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宁波创业补贴政策
一、创业补贴条件是什么?
1、 正常经营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满1年。
2、 申报期月均实缴纳税额500元(含)以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不受本款限制)。
二、创业补贴标准和期限是?
1、 每带动1 人就业满1年给予2000 元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 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按被带动就业人员连续享受期限计算。
三、宁波创业补贴政策是什么?
1、 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的,在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且正常经营的(创办电子商务企业的,需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2、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七条
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② 宁波助理电子商务师有补贴么
没有。
宁波发布以下三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后取得证书,且获取证书时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男性16-60岁,女性16-50岁,其中,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女性年龄放宽至55周岁)可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而助力电子商务商是初级职业技术证书,不属于以上证书的一种,所以没有。
助理电子商务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电子商务职业技术证书,分初,中,高三个等级,初级为助理电子商务师。
③ 如何申请宁波市区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报对象
本市户籍人员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上述对象从2012年1月1日起在市级统筹区内新创办创业实体(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申报个体工商户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的,其享受期间的月平均纳税额须达到500元(含)以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不受本条款限制。
三、申报材料
1.《宁波市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高校毕业生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需提供银行结算账户存折卡;
5.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不需提供);
6.受理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受理时间
2015年7月16日- 7月31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五、受理地点
营业执照上住所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力社保服务机构.
六、表格下载
申请表格和所需资料下载查阅可登录宁波就业创业网:http://www.nbjy.org.cn。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333
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83867108
鄞州区就业管理中心 28830077
海曙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87329636
江东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87811397
江北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88001791
镇海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86292807
北仑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86784040
保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86896593
大榭开发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86762306
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87917553
东钱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8366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