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的亮点解读
1、给消费者时间考虑撤单
规范原文:
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理由取消订单。
权威解读:
“这项制度允许消费者若不想买了可以无理由退货。”商务部信息化司司长李晋奇表示,这并非强制要求,平台经营者可自行决定是否设立冷静期。当然,冷静期制度并不适用于全部商品,冷鲜产品、食品、化妆品、药品等除外。
“我觉得冷静期能达到7天已很不错。”商务部信息化司副巡视员聂林海认为,设置了冷静期,短期内可能会对卖家有一些影响,但长期来看,客户量和销售量将会大大提高。
2、平台应建异地备份
规范原文:
日交易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当设置异地灾难备份系统,建立灾难恢复体系和应急预案。站内经营者和交易相对人的身份信息的保存时间自其最后一次登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发生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权威解读:
聂林海认为,这一规范主要是出于对网络安全性的考虑。对于零售,买一个东西几块钱或者几十块钱,成交额能够达到1亿元,说明牵扯的客户量非常大。现在网络安全问题比较严重,经常会出现黑客攻击之类,另外,如果出现地震、电力事故等,如果没有备份,整个数据就全没,会对很多消费者造成损失。同城备份还不成,必须是异地备份。比如,北京有一个服务器,同时在广州、成都备份,如果北京出了问题,广州和成都的服务器还在。
“交易数据保存问题同样也是考虑各方的利益。买方卖方发生纠纷,数据保存问题就是一个依据。”聂林海说,因为法律规定的追溯期是两年,所以将信息保存时间定为两年。
3、平台改“规矩”要提前公示
规范原文:
平台经营者应制定并公布交易规则。交易规则的修改应当至少提前30日予以公示。
权威解读:
聂林海解释,这条规范是出于对用户权益的保护。站内经营者加入第三方平台,即是表明同意现行的交易规则,要按照规则经营,双方是有协议的。如果第三方交易平台要改变规则,要调整成什么样,必须通知站内经营者。提前告诉站内经营者要改变规则,也就是让其知道下一步是什么样子,等于是在商量。如果站内经营者觉得不能接受,可以退出。
4、网上介绍不能与实物不符
规范原文:
网页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必须真实。对实物(有形)商品,应当从多角度多方位予以展现,不可对商品的颜色、大小、比例等做歪曲或错误的显示;对于存在瑕疵的商品应当给予充分的说明并通过图片显示。
权威解读:
“我在网上看到的手机是这样的,但是寄给我的是另外一个手机,这是一种欺诈。”聂林海说,这条规范是解决货不对板的问题,打击欺诈,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因为规范不是强制性的,目前也没有手段来查处。”聂林海说,但商务部正在制定电子商务管理办法,预计年底出台。这是一个行政法规,具有强制性。比如,违反到一定程度,进行相应处罚,达到更高程度,再增加处罚,如果再严重的,会追究法律责任。
5、卖家保证金供先行赔付
规范原文:
鼓励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卖家保证金”服务。保证金用于消费者的交易损失赔付。
权威解读:
“买卖双方发生纠纷以后,主要还是买家和卖家自己协商解决。但是如果找不到卖家,第三方交易平台就有责任协助消费者解决问题。”聂林海解释,比如北京消费者买了杭州卖家的服装,过后买家找不到卖家了,这时第三方交易平台就要协助解决。如果第三方交易平台一时也联系不到卖家,或者卖家拒不赔付,平台就应先行赔付消费者,然后再去找卖家解决。“在网上购买的商品,退换货制度也要遵守实体经营中的规定。”聂林海说。
㈡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的目录
前 言
引 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3.1电子商务
3.2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版
3.3平台经营者权
3.4站内经营者
4.基本原则
4.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4.2 业务隔离原则
4.3 鼓励与促进原则
5.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设立与基本行为规范
5.1 设立条件
5.2 市场准入和行政许可
5.3 平台经营者信息公示
5.4交易平台设施及运行环境维护
5.5 数据存储与查询
5.6 制订和实施平台交易管理制度
5.7 用户协议
5.8 交易规则
5.9 终止经营
5.10 平台交易情况的统计
6.平台经营者对站内经营者的管理与引导
6.1 站内经营者注册
6.2 进场经营合同的规范指导
6.3 站内经营者行为规范
6.4 对交易信息的管理
6.5 交易秩序维护
6.6 交易错误
6.7货物退换
6.8知识产权保护
6.9 禁止行为
7.平台经营者对消费者的合理保护
8.平台经营者与相关服务提供者的协调
8.1 电子签名
8.2 电子支付
8.3 广告发布
9.监督管理
9.1 行业自律
9.2 投诉管理
9.3 政府监管
㈢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这是商务部发的规范性文件。正式出台了。《规范》属于规章,在法律上效力上不及法律、也不及法规,对于这类文件法律规定法院可以“参照”,没有规定必须“参照”。由于规章也是广义的法律,所以违反了也是违法。这个不是建议,是有法律效力的。
㈣ 电子商务按照不同类型分别分为哪几类
电子商务按照类型分类一共有4类,包括: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电子商务(B2C)、企业间电子商务(B2B)、消费者间电子商务(C2C)和企业与政府间电子商务(B2G)。
1、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电子商务(B2C)。
B2C模式是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商业零售模式,比如天猫商城、京东商城等电子商务都是B2C模式的。
2、企业间电子商务(B2B)。
B2B模式(也有写成 BTB,是Business-to-Business的缩写)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专用网络或Internet,进行数据信息的交换、传递,开展交易活动的商业模式。
3、消费者间电子商务(C2C)。
C2C模式是电子商务的专业用语,意思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比如一个消费者有一台电脑,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把它出售给另外一个消费者,此种交易类型就称为C2C电子商务。
4、企业与政府间电子商务(B2G)。
B2G模式是电子商务的专业用语,意思是企业与政府合作的电子商务,比如国家控股的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合营公司就是属于这种商业模式。
(4)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扩展阅读:
电子商务
1、按照商业活动的运行方式,电子商务可以分为完全电子商务和非完全电子商务。
2、按照开展电子交易的范围,电子商务可以分为区域化电子商务、远程国内电子商务、全球电子商务。
3、按照使用网络的类型,电子商务可以分为基于专门增值网络(EDI)的电子商务、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基于Intranet的电子商务。
㈤ 电子商务是做什么的
电子商务是指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也可回理解为在互联网、企业内答部网和增值网上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的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以互联网为媒介的商业行为均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
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客户端/服务端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
(5)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扩展阅读:
因特网本身所具有的开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也成为电子商务的内在特征,并使得电子商务大大超越了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所具有的价值,它不仅会改变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而且将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与结构。
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电子”技术平台为传统商务活动提供了一个无比宽阔的发展空间,其突出的优越性是传统媒介手段根本无法比拟的。
㈥ 世界上第一个Internet交易标准的全部内容,联系实际,分析你熟悉的中国现在的电子商务网站能做到那几点
我现在在做这个题目~~~
这是网上找的资料~
世界上第一个INTERNET商务标准 (The Standard for Internet Commerce, Version 1.0 1999) 于1999年12月14日公布。该标准是由Ziff-Davis杂志牵头,组织了200多位全球顶尖的INTERNET商人和IT业巨头、分析家、政策制订者、消费者代表、学者和新闻记者合作工作的结果,是INTERNET商务领域世界一流的思想家和实践者的工作结晶,反映了该领域的最好的实践。该标准用于规范销售商的实践及政策,以实现高级别的客户满意度,服务,安全及隐私。 制订这个INTERNET标准的目的有五个:
增加消费者在INTERNET上进行交易的信心和满意程度;
建立消费者和销售商之间的信赖关系;
帮助销售商获得世界级的客户服务经验,加快革新步伐并降低成本;
支持和增强INTERNET商务的自我调节能力;
帮助销售商和消费者理解并处理迅猛增长的各种准则和符号。
在这一标准中定义了电子商务和INTERNET商务概念:
电子商务是指利用任何信息和通讯技术进行任何形式的商务或管理运作或进行信息交换。INTERNET商务是指利用INTERNET,包括WWW万维网进行任何电子商务运作。
整个标准分七项、47款。每一款项都注明是“最低要求”,还是“最佳选择”。如果一个销售商宣称自己的网上商店符合这一标准,那它必须达到所有的最低标准。
一:信息中心。
必须建立一个信息中心,并且使消费者在网站上的任何地方都可以找到这个信息中心的链接。(最低要求)
销售商必须使用“Information”这个词作为该信息中心的标题。(最低要求)
二:需公布的内容。
销售商必须在信息中心公布如下内容:
销售商的法定名称以及业主;主要办公地点;和销售商联系的渠道(如电话或EMAIL),可能的相关职业许可。(最低要求)
必须在信息中心提供在广告中没有明确的客户支付方式或其他使用第三方产品或服务的资料。(最低要求)
在消费者被要求最终确认订单之前,销售商必须为消费者提供所有费用的清单,包括商品/服务的费用、运费、处理费以及税费。(最低要求)
信息中心必须提供质量保证的说明,包括担保的有效期、适用的范围、不适用的范围、如何担保等。(最低要求)
对每个产品或服务都必须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信息,包括服务范围、期限、如何进行等。(最低要求)
在信息中心中必须向客户说明适用哪一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最低要求)
必须向客户公布可以选择的各种支付方式。(最低要求)
必须提供有关处理取消订单、退货、退款的原则,包括可以取消订单的有效期、哪些产品可以退货、退货的条件、取消订单或者退货的费用、运费的支付方、消费者何时可以得到退款等。(最低要求)
必须公布销售商从消费者的信用卡上收款的规定。(最低要求)
三:产品/服务
如果销售商在销售或发货上对不同消费者(如特定地区或年龄)有限制必须明确说明。(最低要求)
在消费者最终订货之前,销售商必须提供有关产品的供应情况,即货物发送或订单的处理估计所需要的时间。(最低要求)
销售商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期货订购者。(最低要求)
必须用明显的标记,如颜色,图标等标识那些在网站上列出,但不能从网络上直接定购的商品。(最低要求)
对于订购了无现货的产品的消费者,应该在货物到达后通知他们。(最佳选择)
四:保密和安全
必须公布销售商的保密原则,至少包括:销售商将收集消费者的哪些资料,在何处收集;使用这些资料的目的;销售商是否会向第三方提供这些资料,如果提供,是在何种情况下;消费者资料是否是整个商务计划的一部分,如进行目标市场分析、建立各种促销方案等;消费者是否有可能限制使用私人资料,如何进行。(最低要求)
销售商必须在主页和信息中心提供标记为“Privacy”的保密原则链接。(最低要求)
消费者必须有能力选择销售商是否可以利用收集到的消费者资料主动发送的各种信息,并且在这些资料被开始收集时就可以进行这种选择。(最低要求)
消费者必须有能力选择是否同意将自己的私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并且在这些资料被开始收集时就可以进行这种选择。(最低要求)
如果有关交易的第三方(如购物车、支付网关)的保密原则和销售商的不同,销售商必须提供指向第三方保密原则的链接。(最低要求)
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销售商必须对所有消费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加密传输。(最低要求)
销售商必须对销售商存储的消费者资料进行加密处理。(最低要求)
在信息中心,销售商必须为消费者提供哪些传输过程和资料是被保护的信息。(最低要求)
五:确认和通知
销售商必须在消费者订货后一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发出订单确认EMAIL。(最低要求)
销售商必须将总费用包括在订单确认通知中,或者明确告诉消费者从何处可以查找到总费用。(最低要求)
销售商应该在消费者定购的货物被发运或者服务被执行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EMAIL通知消费者。(最佳选择)
销售商必须将如下信息包含在发运通知中,或者明确告诉消费者从那里可以得到这些消息:货物名称、总费用、货物从哪里以何种方式运出、估计的运输时间和如果有问题如何解决。(最低要求)
如果消费者选择的运输方式可以进行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跟踪,销售商也应该为消费者提供这一方法。(最佳选择)
如果消费者选择的运输方式提供有关货物已经被收取和收取者姓名的资料,销售商也应该为消费者提供这一方法。(最佳选择)
如果销售商仅运出消费者定购的部分商品时,销售商应该通知消费者其他商品将在以后运出。(最佳选择)
如果客户取消订单或者退货,销售商必须在三个工作日中通知消费者已经收到取消订单或者退货。(最低要求)
六:帮助和客户服务
销售商必须为消费者提供通过EMAIL提问或投诉的渠道。(最低要求)
销售商必须在信息中心中提供获得客户服务条款的渠道。(最低要求)
销售商必须提供客户反馈和文本投诉的渠道。(最低要求)
销售商必须在收到问题或投诉48小时内向消费者承认收到了问题或投诉。(最低要求)
如果投诉是有关商品而且销售商自身不能解决,销售商必须向消费者提供和生产商联系的适当方法(最低要求)
七:其他
销售商应该保证发运的每个包装都在运输机构进行了标准的防丢失、防盗和防损害保险。(最佳选择)
销售商必须按照可打印的格式向消费者提供定购货物的发票。(最低要求)
如果消费者选择的运输公司许可,销售商应该向消费者提供可以进行特别投递的能力。(最佳选择)
如果消费者以前已经提供过必要的信息,销售商应该为消费者提供“一键”购物的能力。(最佳选择)
销售商应该提供对ECML(电子商务模式语言)的支持,允许消费者在填写购物车表格时,避免重复性的输入。(最佳选择)
销售商应该提供实时处理订单和效验消费者信用卡的能力。(最佳选择)
销售商应该提供通过关键词对整个站点的信息和产品进行搜索的能力。(最佳选择)
销售商应该提供消费者可以通过WEB来检查订单状况的工具。(最佳选择)
销售商应该提供消费者可以检查以前订单的能力。(最佳选择)
销售商应该有一种系统化的方法来不断处理消费者的反馈和了解他们的
㈦ 淘宝网到底是个怎样的网络平台它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淘宝网店是中国杭州阿里巴巴集团旗下淘宝网商务平台所经营的互联网虚拟商店的总称,是中国最大的网络实体店铺和各类零售供货商的汇集地。
淘宝网作为第三方电子商务站点向其注册用户提供相关互联网商务服务,用户可选择性的缴纳一定的租赁金(开通各项网店程序优化功能或工具使用)用于平台分支域名空间——即个人独立的淘宝网店。
功能:
1、网店可以在互联网上通过网银支付系统和快捷方便的物流业完成供需双方的快速成交。节省人们在工作忙碌和快节奏的都市生活状态中所需要投入的精力,间接性地增强社会生产效率。
2、而在相对经济不发达地区,网店更可以通过其特有的窗口模式和与其周边汇聚的商务人群更直观的展现当地的特色产业、产品和自然资源。
3、网店不同于公司网站,填补了互联网个人终端零售业务的空白,避免了资源浪费,自由度和延展性都得到了大大的提高。
(7)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扩展阅读:
淘宝网店的意义:
1、淘宝网开网店人气旺
淘宝网是中国最大的网店聚合平台,几乎全部的个人网商都在淘宝网有个人网店,而大量的宣传带来了巨大的流量,几乎每一个年轻人都知道在淘宝网可以买到便宜的东西。
2、淘宝网产品丰富
我们在网上开店更加的节省成本,而且能吸引大量的用户前来购买,无形中也增加了淘宝网网商的生意机会。
3、 淘宝网开网店操作简单,功能全面
淘宝网推出了淘宝旺旺来加强网店卖家和顾客沟通的渠道,推出的支付宝系统,极大的加强了网络安全和诚信体系。在淘宝网上开网店,安全,方便!
4、有良好的货源支撑
阿里巴巴的持续增长,也给淘宝网带来了强大的资金和能量。
5、迎合大众的趋势
很多人也不喜欢浪费这么的精力和时间出去闲逛,所以都选择了比较简单的网购,手指一点,东西过一两天到手了。而淘宝上购物是大部分人会选择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