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天津濱海機場裡面有哪些部門
主管部,調度部,外聯部(廣告部),安全部,保潔部
B. 機場分幾個部門
機場有管理崗和生產崗,管理崗主要是機關,包括辦公室、財務部、人力資源部、黨群工作部、工會等,生產崗主要在一線生產單位,包括安檢、護衛、值機、物流、運行指揮、信息中心、能源中心、運行保障等。
地勤人員主要分類
包括應有職務如:秘書.會計.IT,人事.行政.總務.美工.企劃等部門外,另有航管理部門.旅客業務部門.航空貨運部門等等. 都屬於地勤人員。
地勤人員的構成
地勤人員主要由機場與航空公司兩部分人員組成。
地勤人員工作內容
[1]在航空公司地面工作的人員,具體有值機(國際值機和國內值機)、安檢、VIP客服、調配、售票、易登機等崗位。把乘客的機票換成登機牌的崗位叫值機,安全檢查包括查驗登機牌、身份證、檢查安全物品等。調配主要是指揮飛機降落、運行車輛停靠位置等。VIP客服是指各大航空公司設在機場為會員服務的服務人員。易登機是貴賓室服務人員,主要為貴賓辦理自購票至登機一切手續及相應服務的工作人員。
[2]工作內容,國內航線勤務工作內容是在機場櫃台辦理旅客報到、檢查證件、行李過磅、座位分配及出票(即為旅客更換登機牌),在候機室內引導旅客通關候機,登機並作廣播服務,提醒旅客登機及貴賓服務工作或廣播尋找已到未登機的旅客,另外勤務人員還須與空中廚房聯系餐點、失物尋查、旅客申訴。
C. 機場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機場屬於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是以政府職能、公益服務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單位、非公益性職能部門等。它與企業最主要的區別是其上級部門多為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政府職能部門,其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所做出的決定多具有強制力,其人員工資來源多為財政拔款。
(3)機場宣傳部門擴展閱讀
山西省民航機場集團是正廳級建制事業單位。
根據國務院《民航體制改革方案》(國發〔2003〕6號)精神,原歸屬民航總局的山西民用機場(太原機場、長治機場民用部分和民航大同留守處)實行屬地化管理,撤銷中國民航山西省管理局建制,省政府接收後,同時組建成立了山西省民航機場管理局和山西省民航機場集團公司,隸屬於山西省人民政府,實行「一套機構兩塊牌子」的管理運行模式。
民航機場集團正式職工一年發18個月的工資,冬季採暖免費,分房子和報銷醫葯費等福利待遇。
D. 廣州新白雲機場 有哪些職能部門
航站樓管理部,運行指揮中心,綜合區管理部,安檢護衛部,動力場道部,消防救援部,急救中心等。
股份公司設11個職能部門,3個管理部門,4個業務單位,9個經營公司,為航空公司、旅客、貨主提供多元相關服務,主要包括航空地面保障業、航空運輸服務業、航空護衛業、候機樓物業、候機樓商業、餐飲業、廣告業、設備維護業等,公司共有員工9000多人。
E. 機場的各部門的名稱是什麼以及他們負責的范圍是什麼
機場監管部門各部門職責:
1、綜合處(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本局行政、機要、保密、檔案、信訪、電子政務、財務、人事、法律事務等工作以及黨組織建設、紀檢、工會等黨群工作;承擔轄區內民航應急工作和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承擔轄區內民航規劃、投資、價格監管以及行業統計的相關工作;承擔轄區內民航網路和信息安全監管工作。
2、航空安全辦公室。按授權,參與轄區內民航飛行事故、航空地面事故的調查,組織事故徵候和不安全事件的調查工作;負責轄區內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
3、運輸處(國防動員辦公室)。按授權,負責對轄區內民用航空運輸和通用航空市場秩序、民用航空客貨運輸安全以及危險品航空運輸實施監督管理,協調完成重大航空運輸、通用航空任務;負責轄區內民用航空國防動員的有關工作。
4、飛行標准處。按授權,承辦轄區內民用航空運營人運行合格審定、飛行訓練機構合格審定的有關事宜並實施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民用航空飛行人員、乘務人員的資格管理;監督管理轄區內的民用航空衛生工作。
5、航務處。按授權,監督檢查轄區內民用航空飛行程序及各類應急程序的執行情況;負責轄區內飛行簽派人員的資格管理。
6、適航維修處。按授權,承辦轄區內民用航空器維修單位合格審定的有關事宜並實施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民用航空器持續適航及維修管理;負責轄區內航空器維修人員資格管理。
7、機場處。按授權,負責對轄區內民用機場(含軍民合用機場民用部分)的安全運行、總體規劃、凈空保護以及民航專業工程建設項目和航油企業安全運行等實施監督管理。
8、空中交通管理處。按授權,監督檢查轄區內民航空管系統運行和安全狀況;組織協調轄區內專機、重要飛行保障和民用航空器搜尋救援工作;監督、檢查轄區內航班時刻和空域容量等資源的使用狀況;承辦轄區內民航無線電管理等事宜。
9、空防處。按授權,負責對轄區內民航企事業單位執行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監督檢查轄區內民用機場公安、安檢、消防工作。
(5)機場宣傳部門擴展閱讀:
民航各機場公安機關的空防安全職責定位模糊,特別是與地區管理局公安局及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空防處之間的責任劃分不明確,是當前困擾機場公安機關的重要問題之一,也影響了民航安全保衛整體工作的進展。
機場公安機關的空防安全職責界定模糊,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也確實阻礙了民航安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但對於人們將其主要原因歸結為民航公安管理體制的普遍觀點,筆者卻不敢苟同。當然,這並非否定理順民航公安行政管理體制的重要性,同安全檢查管理體制一樣,公安行政管理體制一直是困擾我國民航安全保衛工作的障礙。但體制問題與清楚地界定機場公安機關的職責並沒有實質性的關聯。
機場公安機關的空防安全職責,既不是體制問題,也不是工作機制問題,也不能簡單地認為是民航空防安全內部職責劃分的問題。清楚地界定其職能,需要尋求法律依據,從法理的角度邏輯地進行分析。
國外的航空保安管理責任體系,值得我們借鑒,但不是照搬的依據。任何的責任體系,都是從這個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體系中衍生來的。
顯然,不同的國家或地區的法律體系是存在差異的,例如一些國家的私人保安可以攜帶槍支,而我們卻不同。因此,值得我們借鑒的,是它們確定責任的法律邏輯。
F. 虹橋機場有哪些部門
有航站樓管理部,運行指揮中心,綜合區管理部,安檢護衛部,動力場道部,消防救援部,急救中心等。
譬如白雲機場股份公司設11個職能部門,3個管理部門,4個業務單位,9個經營公司,為航空公司、旅客、貨主提供多元相關服務,主要包括航空地面保障業、航空運輸服務業、航空護衛業、候機樓物業、候機樓商業、餐飲業、廣告業、設備維護業等,公司共有員工9000多人。
如:客橋操作、機場服務大使、值機櫃台、機場售票、安檢、安保、VIP接待、電話卡銷售、商貿售貨<就是賣東西>、機場餐飲、各公司監控員。。。
你去民航資源網看看,哪裡有最全面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