Customer,是指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模式。由于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易,C2C的特点就是大众化交易。
●B2G:即企业与政府之间通过网络所进行的交易活动的运作模式,该模式由于活动在网上完成,使得企业可以随时随地了解政府的动向,能减少中间环节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提高政府办公的公开性与透明度。
●B2M:Business to Marketing,面向市场营销的电子商务企业。B2M电子商务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核心而建立起的营销型站点,并通过线上和线下多种渠道对站点进行广泛的推广和规范化的导购管理,从而使得站点作为企业的重要营销渠道。相对于拥有站点的简单电子商务模式,B2M注重的是网络营销市场和企业网络营销渠道的建立,相对于B2B、B2C、C2C的一种全新的电子商务模式。
●M2C:Merchant to Consumer商家对消费者,商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该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消费者通过支付费用获得自己想要的。商家最终还是要将产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此模式是针对B2M的电子商务模式而出现的延伸概念。在M2C环节中,经理人将面对Consumer,即最终消费者。
『陆』 电子商务对消费者的影响都有哪些
1、扩大了消费者的购物地域;
2、有限时间内让消费者有更多挑选商品的机会;
3、方便购买不易购到的商品;
4、能购买性价比更好的商品;
.......
『柒』 零售的电子商务为消费者提供那些信息和服务
原话是(零售:向最终消费者个人或社会集团出售生活消费品及相关服务,以供其最终消费之用的全部活动。)
而你所说的提供,可以是无偿提供即属于捐赠了,那么就是违背了意思,所以系错的
『捌』 什么人群成为电商消费主力
近日,95后接棒 成为电商消费主力
喜欢囤口红、有个性、不爱随大流、男生也开始敷面膜……作为正在接棒成为消费主力的人群,95后正在引来市场关注。
在消费喜好上,彩妆偏好更强成为95后美妆消费的主要特征。其中,口红、BB霜、眉笔成为95后最爱的彩妆品类,而面膜则成为品牌打入95后男性美妆市场的敲门砖。在线上奢侈品消费行为中,95后对于奢侈品的需求还是主要集中于送礼和购买大件产品,销售额占比最高的是首饰和手表。
《报告》显示,95后获取时尚资讯的媒体中,微信朋友圈、微博平台稳定的领先位置和短视频、直播平台等社交化平台的迅速崛起,代表95后日益看重自身的社交价值彰显。
此外,在消费理念上,95后展现高财商特点。在分期观念和尝试互联网理财产品上,95后也均有着高于80后和70后的突出表现。
『玖』 电子商务给消费者带来了哪些效益
电子商务的发展依赖于市场依赖于消费者,要说到电商给消费者带来什么什专么效益的话,基属本有以下的几点吧
改变人们的购物方式,让更多的人认识到一种新的商业模式
提升了人们的生活效率,很多的东西可以不必亲自的东奔西跑的去购买
能够为更多的人节省一定的费用,电子商务的出现更多的打破了交易不平等的现象,让消费者能够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还能有可靠的保障。
『拾』 电子商务给网络消费者产生的影响
电子商务存在价值就是让消费者通过网络在网上购物、网上支付,节省了客户与企业的时间和空间,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特别对于工作忙碌的上班族,也大量节省了其宝贵时间。在消费者信息多元化的 21 世纪,可以通过足不出户的网络渠道,然后再享受现场购物乐趣,已经成为消费者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