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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电子商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哪些
电商的核心探讨
生态:生态也就是生态链。目前网名的行为中,很少有一种行为能够如网购一样复杂。我们进行网页浏览,无非是打开网页,然后关掉。企业进行网络推广,无非是选择平台、发布。这些行为的简单,对于互联网公司的要求并不高。但是网购涉及到物流、支付、售后、选择,单纯的互联网公司搞不定这些,必须要有强大的现在资源予以配合。也就是说需要打造一个电商的生态链条。淘宝是在打造生态链上的尝鲜者,所以也成为了首屈一指的电商。反之,再来看网易,网易曾经被认为是纯互联网公司,正式因为网易的“纯”,所以在电商领域,总是做不起来。所以,有人认为生态链是电商的核心竞争力。
但是我要说不是。的确,生态链曾经是电商的核心价值,成就了淘宝。但是电商的生态链已经完善的时候,并且生态链已经开放了的时候,比如电商的支付系统的多元化,不仅仅是支付宝。这样一来,生态链所有的电商都已经储备具备,所以,也就不成为核心的竞争能力了。不然,我们也就无法解释,很多二线的电商,也已经具备了完善和体验良好的生态链,但是发展步伐却十分缓慢的原因。
货源:笔者也接触到了一些希望做独立电商的朋友,我问,我们有什么?不少人回到的都是:货。可能是百货公司长年挤压的一批货,也可能是依靠在制造行业内的关系能够组织到一批货。在他们看来,这显然就是电商的核心竞争力?因为他们的“货”低于线下正规渠道的价格。但是,根据我的了解,很少有做起来的。包括珠三角地区拥有大量库存货物的一些宝货公司。货源也的确是电商的一个核心价值,在淘宝初期,义乌的学生能够通过电商月赚百万,凭靠的就是接近货源——质量合格并且低价,以及来源稳定的货源。不过,这已经成为曾经。现在天猫一个单品可以日销量十余万,凭靠的不仅仅“货”。
流量:流量也被认为是电商的核心竞争力。曾经的电商大战,主要就是流量大战,尤其是在节日期间,拼流量更是推广电商平台销量的不二法门,有的中小电商有着详细的流量导入和购买策略。流量在哪里?互联网最大的流量在门户、社交、入口这几个地方。但是我们却发现,拥有这些流量的互联网公司,在电商发力上却总是绵软无力。拥有入口的网络,拥有门户的网易、腾讯、搜狐,拥有社交的微博、微信,对于电商,总人心有余而力不足。最终不过沦为流量买卖之地,而非成就电商平台之地。所以,流量是否是电商的核心竞争力,值得商榷。
品牌:有人认为品牌应该是电商平台核心竞争力,的确,我们能够叫得上名字的电商,也都是成功的电商,拥有大量的用户和商品,销量较高。但是这是一个“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是因为销量、商户、用户塑造了电商品牌,还是因为电商品牌聚拢了商户、用户以及产品?此为第一个疑惑。第二个疑惑是一些拥有品牌的电商,短短数年就濒临崩溃的边缘,比如说当当,还有很多已经兴起的电商品牌,很快破产、推出、被兼并。所以,品牌未必就是电商的核心竞争里。
当然,还有很多别的名词被认为是电商的核心,例如“策划”“服务”“物流”等等,再次也就不一一驳斥。对于电商核心的探讨,我们可以发现两个规律。
电商的两个规律
第一,电商的核心竞争力,是随着电商市场变化而变化的。在电商的发展初期,核心竞争里可能就是产业链,淘宝以此而各据一方。但是当京东等也建立起完善的产业链的时候,这一核心竞争力不复存在。在电商激烈竞争的时候,流量可能就是核心竞争力,但是当电商整合并购之后,流量这一要素得以隐退。
第二,不同的电商业态,其核心竞争力是不同的。B2B电商,一个时期的核心竞争力可能比较偏重品牌、商家。C2C电商,可能就偏重货源。B2C电商可能就偏重产品和电商的服务。O2O电商可能就比较偏重策划等等。
那么,我们还想问的是:究竟什么才是电商的核心竞争力?一条永远不变的核心竞争力呢?
在笔者看来,无非是两条。
一条是服务买家的能力。你能不能提供方便、安全的电商购物环境?你能不能给我与我预期符合乃至超越的产品?你能不能提供完善的售后?谁对买家服务好,我们就会选择在那里网购。
另一条就是服务卖家的能力。你能不能给我导流?你能不能促进我的销量的同时也能塑造我的品牌?你能不能给我提供一些必要的数据有利于我进行营销?谁将卖家服务的好,卖家就会选择在哪里安家。
除此两条,其它,都是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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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电子商务环境包括的内容
电子商务环境是以企业为中心的电子商务的两种基本形式。从系统角度看电子商务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社会经济、技术系统。一个系统的运行必然受到环境的影响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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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环境的分类
电子商务发展的环境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技术环境、经济环境、法规环境、政策环境等。这里只对法规、政策这些主要环境因素进行讨论,阐述应该怎样营造一个有利于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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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的法规环境
积极探讨和研究电子商务立法问题,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并与国际电子商务发展趋势相适应的电子商务法规体系,对推进我国电子商务开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我国电子商务主要法规问题
从我国电子商务实践中,总结、归纳出我国电子商务需解决的主要法规问题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电子商务操作的基本规则方面的法规问题
1、电子合同成立的形式及效力
通过网上交易,买卖双方也必须经过一个要约与承诺的过程。我国的合同法对电子合同能否构成合同形式要件已做出了明确规定,认为数据信息是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一种书面形式,但对电子商务合同在何种情况下形成缺乏具体规定。因此如何来认定网上电子商务合同已构成并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成为电子商务法律问题中的一个主要问题。
在BtoB及BtoC的电子商务活动中,大量的合同是以点击方式达成的。电子合同形成中的第一步是用户在网上进行某种形式的客户登记。在登记过程中,用户将浏览或审阅附具格式购买协议的屏幕或通过点击图表以便审阅该协议。只有在用户明确表明同意合同条款的情况下方能从事网上交易。因而,网上合同的成立往往是通过用户以鼠标点击方式来完成的。如果用户有机会审阅合同条款并有机会可以决定是否同意或拒绝该合同,那么通过这种程序形成的电子合同应被视为有效的合同并在法律上得到保护。
2、数字签字、认证及公共钥匙设施
同书面资料相比,网上资料因可随意修改、编辑、偷窃等,而使如何确保网上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安全性和时间性面临着很多的挑战。这不仅牵涉到技术问题,同时也涉及到法律问题。每年世界各国因网上信息资料,包括公司商用机密资料和信用卡资料被盗而造成的损失达数百亿美元。因此,迅速在我国建立一个电子安全系统已时不待我。一个电子安全系统主要需解决四个问题:只有经授权的人方能进入信息库;未经授权的人不会创作、修改或销毁电子数据;经合法授权的人在进入信息库时不会被拒绝;确保信息资源被用以合法目的。在电子网络化的虚拟世界里,解决身份认证及隐私保密须通过密码和数字认证的技术以及公共钥匙系统。
由于加密软件的使用在我国尚未普遍,目前人们在网上传送数据电文通常不附具签名或加密。即使使用电子签名并对数据电子加密,签名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安全性也必须通过建立一个电子安全系统来得以保证。
通过立法可在法律上保证数字签字的规范化、明确数字签字的有效性和认证机构的权威性以及违规的法律后果;同时,在法律上可保证通过因特网传递的文件不会伪造或修改,能确立真实的发件人和收件人通讯收发的时间以避免毁约。这无疑将对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建立一个良好的法律框架。
3、电子支付
目前阻碍我国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特别是BtoC商务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是网上支付结算的问题。与美国网上支付主要是通过信用卡来完成的方式相比,因我国信用卡应用尚未普遍但老百姓的储蓄率又相当高,所以我国电子商务中的电子支付可以考虑采用多种方法,对电子支付中所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必须逐一解决。
4、电子邮件广告
由于因特网允许每个人都可以在网上发布任何信息,这样用户就无法避免收到大量的、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广告。此类电子邮件广告不仅浪费用户很多时间来分类清除,同时也构成骚扰。对此类电子邮件广告不进行规范将影响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为阻止此类电子广告,并明确网络商的责任,必须通过立法来修改和完善现有的广告法。
5、电子商务特定领域
对网上推销色情作品或产品、网上赌博、网上销售武器等,需制定专项法律来限制并对政府司法机构如何介入电子商务和监控因特网提出具体标准。鉴于电子商务的正常运转对国家的经济命脉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可立法规定允许执法机构按一定司法程序有权获取因特网公司操作地点、加密通讯和储存电子信息等有关材料。
(二)电子商务安全性方面的法规问题
1、用户隐私权
因特网是一种全新的通讯媒体。由于它的全球性、传播性、公开性和互动性,因特网是第一个允许任何一个国家的用户通过因特网可以自由发布信息及从事商务的媒体。用户可以通过因特网来挑选个人喜欢的信息和娱乐,也可以在网上买卖股票等。网络的互动性在很大的程度上已改变了传统的消费者同供应商的关系。同样,政府也在逐步通过因特网为其公民提供包括教育、医疗保健、政务信息等服务。
因为因特网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很多用户可能会以为他在网上搜寻信息时是一个隐名人士,自己看不到他人,他人看不到自己。但实际上,因特网把他所访问过的每一个网站或每一个链接都已记录在案,调阅网页、网上订货、发收电子邮件都会在网上记录下来。这些数据可以反映这个用户网上生活的简况。这就引伸出一个用户隐私权问题。当个人在网上浏览或购物时,经常会被要求提供有关个人的资料。但另一方面,网站经营者往往不向用户说明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将派何用处。网络商常常会将用户的资料整理并建立用户个人的档案或者将该资料出售或出租给其他公司,例如给广告商以获取广告费。
由于电子商务使得消费者个人的资料可以轻易地被他人获取或利用,消费者对在网上交易会产生忧虑从而不会充分利用因特网来积极地进行电子交易。根据国外所作的一些调研,可以看到如消费者对其个人上网资料能得到何种隐私保护持疑虑态度,电子商务发展的速度将受到相当的影响。因此就有必要通过人大立法来明确网络商应如何告知用户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将会被派何用处,用户是否有权来修改针对他的个人资料,网络商未经用户同意而擅自披露用户个人信息的责任等。
2、加密和解密系统
电子商务中对用户提供的信息,特别是有关网上支付结算的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不同于通过铺在地下电缆来传递的传真和语音,因特网是通过无以计数的、联网的电脑来传递信息的,信息所走的路径是无法预测的。因而,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对网上披露其不经过加密的支付结算信息疑虑重重,这无疑将阻碍电子商务的普及。
我国国务院在1999年10月颁发了商用密码管理条例。该条例对含有加密和解密技术软件、设备和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使用实行专控管理制度。但应该看到由于该条例简单,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不管密码的技术标准,如出口钥匙强度低于30字节(30 BTTS),都需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吗?再如:条例规定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使用密码产品或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时,须报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但是如果一个外国商人在中国短暂逗留期间使用含有境外生产和销售密码产品的便携式电脑时也须批准吗?个人从网上下载加密软件并使用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这些都应该通过行政法规做出进一步的规定。
3、安全性认证
我国应该而且必须迅速建立一个国家级的电子商务认证中心(CA),以便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一个既有权威性但又是完全独立的非政府的认证机构。认证中心可以在全国各地设立分支机构以形成一个集中领导、分级管理的认证体系,也可以同现有的一些地方级的认证中心建立相互联系。
4、计算机犯罪
随着我国因特网用户量的迅速增加,利用因特网犯罪的也相应增多,诸如:通过网络进行的欺诈行为、侵权行为、诽谤行为、非法销售行为、侵犯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乃至国家机密的行为。虽然说目前我国的计算机犯罪仅是冰山一角,但是对利用计算机犯罪的现象必须防患于未然。应该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应的法律,对各种计算机犯罪行为进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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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旅游电子商务的发展如何
国家大力推行全域旅游经济发展,旅游电商行业呈现一片蓝海,其拥有得天独厚的电子商务发展的优势,同时也受到六大阻力,Hishop小编就来为大家分析一下旅游电商未来发展。旅游行...
国家大力推行全域旅游经济发展,旅游电商行业呈现一片蓝海,其拥有得天独厚的电子商务发展的优势,同时也受到六大阻力,Hishop小编就来为大家分析一下旅游电商未来发展。
旅游行业乃至旅游电商行业的市场现状
近年,我国旅游业以高歌猛进之势发展,据国家旅游局数据中心提供,2016年全年,全域旅游推动旅游经济实现了较快增长,大众旅游时代的市场基础更加厚实,产业投资和创新更加活跃,经济社会效应更加明显,旅游业成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力量:国内旅游44.4亿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1.0%;入出境旅游2.6亿人次,增长3.9%;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4.69万亿元,增长13.6%。
伴随旅游消费市场的不断扩大和电子商务的方兴未艾,据网上数据显示,我国1996年开始发展电子商务网站,目前具有一定旅游资讯能力的网站已经有5000多家。虽然电子商务运用于旅游业仅有数年的时间,但近几年发展势头十分强劲,移动旅游电商也成为新一代的交易新模式。
旅游电子商务按照不同标准,有分多种分类方法。最尺弯为常见的两种分类是交易形式类型和信息终端类型。交易形式类型有B2B、B2E、B2C和C2B四种交易模式;信息终端类型有网站、语音、移动、多媒体四种电子商务。
更简单的看,我国的传统旅游业和电子商务结合形成了大批新旅游电商模式,主要通过结合电子信息技术、整合市场资源,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旅游产品及相关服务,甚至一站式消费。目前市面形成了最为常见的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传统旅游基础上建立的旅游社网站,例如网易频道;还有一种是专门做旅游服务的门户网站,比如携程网、同程网、去哪儿、途牛等,还提供移动端手机应用app。
以目前中国人民消费水平的日益增长的现状来看,未来旅游电商行业依旧一片蓝海,许多风投都盯着旅游电商这片蓝海。
旅游电商发展的推动力和阻碍力
Hishop对于旅游行业的电子商务发展,抱有强烈的憧憬。为什么这么说呢?
推动力1:更强可分享性和可参与性
因为,旅游电商陵洞闷行业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具有更强的可分享性和可参与性,旅游业的商品并不像普通产品需要经过研发、生产、销售和配送等复杂业务流程,仅需通过电商平台将产品信息整合即可通过图文、视频、语音等传递给目标人群,旅游线路、旅游游记等此类信息广受喜爱,对商家而言益于产品、品牌的宣传和推广。
推动力2:方便提供个性化服务
目前,我国最为常见的两种旅游出行方式是团体游&自由行。旅游电商行业非常适宜推广运营以散客、小团体、个人等颤悄为主体的旅游市场,相对应的提供更具个性化和人性化的旅游服务。如驴妈妈的散客游,通过在线购买即可拼成一定人数的散团,借助这种方式吧需要购买某种旅游产品的群体都集中起来,这对旅游产品的买卖双方而言都是极为快捷、实惠的运作方式,这种拼团形式在一日游、周边游更易于销售。
推动力3:产品和服务更具价格优势
旅游电商平台的产品和服务更具有价格优势,对多方面资源(如交通、门票、住宿、餐饮等)进行整合,通过电子信息技术降低了旅游企业自身的运行、宣传、销售成本,克服了传统旅游业宣传力度少、覆盖面窄、复购率低等劣势,有利于行程旅游品牌,如我们熟知的携程、同程、去哪儿、途牛等。
世间万物都有两面体,一面在推动前进的同时,会产生一定的阻碍力。Hishop整理了以下几点,欢迎行家来补充:
阻碍力1:旅游企业不重视电商
一位旅游行业朋友说:“大多数旅行社包括知名旅行社都认为,目前大多数消费者已久凭借传统的服务方式选择旅游公司,因而忽视了应用电子商务系统琐能带来的潜在收益。“其实,Hishop认为这不难理解,从企业角度出发看,建设电子商务网站、独立电商系统都需要支出较大一笔费用,以及购买相关软硬件设备、引进人才,但是相应的回报却难以保障。
阻碍力2:旅游网站信息匮乏
许多传统的旅游企业都选择建设PC端官网,网站上也只是进行一些诸如景点、旅游线路、旅游知识、价格等介绍性的描述,还没有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在商家与顾客之间架起“直通桥梁”,也不能提供全面的、专业的、实用的一整套的旅游服务。旅游官方网站功能简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网站功能简单、内容更新不及时、搜索功能差,网络广告形式单一,虚拟社区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网站不开放浏览者留言以及及时回复。
阻碍力3:旅游企业品牌意识薄弱
不少传统旅游行业的企业和新兴的电商平台,都以携程、去哪儿为标本进行网站建设和电商系统建设,从而产生雷同和重复,网站缺乏差异化、个性化,旅游产品的亮点和特使匮乏,提供的服务也是“差不多先生”,无法在激烈的旅游电商行业立足于不败之地。
阻碍力4:旅游电商市场集中度过高
我国旅游电商市场也是近几年来火爆起来,让携程、途牛、去哪儿等平台快速抢占了先机,目前由他们把持着较大的市场份额,而驴妈妈、芒果等最新发展的在线旅游品牌则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其实,电子商务越来越快速的发展,不同的行业都纷纷发展起电子商务,如何利用优势开发旅游市场仍然是金钩旅游电商行业的重要课题。Hishop作为一个旅游爱好者而言,也期待更多的旅游企业来提供更具多样化、个性化的升级旅游服务。
阻碍力5:旅游企业缺乏复合型人才
旅游网站信息构建所需的硬件和软件都已经比较成熟。旅游网站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涉及多方面的知识,从业人员不但要具备较高的网络技术、电子商务知识,同时还应具备旅游专业知识、市场营销及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不少旅游电商的移动APP下载量少,无法有效宣传。由于专业运营人才、产品经理等的缺乏,不少电商平台建成APP后,不懂得如何引流,甚至产品信息的更新不及时、不完整,从而造成了下载量少,使用率低,也就无法完成收益转化,没有能够充分发挥移动电商平台的优势。
正是缺乏复合型人才,致使旅游公司的电子商务不能顺利开展和发展壮大。
阻碍力6:网络安全和信用安全有待加强
尽管中国互联网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但不得不承认,普及率还有待提高,目前实用旅游电商平台的偏向年轻人为主,广大的有经济实力的中年人并未发展起来。除了一部分人不会使用电脑外,另外一个更大的原因,人们对电子商务的网络安全抱有怀疑,仍有许多用户不愿意进行网上支付因为担心网络盗取资金。
还有,人们对旅游电商平台提供的产品,抱有信用安全顾虑。如:旅游公司景点描述不符,旅游团夸大宣传,纪念品以次充好,说好的非购物团带去各种手段强迫消费等。如何保证旅游公司在网络上的宣传所述属实,如何保证旅游公司本身的信用,成为进一步开拓旅游网络市场的问题。
旅游电商行业未来发展
据艾瑞数据表明,2016年我国旅游电商品牌综合评价指数前三名分别是携程79.6%、途牛75.8%和去哪儿74.5%,均以B2C的电商系统模式展开,各旅游企业仍然存有较大的上升空间,但不可否认,旅游电商化为传统旅游市场带来了创新型的变革。
关于旅游电商行业存在网上交易安全性问题,旅游电商商城系统开发模式、产品需求品质化服务等问题,如何在具有蓝海市场的旅游电商市场中成功分得一杯羹,欢迎参考Hishop提供的电商服务。
⑥ 常见的三种电子商务模式名称及概念
B2C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Customer,即B2C)。这是消费者利用因特网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形式,类同于商业电子化的零售商务。随着因特网的出现,网上销售迅速地发展起来。B2C就是企业通过网络销售产品或服务给个人消费者。企业厂商直接将产品或服务推上网络,并提供充足资讯与便利的接口吸引消费者选购,这也是目前一般最常见的作业方式,例如网络购物、证券公司网络下单作业、一般网站的资料查询作业等等,都是属于企业直接接触顾客的作业方式。可成以下四种经营的模式:虚拟社群(Virtual munities):虚拟社群的着眼点都在顾客的需求上,有三个特质-专注于买方消费者而非卖方、良好的信任关系、创新与风险承担。
交易聚合(Transaction Aggregators):电子商务即是买卖。
广告网络(Advertising Neork)
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模式(O2O模式)
B2B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Business,即B2B)。B2B方式是电子商务应用最多和最受企业重视的形式,企业可以使用Inter或其他网络对每笔交易寻找最佳合作伙伴,完成从定购到结算的中晌扰全部交易行为。其代表是马云的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模式
B2B电子商务是指以企业为主体,在企业之间进行的电子商务活动。B2B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的主流,也是企业面临激
烈的市场竞争、改善竞争条件、建立竞争优势的主要方法。开展电子商务,将使企业拥有一个商机无限的发展空间,这也是企业谋生存、求发展的必由之路,它可以
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B2B电子商务将会为企业带来更低的价格、更高的生产率和更低的劳动成本以及更多的商业机会。
B2B主要是针对企业内部以及企业(B)与上下游协力厂商(B)之间的资讯整合,并在互联网上进行的企业与企业间交易。借由企业内部网(Intra)建构资讯流通的基础,及外部网络(Extra)结合产业的上中下游厂商,达到供应链(SCM)的整合。因此透过B2B的商业模式,不仅可以简化企业内部资讯流通的成本,更可使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流程更快速、更减少成本的耗损。
C2C
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Consumer to Consumer ,即C2C)。C2C商务平台就是通过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在线交易平台,使卖方可以主动提供商品上网拍卖,而买方可以自行选择商品进行竞价。其代表是eBay、taobao电子商务模式
C2C是指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交易行为,这种交易方式是多变的。例如消费者可同在某一竞标网站或拍卖网站中,共同在线上出价而由价高者得标。或由消费者自行在网络新闻论坛或BBS上张贴布告以出售二手货品,甚至是新品,诸如此类因消费者间的互动而完成的交易,就是C2C的交易。
目前竞标拍卖已经成为决定稀有物价格最有效率的方法之一,举凡古董、名人物品、稀有邮票…只要需求面大于供给面的物
品,就可以使用拍卖的模式决定最佳市场价格。拍卖会商品的价格因为欲购者的彼此相较而逐渐升高,最后由最想买到商品的买家用最高价买到商品,而卖家则以市
场所能接受的最高价格卖掉商品卖旦,这就是传统的C2C竞标模式。
2C竞标网站,竞标物品是多样化而毫无限制,商品提供者可以是邻家的小孩,也可能是顶尖跨国大企业;货品可是自制的糕饼,也可能是毕加索的
真迹名画。且C2C并不局限于物品与货币的交易,在这虚拟的网站中,买卖双方可选择以物易物,或以人力资源交换商品。例如一位家庭主妇已准备一桌筵席的服
务,谨歼换取心理医生一节心灵澄静之旅,这就是参加网络竞标交易的魅力,网站经营者不负责物流,而是协助市场资讯的汇集,以及建立信用评等制度。买卖两方消费
者看对眼,自行商量交货和付款方式,每个人都可以创造一笔惊奇的交易。
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七类电子商务模式等等。
电子商务模式电子商务模式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Customer,即B2C)。这是消费者利用因特网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形式,类同于商业电子化的零售商务。随着因特网的出现,网上销售迅速地发展起来。
2.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Business,即B2B)。B2B方式是电子商务应用最多和最受企业重视的形式,企业可以使用Inter或其他网络对每笔交易寻找最佳合作伙伴,完成从定购到结算的全部交易行为。
3.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Consumer to Consumer 即C2C)。C2C商务平台就是通过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在线交易平台,使卖方可以主动提供商品上网拍卖,而买方可以自行选择商品进行竞价。
4.线下商务与互联网之间的电子商务(Online To Offline即O2O)。这样线下服务就可以用线上来揽客,消费者可以用线上来筛选服务,还有成交可以在线结算,很快达到规模。该模式最重要的特点是:推广效果可查,每笔交易可跟踪。
电子商务分为:ABC、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O2O 等。
电子商务,涵盖的范围很广,一般可分为代理商、商家和消费者(Agent、Business、Consumer,即ABC)企业对企业(Business-to-Business,即 B2B),企业对消费者(Business-to-Consumer,即 B2C),个人对消费者(Consumer-to-Consumer,即 C2C),企业对 *** (Business-to-Government), 线上对线下(Online To Offline,O2O),商业机构对家庭(Business To Family),供给方对需求方(Provide to Demand),门店在线(Online to Partner,O2P)等8种模式,其中主要的有企业对企业(Business-to-Business),企业对消费者(Business-to-Consumer)2种模式。消费者对企业(Consumer-to-Business,即 C2B)也开始兴起,并被马云等认为是电子商务的未来。随着国内 Inter 使用人数的增加,利用 Inter 进行网络购物并以银行卡付款的消费方式已日渐流行,市场份额也在迅速增长,电子商务网站也层出不穷。电子商务最常见之安全机制有 SSL(安全套接层协议)及 SET(安全电子交易协议)两种。
电子商务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IBM公司于1996年提出了 Electronic Commerce(E-Commerce)的概念,到了1997年,该公司又提出了 Electronic Business(E-Business)的概念。但中国在引进这些概念的时候都翻译成电子商务,很多人对这两者的概念产生了混淆。事实上这两个概念及内容是有区别的,E-Commerce 应翻译成电子商业,有人将 E-Commerce 称为狭义的电子商务,将 E-Business 称为广义的电子商务。E-Commerce 是指实现整个贸易过程中各阶段贸易活动的电子化,E-Business 是利用网络实现所有商务活动业务流程的电子化。
传统的观点是将企业的电子商务模式,归纳为B2C(Business to Consumer)、B2B(Business to Business)、C2B(Consumer to Business)、C2C(Consumer to Consumer)、B2G(Business to Government)等五种经营模式。它们模式都有其优势不相伯仲。
B是Business,即企业;
C 是Customer,即客户。
B TO B —— 商业模式:从企业到企业,买卖双方都是企业,如阿里巴巴网站。
C TO C —— 商业模式:从客户到客户,买卖双方都是个人,就是个人与个人间的直接交易,如一些拍卖网站,如淘宝网,当然上面也有网店,网店属于B to C。
B TO C —— 企业对客户,卖方是公司,买方是个人,主要指零售业务,如joyo,当当都是。
电子商务经营模式和电子商务运营模式是一样的。都是下面的内容:
主要是4种
B2B是企业对企业进行网上交易 B2B指的是Business to Business,即商家(泛指企业)对商家的电子商务
B2C (Business To Customer)是电子商务按交易对象分类中的一种,即表示商业机构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这种形式的电子商务一般以网络零售业为主,主要借助于 Inter开展在线销售活动。
C2C的意思就是消费者(consumer)与消费者(consumer)之间的电子商务。打个比方,比如一个消费者的有一台旧电脑,通过网上拍卖,把它卖给另外一个消费者,这种交易类型就称为c2c电子商务。
C2B是电子商务模式的一种,即消费者对企业(customer to business)。最先由美国流行起来的消费者对企业(C2B)模式也许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尝试。C2B模式的核心,是通过聚合为数庞大的用户形成一个强大的采购集团,以此来改变B2C模式中用户一对一出价的弱势地位,使之享受到以大批发商的价格买单件商品的利益。目前国内很少厂家真正完全采用这种模式
电子商务经营模式是电子商务模式的主要内容,包括:
1,直接销售模式。
2,黄页模式。
3,打折券模式。
4,佣金模式。
5,预定模式。
6,市场模式。
电子商务的应用模式B2B(企业与企业)B2C(企业与用户)C2C(用户与用户)G2C( *** 与用户)电子商务的应用模式1.无形产品和劳务的应用模式网络本身具有信息传递的功能,又有信息处理的功能。因此,无形产品和劳务,如信息、计算机软件、视听娱乐产品等,往往就可以通过网络直接向消费者提供。无形产品和劳务的电子商务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网上订阅模式、付费浏览模式、广告支持模式和网上赠与模式。
(1)网上订阅模式。网上订阅模式指的是企业通过网页安排向消费者提供网上直接订阅,消费者直接浏览信息的电子商务模式。网上订阅模式主要被商业在线机构用来销售报刊杂志、有线电视节目等。网上订阅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在线服务在线服务是指在线经营商通过每月向消费者收取固定的费用而提供各种形式的在线信息服务。在线服务的共同特点是:
◆基础信息的一步到位式服务。在线服务商一般都向订户提供基础的信息服务。客户通过浏览在线服务商所提供的信息,基本上就可以满足日常收集信息的要求。
◆可靠的网络安全保障。由于在线服务都是在专有的网络上运行,通过在线服务商联接的网络的安全保障比直接联接国际互联网要可靠。美国的一些银行,如美洲银行和联合银行就是通过网络提供结算服务的。
◆向新订户提供支持服务系统。在线服务商既通过电脑网络,又通过电话向新的订户提供支持服务。
②在线出版。在线出版指的是出版商通过互联网络向消费者提供非纸介质的电子刊物。所谓“在线”一般是指仅在网上发布而言。消费者可以通过网上订阅,下载刊物的信息。但是,但对一般消费者来说,通过网上订阅销售电子刊物被证明存在一定的困难,因为它们基本上可以从其他的途径获取相同或类似的信息。因此,在线出版模式主要靠广告支持。
③ 在线娱乐。在线娱乐是无形产品和劳务在线销售中令人注目的一个领域。一些网站向消费者提供在线游戏,并收取一定的订阅费。目前看来,这一领域还比较成功。
(2)付费浏览模式。付费浏览模式指的是企业通过网页安排向消费者提供计次收费性网上信息浏览和信息下载的电子商务模式。付费测览模式让消费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在网址上有选择地购买一篇文章、一章书的内容或者参考书的一页;数据库里的内容也可付费获取;另外,一次性付费游戏娱乐将会是很流行的付费浏览方式之一。
(3)广告支持模式。广告支持模式是指在线服务商免费向消费者或用户提供信息在线服务,而营业活动全部用广告收入支持。此模式是目前最成功的电子商务模式之一。例如,像雅虎(Yahoo!)等在线搜索 32ཷ服务网站就是依靠广告收入来维持经营活动的。信息搜索对于上网人员在信息浩瀚的互联网上找寻相关信息是最基础的服务。企业也最愿意在信息搜索网站上设置广告,特别是通过付费方式在网上设置广告图标,使有兴趣的上网人员通过击点图标就可直接到达企业的网址。
(4)网上赠与模式。网上赠与模式是一种非传统的商业运作模式,是企业借助于国际互联网用户遍及全球的优势,向互联网用户赠送软件产品,以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通过让消费者使用该产品,吸引消费者下载最新版本的软件或购买另外一个相关的软件。由于所赠送的是无形的计算机软件产品,而用户是通过国际互联网自行下载,因而企业所投入的分发成本很低。因此,如果软件确有其实用特点,那么是很容易让消费者接受的。
参考来源:tsw100.
2.有形产品与实物的应用模式
实物商品指的是传统的有形商品和劳务,这种商品和劳务的交付不是通过电脑的信息载体,而仍然通过传统的方式来实现。虽然目前在互联网上所进行的实物商品的交易仍不十分普及,但还是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网上成交额有增无减。
网上实物商品销售的特点主要是网上在线销售的市场扩大了。与传统的店铺市场销售相比,网上销售可以将业务伸展到世界各个角落。例如,美国的一种创新产品“无盖凉鞋”,其网上销售的订单有2万美元来自南非、马来西亚和日本。一位日本客户向位于美国纽约的食品公司购买食品,付出的运费相当于产品的价值,然而客户却非常满意,因为从日本当地购买相同的产品,其代价更昂贵。
除此之外,虚拟商店需要较少的店面雇员,而且商品在仓库就可以销售。有些情况下虚拟商店可以直接从经销商处订货,省去了商品储存的环节。在网上销售的模式中,一些出售独特商品的虚拟商店较为成功。例如,一家出售与大象有关的商品的虚拟商店开展在线销售仅两个月,销售额就达5000美元。虚拟商店销售独特商品之所以较为成功,是由其产品特点和Inter的特点决定的。在实际市场上,对于特殊商品的需求是有限的,市场上的特殊商品的消费者比较分散,传统的实物店铺市场的覆盖范围不足以支持特殊商品店铺经营。而因特网上的电子商务恰恰特别适合这类商品的销售。
3.综合模式
综合模式就是将各种商务模式有机结合,综合运用起来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如GolfWeb是一家拥有3500页有关高尔夫球信息的商业网站,这家网站采用的就是综合模式。在它的收入中,其中40%的收入来自于订阅费和服务费,35%的收入来自于广告,还有25%的收入是该网址专业零售点的销售收入。该网址已经吸引了许多大公司的广告,如美洲银行、美国电报电话公司等,它的专业零售点开始两个月的收入就高达10万美元。
作为中国电子商务系统研发的领航者,“筑云”以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卓越的行业创新能力,率先研发出了一套极具创新意义的“B2C网上商城系统”,这一系统的诞生,解决了第二代系统的“模板同质化”以及第三代系统的“成本高”这两个难题!
解决成本高难题:筑云“B2C网上商城系统”采用云计算架构,企业不需要自己购买服务器,也不用担心后期的系统维护问题,因为这一切都由筑云来完成,企业只需要一个独立域名,这大幅度降低了建站成本。
解决模板同质化难题,筑云“B2C网上商城系统”的前端页面支持可视化编辑,独创拖拽编辑模式,所见即所得,让企业无需雇用开发设计人员,只要会用word就可以搭建衣出一个个性、美观的商城网站,独立化、个性化,且很容易改版。当然筑云也提供了多套行业模板供用户使用。
解决销售模式单一难题:筑云“B2C网上商城系统”支持多种促销功能,如“直降”、“满减”、“团购”、“组合促销”等功能,再加上各项精确报表和广告检测功能,非常强大和实用。
另外筑云“B2C网上商城系统”还支持合作登录,用户使用扣扣、WB等账号也可登录注册。其他如支付功能、SEO优化功能、会员管理功能、手机版等,也都是企业网上销售商品不可缺少的实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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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C(即Business企业、Distributor分销商、customer个人)电子商务模式,是在传统B2C的基础上的重大创新和突破,采取强势主动营销手段,以分销商为纽带,将一流的产品及服务直接方便的带到消费者身边,实现厂家、代理商、消费者与公司多方共赢的的良好局面。
网购者 网站 就是是新型的电子商务,未来一月将比价购物进行到底
在商品交易领域建立B to C的交易模型。对于客户没有时间和服务要求的商品类,人们通常认为B to C模式是可行的。诚然B to C模式缩短了交易时间,但却忽视了物流周转时间和非批量运输而导致的过高物流成本。只有将社会物流划分为“主干线物流”和“最后一公里物流”才能体现物流的效益原则,即大多数B to C电子商务模式都是一种泡沫。B to C模式只能以B to B/C的模式存在,即客户通过网站购物时,制造商必须按地域原则分派自己的零售商通过最后一公里物流商送货,才能达到快捷与低成本双重目标。
详细参见::tech.ook./Archives/200410/000535.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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