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殯葬宣傳標語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接觸過很多優秀的`標語吧,標語是在宣傳時用簡潔的語言表達一個意思從而達到某種宣傳目的口號。那什麼樣的標語才具有啟發意義呢?下面是我幫大家整理的殯葬宣傳標語,歡迎大家分享。
★ 保護土地資源,嚴禁亂建墳墓。
★ 殯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國利民,惠及子孫。
★ 殯葬管理,人人有責。
★ 殯葬業是生命傳承事業,殯葬業者是生命傳承師。
★ 倡導殯葬文明新風,維護國家級生態示範區形象。
★ 倡導殯葬文明新風,維護文明城市形象。
★ 倡導厚養薄葬新風,崇尚敬老養老美德。
★ 倡導文明殯葬,保護生態環境。
★ 倡導文明祭祀,反對封建迷信。
★ 倡導遺體葬於公墓,促進社會文明進步。
★ 崇尚科學,反對封建迷信。
★ 打好殯改攻堅戰,落實殯改責任制。
★ 幹部要帶頭移風易俗。
★ 改變舊的喪葬觀念,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 改革喪葬陋習,禁止老墳新修。
★ 干擾殯葬改革,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搞好遷移規劃,逐步實現無墳化。
★ 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 給喪屬多一點關懷,讓喪屬多一份滿意。
1、實行生態墓葬,造福子孫後代!
2、堅決查處喪葬濫占土地和私修亂建墳墓!
3、禁止亂建墳墓,保護秀美山川!
4、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用地,革除陋俗!
5、干擾殯葬改革,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6、破除迷信,崇尚科學,移風易俗,樹立新風!
7、堅決制止違法造墓活動!
8、加快殯葬基礎設施建設,促進三個文明建設!
9、倡導文明祭祀,反對封建迷信!
10、堅決貫徹執行國務院、省、市殯葬管理法規!
11、深化殯葬改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12、保護土地資源,嚴禁亂建墳墓!
13、加強殯葬管理,改革喪葬習俗!
14、節約土地資源,提倡生態墓葬!
15、堅持喪事從簡,實行文明祭掃!
16、殯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國利民,惠及子孫!
17、黨員、幹部要帶頭移風易俗!
18、倡導文明殯葬,保護生態環境!
19、嚴禁亂葬亂埋,治理青山「白化」!
20、破除千年封建喪葬陋習,樹立當代文明喪葬新風!
21、崇尚科學,反對封建迷信。
22、破除喪葬陋俗,引導文明喪葬!
23、深化殯葬改革,破除喪葬陋習!
24、禁止裝棺再葬!
25、積極推進殯葬改革,促進人與自然和諧!
26、制止青山白化,改善投資環境!
27、貫徹執行殯改方針,造福子孫後代!
28、推行文明殯葬,構建和諧社會!
29、加大殯改力度,促進殯葬事業發展!
30、認真推行火葬,制止亂埋亂葬!
31、推行生態墓葬,改善生態環境!
32、搞好遷移規劃,逐步實現無墳化!
33、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節儉辦喪事!
34、破除喪葬陋習,倡導厚養薄葬!
35、提倡厚養薄葬,弘揚精神美德!
36、改革喪葬陋習,禁止老墳新修!
37、貫徹國家殯葬法規,大力推進殯葬改革!
38、打好殯改攻堅戰,落實殯改責任制!
1、文明低碳祭掃,倡導社會新風
2、文明環保祭祀,注重人文紀念
3、鮮花一束祭親人,文明環保樹新風
4、網路祭祀,傳遞親情
5、加強殯葬管理,改革喪葬習俗!
6、貫徹執行殯改方針,造福子孫後代!
7、破除喪葬陋習,倡導厚養薄葬!
8、加大殯改力度,促進殯葬事業發展!
9、提倡厚養薄葬,弘揚精神美德!
11、推行惠民殯葬,推進殯葬改革
12、堅持喪事從簡,實行文明祭掃!
13、搞好遷移規劃,逐步實現無墳化!
14、保護土地資源,嚴禁亂建墳墓!
15、改革喪葬陋習,禁止老墳新修!
16、節約土地資源,提倡生態墓葬!
17、實行生態墓葬,造福子孫後代!
18、殯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國利民,惠及子孫!
19、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用地,革除陋俗!
20、黨員、幹部要帶頭移風易俗,推進殯葬改革!
21、破除千年封建喪葬陋習 樹立當代文明喪葬新風!
22、推行文明殯葬,構建和諧社會!
23、倡導文明殯葬,保護生態環境!
24、積極推進殯葬改革,促進人與自然和諧!
25、倡導文明祭祀,反對封建迷信!
1、深化殯葬改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2、破除迷信,崇尚科學,移風易俗,樹立新風!
3、提倡厚養薄葬,弘揚精神美德!
4、保護土地資源,嚴禁亂建墳墓!
5、節約土地資源,提倡生態墓葬!
6、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節儉辦喪事!
7、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用地,革除陋俗!
28、破除千年封建喪葬陋習,樹立當代文明喪葬新風!
9、倡導文明殯葬,保護生態環境!
10、禁止亂建墳墓,保護秀美山川!
11、禁止裝棺再葬!
12、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
13、節約土地,禁止亂埋亂葬。
14、推進綠色殯葬、樹立文明祭祀新風。
15、提倡骨灰植樹、撒散,回歸大自然。
16、建設綠色城鄉,促進人與自然協調發展。
17、倡導殯葬文明新風,維護文明城市形象
18、實行生態墓,造福子孫後代!
19、干擾殯葬改革,依法追究責任!
20、依法禁止土葬和骨灰「二次裝棺」埋葬
21殯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國利民,惠及子孫。
22、推進殯葬改革,保護生態環境。
23、崇尚科學,反對迷信。
24、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25、推行文明殯葬,構建和諧社會。
26、推行殯葬改革,落實科學發展觀。
27、殯葬改革,利民利國。
28、推進生態殯葬,促進人與自然協調發展。
29、但存方寸地,留與子孫耕。
1、深化殯葬改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2、加強殯葬管理,改革喪葬習俗
3、貫徹執行殯改方針,造福子孫後代
4、破除迷信,崇尚科學,移風易俗,樹立新風
5、加大殯改力度,促進殯葬事業發展
6、提倡厚養薄葬,弘揚精神美德
7、堅持喪事從簡,實行文明祭掃
8、嚴禁亂葬亂埋,治理青山「白化」
9、堅決制止違法造墓活動
10、搞好遷移規劃,逐步實現無墳化
11、保護土地資源,嚴禁亂建墳墓
12、制止青山白化,改善投資環境
13、改革喪葬陋習,禁止老墳新修
14、推行生態墓葬,改善生態環境
15、干擾殯葬改革,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6、實行生態墓葬,造福子孫後代
17、深化殯葬改革 破除喪葬陋習
18、貫徹國家殯葬法規,大力推進殯葬改革
19、認真推行火葬 制止亂埋亂葬
20、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節儉辦喪事
21、黨員、幹部要帶頭移風易俗
22、破除千年封建喪葬陋習 樹立當代文明喪葬新風
23、破除喪葬陋習,倡導厚養薄葬
24、倡導文明祭祀,反對封建迷信
25、反對亂埋亂葬,建設生態家園
26、打好殯改攻堅戰,落實殯改責任制
27、禁止裝棺再葬
28、堅決查處喪葬濫占土地和私修亂建墳墓
29、堅決貫徹執行省、市、縣殯葬管理法規
30、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
31、崇尚科學,反對封建迷信
32、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
1、深化殯葬改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2、加強殯葬管理,改革喪葬習俗!
3、貫徹執行殯改方針,造福子孫後代!
4、破除迷信,崇尚科學,移風易俗,樹立新風!
5、加大殯改力度,促進殯葬事業發展!
6、提倡厚養薄葬,弘揚精神美德!
7、堅持喪事從簡,實行文明祭掃!
8、嚴禁亂葬亂埋,治理青山「白化」!
9、堅決制止違法造墓活動!
10、搞好遷移規劃,逐步實現無墳化!
11、保護土地資源,嚴禁亂建墳墓!
12、制止青山白化,改善投資環境!
13、改革喪葬陋習,禁止老墳新修!
14、節約土地資源,提倡生態墓葬!
15、推行生態墓葬,改善生態環境!
16、干擾殯葬改革,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7、實行生態墓葬,造福子孫後代!
18、殯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國利民,惠及子孫!
19、深化殯葬改革 破除喪葬陋習!
20、貫徹國家殯葬法規,大力推進殯葬改革!
21、認真推行火葬 制止亂埋亂葬!
22、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節儉辦喪事!
23、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用地,革除陋俗!
24、黨員、幹部要帶頭移風易俗!
25、破除千年封建喪葬陋習 樹立當代文明喪葬新風!
26、推行文明殯葬,構建和諧社會!
27、倡導文明殯葬,保護生態環境!
『貳』 殯葬的宣傳標語
宣傳標語是在宣傳時用簡潔的語言表達一個意思從而達到某種宣傳目的。以下是我整理關於殯葬的宣傳標語的資料,歡迎閱讀參考。
1、深化殯葬改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2、破除迷信,崇尚科學,移風易俗,樹立新風!
3、提倡厚養薄葬,弘揚精神美德!
4、保護土地資源,嚴禁亂建墳墓!
5、節約土地資源,提倡生態墓葬!
6、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節儉辦喪事!
7、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用地,革除陋俗!
28、破除千年封建喪葬陋習,樹立當代文明喪葬新風!
9、倡導文明殯葬,保護生態環境!
10、禁止亂建墳墓,保護秀美山川!
11、禁止裝棺再葬!
12、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
13、節約土地,禁止亂埋亂葬。
14、推進綠色殯葬、樹立文明祭祀新風。
15、提倡骨灰植樹、撒散,回歸大自然。
16、建設綠色城鄉,促進人與自然協調發展。
17、倡導殯葬文明新風,維護文明城市形象
18、實行生態墓,造福子孫後代!
19、干擾殯葬改革,依法追究責任!
20、依法禁止土葬和骨灰「二次裝棺」埋葬
21、殯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國利民,惠及子孫。
22、推進殯葬改革,保護生態環境。
23、崇尚科學,反對迷信。
24、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25、推行文明殯葬,構建和諧社會。
26、推行殯葬改革,落實科學發展觀。
27、殯葬改革,利民利國。
28、推進生態殯葬,促進人與自然協調發展。
29、但存方寸地,留與子孫耕。
30、倡導文明祭祀,反對封建迷信!
1、破喪葬舊俗,樹殯改新風;
2、殯葬改革,利國利民,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3、實行火葬,保護土地,改善人類生存環境;
4、大力推行火葬,積極改革土葬;
5、文明節儉辦喪事光榮,鋪張浪費搞迷信可恥;
6、認真貫徹《安順市殯葬管理條例》;
7、堅決執行市人民政府《關於整治城區殯葬秩序的通告》;
8、認真遵守城區殯葬秩序;
9、依法強化殯葬管理,大力推進殯葬改革;
10、節約殯葬用地,是每個公民的應盡職責;
11、禁止亂埋亂葬,保護土地資源;
12、禁止在城區室外搭設靈棚治喪;
13、推進殯葬改革,構建和諧社會;
14、整治殯葬秩序,創建文明城市;
15、共產黨員要成為殯葬改革的楷模;
16、節約殯葬用地,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
17、反對亂埋亂葬,建設生態家園。
18、推行文明殯葬,構建和諧社會!
19、倡導文明殯葬,保護生態環境!
20、積極推進殯葬改革,促進人與自然和諧!
1、文明低碳祭掃,倡導社會新風。
2、文明環保祭祀,注重人文紀念。
3、鮮花一束祭親人,文明環保樹新風。
4、網路祭祀,傳遞親情。
5、加強殯葬管理,改革喪葬習俗!
6、貫徹執行殯改方針,造福子孫後代!
7、破除喪葬陋習,倡導厚養薄葬!
8、加大殯改力度,促進殯葬事業發展!
9、提倡厚養薄葬,弘揚精神美德!
11、推行惠民殯葬,推進殯葬改革
12、堅持喪事從簡,實行文明祭掃!
13、搞好遷移規劃,逐步實現無墳化!
14、實行生態墓葬,造福子孫後代!
15、改革喪葬陋習,禁止老墳新修!
16、節約土地資源,提倡生態墓葬!
『叄』 雲南省殯葬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規范喪葬行為,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殯葬管理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殯葬活動及其管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殯葬管理實行積極地、有步驟地推行遺體火化,改革土葬,節約殯葬用地,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殯葬工作的領導,建立殯葬管理目標責任制,將殯儀館、火化場、公墓、骨灰堂(塔)及樹葬等殯葬設施和場所的建設納入城鄉建設總體規劃,逐步增加對殯葬事業的財政投入。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殯葬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民族、建設、國土資源、林業、環保、交通和衛生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殯葬管理工作。第六條 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部門應當做好殯葬改革宣傳教育工作。
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他組織,應當在本單位或者本區域內開展殯葬改革的宣傳教育工作。
每年的清明節為殯葬改革宣傳日。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門應當加強殯葬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對殯葬服務機構的管理與監督,提高殯葬服務質量。
全社會都不得歧視殯葬服務人員的勞動。第二章 火化與管理第八條 建立火化設施的市縣及與其毗鄰未建立火化設施的市縣,機動車輛接送遺體可以當日往返火化場的城鎮及人口稠密的地區,劃定為火化區;其他暫不具備火化條件的地區可以土葬,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在上級規定的期限內,建立火化設施,推行遺體火化。
火化區的劃定和調整,由縣級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經州市人民政府、地區行政公署審查同意,報省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第九條 公民在火化區死亡的應當實行火化,但國家規定允許土葬的少數民族的土葬習俗應當尊重;自願實行火化的,他人不得干涉。
因特殊情況需將遺體運往異地的,應當經死亡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審批。第十條 殯儀館、火化場等殯葬服務機構負責遺體的運送;喪屬或者所在單位有運送條件的,也可以直接將遺體運送到殯儀館、火化場。第十一條 正常死亡的遺體火化,應當提交醫療機構或者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無名、無主和非正常死亡的遺體火化,應當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
遺體火化後,火化場應當出具火化證明。第十二條 遺體應當在10日內火化。需延期火化的,應當經死亡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公安、司法機關批准。
患傳染病死亡的,遺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有關規定處理。第十三條 無名、無主遺體的處理費用,由發現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從社會救濟費中支出。
因辦案需延期火化的,遺體保存費用由決定延期火化的單位或者申請延期的個人承擔。第十四條 喪屬無火化證的,死者生前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不得發放喪葬費、撫恤費,但允許土葬的除外。
捐獻遺體供科研、教學使用的,喪屬憑使用遺體單位的證明,到死者生前所在單位或者有關部門領取喪葬費、撫恤費。第十五條 下列人員的遺體火化,除由喪屬或者接待單位提交醫療機構或者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外,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是港澳居民的,提交喪屬或者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駐京辦事處的書面申請;
(二)是台灣同胞的,提交喪屬、接待單位或者台灣事務部門的書面申請;
(三)是華僑的,提交喪屬、接待單位、僑務部門的書面申請;
(四)是外國人的,提交喪屬或者所屬國家駐華使領館的書面申請。
港澳台同胞、華僑、外國人的遺體、骸骨或者骨灰需要運往國(境)外的,由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港澳台同胞、華僑、外國人的其他殯葬事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第三章 骨灰和遺體的處理與公墓管理第十六條 提倡骨灰、遺體採取深埋不留墳頭、樹葬等不佔土地或者少佔土地的方式安葬。骨灰、遺體也可以在公墓安葬或者在骨灰堂(塔)寄存。
樹葬場所由縣級人民政府劃定,具體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規定。
無名、無主遺體火化後的骨灰,90日內無人認領的,由殯儀館、火化場按有關規定處理。第十七條 骨灰入土安葬的單人墓或者雙人合葬墓佔地面積不得超過1平方米。
遺體入土安葬的墳墓佔地面積,單人墓不得超過4平方米;雙人合葬墓不得超過6平方米。
公墓墓地的使用周期為20年。逾期使用應當辦理延期手續,經公告後半年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按無主墓處理。
墓地的使用權不得自行轉讓。
『肆』 我國為什麼要進行殯葬改革
以節約土地、保護環境、移風易俗、減輕群眾負擔為宗旨的殯葬改革,符合我國人多地少、資源緊缺的基本國情,符合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實踐證明,殯葬改革代表了人民群眾根本利益,順應了時代發展潮流,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客觀需要;是堅持以人為本,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設服務型政府的應有之義;是樹立文明節儉新風尚,構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重要標志;是提升社會文明程度,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保障。
各級民政部門要根據新形勢,深刻理解殯葬改革的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充分認識殯葬改革對於促進我國經濟、社會、文化、生態建設的重要性,進一步統一思想,堅定信心,銳意進取。要積極爭取各級黨委政府、相關部門、社會各界的支持,加大協調、宣傳力度,始終堅持以實現群眾殯葬改革願望、滿足群眾喪葬需求、維護群眾殯葬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深化殯葬改革,提升為民服務能力,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實現殯葬改革上水平,人民群眾得實惠。
附:《民政部關於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的指導意見》
民發〔2009〕1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
殯葬改革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經過多年努力,我國殯葬改革不斷深入,殯葬事業取得了長足進步。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殯葬用地、文明節儉辦喪事已成為社會共識。但隨著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我國殯葬事業總體水平與科學發展觀要求不相適應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殯葬資源配置、殯葬服務質量、殯葬救助保障、殯葬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等方面,尚不能完全滿足人民群眾的喪葬需求。為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在殯葬服務方面的需求,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深化殯葬改革的重要意義
以節約土地、保護環境、移風易俗、減輕群眾負擔為宗旨的殯葬改革,符合我國人多地少、資源緊缺的基本國情,符合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實踐證明,殯葬改革代表了人民群眾根本利益,順應了時代發展潮流,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客觀需要;是堅持以人為本,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設服務型政府的應有之義;是樹立文明節儉新風尚,構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重要標志;是提升社會文明程度,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保障。
各級民政部門要根據新形勢,深刻理解殯葬改革的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充分認識殯葬改革對於促進我國經濟、社會、文化、生態建設的重要性,進一步統一思想,堅定信心,銳意進取。要積極爭取各級黨委政府、相關部門、社會各界的支持,加大協調、宣傳力度,始終堅持以實現群眾殯葬改革願望、滿足群眾喪葬需求、維護群眾殯葬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深化殯葬改革,提升為民服務能力,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實現殯葬改革上水平,人民群眾得實惠。
二、深化殯葬改革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強化政府責任和投入,堅定不移地推動殯葬改革,完善殯葬服務體系,建立殯葬救助保障制度,理順殯葬管理體制,促進殯葬科技進步,樹立殯葬改革新風,加強殯葬行業監管,發揮殯葬改革在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發展。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宗旨,把深化殯葬改革與維護人民群眾基本殯葬權益結合起來,實現基本殯葬公共服務均等化。推動殯葬事業科學發展,開展殯葬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和科技創新,把殯葬管理與服務、改革與發展有機結合起來,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政府主導,市場參與。充分發揮政府在推動殯葬改革中的主導作用,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理順關系,提高政府殯葬管理、殯葬公共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對基本殯葬服務,政府要加大投入。對其他選擇性殯葬服務,注重發揮市場調節作用,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需求。
3.政事分開,管辦分離。正確處理行政與事業、服務與經營的關系,充分發揮公益性殯葬事業單位在提供基本殯葬服務、保障群眾殯葬權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堅持管理與經營分開、監督與經辦分離,實現殯葬服務經營的公平、誠信,殯葬管理監督的公開、公正。
4.統籌兼顧,分類指導。注重統籌規劃,因地制宜,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根據自身條件和特點,不斷完善殯葬改革政策措施,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
(三)主要目標。遏制一些地區火化率下滑和亂埋亂葬的問題。通過積極推動和倡導,節地葬法和不保留骨灰逐步被群眾接受。建立起比較完善的殯葬服務網路、殯葬救助保障制度、殯葬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基本實現殯葬服務優質化,殯葬管理規范化,殯葬改革有序化,骨灰處理生態化,殯葬習俗文明化,殯葬設施現代化。
(四)主要任務。
1.堅持推行火葬,創新骨灰安葬方式。科學確定火葬區域和范圍,根據人口密度、交通狀況、設施配置和群眾接受程度,逐步擴大火葬區。繼續鞏固提高火化率,推廣節地葬法,著力治理「裝棺二次葬」,倡導不保留骨灰,實現骨灰安葬多樣化,降低佔地安葬比例。
2.積極改革土葬,依法管理殯葬活動。不具備火葬條件的地方,要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群眾轉變觀念,移風易俗,積極參與土葬改革,治理亂埋亂葬,逐步縮小土葬區。嚴格限制墓葬用地,盡可能選擇荒山瘠地實行遺體相對集中安葬,推廣不留墳頭的遺體安葬方式。
3.改善殯葬設施,提高公共服務能力。建立和強化政府對殯葬事業的投入機制,完善殯葬服務設施,形成覆蓋城鄉居民的殯葬服務網路。重點加強城鄉公益性骨灰存放設施建設,更新改造落後火化設施設備。滿足人民群眾基本殯葬需求,節約殯葬用地,減少環境污染。不斷創新服務模式,開展誠信、優質服務。
4.規范公墓管理,保護生態環境。制定完善公墓建設規劃,從嚴審批經營性公墓。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堅決取締非法公墓,糾正違規建設公墓,加強對公墓經營行為的監管,防止炒買炒賣,加大對豪華墓地的治理力度。
5.減輕群眾負擔,實現基本服務均等化。合理界定政府基本殯葬服務和市場選擇性殯葬服務范圍,嚴格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平抑殯葬服務和喪葬用品價格。大力推行惠民殯葬政策,逐步建立以重點救助對象基本殯葬服務減免為基礎,其他多種形式殯葬救助為補充,基本殯葬服務均等化為目標的殯葬救助保障制度。
6.樹立文明新風,促進殯葬事業發展。大力倡導殯葬新觀念、新風尚,弘揚先進殯葬文化,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引導群眾破除喪葬陋俗,樹立殯葬改革新風。加強殯葬理論和殯葬文化研究,推進殯葬科技創新和人才隊伍建設,加強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促進殯葬事業健康發展。
三、採取有效措施,扎實推進殯葬改革
(一)制定完善殯葬事業發展規劃。各地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和國家、地方制定「十二五」規劃的要求,制定完善殯葬事業發展規劃,並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明確殯葬改革發展的具體目標和任務,採取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和方法步驟。根據人口、耕地、交通、生態等情況,科學劃分火葬區和土葬改革區,合理確定殯葬設施數量、規模、布局和功能,統籌考慮殯葬設備配置標准,嚴格控制經營性公墓。
按照殯葬法規政策,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嚴格依法行政,建立完善殯葬執法機構和執法機制。在火葬區堅持實行火化,確保火化率穩步上升;強化骨灰管理,推行骨灰安葬備案制;積極推廣樹葬、花葬、草坪葬等節地葬法,鼓勵倡導深埋、撒散、海葬等不保留骨灰方式,推動綠色殯葬。在土葬區堅持因地制宜,逐步推進殯葬改革,教育引導群眾摒棄水泥、石材建墳,保護生態環境;完善殯儀服務設施,加強農村公益性墓地建設,避免亂埋亂葬。新實行火葬的地區,要堅持循序漸進,加強政策宣傳引導,做好群眾思想工作,注意方式方法,積極、有步驟地實行火葬。
(二)提高殯葬服務水平。要進一步優化殯葬服務內容、程序和標准,完善便民惠民的殯葬服務網路,逐步形成基本殯葬服務為主體、選擇性殯葬服務為補充的服務格局。遺體接運、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作為基本殯葬服務項目,由公益性殯葬服務單位提供,並可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需求狀況,適當增加基本殯葬服務內容。對選擇性殯葬服務,包括遺體整容、防腐、告別、骨灰安葬、喪葬用品及其他殯葬特需服務,建立行業規范,實行自願選擇,公平協商,市場運作,政府監管。有條件的地區,逐步實行遺體火化服務與其他殯葬服務分開。火葬場主要承擔遺體火化服務,殯儀館主要提供悼念、告別等服務。
政府舉辦的殯儀館、火葬場、骨灰堂等殯葬服務事業單位,要牢固樹立為民便民利民意識,大力開展「一站式」服務和便民服務。要嚴格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帶頭降低市場調節價,發揮平抑物價的作用,規范殯葬服務收費項目,保證同類殯葬用品價格不高於市場價,中低價位殯葬用品足量供應,不得捆綁、強迫或誤導消費。要切實加強內部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建立以崗位責任與績效考核為基礎的綜合評價制度,實行服務問責制。
(三)加強公墓管理。按照相關要求,進一步強化公墓建設經營的審批管理,從嚴審批經營性公墓。未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手續的,不得許可建設經營性公墓。公益性骨灰存放設施完善的地區,要認真研究經營性公墓控制機制,除納入規劃的外,原則上不再許可建設經營性公墓或擴大既有公墓佔地面積。積極發展城鄉公益性骨灰存放設施,加大投入和建設力度,滿足群眾骨灰安放需要。未經批准,任何形式的公益性公墓不得轉為經營性公墓。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切實加強對公墓的依法管理,重點強化年檢制度和日常監管。嚴防炒買炒賣,除可向夫妻健在一方、高齡老人、危重病人預售(租)確保自用外,公墓經營者必須嚴格憑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出售(租)墓穴或骨灰存放格位,不得出售(租)超面積、豪華墓穴,不得炒買炒賣墓穴或骨灰存放格位。要規范墓穴續租,研究公墓使用年限,提高公墓容積率,加大殯葬用地的循環利用。城鄉骨灰堂必須堅持公益原則,按照政府定價或成本價收取骨灰存放費用。積極推廣墓碑小型化、藝術化、多樣化。
(四)推行惠民殯葬政策。各地要結合實際,積極爭取政府出台惠民殯葬政策,加快建立和完善殯葬救助保障制度。對生前生活特別困難的人員,由政府免除遺體接運、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按照保基本、廣覆蓋、可持續的原則,有條件的地區,可從重點救助對象起步,逐步擴展到向轄區所有居民提供免費基本殯葬服務,實行政府埋單。對節地葬法或不保留骨灰的,以及土葬改革區自願火化的,實行政府獎勵、補貼,建立起覆蓋城鄉居民的多層次殯葬救助保障體系。
建立完善殯葬事業公共投入和穩定增長機制,加大基本殯葬服務設施設備,特別是火化設備的更新改造和城鄉骨灰堂的公共投入力度。將殯葬事業經費納入地方預算,不斷增強政府提供基本殯葬服務的能力。將農村公益性骨灰存放設施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和村級公益事業建設規劃,給予必要的政策指導和資金支持。福利彩票公益金可用於支持經濟欠發達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的殯葬救助保障和設施設備建設。
(五)理順殯葬管理體制。進一步明確各相關部門在殯葬改革、殯葬管理、殯葬服務、殯葬價格和喪葬用品生產銷售等方面的工作職責,形成政府領導、民政協調、各部門齊抓共管的管理體制。民政部門主要承擔推進殯葬改革、加強殯葬管理、監督殯葬服務等方面的職能,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制止亂埋亂葬,加強市場監管。從有利於殯葬改革和政府有效監管出發,積極推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離。各級民政行政機關要逐步與經營性公墓和其他殯葬服務企業脫鉤。今後,民政行政機關不再作為發起人或投資人,參與經營性公墓和其他殯葬服務企業的建設經營,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在經營性公墓和其他殯葬服務企業任職或兼職,不得以任何形式從中獲取利益。
殯葬管理事業單位,要切實履行殯葬管理職能,認真開展殯葬執法,不得從事殯葬經營活動,不應向殯葬服務單位和企業收取任何管理費用,在人、財、物等方面逐步與殯葬服務單位和企業脫鉤。殯葬服務事業單位要將基本殯葬服務和選擇性殯葬服務項目逐步分離,選擇性殯葬服務項目實行市場化運作。對社會資本建設的具有基本殯葬服務功能的殯儀館,可以採取政府贖買方式,轉為殯葬服務事業單位。
(六)樹立移風易俗新風尚。要緊緊依靠群眾,充分相信群眾,廣泛發動群眾,認識和把握殯葬傳統文化的歷史意義和現實價值,積極探索和推廣能夠滿足人民群眾緬懷先人、慎終追遠的願望和需求,與當代社會相適應、與現代文明相協調的殯葬習俗和文化形式,充分培育、挖掘和保護群眾中蘊藏的主動實行殯葬改革的願望和要求,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參與殯葬改革的自覺性。要充分發揮社會組織、行業協會、村(居)委會、紅白理事會的作用,以清明節等傳統節日為契機,向人民群眾宣傳實行殯葬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開展殯葬宣傳進社區活動。要始終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新聞媒體,積極宣傳殯葬改革,倡導文明新風。
(七)促進殯葬改革創新。積極整合殯葬資源,促進殯葬改革理論創新、科技創新和機制創新,提高推進殯葬改革的能力,重點解決殯葬基礎理論、技術進步和運行機制等方面的問題。要重視殯葬理論研究,加快研究步伐,以理論研究成果指導殯葬改革實踐。實施殯葬科技攻關,推廣環保殯葬產品,特別是節能減排殯葬設備和可降解骨灰盒、棺柩。加強對殯葬設施、產品、服務等技術標準的研究和制定,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加強環境監測、治理與評價,實行環境質量認證制度。開展殯葬從業人員職業培訓、考核、鑒定,探索建立殯葬從業人員資格准入制度,加強殯葬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殯葬職工整體素質和能力。總結經驗,樹立典型,大力開展殯葬改革示範活動,以點帶面,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的地方殯葬改革和發展模式。
(八)加強殯葬監管和行風建設。制定公平公正的行業政策,規范社會資本舉辦殯葬服務單位的准入條件,提高從業資質,探索建立殯葬行業准入制度。加強殯葬服務、骨灰安放、土葬改革、移風易俗、清明祭掃等工作的監督管理。民政部門要按照社會組織管理的要求,加強指導,切實發揮殯葬協會作用,支持殯葬協會等社會組織及其會員加強行業自律,提高自身素質,承擔公益責任。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要求,認真落實責任制,切實加強殯葬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堅持把以人為本、服務群眾作為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的主要內容,與殯葬工作統籌安排,共同推進。重點治理殯葬亂收費,堅決糾正利用行業特殊性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積極開展民主評議行風和行風建設示範單位創建活動,教育殯葬系統幹部職工增強宗旨意識、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弘揚優良作風。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典型案件要嚴肅查處,公開曝光。
(九)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民政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殯葬改革重要性的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堅持推進殯葬改革不動搖,加快殯葬事業發展不停步,提高殯葬服務水平不松勁。要切實加強領導,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工作考評體系。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帶頭調查研究,定期聽取工作匯報,作出部署,狠抓落實,重點解決殯葬難點、熱點問題。要關心、支持殯葬工作和殯葬職工,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各地殯葬改革情況不同,發展各異。各級民政部門要敏於觀察形勢,善於把握重點,勤於積小成大。要勇於探索,敢於創新,以維護群眾殯葬權益為宗旨,以推動殯葬設施建設為基礎,以提高殯葬服務水平為抓手,以完善殯葬管理體制為保障,不斷深化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
『伍』 殯葬標語
1、深化殯葬改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2、共產黨員要成為殯葬改革的楷模
3、貫徹執行殯改方針,造福子孫後代
4、破除迷信,崇尚科學,移風易俗,樹立新風
5、加大殯改力度,促進殯葬事業發展
6、提倡厚養薄葬,弘揚精神美德
7、堅持喪事從簡,實行文明祭掃
8、嚴禁亂葬亂埋,治理青山「白化」
9、堅決制止違法造墓活動
10、搞好遷移規劃,逐步實現無墳化
11、保護土地資源,嚴禁亂建墳墓
12、制止青山白化,改善投資環境
13、改革喪葬陋習,禁止老墳新修
14、推行生態墓葬,改善生態環境
15、干擾殯葬改革,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6、加強殯葬管理,改革喪葬習俗
17、深化殯葬改革 破除喪葬陋習
18、貫徹國家殯葬法規,大力推進殯葬改革
19、認真推行火葬 制止亂埋亂葬
20、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節儉辦喪事
21、黨員、幹部要帶頭移風易俗
22、破除千年封建喪葬陋習 樹立當代文明喪葬新風
23、破除喪葬陋習,倡導厚養薄葬
24、倡導文明祭祀,反對封建迷信
25、反對亂埋亂葬,建設生態家園
26、打好殯改攻堅戰,落實殯改責任制
27、禁止裝棺再葬
28、堅決查處喪葬濫占土地和私修亂建墳墓
29、堅決貫徹執行省、市、縣殯葬管理法規
30、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
31、崇尚科學,反對封建迷信
32、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33、推行殯葬改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34、破除封建迷信喪葬習俗,樹立文明辦喪新風尚
35、節約土地,禁止亂埋亂葬
36、移風易俗,文明祭祀
37、建設綠色城鄉,促進人與自然協調發展
38、倡導殯葬文明新風 維護文明城市形象
39、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 開創殯葬工作新局面
40、立足中國人生死文化傳統 打造和諧人文殯葬業
41、構建和諧社會 實現和諧殯葬
42、禁止二重葬
43、破喪葬舊俗,樹殯改新風
44、實行火葬,保護土地,改善人類生存環境
45、大力推行火葬,積極改革土葬
46、文明節儉辦喪事光榮,鋪張浪費搞迷信可恥
47、節約殯葬用地,是每個公民的應盡職責
48、禁止在城區室外搭設靈棚治喪
49、整治殯葬秩序,創建文明城市
50、實行生態墓葬,造福子孫後代
1、深化殯葬改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2、加強殯葬管理,改革喪葬習俗!
3、貫徹執行殯改方針,造福子孫後代!
4、破除迷信,崇尚科學,移風易俗,樹立新風!
5、加大殯改力度,促進殯葬事業發展!
6、提倡厚養薄葬,弘揚精神美德!
7、堅持喪事從簡,實行文明祭掃!
8、嚴禁亂葬亂埋,治理青山「白化」!
9、堅決制止違法造墓活動!
10、搞好遷移規劃,逐步實現無墳化!
11、保護土地資源,嚴禁亂建墳墓!
12、制止青山白化,改善投資環境!
13、改革喪葬陋習,禁止老墳新修!
14、節約土地資源,提倡生態墓葬!
15、推行生態墓葬,改善生態環境!
16、干擾殯葬改革,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7、實行生態墓葬,造福子孫後代!
18、殯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國利民,惠及子孫!
19、深化殯葬改革 破除喪葬陋習!
20、貫徹國家殯葬法規,大力推進殯葬改革!
21、認真推行火葬 制止亂埋亂葬!
22、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節儉辦喪事!
23、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用地,革除陋俗!
24、黨員、幹部要帶頭移風易俗!
25、破除千年封建喪葬陋習 樹立當代文明喪葬新風!
26、推行文明殯葬,構建和諧社會!
27、倡導文明殯葬,保護生態環境!
28、積極推進殯葬改革,促進人與自然和諧!
29、破除喪葬陋俗,引導文明喪葬!
30、破除喪葬陋習,倡導厚養薄葬!
31、倡導文明祭祀,反對封建迷信!
32、加快殯葬基礎設施建設,促進三個文明建設!
33、打好殯改攻堅戰,落實殯改責任制!
34、禁止亂建墳墓 保護秀美山川!
35、禁止裝棺再葬!
36、堅決查處喪葬濫占土地和私修亂建墳墓!
37、推行文明殯葬,構建和諧社會!
38、倡導文明殯葬,保護生態環境!
39、堅決貫徹執行省、市、縣殯葬管理法規!
40、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
41、崇尚科學,反對封建迷信。
42、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43、推行殯葬改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44、破除封建迷信喪葬習俗,樹立文明辦喪新風尚。
45、節約土地,禁止亂埋亂葬。
46、推進綠色殯葬、樹立文明祭祀新風。
47、提倡骨灰植樹、撒散,回歸大自然。
48、移風易俗,文明祭祀,平安清明。
49、建設綠色城鄉,促進人與自然協調發展。
50、無煙祭祀、鮮花祭祀、網上祭祀、家庭「追思會」。
51、倡導殯葬文明新風 維護文明城市形象
52、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 開創殯葬工作新局面
53、立足中國人生死文化傳統 打造和諧人文殯葬業
54、構建和諧社會 實現和諧殯葬
我的父親----- 先生, -----村人,生於公元一九二九年農歷六月二十五,卒於2007年12月9日(農歷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享年79歲。
在我的記憶里,從我剛能記事起,我家有太祖母,祖母,父親,母親和兩個姑姑,哥哥(洪林)和我;弟弟(洪濱)和小妹(鴻雁)尚小,太祖母雙目失明晚年卧病在床,祖母是個即講究又干凈挑剔而嚴厲的女人,一家人的.生活僅僅依靠父母親的一點微薄工資和姑姑們的資助過活。
我印象中第一次記憶是太祖母過逝時,我只有五六歲,尚不懂事,父親找了幾個朋友連夜為太祖母趕做了棺木,記得太祖母的墳地很遠(在水利技校的西側),是父親背我去的,幫忙得人幫著抬著棺木。。。。
小時侯我很喜歡玩具和小人書(連環畫),父親(當時是單位的業務員)每次出差回來總忘不了給我帶點小禮物,我的少年時代是小人書陪伴我度過的;使我懂得了什麼是英雄和敵人的許多革命道理。
父親是出名的孝子,當時家中人口多,父親為單位做業務開銷又大,記得有次祖母為了生活瑣事與父親爭吵,祖母一直追打父親到單位並找單位領導,父親一直不還口。。。記得祖母病重住院,便秘排不下大便,是父親用手一點一點為祖母摳便,讓祖母減輕痛苦。。。。 父親多才多藝,不但寫的一手漂亮的好字而且繪畫也是非常好的,記得七八年全國生產大競賽,父親在單位加班幾天沒回家,晚上
我和三弟去長里找他,父親正在寫大標語牌和宣傳畫,地上排滿了墨汁和各種顏色的廣告色,單位的同事都親切地喊他:「濤師傅!」我好羨慕!好驕傲!
父親還是美食家,做的一手好飯菜,每年都要為親友做酥鍋,味道鮮美好極了!
父親還有很多徒弟,有王光斗,石凱,劉恆勇,張榮章,王玉山,孫權勝等。。。。。
父親的一生極其艱辛,上過私塾,當過學徒,學過買賣,民國在濟南上過中正軍校,濟南戰役後回家,在五零一廠,魯東樂器廠,當過民師,周村剪刀社,周村五金廠,周村紡機三廠;父親一生為人和藹忠厚,團結同志,從不與人爭名利和仗勢欺人,因此父親一生認識的朋友很多!
爸爸!
你永遠活在兒的心中!
永遠的父親永垂不朽!!
不孝兒:鴻群 不孝兒:鴻群
『陸』 如何推進殯葬改革工作
推進殯葬改革工作,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是著力宣傳殯改政策,切實轉變傳統觀念。採取廣播電視、報紙專欄、發放明白紙、標語口號、黑板報、座談會等形式,廣泛宣傳殯葬改革政策和法律法規知識,讓農村廣大群眾對殯葬改革政策法規做到家喻戶曉,老幼皆知。特別是教育廣大黨員幹部要帶頭執行黨的殯改政策,以自己的實際行動為廣大群眾做出榜樣,在全社會形成人人關心殯改政策、自覺執行殯改政策的濃厚氛圍。
二是加大殯改執法督查力度,確保各項殯改政策落到實處。建立健全殯改督察檢查工作的各項制度,組織專業執法人員,對殯改工作進行定期巡查檢查;對違反殯改政策的,及時有效依法查處,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
三是轉變工作作風,提高殯葬服務水平。樹立「喪戶至上,服務第一」的思想,以優質服務贏得良好的信譽,解決服務中存在的「生、冷、硬、頂、推」等不文明行為,形成著裝整齊、掛牌服務、儀容端莊的規范行為。努力做到詢問有回答聲、誤會有解釋聲、過失有道歉聲、要求有答復聲,使群眾在辦理喪事過程中切實感受到不是親人勝似親人的服務;尊重當地風俗習慣,在服務程序上,盡力滿足群眾需要,接屍時間、行車路線、出喪送葬等方面做到准確及時等。
『柒』 浙江省殯葬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保護土地資源和環境,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殯葬活動及其管理。第三條殯葬管理工作堅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革除喪葬陋習,倡導文明、節儉辦喪事的原則。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殯葬改革工作的領導,建立殯葬改革目標管理責任制,大力推行殯葬改革。
殯葬設施建設和火化率應當作為考核文明城市、文明鄉(鎮)、文明街道的重要內容。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殯葬事業納入當地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把殯葬設施的建設和改造列入當地的城鄉建設規劃和基本建設計劃。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採取多種形式,加強殯葬改革的宣傳教育,普及科學知識,破除封建迷信思想,移風易俗,倡導喪葬新風尚,引導全社會理解、支持和參與殯葬改革。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基層組織,應當對本單位、本轄區的人員進行殯葬改革的宣傳,教育本單位、本轄區的人員遵守殯葬管理規定。第七條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主管全省殯葬管理工作。
市(地)、縣(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殯葬管理工作。
市、縣設立的殯葬管理機構,受同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委託具體負責殯葬管理工作。
鄉(鎮)、街道應當有專人負責殯葬管理工作。第八條各級工商、公安、衛生、土地管理、規劃、物價、林業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民政部門做好殯葬管理工作。第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門應當加強殯葬工作隊伍建設,提高殯葬職工的職業道德水準和業務素質,改善殯葬職工的工作環境和生活條件,切實解決殯葬職工的實際困難。
全社會都應當尊重殯葬職工的職業勞動。第十條對積極推行殯葬改革、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火化推行與管理第十一條本省行政區域,全面推行火化。人口稀少、交通不便、暫行不具備火化條件的鄉、村,可以劃為逐步推行火化區。其范圍的劃定,由市(地)人民政府提出,經省民政部門審核,報省人民政府批准。
逐步推行火化區的人民政府應當大力宣傳、提倡殯葬改革,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推行火化。第十二條各市、縣應當建設火化殯儀館。尚未建火化殯儀館的市、縣,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建成,並投入使用。個別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建成的,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適當延遲,但至遲必須在1999年底前建成。在火化殯儀館建立之前,可以到有火化設施的鄰近地區火化。
殯葬設施、設備建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技術標准。第十三條非逐步推行火化區的人員死亡的,應當全部實行火化。
逐步推行火化區的常住人員在逐步推行火化區以外的區域死亡的,應當實行火化。
逐步推行火化區的國家工作人員死亡,有火化條件的,應當實行火化。
逐步推行火化區的人員死亡,生前遺囑火化或者喪主要求實行火化的,應當予以支持,他人不得干涉。
少數民族公民死亡的,尊重其本民族喪葬習俗;自願實行火化的,他人不得干涉。第十四條按照本條例規定應當火化的遺體,由喪主或者死者生前所在單位通知火化殯儀館接運,向公安部門辦理死亡證明手續後火化,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在醫院死亡的,由醫院(含醫療機構,下同)及時通知火化殯儀館接運遺體,並告知喪主或者死者生前所在單位辦理手續後火化;
(二)因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或者犯罪行為等造成的非正常死亡遺體,由公安部門通知火化殯儀館接運,並告知喪主或者死者生前所在單位辦理手續後火化;
(三)無名、無主遺體,由公安部門通知火化殯儀館接運。
火化殯儀館接到通知後應當及時接運遺體,並對遺體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確保衛生,防止污染環境。
未經殯葬管理機構批准,醫院不得將遺體送出院外。喪主擅自轉運遺體的,醫院應當予以制止,並及時報告殯葬管理機構。第十五條火化體應當憑醫院出具的死亡通知書或者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
火化因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或者犯罪行為等造成的非正常死亡遺體和無名、無主遺體,應當憑死亡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
『捌』 殯葬改革政策法規
黨員、幹部要積極主動宣傳殯葬改革,加強對親屬、朋友和周圍群眾的教育引導,及時勸阻不良治喪行為,自覺抵制陳規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動,倡導文明新風。各級領導幹部要加強對直系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喪事活動的約束,積極做好思想疏導工作,對不良傾向和苗頭性問題,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糾正,決不允許對違法違規殯葬行為聽之任之甚至包庇縱容。
《雲南省殯葬管理條例》第九條 公民在火化區死亡的應當實行火化??
第十二條 遺體應當在10內火化。需延期火化的,應當經死亡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公安司法機關批准。
第二十條 公民死亡後進行土葬的,應當將遺體埋入公墓。
禁止將遺體火化後的骨灰裝棺土葬。
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為應當實行火化的遺體提供土葬用地。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第九條、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責令限期火化;逾期不火化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力量強行火化,火化費用由喪屬承擔,並對喪屬或者責任人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與處罰。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行拆除,拆除遷移費用由墓主承擔。
對違法提供墓地的單位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處罰,並追究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對個人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 妨礙殯葬管理工作,聚眾鬧事或者侮辱、毆打管理人員,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德宏州殯葬管理實施辦法》第七條 本州行政區域內的城鎮居民區、農村壩區,劃為火化區;山區暫不具備火化條件的地區可以土葬,但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幹部職工死亡後,應當火化,不得土葬第十一條 遺體應當在10日內火化;腐爛的遺體立即火化;需要延期火化的,正常死亡人員需經所在地縣(市)民政部門批准;非正常死亡人員需經公安或者司法機關批准。
第二十六條 禁止將遺體火化後的骨灰裝棺土葬。
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為應當火化的遺體提供土葬用地。第三十條 將應當火化的遺體土葬,或者將骨灰裝入棺材安葬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予以公告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縣級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所需費用由喪屬承擔。
第三十四條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人員、軍人、城鎮居民和離退休人員死亡後不實行火化的,其喪屬不得享受喪葬費、撫恤費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帶頭執行殯葬管理的有關政策法規,單位負責人要抓好落實,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相關部門對當事人和單位責任人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嚴肅處理。
第三十八條 ??妨礙殯葬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聚眾鬧事或者侮辱、毆打執法人員的,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玖』 殯葬宣傳標語
殯葬宣傳標語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經常接觸到標語吧,標語是指文字簡練、意義鮮明的宣傳、鼓動口號。你知道什麼樣的'標語才能稱之為經典嗎?下面是我幫大家整理的殯葬宣傳標語,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 保護土地資源,嚴禁亂建墳墓。
★ 殯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國利民,惠及子孫。
★ 殯葬管理,人人有責。
★ 殯葬業是生命傳承事業,殯葬業者是生命傳承師。
★ 倡導殯葬文明新風,維護國家級生態示範區形象。
★ 倡導殯葬文明新風,維護文明城市形象。
★ 倡導厚養薄葬新風,崇尚敬老養老美德。
★ 倡導文明殯葬,保護生態環境。
★ 倡導文明祭祀,反對封建迷信。
★ 倡導遺體葬於公墓,促進社會文明進步。
★ 崇尚科學,反對封建迷信。
★ 打好殯改攻堅戰,落實殯改責任制。
★ 幹部要帶頭移風易俗。
★ 改變舊的喪葬觀念,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 改革喪葬陋習,禁止老墳新修。
★ 干擾殯葬改革,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搞好遷移規劃,逐步實現無墳化。
★ 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 給喪屬多一點關懷,讓喪屬多一份滿意。
1、深化殯葬改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2、加強殯葬管理,改革喪葬習俗
3、貫徹執行殯改方針,造福子孫後代
4、破除迷信,崇尚科學,移風易俗,樹立新風
5、加大殯改力度,促進殯葬事業發展
6、提倡厚養薄葬,弘揚精神美德
7、堅持喪事從簡,實行文明祭掃
8、嚴禁亂葬亂埋,治理青山「白化」
9、堅決制止違法造墓活動
10、搞好遷移規劃,逐步實現無墳化
11、保護土地資源,嚴禁亂建墳墓
12、制止青山白化,改善投資環境
13、改革喪葬陋習,禁止老墳新修
14、推行生態墓葬,改善生態環境
15、干擾殯葬改革,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6、實行生態墓葬,造福子孫後代
17、深化殯葬改革 破除喪葬陋習
18、貫徹國家殯葬法規,大力推進殯葬改革
19、認真推行火葬 制止亂埋亂葬
20、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節儉辦喪事
21、黨員、幹部要帶頭移風易俗
22、破除千年封建喪葬陋習 樹立當代文明喪葬新風
23、破除喪葬陋習,倡導厚養薄葬
24、倡導文明祭祀,反對封建迷信
25、反對亂埋亂葬,建設生態家園
26、打好殯改攻堅戰,落實殯改責任制
27、禁止裝棺再葬
28、堅決查處喪葬濫占土地和私修亂建墳墓
29、堅決貫徹執行省、市、縣殯葬管理法規
30、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
31、崇尚科學,反對封建迷信
32、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
1、實行生態墓葬,造福子孫後代!
2、堅決查處喪葬濫占土地和私修亂建墳墓!
3、禁止亂建墳墓,保護秀美山川!
4、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用地,革除陋俗!
5、干擾殯葬改革,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6、破除迷信,崇尚科學,移風易俗,樹立新風!
7、堅決制止違法造墓活動!
8、加快殯葬基礎設施建設,促進三個文明建設!
9、倡導文明祭祀,反對封建迷信!
10、堅決貫徹執行國務院、省、市殯葬管理法規!
11、深化殯葬改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12、保護土地資源,嚴禁亂建墳墓!
13、加強殯葬管理,改革喪葬習俗!
14、節約土地資源,提倡生態墓葬!
15、堅持喪事從簡,實行文明祭掃!
16、殯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國利民,惠及子孫!
17、黨員、幹部要帶頭移風易俗!
18、倡導文明殯葬,保護生態環境!
19、嚴禁亂葬亂埋,治理青山「白化」!
20、破除千年封建喪葬陋習,樹立當代文明喪葬新風!
21、崇尚科學,反對封建迷信。
22、破除喪葬陋俗,引導文明喪葬!
23、深化殯葬改革,破除喪葬陋習!
24、禁止裝棺再葬!
25、積極推進殯葬改革,促進人與自然和諧!
26、制止青山白化,改善投資環境!
27、貫徹執行殯改方針,造福子孫後代!
28、推行文明殯葬,構建和諧社會!
29、加大殯改力度,促進殯葬事業發展!
30、認真推行火葬,制止亂埋亂葬!
31、推行生態墓葬,改善生態環境!
32、搞好遷移規劃,逐步實現無墳化!
33、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節儉辦喪事!
34、破除喪葬陋習,倡導厚養薄葬!
35、提倡厚養薄葬,弘揚精神美德!
36、改革喪葬陋習,禁止老墳新修!
37、貫徹國家殯葬法規,大力推進殯葬改革!
38、打好殯改攻堅戰,落實殯改責任制!
1、深化殯葬改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2、加強殯葬管理,改革喪葬習俗!
3、貫徹執行殯改方針,造福子孫後代!
4、破除迷信,崇尚科學,移風易俗,樹立新風!
5、加大殯改力度,促進殯葬事業發展!
6、提倡厚養薄葬,弘揚精神美德!
7、堅持喪事從簡,實行文明祭掃!
8、嚴禁亂葬亂埋,治理青山「白化」!
9、堅決制止違法造墓活動!
10、搞好遷移規劃,逐步實現無墳化!
11、保護土地資源,嚴禁亂建墳墓!
12、制止青山白化,改善投資環境!
13、改革喪葬陋習,禁止老墳新修!
14、節約土地資源,提倡生態墓葬!
15、推行生態墓葬,改善生態環境!
16、干擾殯葬改革,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7、實行生態墓葬,造福子孫後代!
18、殯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國利民,惠及子孫!
19、深化殯葬改革 破除喪葬陋習!
20、貫徹國家殯葬法規,大力推進殯葬改革!
21、認真推行火葬 制止亂埋亂葬!
22、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節儉辦喪事!
23、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用地,革除陋俗!
24、黨員、幹部要帶頭移風易俗!
25、破除千年封建喪葬陋習 樹立當代文明喪葬新風!
26、推行文明殯葬,構建和諧社會!
27、倡導文明殯葬,保護生態環境!
1、文明低碳祭掃,倡導社會新風
2、文明環保祭祀,注重人文紀念
3、鮮花一束祭親人,文明環保樹新風
4、網路祭祀,傳遞親情
5、加強殯葬管理,改革喪葬習俗!
6、貫徹執行殯改方針,造福子孫後代!
7、破除喪葬陋習,倡導厚養薄葬!
8、加大殯改力度,促進殯葬事業發展!
9、提倡厚養薄葬,弘揚精神美德!
11、推行惠民殯葬,推進殯葬改革
12、堅持喪事從簡,實行文明祭掃!
13、搞好遷移規劃,逐步實現無墳化!
14、保護土地資源,嚴禁亂建墳墓!
15、改革喪葬陋習,禁止老墳新修!
16、節約土地資源,提倡生態墓葬!
17、實行生態墓葬,造福子孫後代!
18、殯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國利民,惠及子孫!
19、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用地,革除陋俗!
20、黨員、幹部要帶頭移風易俗,推進殯葬改革!
21、破除千年封建喪葬陋習 樹立當代文明喪葬新風!
22、推行文明殯葬,構建和諧社會!
23、倡導文明殯葬,保護生態環境!
24、積極推進殯葬改革,促進人與自然和諧!
25、倡導文明祭祀,反對封建迷信!
1、深化殯葬改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2、破除迷信,崇尚科學,移風易俗,樹立新風!
3、提倡厚養薄葬,弘揚精神美德!
4、保護土地資源,嚴禁亂建墳墓!
5、節約土地資源,提倡生態墓葬!
6、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節儉辦喪事!
7、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用地,革除陋俗!
28、破除千年封建喪葬陋習,樹立當代文明喪葬新風!
9、倡導文明殯葬,保護生態環境!
10、禁止亂建墳墓,保護秀美山川!
11、禁止裝棺再葬!
12、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
13、節約土地,禁止亂埋亂葬。
14、推進綠色殯葬、樹立文明祭祀新風。
15、提倡骨灰植樹、撒散,回歸大自然。
16、建設綠色城鄉,促進人與自然協調發展。
17、倡導殯葬文明新風,維護文明城市形象
18、實行生態墓,造福子孫後代!
19、干擾殯葬改革,依法追究責任!
20、依法禁止土葬和骨灰「二次裝棺」埋葬
21殯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國利民,惠及子孫。
22、推進殯葬改革,保護生態環境。
23、崇尚科學,反對迷信。
24、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25、推行文明殯葬,構建和諧社會。
26、推行殯葬改革,落實科學發展觀。
27、殯葬改革,利民利國。
28、推進生態殯葬,促進人與自然協調發展。
29、但存方寸地,留與子孫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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