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奶茶店每天怎麼發朋友圈
奶茶店的朋友圈究竟怎麼發?給你4建議,
線下生意這么難做,外賣平台競爭又那麼激烈,傳統的奶茶店該如何轉型?
盤它——朋友圈,這個不交租,不交稅的店面。
門店一開張,你朋友圈裡的故事就開始了……
1、發圈的方向:
什麼是朋友圈的方向?
說白了,就是發圈要有定位。定位是為了讓朋友圈的顧客了解你,信任你,並且信任你的產品。因為交易的前提離不開信任嘛,尤其對於一個新店而言!
千萬不要今天發現抖音有個好玩的視頻,轉發過來讓大家樂一樂吧;明天發現門口新開的超市有活動,積攢送大米,我也來轉發積攢……你在開業的時候玩的套路,全部被別人套路進去了。
如果你不打算在朋友圈做生意,隨便你發,想怎麼發怎麼發;但是,一旦你想通過朋友圈接單,那麼你就要好好打造一下朋友圈了。
所以,在朋友圈裡,只展示圍繞你門店開展的生活和產品!
2、發圈的內容:
方向找到了,大家又會產生疑問,我怎麼發朋友圈才能獲取顧客的信任呢?
很簡單的一個思維告訴你們:想想朋友圈的人喜歡看什麼?把你的產品整合出有價值的內容變成顧客想看的!
比如:
●顧客的問題,你的產品能解決(人畢竟不會排斥幫自己解決問題的人)
●你的故事/精神,能讓顧客產生共鳴
●偶爾和大品牌,明星捆綁在一起的朋友圈,也會吸引到朋友圈顧客的注意
●發一發門店裡發生的故事,寫寫你的想法,正能量並且有趣會加分!
●偶爾曬曬顧客好評,接地氣的那種,不要一看像是編出來的哈!
●新產品上架,產品背後有故事會加分
●產品售後服務等等
●天氣驟變的溫馨提醒
●普及一下產品知識,偶爾來個行業內幕曝光(比如,一般奶茶是茶+植脂末,我們的奶茶是茶+牛奶。植脂末吃多了會怎樣怎樣等等)
●偶爾矯情一下:做奶茶做的手脫皮/切水果把手切傷了/顧客莫名其妙的投訴,讓自己受盡委屈/為節假日備足鮮奶,店裡的冰箱放不下了,家裡的冰箱用起來等等/吐槽一下創業者的心酸,白天忙店裡,晚上忙小孩……
●偶爾不按套路出牌:誇誇競品的同時,也不忘對自己店裡的核心產品力挺!
●誇誇店裡的員工:真誠的誇,偶爾來個「奸商」的劇情反轉
●展示自己的生活:朋友圈是一個私人交友平台。能出現在對方朋友圈的人,都算是「好友」,也成功入侵了對方的私人空間。我們都會好奇今天這個「朋友」究竟發生了哪些事。所以,多展示你的生活,會讓人更加的了解你,信任你。
……
上面是基本的發圈思路參考,百變不離其中,基本原則不能變:是發給顧客看的,不是發給你自己看的!發之前問自己一個問題:我能給大家帶來價值嗎?!
千萬不要單純的把朋友圈變成你的廣告平台,切記切記!!
和朋友圈的夥伴多互動,切記切記!!
3、發圈的時間:
原則:挑好時間段,每天發,堅持發
下午茶時間段:奶茶在這段時間出單非常多,這個時間點的朋友圈一定不要錯過。
除此之外,可以增加幾個時間段發,比如早上可以展示備料,晚高峰可以展示門店情況。
當然,其他時間段也是可以。挑選出適合門店幾時間段,堅持每天發!
Tip:容易健忘的:定鬧鍾定鬧鍾定鬧鍾
4、發圈注意點:
切記,朋友圈不要經常發活動,沒有任何意義。
你發朋友圈的內容已經在不斷地輸出價值了,不需要通過不斷降價去迎合消費者。
偶爾蹭個節假日或者大事件的熱點,偶爾發個優惠,朋友圈的看官們會尤其珍惜(當然,這個活動,提前在朋友圈預熱。什麼意思呢?比如,你准備在雙十一搞一個優惠充值,想聽聽大家的想法,想法被採納,會有贈品啥的等等)有預熱的活動要比沒有預熱的活動更有效果一些。
❷ 我想開一家貢茶店,但是又不想加盟,如果產品和貢茶賣得一樣,算侵權嗎
貢茶是分類,不是品牌,可以賣。不能賣貢茶加盟店特約的貢茶,得到授權。
從我國商標法規定來看,商標侵權行為的構成通常包括以下要件:
1、造成損害後果或即將發生損害後果,即侵權行為給商標權人已經造成損害或者即將造成損害,可表現為產品銷量下降,利益的減少或者商標信譽降低等。
2、行為違法性,即行為人未經許可,也沒有其他法律依據而客觀上行使商標權人依法所享有的權利。
3、損害後果與違法行為有因果關系,即損害後果是由違法行為直接造成的。
4、主觀上的狀態,包括有過錯和無過錯兩種。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五十三條偽造產品產地的,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