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加入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
加入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流程如下:
1、填写中国电子商务(北京)诚信联盟申请表。
2、非北京电子商务协会会员需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组织结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企业经营涉及专项审批则需要同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3、申请企业接到联盟秘书处的审核通过后,将加盖企业公章《诚信联盟合作协议》(后续提供)和《诚信联盟自律公约》;
完成上述流程后,诚信联盟秘书处将在协会网站、可信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在相应活动中予以宣传。
2. 中国诚信网络购物联盟是什么
中国最大的专业化、系统化诚信网络商务平台,是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商务诚信系统。包括搭建行业诚信商圈、企业诚信商圈、产品零售终端诚信商圈的规范化电子商务交易体系。真正意义上实现:顾客(个人消费者或企业集团),商户(包括销售商、制造商、储运商),银行(包括发卡行、收单行)及认证中心,参与电子商务四类实体的有机化组合。企业依托其建立的诚信系统、规范化体系、权威认证机制,在互联网上实现商务建站、产品交易、信息交流、强强联合,有效地整合企业营销,使电子商务交易快捷化、安全化、标准化,形成强势电子商务模式。
2, 产品的特点及优势
1,打造专业化、系统化的诚信网络交易平台。在互联网交易日趋成熟的时代,为企业率先建立网络交易平台,在网络层面实现行业、企业、终端的交叉性诚信商圈。该平台提供的专业技术、整合管理、整合营销为企业大大降低网络交易技术门槛,为企业解决技术技术之忧!
2,真正意义上实现:顾客(个人消费者或企业集团),商户(包括销售商、制造商、储运商),银行(包括发卡行、收单行)及认证中心,参与电子商务四类实体的有机化组合。在开放的互联网上交易,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权威性一直以来是网络商业的发展瓶颈,中国诚信网络购物联盟作为第三方认证身份,倡导的诚信网络交易,在这个理念下,涵盖整体的商务管理、技术管理、服务管理,同时建立网络交易的规范标准,从理念和技术上解决网络交易的安全性、权威性。
3,是企业、顾客(个人或企业集团)、第三方认证体系的完美结合。作为中国首家建立诚信网络购物联盟网站,为企业打造自身宣传和建立市场终端网络平台的双重身份,为所有参与的该联盟的网站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帮助联盟成员经营、维护、推广网络交易平台。同时,该联盟也不断完善诚信商圈体系、规范管理。
4,保证企业在中国诚信购物联盟中的行业唯一性。中国诚信网络购物联盟在每个行业只吸纳一家企业,确保每家行业门户联盟成员的绝对竞争优势。通过行业联盟的技术和市场支持,帮助企业打造全国、乃至全球终端市场平台。
5,树立实力企业的新形象,打造企业终端市场的领袖的新事业。帮助企业掌握终端市场,实现品牌、产品、服务全方位营销。专业运营团队做专业的指导,扩大盈利,降低成本,利用互联网实现连锁性经营体系。
6,全智能化软件管理,24*7小时的即时终端平台系统。中国诚信网络购物联盟提供专业的技术,打造的商务交易网站系统操作简单、管理方便,而且随时提供技术咨询等服务。通过丰富、清晰的产品供求分类,使买卖双方零距离接触,随时在线沟通交易。24*7小时无休假的即时终端平台,是卖方市场的新的效益增长点,是卖方市场的高效、人性化平台,同时也是消费市场的需求趋势!
二、市场分析和客户定位
1, 电子商务的特点和现状要求建立诚信机制体系的第三方安全保障。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简称E-commerce)是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
电子商务是因特网爆炸式发展的直接产物,是网络技术应用的全新发展方向。因特网本身所具有的开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也成为电子商务的内在特征,并使得电子商务大大超越了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所具有的价值,它不仅会改变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而且将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与结构。
电子商务涵盖的范围很广,泛指透过网络进行之交易或信息之交换,像网络购物、公司间之帐务支付,或电子公文之通讯等等均为电子商务之重要环节;一般可分为企业对企业(Business-to-Business),或企业对消费者 (Business-to-Consumer)两种。随着国内Internet使用人口之增加,利用Internet进行网络购物并以网银付款之消费方式已渐流行。
因特网上的电子商务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信息服务、交易和支付。主要内容包括:电子商情广告;电子选购和交易、电子交易凭证的交换;电子支付与结算以及售后的网上服务等。主要交易类型有企业与个人的交易(B to C方式)和企业之间的交易(B to B方式)两种。 参与电子商务的实体有四类:顾客(个人消费者或企业集团)、商户(包括销售商、制造商、储运商)、银行(包括发卡行、收单行)及认证中心。
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仍然是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因素。由于Internet的迅速流行,电子商务引起了广泛的注意,被公认为是未来IT业最有潜力的新的增长点。然而,在开放的网络上处理交易,如何保证传输数据的安全成为电子商务能否普及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调查公司曾对电子商务的应用前景进行过在线调查,当问到为什么不愿意在线购物时,绝大多数的人的问题是担心遭到黑客的侵袭而导致信用卡信息丢失。因此,有一部分人或企业因担心安全问题而不愿使用电子商务,安全成为电子商务发展中最大的障碍。
因而,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是其发展的瓶颈,作为电子商务交易的第三方保障、或者是一个足够强大的深入消费者内心的诚信机制体系是互联网现今发展的迫切需要。中国诚信网络购物联盟倡导的规范化交易平台就是应这种需求而诞生的。
3. 国内外学者对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研究的成果
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项极其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由政府、行业、企业、消费者以及传媒各方通力合作,以道德为支撑,以法律为保障,采用科学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来实现。在电子商务的参与者中呼唤诚信,树立诚信观念、规则意识,使电子商务的参与者意识到,诚信是立身处世之本,是电子商务交易的基本要求,同时诚信、信用是一种财富,是一种不可替代的竞争力。培养全社会的信用意识,要从培养人们的信用消费习惯入手,让更多网民接受电子信用支付手段,积累良好的信用记录,为日后的信用消费提供便利。参与电子交易的各企业,要逐渐形成自律性的行业规范和商业准则。社会信用意识的提高,将极大地推进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进程。
我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现状及问题对策研究
在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因素当中,诚信问题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由于电子商务面对的是一个虚拟的平台和交易对象,所以更加容易产生诚信问题。虚假交易、假冒行为、合同诈骗、网上拍卖哄抬标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发生,这些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健康的发展。
西方发达国家的电子商务发展很快,尤其美国的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大约占到全球的一半,其在诚信体系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我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现状
从90年代末期到现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我国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已经有了较大的进步。主要形成了下面一些层面的信用体系:
1.电子商务企业构建的第三方担保制度。
电子商务信用一般有网络身份证、信用评级、网络信用担保、第三方担保几种形式[1],而第三方担保则是我国电子商务企业采用最多的一种形式。一些著名的电子商务网站纷纷建立了第三方担保制度,如易趣的“安付通”、淘宝网的“支付宝”、e拍网的“一拍通”等等。如表1:
支付工具安付通、贝宝支付宝一拍通
网站易趣淘宝网、阿里巴巴中国站 e拍网
第三方构成易趣联、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淘宝网、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等 Sinopost公司
总的来讲,他们的原理是基本一样的:由网站本身和商业银行或企业组成独立的第三方;参加交易的买卖双方通过第三方完成交易。同时,对于严格按流程操作后由于其他各种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各电子商务企业也推出了相应的赔偿制度,如易趣网的“安付通保障基金”、淘宝网的“全额陪付制度”等以配合其信用制度。
2.电子商务企业的信用评级制度。
其实,无论是易趣、淘宝网、e拍网还是其他电子商务网站,它们的信用评级体系都大体一致的。
从上可以看出,参加评级的主体是参与交易的双方根据交易情况对本次交易方选择好、中、差评。这个评价将永久记入对方的信用记录里面。如淘宝网的会员等级可由15个级别构成。当然,针对一些特殊情况,相应地制定了其他规则予以补充。
同时,各个网站还推出了论坛,使大家参与讨论、交流经验来杜绝诈骗。
3.电子商务企业内部的调解机制和企业诚信联盟的建立
各大电子商务交易网站都有类似于仲裁机构的协调机制,企业内部也设置了法律部门,交易双方发生纠纷后首先进行协调,协调不成再诉之法律。
企业诚信联盟是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创立的,其宗旨在于通过建立权威、公正的第三方资信评估平台,加强我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建设[2]。其发起单位有易趣、一拍、盛大、新浪、卓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电子商务法律、《电子商务世界》等21家电子商务企业、杂志、和银行。其主要职责是借助行业协会的权威性,建立并实施电子商务信用监督、失信惩戒制度;制订电子商务行业诚信评价标准体系,建立对企业电子商务评级制度;制订电子商务行业规范,监督电子商务诚信经营[3]。
二、我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主要问题
美国的电子商务诚信体系是很先进的,除了完善的信用法律以外,它还有专门的信用中介机构来保证电子商务企业及个人消费者的信用[4]。比如美国最大的全球性征信机构邓白氏集团公司主要业务就是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对个人的信用评级则是由全联和益百利等机构负责的。
另外,美国的信用卡制度也为电子商务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信用保障。由于每个人都有相应的信用卡,其中记录了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号,而电子商务交易通过信用卡来结算,所有的交易都会被信用局记录。所以几乎没有敢利用信用卡在网上进行诈骗。
同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信用体系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1.信用体系建设起步晚
美国的信用评级是已经发展到非常完善的阶段,而我国是2002年才启动上海咨询有限公司运营的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在北京建立“信用北京”工程等信用项目。[5]2003年,部分行业才开始建立本行业的信用评级体系。而各个电子商务网站自身的诚信体系建设也不过是近两三年的事情。所以这些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已经起步,但远未完善。
2.信用体系覆盖面窄
从电子商务企业数量来看,是国内的一些知名的电子商务企业率先建设了第三方担保、评级制度,加入了网络诚信联盟,而还有很多的中小企业还没有在这些方面有所突破。而美国的信用评级则是覆盖了所有企业的。
从电子商务企业的类型来看,更多的是C2C型、B2B型企业建立了信用体系,可以看到这类网站相对容易从交易双方中脱离出来,作为第三方进行监督和保障。而B2C型企业,更多地被牵涉到交易中去,不可能充当交易者和监督者的双重身份。
从个人消费者来看,电子商务企业的评级制度只是针对在其自身的网站上参与交易的顾客,基本上是各自为营,因此缺乏普遍的约束力。而美国的个人信用评级和信用卡则是针对所有个人,适用于任何网站的。
3.第三方机构缺乏权威性
可以看到,我国电子商务企业的第三方机构主要是由网站本身和一些银行、企业构成或者干脆由第三方企业充当。比如淘宝网的支付宝平台虽然拥有很高的信誉度,但究其实质仍然是阿里巴巴旗下的公司,从理论上讲诚信风险依然是存在的。在第三方担保制度里,充当第三方机构的必须是由有着绝对权威的银行或政府部门组成,而有着利益关系的企业自身应该退出。
4.企业内部协调体系和企业诚信联盟缺乏强制力
企业内部协调机制不具备法律效力。协调中获胜的关键在于保留诸如聊天记录这样的电子证据,而目前我国的法律对这类证据并不认可,所以一旦调解不成,在法律上也很难界定。
尽管诚信联盟受到多数企业和广大个人消费者的信赖和认可,并且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但其职能大多是对电子商务纠纷的进行协调处理,缺乏行政效力和法律效力,这样可能使一些问题难以解决。
三、我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对策
首先是信用评级制度和信用法律方面的进一步完善。由于我国的信用评级制度处在起步阶段,远远没有建立起美国那样的针对企业和个人完备的信用记录,这就给一些不良分子的不轨行为提供了空间。比如在某一个网站实施了欺诈,受到差评,换一个网站同样可以继续进行。而对于虚假交易、假冒行为、合同诈骗、网上拍卖哄抬标的等行为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规定相应的处罚款项。所以,只有当信用评级制度和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真正完善起来后,电子商务的诚信问题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这需要政府、行业、企业长期的共同努力。
其次,增加第三方的权威性。对于已经实施了第三方担保制度的电子商务企业,应该实现第三方机构由银行单独承担的机制;而对于尚未实施第三方担保制度的企业,要尽快建立这样的信用机制;B2C型的电子商务企业,企业本身不能参与诚信的监督管理,更有需要与银行进行合作,由银行单独承担起第三方的职责。
再次,实现电子商务企业共享的信用评级体系。由于建成全社会的信用评级体系还有待时日,比较现实的做法是通过诚信联盟这样的具有行业协会角色的机构出面,将分散于各个电子商务企业的各自为营的信用记录进行数据合并。实现上网交易的企业和个人主体最终拥有一个在网上普遍适用的永久性的信用卡号,所有的网上交易都将被记录在这张卡中,成为主体信用等级的明确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