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淺談旅遊購物對旅遊業的影響
6月15日,由憑祥市人民政府主辦,廣西東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南寧仙舟項目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協辦的「2006中國·憑祥國際商貿旅遊城市建設論壇」隆重舉行。參加論壇的有東盟問題專家古小松博士等專家學者,來自越南和區內外的旅遊業運營商、商業運營商以及房地產開發商等社會各界人士,為憑祥市的經濟發展及城市轉型積極建言獻策。
憑祥市是廣西重要的一個邊貿旅遊城市,旅遊業的發展日趨成熟。2005年接待旅遊人數73.5萬人次,同比增長65.91%,比2000年增長118.10%;旅遊總收入2.67億元,同比增長了34.17%,比2000年增長78.66%;旅遊直接財政收入1281萬元,同比增長154.7%,比2000年增長967.5%。作為憑祥市支柱產業之一,旅遊業的快速發展也明顯地帶動了其它相關產業的發展。但是由於多方面的原因,憑祥市目前的城市商業設施簡陋、商業格局混雜、購物環境單調,與蓬勃發展的旅遊業相比出現了不相對稱的態勢。這種現象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約了旅遊業的進一步發展,城市的吸附力以及憑祥市作為國門的城市形象也受到了極大的影響。
作為對接東盟各國最便捷的陸路黃金口岸,隨著國內國際經濟形勢的變化,憑祥市目前正面臨著重大的發展機遇。隨著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和中越「兩廊一圈」經濟建設的推進,中國與東南亞之間的人流、物流、信息流等將大幅上升,「中國—南寧—憑祥—東盟」將成為「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物流、人流、資金流的一條黃金項鏈,而憑祥處於其焦點位置,可謂是黃金項鏈上的鑽石,面臨的貿易、旅遊、購物等商機也將大為增加。去年,南友高速公路的開通,更從交通條件上為這條「黃金項鏈」上的物流、人流和資金流起到提速的作用。而據相關資料顯示,進入21世紀以來,越南國民經濟連續6年呈現高速增長態勢,人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費能力已明顯提高。但由於越南國內大部分的消費品質量較低、競爭力不強,所以越南人對來自中國的消費品,特別是家電和服裝類產品具有相當的信賴感。然而,由於越南貿易逆差大等原因,越南政府對消費品進口的控制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將仍會十分嚴格,由此導致越南國內進口消費品的價格居高不下。再加上國內商業業態單一,購物環境欠佳,很多收入較高的越南居民更願意選擇出國購物,這也為憑祥市的商業發展帶來極大的機遇。
近年來,隨著中越邊境貿易、旅遊的健康發展,越南遊客的周末邊境游,尤其是以品牌商品消費為主的購物旅遊已出現了上升的勢頭。有關專家認為,一旦憑祥市的相應商業設施建設和商業資源整合到位,越南北部數百萬人口的周末旅遊購物消費能力必將得到迅速釋放。屆時,憑祥邊境旅遊的客流、城市商業消費都將出現極大的增長,有力地促進了憑祥的經濟發展。
通過憑祥市政府部門的招商引資和積極規劃,目前,城市中心以東盟商業港為主的幾個商業地產項目即將完工。因此,如何對旅遊業與城市商業進行合理規劃,把旅遊資源與商業規劃進行有機整合,為中外遊客營造一個優美的旅遊購物環境、樹立憑祥市繁榮的國門形象,已成為憑祥市發展地方經濟所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
為此,憑祥市人民政府專門主辦了這次「國際商貿旅遊城市建設論壇」,邀請來自東盟問題專家、學者,以及房地產開發商、旅遊業運營商、商業運營商等各界人士,共同探討、集思廣益,為推動憑祥市的地方經濟發展建言獻策,以促進憑祥市由「邊貿旅遊城市」向「商貿旅遊城市」轉型。(雅龍)
㈡ 旅遊購物店實行積分管理的好處
旅遊購物店實行積分管理,
其實沒有多大好處,
只是旅遊促銷的手段而已,
不要被他們的所謂好處誘惑,
還是多關照購物店的東西質量的好壞,
我感覺店裡的東西都是為導游提成的,
適當買點,但不要買太多就好
㈢ 一般旅遊被導游強制購物或被帶入某些店面欺騙購物,應該用哪些法律武器保護自身,或是通過哪些方式舉報
國家旅遊局發布的《關於打擊旅遊活動中「欺騙、強制購物行為」的意見》中指出的八條認定旅行社、導游是否存在欺詐、強制購物的標准。作為遊客一定要了解這8項標准,在自己權益被侵犯的情況下,可以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旅行中欺騙、強制購物的8個行為:
1、旅行社未經旅遊者書面同意安排購物的;
2、旅行社、導游領隊對旅遊者進行人身威脅、恐嚇等行為強迫旅遊者購物的;
3、旅行社、導游領隊安排的購物場所屬於非法營業或未向社會公眾開放的;
4、旅行社、導游領隊安排的購物場所銷售商品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
5、旅行社、導游領隊明知或應知安排的購物場所的經營者有嚴重損害旅遊者權益記錄的;
6、旅行社、導游領隊收取購物場所經營者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
7、購物場所經營者存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情形的;
8、法律、法規規定旅行社、導游領隊及購物場所經營者其他通過購物損害旅遊者正當合法權益的行為。
國家旅遊局明確5種「不合理低價游」分別有哪些?
1、旅行社的旅遊產品價格低於當地旅遊部門或旅遊行業協會公布的誠信旅遊指導價30%以上的;
2、組團社將業務委託給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費用或支付的費用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的;
3、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務費用或支付的費用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的旅遊團隊的;
4、旅行社安排導游領隊為團隊旅遊提供服務,要求導游領隊墊付或向導游領隊收取費用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旅行社損害旅遊者合法權益的其他「不合理低價」行為。
如果旅行社提供的旅遊產品價格,低於當地旅遊部門的誠信旅遊指導價30%以上的,那就屬於「不合理低價游」。做任何事情都應該在尺度內,並且符合國家規定,在市場經濟的今天,如果做任何事沒有規定和底線,那麼什麼事都會出現混亂情況,作為遊客一定要抵制這種不合理低價遊行為,沒有人參與就不會有人發起,所以維護良好的旅遊環境,要從自我做起哦!
㈣ 旅遊購物和市場采購的區別
如小菜場、商店、百貨店等
㈤ 各地旅遊購物店坑人有多深
四川、雲南旅遊比較不合法
四川、雲南。因為是國內最出名的旅遊版景點之一,所以每年的旅權遊人數很多。盡管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但是大家還是一窩蜂的擠上去,就這導致了他們一些不合理現象的發生,比如給遊客區分年齡段,年齡不夠的需要加錢,才可以。或者必須有購物店。當地政府不再公路建立公廁,上廁所需要花1元錢等,飯店的餐飲價格偏貴,菜品質量一般等等一些類問題出現。
㈥ 旅遊法規條例中能去購物店嗎
1、《旅遊法》第來35條的三個條款源的邏輯關聯是非常密切的,第一款是整條的關鍵。根據第一款的規定,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售賣旅遊線路產品,不得以「指定購物」所得的商業賄賂來彌補利潤。因此,只要購物安排觸犯第一款的規定,即使是另紙另行約定的購物,也是違反35條的規定。
《旅遊法》並沒有禁止購物,但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全部前提:①旅遊線路賣價必須在合理以上的水平,②不得「指定」,③不得前往「具體購物場所」。
2、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簽訂購物或自費項目補充協議,並不違反法律規定,但應把握以下原則:
(1)購物的價格要公開透明;
(2)價格不得明顯高於當地市場價格;
(3)旅行社協助旅遊者購物,但不得以不合理低價團費為誘餌,誘騙旅遊者在行程中購物。
(4)同一條線路,旅行社應以相同的團費價格對外銷售,不得以購物、另付費項目作為簽約條件。比如簽訂購物、另付費項目就降低團費,如不簽訂購物、另付費項目就增加團費。
(5)著名收費景點應列入行程並包含在團費中(第一道門票),不應列為自費項目。
為掌握證據,在旅遊過程中發現有違規行為,一定要做好現場證據——錄音錄像,以便申訴。1120回答,以上僅供參考。
㈦ 旅遊社與旅遊購物點的利益關系是怎麼分配的呢
主要要和旅遊社商量好,看你經營什麼購物點了
㈧ 旅遊景區的購物店和路邊攤有什麼區別
從商業的角度來說,沒有區別,都是店鋪。從經營成本費用上來說,旅遊景區的購物店成本會高。從銷售的產品品質上來說,旅遊景區的購物店質量會更有保證一些。但如果都是奸商,可能都是假貨。
㈨ 旅遊購物店為何不接待本地人和散客
在張家界某著名景區附近的街巷深處,記者進到一家門臉低調、名為「皇冠乳膠」的旅遊購物店,在一樓接待處,工作人員十分警惕,見記者一行僅兩三人,立刻阻攔。
總經理壓低聲音告訴記者:「真心想要,我們可以按旅行團VIP價給您打折。」記者詢問一款7.5cm厚、1.5米寬、2米長的床墊價格,標價8580元,總經理說最低7折,約6000元,可提供郵寄到家服務。賣場內的銷售員「訓練有素」,和前台接待員一樣警惕,對單獨前來的散客緊跟、緊盯。一旦總經理走開,記者身邊就會圍繞多名銷售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