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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中国跨境电子商务

发布时间:2025-01-25 05:09:24

⑴ 跨境电商税收政策汇总

一、跨境出口税收政策
1、全国性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3年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6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
- 适用退(免)税政策: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 适用免税政策:已办理税务登记出口货物1、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
2、综试区政策
综试区即经国务院批准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中国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性质的先行先试的城市区域。2015年3月,国务院正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为杭州综试区专门发布《关于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出口货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3号),规定对在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单一窗口”平台登记备案且注册在杭州市的企业,出口未取得合法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在2016年12月31日前试行增值税免税政策:
- 出口货物纳入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单一窗口”平台监管。
- 出口企业在“单一窗口”平台如实登谈数记其购进货物的销售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销售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等进货信息。
3、行邮税
行邮税即进境物品进口税,是对进境物品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合并。这并非是针对跨境电商的新政策,因跨境电商实务中常有以行邮方式处理跨境商品,在此一并介绍。
二、跨境进口税收政策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规定:
1、自2016年4月8日起,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方式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以下商品,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2、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3、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购买人(订购人)的身份信息应进行认证;未进行认证的,购买人(订购人)身份信息应与付款人一致。
4、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2018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49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单次交易限值从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从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三、行邮税
行邮税的纳税义务人为携带物品进境的入境人员、进境邮递物品的收件人以及以其他方式进口物品的收件人,纳税义务人可以自行办理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纳税手续。
海关应当按照《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及海关总署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对进境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确定适用税率,进口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
2019年4月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通知,自4月9日起,调降对个人携带进境的行李和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对食品、药品等的税率由15%调降为13%,并将税目1“药品”的注释修改为“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目前包括抗癌药和罕见病药)”,按照货物税率征税;对纺织品、电器等由25%降为20%,对第三档贵重物品税率保持50%不变。
行邮税的免税和适用政策按照个人邮寄进境和进境携带进行区分。根据2010年第43号海关总署公告,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根据2010年第54号海关总署公告,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进境旅客持进出境有效证件和搭乘公共运输交通工具的凭证,未搭乘公共运输交通工具的进境旅客持进出境有效证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在维持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限额不变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
2020年8月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不再执行20种商品停止减免税规定的公告》(2020年第36号),自该日起,进境旅客携带20种商品范围内的物品进境,也可以在规定的限值内予以免税了。
由于行邮税是海关针对个人进出境物品实施的监管政策,跨境电商在采用该种方式的时候需要对其违规风险予以充分关注。

⑵ 跨境电商有哪些发展趋势

(一)跨境电商的发展情况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对国内跨境电商历年来的发展状况进行了统计,国内跨境电商在2013年的交易规模达到3.1万亿元;2014年,其总体规模上升到4万亿元,增长率为30.6%;2015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已达5.4万亿元,同比增长28.6%。2018年,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已达9万亿元。由此可见,跨境电商正处于飞速发展的一个阶段。

(二)备亮跨境电商的前景趋势

趋势1

品牌的价值会被进一步开发

随着跨境电商逐渐被买家所接受,大量的卖到开始涌入市场,可以预仿禅宽见未来将是品牌在以后会越来越重要,加强品牌意识,创造品牌溢价势在必行。

趋势2

卖家正规公司正规化

关于跨境袭雹电商的税务、法务将进一步的完善、普及,卖家只有正规公司化才能更好的适应未来的发展。

趋势3

定位会改变

如今,电商进入垂直化、精细化竞争模式,所以目标群体定位需要清楚。

趋势4

真正走向全球

过去跨境电商主要集中欧美地区,但未来竞争市场会有所不同,据统计,除去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之外,一些亚洲市场和中东市场销售在显著提升。

⑶ 中国的跨境电商是如何发展的

根据抄艾媒咨询发布的《2019中国袭跨境电商发展趋势专题研究报告》指出,目前中国跨境电商的主要经历了4个发展阶段,正从全产业链在线化走向新零售。
一、1999-2003年,处于跨境电商行业试水阶段,主要模式是网上展示、线下交易的外贸信息模式,网上交易环节涉及少。代表企业有阿里巴巴、环球资源等。
二、2004-2012年,处于跨境电商行业探索发展阶段,主要模式是将线下交易、支付、物流等流程实现电子化,依托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逐步实现在线交易。代表企业有全球速卖通、DHgate敦煌网等。
三、2013-2017年,跨境电商实现全产业链在线化,线上产业生态更加完善,平台服务升级加快,大型平台不断涌现。B2C平台占比提升,移动端发展迅猛。代表企业有天猫国际、奥买家、考拉海购、小红书等。
四、2018年开始至今,处于跨境电商发展的第四阶段。我国跨境电商行业逐步走向新零售,线上线下融合趋势加强,各大主流平台加大线下新零售门店布局。代表企业有苏宁国际、奥买家、天猫国际、考拉工厂店等。

⑷ 哪里获取了全国首个跨境电商自助贸易区

全国首个跨境电商自助贸易区中国(杭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中国(杭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于2013年7月开园,是全国首个跨境电子商务园区。位于杭州市下城区石桥路长城街南侧。距离石桥路约200米,公交四通八达,园区总建筑面积近4万平方米,距离沪杭甬高速公路、杭浦高速公路、绕城高速、德胜快速路入口仅5分钟车程。距离东站枢纽3公里。距离武林商圈15分钟车程。

⑸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就业前景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对国内跨境电商历年来的发展状况进行了统计,国内跨境电商在2013年的交易规模达到3.1万亿元;2014年,其总体规模上升到4万亿元,增长率为30.6%;2015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已达5.4万亿元,同比增长28.6%。2018年,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已达9万亿元。由此可见,跨境电商正处于飞速发展的一个阶段。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可以从事哪些岗位:
就业岗位:国际商务业务员、跨境电商操作员、营销师、推广员、运营师、国际贸易报关员与报检员、售前售后服务员等岗位。
跨境电商就业前景:
虽然说跨境电商4大平台趋近于红海状态,卖家要想得到好的发展,需要更加规范化、精准化。但放眼整个行业,在这几年跨境电商的发展趋势还是不容小视的,再加上政策的大力支持,它的就业前景是可观的。
1. 跨境电商为世界贸易开拓市场的广泛性、提高效益的增速提供了非常有利的发展渠道。
2.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许多人都看到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发展机遇和潜力,给社会带来的经济效应,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从事电子商务行业,微商,网商,跨境电商层出不穷。这样对未来电子商务的发展影响作用是非常大的。
3.电商法等相关规定的出台,改善了跨境电商平台的之前野蛮生长的各种状况,将会很好地推动市场的有序竞争。同时,也更好地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4.在国家一带一路以及一些贸易政策的推行,跨境电商目前是有前景的。
5.未来我国对电子商务人才的需求量远大于目前每年培养的人才数。人才缺口巨大,选择学电商,就业前景非常好。
综上所述,跨境电商的就业前景是可观的,随着跨境电商行业的不断发展,市场上对于跨境电商相关人才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促进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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