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們覺得可以怎麼保證電梯的安全
一、電梯自身就裝有多個安全裝置:1、安全鉗,當電梯鋼絲繩全部斷掉後(幾率幾乎等於零)或者電梯失控下落時,會動作,鉗住兩邊的電梯導軌切斷電源,電梯緊急制動。2、限速器,顧名思義就是當電梯大於電梯設計的額定速度後,會和安全鉗聯動,限速器安全開關(包括電氣和機械)就會動作,從機械和電氣兩方面動作電梯。
二、在電梯安裝完後會經過質量監督局的檢測部門對電梯進行安全和性能的檢測,確保電梯的安全運行,並且每年都會有一次定期的年檢.
三、在質量監督局的檢測部門對電梯進行安全和性能的檢測前,每個公司都會對自己的電梯進行檢測前的廠檢,對電梯的安全和安裝質量進行檢測,而廠檢的標准,一般都等於或優於質量監督局的檢測部門的標准。
2. 銀川市電梯使用安全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電梯使用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眾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和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電梯的使用安全和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的電梯,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等,具體范圍按照國務院批準的特種設備目錄以及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確定,不含個人或者單個家庭使用的電梯。第三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電梯使用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協調機制,協調電梯使用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電梯使用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第四條市、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電梯使用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交通運輸、住房和城鄉建設、教育、商務、文體旅遊、公安、消防、衛計委、應急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電梯使用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第五條市、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應當加強電梯使用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公眾安全意識。
電梯使用單位、新聞媒體、行業協會應當開展電梯使用安全知識和常識的普及、宣傳,倡導文明乘用電梯。
幼兒園、學校應當將電梯安全知識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培養幼兒、學生安全、文明使用電梯的習慣。第六條電梯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開展以下工作:
(一)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開展行業信息分析研究,發布電梯不同類別(類型)、樓層等維護保養工時、維護保養參考價格等行業信息;
(二)組織宣傳咨詢、教育培訓;
(三)參與相關標準的制定,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技術鑒定、監督檢查;
(四)參與電梯遠程監測系統建設以及管理,參與電梯事故(故障)應急救援工作,規范應急救援行為。第七條鼓勵採用先進技術和科學管理措施,建立電梯遠程監測系統,對電梯運行情況及應急處置實施遠程監測。電梯檢驗檢測機構,監管部門,電梯的生產、使用、維護保養單位應當納入電梯遠程監測系統,相關數據接入智慧城市大數據平台中。第二章使用和維護保養第八條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標准設置電梯、修建電梯井道、機房、底坑等與電梯使用安全相關的建築物、附屬設施。第九條電梯使用單位對電梯使用履行安全管理義務,對電梯的使用安全負責。
電梯使用單位依據以下原則確定:
(一)新安裝未移交業主的電梯,項目建設單位是使用單位;
(二)委託物業服務單位管理的電梯,物業服務單位是使用單位;
(三)產權單位自行管理的電梯,產權單位是使用單位;
(四)電梯屬於共有產權,且未委託他人管理的,共有人應當書面約定使用單位。
未明確使用單位的電梯不得使用。第十條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在電梯投入使用前或者使用後三十日內辦理使用登記。
電梯使用登記信息變化,使用單位應當在信息變化後三十日內辦理變更手續。
電梯報廢的,應當在報廢後三十日內辦理注銷手續。
電梯擬停用一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一次定期檢驗日期時,使用單位應當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並在電梯停運後三十日內辦理停用手續,重新啟用前,應當辦理啟用手續。第十一條未辦理交付使用手續或者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電梯,除電梯安裝、改造、修理單位按照安全技術規范進行調試、測試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第十二條電梯使用單位應當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和產品安裝使用維護說明的要求,以及電梯的實際使用狀況,組織進行維護保養。
使用單位應當委託依法取得相應資質資格的維護保養單位進行維護保養,並且與維護保養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合同,約定維護保養的期限、內容、頻次和雙方的權利義務等。第十三條電梯使用單位在電梯使用管理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建立健全電梯使用和運營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
(二)建立健全電梯台賬及安全技術檔案,使用單位變更時,應當隨機移交台賬及安全技術檔案;
(三)使用30台以上(含30台)電梯的使用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其它使用單位應當配備專職電梯安全管理人員;
(四)按制度進行電梯日常檢查和隱患排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做好日常檢查記錄和隱患台賬,並收集、存檔安全隱患整改見證材料;
(五)監督並配合電梯維護保養工作;
(六)對電梯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等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七)對電梯應急救援設備、設施配備等情況定期自行檢查,並作出記錄;
(八)在電梯轎廂顯著位置張貼有效的電梯使用標志、安全使用說明、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以及應急救援電話號碼和電梯應急處置標識;
(九)電梯發生故障等非正常狀態下,在顯著位置明示乘客禁止乘用電梯;
(十)發生電梯故障乘客被困時,立即安排電梯安裝、改造、修理作業人員採取措施組織救援,並做好被困乘客的安撫工作;
(十一)在電梯轎廂內設置緊急呼救報警裝置和應急救援電話,保證其正常使用,緊急呼救報警裝置和應急救援電話接收端應當派人二十四小時值守;
(十二)保證電梯轎廂應急照明等設施設備正常使用;
(十三)制定電梯事故應急專項預案,按照預案每年組織不少於一次應急救援演練,並將演練見證材料存檔備查;
(十四)對電梯作業人員作業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糾正違章作業行為,對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教育、培訓和考核記錄存檔備查;
(十五)一小時內處理電梯使用安全投訴,二十四小時內向投訴者回饋處理情況,並做好投訴處理記錄;
(十六)發現違反電梯乘用規范的行為,予以阻止;
(十七)發現電梯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立即停止使用電梯,並向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十八)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的其他規定。
3. 貴州省電梯條例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加強電梯管理,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物業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電梯的生產(含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維護保養、檢驗檢測、監督管理以及住宅電梯多元共治等活動,適用本條例。
非公共場所安裝且僅供單一家庭使用的電梯不適用本條例。第三條電梯管理堅持安全第一、為民服務、依法監管、多元共治的原則,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電梯管理工作的領導,督促相關部門依法履行電梯監督管理職責,建立健全電梯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協調解決電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服務管理機構)、開發區管理機構應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電梯的管理工作,協調解決電梯使用和維護保養過程中的問題。第五條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電梯安全實施監督管理,運用大數據、互聯網、物聯網等信息技術,提高電梯服務、管理水平,推進電梯管理信息化建設,建立安全追溯體系。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電梯機房、井道等土建工程的質量監督,統籌協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申請和使用,會同有關部門對電梯配置進行監督管理,配合市場監管部門指導承擔電梯使用管理責任的物業服務企業加強電梯使用管理、維護保養。
通信管理部門負責督促基礎電信營運企業加強電梯轎廂內移動通信信號覆蓋。
發展改革、教育、公安、財政、交通運輸、應急、保險監管等部門和規劃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電梯監督管理相關工作。第六條市場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和電梯安全知識宣傳普及工作,倡導文明乘梯,增強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
鼓勵新聞媒體、學校、社會團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等開展電梯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第七條電梯生產、使用、維護保養等單位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投保電梯責任保險。第八條電梯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組織開展電梯安全宣傳等活動。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市場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舉報電梯違法行為。第二章生產和經營第十條建築設計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規范、標準的要求,設計電梯的數量、參數,設置井道和轎廂移動通信設施裝設空間,保證電梯選型、配置、通信裝置與建築結構、使用要求相適應,並綜合考慮安全、急救、消防、無障礙通行等功能需求。
省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制定電梯選型和配置的地方標准。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范、標准及電梯工程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要求選型配置和購置電梯,為電梯轎廂通信網路建設預留所需管孔、設施裝設空間。第十二條新建住宅安裝電梯、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和公眾聚集場所的電梯,供電系統未設置雙迴路供電的,應當配置備用電源或者安裝電梯應急平層裝置。
新建住宅安裝電梯、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和公眾聚集場所的電梯,應當安裝電梯視頻運行監控系統,視頻信息至少保存30日,視頻信息內容的使用和管理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第十三條電梯生產單位不得通過設置密碼等技術屏障影響電梯正常運行和維護保養。第十四條電梯生產單位應當對電梯作業人員進行電梯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並進行考核,保證電梯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電梯安全知識和作業技能。第十五條電梯製造單位應當保證所製造電梯的配件供應,對其製造的電梯安全運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和了解,並為電梯的維護保養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提供以下技術指導和服務:
(一)指導制定電梯事故應急專項預案;
(二)提供應急的電梯零部件及相應技術支持;
(三)提供電梯管理、應急處置等知識技能培訓。第十六條電梯及其零部件的質量、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標應當符合法律、法規、電梯安全技術規范和相關標准要求。電梯整機質量保證期從交付使用之日起不得低於2年,在質量保證期內製造單位或者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維護保養單位應當提供免費維護保養,對出現質量問題的予以免費修理。出現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電梯製造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主動召回;電梯製造單位未實施召回的,市場監管部門應當責令其召回。
電梯出廠時,電梯製造單位應當提供以下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並在電梯顯著位置設置產品銘牌、安全警示標志及其說明。
(一)設計文件(含電氣原理圖或者液壓系統圖);
(二)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三)安裝、使用及維護保養說明;
(四)電梯部件明細表;
(五)應急處置技術指導文件;
(六)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的其他技術資料和文件。
4. 幼兒乘電梯安全小知識
幼兒乘電梯安全小知識
幼兒乘電梯安全小知識,幼兒乘坐電梯時不要在轎廂內亂蹦,容易使電梯的纜繩發生故障,急速上升或是急速下降,後果不堪設想。一起來學習以下更多的幼兒乘電梯安全小知識。
乘坐電梯時注意以下幾點:
1、不要讓幼兒單獨乘坐升降電梯,遇到危急情況幼兒無法做出正確的自救方法,容易發生危險。
2、與幼兒一起乘坐電梯時不要讓幼兒拍打已經閉合的轎廂門,如果門突然打開,孩子的手很可能隨著打開的門被夾進縫隙里。
3、一旦真的被夾進縫里家長也不要慌張,要鎮定,千萬不要按開門或關門鍵,會弄傷寶寶的手,要使勁的往外擁轎廂的門,在推門的瞬間把孩子的手輕輕的拿出就可以了。
4、幼兒乘坐電梯時不要在轎廂內亂蹦,容易使電梯的纜繩發生故障,急速上升或是急速下降,後果不堪設想。
5、在乘坐電梯時如果發生電梯故障,家長只需按下緊急按鈕等待救援,千萬不要用手扒開轎廂門,這樣更加危險,如果此時電梯正處在兩層樓的夾縫,不慎跌落夾縫更加的危險。
6、遇到火災、地震等災害時,嚴禁利用電梯逃生。
7、不要試圖用手、腳或拐杖、棍棒等物品阻止轎廂門的關閉。乘客及幼兒不要在電梯門口停留玩耍;
8、請勿在電梯內吸煙、吐痰、亂塗、或從事其他不文明行為,不準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乘坐電梯,禁止超載運行。
遇到扶梯倒行時,迅速緊抓扶手,壓低身姿保持穩定,並和周圍人大聲溝通,保持冷靜,切忌擁擠踩踏。
孩子安全乘坐升降電梯注意事項:
1、當孩子在電梯中或靠近電梯時要嚴格監督,特別是進出電梯時。
2、家長要以身作則,當電梯關閉過程中避免使用手臂去阻擋電梯門。
3、乘坐升降電梯不要亂按按鈕,如果超載電鈴響,就要立馬退出來,耐心等待下一趟電梯。
孩子安全乘坐自動扶梯注意事項:
1、在人多的情況下,3歲前的小孩最好有大人抱著乘坐。
2、不要將孩子放在嬰兒車或購物車中上下扶手梯,可以選擇搭乘升降電梯或將孩子抱著。
3、5歲以下孩子乘電梯時盡量別穿洞洞鞋,材質很軟的涼鞋容易被捲入扶梯,而且捲入後,電梯的安全裝置可能無法及時啟動使電梯停運。
4、當站在自動扶梯上時候,家長要握住孩子的手,最好讓孩子站在自己的身體前方。
5、教孩子不要踩在黃色安全警示線以及兩個梯級相連的'部位,因為這里最容易被卡住。
6、讓孩子知道自動扶梯的緊急停機按鈕的位置。
7、不要讓孩子將手放入梯級與圍裙板的間隙內。
8、不允許孩子在自動扶梯的台階上拿東西,因為如果東西掉了,你就會去撿,由於電梯是一直運轉的,所以就會發生踩踏事件。
9、不要讓孩子坐在電梯上面,不要逆行、攀爬、玩耍、倚靠或爭先恐後。
10、搭乘扶梯時一定不要擠上擁擠的扶梯,最好與上下台階的其他乘客保持一到兩個台階的距離。
發生電梯事故應該怎麼做?
1、遇到扶梯倒行時
遇到扶梯倒行時,迅速緊抓扶手,壓低身姿保持穩定,並和周圍人大聲溝通,保持冷靜,切忌擁擠踩踏。
2、遇到擁擠傷害事件時
遇到擁擠傷害事件時,最重要的是保護好自己的頭部和頸椎,可一手抱住枕部,一手護住後頸,身體屈曲,不要亂跑,就地保護,要盡快把孩子抱起來。
3、第一時間按緊停按鈕
無論上下方向,手扶電梯的一側下方都應有紅色的緊急停止按鈕,按鈕位置通常選擇在不會被輕易觸發的地方,但只要仔細留意其實比較容易找到。一旦發生扶梯意外,靠近按鈕的乘客應第一時間按下按鈕,扶梯就會在2秒內緩沖30-40厘米自動停下,這能有效避免事態的進一步惡化。
4、如果無法第一時間按下緊停按鈕
萬一沒辦法第一時間按下緊停按鈕,乘客要用雙手緊緊抓住手扶電梯的扶手,然後把腳抬起,不要接觸到手扶電梯,這樣人就會隨著手扶電梯的護欄移動,不會摔倒,但有一個前提是電梯上的人不能太多。
升降梯的使用應注意:
1、(不論有幾層樓)趕快把每一層樓的按鍵都按下。這樣,當緊急電源啟動時,電梯可以馬上停止繼續下墜。
2、如果電梯里有手把,一隻手緊握手把,可以固定你人所在的位子,以致於不會因為重心不穩而摔傷。
3、為了運用電梯牆壁作為脊椎的防護,整個背部跟頭部緊貼電梯內牆,呈一條直線。
4、膝蓋呈彎曲姿勢。韌帶是唯一人體富含彈性的一個組織,所以借用膝蓋彎曲來承受重擊壓力,比骨頭來承受壓力來的大。因為電梯下墜時,你無法知道它會何時著地,且墜落時很可能會全身骨折而死。
5. 淮安市住宅電梯安全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住宅電梯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住宅電梯的選型配置、安裝、改造、修理、使用、維護保養、檢驗檢測、應急處置、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住宅電梯,是指住宅樓(含商住樓內的住宅)安裝使用的電梯。
個人或者家庭自用住宅電梯的安全管理,不適用本條例。第三條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住宅電梯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協調機制,建設統一的住宅電梯應急處置與救援體系,及時解決住宅電梯安全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配合、協助做好住宅電梯安全監督管理相關工作。第四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宅電梯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和規劃、公安、應急管理、教育等部門以及消防救援機構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住宅電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第五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住宅電梯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宣傳。
住宅電梯使用單位、新聞媒體、學校應當開展電梯安全知識宣傳,增強公眾安全意識,引導安全文明乘梯。第六條電梯行業協會應當建立行業自律機制,制定行業規范,推進行業誠信經營,維護公平競爭,提高行業服務水平。第二章選型配置與施工第七條住宅電梯的選型、配置應當符合國家、省有關標准和規范。
新建四層以上住宅或者住戶入口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十米的,應當安裝電梯。新建十二層或者建築高度三十三米以上住宅,每單元安裝電梯不得少於兩台,其中應當配置一台可容納擔架的電梯。
新安裝的住宅電梯應當具備運行參數採集、信息網路傳輸、自動報警、實時通話等功能和視頻監控系統。
本條例施行前已投入使用的住宅電梯,在重大維修或者改造後應當符合第三款規定。第八條住宅項目安裝電梯的,建設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保證電梯井道、底坑、機房、導軌安裝基礎等工程專項設計符合電梯安裝、使用、底坑防漏防潮、機房溫度濕度調節的要求;
(二)監督電梯土建工程施工單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准施工;
(三)電梯安裝前,組織電梯土建工程設計、施工、監理、電梯安裝等單位對電梯井道、底坑、機房、導軌安裝基礎等土建工程進行現場查驗,查驗合格後方可安裝電梯;
(四)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實現電梯井道、轎廂內移動通信信號全覆蓋。第九條住宅電梯的安裝、改造、修理應當由電梯製造單位或者其委託依法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進行。
製造單位已經注銷或者不再具有相應型式電梯製造許可,或者無法取得製造單位委託的,電梯使用單位依法經電梯所有權人同意,可以委託其他具有相應許可的單位實施改造、修理。接受委託的單位對其改造或者修理後的電梯安全性能負責。
接受委託負責電梯安裝、改造、修理的施工單位不得將其承攬的業務分包、轉包。第十條住宅電梯安裝、改造、修理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電梯安裝、改造、修理情況書面告知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二)編制施工方案,落實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
(三)在電梯移交使用前,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電梯被他人使用;
(四)接受委託實施改造的,改造單位應當加貼電梯改造銘牌,註明改造後電梯型號參數、設備編號以及改造單位名稱,並且按照要求出具相關技術文件。第十一條住宅電梯安裝、改造、重大修理竣工並且經監督檢驗合格,電梯施工單位應當將鑰匙、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移交給電梯使用單位。
新建住宅安裝電梯的,在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物業前,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共同對電梯進行承接查驗。第十二條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當遵循政府引導、業主自願、保障安全的原則,滿足建築物結構安全和消防安全要求。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三章使用與維護保養第十三條住宅電梯使用單位對住宅電梯使用安全負責。
住宅電梯使用單位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新安裝電梯未移交的,建設單位為使用單位。
(二)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受託人為使用單位。
(三)未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電梯屬於單一所有權人的,該所有權人為電梯使用單位;屬於多個所有權人的,應當通過書面協議確定使用單位。
住宅電梯使用單位無法確定的,住宅物業所在地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督促電梯所有權人及時確定使用單位;經過書面督促仍不能確定使用單位的,由住宅物業所在地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定使用單位。
未確定使用單位的住宅電梯不得投入使用。
6. 幼兒乘坐電梯安全知識
幼兒乘坐電梯安全知識
幼兒乘坐電梯安全知識,孩子對於爸爸媽媽來說是很重要的,孩子在乘坐電梯的時候是需要注意很多事情的,我和大家一起來看看幼兒乘坐電梯安全知識的相關資料,一起來看看吧。
1、不要讓兒童單獨乘坐升降電梯,遇到危急情況兒童無法做出正確的自救方法,容易發生危險。
2、與兒童一起乘坐電梯時不要讓兒童拍打已經閉合的轎廂門,如果門突然打開,孩子的手很可能隨著打開的門被夾進縫隙里。
3、一旦真的被夾進縫里家長也不要慌張,要鎮定,千萬不要按開門或關門鍵,會弄傷寶寶的手,要使勁的往外擁轎廂的門,在推門的瞬間把孩子的手輕輕的拿出就可以了。
4、兒童乘坐電梯時不要在轎廂內亂蹦,容易使電梯的纜繩發生故障,急速上升或是急速下降,後果不堪設想。
5、在乘坐電梯時如果發生電梯故障,家長只需按下緊急按鈕等待救援,千萬不要用手扒開轎廂門,這樣更加危險,如果此時電梯正處在兩層樓的夾縫,不慎跌落夾縫更加的危險。
6、遇到火災、地震等災害時,嚴禁利用電梯逃生。
7、不要試圖用手、腳或拐杖、棍棒等物品阻止轎廂門的關閉。乘客及兒童不要在電梯門口停留玩耍;
8、請勿在電梯內吸煙、吐痰、亂塗、或從事其他不文明行為,不準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乘坐電梯,禁止超載運行。
兒童乘坐電梯,最好在家長的陪同下乘坐。 兒童獨自乘坐電梯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一旦遇到緊急事故,兒童不懂得如何自救。
兒童乘坐電梯時,在電梯廂內禁止蹦蹦跳跳。 電梯運行有特定的速率,隨意蹦跳會破壞電梯的運行,導致電梯發生故障,後果不堪設想。
兒童乘坐電梯時,不能拍打電梯閉合的門。 電梯的門到達樓層後會自動開關閉合,如果兒童一直拍打電梯門,在電梯門開合時就會不慎手指夾入電梯門縫中,這是非常危險的。
兒童乘坐電梯時,盡量不要穿洞洞鞋或者涼鞋。 兒童弄在乘坐自動扶梯時,如果將腳伸到電梯邊緣,由於洞洞鞋容易變形,很容易卷到電梯電梯空隙,從而傷害到腳。
兒童乘坐電梯時,不要在梯段上奔跑。 兒童好奇心強,在乘坐自動扶梯時,總是喜歡在上面來來回回奔跑,這樣很容易因推擠造成摔倒甚至墜落,釀成悲劇。
兒童乘坐電梯時,不要把手和頭伸出扶手區域。 自動扶梯呈開敞式,側邊經常擺放著精美飾品的.櫥窗櫥櫃,兒童被吸引後無意中就會將手和頭伸出,如果失去重心平衡,就會被障礙物撞傷。
注意事項
兒童乘坐電梯的注意事項還有很多,作為家長一定要起到監督引導作用。
千萬不要讓孩子單獨乘扶梯。寶寶乘扶梯時,一定要有成人陪同,並讓寶寶站在自己的身體前方,並面向電梯的運行的正前方,保證寶寶在視線范圍之內,一旦寶寶做出危險舉動(玩弄扶手、齒板、伸頭看外面)就可以第一時間制止;乘扶梯的時候,切勿分心,玩手機或者其他智能設備,要時刻看好寶寶;
不要在扶梯的進出口處停留,臨近進出口處應當提高注意力,引導寶寶安全出入;
出行前,要注意寶寶的穿著,不能給寶寶穿過長、容易垂地的衣物以及輕薄的鞋子(如洞洞鞋等泡沫鞋);
如果寶寶比較小,還是把寶寶抱著身上會比較安全,寶寶第一次乘坐扶梯時,應該幫助、引導寶寶乘坐,講解注意事項。
如果一旦出現危險情況,千萬不能慌亂!謹記在電梯進口處靠近地面的地方有一個紅色緊急制動按鈕,按下該按鈕,電梯會停止運轉了!並立即告訴商場人員,及時撥打110和120。
日常生活中,安全隱患處處存在。統計數據顯示,意外傷害占我國兒童死亡原因總數的26、1%,而且這個數字還在以每年7%-10%的速度增長。兒童意外事故52%發生在家庭,19%發生在街道,12%發生在學校。專家認為意外傷害的特點是意外性和突然性,絕大多數兒童意外傷害事故是可以預防的。所以兒童的安全防護教育顯得尤為重要。
接下來看下兒童需要了解的防磕碰知識有哪些?
1、禁止單獨
不要將孩子單獨放在傢具上或床上。
2、預防跌倒
在擦地板時或過後,不要讓你的孩子四處走動。在濕滑的地板上行走很容易摔跤。
3、上防護墊
在沙發或者床的周圍鋪上防護墊,這可以減少寶寶摔倒時對寶寶頭部以及身體的撞擊。
4、玩具放好
收拾好寶寶的玩具,當寶寶開始走路時,並不能像大人一樣留意地上的情況,一旦踩到東西就可能摔倒。
7. 蘇州市電梯安全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電梯安全工作,預防和減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電梯的選型配置、生產(包括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維護保養、檢驗、檢測、應急救援和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電梯,是指按照國家規定的特種設備目錄確定的電梯,包括乘客電梯、載貨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等。第三條電梯安全工作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權責明確、便民高效、綜合治理的原則。第四條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電梯安全工作的領導,督促和支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保障電梯安全監督管理經費和電梯安全應急救援等專項經費,及時協調解決電梯安全監督管理中的重大問題,並將電梯安全工作納入年度安全生產責任考核。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配合、協助做好電梯的安全監督管理相關工作。第五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電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工業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商務、文化廣電和旅遊、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教育等有關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電梯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第六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開展電梯安全宣傳教育,普及電梯安全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電梯安全意識。
電梯使用、生產、經營、維護保養等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引導本單位人員和社會公眾安全文明使用電梯。
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將電梯安全知識納入安全教育內容,普及電梯安全知識,增強學生、幼兒安全文明使用電梯的意識。
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電梯安全法律、法規以及相關知識的公益宣傳。第七條電梯生產、使用、維護保養等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採用大數據、物聯網等信息技術和科學管理手段,提高電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強防範事故和應急救援能力。第八條推行電梯責任保險,鼓勵電梯使用、生產、經營、維護保養等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投保電梯責任保險。
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保險監督管理部門制定本市推進電梯責任保險的具體實施方案。第九條電梯相關行業協會、商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建立行業自律機制,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促進行業有序競爭和規范運作,並協助、配合政府部門開展技術鑒定、監督檢查、考核評定、職業技能競賽等工作。
電梯相關行業協會、商會可以參與制定行業規范和相關標准,提供電梯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咨詢等服務,開展行業信息收集、分析研究和發布工作。第二章選型配置和生產第十條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和省相關技術規范、標准,組織制定電梯選型配置的具體規定,並對設計、建設、施工等單位落實選型配置具體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根據建築物的使用功能,按照有關規定和標准合理設計電梯井道、底坑、機房和層站等建築結構,並提出電梯配置數量和參數性能的意見。
建設單位應當根據電梯選型配置的具體規定和建設工程設計單位的意見,采購與建築結構、使用需求相適應,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標准,滿足應急救援、消防、無障礙通行、交通流量等要求的電梯。
電梯安裝的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要求,採取現場安全防護措施。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電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有關規范對電梯安裝工程質量組織驗收。第十一條電梯機房、井道、底坑等有防水要求的土建工程,防滲漏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不得少於五年。
新建商品房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告知電梯的數量、額定速度、額定載重量等配置信息,並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十二條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符合條件的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工作的領導,建立聯合會審機制,並為業主多途徑籌集資金提供支持。
住房和城鄉建設、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和相關公用企事業單位,應當協同推進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工作。
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應當符合建築結構安全和消防安全等規定和技術要求。
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的具體實施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8. 鎮江市電梯安全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電梯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電梯的生產、使用、維護保養、檢驗、檢測、應急處置和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電梯是指按照國家規定的特種設備目錄確定的載人電梯、載貨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等。僅供單一家庭使用的電梯不適用本條例,改作公共使用的,適用本條例。第三條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電梯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協調機制,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及時解決電梯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第四條市、縣級市(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電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住房和城鄉建設、應急管理、工業和信息化、公安、教育、交通運輸、商務、衛生健康、文化廣電和旅遊等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電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電梯安全管理工作。第五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電梯安全宣傳教育,普及電梯安全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
電梯生產、使用、維護保養等單位應當開展電梯安全知識宣傳,引導社會公眾安全使用電梯。
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應當加強電梯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培養學生、幼兒安全文明使用電梯的習慣。
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電梯安全公益宣傳和輿論監督。第六條推行電梯安全責任保險,鼓勵電梯生產、使用、維護保養、檢驗、檢測等單位投保電梯安全責任保險,運用保險機制創新電梯安全管理方式。第七條電梯行業協會應當建立行業自律機制,開展行業信息分析研究,提供電梯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咨詢等服務。第二章生產第八條電梯生產應當符合電梯安全技術規范和有關標準的要求。
禁止將報廢的零部件用於電梯生產。第九條電梯製造單位對電梯提供質量保修期限不得少於二年,自電梯安裝監督檢驗合格之日起計算。電梯銷售合同對質量保證期限起算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質量保修期內電梯維護保養應當由電梯製造單位或者其委託的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建設單位對電梯機房屋面、底坑的防滲漏保修期限不少於五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第十條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根據建築物的使用功能,按照有關規定和標准合理設計電梯安裝、運行的井道、底坑、機房和層站等建築結構,並提出電梯選型配置的意見。
施工圖審查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標准對電梯的有關設計進行審查。
建設單位應當依據審查意見,采購與建築結構、使用需求相適應,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滿足應急救援、消防、無障礙通行等要求的電梯。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後,建設單位應當將包括電梯製造和安裝、監督檢驗證明等資料在內的建設工程竣工檔案移交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和電梯使用單位保存。第十一條電梯安裝、改造、重大修理經檢驗合格後,電梯施工單位將鑰匙以及技術資料等移交給電梯使用單位,即為交付。第十二條安裝載人電梯,建設單位應當配置具有安全管理運行參數採集和網路遠程傳輸等功能的智能化裝置,實現電梯轎廂內公共移動通信網路信號覆蓋,並在電梯機房內安裝滿足電梯安全運行需要的空氣調節器。公眾聚集場所、住宅小區安裝的電梯應當配置符合公共安全視頻管理規定的視頻監控設施。
本條例實施前已投入使用的載人電梯,未安裝前款規定的智能化裝置、公共移動通信網路、機房內空氣調節器以及視頻監控設施的,在改造或者重大修理時,電梯使用單位應當依法經符合規定人數的業主同意後予以加裝。第十三條鼓勵既有住宅加裝電梯。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當遵循政府引導、業主自願、充分協商、保障安全的原則,具體實施辦法由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制定。第三章使用第十四條電梯所有權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明確電梯使用單位,未明確電梯使用單位的電梯不得投入使用。第十五條電梯使用單位是電梯使用安全的責任主體,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電梯投入使用前,建立崗位責任、隱患治理、應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電梯事故風險防範機制;
(二)按照規定配備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每個物業管理區域至少配備一名電梯安全管理人員並在管理區域內公示;
(三)在電梯顯著位置張貼安全注意事項、使用登記標志、救援標識、警示標志、安全使用說明等,並保持其完好;
(四)保持電梯緊急報警裝置隨時有效應答;
(五)滿足電梯安全運行的通風、溫度、濕度、光照度等環境要求,不得在電梯轎廂、機房、井道內安裝或者放置與電梯運行無關的設施和物品;
(六)用於防爆場所以及建設工程等特殊環境下的電梯滿足相應的使用管理要求;
(七)保證公眾聚集場所、住宅小區使用的電梯視頻監控設施正常運行,監控數據保存不少於三十日;
(八)更換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的,在新維護保養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變更手續;
(九)勸阻、制止損壞電梯的行為,勸阻、制止無效的,及時報告有關主管部門;
(十)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義務。
9. 呂梁市電梯使用安全條例
第一條為了加強電梯使用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電梯使用以及與使用安全相關的銷售、安裝、改造、修理、維護保養、檢驗檢測、安全評估、監督管理等活動。
本條例所稱電梯包括載人(載貨)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雜物電梯等,具體范圍按照國家規定的特種設備目錄執行。第三條電梯使用安全應當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權責明確、綜合治理的原則。第四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電梯使用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協調、考核、經費保障等機制,及時解決電梯使用安全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督促電梯使用單位落實電梯安全管理制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電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第五條市、縣(市、區)電梯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電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對電梯銷售單位,安裝、改造、修理單位,經營、使用單位,維護保養單位和電梯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
(二)對電梯維保單位的維保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三)對電梯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檢測質量進行監督抽查;
(四)調查處理有關電梯安全的投訴和舉報;
(五)構建電梯運行信息監督管理平台和網路體系;
(六)加強電梯安全宣傳教育,普及電梯安全知識;
(七)按照規定組織調查處理電梯事故;
(八)指導電梯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電梯井道、底坑和機房等工程質量、電梯選型配置、電梯安裝期間的安全監督管理。
房產主管部門負責督促物業服務機構履行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職責,規范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會同價格管理部門監督管理電梯運行維護費的使用。
教育、商務、衛生、旅遊等相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電梯使用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第六條新聞媒體、學校和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開展電梯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公眾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電梯安全常識列入幼兒園、中小學安全教育內容。第七條電梯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推進誠信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行業信息分析研究、電梯安全使用培訓、咨詢等活動;提高電梯安全使用管理水平,促進行業有序競爭。第八條鼓勵電梯生產、使用、維護保養等單位投保電梯安全責任保險。
公眾聚集場所使用的電梯應當投保電梯安全責任保險。第九條建設單位采購電梯的選型、配置應當與建築結構、使用需求相適應,滿足消防、急救、無障礙通行、通訊、視頻安裝等要求。
新建住宅應當使用雙迴路供電系統或者配置備用電源,並預留信息化平台建設管線介面。第十條電梯安裝、改造、修理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書面告知電梯監督管理部門,真實記錄施工過程,並在驗收後三十日內將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移交電梯使用單位,辦理書面交接手續。第十一條電梯銷售單位,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銷售的電梯及零部件,符合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以及相關標准要求;
(二)建立電梯檢查驗收和銷售記錄制度;
(三)銷售境外製造電梯應當符合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由境外製造企業明確的境內注冊代理商,承擔電梯質量和安全責任。第十二條電梯改造除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電梯改造應當由電梯製造單位或其委託的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改造單位進行;
(二)改造單位在電梯製造單位已經注銷或者無法取得製造單位委託的情況下,經電梯產權單位同意後方可改造;
(三)改造單位應當出具改造合格證、更換電梯銘牌,校驗調試電梯,並承擔相關責任和義務。第十三條更新、改造、修理住宅小區電梯所需費用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未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或者資金余額不足的,應當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相關業主按照其專有部分佔建築物單元總面積的比例承擔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