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网上银行的发展与电子商务发展的关系
1、电子商务是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综合。其中,资金流的途径之一就是网络银行。
2、网络银行本身就是电子商务的一种业务形式,因为网络银行本身也是传统银行柜台业务向电子商务转变的方式。
Ⅱ 金融危机下中国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机遇
金融危机下电子商务企业的勃勃生机
(中国B2B研究中心讯)
忽如一夜冬风来,顷刻间银行利率多次下调,房价嗖嗖的往下落,各种经济数据悲观的被各路媒体纷纷报道出来,人们已经身临其境的感受到了今年经济的一丝寒意,象冬天里凛冽的寒风吹在每个人的心里.而最难过的,莫过于出口型企业,在这股寒风中,他们只能英勇的就义,没有了圣诞的果实,外国人已经没有富裕的钱去打扮那看起来多余的圣诞树了.国外的孩子也不在选购什么变形金刚,机器猫,吃饭都成了问题.哪还有时间去买玩具.于是,圣诞树企业倒下了,玩具企业倒下了.台塑裁员,IT企业裁员,鸿海裁员,各种对外的OEM企业纷纷裁员,华尔街的员工都挤往中国来谋生.现实是残酷的,风暴席卷的力度是疯狂的.
在众多企业纷纷倒闭,制造型企业纷纷减产过冬之际,有一类企业确在偷偷的进行着扩张,资本悄悄的流向这种企业,在冬天里谨慎布局.BTOC,CTOC,BTOB这类电子商务模式,正在迎接这类企业的一次历史的机会.纵观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都是在传统模式企业受到冲击的时候,才站在市场的前端.进入大众的生活里,在传统企业发展良好时,电子商务企业只能在小众面上得到发展.在众多企业纷纷倒闭的时候,京东商城,北斗手机网,红孩子等知名BTOC企业都拿到了风投.而网络也在这个寒冷的金融冬季推出了”网络有啊”大型CTOC网络交易平台,这说明电子商务企业在投资者眼中还是一块肥肉,只要模式正确,创意新颖,永远是资本市场最值得信赖的投资领域.
为什么这些电子商务模式能在金融危机下看到生机呢?笔者在迪智成咨询调查后认为电子商务企业相比传统企业主要有那么5点优势:
1.送货上门:相比传统企业需要顾客上门购买方式不同,电子商务企业普遍采取了送货上门的配送模式,使消费者能做到足不出户选购商品,足不出户拿到商品.大大方便了消费者.而知名电子商务网的配送多和邮政快递相结合,配送和销售相分离,也减少了网站的工作量,使网站能把工作重点放在服务,产品上.同时邮政快递专业的配送也使货物的安全,准时得到保证,可以说这是网站和邮政快递双方一个共赢的结果.
2.价格便宜:价格始终是电子商务网站最核心的竞争优势,无论何时,这都将成为也必须成为电子商务网站的杀手锏,因为价格便宜是电子商务网站诞生就具有的,省去了地面店的各种开销,省去了货架的产品展示,这些都为网站产品降低价格提供了先天的优势.一家品牌茶叶专卖店最少需要20万的店面费用,还不算人员工资的配备,加到一起一年最少也要30万左右.而这30万的价格不可能由厂家自掏腰包,价格终究会回到产品上,也就使消费者无法买到质优价廉的产品.而一家网店的成本几乎为零.可以在CTOC网上免费开店,同样的产品,就算网店的茶叶价格再降低,利润仍然可以得到保障.
3.质量有保证:电子商务企业想要发展就需要有固定的客户群,它不象传统的坐商,可以靠人流带动消费额的上升.一般网民如果习惯了在哪个网站购买产品,那基本就会一直在这个网站购买.也许这个网站的某些产品价格比其他网站稍贵一些.这就是消费者的”购买习惯性”.而想要留住你的顾客,所有网站在产品质量上都有严格的检验.本身产品的价格优势就已经能够降下来.没必要再在质量上找利润,一旦质量有了问题,网络的传播速度能使一家企业一夜之间轰然倒塌.因此这些因素决定了电子商务企业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的企业风格.
4.节省时间:送货上门,货到付款,不出门就能逛便所有不同的产品,这是传统企业可以比的么?你可以穿着睡衣畅游网上商城,想买什么只需轻轻一点,可以在炎炎夏日,在沙发上一手捧着冰淇淋,一手点着鼠标购买你想买的产品.可以买完物品后,随时更改送货时间,指定送货时间.完全按消费者的时间灵活确定.这在时间上的节省是任何传统模式不能替代和模仿的.
5.购买到本地没有的商品:虽然现在我们的物质极大丰富,在本地就可以见到各地的产品,但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商品的多样性仍然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因此,网络购物就给这部分消费者带来了福音,不必再去托人托关系,只需在网上轻点鼠标,就可以获得本地没有的产品.省去了人情,时间,地域这些麻烦.实实在在的把购物当成是一种享受.
任何一种模式都有自己的优势和劣势,电子商务企业如果想进一步的成为商业的主流,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更加完善,才有可能取代传统企业,成为各种时期日常生活的主要消费模式.
1.服务完善:服务是电子商务企业提升空间最根本之道,只有通过不断改善售前,售中和售后的服务来赢得顾客.在美国最大的网上鞋类销售商Zappos那里,一个顾客可以一次性挑选几十双鞋,若只有一双合适,顾客只需轻点网页打印预缴退费标签,其余的鞋子便可享受免费退货.并且Zappos售出产品在365天以内可以免费退货,换货,这样的售后服务令一般企业忘尘莫及.象国内的”小鸟钻石”,不仅在网上提供优质的货源,而且在很便宜的写字楼还开设了线下体验店,使整个的销售过程能够让顾客全程体验.
这些服务却是大部分企业缺失的,很多企业只停留在卖货,收款这一步,服务无法深化下去.而这些服务都能够加强企业在顾客心目中的份量,从而获得大量的客户群.有了一定的客户群,就有了生存的资本,电子商务企业的客户群又比传统企业的客户群更稳定,更忠实.谁能把服务做到位,谁就能站在电子商务企业的前端.
2.退货方便:电子商务企业的特点就是线上购买,虚拟店面,这样的好处我们前面已经阐述过.而劣势也很明显,就是顾客买完产品后想退货时,无处寻觅途径.而现在大多数的电商企业采取的都是产品由顾客邮回的方法,这样的方法使顾客有种空中楼阁的不踏实感觉.没有凭证,没有途径的反馈,很难让消费者知道自己退货后能否得到该有的赔偿.”小草团队”的售后环节就采用”退货见人”的方法,使顾客退货时可以见到公司的人员.在履行完相关手续后,可以随时跟踪退单的流转,直至拿到退赔款,这是很多企业做不到的.而做到了这一点,无疑就是扫除了消费者的后顾之忧,使消费者购买产品更放心,更踏实!
3.技术改进:现在互联网的技术已从平面的web2.0象三维方面过渡,以后的网络一定是三维立体式的结构.象国内的”试衣网”就可以根据自己的三围数据,亲自设计一个符合你脸型,发型,身高的三维模特.使你犹如亲临现场.而”试衣网”的电子商城可以让你感觉到犹如真正的到了一个商圈,真实的街道,各种各样的门店.这种感觉是平面技术无法感受到的,而这样的技术也需要网络技术的进一步完善.但谁能预先走在前列.当技术成熟时,谁就是行业的排头兵.
4.个性定制:个性定制产品,是电子商务网站的一个趋势,能根据自己的喜好定做产品,这是电商企业的一个突破点.”小鸟钻石”就是把钻戒的底托和钻石分开来进行销售.顾客喜欢什么款式的钻石,完全可以自己决定,让后再配上相应的底托.虽然个性定制会浪费商家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但一旦形成规模,应该是一项商品附加值非常大的销售模式,只做精品小众的高利润,胜过普通大众的低利润,既可保证特性,又能满足利润.
5.锁定消费群体:越来越多的电商网一批批的建立起来,让多数的消费者不知怎样去选择.产品的同质化也使得电商企业步履艰难.而一些锁定消费群体的网站却在固定的消费人群上良好的运行.针对母婴用品的红孩子.每年的消费额都在增加,风投是一年接一年,在母婴市场占据了半壁江山,哪个母亲不知道卖奶粉的红孩子,而从奶粉留住消费者,从而延伸到其他的母婴用品.针对学生群体的”小草团队”只做学生群体,在学生领域扎根发芽,也获得了很高的收益,已经列入了风投的视线,这些电商企业的成功,都说明以后的消费群体,越来越细化,越来越分明,将形成哪个群体该去哪个网站的消费模式,就象现在谁还去百货大楼买家电,买家电都去专门的家电卖场.传统企业的产品分类也最终会延伸到虚拟企业.
电子商务到中国的时间不过是十余年的时间,真正的发展也就是近5,6年的事情,更多的企业还在摸索,很多模式还等待实践的检验.但有一点可以看到,只有增强服务,增加个性的销售模式才是未来电商企业持续发展的方向.
当我们回首十年前,网络还不是我们生活的必需品,我们可以不用网络而丝毫不感觉到有什么异样,而现在我们已经离不开网络,生活中如果没有了网络,没有了google,你会去那里搜索资料?没有了QQ,MSN你将怎样去和别人时时联系?而十年前我们不会想到我们今天对网络的依赖会如此强烈,而未来世界,能源价格上涨,土地减少,各种费用上涨,交通拥堵,都将成为我们生活的现实问题,而那时电子商务企业的优势会淋漓尽致的显现出来,那时我们就像今天依赖网络一样依赖这些电子商务企业的产品,服务.
十年磨一剑,电子商务企业还需要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在路上的时候,我们要抓住任何扩大自己的机会,在一次次的危机中成长,完善,只要有了成熟的模式,我们就能够看到和传统企业平起平坐的那一天。
Ⅲ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电子商务有哪些影响
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给金融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传统的业务模式已不能适应需要。银行业为了在未来的网络经济环境中求得生存并取得竞争优势,它们努力在信息技术上投入巨资并极力推出自己的互联网金融服务。网上银行的发展给商业银行传统业务模式和服务方式带来了巨大的变革,要求银行对内部管理和运营机制进行战略性的调整。服务方式的变革给客户带来了便利,同时,银行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定制的客户化服务。从前以银行为中心的服务供给制正转变成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需求制,这是银行经营理念的根本性变革。银行网上支付能力的提高也必将推动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
网上支付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支付系统的发展和创新。传统支付变革的目的在于减少银行成本、加快处理速度、方便客户、减少欺诈等,而网上支付创新改变了支付处理的方式,使得消费者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经互联网获得银行的支付服务,而无需再到银行传统的营业柜台。
不兼容的网上支付机制无疑会阻碍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因此,支付方式的革新必需依赖中央银行的支持。另一方面,网上支付的安全性必然会影响到传统的支付系统。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具有维护支付清算系统正常运作的职能。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处于初期阶段,为防范支付风险,确保银行安全,金融系统有必要建立行业内的、为网上支付清算服务的安全认证体系,以保证网上支付系统和网上银行的健康发展。
随着安全技术和认证机制的广泛应用,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发展无疑给中央银行监管和金融立法带来了新的课题。老的监管方式和程序已很难再适用于新型的金融业务,现行的金融立法也阻碍或限制着新型业务的发展。随着商业银行业务模式和内部管理机制的变革,中央银行监管模式也将随之改变。
中央银行必须针对领先技术在金融行业中的广泛应用作战略性的思考,鼓励创新,避免限制性的政策或立法。人民银行支持、推动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发展,也积极支持国内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并鼓励部分银行的试点工作。同时,为确保银行安全,积极防范新形式的金融风险,人民银行主张对互联网金融服务施行更加严格、科学和有针对性的监管。
大范围应用是现状
自1998年初,人民银行就已注意开展电子商务相关工作。我们认识到,电子商务的发展依赖如下的支撑环境:发达的网络通讯设施,包括有关标准和规范的建立;规则的设定,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等的制定或修改;网络信任关系的建立或安全性保障,即要建立安全的认证体系;传统支付系统的强大后台支持,以满足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需要;真正实际的需求以创造所需的利润。
近年来,我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为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支持。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支付系统相比,我国的支付系统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为网上支付提供后台支持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我国的通讯设施还在不断完善、有关的法规尚不健全、社会信用的匮乏极大地削弱了依赖技术手段在网络环境中建立信任关系的有效性、工业化程度十分不平衡等,都是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因素。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在开展电子商务相关工作中保持了清醒的头脑,采取了审慎、稳妥、科学的态度,坚持了“加强研究、整体规划、积极推动、搞好试点”的原则。
1.积极参与“首都电子商务工程”建设,承建金融ca和支付网关。
1998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一起参加了由北京市政府牵头的“首都电子商务工程”建设。作为银行的电子商务试点工程,人民银行派人参加了工程领导小组、工程总体组和工程推进组的工作,并承担了牵头建设金融ca和支付网关的重任。经过近两年的艰苦工作,“首都电子商务工程”已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2.联合共建金融ca,推动金融认证体系的发展。
为了给各家商业银行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并节约投资,经协商,由人民银行联合工商银行等13家商业银行共同建设金融ca,由银行卡总中心临时负责建设和运行。
金融ca包括set ca和non-set ca两个系统,set ca采用了visa/mastercard推出的set协议,主要服务于互联网上的银行卡支付。我们对网上支付安全性的考虑是第一位的。尽管set用起来较为复杂,但考虑到我国的社会信用还比较低,我们只能更多地依赖技术的手段来保障网上支付的安全性,因此我们认为建设set ca是十分必要的。non-set ca主要基于entrust公司的公开密钥体系结构(pki)框架,这也是目前国际上较为流行的一种ca模式。
1999年初,金融ca工程正式启动。目前,金融ca已成功试发证书,预期于6月底投入试运行。
我们还积极支持联合建设支付网关。根据需要,商业银行也可以自建支付网关。在今后的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电子商务的道路。
3.成立电子商务研究中组,研究中央银行的作用。
1998年7月,人民银行成立了电子商务研究课题组,对中央银行在电子商务安全认证、网上支付和相关立法中应该发挥的积极作用和应该采取的对策进行了系统性的研究。该小组的研究成果为人民银行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4.成立“金融系统电子商务联络与研究小组”,加强与商业银行的沟通。
为了及时了解各家商业银行电子商务工作的进展,加强沟通,并对金融认证体系和支付网关建设、网上银行以及金融相关立法等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商讨,1998年10月,人民银行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招商银行共同成立了“金融系统电子商务联络与研究小组”。该小组为金融ca建设作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及时沟通了各行对重大问题的想法和建议。
5.加强与国内有关部门、单位的交流与合作。
近两年,人民银行在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相关工作的同时,还十分注意与国内有关部门、单位的交流和合作,学习其先进经验,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今年4月份,人民银行与北京市政府联合举办了“三菱银行:it战略在金融业中的应用和发展研讨会”。我们还积极参与了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科技部、密码委等部门举办的电子商务研讨活动。另外,我们还多次与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山东大学信息技术研究所、四川联合大学信息安全研究所等研究机构以及中国国家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等部门就电子商务发展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
严格监管探索未来
当前我们正进行的一些工作是:
1.加强对金融认证体系的规划和管理,逐步确立金融认证体系的管理体制。
安全的金融认证体系是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最重要基础,它事关银行支付系统的安全,事关银行自身的安全。因此,人民银行有责任对金融认证体系实施严格的监管。
金融ca将于6月底投入试运行,部分商业银行自建的行内ca也已投入使用或即将投入使用。如何规范金融认证体系的未来发展、如何尽快对金融认证体系实施监管,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任务。
目前,我们计划组织成立“金融认证策略管理委员会”,并在人民银行下设办事机构,以加强对金融认证体系的规划和管理。
2.成立“网上银行研究小组”,加强对网上银行审批、检查和监管程序的研究,尽快实施对网上银行的监管。
自1998年3月,中国银行在国内率先开通了网上银行服务以来,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也先后推出了自己的网上银行。网上银行在降低银行经营成本、提高银行服务质量、增强银行竞争力的同时,也给银行造成了很大的风险暴露。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对其互联网金融服务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如何对互联网金融服务实行切实可行的、科学的监管,这也是摆在人民银行面前的又一大任务。
今年初,人民银行联合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共同成立了“网上银行研究小组”,对网上银行发展、网上银行的安全体系、网上银行风险与防范、网上银行的监管等进行系统性的研究,并对我国网上银行的建设和发展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3.成立“网上支付研究小组”,探讨网上支付在中国的未来发展,加强对网上支付的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部分商业银行已开发了自己的网上支付系统,建立了行内支付网关,以向客户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网上支付给银行的支付系统乃至整个银行系统带来了新的潜在风险,如果解决不好,将威胁我国金融系统的稳定运行。因此,我们将尽早对网上支储系统建设进行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潜在的风险,推动网上支付系统的规范、健康发展。
今年2月份,我们组织成立了“网上支付研究小组”。该小组将对电子现金、电子支票、电子信用证等在我国的应用前景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对我国网上支付系统的管理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4.逐步建立与金融相关的法规。
电子商务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立法,其中也涉及到与金融相关的立法。比如,网上支付必须承认数字签名的立法有效性,我国以图章作为支付有效性的传统做法显然已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今后,我们将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争取为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立法环境。
5.抓紧专门人才的培养。
互联网金融服务给中央银行监管提出了挑战,老的监管模式、陈旧的知识已不能满足新业务监管的需要,专门的管理人员成为必需。目前,人才的培养已成为当务之急。
总之,人民银行在今后将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电子商务相关工作,努力推动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服务在中国的健康发展。
Ⅳ 论述我国商业银行如何采取措施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商业银行应采取以下措施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1.更新观念,改变思想,积极发展电子商务(1)把拓展商业银行的电子商务放在战略高度来完成。(2)以电子商务的建设促进银行整体管理的大变革。
2.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面向客户的电子商务战略。
3.强化经营安全机制。(1)加强软硬件系统建设。(2)加强CA认证、数据传输加密、业务权限制约和技术标准管理,采用数据传输、加密、鉴定以及与其他网络联接等方面的技术协议标准。(3)建立灾难备份,以保障网络银行系统在遭受到不可抗拒力量侵害后能及时恢复,并不断采用新的安全技术如防火墙、乱码过滤等来确保业务信息在客户和银行之间及时准确传递,防止非授权用户如黑客对网络银行所存储的信息的非法访问和干扰,营造一个可以信赖的网络金融环境。(4)聘用技术人员进行杀毒防黑。(5)加强内部经营管理,降低风险。一是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工作人员的权限;二是用加密和分层密码来限制权限;三是建立健全网络银行电子支付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培训,强化宣传力度,使客户有安全保护意识;四是严格与客户要约制度;五是保护客户个人资料和密码。
4.利用电子商务进行金融创新创新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动力。首先,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电子商务硬件的建设来改变原有服务的形式,提升原有服务的质量。其次,商业银行还可以将实体银行中的窗口业务搬上网络,如网上信贷、网上储蓄、网上结算等,也可以根据互联网的发展与金融运行形势,适时对网络银行业务工具、业务品种和服务范围进行创新。如网上授信、企业和个人信用认证、代理收受企业定单等。
5.加强与IT企业及其他行业的联盟商业银行在加强银行内部各业务部门合作的同时,要更加重视与IT企业及其他行业的联盟。
6.积极做好电子商务人才的准备银行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是人才的竞争,推动我国商业银行电子商务从实验性阶段向实用阶段发展的关键是高素质的人才。首先,商业银行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改革现行的人事管理制度,打破束缚人的能动性和积极性的条条框框,转变观念破格使用人才,真正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1)商业银行要加强人才培训,提高员工素质。(2)商业银行还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科研院校和企业,加强与国外同行的交流、研究与合作。借助人力资本来建设银行的电子商务。
Ⅳ 采取什么措施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一是继续坚持边发展边规范、规范适应发展的原则,支持电子商务创新。从过去十多年电子商务的发展和政府管理来看,我国对电子商务的监管总体来说是成功的。这种成功管理的经验就是,对电子商务创新采取边发展边规范、规范适应发展的监管方式。目前,电子商务仍是处于成长阶段的新兴行业,在行业管理中,应该继续坚持边发展边规范、规范适应发展的原则,支持行业创新,避免过度监管影响行业创新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是适应网络经济发展需要,及时完善相关法规。针对网络经济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完善或修订相关法规,为电子商务管理提供良好的法制基础。比如,应根据网络经济特点,修订相关法规中按实体店要求或按地域管理的规定。再如,应完善信息保护和使用方面的法规,尽快出台专门、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一方面明确个人信息主体在信息收集、保存、利用等各环节中的权利,建立个人信息保护的执行和监督机制,加大对泄露和滥用个人信息的处罚力度,确保信息安全,另一方面,明确数据使用者的权利责任及使用规则,让数据在获得充分保护的前提下自由流动,从而促进数据的开发利用。此外,还要完善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方面的法规,对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有效规制,为创新企业发展提供良好司法环境。
三是加快信息网络、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开放,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信息网络、物流等已成为信息时代的基础设施,是发展信息经济的基础,事关一国的经济竞争力。首先,加强对电信、仓储物流领域国有企业的监管,促进公共基础设施的开放和公平使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电信市场结构,促使信息终端的宽带接入门槛和通信资费不断降低,推动互联网在更多人群中得到应用。制定相关法规,提高网络管理和运营的透明程度。统筹规划,促进仓储物流设施的整合,进一步降低高速公路桥等收费标准,规范交通执法监管秩序,降低物流成本。其次,加大信息网络、仓储物流建设的投资。加快电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宽带普及率并不断升级。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技术应用,不断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加快公路网、铁路网、仓储中心等物流配送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全国性、社会化物流体系的形成和完善。此外,还要逐步放宽准入,吸引民间资本投资信息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解决电信、物流服务短缺、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加快电子商务发展。
四是加强对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互联网时代,行业发展日新月异,各种颠覆性的创新层出不穷,企业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于维护市场创新活力非常重要。因此,应该加大对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对于滥用垄断地位或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进行市场竞争的企业,坚决给予严厉处罚,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只有让行业保持良性竞争,才能让新技术、新企业层出不穷,真正实现创新驱动经济发展。
与此同时,为了保证网络交易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还需要根据网络经济特点采取相适应的监管原则和方式,完善监管手段,坚决维护网络市场秩序。
Ⅵ 针对互联网金融的国家政策有哪些比较重要的
国家对互联网金融有以下政策: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市场秩序,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坚持简政放权和落实、完善财税政策,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意见》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确立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
《指导意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展互联网金融,遵循服务好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总体目标,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互联网行业管理,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以及监管协调与数据统计监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按照《指导意见》的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互联网金融行业从业机构应按照《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完)
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工商总局 法制办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信息通信技术不断取得突破,推动互联网与金融快速融合,促进了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从金融业健康发展全局出发,进一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以下统称从业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将对投资模式、业务、组织和服务等方面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发挥了现有金融机构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升投资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创新发展,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既需要市场驱动,鼓励创新,也需要政策助力,促进发展。
(一)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消费金融等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投资产品销售平台,建立服务实体经济的多层次投资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进一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度。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自建和完善线上投资服务体系,有效拓展电商供应链业务。鼓励从业机构积极开展产品、服务、技术和管理创新,提升从业机构核心竞争力。
(二)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建立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和产业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借款平台等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支持小微投资服务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实现商业模式创新。支持证券、基金、信托、消费金融、期货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拓宽投资产品销售渠道,创新财富管理模式。鼓励保险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
(三)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推动从业机构与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深度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对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予以支持。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创新投资模式和服务。
(四)坚持简政放权,提供优质服务。各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开展相关金融业务实施高效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电信主管部门、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互联网金融业务,电信主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立法研究,适时出台相关管理规章,营造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加大对从业机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支持。支持设立专业化互联网金融研究机构,鼓励建设互联网金融信息交流平台,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研究。
(五)落实和完善有关财税政策。按照税收公平原则,对于业务规模较小、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符合我国现行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结合金融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统筹完善互联网金融税收政策。落实从业机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六)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支持大数据存储、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等技术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从业机构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符合条件的相关从业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允许有条件的从业机构依法申请征信业务许可。支持具备资质的信用中介组织开展互联网企业信用评级,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鼓励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互联网企业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二、分类指导,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责任
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兴业态,要制定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留有余地和空间。通过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相互支撑,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各业态的业务边界及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
(七)互联网支付。互联网支付是指通过计算机、手机等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的服务。互联网支付应始终坚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互联网支付,应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其他机构开展合作的,应清晰界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和客户权益保障机制。要向客户充分披露服务信息,清晰地提示业务风险,不得夸大支付服务中介的性质和职能。互联网支付业务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管。
(八)网络借贷。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借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网络小额借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借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借款。网络小额借款应遵守现有小额借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借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九)股权众筹融资。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股权众筹融资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进行。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前提下,对业务模式进行创新探索,发挥股权众筹融资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组成部分的作用,更好服务创新创业企业。股权众筹融资方应为小微企业,应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向投资人如实披露企业的商业模式、经营管理、财务、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不得误导或欺诈投资者。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股权众筹融资活动风险,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小额投资。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
(十)互联网基金销售。基金销售机构与其他机构通过互联网合作销售基金等投资产品的,要切实履行风险披露义务,不得通过违规承诺收益方式吸引客户;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资产配置中的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风险;基金销售机构及其合作机构通过其他活动为投资人提供收益的,应当对收益构成、先决条件、适用情形等进行全面、真实、准确表述和列示,不得与基金产品收益混同。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开展基金互联网销售支付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人民银行、证监会关于客户备付金及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相关监管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客户备付金只能用于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不得用于垫付基金和其他投资产品的资金赎回。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
(十一)互联网保险。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遵循安全性、保密性和稳定性原则,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内控系统,确保交易安全、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应当坚持服务互联网经济活动的基本定位,提供有针对性的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应建立对所属电子商务公司等非保险类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建立必要的防火墙。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不得进行不实陈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预期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互联网保险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
(十二)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的,要严格遵循监管规定,加强风险管理,确保交易合法合规,并保守客户信息。信托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销售及开展其他信托业务的,要遵守合格投资者等监管规定,审慎甄别客户身份和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不能将产品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信托公司与消费金融公司要制定完善产品文件签署制度,保证交易过程合法合规,安全规范。互联网信托业务、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三、健全制度,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
发展互联网金融要以市场为导向,遵循服务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总体目标,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细化管理制度,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十三)互联网行业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除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还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两部门按职责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十四)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客户资金存管账户应接受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十五)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从业机构应当对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及时向投资者公布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相关信息,以便投资者充分了解从业机构运作状况,促使从业机构稳健经营和控制风险。从业机构应当向各参与方详细说明交易模式、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要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的合格投资者制度,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监管。
(十六)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制定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规划,及时发布维权提示。加强互联网投资模式合同内容、免责条款规定等与消费者利益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依法监督处理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在线争议解决、现场接待受理、监管部门受理投诉、第三方调解以及仲裁、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细化完善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标准和操作流程。严禁网络销售投资产品过程中的不实宣传、强制捆绑销售。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十七)网络与信息安全。从业机构应当切实提升技术安全水平,妥善保管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分别负责对相关从业机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进行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和技术安全标准。
(十八)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从业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识别客户身份,主动监测并报告可疑交易,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从业机构有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关协助查询、冻结的规章制度,协助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及时查询、冻结涉案财产,配合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好取证和执行工作。坚决打击涉及非法集资等互联网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金融机构在和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代理时应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签订包括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要求的合作、代理协议,并确保不因合作、代理关系而降低反洗钱和金融犯罪执行标准。人民银行牵头负责对从业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进行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工作由公安部牵头负责。
(十九)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机制在规范从业机构市场行为和保护行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协会要按业务类型,制订经营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推动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协会要明确自律惩戒机制,提高行业规则和标准的约束力。强化守法、诚信、自律意识,树立从业机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正面形象,营造诚信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十)监管协调与数据统计监测。各监管部门要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应当密切关注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及相关风险,对监管政策进行跟踪评估,适时提出调整建议,不断总结监管经验。财政部负责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财务监管政策。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数据统计监测体系,相关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互联网金融数据统计和监测工作,并实现统计数据和信息共享。
Ⅶ 电子金融的内容
当前,国内外对电子金融(e-finance)存在不同的理解。
从狭义的观点,将电子金融局限为网络金融,是指在国际互联网上开展的金融业务,包括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等金融服务及相关内容。它不同于传统的金融活动,是指在于电子空间的金融活动,其存在的形式是虚拟的,运行方式是网络化的,是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而产生的网络时代的金融运行方式。从广义的观点,电子金融就是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的,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金融活动的总称,它不仅包括狭义的内容,还包括网络金融安全,网络金融监督等诸多方面。它是指传统金融与现代信息网络技术高度紧密集合而形成的一种新的金融服务形态。
这两种观点之争的关键点在于金融的服务方式采用的网络是封闭的还是开放的,即是采用金融专用网还是互联网。 广义的电子金融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电子银行,又称网上银行或电子银行,它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为客户提供综合、实时的全方位银行服务,相对于传统银行,网络银行是一种全新的银行服务手段或全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对于传统银行而言,它有开放性,以客户为中心、采用多种服务方式和服务渠道以及集成性的特点。
第二,网上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或新型的网上保险中介机构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行为。通过广泛的网上保险信息共享系统,保险公司可以扩大与客户群的接触面,直接提供和出售保险商品,从而缩短了销售环节,节约佣金,降低人力成本,提高了公司的竞争力,同时扩大市场份额。
第三,电子化的资本市场,主要指现代信息技术再资本市场尤其是在证券市场的广泛应用,涉及内容包含各种证券电子交易系统、网上经纪业务、电子通讯网络以及网上公开发行和相关的综合信息服务等内容。
第四,网上个人理财,是指运用internet技术,为客户提供理财信息查询和理财分析工具,甚至帮助理财者制订个性化的理财计划,以及提供理财投资工具的交易服务等一系列个人理财服务的活动。
提供上述服务的主体有:网上银行、网上保险及中介、网上券商以及专门的个人理财信息增值服务的网络服务公司等等。 在传统的商务中,店面、产品以及服务流程都市实体的。在电子商务时代,这些要素很多都被数字化了。在金融服务业,传统的投资者接受信息,都市通过信件,交易也是用支票和现金来支付的。这些很快就发生了变化,任何一个投资者都可以通过网络获得在线投资信息,或者在自己的银行账户和经纪人账户上进行电子转账。每一笔金融业务,从产品的开发到市场销售、客户支持、交易、结算,都可以通过计算机和通讯网络被数字化。公司可以绕开传统的物理流程,而开展全新的商业模式。
第一,金融电子化的实现与发展
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银行的业务处理和管理的旧体制,建立了以信息为基础的自动化业务处理和科学管理的新模式。
第二,用电子货币的支付方式
逐步代替传统的现金交易和手工凭证的传递与交换,大大加快了资金的周转速度。
第三,金融业已从单一的信用中介发展
为一个全开放的,全天候的和多功能的现代化金融体系,可以说,现代的金融业,是集金融业务服务和金融信息服务为一身的金融“超级市场”。金融业的营业网点已从砖墙式建筑向ATM,POS,网络等系统转移,提高了金融业的效率,降低了经营成本。银行业务重点从存,贷款转向提供金融服务和信息服务,使银行的收入结构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即:银行以传统的存,贷款利息作为主要收益来源的局面,将被以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和金融信息作为主要收益来源所代替。 电子金融和电子商务的关系是相互促进的关系。其它行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对新的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服务的需求,构成了电子金融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外部推动力量。如网络银行的网上支付业务被认为是一种金融创新,其创新动力就来自于其它行业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
反过来,电子金融的发展,又促进了其它行业电子商务的发展,也为电子商务的繁荣提供了更便利的支付条件。支付结算业务是电子商务的两个基本环节之一,绝大多数是由金融专用网络完成的。电子银行、电子钱包、电子付款以及智能信用卡等已开始应用。但是,要真正发挥金融电子化对电子商务的保证作用,还需要建立完整的网络电子支付系统,提供验证、银行转账对账、电子证券、账务管理、交易处理、代缴代付、报表服务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和金融管理信息系统。
Ⅷ 金融业在电子商务中具体应用的特点及主要形式 课本是《网络金融》中国金融出版社的
1引言所谓的电子金融创新即电子商务下的金融创新,主要体现在电子货币、电子银行、电子支付、网上保险与网上证券等金融工具创新、金融技术创新、金融业务创新、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市场创新以及由此引发的金融战略创新和金融体制创新等新方面。2电子商务给金融业务带来的变革电子商务使金融机构的传统管理模式面临全新挑战。在管理结构上,由于信息可以通过网络直接到达需要者手里,中间管理层的部分职能将被削弱直至消失,过去垂直式的科层结构必将为新的结构所取代;②电子商务中的金融创新使金融机构间竞争更趋激烈,又进一步促进金融机构之间加强协作;③电子商务中的金融创新使金融营销进入全新阶段。电子金融机构可以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在因特网上提供信息服务,掌握丰富经济情报,向社会提供广泛的信息服务;④电子商务中的金融创新使金融业对人才的需求发生了重大变化。电子商务中的金融创新需要一大批既精通金融业务,又能熟练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3我国电子商务中的金融创新3.1我国金融创新模式的发展如果把金融创新分为微观层次的金融工具创新和宏观层次的金融制度创新,金融工具创新总是先于金融制度创新,是金融创新的主角,而金融制度创新使金融工(本文共计1页) ......[继续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