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楊洪的仕高山事件
石膏山位於靈石縣城東南35公里的太岳山中。靈石縣一位名士向記者介紹說,石膏山之名,並非取自礦物質石膏之意。《春秋玄命苞》曰:膏者,神之液也。故石膏之意,乃指石中流出之乳白色汁水,遇空氣凝而成鍾乳石者也。石膏山知名始自漢唐,盛於明清。
石膏山景區是國家級森林公園,是山西省政府1987年公布的首批省級風景名勝區之一,是擬建的山西省地質公園,整個景區佔地總面積75平方公里,由山西靈石通宇公司2007年10月接手開發,計劃總投資66億元,建設期限至2015年。
去年9月26日,景區正式開業,接待遊人。縣委書記楊洪率縣四大班子領導、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負責人出席開業慶典儀式。
在今年4月下旬召開的靈石縣兩會上,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了將石膏山改名為仕高山的意見和建議。
靈石縣人大常委會武姓副主任向記者證實,這個改名的建議是政府負責辦理的,因為民政部門不同意而被否決了。她告訴記者,這個改名的主意是縣人大教科文衛的孟主任(兼縣文聯主席)提出的。
孟主任向記者介紹說,仕高山這個名字用了很短的時間,當時考慮到叫仕高山是不是對宣傳旅遊有好處,後來發現好處也不大。實際上老百姓和周圍的好多人都叫慣了石膏山,所以對叫仕高山持不歡迎的態度,後來就又改過來了
當記者向孟主任進一步了解有關情況時,孟主任堅持讓記者找縣委宣傳部。
聽聞記者說石膏山改名是孟主任牽頭提出的,縣委宣傳部一位副部長十分驚訝:他提出的,真奇怪!他明確告訴記者,據他所知,改名為仕高山的原來是縣委書記楊洪有這個想法。
關於石膏山改名的事,縣政府沒有開會討論過。
有網友爆料稱,楊洪因對歷史悠久的石膏山山名不滿,便想改名為仕高山,當地人雖多反對,但無濟於事。
曾任縣志辦主任多年的靈石縣文史研究會副會長張國華研究員告訴記者,改稱仕高山是縣委書記楊洪的創意,他想搞,他就改成了仕高山。
靈石縣兩會過後不久,當地人就發現,電視等媒體上關於石膏山的廣告宣傳就變成了仕高山,並加註了又名石膏山。
在石膏山改名為仕高山的一條網帖後面,一些網友對改名表達了不滿。
有網友跟帖:真俗氣!有股官場腐敗的銅臭味。
有網友評論:窮則思變,只能說明一個問題——生意差。靠改名絕對不解決問題,策劃有問題,水平不夠。
張國華研究員說,為了給改名找到出處、依據,楊洪還瞎編了一個《仕高山宋太祖賜名》的典故。 打開靈石縣的官方網站中國靈石,點開領導介紹,記者發現在縣委書記一欄,已經開了天窗,沒有人名。
縣長吳文勝告訴記者,楊洪大概是今年6月份被上級紀檢部門帶走的,是因為涉嫌經濟犯罪。至於現在進展到什麼程度,他不清楚。
縣人大常委會武副主任對記者說,今年6月份楊洪已經被省檢察院逮捕了,因為涉嫌貪污受賄,同夥出事後被牽扯出來的。
晉中市政府部門一位知情人告訴記者,供出楊洪的是晉中市榆次區的副檢察長楊某,她是楊洪的情人,因為貪污受賄被抓,供出了楊洪。
2012年7月2日,晉中市人大常委會通過《晉中日報》發布《公告》,稱:靈石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罷免了楊洪的晉中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四十九、五十條規定,楊洪的晉中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終止。
失去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縣委書記楊洪的落馬,非是御璽、仕高山不保佑他,而是因其自身涉嫌貪腐。他的落馬,不能不讓人深思。
Ⅱ 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省局領導
省局領導
局長:負責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全面工作,主持中共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工作,主管計劃財務處。
蔣新祺,男,漢族,湖南長沙人,1954年11月出生,1973年1月參加工作,1978年5月入黨,經濟學博士學位,現任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書記、局長。 領導姓名: 蔣新祺 職務: 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書記、局長 個人簡介
蔣新祺,男,漢族,湖南長沙人,1954年11月出生,1973年1月參加工作,1978年5月入黨,經濟學博士學位,現任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書記、局長。
工作經歷
1973.01 — 1975.08 長沙縣江背中學教書
1975.08 — 1978.09 湖南師大中文系學習
1978.09 — 1979.03 長沙縣江背中學教書
1979.03 — 1983.11 長沙日報記者、長沙縣委宣傳部幹事、縣政府辦公室幹事
1983.11 — 1984.10 長沙縣委宣傳部部長、縣委常委
1984.10 — 1991.08 長沙縣委副書記
1991.08 — 1992.09 長沙縣委副書記、長沙縣政府縣長
1992.09 — 1995.06 中共長沙市東區區委書記、區人武部黨委書記
(期間:1994.09—1995.06在中央黨校第11期中青年班學習)
1995.06 — 2003.04 中共長沙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
2003.04 — 2009.05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2009.05 —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書記、局長
Ⅲ 譚勇的履歷
1983.09-1987.06 湖南師范抄大學政治教育專業襲學習;
2009.04-2011.03 湖南大學公共管理專業學習;
1987.07-1995.10 湖南省勞動人事學校講師、教研室主任、教務處副主任、校務委員;
1995.10-2000.07 長沙市委宣傳部幹部、黨員教育科科長;
2000.07-2004.02 長沙市文明辦主任;
2004.02-2006.06 市文明辦主任、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兼);
2006.06-2008.12 長沙市嶽麓區委副書記;
2008.12-2014.12 長沙市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4.12- 長沙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市政府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書記。
曾任長沙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明辦主任。2006年6月任中共長沙市嶽麓區委副書記。2008年12月任長沙市旅遊局局長、黨組書記。2014年12月長沙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Ⅳ 劉匯的人物履歷
1983年09月至1987年08月,湖南第一師范學校學習;
1987年09月至1991年06月,湖專南師范大學地理教育專業學屬習;
1991年07月至1994年07月,湖南第一師范學校任教師;
1994年07月至1994年12月,共青團長沙市委幹部;
1994年12月至1998年09月,共青團長沙市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副秘書長,宣傳部、城市工作部副部長;
1998年09月至2002年01月,共青團長沙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02年01月至2006年06月,長沙市紀委宣教室主任;
2006年06月至2011年06月,長沙市嶽麓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區委新經濟組織工委書記(兼);
2011年06月至2014年08月,長沙市嶽麓區委副書記,區委黨校第一校長;
2014年08月至2015年09月,長沙市嶽麓區委副書記,區委黨校校長;
2015年09月至2016年01月,長沙市嶽麓區委副書記,常務副區長,區委黨校校長。
2016年01月,長沙市嶽麓區委副書記、區長
Ⅳ 虢正貴的人物履歷
歷任長沙基礎大學黨委辦秘書,長沙職業技術師專團委書記、宣傳科科長、學生科科長、辦公室主任,長沙市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副縣級研究員,長沙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副縣級督辦員,長沙市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辦公室副主任,寧鄉縣委副書記、縣長,寧鄉縣委書記等職。
2008年01月當選長沙市副市長;
2009年03月—2009年04月,任長沙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9年04月—2011年09月,任長沙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2011年09月—2013年05月,任長沙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3年05月—2014年12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
2014年12月—2015年11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
2015年11月—,任長沙市委副書記,湖南湘江新區黨工委副書記,湖南湘江新區管委會主任。
Ⅵ 樊甲生的原宣傳部長樊甲生被雙規
據2006年9月3日大公報報道 繼原湖南郴州市委書記李大倫被拘押後,日前又傳出郴州市委原宣傳部長樊甲生因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和涉嫌買官賣官,受賄金額至少八百萬元,受到嚴肅查處。據悉,2006年8月中旬,湖南省紀委發出內部通報:因樊甲生情節十分嚴重,正式對其實施「雙規」。樊甲生被「雙規」後,使郴州政治腐敗案件更加錯綜復雜。
收人錢財替人「消災」
據香港《大公報》2006年9月3日報道,郴州政府某知情人士透露:8月9日,湖南省委以開會為由,將郴州市委宣傳部長樊甲生召至長沙,隨後對其實施控制,僅兩天時間,樊甲生向湖南省紀委供述的涉案資金即超過四百萬元。事實上,樊甲生受賄金額遠不只此數。據參與樊甲生案件調查的湖南省紀委某知情人士透露,根據有關舉報者所反映的情況,初步調查顯示,樊甲生受賄金額至少達到八百萬元。據稱,樊甲生在擔任郴州安仁縣委書記、郴州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期間,涉嫌買官和利用職權收受賄賂,金額巨大。有消息稱,自去年(2005年)5月至案發,樊甲生擔任郴州市委宣傳部長一年期間,每當本地一些非法開採的小煤礦發生嚴重礦難事件後,樊甲生就利用宣傳部長的權利要求在第一時間對消息進行封鎖,然後獲得礦山的乾股或現金回報,樊甲生也由此被當地百姓稱為「礦難新聞滅火隊隊長」。
除此之外,樊甲生還四處撈取好處費,據當地一位知情人士反映,樊甲生在郴州五嶺廣場一塊電子屏上就賺了四百八十萬元。據其介紹,五嶺廣場的電子屏真實造價為一百八十萬,而在結算時樊甲生卻安排以六百六十萬元的價格支付給深圳某公司,從中獲取好處費四百八十萬元。
官官相護封壓新聞
有關消息稱,樊甲生案系郴州市委書記李大倫案的「窩案」之一,樊甲生通過向李大倫行賄買官,經其提拔進入郴州市委常委班子。李大倫案發後不久,樊甲生即以郴州市委宣傳部名義給郴州市直單位、新聞機構及各縣區機關下發「三不準」文件:即不準給外來媒體提供新聞線索、不準接待外來媒體記者、不準與外來媒體記者串聯、合作等。
數據顯示,現年52歲的樊甲生,系湖南郴州資興市興寧鎮光明村人,學歷不高,早年任村民兵營長,歷任安仁縣副縣長、縣長、縣委書記,2003年經李大倫提拔進入郴州市委常委,2005年5月擔任市委宣傳部長。
李大倫被凍結3155萬
另據可靠消息稱,通過湖南省紀委聯合調查組對李大倫家庭人員及李大倫本人的審查結果顯示,李大倫夫婦交代,他們共收受賄賂1325萬元,其中李大倫直接收受895萬元。另查證李大倫家庭存款達3200萬元,目前已凍結3155萬元,其中包括李大倫名下單獨控制的2300萬元。
此前,李大倫被紀檢機關「雙規」,湖南省委免去了其郴州市委委員、常委、書記職務。7月4日,李大倫案正式移交湖南省檢察院。7月30日,經湖南省人大通報,正式罷免李大倫的湖南省人大代表職務。
據了解,現年56歲的李大倫,系湖南桃源縣人,桃源縣現屬常德。李大倫於1999年開始擔任郴州市委書記,此前曾任湖南省委農村工作部部長、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委書記等職。報道稱,李大倫落馬的原因與官煤勾結和住房公積金有關。據稱,該案共涉及從上到下158名黨政幹部。
Ⅶ 長沙市天心區宣傳部部長是科級幹部還是處級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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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地級市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是什麼級別
地級市的市委宣傳部是正處級行政單位。一般宣傳部副部長是副處級,常務副部長有可能是正處級;因為宣傳部長一般都會是常委,這樣市委常委、市委宣傳部長就是副廳級了,因為市委常委是副廳級。
常務副職不是什麼單位都設置,一般只有常委部門、政府、兩院等才設置。以市級為例。常務副職有:市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市委統戰部常務副部長、市委常務副秘書長、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市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市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等等。
拓展資料:
常務副職與正職主要有以下區別:
第一、級別差距不小。常務副職雖然帶了常務,但還是副職,在級別上與正職有差別。比如市委宣傳部是市委的一個部門,部門法定級別為正處級。市委宣傳部普通副部長一般是副處級,而常務副部長級別明確為正處級,但還是與市委宣傳部部長級別有差距。因為市委宣傳部部長是由市委常委兼任,是副廳級,還是要畢業,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的級別高半級。其他的,如市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市委統戰部常務副部長、市委常務副秘書長、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市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市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等等都是此種類型。而常務副市長負責常務工作,在級別上與其他副市長一樣,都是副廳級,而正職市長則是正廳級。
第二、權責差距很大。常務副職一般負責常務工作,負責比較重要的一些工作;但正職是主管全面工作,負責的事項更加重要,重大的事情必須經過正職同意或者正職主持的會議通過。比如常務副市長,負責市政府常務工作及綜合協調宏觀經濟、營商環境建設、旅遊、文化、體育、民政、退役軍人事務、統計、政務服務等方面工作,負責分管的工作相對其他副市長是非常重要的。但市長是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一般負責財政和審計工作,更加重要。而且重要的事情要經過市長辦公會議審議。兩者承擔的相應責任也是如此。
第三、除了黨委部門,其他常務副職一般還是黨組副書記,而正職是黨組書記。除了黨委部門不再設黨組之外,其他如政府和兩院都設黨組,正職班都是黨組書記,而常務副職一般都是黨組副書記。比如市政府,市長是市政府黨組書記,而常務副市長是黨組副書記;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是黨組書記,而是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是黨組副書記;市人民法院院長是黨組書記,市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是黨組副書記。黨組副書記還是在黨組書記的領導下協助黨組書記工作。
Ⅸ 宣傳部長和組織部長職務哪個高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17
Ⅹ 夏贊忠的個人簡介
1958.09——1962.09,北京師范大學中文系中文專業學習。
1962.09——1971.09,北京回民學院教師、回民中學副教導主任。
1971.09——1981.09,湖南省衡陽市革委會政工組幹部,中共衡陽市委宣傳部副科長、科長。
1981.09——1983.06,湖南省衡陽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
1983.06——1984.07,中共湖南省衡陽市委副書記。
1984.07——1985.06,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1985.06——1990.12,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省委宣傳部部長(其間:1987.02—1987.07在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進修班學習)。
1990.12——1991.02,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省委宣傳部部長,中共長沙市委書記、長沙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
1991.02——1993.04,中共湖南省委常委、長沙市委書記、長沙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
1993.04——1996.01,新華通訊社副社長、黨組副書記。
1996.01——1997.09,新華通訊社副社長、黨組副書記兼機關黨委書記(其間:1997.03—1997.05在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進修班學習)。
1997.09——2007.10,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
中央黨員葆先進性教育小組副組長,中共黨內監督條例起草小組組長 中共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代表 。
1997年09月在中共十五大上當選為中紀委委員、常委、副書記;
2002年11月在中共十六大上當選為中紀委委員、常委、副書記。
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湖南) 。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
主編有《精神生產概論》、《精神生產領域若干問題研究》、《我們的中國》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