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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盘点电子商务

发布时间:2023-08-08 06:49:43

⑴ 中国大概有多少网店

2015年,中国大概至少有2300万家网店(包括个体和企业)。

理由:2014年中国统计局数据显示2300多万家,并且电子商务还在发展,每年的交易额还在上涨。

相关延伸:

2014年电子商务市场细分行业结构中,B2B电子商务仍然占主导地位,整体占比略减少至74.6%。另外,网络购物占比有小幅度提升,由上年的17.6%增长至21%。2014年受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经济增速减缓,B2B电子商务市场增速相应下滑,整体占比相对减少。同时,随着网络购物行业发展的日益成熟,各家电商企业除了继续立足于网购市场的深耕和精细化运作,不断扩充品类和优化物流及售后服务外,也在积极向三四线城市甚至农村市场扩张,促使增长加快。 报告显示,截止2014年12月,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250万人。目前由电子商务间接带动的就业人数,已超过1800万人。随着电子商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各地政府大力推进电商发展,电子商务对于快递等上下游行业都有很强的带动作用,由此衍生出来的就业市场大幅增加。随之而来的客服、配送、技术等岗位供不应求。

⑵ 谈电子商务三年后市场前景和未来趋势,答完给好评!非专家请绕道…

前瞻网摘要:2013年中国或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电子商务交易额最大的国家,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0万亿元。电子商务进入爆发点,全行业电商化进程加快。2014年电子商务最大热点在于电商互联网金融,余额宝、零钱宝等“宝们”大战升级。

2013年电子商务中超美:交易额超过10万亿元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4-2020年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趋势与投资决策分析报告》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0万亿元,仅双十一这一天,淘宝和天猫就贡献了350亿元。其中,B2B依旧是主力,2013年B2B交易额电子商务交易额就超过了2012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8万亿元)。

2013年电子商务进入爆发点:全行业电商化 钢铁B2B独占鳌头

电子商务已经从部分行业的经济现象,比如服装、家纺等扩展到了全行业的现象,现状可谓是全行业电商化,从制造业扩展到了服务业,再扩展到了金融业。

为什么电子商务发展如此之快,吸引了众多行业的眼光,前瞻网电子商务行业研究报告指出供过于求是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动力,电子商务可以减少销售层级,由生产厂家直接到消费者手中,减少了过去一层一层的中间商和代理商,降低了流通成本。

2013年钢铁业的B2B市场是所有B2B中发展最耀眼的,比较大的电商企业有上海钢铁交易中心、上海钢联办的钢银电子商务、西本新干线电商平台等。钢铁B2B市场发展势头如此之好原因何在?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钢价的大幅下跌,钢铁企业面临生存的困境。

2013年电子商务政策支持:各级政府出台各项措施促进电商发展

2013年,政府出台了很多措施通过降低电子商务企业的创业成本和运营成本,来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比较典型的有以下措施:

1月29日,广州出台《广州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每年投入5亿用于扶持电子商务发展。

3月1日,杭州提出将培育3至5个电子商务特色村和10家农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5月17日,上海将每年安排1000万专项资金用于电子商务“双推”工程。

5月23日,四川出台《四川省商务厅电子商务示范工作方案》,将培育50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20个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5个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

10月,商务部发布《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201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8万亿元。

2014年电子商务展望:互联网金融风起云涌

2013年6月13日,余额宝上线,不到半年时间,余额宝规模就超过2500亿元。互联网金融无疑成为了电子商务未来最热的领域,是一个新的掘金点。而紧随余额宝之后,“百发”、“现金宝”、“零钱宝”“理财通”等纷纷上线,互联网金融大战升级。

虽然有那么多巨头紧随其后,但建立在支付宝十年品牌积累和风控能力基础上的余额宝暂时还是不可超越的。支付宝的注册用户超过了8亿,截至2013年12月,支付宝单日交易峰值达到1.88亿笔。

⑶ 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

目前,中国零售业电子商务市场加起来超过10110亿美元,占零售业销售额的16.6%,占国民经版济的5.03%,但是发展权潜力巨大,预测到2020年可以达到10%,是全球第二大电子商务市场比美国还多。
【补充】:
过去几年,我们看到太多互联网公司之间的战争,各方依据实力独霸一方势力范围,更多考量商业利益而非用户体验。这是典型的新兴市场的状态,缺少监管制度约束的狂飙突进。如果说中国互联网的规则和秩序还没完全建立起来的话,那么至少目前已到了要建立这一切的时候了,而这将首先发生在电子商务领域。

事实上从2014上半年开始,整治电子商务并完善监管制度的大趋势已经形成。6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14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的通知》,从7月11日起用5个月时间开展专项行动,打击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关闭一批违法违规经营网站,恰好持续到双12结束之后。

⑷ 2014年新增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有知道的朋友告诉我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保法》)于2013年10月25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2014年3月15日起将开始实施。
亮点一 网购平台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案例: 网购中如果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想向卖家退货但却无法联系到卖家,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没有网络维权的相关规定,网购平台最多只能关闭卖家的网上店铺,对消费者来说并不能挽回自己的损失。

变化:在新《消保法》中,提出了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先行赔付制度--如果在网络上购物时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直接找网络交易平台交涉,而网交平台需要先行赔付。但是新《消保法》同时设定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向消费者承担先行赔付责任的条件,即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才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尽管他们在赔付之后,也可以再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新《消保法》还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亮点二 遭消费欺诈最少也能获赔500元

案例:去超市买东西,商品明码标价10元,但结账时发现收款11元,商家有欺诈行为时,现行消法规定商家最多退还10元货款,然后赔偿10元,也因为赔偿低,许多消费者嫌麻烦,就此放弃了维权。

变化:新《消保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同时增加规定: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偿。如按照新《消保法》规定,上述事件中的消费者就可以得到超市退还商品货款10元,同时得到500元的赔付。

亮点三 霸王条款?内容无效!

案例:开瓶费、包间费、规定最低消费等许多商家霸王条款常常让消费者很头疼,还有美容预付款过期不退等,也让遇到此事的消费者很无耐。

变化:新《消保法》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格或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注意安全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说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和减免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借助技术手段强行交易。新《消保法》明确,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亮点四 经营者义务被强化 电器等商品或者服务有问题 商家要"自证清白"

案例:消费者购买电脑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电脑存在质量问题,去找商家,但商家认为产品是人为破坏,不同意免费修理或退还。以前,即使消费者将商家告上法庭,最终也会因拿不出证据证明所购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被判败诉。

变化:在新《消保法》当中,将消费者"拿证据维权"转换为经营者"自证清白",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解决了消费者举证难的问题。以往,消费者要想证明某个商品存在瑕疵,就必须拿出证据来,但因为不掌握相关技术等信息,消费者举证往往非常困难。而新《消保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亮点五 消费者享有七日"后悔权"

案例:消费者网购时购买了心仪的物品,但收到货物后发现实物没有网上介绍的好,于是便要求退货,却往往遭到店主拒绝。现行消保法中并没有关于网络购物、电视购物中类似情况的相关规定,以前消费者在要退货也比较难,除非商品有明显瑕疵,卖家才会退货。

变化:新《消保法》确认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赋予了买家一定的"后悔权"。修改后的法律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同时为防止权利滥用,有关条款也列明不宜退货的情形,如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和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除外。新《消保法》要求,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的约定退货,或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的,消费者可自收到货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亮点六 禁止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案例:消费者在某酒店预订了婚宴留了电话号码,可不久之后,婚庆、旅游公司的电话便接踵而至,令人不堪其扰。消费者找酒店理论,但商家却告知,打电话的婚庆公司是酒店合作方,那是酒店为方便新人而免费提供的增值服务。买房子、办会员卡后,都会存在这些问题,即使消费者非常气愤,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隐私。

变化:新《消保法》首次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消费者权益确认下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消费者个人信息被商家"出卖",却没人管也没地方投诉的情况将改变了。在新《消保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亮点七 消协帮你"公益诉讼"

案例: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中,因为鉴定费等维权成本高的原因,尽管受害者众多,但许多消费者却维权无力。

变化:新《消保法》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新《消保法》赋予消协公益诉讼权,由原来只能支持消费者起诉到可以代表消费者进行公益诉讼,是一个很大突破。

⑸ 中国电商现状

艾瑞咨询召开了2014年度互联网经济核心数据发布会,会中发布了电子商版务包括B2B电子商务、权网络购物、在线旅游、本地生活服务O2O等细分领域2014年的数据报告,以及对未来几年市场发展的预测。
报告显示,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12.3万亿元,同比增长21.3%;其中,B2B电子商务市场占比超七成,网络购物占比超两成,网络购物占比有明显提升;中小企业B2B电商市场营收增长超三成;网络购物年度线上渗透率首次突破10%;移动购物市场规模增速超200%。
未来几年,移动购物预计将保持48%的复合增长率,成为网络购物市场快速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其占比预计在2016年超过PC端;在线旅游市场规模同比增长27.1%,预计未来几年将保持20%以上的复合增长率,迅速发展。

⑹ 简述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

发展状况如下:

中国电子商务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电子商务与互联网之间是相辅相存的关系,由于中国互联网用户人数众多,因而电子商务在中国具有较好的发展基础。2008年,中国网络交易总额达到了1200多亿。

在2008年,网络购物市场的增长趋势明显。目前的网络购物用户人数已经达到7400万人,年增长率达到百分之六十。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一定距离,美国为71℅远远高于中国的使用率。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虽然很快,但在重点群体中所占的比例却很不均衡,大学生和办公室职员两个群体所占的比例大大超过了中小学生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小学生由于自身年龄及经济能力的原因暂不予考虑。

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所占比例较低则说明了电子商务的发展的不平衡。因此在今后几年里,电子商务的发展应该向城市郊区及农村扩展。

(6)2014年盘点电子商务扩展阅读:

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

1、电子商务普及化

2、电子商务纵深化

3、满足消费者个性需求

3、企业电子商务主流化

5、电子商务国际化

电子商务的主要特点:

1、电子商务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增长点。

2014年,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增速(28.64%)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速(7.4%)的3.86倍;全年网络零售额增速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快37.7个百分点。2014年,与电子商务密切相关的互联网行业收入增长50%;全国信息消费规模达到2.8万亿元,同比增长18%;

信息消费的拉动带动了相关产业1.2万亿元的发展,对GDP贡献约0.8个百分点。

2、移动电子商务呈现爆发性增长。

2014年,移动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8956.85亿元,年增长率达234.3%;中国微信用户数量已达5亿,同比增长41%。

3、涉农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商务部和财政部联合启动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在全国8个省56个县开展了电子商务应用示范项目。商务部建设开通了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累计促成农副产品销售2300多万吨、交易额达870多亿元。

4、电子商务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

2014年,中国两家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先后登陆美国资本市场,国际资本市场反应热烈。

⑺ 2014电子商务交易额多少

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4年国家统计局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简称电商平台)的电子商务交易活动开展的调查结果。结果显示,2014年我国全社会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6.39万亿元,同比增长59.4%。
其中,在企业自建的电商平台(简称纯自营平台)上实现的交易额为8.72万亿元,同比增长65.9%;在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商品或服务交易的电商平台(简称为纯第三方平台)上实现的交易额为7.01万亿元,同比增长53.8%;在既有第三方又有自营的混营平台(简称混营平台)上实现的交易额为0.66万亿元,同比增长41.1%。
一、对单位的电子商务销售额增速加快
通过电商平台向企业(单位)销售的金额为12.75万亿元,同比增长62.8%。其中,销售商品的金额为12.25万亿元;提供服务的金额为0.50万亿元。通过电商平台向消费者(个人)销售的金额为3.64万亿元,同比增长48.6%。其中,销售商品的金额为2.88万亿元;提供服务的金额为0.76万亿元。
二、自营平台的电子商务交易占比过半
自营平台的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9.13万亿元,占全部电商平台交易额的55.7%。其中,纯自营平台实现的电子商务交易额为8.72万亿元;混营平台实现的自营电子商务交易额为0.41万亿元。
三、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活动集中度高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7.26万亿元,占全部电商平台交易额的44.3%。其中,纯第三方平台上实现的电子商务交易额为7.01万亿元;混营平台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额为0.25万亿元。第三方平台电子商务交易活动集中度较高,淘宝、天猫、京东等排名前20的第三方平台上共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6.22万亿元,约占全部第三方平台交易额的90%。

⑻ 世界电子商务物流发展较好的国家有哪些

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一)电子商务保持快速增长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保持着快速增长势头。聚美优品、京东、阿里巴巴去年先后赴美上市,我国电子商务在世界舞台上崭露头角。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我国电商物流发展迅猛。包括电商自建物流和第三方快递业市场规模继续扩大。国家邮政局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快递业务量达140亿件,同比增长51.9%,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快递业已连续四年保持年均增幅超过50%的速度。根据预计,今年快递业务量增幅仍将超过50%,“双11”期间快递单日业务量最高将突破1.4亿件。
(二)网络购物扮演主角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显示,2014年网络购物交易额大致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7%,年底线上渗透率首次突破10%。网络购物成为推动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B2C市场增长迅猛
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中,B2C市场增长迅猛。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中B2C交易规模达12882亿元,在整体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中比重达到45.8%,较2013年的40.4%增长了5.4个百分点。从增速来看,B2C市场增长迅猛,2014年中国网络购物B2C市场增长68.7%,远高于C2C市场35.2%的增速,B2C市场将继续成为网络购物行为的主要推动力。
国家统计局8月发布的最新调查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全社会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6.39万亿元,同比增长59.4%。其中,在企业自建的电商平台(简称“纯自营平台”)上实现的交易额为8.72万亿元,同比增长65.9%;在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商品或服务交易的电商平台(简称纯“第三方平台”)上实现的交易额为7.01万亿元,同比增长53.8%;在既有第三方又有自营的混营平台(简称“混营平台”)上实现的交易额为0.66万亿元,同比增长41.1%。
二、我国电商物流发展现状
(一)物流业整体处于中高速发展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今年5月发布的《中国物流发展报告2014-2015》(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我国物流业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正在积极调整,加快转型升级,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较好地发挥了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我国物流需求增速近年有所回落,去年全年仍呈现稳中趋缓的发展态势,但仍处于中高速增长区间。

⑼ 简述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

(一)发展规模。纵观我国电子商务12年发展史,我国电子商务可以分为:萌芽与起步期、冰冻与调整期、复苏与回暖期、崛起与高速发展期、转型与升级期五个发展阶段。
对于电子商务行业而言,由最初的1997年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家电子商务服务商,发展到如今“遍地开花、百花齐放”的局面,电子商务服务商的数量经历了“几何级”的增长。
据中国B2B研究中心相关调查数据显示,截止到2009年6月,我国中等规模以上电子商务网站总量已达12,282家。其中,B2B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有5,320家,B2C、C2C与其他非主流模式企业达6,962家,特别是自2008年以来,呈现出高速增长、乃至井喷之势。
其中,行业B2B电子商务网站(又称“行业网站”)是目前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主要途径,是引领我国B2B电子商务朝着专业化发展的“生力军”。调查显示:从2002年到2009年,国内行业B2B电子商务网站数量持续高速增长。行业网站数量从2007年的4,500余家,增加到2008年的5,100余家,增长幅度为13%,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
而B2C、C2C类及其他模式的电子商务网站,分别在2004年、2008年迎来了两次发展高峰。中国B2B研究中心认为,这是“非典”后网民网购意识的觉醒以及金融危机下用网购省钱消费的观念驱使有着紧密关联。
电子商务网站经历了近13年的竞争盘整,近年来进入者增速逐年加快。我们发现,随之也有更多的网站被淘汰,并且一些有影响力的网站竞争力越来越强;同样,有一部分曾经很有影响力的网站在竞争中逐渐被削弱,退出了一线市场的领导地位,这也与“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吻合。
(二)行业分布情况。根据中国B2B研究中心调查统计显示,目前国内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主要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一带以及北京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其中长三角占33.52%的份额,珠三角占32.04%,北京占8.86%,国内其他地方共占25.58%。
可见,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多分布在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且电子商务配套产业环境良好,主要与这些地方环境承载能力较强、政府扶持力度较大、经济和人口聚集条件较好有关。
此外,经济的发达使这些地方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交易、金融、物流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也较为活跃。
本项调查结果也符合电子商务行业公认的“六六定律”,即全国数千家行业网站,其中有六成在长江三角洲经济圈内,而该经济圈内的行业网站,又有近六成在浙江,其中又是以杭州为主,聚集了其中的六成以上,因此杭州也是公认的“中国电子商务之都”。
另外,在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的行业分布中,据中国B2B研究中心调查显示,排在前十名的依次为:纺织服装、数码家电、钢铁机械、化工医药、建筑建材、农林、五金、包装印刷、食品糖酒、礼品饰品等这些行业领域.
在行业分布中,因纺织服装、家电数码都是跟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活必需品,所以这一行业的电子商务平台自然也较受欢迎。其中,纺织服装和数码家电行业所在比重最大,分别为14.32%和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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