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浅谈如何解决电子商务面临的安全问题
1.电子商务面临的网络系统安全问题
电子商务系统是依赖网络实现的商务系统,需要利用Internet基础设施和标准,所以构成电子商务安全框架的底层是网络服务层,它提供信息传送的载体和用户接入的手段,是各种电子商务应用系统的基础,为电子商务系统提供了基本、灵活的网络服务。
电子商务网络系统安全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部件的不安全因素。
(2)软件不安全因素。
(3)工作人员的不安全因素。
(4)自然环境因素。
2.电子商务面临的电子支付系统安全问题
众所周知,基于Internet平台的电子商务支付系统由于涉及到客户、商家、银行及认证部门等多方机构,以及它们之间可能的资金划拨,所以客户和商家在进行网上交易时必须充分考虑其系统的安全。
目前网上支付中面临的主要安全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1)支付账号和密码等隐私支付信息在网络传送过程中被窃取或盗用。
(2)支付金额被更改。
(3)不能有效验证收款人的身份。
3.电子商务面临的认证系统安全问题
1.信息泄漏
在电子商务中表现为商业机密的泄漏,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内容被第
三方窃取;交易一方提供给另一方使用的文件被第三方非法使用。如信用卡的账号和用户名被人获悉,就可能被盗用。
2.篡改
在电子商务中表现为商业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问题。电子的交易信息在网络上传输的过程中,可能被他人非法修改、删除或重改,这样就使信息失去了真实性和完整性。假如两公司签订了一份由一公司向另一公司供应原料的合同,若赶上原料价格上涨,供货方公司篡改价格将使自己大幅受益,而采购公司将蒙受损失。
3.身份识别
在网络交易中如果不进行身份识别,第三方就有可能假冒交易一方的身份,以破坏交易、破坏被假冒一方的信誉或盗取被假冒一方的交易成果等,进行身份识别后,交易双方就可防止相互猜疑的情况。
4.蓄意否认事实
由于商情的千变万化,商务合同一旦签订就不能被否认,否则必然会损害一方的利益。因此,电子商务就提出了相应的安全控制要求。
(1)电子商务中面临的法律安全问题。随着国际信息化、网络化进化的不断发展,在电子商务领域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犯罪的案件与日俱增,其犯罪的花样和手段不断翻新。
(2)电子合同中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是在不同地点的计算机系统之间完成的。许多国家的法律要求必须有书面形式的交易单证作为证明交易有效和作为交易的证据;否则,这种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关于电子合同能否视为书面合同,并取得与书面文件同等的效力,是各国法律尚未解决的问题,与传统书面文件相比,电子文件有一定的不稳定性,一些来自外界的对计算机网络的干扰,都可能造成信息的丢失、损坏、更改。
(3)银行电子化服务的法律问题。银行是电子支付和结算的最终执行者,起着联结买卖双方的纽带作用,但对一些从事电子货币业务的银行来说,犯罪分子伪造电子货币,给银行带来了直接经济损失。
(4)电子资金转账的法律问题。电子资金转账的法律是个特殊问题,但是我国现行的《票据法》并不承认经过数字签名认证的非纸质的电子票据支付和结算方式。并且支付不可撤消,付款人或第三人不能要求撤消已经完成的电子资金转账。
(5)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电子商务活动中交易的客体及交易的行为经常涉及传统的知识产权领域。
(6)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电子商务等新的交易方式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各种新的维权问题。随着科技进步,新产品的大量出现,消费知识滞后的矛盾也更加突出。
⑵ 简述电子商务的安全隐患与解决措施
1、数据传输安全隐患。
电子商务是在开放的互联网上进行的贸易,大量的商务信息在计算机和网络上上存放、传输,从而形成信息传输风险。因此措施可以通过采用数据加密(包括秘密密钥加密和公开密钥加密)来实现的,数字信封技术是结合密钥加密和公开密钥加密技术实现的。
2、数据完整性的安全隐患。
数据的完整性安全隐患是指数据在传输过程中被篡改。因此确保数据不被篡改的措施可以通过采用安全的散列函数和数字签名技术来实现的。双重数字签名可以用于保证多方通信时数据的完整性。
3、身份验证的安全隐患。
网上通信双方互不见面,在交易或交换敏感信息时确认对方等真实身份以及确认对方的账户信息的真实与否,为身份验证的安全隐患。解决措施可以通过采用口令技术、公开密钥技术或数字签名技术和数字证书技术来实现的。
4、交易抵赖的安全隐患。
网上交易的各方在进行数据传输时,当发生交易后交易双方不认可为本人真实意愿的表达而产生的抵赖安全隐患。措施为交易时必须有自身特有的、无法被别人复制的信息,以保证交易发生纠纷时有所对证,可以通过数字签名技术和数字证书技术来实现的。
(2)对电子商务安全问题怎样解决扩展阅读:
电子商务分类:
1、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B2B);
2、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2C);
3、企业对政府的电子商务(B2G);
4、消费者对政府的电子商务(C2G);
5、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C2C);
6、企业、消费者、代理商三者相互转化的电子商务(ABC);
7、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全新商业模式(C2B2S);
8、以供需方为目标的新型电子商务(P2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