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电子商务存在什么安全问题
电子商务的复安全问题主要制有以下几点: 1.交易信息内容被篡改 从贸易活动角度上看,交易信息是商务活动中进行贸易活动所形成的一种信息,包括了客户订单信息、订单确认信息、客户个人信息等。这些信息具有一定机密性,在信息传递过程中利用Internet或电话网对这些交易信息进行篡改或截获与恶意破坏。 2.电子支付信息盗取 电子支付信息是在商务活动中进行一种支付方式。支付信息包括客户银行账户、密码、个人银行识别码等信息。这些信息具有绝对机密性,防止非法者盗用信息,伪造假身份进入系统,利用这些信息进行非法活动,是电子商务活动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3.系统漏洞 非法者借助电子商务系统存在的漏洞进行进入系统,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篡改,取消用户订单信息,生成虚假信息等方式。 二、引起电子商务信息不安全的主要因素 电子商务是建立在互联网应用平台上一种商务活动,它在为电子商务提供网络技术保证的同时,也是引起电子商务信息不安全的主要因素,产生这些不安全的主要因素包括: 1.互联网的开发性和共享性 由于电子商务是建立互联网技术平台上的一种商务活动,它继承了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共享性,打破地域之间的界限
㈡ 电子商务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在正确看待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时,有几个观念值得注意:
其一,安全是一个系统的概念。安全问题不仅仅是个技术性的问题,不仅仅只涉及到技术,更重要的还有管理,而且它还与社会道德、行业管理以及人们的行为模式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
其二,安全是相对的。房子的窗户上只有一块玻璃,一般说来这已经很安全,但是如果非要用石头去砸,那就不安全了。我们不会因为石头能砸碎玻璃而去怀疑它的安全性,因为大家都有一个普遍的认识:玻璃是不能砸的,有了窗玻璃就可以保证房子的安全。同样,不要追求一个永远也攻不破的安全技术,安全与管理始终是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安全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如果要想以后的网站永远不受攻击,不出安全问题是很难的,我们要正确认识这个问题。
其三,安全是有成本和代价的。无论是现在国外的B-to-B还是B-to-C,都要考虑到安全的代价和成本的问题。如果只注重速度就必定要以牺牲安全来作为代价,如果能考虑到安全速度就得慢一点,把安全性保障得更好一些,当然这与电子商务的具体应用有关。如果不直接牵涉到支付等敏感问题,对安全的要求就低一些;如果牵涉到支付问题对安全的要求就要高一些,所以安全是有成本和代价的。...在正确看待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时,有几个观念值得注意:
其一,安全是一个系统的概念。安全问题不仅仅是个技术性的问题,不仅仅只涉及到技术,更重要的还有管理,而且它还与社会道德、行业管理以及人们的行为模式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
其二,安全是相对的。房子的窗户上只有一块玻璃,一般说来这已经很安全,但是如果非要用石头去砸,那就不安全了。我们不会因为石头能砸碎玻璃而去怀疑它的安全性,因为大家都有一个普遍的认识:玻璃是不能砸的,有了窗玻璃就可以保证房子的安全。同样,不要追求一个永远也攻不破的安全技术,安全与管理始终是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安全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如果要想以后的网站永远不受攻击,不出安全问题是很难的,我们要正确认识这个问题。
其三,安全是有成本和代价的。无论是现在国外的B-to-B还是B-to-C,都要考虑到安全的代价和成本的问题。如果只注重速度就必定要以牺牲安全来作为代价,如果能考虑到安全速度就得慢一点,把安全性保障得更好一些,当然这与电子商务的具体应用有关。如果不直接牵涉到支付等敏感问题,对安全的要求就低一些;如果牵涉到支付问题对安全的要求就要高一些,所以安全是有成本和代价的。作为一个经营者,应该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作为安全技术的提供者,在研发技术时也要考虑到这些因素。
其四,安全是发展的、动态的。今天安全明天就不一定很安全,因为网络的攻防是此消彼长、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事情,尤其是安全技术,它的敏感性、竞争性以及对抗性都是很强的,这就需要不断地检查、评估和调整相应的安全策略。没有一劳永逸的安全,也没有一蹴而就的安全。
㈢ 电子商务安全及包括哪些方面
电子商务系统的安全重点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
(1)系统安全性:指系统的稳回定性和抗攻击能力,答以及在受到攻击或系统出现软、硬件故障后的系统恢复能力。
(2)数据安全性:是指保持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和使用权限的可控制性等。数据安全性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①数据的机密性。任何人不能看到其无权看到的信息;其中,比普通加密方式更进一步的是,任何人都不能看到或修改其行政管理概念上的权限无权获得的数据(数据加密),这将更符合实际的要求。
②数据的完整性。对发出的数据只有完整到达,才能被完全确认,否则数据不能被认可。
③不可抵赖性。对任何人已经发出的信息,能够根据信息本身确定数据只能由该人发出,并能确定发出时间等重要信息。
㈣ 关于电子商务面临的安全威胁有哪些
安全威胁:
1、信息安全问题: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信息泄露、信息丢失、信息篡改、信息虚假、信息滞后、信息不完善等,以及由此带来的风险。
具体的表现有:窃取商业机密、泄漏商业机密、篡改交易信息、破坏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接收或发送虚假信息、破坏交易、盗取交易成果伪造交易信息、非法删除交易信息、交易信息丢失、病毒导致信息破坏、黑客入侵等等。
2、交易安全问题: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包括交易的确认、产品和服务的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货款的支付等方面的安全问题。
与传统的商务交易形式不同,电子商务具有自己的特点:市场无界化,主体虚拟化,交易网络化,货币电子化,结算瞬时化等。这使得电子商务的交易风险表现出新的特点,出现新的形式,并且被放大。
3、财产安全问题: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电子商务参与者面临的财产等经济利益风险。财产安全往往是电子商务安全问题的最终形式,也是信息安全问题和交易安全问题的后果。
防范措施:
1、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切实措施,构建一个值得信赖并能够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的多层次的开放的网络体系,改善国内用户电子商务的使用环境。
2、加强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使用容错计算机系统或创造高可用性的计算机环境,以确保信息系统保持可用及不间断动作;灾害复原计划—提供一套程序与设备来重建被中断的计算与通信服务;加密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技术,它可以确保因特网上信息传输的安全等。
3、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强现有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现有人员的技术水平,提高其安全意识,提高其应对安全问题的能力。
4、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一是要完善原有的法律体系并进行必要的调整;二是为适应发展的需要制定新的法律法规。
5、诚信建设:加快信用立法,完善经济活动实名制,健全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实行个人破产制度等,以形成对信用体系的强势约束力,确保个人信用制度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三条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㈤ 电子商务有哪些安全隐患
1.电子商务面临的网络系统安全问题
电子商务系统是依赖网络实现的商务系统,需要利用Internet基础设施和标准,所以构成电子商务安全框架的底层是网络服务层,它提供信息传送的载体和用户接入的手段,是各种电子商务应用系统的基础,为电子商务系统提供了基本、灵活的网络服务。
电子商务网络系统安全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部件的不安全因素。
(2)软件不安全因素。
(3)工作人员的不安全因素。
(4)自然环境因素。
2.电子商务面临的电子支付系统安全问题
众所周知,基于Internet平台的电子商务支付系统由于涉及到客户、商家、银行及认证部门等多方机构,以及它们之间可能的资金划拨,所以客户和商家在进行网上交易时必须充分考虑其系统的安全。
目前网上支付中面临的主要安全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1)支付账号和密码等隐私支付信息在网络传送过程中被窃取或盗用。
(2)支付金额被更改。
(3)不能有效验证收款人的身份。
3.电子商务面临的认证系统安全问题
1.信息泄漏
在电子商务中表现为商业机密的泄漏,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内容被第
三方窃取;交易一方提供给另一方使用的文件被第三方非法使用。如信用卡的账号和用户名被人获悉,就可能被盗用。
2.篡改
在电子商务中表现为商业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问题。电子的交易信息在网络上传输的过程中,可能被他人非法修改、删除或重改,这样就使信息失去了真实性和完整性。假如两公司签订了一份由一公司向另一公司供应原料的合同,若赶上原料价格上涨,供货方公司篡改价格将使自己大幅受益,而采购公司将蒙受损失。
3.身份识别
在网络交易中如果不进行身份识别,第三方就有可能假冒交易一方的身份,以破坏交易、破坏被假冒一方的信誉或盗取被假冒一方的交易成果等,进行身份识别后,交易双方就可防止相互猜疑的情况。
4.蓄意否认事实
由于商情的千变万化,商务合同一旦签订就不能被否认,否则必然会损害一方的利益。因此,电子商务就提出了相应的安全控制要求。
(1)电子商务中面临的法律安全问题。随着国际信息化、网络化进化的不断发展,在电子商务领域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犯罪的案件与日俱增,其犯罪的花样和手段不断翻新。
(2)电子合同中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是在不同地点的计算机系统之间完成的。许多国家的法律要求必须有书面形式的交易单证作为证明交易有效和作为交易的证据;否则,这种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关于电子合同能否视为书面合同,并取得与书面文件同等的效力,是各国法律尚未解决的问题,与传统书面文件相比,电子文件有一定的不稳定性,一些来自外界的对计算机网络的干扰,都可能造成信息的丢失、损坏、更改。
(3)银行电子化服务的法律问题。银行是电子支付和结算的最终执行者,起着联结买卖双方的纽带作用,但对一些从事电子货币业务的银行来说,犯罪分子伪造电子货币,给银行带来了直接经济损失。
(4)电子资金转账的法律问题。电子资金转账的法律是个特殊问题,但是我国现行的《票据法》并不承认经过数字签名认证的非纸质的电子票据支付和结算方式。并且支付不可撤消,付款人或第三人不能要求撤消已经完成的电子资金转账。
(5)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电子商务活动中交易的客体及交易的行为经常涉及传统的知识产权领域。
(6)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电子商务等新的交易方式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各种新的维权问题。随着科技进步,新产品的大量出现,消费知识滞后的矛盾也更加突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九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本法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五十三条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支付价款。
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应当遵守国家规定,告知用户电子支付服务的功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相关风险和收费标准等事项,不得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确保电子支付指令的完整性、一致性、可跟踪稽核和不可篡改。
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三年的交易记录。
㈥ 电子商务安全问题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随着现代生活的需要,人们通过互联网进行的电子商务,成为各界人士关注的焦点,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其他各种各样因素的影响,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就成为电子商务诸多技术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因此,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就要求技术来保障,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保障主要包括机密性、完整性、认证性、不可抵赖性和有效性五个方面。
五、有效性。电子商务以电子形式取代了纸张,那么如何保证这种电子形式的贸易信息的有效性则是开展电子商务的前提。电子商务作为贸易的一种形式,其信息的有效性将直接关系到个人、企业或国家的经济利益和声誉。因此,要对网络故障、操作错误、应用程序错误、硬件故障、系统软件错误及计算机病毒所产生的潜在威胁加以控制和预防,以保证贸易数据在确定的时刻、确定的地点是有效的。
当前,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信息的处理和传递突破了时间、空间和地域的限制。互联网络的快速发展,不仅仅加速了经济的全球化,同时也开辟了新的商务方式--电子商务,对传统的商业交易方式和规则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因此,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日益严重的网络安全威胁,人们对电子交易安全的担忧也已经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电子商务的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必将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㈦ 电子商务安全包括什么两方面
电子商务的前提是信息的安全性保障,信息安全性的含义主要是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保密和可靠。因此电商务活动中的信息安全问题丰要体现在网络信息安全方面和电子商务交易两个方面:
1、网络信息安全方面
(1)安全协议问题。目前安全协议还没有全球性的标准和规范,相对制约了国际性的商务活动。此外,在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大隐患,普遍难以抵御黑客的攻击。
(2)防病毒问题。互联网的出现为电脑病毒的传播提供了最好的媒介,不少新病毒直接以网络作为自己的传播途径,在电子商务领域如何有效防范病毒也是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
(3)服务器的安全问题。装有大量与电子商务有关的软件和商户信息的系统服务器是电予商务的核心,所以服务器特别容易受到安全的威胁,并且一旦出现安全问题,造成的后果会非常严重。
2、电子商务交易方面
(1)身份的不确定问题。由于电子商务的实现需要借助于虚拟的网络平台,在这个平台.上交易双方是不需要见面的,因此带来了交易双方身份的不确定性。攻击者可以通过非法的手段盗窃合法用户的身份信息,仿冒合法用户的身份与他人进行交易。
(2)交易的抵赖问题。电子商务的交易应该同传统的交易一样具有不可抵赖。有些用户可能对自己发出的信息进行恶意的否认,以推卸自己应承担的责任。
(3)交易的修改问题。交易文件是不可修改的,否则必然会影响到另一方的商业利益。电子商务中的交易文件同样也不能修改,以保证商务交易的严肃和公正。
法律依据:
《电子商务法》
第三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