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山东海倍电子交易中心的市场概况
交易市场积极响应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电子商务模式规范》、《网络交易服务规范》等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综合运用电子商务信息技术,以网上订货、电子购货的方式实现买卖双方的现货交易和中远期合约交易。 交易中心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结算银行签订银商转账合作协议。工商银行“集中式银商转账”业务的开通,标志着山东海倍完成了市场交易保证金的封闭运行管理,实现了银行对资金的统一监管,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客户的资金安全。
❷ 海倍农商合法吗
合法。山东海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9月08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河山工业园山海二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贾红波。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等。该企业是经过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认证合法的,持有正规合法经营文件,属于合法企业。
❸ 山东海倍电子交易中心的介绍
成立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十二五规划战略部署,依据“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大力发展三农产业的历史机遇,根据党和国家“稳步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法规和监管体制,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要求,凭借着日照市当地产业资源的优势,在日照市各级部门的支持下登记成立的大宗农产品专业化电子商务公司。交易中心成立于2009年12月。
❹ 日照有个山东海倍电子商务公司,不知道怎么样山东海倍怎么样能不能给介绍一下山东海倍的基本情况
山东海倍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是在日照市各级部门的支持下登记成立的大宗农产品专业化电子商务公司。山东海倍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由日照盛康粮油工贸有限公司和日照冠丰进出口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山东海倍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响应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电子商务模式规范》、《网络交易服务规范》等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山东海倍电子商务股份有限综合运用电子商务信息技术,以网上订货、电子购货的方式实现买卖双方的现货交易和中远期合约交易。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结算银行签订银商转账合作协议。工商银行“集中式银商转账”业务的开通,标志着山东海倍完成了市场交易保证金的封闭运行管理,实现了银行对资金的统一监管,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客户的资金安全。山东海倍坚持“政府推进,市场化运作,公司化运营”的经营理念,秉承“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高效”的交易原则,以卓越的人才优势、服务优势和完备的交易管理体系,立足现货,贴近市场需求,为花生仁、腰果仁、花生粕、花生油、杏仁、绿茶等农副产品交易商提供了一个安全、高效、优质的交易平台。
山东海倍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依托山东农副产品的资源优势,致力于成就国际级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中心。山东海倍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对建立农副产品流通电子商务体系,推动大宗农副产品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农副产品贸易融入全球经济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