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宣傳策劃 > 鐵路工程項目管理策劃書

鐵路工程項目管理策劃書

發布時間:2022-08-25 09:30:17

⑴ 鐵路工程建設監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有效地控制「投資、質量、工期」,提高鐵路工程建設管理水平,在鐵路工程建設中推行建設監理制度,特製定本暫行規定。第二條鐵路工程建設監理包括政府監理和工程建設監理單位的監理。
政府監理是指鐵道部建設司對建設單位和工程建設監理單位的監督與管理。
工程建設監理單位的監理,是指由部委派或建設單位委託的監理單位,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的監理。第三條鐵路大中型建設項目實施建設監理,均按本暫行規定執行,其它鐵路工程項目的監理可參照執行。第四條實施工程建設監理的依據是國家和鐵道部有關工程建設的方針、政策、法規,建設計劃、設計文件,以及依法簽訂的工程承發包合同和監理合同。第五條鐵道部建設司歸口管理全路工程建設監理工作,部工程建設監理總站負責具體實施。第二章政府監理第六條政府監理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監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制定本行業工程建設監理的有關規定、辦法,並監督執行;
(三)監督建設單位的建設行為;
(四)指導與管理全路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對本行業建設監理組織實行歸口管理;
(五)負責工程建設監理單位的資質管理。第三章工程項目的建設監理第七條現階段,對鐵路建設工程大中型項目實行施工階段的建設監理。實行建設監理的項目,必須由建設單位報部批准。第八條工程建設監理單位接受建設單位委託承擔鐵路工程監理業務時,雙方應簽訂監理合同。建設單位必須以書面形式將監理合同及總監理工程師等有關情況通知設計、施工單位。第九條工程項目的建設監理單位,必須與該項目的設計、施工、設備、材料供應及施工總承包單位無行政隸屬關系。
勘測設計單位不得監理由本單位承擔施工圖設計的工程項目。
建設單位擇優選擇監理單位並報部工程建設監理總站核備。第十條建設監理的主要內容:
(一)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國家和鐵道部頒發的鐵路工程建設標准、規范和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准及工程承發包合同。
(二)檢查施工設計文件的規模、標準是否與批準的技術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相符,監督施工圖設計的質量。
(三)參與審批Ⅱ類變更設計;受建設單位委託負責或參與審批Ⅲ類變更設計。對上報的Ⅰ類變更設計簽署意見。
(四)參與審查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和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的技術組織措施;審批或參與審批單位工程開工報告;在施工過程中,定期分析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的差異,向主管部門、建設、設計、施工單位提出改進意見。
(五)檢查確認運到現場的工程材料、構件和設備的質量,檢查試驗資料、出廠合格證是否齊全、合格。監督重要工程材料的現場復驗,以及對重要設備進行開箱檢驗。
(六)檢查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和工程對標自檢工作,監督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簽署隱蔽工程檢查證以及重要的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評定表;監督施工單位做好質量保證資料和其它施工資料的積累;對重點工程的關鍵工序進行旁站監理。
(七)檢查確認分包單位的資格,有權要求撤換資質條件不符的分包單位。
(八)監督施工單位現場預制梁、枕及其它預制構件的質量,嚴禁不合格品使用到工程中。
(九)核實、簽認驗工計價及工程結算報表,作為支付工程價款的憑證;參與審核不可預見因素發生的工程數量及其價款的變更。
(十)參加工程質量的獎優罰劣活動,核定單位工程的質量等級。
(十一)參加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二)監督檢查竣工文件的編制。
(十三)參加工程初驗和竣工驗收工作。
(十四)定期向部工程建設監理總站和建設單位提報工程質量檢驗報告和監理工作報告。
(十五)完成項目主管部門、部工程建設監理總站交辦的其它工作。第十一條監理單位必須根據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配備人員。在主體工程施工期間,一般按下列標准配備駐現場的監理人員。
新建鐵路工程
山嶽地區每單線公里不少於0.4~0.5人
丘陵地區每單線公里不少於0.35~0.4人
平原地區每單線公里不少於0.2~0.3人
雙線區段應按上述要求增加10%的監理人員。
獨立工程和復線、電氣化改造工程,可參照上述標准根據實際需要配備監理人員。
駐現場的監理人員應專業配套,並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調整。離退休人員不得超過監理人員總數的25%。
監理單位根據承擔的監理任務,必須派出總監理工程師和規定數量的監理工程師駐現場執行監理任務。總監理工程師是監理單位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監理單位在承擔監理任務後,應將監理合同(副本)及上崗人員名單造冊報部工程建設監理總站備案。

⑵ 談談鐵路施工組織設計包含的內容,管理目標及動態管理的必要性

(1)項目施工過程中,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施工組織設計應及肘進行修改或補充。
1)工程設計有重大修改
說明:當工程設計圖紙發生重大修改時,如地基基礎或主體結構的形式發生變化、裝修材料或做法發生重大變化、機電設備系統發生大的調整等,需要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對工程設計圖紙的一般性修改,視變化情況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補充;對工程設計圖紙的細微修改或更正,施工組織設計則不需調整。
2)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和標准實施、修訂和廢止
說明:當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和標准開始實施或發生變更,並涉及工程的實施、檢査或驗收時,施工組織設計需要進行修改或補充。
3)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調整
說明:由於主客觀條件的變化,施工方法有重大變更,原來的施工組織設計已不能正確地指導施工,需要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或補充。
4)主要施工資源配置有重大調整
說明:當施工資源的配置有重大變更,並且影響到施工方法的變化或對施工進度、質量、安全、環境、造價等造成潛在的重大影響,需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或補充。
5)施工環境有重大改變
說明:當施工環境發生重大改變,如施工延期造成季節性施工方法變化,施工場地變化造成現場布置和施工方式改變等,致使原來的施工組織設計已不能正確地指導施工。需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或補充。
(2)經修改或補充的施工組織設計應重新審批後實施。
(3)項目施工前應進行施工組織設計逐級交底,項目施工過程中,應對施工組織設計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分析並適時調整。

⑶ 鐵道部關於發布《鐵路系統中外合資合作項目審批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一章總則一、項目建議書
項目建議書是中方合營者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的准備同外商舉辦中外合營項目的建議性文件。中方合營者應根據國家和行業發展的長遠規劃、經濟建設方針,在調查研究和與外商初步商談的基礎上,對項目的技術引進、生產規模、市場銷售和投資效果等提出初步意見。編寫項目建議書的目的是初步論證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及在技術上、財務上和經濟上的可行性。
項目建議書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一)項目名稱,項目主辦單位
(二)項目的建設性質和合作方式
說明是新建項目還是技術改造項目,是中外合資還是中外合作,同時說明外方投資的方式是資金、設備還是技術專利等。
(三)中外各方的基本情況
1.中方的名稱,現有企業的基本情況。
2.外方的名稱,現有公司的基本情況。
(四)項目申辦的理由
1.從國內外產品上和技術上的差距和國內外市場的需求等方面,說明項目申辦的必要性。
2.從銷售渠道、外資來源、合營的背景等方面,說明項目申辦的可能性。
(五)項目的主要內容
1.生產和經營的規模和范圍。
2.合營的模式和期限。
3.合營企業的規劃布局、建設性質和建設情況。
4.技術引進的主要內容和方式。
5.主要原材料、燃料、動力、交通運輸、生產協作的落實情況,以及國產化計劃、實施進度安排。
6.企業的環境保護及所採取措施。
7.企業的組織機構,年時基數和工時定額。
8.企業職工人數、工資、福利和人事管理。
9.投資估算和資金來源,中外雙方的資本構成和投資比例。
10.外匯平衡和所採取的措施。
(六)初步的技術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
1.合營後的直接經濟效果。如銷售收入、稅金、利潤和外匯收入等情況。
2.社會經濟效益。如安排就業、節約能源、降低消耗、消除污染和減少進口等。
3.技術效益。如生產手段、效率提高程度、能源和原材料節約效果等。
4.經濟效益的影響因素和採取的措施。
(七)結論意見
(八)附件
1.中外雙方達成的合營意向和簽署的協議。
2.外方企業的基本情況和資信證明。二、可行性研究報告
可行性研究報告是決定中外合營項目是否舉辦的關鍵性文件;是在項目建議書的基礎上由中外雙方共同委託設計部門或經濟技術咨詢機構進行編制的;是通過對國內外經濟技術分析、市場調查和中外雙方對項目投入的具體情況,在經過多方案比較後,而篩選出的最佳方案。可研報告中的基本原則和數據將指導項目申辦過程的後續工作。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目的是對項目進行技術、商務和經濟等方面的綜合分析與評價,為項目投資提供決策依據。
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主要內容為:
(一)總論
1.項目的名稱、性質、主辦單位、負責人,建議書審批機關。
2.項目背景,研究工作的依據和范圍。
3.項目的社會效益說明。
4.產品在國內、外的生產和發展概況。
(二)合營雙方的基本情況
1.中方合營者的基本情況:場地條件,現有設備及更新計劃,現有生產水平,目前經營情況等。
2.外方合營者的基本情況:合營者名稱,資信與經營情況,具備的合營條件等。
(三)項目的基本情況
1.合營的模式。
2.項目的投資:總投資,注冊資本,中方投資,外方投資,資金缺口的解決辦法,出資額的認繳等。
3.項目的布局和范圍:產品的名稱,規格性能,生產規模和發展規劃,橫向配套,產品國產化的方案等。
4.技術及工藝流程的選定:引進技術的內容及方式,幾種可供選擇方案的比較與論證,技術水平及長期發展等。
5.設備的選用:按技術方案確定生產所需的生產設備、輔助設施與儀器、工具,進口設備種類、數量,設備來源,采購方案。
6.土建工程:建廠基本自然條件,交通運輸,土地徵用,廠址選定理由,工程建設規模、費用估算、進度安排等。
(四)市場與銷售
1.產品市場的基本情況:當前國內、外市場的構成和規模,投產前後競爭能力的變化和對產品市場開拓的估計。
2.產品市場的需求與預測:同類型產品的市場銷售預測,競爭因素分析,產品的內、外銷比例和銷售渠道、銷售方案等。
3.企業的市場開拓、銷售戰略的制定等。
(五)生產所需的資源、原材料、燃料和動力
1.主要原材料的需要量、供應渠道和供應方式。
2.輔助材料的需要量、供應渠道和供應方式。
3.燃料的需要量、供應渠道和供應方式。
4.風、水、電、氣的需要量、供應渠道和供應方式。
(六)環境保護
1.環境保護治理的內容及具體防治方案。
2.環境保護的資金預算和實施計劃。
(七)企業組織機構和人員培訓
1.企業組織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方案。
2.企業年工作基數,產品工時定額和職工定員。
3.人員招聘,管理方案,人員培訓計劃
4.職工工資、福利待遇和保險。
(八)總投資
1.總投資概算。
2.設備投資估算:原有設備投資,新增設備投資和配套費。
3.基建投資估算:原有廠房投資,新增基建投資和配套資金。
4.流動資金估算:資金周轉天數,流動資金額和資金來源。
5.注冊資金和投資比例。
6.合營雙方資金籌措計劃和投放進度。
(九)項目經濟效益分析
1.企業經濟效益測算:製造費用、期間費用、財務費用的測算和分攤,總成本、單位成本的測算,產品銷售收入、稅金的計算,利潤的形成和分配。
2.項目投資效益測算:項目的資金投放計劃,現金流入、現金流出等流量計算,投資效益指標的計算。
3.項目風險分析:敏感因素分析,盈虧平衡點的計算,敏感因素對經濟效益和投資效益的影響。
4.外匯平衡分析:外匯收入計算,外匯支出計算,外匯平衡的解決措施。
(十)項目的綜合評價
1.技術水平的評價結論。
2.管理水平和社會效益的評價結論。
3.投資、經濟效益的評價結論。
(十一)附件
1.合營雙方談判中簽署的意向性文件。
2.合營雙方的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和資信證明。
3.項目建議書的批復文件。
4.國有資產管理局對國有資產評估的批復文件。
5.環境保護局對環境評價的批復文件。
6.投資和效益測算的計算數據表。

⑷ 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管理,保證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鐵路建設工程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必須遵守本規定。第三條從事鐵路建設工程建設、勘察設計、咨詢、施工、監理的單位必須貫徹以人為本、服務運輸、強本簡末、系統優化、著眼發展的建設理念組織建設,對鐵路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內的質量負責。第四條從事鐵路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施工、監理的單位及主要從業人員,應當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和個人執業資格,並在批準的資質和執業范圍內從業。第五條鐵道部負責全國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
鐵道部在其職權范圍內可以依法委託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具體實施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第二章鐵路建設單位質量責任和義務第六條鐵路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依據批準的設計文件組織工程建設,對工程質量負總責。第七條鐵路建設單位應依法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進行招標,並應在所簽訂的合同中依法明確質量目標、責任。
由鐵路建設單位采購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鐵路建設單位應當保證其質量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第八條鐵路建設單位應合理劃分鐵路建設工程標段,不得將鐵路建設工程肢解發包,不得迫使投標人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迫使中標人分包工程,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第九條鐵路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降低工程質量;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
鐵路建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指定、推薦、介紹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生產廠、供應商。第十條鐵路建設單位應當按規定在開工前到鐵道部委託的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第十一條鐵路建設單位應當建立現場質量管理機構,配備相應的質量管理人員,制定建設項目質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落實質量責任。第十二條鐵路建設單位應按規定對初步設計和I類變更設計進行初審,對II類變更設計進行審批,按規定組織工程地質勘察監理、設計咨詢、施工圖審核等。未經審核的施工圖,不得使用。第十三條鐵路建設單位應督促鐵路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按照投標承諾和合同約定落實組織機構、人員和機械設備,以保證工程質量。第十四條鐵路建設單位應認真組織編制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加強施工過程質量檢查,並按規定對有關單位進行質量信譽評價,及時處理存在的質量問題,及時組織單位工程質量驗收。並應加強基礎技術資料管理,保證竣工文件符合要求。第十五條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後,鐵路建設單位應按規定及時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和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並按規定妥善保管有關資料。第十六條鐵路建設工程所涉及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應按規定通過技術鑒定或審批,並制定相應質量驗收標准。沒有經過鑒定、批准或沒有質量驗收標準的,不得採用。第十七條鐵路建設工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第三章勘察設計單位質量責任和義務第十八條勘察設計單位應按其資質等級及業務范圍承攬鐵路建設工程,不得轉包或違法分包所承攬的工程。第十九條勘察設計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按照有關規程、規范和標准進行勘察設計,並對其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第二十條勘察單位的勘察成果必須真實、准確,設計單位應根據勘察成果進行設計,不得簡化程序和工序。
勘察設計應當達到規定的內容及深度要求,明確工藝工序及質量要求,註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特殊工程、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等應在設計文件中作出詳細說明。第二十一條設計單位在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標准、規格、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和行業有關標准。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築材料、專用設備等外,設計單位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⑸ 誰能推薦幾本關於工程項目管理方面的書,最好有實例的。我是搞鐵路施工測量的,謝謝

你好!你可以看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理論與實務、國家標准《工程建設施工企業質量管理規范》等,可能會有幫助。

⑹ 如何做鐵路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一般包含下面這些內容
第一章 綜合說明
1、 編制說明。2、 編制依據。3、 施工范圍。4、 編制原則。

第二章施工項目經理部資源配置

第三章 施工部署及現場總平面布置
1、技術准備工作。2、現場准備工作。3、 照相和錄像准備工作。4、總體施工原則。5、 裝修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6、臨水臨電方案。

第四章 工程主要施工方案。結構及裝修、水電的施工方案(省略)。

第五章 施工進度計劃及保證措施
1、施工進度計劃及保證措施。2、施工進度計劃。3、計劃保證措施。

第六章 質量標准、目標及保證措施
1、質量標准、目標。2、質量保證措施。

第七章 施工安全防護措施
1、安全生產目標與保證體系。2、安全施工管理制度。3、施工安全與防護。

第八章 文明施工、環保措施
1、環境保護責任目標。2、材料運輸及運輸遺撒的控制。3、車輛管理措施。4、食物中毒管理措施。5、機械設備油泄漏及廢棄物處置的管理措施。

第九章 勞動力計劃及主要設備材料、構件的用量計劃

第十章 消防、節水節能措施

第十一章 成品保護措施、噪音、揚塵污染控制措施

第十二章 現場綜合治理措施
1、安全保衛管理措施。2、生產安全應急預防案。

第十三章 與其他相關方的協調、配合措施
1、與建設單位。2、與監理單位。3、與設計單位。

第十四章 工程交付、服務、保修
1、保修服務標准、原則。2、工程服務及保修。3、服務質量保證措施。
編制依據 施工計算過程 工程概況與現場施工條件 施工部署 施工准備 施工順序 主要施工方法 施工進度計劃 質量標准 質量保證措施、安全保證措施、文明施工保證措施

關於鐵路的施工方案在 魯文建築服務網 有很多,你可以去那裡下載幾篇來參考看看

⑺ 鐵路基本建設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1條為加強鐵路基本建設管理,不斷提高建設水平,優質、安全、高效、低耗地完成鐵路基本建設任務,特製訂本辦法。第2條鐵路基本建設工作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部頒有關建設方針、政策、法令、標准、規范和各項規定。利用國外貸款項目,還必須執行我國政府對外簽訂的貸款協議。第3條鐵路基本建設工作實行統一計劃、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管理工作要逐步實現規范化、標准化、現代化。第4條本辦法適用於鐵路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包括基本建設投資和其他款源投資)的基本建設管理。更新改造及小型建設項目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二章基本建設程序第5條鐵路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實行兩階段決策,即:項目建議書和設計任務書審批制度。
根據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和鐵路建設的長遠規劃、中長期計劃,經過調查、預測、分析,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深度,編制項目建議書,報國家審批。
根據批準的項目建議書或部下達的計劃任務,按規定內容和深度,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經部審查後,據以編制設計任務書,報國家審批。第6條根據國家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部下達的計劃任務,編制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凡列入年度計劃的鐵路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必須有批準的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和總概算。
利用國外貸款的建設項目,還應有國家批準的利用國外貸款方案報告。其內容及工作程序,按有關規定辦理。
新建與改建鐵路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和工業大中型項目,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和總概算,以及技術設計和修正總概算,均由部審批。第7條擴大初步設計或技術設計經部批准後,即可編制施工圖,並進行投資檢算。施工圖的投資總額必須控制在已批準的總概算(或修正總概算)內,如確需超出,應報原批准單位重新審批。除部指定者外,施工圖一般不再審批。施工圖交付後,由建設單位主持組織技術交底。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接到施工圖後,必須認真了解設計意圖並進行現場核對。第8條鐵路工程實行招標承包制。
鐵路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的建設單位由部選定。
建設單位根據國家頒布的招標投標工作條例和部有關規定,組織項目的施工招標,擇優選定施工單位。不宜招標的鐵路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由部選定施工單位。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必須簽訂承發包合同,明確雙方責任和權益。第9條鐵路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根據國家批準的文件,鐵道部正式通知,並按照國家關於開展基本建設項目開工前審計工作的有關規定,經審計批准後,方可開工(或復工)。第10條鐵路建設項目已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全部竣工,或分期分段竣工的工程,已具備投產條件的,都要及時辦理竣工驗收交接(包括按部規定須辦理驗收交接的過渡工程)和按部的要求組成固定資產,並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的移交手續。交付使用時(包括分期分段工程),竣工驗收與交付手續均應齊備。第11條鐵路建設項目交付使用後六個月內,編好竣工決算上報主管部門。交付使用一年後,組織編制項目後評價報告,評價本項目是否達到預期目的和效益。第三章管理機構及職責第12條鐵道部建設司是負責全國鐵路基本建設工作的職能司。第13條部屬各單位應加強基本建設管理工作。各總公司負責所屬單位的基本建設管理工作。
各鐵路局基本建設處是本局建設、設計、施工單位的歸口管理機構,負責本局基本建設管理工作。第14條建設單位對建設項目實施階段負全面責任。
建設單位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部頒有關建設方針、政策、法規、標准。
2、按批準的設計和總概算,控制建設規模和標准,對建設項目的投資使用、工期和質量全面向部負責。
3、負責與設計單位簽訂勘測設計合同。按部變更設計辦法,辦理變更設計和費用處理。
4、組織施工招標,與施工單位簽訂承發包合同。負責完成承發包合同中規定發包方承擔的工作。
5、組織施工圖技術交底。負責審批建設項目中單項工程、單位工程開工(或復工)報告。
6、對利用國外貸款的建設項目,參與利用外資方案報告的編制,必要時參加貸款協議談判;負責組織編制外資部分器材分批采購和分配計劃;組織設計單位編制招標書技術文件;按時提供外資方需要的項目進展情況。
7、負責工程施工的征地拆遷和主要物資申請數量的審核,及施工前期的有關准備工作。負責項目實施的各項組織協調工作。
8、負責驗工計價,辦理工程價款的撥付與結算。
9、組織或參加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工作;組織辦理組成固定資產和移交工作;組織工程總結及後評價工作。
10、其他應由建設單位承擔的事項。

閱讀全文

與鐵路工程項目管理策劃書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母嬰店舉行促銷活動主持稿 瀏覽:401
未來電子商務的網路營銷方法 瀏覽:702
網路營銷是電子商務的一種產物對嗎 瀏覽:508
音樂培訓機構培訓方案 瀏覽:286
酒店餐飲部營銷方案 瀏覽:386
項目合作新聞發布會策劃方案 瀏覽:149
通用技術培訓方案 瀏覽:960
網路營銷騙局 瀏覽:836
安徽搜然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瀏覽:153
電子商務專員發展前景 瀏覽:967
我國中小企業網路營銷的現狀 瀏覽:243
光伏發電市場營銷案例 瀏覽:486
關於政府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方案 瀏覽:535
業務拓展策劃方案 瀏覽:150
企業捐贈活動策劃方案 瀏覽:812
廣電網路市場營銷題庫 瀏覽:406
同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瀏覽:228
培訓方案的設計應包括 瀏覽:111
關於微博成立的策劃方案 瀏覽:328
世界電子商務公司排名 瀏覽: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