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京东、天猫、唯品会分别被罚50万,价格套路是否构成欺诈消费者
12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针对双11网购前后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先涨价后打折、虚假促销、诱导交易等现象,根据价格监测、投诉等相关线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和杭州浩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猫)、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了通报批评。,唯品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品会)对其自营业务的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了调查,根据《价格法》第四十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于2020年12月24日作出处罚决定,对上述行为处以50万元的行政处罚三家企业。
2020年11月27日,当事人销售电饭煲,商品销售页面标注199元全网低价。经调查,当事人无法提供199元全网低价的证明材料。2020年11月26日,当事人销售苹果笔记本电脑(产品代码裸机mpxu2ch/A,银色),产品销售页面标注7999元全网低价。经调查,当事人无法提供7999元的全网低价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