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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用軍徽

發布時間:2022-09-14 12:16:11

A. 為什麼軍隊的軍徽和標志大部分都採用紅五星為素材

最早使用紅五星作為軍徽的是蘇聯,紅五星代表共產黨,象徵軍隊是黨所有而非國家所有。所有蘇系共產國家普遍採用這一設定。

B. 中國Xx權威品牌可以用作宣傳

不能,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的第三條
第九條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二)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四)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五)妨礙社會安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六)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泄露個人隱私(七)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八)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九)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十)妨礙環境、自然資源或者文化遺產保護;
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根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十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C. 私家車能不能貼八一軍徽

1947年我軍正式更名為中國人民解放軍,並開始著手正規化建設,除統一全軍的編制外,軍旗、軍徽也急需統一。黨中央、中央軍委在西柏坡對部隊建設進行了一系列研究和探索,為促進人民解放軍的規范化和制度化進程,中央軍委制定了《關於統一全軍關防的規定》、《關於各級首長帶銜公章的規定》等一系列規章制度,為中國人民解放軍部隊的正規化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

軍旗軍徽是我軍庄嚴神聖的標志與象徵。然而,時至1948年初我軍全面轉入戰略進攻,全軍仍沒有一面統一的軍旗。後來,周恩來提議,中央發出一份徵求全軍統一的軍旗、軍徽、帽花和臂章的意見的指示。各野戰軍、各軍區和軍委直屬機關都積極參加了設計工作。當年,在西柏坡還專門成立了軍旗軍徽設計組。

記得是在2002年建軍節前夕,我曾首度赴京采訪了第一枚軍徽的設計和收藏者趙光琛。趙老是我市辛集人,1948年從晉察冀軍區選調到西柏坡中央軍委作戰部任參謀。七屆二中全會通過《關於軍旗的決議》後,周總理就指示軍委作戰部在設計軍旗樣旗的同時,按照毛主席關於軍旗上要有五角星和"八一"二字的精神,加緊設計軍徽。一到北京香山,周恩來很快批准了他們設計的八一軍徽的圖案,並將製作軍徽標准樣品的任務交給了趙光琛。

令我感到意外驚喜的是,最初由周總理親自審定的兩枚軍徽樣品一直由趙光琛完好地保存著。趙老從一個小盒中取出珍藏了幾十年的"八一"軍徽,並告訴記者,他領到任務後,將圖紙拿到北平前門外西河沿的一家工廠,製作了一枚將五星周邊和"八一"二字鍍成銀色的軍徽,周總理看過後,說電鍍得太亮、太耀眼。於是趙光琛又到那家工廠製作了一枚塗上黃紅兩色琺琅釉的軍徽,送到周總理的辦公室。周總理審看後,讓趙光琛把軍徽綴在帽子上,戴上給他看看,趙光琛聽後,先是一怔,他以為只是請首長看看樣品,沒想到周總理這么心細,忙說:"帽徽後面穿鐵絲的鐵片還沒有焊上。"

周總理聽後,說:"固定帽徽不要用鐵絲,鐵絲容易扎傷戰士的頭,還是用棉線固定好。"趙光琛把軍徽放在帽檐上,用手按了按,周總理仔細端詳了一陣子,滿意地點點頭,說:"現在這樣可以了,就按這個上報中央,徵求意見吧。"

此後,趙光琛拿著這個樣品,去徵求在京中央委員們的意見,朱德、聶榮臻、李先念等人都對這一軍徽樣式非常滿意。1949年6月15日,中央軍委將新軍徽以及新軍旗的樣式,一起向全國、向全世界公布。從此,中國人民解放軍又多了一個光輝的標志。

珍藏《人民日報》公布軍旗軍徽式樣

非常巧的是,在我收藏的一張1949年6月15日《人民日報》上,頭版頭條刊登了中央軍委《公布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軍徽式樣》的命令,由軍委主席毛澤東,副主席朱德、劉少奇、周恩來、彭德懷簽署,於6月15日新政協開幕的當天向全國、全軍正式頒布。

報紙的正上方是一幅兩名解放軍戰士手執軍旗的大照片,十分醒目,旁邊還有軍旗圖樣和軍徽圖樣,並配有軍徽帽花的實物照片。

在報紙的左側,還刊發了一篇新華社短評--《把人民解放軍的軍旗插遍全中國》:"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在成為一支完全正規化的軍隊,它的軍旗和軍徽的頒布,正是它的正規化的重要標志之一""人民解放軍的軍旗和軍徽,不但是人民解放軍的標志,也是我們人民民主的新國家的重要象徵。"


"八一"前夕第一枚軍徽回"家"

如今趙老已九十歲高齡,我與他老人家交往十多年之久,經常互致書信,他對我多年堅持紅色收藏非常稱贊。今年,我在主講河北電台"燕趙傳奇"節目中,還專門向聽眾講述了趙老製作軍徽的故事。

"八一節"前夕的7月25日,我又專程赴京看望趙老,並告訴他我即將應邀在"燕趙講壇"舉行紅色歷史講座,宣傳革命文化,並提出可否將趙老珍藏的第一枚軍徽在省會予以展示。於是趙老欣然同意,將這枚在人民解放軍軍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第一枚軍徽和另一枚軍徽樣品,鄭重地交給了我。趙老叮囑說,這兩枚軍徽自己珍藏了64年,從未離開過身邊。你一定要把它們展示給更多的石家莊家鄉父老,也為你今後深入宣傳研究黨史軍史,提供實物參考。


我手捧著這兩枚由周總理和朱德元帥等革命領袖親自審定的軍徽,心潮澎湃,興奮不已,向趙老表達了感謝之情,並表示一定要讓這兩件寶貴的革命文物發揮更大的社會意義和教育作用。臨別之際,趙老還專門為我揮毫題詞:"珍藏紅色文物,弘揚革命精神",以示鼓勵和鞭策。

返石後的7月27日,我將第一枚軍徽和另一枚軍徽樣品帶到了省藝術中心"燕趙講壇"現場,引起了眾多市民朋友的極大興趣。就在講座結束後,不少聽眾還紛紛要求與第一枚軍徽來個親密接觸--合影留念,我也一一滿足了他們的願望。今後我還要在其他講座和展覽會上,不斷將軍徽和自己收藏的其他軍史文物展示給更多的市民和青少年,讓他們形象直觀地了解人民軍隊所走過的輝煌征程。

D. 在廣告牌上用國旗圖案的處罰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8修正)》第九條明確指出:

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

在第五十七條明確中指出: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對廣告主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對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一)發布有本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的禁止情形的廣告的;

E. 軍旗、軍徽的定義、製作標准及使用情況有哪些

軍旗是象徵軍隊或建制部隊的旗幟。

軍旗是表示該軍隊或部隊屬何國武裝力量的一種標志。軍旗一般由旗幅、旗桿和旗頂組成。旗幅的規格、質料、顏色、圖案及製作方法等,各國軍隊都有嚴格的規定;旗桿一般為金屬品,表面有旋紋;旗頂,即桿頭,多為金屬製成的矛、十字等圖形。軍旗通常由國家、軍隊的最高領導人或最高軍事領導機關正式批准頒發。

軍徽

軍徽是象徵軍隊或軍種的徽章。

有些國家的軍隊各軍種都有自己的軍徽。把具有一定意義的圖案製成徽章作為某一軍事集團的象徵和軍事首領的標志在古代就已經出現。公元前5世紀,歐洲一些國家軍隊中出現裝飾有神祇和動物小雕像或刻繪著特殊象徵性圖案圓盤的矛和桿,這是早期的軍徽標志。

同時,還出現了軍事首長、高級官員的個人標志。公元10-13世紀,西歐騎士的盔甲和旗幟上出現了區分各種騎士身份的貴族家族紋章。之後,軍旅中的徽章不斷發展,逐漸發展成象徵軍隊或建制部隊的標志之一。

F. 廣告法中允許不允許用政治人物做宣傳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第九條規定:不允許用政治人物(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做宣傳。

第九條 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

(二)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

(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四)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

(五)妨礙社會安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泄露個人隱私;

(七)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八)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

(九)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

(十)妨礙環境、自然資源或者文化遺產保護;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G. 地標能出現在廣告中嗎

地標能出現在廣告中,因為廣告法對於普通的市面上可以公開購買的普通地圖是沒有規定的。

依據《廣告法》第九條規定: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

妨礙社會安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泄露個人隱私;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妨礙環境、自然資源或者文化遺產保護;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路邊廣告的優勢:

凡是能在露天或公共場所通過廣告表現形式同時向許多消費者進行宣傳,能達到推銷商品目的都可以稱為戶外廣告媒體。

路牌廣告可分為平面和立體兩大類:

平面路牌廣告、招貼廣告、海報、條幅等。立體廣告分為霓虹燈、廣告柱以及廣告塔燈、燈箱廣告等。設計製作精美的戶外廣告成為一個地區的象徵。戶外媒體能夠很好的樹立和強化品牌廣告,保持品牌一個良好的形象和市場份額,讓目標受眾能夠感受到品牌的實力和人氣。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廣告法

H. 新廣告法可以用領軍和領跑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應該是可以用領軍和領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第九條 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

(二)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

(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四)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

(五)妨礙社會安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泄露個人隱私;

(七)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八)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

(九)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

(十)妨礙環境、自然資源或者文化遺產保護;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8)宣傳用軍徽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第八條廣告中對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允諾等或者對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允諾等有表示的,應當准確、清楚、明白。

廣告中表明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附帶贈送的,應當明示所附帶贈送商品或者服務的品種、規格、數量、期限和方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廣告中應當明示的內容,應當顯著、清晰表示。

第十條 廣告不得損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的身心健康。

第十一條 廣告內容涉及的事項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與許可的內容相符合。

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准確,並表明出處。引證內容有適用范圍和有效期限的,應當明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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