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电子商务发展的三个步骤
1.简单的个别的网上交易s0100
现在有很多此类的ICP。其中著名的有美国的亚马逊网上书店,国内的有8848珠穆郎玛网上商店,263首都在线等等。在没有良好的交易平台作为技术支持和信誉好的银行作为保障的前提下,电子商务是无法蓬勃发展起来的。
2.网上城市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网上活动的增加必然导致此类ICP的急剧增加,之后便是银行和物流业者的介入。如此,网上城市的形成条件便初步具备了。这里所讲的网上城市仅指在同一个城市里建立一个综合各门各类的商务平台,来进行各种日常活动,如购物,订机票,网上远程教育,炒股,娱乐,等等。
3.地球村-无国界的地球和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
它是网上城市在规模和数量上的大量增加。如此,各种商务活动,思想交流,学术活动,远程教育,国际访问均可在互连网上完成。
网上城市的建立与发展
要建立一个能进行正常运作的网上城市,需要方方面面的协助和参与。不仅要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更需要全民族,全人类的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从国内的电子商务的现状出发,如何才能建立一个较完善的网上城市呢?在下的拙见是缺什么补什么,对症下药。
金融服务体系
国内为电子商务服务的金融机构还处于萌芽阶段。由于信用业务的不完善,网上购物等活动都无法自由的展开。仅举中国银行为例,如要网上购物,你首先要持有长城卡,然后在电脑上安装电子钱包软件,再申请电子安全证书,接着你登陆到中行特约的网上商店进行选购,填写个人信息和送货地址,使用电子借记卡进行支付,最后等待送货上门。你说烦不烦?如果是我,早被吓走了,更别提买东西了。
购买力
网上城市的起步阶段一定要找好服务对象,因为即使你有最好的商务平台,也需要有人来“捧潮呀。这一群人必须能上网,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对网上购物感兴趣,还有充足的上网时间。因此,要先找到他们,了解他们,并对他们提供优惠的高质量的服务。
支付方式
其中最关键的是电子货币的支付问题。国外的习惯做法是采用信用卡的支付方式,然而,这种方法在中国还不能圆满实现,有的只是名义上的“信用卡”-借记卡,同时还要辅以电子钱包和安全证书的使用。这不仅影响了网上交易的速度,也增加了难度。但相信随着互连网在中国的发展,这些问题都会解决。
物流体系
有了客户群和金融机构的信誉保障,便可以开展组建工作了。所附为是网上购物的基本物流图。物流业者不仅起着运输的作用,还起着售后服务和信息反馈的作用。以快餐业较发达的常州为例,网上商店若联合快餐业的销售网络及其优质的售后服务,一定能够打动消费者的心。而网上商店若以次充好,或漫天要价,将受到严重警告,甚至失去网上销售的权利。这就需要有一个网上电子商务的仲裁部门来进行仲裁。
仲裁部门
这些仲裁部门兼有消费者协会和工商管理局的角色,同时还是网络安全管理者和网络技术服务提供商。因此,必须有政府的参与和国家政策的扶持。
到此,网上城市的初步要素都已具备,当全国的网上城市都初具规模的时候,真正的电子商务便形成了。
『贰』 县区如何发展电子商务
这个需要根据你的县区的具体情况以及你对自己发展的要求来选择和决定!
『叁』 电子商务发展状况以及近几年数据
一、探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诚信问题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诚信建设战略思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科学、合理、权威、公正的信用服务机构;严格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形成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信用服务体系的方针和目标。大家都称诚信是电子商务的基石。应当看到,电子商务不是空中楼阁,它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传统经济方式和交易环境的。因此我认为,诚信,不仅是电子商务的基石,首先也是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我国的信用评价和监管机制不健全,还处在多头管理的阶段,一些信用评价机构本身服务的诚信可能就有问题,甚至出现3A评级也可以随意买卖的现象,全社会的诚信意识还没有建立,一些个人和企业没有为经常性的违约、失信而付出代价。这种“守信却得不到更大利益”、“失信也不会得到更大惩罚”的现象,给商业交易带来了很高的交易成本,也制约了传统商业走向电子商务的步伐。
与传统商业相比,电子商务通常是买卖双方不见面的,更加需要参与者诚实守信:
(一)
买卖双方信用状况信息不对称甚至缺失,往往凭经验直觉、网上交流、网下调查等进行综合判断,而网下调查的成本很高,有些业务很难调查到,这就很容易出现在交易信息、供货、付款等方面出现诚信问题,影响用户对网上交易的信心;
(二)
为了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一方面,我们希望传统商业模式下的信用模式尽快完善,信用数据尽快共享;同时我们认为需要为电子商务的参与者建立必要、实用的、符合电子商务特征的信用模式和信用数据管理机制;
(三)
健全我国的信用管理体系,涉及的因素较多,但与信用有关的立法、执法是重中之重。我们已经有了一部《电子签名法》,未来可能还需要有电子商务企业信用的管理办法、网上拍卖交易管理办法、电子商务税收及发票等一系列的政策法规。
(四)
金融领域的信用管理体系也很重要,他直接影响到电子支付和正常服务的履约,影响电子商务的效率和质量。底层的信用体系,会影响到客户端对电子商务的信任、信心与效率。
具体在B-C、C-C、B-B电子商务中,诚信状况还是有差别的。
(一)
B-C电子商务:B2C交易趋于成熟,虽然存在个别商家欺诈消费者的情况,但比例不大。消费者通常会选择自己熟悉的,知名度较高的网站购物。从98、99年至今,我们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如卓越、当当这样在细分领域的品牌不断涌现,一定程度上对交易诚信起到了积极作用。这些诚信的商务平台交易额连年放大,保持了健康稳定的发展。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给商户平台及其用户提供在线支付服务,也为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
创建于1998年的“首都电子商城”(现在的首信易支付,典型的中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开创性地打造了基于银行的“信任机制”—— 整合银行服务资源,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基本账户开设在银行,资金支付通过银行执行,保证及时准确结算,使银行的客户(企业和个人消费者)在信任银行的前提下,逐渐接受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服务;第三方支付平台要求接入的企业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年审证明,防止诚信不足的商户欺诈消费者;第三方支付平台保持客观中立,成功地解决商家、消费者、银行之间的纠纷,保护了各方的利益。这种模式已被同行业广泛采纳。
(二)
C-C电子商务:C-C电子商务的难点是,在买卖双方缺乏信任的前提下,要完成交易,很难找到一个信任的“支点”。在信用评级模式和担保模式之间,担保模式似乎更受个人用户欢迎。第三方中介的这种以担保为核心的付款的模式,一定程度上促进了C2C业务的发展,但这种模式设计的起点就是互相不信任,由于导致了资金流与物流之间的不同步、甚至较长时间的割裂,因而减缓了电子商务的交易效率,比如说卖家迟迟收不到货款导致经营成本过高,无法满足数字化虚拟商品和服务交易的需要。从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看,这种担保模式是诚信体系不完备、认证注册机制不健全情况下的一种临时过渡模式。C-C电子商务是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晴雨表,这种诚信与支付模式,必将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而不断创新。
(三)
B-B电子商务:我们都知道,国内的B-B电子商务基本上还停留在供求信息交互的阶段,只有为数不多的大型企业成功建立了自身的B-B采购或销售平台,90%左右的企业甚至还没有体验过B-B电子商务给自身业务带来的优势。由于企业之间交易的额度较大,诚信问题更为突出,反过来企业不讲诚信的代价往往也很高。以大企业为核心的B-B电子商务平台以及垂直性行业平台,由于各方面的资质背景与行业领导优势,诚信度相对较高;而其他类的中小企业为中心的平台与综合性B2B平台上,仍然比较多的是在网上获取信息、谈判、下单、网下再商议、再谈判等传统的方式来实现。
针对上述情况,首信易支付在2006年7月份发布了基于多银行的第三方B-B支付服务,有几方面的特点:
1)
是基于国内各银行的信用体系,而不是其他的信用评价体系,对买方交易支付情况实时反馈,;
2)
二是将资金流与信息流有机结合,款项瞬间到帐,满足了B-B电子商务平台中部分业务对实时交易的要求,对交易谈判起到很大促进作用;
3)
三是能够为企业在商业谈判、下单、支付等方面的管理需求提供定制服务,例如:分期、保证金等付款形式。
4)
第三方B-B支付服务要立足于国情,因地制宜。我们的经验是,在解决支付问题的同时与卖方企业、银行共同打造了 “信任机制”,能很好地解决B2B交易中的支付、诚信、资金安全问题。
我国电子商务在各方面与国际电子商务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主要不是技术上和商业模式上,而是诚信体系、安全认证与支付方面。作为从业者,我们既需要自身诚信,更需要积极配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进行不断的创新与突破。
二、探讨支付市场与第三方支付发展的问题
国内电子支付市场,主要包括三种业务形态:银行或银联的电子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电子支付平台,企业内部自行建设的电子支付平台。在行业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如下一些问题,已经引起行业主管部门的关注:
1.
虚拟货币作为新的货币形式,形成了虚拟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央行的监管体系之前,及早防范风险;
2.
电子支付服务的风险管理、自律与监管体系需要建立和加强;
3.
电子支付营运资格的认定、保护与发展的问题;
4.
支付服务客观上提供着金融外延和金融增值服务,应明确其业务范围,促进其业务大胆清晰的创新;
5.
要警惕支付行业内无序甚至恶性的竞争,损害支付服务,甚至对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起到负面冲击作用。
6.
在保护电子交易的同时,国家要考虑从支付认证、支付标准、交易透明度等角度,为工商管理、税收征管、政府的行业管理业务统一筹划建立一些标准上的、技术上的和政策上的准备。
7.
要高度警惕电子支付行业中的洗钱、国际支付转移、国际信用卡盗窃、国际交易税收流失等问题;
可见,放任电子支付行业不加以监管的风险很大,但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和其他的支付平台监管时,我们认为应该给第三方支付更大的发展空间。
第三方支付优势在于:利益中立,商业模式比较开放,能够满足不同企业的商业模式变革,帮助商户创造更多的价值。第三方支付是以银行的服务为基础,与银行合作,向大大小小的企业提供个性化的电子支付服务,为银行发展面向用户的增值服务。很显然,银行的个性化服务成本仍然较高,一些银行操作起来成本高的业务,对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可能是盈利的业务。
第三方支付在近两年飞速发展,创新应用不断涌现,我们来分析一下第三方支付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1、降低社会交易成本
1)银行加快了处理速度和效率,企业减少了人力和时间成本;
2)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企业与多家银行连接,减少了开发和维护成本;
3)降低了交易取消或延迟、付款失败、信用欺诈的风险,提高企业的交易成功率。
2、提升企业竞争力
1)企业交易效率和效益提高,促进了许多新型创新服务的出现;
2)企业的业务覆盖区域扩大,顾客在支付手段上有更多的选择;
3)第三方支付服务商促进了消费者消除对中小商家交易的疑虑。
3、促进产业发展
1)帮助银行推广了电子银行业务,推动了B-C、C-C业务的发展;
2)银行、企业能够根据专注于产品服务设计与市场推广;
3)第三方支付商客观中立地处理交易,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可见,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专业与专注,确实推动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但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发展环境也逐渐复杂化。
首先,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收益模式经受考验。因为第三方支付服务的直接支付收入逐渐透明,下降幅度较大,加之从交易手续费中付给银行的成本居高不下,支付服务的直接毛利率相当低。如果再以低于银行成本、甚至免费进行服务,那么这些服务商的短期盈利可能性就很小。其他业务对支付业务的补贴是普遍现象,但这种用户互联网的免费思路来进行对虚拟经济运行极为关键的支付服务,站在行业发展的高度,是十分危险的。所以,希望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从长计议,认定、保护、发展第三方支付服务。
第二,创新不足,同质化竞争严重。第三方支付服务商、银行与银联、企业内部的支付平台之间的支付业务重叠比例越高,恶性竞争就越大,很容易导致支付服务商在稳健经营、高质量服务、诚信方面不出现问题,最终的结果是企业用户、个人用户利益受到损害,实力弱、缺乏创新和利润增长点的支付平台商被淘汰。
第三,商业银行的发展促使支付服务商加快创新。银行是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重要战略合作伙伴,也拿走了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很大比例支付收入中;同时个别银行使用低于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费率,与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直接展开低端的竞争。银行在自身信息化制约以及市场不成熟制约下,前几年与第三方支付的合作是良好的,现在银行认识到网银业务的重要性,逐渐基于网银发展针对用户的在线服务。这就要求,第三方支付服务商跳出过去的业务局限,这样才能在新的起点上与银行达成更深入的合作,实现新的业务创新,做到双赢。
第四,行业主管部门在监管支付服务的同时,也需要有相应的扶持政策。我们都知道,央行针对电子支付行业的管理规则即将陆续出台,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该如何帮助和扶持第三方支付呢。比较理想的环境是,主管部门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帮助第三方支付服务商争取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统一银行支付网关的技术规范,统一各银行的数字证书,给市场一个相对宽松、有利发展的环境。
建立和实现安全、简单、大众化的电子支付功能,是国内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这应该是政府、银行和支付服务商共同的责任。
作为行业的管理者,政府和央行并不是行业创新的主体,应该更多发挥政策支撑的作用;
商业银行承担着创新的职责,同时也受到自身条件的制约,对企业和个人服务能力有限,发展业务的灵活程度也有不足,应该利用自身的优势,与支付服务商合作创新;
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各自有着网上、网下、全国、地方、行业等不同的性质,采用不同的支付形式,服务于不同的对象,对使用者的需求有更透彻的理解,是电子支付行业创新的主力,是商业银行的合作者,同时也是商业银行的客户,在相当程度上依托商业银行的业务体系。国内电子支付市场正处在蓬勃发展的时期,卡基支付、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同时并存,有着巨大的市场容量,全国性的网上支付服务商和移动支付服务商、地方性的线下支付服务商、综合多种支付形式的支付服务商都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支付服务商中还有不可忽视的一类,即自建支付平台的企业,可能是电信运营商、公共服务运营商、互联网业务运营商、电子商务企业等,他们具备深厚的行业基础或者巨大的客户数量,也是电子支付行业创新队伍中不可忽视的力量。
三、安全认证问题
我们知道,电子商务是指采用数字化电子方式进行商务数据交换和开展商务业务活动。各种商务平台、交易平台、支付平台应当认真负责地执行买卖双方委托的任务,并积极协助双方当事人成交。其中认证中心扮演着一个买卖双方签约、履约的监督管理的角色,买卖双方有义务接受认证中心的监督管理。在整个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包括电子支付过程中,认证机构都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虽然还没有一个对于电子认证的统一规范和标准,但我国各行业、各地区、各部门建立的电子认证机构已多达百余家,部分银行也开始做自己的认证系统。尽管,CA认证对电子商务买卖双方的交易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从电子商务产业的未来发展角度看,一方面,需要国家从交易、支付、虚拟货币的监管角度,都迫切需要统一各种分散的CA认证体系;第二,需要考虑买卖双方认证、订单认证、虚拟货币认证的统一注册问题;第三,CA认证的发展,需要和应用相结合,例如在推行G2B的业务过程中(企业网上纳税等等),推广CA的应用。第四,电子商务也要重视中小企业市场。
谈到电子商务,很多人概念中只有大型企业才有可能从电子商务发展中获益。事实上,根据我们的服务经验,广大的中小企业在产业链的不同环节,提供着各种各样的产品销售、服务提供,以及数据内容的销售等。据数据统计,在我国:
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5%;
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GDP的比重超过50%;
中小企业提供了全国60%以上的出口额和46.2%的税收收入;
中小企业吸纳了全社会75%的就业人员;
中小企业创造了65%的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
80%以上的新产品来自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数量巨大,勇于创新,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础,也应该是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服务行业的重要力量。
站在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诚信与支付健全的角度,希望无论诚信体系设计还是支付服务的定位上,要放远未来,不要忽视中小企业、传统行业的市场,无论是国内贸易、国外贸易、资金结算、以及其他增值服务,都能支撑支付服务企业的发展。
希望我们共同努力,共同推广电子商务发展的成功经验,携手改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和谐、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共同建设中国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的美好明天。
『肆』 2016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情况
消费群体逐渐趋于细分,电商企业服务精准个性化
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版水平提高,权用户更加注重商品品质,各方面消费力量兴起,90后、女性和老年群体成为消费新动力。不同性别、年龄、家庭角色的用户需求不尽相同,他们将选择符合自身特征的商品。商业回归产品与服务本质,生产出更符合消费需求的产品、提供更加精细化的运营和包括内容在内的个性化的服务。
『伍』 农村电子商务发现的思路和目标是什么
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方法:
一是修建农业信息高速路,把农村无线通信内网络、宽带网络等信容息化设施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施由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群众享用的“信息公路村村通工程”,建立起多层次、有特色、全覆盖的农村信息网络。
二是打造农产品销售直通车。鼓励、扶持、发展一批高质量专业化的农业电子商务的平台,打造“地方特色农产品展销网厅”或“特色农产品进城网络大篷车”,利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为企业和农户提供网上交易数据分析指导,帮助他们实现农产品按需种植、定制化生产。
三是修好农业信息流加油站。建立完善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利用远程教育、掌上学堂等移动信息化手段开展农村信息化知识培训,提升农民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由“洗脚上田到洗手上网”的转变。
四是建设农产品质量检查站。由农业、工商、质检等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农产品安全信用等级,借助移动视频监控、二维码、物联网等新技术,实现农产品的溯源管理和实时监控,实现生态农产品生产看得见、查得到、管得住。
『陆』 2016年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1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电子商务源于英文 Commerce. 简写EC。顾名思义,其内容包含两方面:一是电子方式,二是商贸活动。它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集“金融电子化”、“管理信息化”、“商贸信息网络化”为一体,旨在实现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和谐统一,贸易活动全过程的电子化、网络化和数字化。它给传统的交易方式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改变了人们传统的交易方式和思维习惯,带动了经济的变革,是21世纪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力。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起源于2世纪7年代的EDI应用,电子商务迅速发展起源于Internet的商用发展。我国政府从2世纪9年代初相继实施“金桥”(国家信息化建设)、“金卡”(国家金融信息化建设)、“金关”(国家外贸处理信息化建设)、“金税”(国家税务信息化建设)等一系列“金”字工程。尽管电子商务在我国蓬勃发展,但电子商务的优越性在我国经济领域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体现,许多电子商务的实践还只停留在网上发布信息、浏览信息等初级阶段,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
2 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信息基础设施薄弱
要想真正实现网上交易,要求网络有非常快的响应速度和宽带,必须在硬件、软件上提供对高速网络的支持。而我国由于经济实力和技术方面等因素,网络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缓慢和滞后,已建成的网络其质量离电子商务的要求相距甚远。网络拥挤,等待时间长,带宽明显不够,电信服务费用高。
2.2 物流现代化程度不高
物流是电子商务的基础,网下实物的传递没有高度发展的物流业支持是不可能的。例如在网上下订单只需要几分钟,而送货却需很长时间,这是客户所不能忍受的。如何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交货速度是当前物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目前我国的仓库周转率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的差距,这种滞后的物流与电子商务商流的快速、低成本不相适应,严重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最大瓶颈。
2.3 电子商务立法迫在眉睫
当前,法律规范和市场信用不健全,使得交易权利和信息安全缺乏有效的保护。相关标准规则不完善以及网络基础设施、技术和管理等等这些软、硬件环境因素影响了我国电子商务向更深层次发展。要解决信息化社会所带来的一切新的问题,使信息社会始终处于良性、有序的发展之中,就必须把信息社会纳入规范化、法律化的轨道,运用法律手段对新的社会关系予以规范和调整,而仅靠传统的法律体系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信息社会的需要,这就需要制定出适应信息化社会的法律制度。
2.4 企业现代化水平低
企业的发展与现代化程度直接关系到电子商务的基础。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还处在信息化建设的初级阶段,普遍存在着信息管理水平低、信息结构不健全、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与建设成本过高、经营管理中运用计算机网络不充分等问题。国家企业中的信息处理能力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1%,国家重点企业中7%认为信息化投资不足,用于信息技术和设备投资累计仅占总资产的.3%,与发达国家大企业8%-9%的水平相距甚远,有62%的企业还认为缺乏专业信息技术人才。
『柒』 电子商务的发展主要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电子商务的发展主要经历了3个阶段:
第一阶段,电子邮件阶段 这个阶段可以认为从70年代开始,平均的通信量以每年几倍的速度增长;
第二阶段,信息发布阶段 从1995年起,以Web技术为代表的信息发布系统,爆炸式地成长起来,成为目前Internet的主要应用;
第三阶段,EC(Electronic Commerce),即电子商务阶段。
『捌』 试论述电子商务法的思路选择不同思路的优缺点的及选择建议
《电子商务法》已经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目前已经形成法律草案稿。
从《电子商务法》的思路选择来分析,针对近年来电子商务在发展过程中频繁出现的假冒伪劣、虚假打折等现象,电商平台的连带责任问题以及数据信息的保护问题等都将通过法律形式加以规范。
1、平台追责界定身份是关键
电商平台分两种,一种是淘宝那种只提供平台服务的平台,另一类是如京东等既有自营板块,同时也给一些商家提供服务的平台。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平台在提供服务的同时都收取了一定费用,那么从权责的角度来讲,电商平台都应当成为交易出现问题时的第一责任人。平台对于商户和商品都有一套筛选机制,如果通过筛选的商户和商品再出现问题,平台肯定要担责。
2、信息保护既抓源头也靠监督
置身于大网络、大信息时代,用户的个人隐私往往自身难保,网购、海淘更是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渠道。面对铺天盖地、不知来源的垃圾信息推送以及潜在的诈骗风险,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又该如何保障?
应加强对数据源头的管理。他表示,应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电商监管平台及数据库,建立组织机构代码、个人身份证的电商实名认证制度。此外,他还鼓励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发布对电商品牌和电商的专业信用评价,用口碑和信用形成诚信交易的生态圈。
除了要给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加密之外,电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商品质量问题、商家失信情况以及消费者维权等信息也要及时公开、交换和共享,形成多方监督,共同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3、跨境电商要“轻”立法重监管
谈及电子商务,就不得不提跨境电商。实际上,在《电子商务法》草案中,就设有专门针对跨境电商的一个章节。不过北京商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专家均表示,对于跨境电商的立法不应过于细致,制定出一系列原则性的法律即可。
由于跨境电商的发展是日新月异的,创新能力和变化也无确定轨迹可循,商务部电子商务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赵萍说道,正因为如此,这方面法律的制定也无法特别具备前瞻性。相对的,为了不给跨境电商套上沉重的枷锁,鼓励跨境电商能够自主创新发展,与之对应的法律尽量规定一些原则性问题即可,因为通过事后监管同样可以达到把控和约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