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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部證件

發布時間:2022-08-13 03:38:57

宣傳部能辦記者證嗎

宣傳部辦不了,新聞媒體可以按照相關規章向新聞出版部門申領。

② 黑龍江省委宣傳部遴選資格審查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資格審查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下載列印)1份。

2.本人近期藍底、免冠二寸照片3張(與本人報名表提供的電子版照片相同),並在背面註明本人姓名、身份證號後四位。

3.《公務員登記表》和《幹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各1份。

4.《2021年中共黑龍江省委宣傳部公開遴選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報名表需加蓋所在單位公章,表中粘貼照片要與現場確認提供的照片一致,使用A4紙正反面列印)。

5.其他需要本人提供的相關佐證材料。

現場資格審查後,各類證件、證書等原件返還考生本人;相關證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檔備查,不予退還。對於不符合報考條件、虛報瞞報報考材料或不能按時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

③ 雲南省委宣傳部遴選資格復審需要什麼材料

《中共雲南省委宣傳部公開遴選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中明確資格復審所需提交的材料(11項):
(1)《報名推薦表》原件1份;
(2)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在公務員或參公管理單位工作滿2年以上工作經歷證明(由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提供《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錄用、調動、任職文件等證明材料);
(4)本人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證明(由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提供錄用、調動、任職文件等證明材料);
(5)現任職務職級任職經歷證明(由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提供任職文件,任現職務的幹部任免審批表、任現職級的職級套轉表等證明材料);
(6)本人符合職位遴選資格條件工作經歷證明(含試用期,以及在各級符合職位遴選資格條件部門跟班學習、借用、抽調專項工作經歷;提供相關跟班學習、借用、抽調部門出具的函或工作鑒定);
(7)參加工作以來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
(8)參加工作以來受到表彰獎勵的證書或文件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9)本人科級實職領導任職經歷證明(由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提供任職文件等證明材料);
(10)符合報考職位條件的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11)近期免冠小一寸藍白漸變底彩色證件照2張。
2.准考證原件1份。
3.《全國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幹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1份。
4.檔案內對「三齡兩歷」等情況有過認定的,必須提供《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認定表》復印件1份。
以上證明材料復印件須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組織人事管理部門註明「與原件相一致」,經辦人簽字、標注日期並加蓋有幹部管理許可權的組織人事部門或單位印章。

④ 市政府和市委宣傳部頒發的證書級別上有區別嗎市委宣傳部頒發的證書屬於人民政府頒發的證書嗎

市分地級市和縣級市。地級市人民政府是正廳級單位,市委宣傳部是副廳級單位。市政府證書的級別要高於市委宣傳部證書的級別。縣級市是正處級單位,級別同上。
市委宣傳部是市委下屬的一個單位,和市政府沒有行政同屬關系,是地方黨委的宣傳部門,宣傳部頒發的證書應該歸屬於黨委序列。

⑤ 在北京想要拍電影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和證件

找北京市文化宣傳部門請示審批,出示身份證,資質證,當然要具備營業許可證,這些需要提前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好。通過宣傳部審批就可以拍電影了。

⑥ 廣告牌審批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一、戶外廣告牌審批流程
(1)申辦人到行政審批大廳窗口領取並填寫《戶外廣告設置申請表》。
(2)行政審批辦證大廳窗口接收材料。
(3)相關科室(道路上設置由局市政科接收,建(構)築物上設置由局市容科接收)進行審核。
(4)做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
(5)經審核批準的,領取審批件後到行政審批辦證大廳辦理《戶外廣告設置證》。
二、申報材料
(1)申請報告
(2)申辦人須提供經工商部門審核的廣告登記證。
(3)建(構)築物所有權人或場所土地使用權人的租賃合同。
(4)戶外廣告設計方案和製作使用材料,並附彩色效果圖。
(5)相關機關、單位意見(市委宣傳部、規劃、園林、公安、建設、環保)。
審批部門應當自收到戶外廣告設置申請七日內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設置條件的,予以許可申請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的全部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申請人未補充材料的,視為撤回申請。申請人仍需設置戶外廣告的,應當重新申請。
【法律依據】:《成都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申請設置戶外廣告,應當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供下列材料:
(一)載體權屬或者使用權證明(二)載體位置關系圖(三)戶外廣告設施設計圖及效果圖(四)戶外廣告設施製作說明及安全維護措施(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屬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情形的,申請人應當提交規劃或者其他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批准文書。

⑦ 地方雜志都需要哪些辦理哪些證件

1、創辦免費DM雜志---自己印刷設計、招商,通過渠道發放,賺取廣告費!
2、與具有渠道資源的企業合作創辦--比如航空公司-創辦雜志
3、與知名雜志合作開創子雜志(地方版)
3、與出版社合作,向其提供雜志創辦項目計劃書,由其申請刊號,你來全權操控項目運營。
申請刊號的關鍵
申請刊號的關鍵是尋找一個能負政治責任和新聞行政單位認可的主管單位,由其出面申請。為什麼大家申請難,就是沒有主管單位
1.1什麼是主管單位
在我國新聞行政單位認可的主管單位有如下副廳以上的行政和事業單位(包括行政機關、學 校、研究機構、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協會、國有企業),或正縣一級政府機構以上,(包括政協、人大、法院、檢察院)或相當於縣一級的如地市的新聞出版局,宣傳部、廣播電視局、日報社、新聞辦、地市級總工會、紀律委員會、政法委、編制委,民族自治地區的科委,僑鄉地區的僑辦,大的出版社或其他認可的主管單位(如我國十四個副省級城市的副廳級單位和某些相當於副廳級民辦大學和研究機構)。具體可以查尋當地的年鑒。

1.2.怎樣尋找主管單位
由於要負政治責任,一般單位主管單位都不太願意,根據經驗。有兩個渠道,一個是找到一個副省以上領導,退下的也可以,由他出面聯系。另一個就是從下往上走,找到主管單位一定級別的主要領導。這很重要,沒有他們支持無法申請。
2.申請流程
中國刊號申請歸口有四個單位,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科委,國儀勸歟 夥啪 苷 尾俊R話閆誑 ü ∈行攣懦靄婢直ü 倚攣懦靄媸穡 萍祭嗤ü ∈行攣懦靄婢趾褪】莆 ü 銥莆 俚叫攣懦靄媸稹G瓤 ü 儀勸煸俚叫攣懦靄媸稹?
3.民間辦刊關鍵
目前民間辦刊的五個出口,
1) 科協、
2) 工商聯、
3) 相當於副廳級民辦大學和研究機構(如深圳綜合研究院或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另外有50個大的民辦大學中有部分相當副廳級的);
4) 某些國家字頭的學會、研究會、基金會、論壇(他們一般是部省級別領導下來辦的事業單位,是民間協會。
5) 中圖渠道和省新聞出版局的出版社渠道。
4.申請技巧和注意事項
一般申請需要先辦6期以上的雜志,一般是用叢刊、協作出版、書號形式、光碟號形式、增刊形式、內部准印證形式。(千萬不要用國際刊號)。要求期發行量如消費經濟類在20000份以上、技術經濟類5000以上、學術類1000以上(不能底於500份),我國目前有幾百種發行量在500份左右的學術期刊,這是充分條件,但不是必要條件,但許多期刊是通過這樣說服主管單位的或找到主管單位,一定要有過程。

還有在申請時一般是專門成立新的主辦單位,以事業單位為好,(也可以公司制)以適應要出版期刊的出版宗旨 (如許多人掛靠地方上的,地市級總工會、紀律委員會、政法委、編制委。他們一般專門成立如XX經濟發展中心,XX企業戰略研究會,XX研究會,XX人才研究會,XX職工技術改革研究,XX企業文化研究會。最好是以跟出版內容相適應機構。我知道有紀律委員會辦的文摘雜志,他們的主辦單位就是XX戰略研究會 。

5.如何通過掛靠主管單位合作出版
1) 直接申請,請幾個副省級別的領導或院士出面做顧問,一般3個人以上,強調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和經費保障。向新聞行政單位或市科協,國家科協申請。 能請到副委員長或政協副主席以上領導,會很快。
2) 如果是所在地區指標缺,可以請主管部門出面,到其他地區調一個刊號,一般也是選同行業方面的,將他的刊號轉過來,他們的內容可以合到其他雜志。或他們的內容用協作出版的方式用書號出版。國際刊號不變。類似目前許多學術期刊形式。

3) 以上都是過程,有時申請可能需要一兩年,對時機而言,時間太久,風險大。可以用收購合作的形式辦,我們講收購期刊也要通過主管單位進行。有省內收購和出省收購。有省內收購一般可以逐漸用新的主管單位接手。出省收購則需要用合辦的形式或者購買一個新指標補償原有的地區。

4) 與新聞出版局下的出版社合作,他們派編審,費用10000--15000元每期。他們可以幫你用增刊號的形式,或安排某雜志合辦的方式。這一般是新辦雜志的過度。

5) 打主管單位本身雜志的主意,捆綁在一起的方法,待市場培養較好後再創刊一種是A、B卷形式將A卷為《要辦的雜志》, B卷為原來的主管單位雜志,定價不變還是原樣。但A卷為《要辦的雜志》進入用打折的方式零售市場,如只賣?元等。另外是將主管單位雜志改書號協作出版將其刊號用於《要辦的雜志》出版,但這樣最好能改月刊或半月刊安排的好可以變成三四本雜志(如科普版)(綜合版)(學術版)(專題版)價值才大

6) 走叢刊道路,與出版社協作出版或用內部准印證的形式捆綁其他雜志發行,這需要好好找,需要有資金保證 。利用增刊號申請郵發,解決訂戶問題。一年出版2期正式期刊,

7) 最壞情況用內部准印證的方式發行,在許多同類雜志上交換廣告如XXX等進行會員發展,用會員方式征定。或用郵購形式零售,如許多內部雜志目前是免費,但其郵費則很貴,如無線電定向要8元,中國無線電要12元。還有20多的,30多的。通過快遞發行落地。不需要有資金保證 。到一個發行臨界點再申請正式刊號。

6.注意事項

有的地方刊號的指標非常緊張,申請要注意看他們的刊號走向,你可以查《媒介》 雜志上面有一個出版公告,一般在申請刊號時,內緊外松,地方上要擋駕,國家會支持,但技術經濟類雜志他有個總量規劃布局,如果一種類型太多他可能會限制,但可以用自己設立主辦單位的方式規避,如文化類申請困難,可以用經濟類,以經濟文化內容為主。

科技類雜志特別是地方協會辦,一般當地的省市科協會會擋駕或強調很難。這時你們需要強硬一點,質問他們,同不同意辦一本科技雜志,一般情況他們沒有理由,如果他們沒有理由,請他們支持就蓋章行文,或者先讓支持辦一個省內的連續內部准印證。上面新聞部門批不批是一回事,你們報不報又是一回事。新聞部門政策性強,人員修養高,只要你堅持,不會為難,還會給建議,出主意在許可權內,就都會批准。

許多地方協會就是這樣給檔回,一般北京的機構為什麼容易拿到刊號,原因在此,我知道只要主管單位同意,新聞部門就擋不住,因為現在一切都是依法辦事,他在規定的時間不答復,你們可以對其行政訴訟,訴行政不做為。一般到這地步,他們會給你一個叢刊號或協作出版書號,讓你們出版,幾期後根據他們的考核標准,再批准,給正式刊號。

7.刊號需要多少錢

刊號是一種社會公共資源,數量有限。一般情況下的手續費用非常少。但是任何國家都有出版管制,有一個總量平衡的問題。數量有限,殼就有一個價格,根據評估如消費經濟類在100萬以上、技術經濟類50萬以上、學術類30萬以上新聞類要150-200萬以上,報號要200-500萬。 (是對現有刊號指特定情況的最低評估,需要請出版部門的高層協助。能夠交易的價格。但學術類有許多可以改類(如改新聞類),所以價值很高)

我的分類是按國際上的一種分法。消費經濟類相當大眾期刊,技術經濟類相當小眾期刊。新聞類是指刊期在2周內的。

8.國際刊號

WTO後中國的出版沒有放開的內容,同時任何國家都有出版管制,國際刊號他是一個圖書館的檢索標志,不是出版許可。中國刊號包括國際刊號和國內刊號(他實際是出版許可證,有國內刊號可以出版)在香港和許多國家不承認國際刊號 ,通過他們的機構直接到法國申請是免費的。

⊙—⊙同時香港的出版許可證也是免費的,但很少有人申請,因為監督管理和市場容量的原因,如香港每年出版10000種期刊,但只有750多種登記,(在香港有俗語害人勸他辦雜志)在香港雜志出版需要月內按時送樣,沒有送樣一期罰2000港幣,還有版權問題處理困難。

⊙—⊙在香港除必須零售才登記,從某種意義沒有登記也是違法的,好在香港商業印刷品可以不登記。所以標的國際刊號也沒有意義,我觀察許多發行中港台的雜志沒有國際刊號,但都有當地落地許可的標

DM廣告媒體刊號如何申請 ?(轉帖)
目前我國還沒有DM廣告,國家工商局在1996年2月有一個內控標准,即在出版部門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出版不包含政治新聞和文學作品內的信息內容。目前我們看到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全部是廣告內容的印刷品,可以按區域或行業許可審批,但每一次需要按印刷品廣告審查。目前郵政DM,電信運營商的DM,金融辦的DM,或工商部門辦的DM,商業部門辦的黃頁DM。都是這種形式,由於不含信息內容,不能定價、可讀性差和成本高,經營很困難,發展不好。實際DM的廣告業務收入在西方廣告總量70%。如果DM能放開。以上機構都會成為巨無霸。

二、商情類,發行2000份以上,這是信息管理部門用紙媒質許可證的方式發的一種印刷品,把廣告做為信息發布,寫各省的管理條例不一樣,但一般要通過新聞出版部門前置審批,有紙 媒質許可證號、內部准印證號,印刷品廣告號。有紙媒質許可證號是一次性申請,內部准印證號,印刷品廣告號逐次審查批准。這是我們通常意義上的DM。但審批困難,有許多地方不批,可以拿一本《慧聰商情》類的DM,跟新聞出版部門做工作,一般他們請示上級後,2個月內會批,(會有主管領導面談,學習出版和廣告條例,獲得廣告審查證)面向特定群體的還可以獲 得工本費許可。付版權費的按50元/千字或協商支付。

如果申請的話,要注意什麼,有什麼技巧?

需要注意版權問題,按付版權費的按50元/千字或協商支付,需要在引用軟文時聯系,或者20個字修改一次。各地對DM一般不批,需要掛靠政府信息中心單位或者新聞機構(如電視台)或協會(如廣告協會、工商聯),年鑒辦、工商服務中心等其他部分符合廣告宗旨事業單位。申請時先做幾期樣板,一般用激光列印(彩色也如此)。送信息辦、新聞出版局、工商局,他們會報省級單位的信息辦、新聞出版局、工商局批准。派2個律師和精通法律的顧問跟進,一般2個月會批下。公開費用很少,每期的審查費用大眾廣告內容的在1000/期。

費用大概需要多少?

公開費用很少,每期的審查費用大眾廣告內容的在1000/期。或者需要提供擔保。地方或區域性的專版類DM雜志。新聞出版和工商廣告方面的協調要好。大眾類不建議,行業內可以考慮。開辦費用大眾類投入地區20萬以上,省級200萬。除非是有足購的廣告資源,建議不要輕易進入。
怎樣辦一個賺錢的新的經濟類雜志

這不是一篇充滿了術語,看似邏輯嚴密,盈利的可能性十足的專業媒體投資分析報告(我還不能夠教投資方怎樣辦一個賺錢的經濟類雜志)。
本文寫來,實在是有感於我所看到和經歷到的是在一些新的媒體中,刊物執行總負責人和傳媒外的投資方一直上演著重復發生的悲喜連續劇。多版本的故事梗概無一例外都是這樣:開始時的相敬如賓,後來是劍拔弩張,最後不歡而散的多,很少見到大家相處愉快。這是最危險的:一是令我們一些具體執行、完成雜志使命的中層就很是為難,二是大亂軍心,人心一散,團隊不再,這會嚴重影響雜志社的發展規劃,有時就是曲終人散的結局。(哈,我認識的一些媒體朋友們可不要對號入座啊,我只是將一個普遍地現象作一歸納,個案太多,大家的所見所聞都太多,就不舉例說明了。)

其實,投資和媒體是兩個截然不同的行業,媒體人和投資人想的問題、想問題的角度都不同,表達方式及語言也差之千里。開始時,大家能為一個共同的目標走到一起來了,一般來說,投資方選擇操盤手(刊物執行總負責方)就是選擇一個自己投入真金白銀希望著盡快產出的項目,但他們又不了解內容(編輯部)、銷售(廣告部)、發行三大部門的操作流程和業內的潛規則,更不理解雜志的盈利是需要有個過程和周期的。雜志的操盤手,更多的是一些文人,他們骨子裡比較傲氣,對投資者他們可能從心底里,認為他們沒有專業,不懂傳媒,修為差一點的,傲氣也就寫在臉上了;同時,內心也還有一種危機感和一種不安全感,對操盤手來說,找到一個展示和實現自己抱負的舞台不容易,操作了半年或者一年,還不足以證明他的能力,實現不了他的個人抱負,也一定已經是一件很令他惱火的事了,再遇到……這是雙方戰爭上演著的心理基礎。

跳出來回頭審視,我想:如果在雜志市場與資本市場聯姻之前就溝通好,將雜志的DNA――雜志是怎麼賺錢的?雜志的市場運作與合作風險規避、我的雜志能贏利嗎?退出程序……這些所有的可能出問題的方面溝通清楚,雙方理解,合作方共同努力,按市場規律和經濟法則辦事,把風險降到最低點,這不比有了問題再來互相責怪的好嗎?

第一大問題:期刊盈利模式和周期的共識
期刊盈利模式:
一發行收入,這是最為普遍的盈利模式――雜志的定價一般高於其成本,廣告收入少,盈利主要依靠發行收入。
二是依靠廣告收入,這是當前國內期刊業最為熱衷的盈利模式。一批新興雜志開始放棄依靠發行盈利的模式,採用低於成本的價格發行,擴大發行量以吸引更多的廣告。
第三種盈利模式則是出售期刊的品牌資源,利用品牌資源發展衍生產品。在有一個好的媒體平台的基礎上,方式通常有:重印或合訂本、特刊或增刊、圖書和光碟、資料庫、網站、會展、客戶名單、品牌授權和主辦會展論壇活動等。活動可以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也成為新的盈利點。具體而言,就是要以刊物資源、影響力為依託,用更開放的思路、更多樣的路子、更有效的服務,尋求新的盈利途徑,真正實現經營刊物的目的。現在有些刊物已在這些方面進行初步的摸索,如辦班、購書服務、舉辦論壇等。總體看,在依託刊物資源的同時,又受到了刊物本身的局限。

媒體行業無論是產業形態、政策與法律環境,還是盈利模式、投入產出、治理結構、進人與退出機制等都與其他行業有本質的不同,因此用通用的商業分析方法恐怕還不能看透傳媒業。這也是為什麼以前一些投資銀行、券商、投資公司、咨詢公司等機構出具的媒體研究報告讓人有浮於表面的感覺,觀點不夠深入,有的甚至出現偏差和謬誤的原因所在。

在傳媒界流傳甚廣的西諺:如果你愛一個人,那麼就讓他去辦雜志;如果你恨一個人,那麼也讓他去辦雜志。現在這句話也可以演化為:如果你想賺錢,那麼就去投資雜志,如果你想賠錢,那麼也去投資雜志。期刊的確是讓人又愛又恨的東西,也許這正是她的魅力所在。如果運作得法,印雜志就像印鈔票一樣,能夠產生豐厚的利潤;反之,印出來的雜志賣不掉,廣告上不來,就像把鈔票變成廢紙,「印鈔機」就變成了「老虎機」。

不論任何形式的媒體,都有自己容易和困難的地方,雜志最難的地方是一年只有12期,最多隻有12次調整與表現的機會,而事實上,如果一本雜志在一年內犯了三次以上的錯誤,基本上就意味著這一年的時間白過了。因為一次錯誤通常需要2-3期才能發現並挽回。同樣,雜志一年的出彩機會也只有12次,如果投入不大,不大可能做到每期都要極高的質量。我們經常都聽到很多人說雜志需要3年時間才能盈利或者看出勝敗。這就需要投資方夠耐心,《三聯生活周刊》堅持七年,才奠定了中國《TIME》的地位。

很多投資人做慣了其他盈利較快的行業,對期刊較長的市場培育期不能理解,也不能忍受,結果導致合作破裂。比如做工業產品的賣出去就賺錢,房地產商挖個地基就開始賣「樓花」,就有錢進賬,可投資一份期刊兩年了還沒持平呢。其實那份雜志可能已經做出一定的影響了,再稍微堅持一下就能贏。很多期刊投資就是這樣,往往在水已經燒到90度還差一點就開時挺不住了,十分可惜,這樣的例子不少。關鍵還是對期刊的「影響力經濟」的特徵和「二次售賣」的盈利模式沒有吃透。

另外,新創期刊的不確定性更大,品牌和市場培育的時間較長,即使經過市場調研,所得的數字也存在很多變數,分析也都是預測的、未知的,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可能發現與想像的差距很大,因此投資風險極大。但一旦成功回報極高,尤其在培育期過後的3-5年內都會保持極高的年增長率。成熟期刊有成熟的品牌、穩定的受眾,清晰的盈利模式等,是實業投資和財務投資理想的目標。但成熟期刊對待投資的態度往往是:一)不缺錢,拒絕投資;二)代價高,出讓小股融巨資;三)利用老刊的品牌優勢為擴張新刊融資,這就又帶有新刊投資的色彩了,可能比單純投資新刊風險相當低一點,但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以上談的是第一個問題,我想解決的是婚姻的雙方處於「初戀時,我們不懂愛情」危險的防範,我把這些講清楚,可能雙方美好姻緣的幾率會大一些?投資的目的就是逐利,利從哪裡來,什麼時候該來了,這是我們要首先搞清楚的。讓業外不懂傳媒的投資者能夠輕松掌握期刊業的特徵和規律,這是我的第一目標。

第二大問題: 面對第三者,媒體人和投資人雙方的相互配合與容忍
媒體人和投資人雙方的關系就好象一對男女的相親,既然要論及婚嫁,除了男女雙方彼此要相配和喜歡外,還要討好雙方都很在意的親朋好友(也就是雜志傳媒與廣告主都在意的讀者,也同時是消費者) ,取得讀者(也就是消費者)的滿意和認可。其實,一些有經驗的男女都知道,本來夫妻雙方都是恩愛的,但一加上父母親朋好友的因素,雙方的關系就不是那麼好處理了。

雜志當然在媒體人和投資人外要有第三者,雜志要滿足讀者的閱讀需求,將讀者利益置於中心(當然是在符合國家的宣傳政策和新聞規范的前提下),這將直接決定雜志能否得到市場的認可,能否實現贏利。進入實操階段,媒體人和投資人最容易出現代問題是:媒體由於定位不清,得不到讀者和廣告主的認可;或是思路清晰,但市場不成熟,投資商沒有耐心等下去;或是也進行了市場細分,但市場規模不大,競爭卻很激烈,依然是贏利無望(當然除此之外,其他外部風險同樣不容小覷,如政治政策的影響等可能會成為無妄之災)……這些是雙方不愉快的環境因素。

大家為什麼看好期刊業的市場機會與發展前景呢?相對於報紙來說,雜志的投資小,也不容易出事(政治風險和心理風險小些)。傳媒投資近年來持續升溫,而期刊在各類媒體中也一直保持強勁的增長勢頭,且人均創利能力最強,具有投資小、見效快、人員少、成本低、利潤高等特點,雜志的贏利的確實很強,可以說一本好雜志就是一棵搖錢樹。因為媒體後期投入成本並不大,設備無無非就是幾台電腦,投資期刊的成功模式和成功案例最多。所以雜志一開始就背負上了較高的贏利期望值。

任何投資都是為了取得投資收益,得到投資回報,如果沒有明確的目標讀者定位和廣告營銷定位,沒有關於有效發行量、有效覆蓋地區、有效版面規模、獲得相對競爭優勢的版面強度等數量效益界限的計算與把握,以及一系列相應營銷措施的配合與跟進,投入很可能會「打水漂」』。

新雜志創刊前,在過詳細的市場調查和分析後,最好是由媒體人和投資人雙方確定雜志的定位。而新期刊按照的定位,運作幾期後,必然會咨詢來自該雜志定位時假想讀者和雜志人朋友的意見和建議。咨詢結果通常會顯示:讀者的意見和建議更多的是否定雜志的定位。這時,投資方第一反應就是:開始懷疑定位或執行有偏差。有的投資人開始對期刊的專業管理工作參與過深,而且固執己見,要求被投資人必須言聽計從,令行禁止,不管決策正確與否。一種是指手畫腳,對辦刊人的專業管理工作橫加干涉,往往理念不和造成合作破裂,《新××》雜志采編骨幹集體跳槽就是這種典型。還有一種是監視和說教,對職業經理人像家長看小孩一樣總是監視和不信任的態度。
其實,我的看法:一是主管、主辦、投資方應該開明一些、有耐心一些,干涉不能太多。遇到問題要從治理結構上去解決分工、責任和權力的問題。二是要清楚:市場對新生事物,是很難接受的,總是會發現他的一些小毛病,然後放大這些小問題。其實有些問題是可以進行自我修復的,市場接受是需要付出時間做交換,是有一個過程的。新刊貴在堅持,堅持自己的定位,一年後你會看到勝利的曙光。三是需要合作方共同努力,按市場規律和經濟法則辦事,把風險降到最低點。遇到相關沖突,這里我強調用市場的手段解決問題,而一定不能用政治的所謂「謀略」 曲線救國來處理。
有的投資方走得更遠,因為個人意氣,炒掉操盤手,這面對的必然是重新找人替換整個團隊,意味著追加一筆不菲的投資,要付出時間和很大的機會成本,而且要命的是,可能這個團隊整體不如上個團隊,我就遇到過這種情況,所以建議投資人需要學會在觀望中忍耐,要盡量策略謹慎地處理。

第三大問題:雙方嚴密規劃,商定「過程監測、結果評估、賞罰獎懲」的規則
雜志市場與資本市場聯姻是一個前景看好的投資熱點,同樣也存在種種風險。因而對這些風險的論證和防範應具體和量化,這很有必要,投資的目的就是逐利,利從哪裡來?風險在哪裡?如何運作?投資的底線是什麼?投資方必須對自己的目標是清楚明確的,否則自己昏昏,豈能使人昭昭?自己都沒有實際的計劃,怎麼確定執行者的進度。

在實際操作中,現實情況的表現不盡人意時,投資方對原則問題不能妥協。投資方自己和媒體人最好有大家一致認同的可執行的三年內各年度的目標及各年度的分季度分月目標,按雜志的投入產出基本規律,通常將雜志發展分為導入期(一般為3—6個月)、成長期(一般為第6-第36個月)、成熟期(一般為第36-第54個月)及衰退期(根據發展而確定時間)。在進行投入產出核算時,應重點做好導入期和成長期的財務預算。同時,在進行財務管理過程中,必須做到原則性和靈活性的高度統一,即在一定原則性的基礎上,允許在一定程度上的靈活性。超過預算的費用必須經董事會批准,否則一律按計劃操作。我認為花錢要謹慎、有計劃,浪費是品德的問題,不是經營的問題,經營上當花的一定不能省。所以,不管多大財力的投資者投資報業,合理控製成本,永遠是必要的。其中,在投入產出的核算中,必須精確地列出在各個動態發展階段的預算:
1.印刷成本。根據需要先進行委託加工生產,但要確保印刷質量和時效。一本雜志100多頁,印1萬冊,用銅板輕塗紙,一期印刷費大概要5-10萬,要看具體頁數和印場。
2.固定資產投資。通常以滿足基本需要為原則。
3.管理成本。應盡量減小中層人員,縮短管理等級,強調高效的集約化管理。
4.采編成本。通常對采編成本應進行總量控制。編輯成本每頁算1000元(不算高吧),
5.廣告成本。此項成本主要用於客戶聯誼、廣告推廣會等方面。
6.發行成本。實行不同階段的費率控制,強調有效發行比片面強調發行總量更有意義。
7.品牌推廣成本。根據品牌建設的規律,在各個階段進行不同規模的投入。
8.工資、福利、稿費、差旅費、交通、通訊、稅費等相關費用。
9.發行、廣告及相關副業的產出。
除了對前期硬體投入、工資、稿酬、運營成本、差旅、印刷、發行、推廣、流動資金等進行匡算計劃以外,還需要執行人 的具體操作方案。各高管層人員(包括兼職)到崗後,應該在20天內根據雜志的整體發展戰略、目標及各人的崗位職責,將自己的工作思路理清並加以細化,從而形成各階段的操作方案。每個人都必須提供主要包括:1.工作目標(包括時間限制和最終完成成果);2.工作思路(如何完成,其過程,所需資源設施人員);3.管理理念及風格(團隊的選擇標准及選擇方案);4.下屬人員的結構、數量、素質、工作職責、考核辦法、人員進退制度等;5.風險防範;6.團隊配合的工作計劃等。

在實際操作中,現實情況的表現不盡人意時,投資方對原則問題不能妥協。在把握雜志發行廣告的特殊規律和周期前提下,抗風險措施的核心是加強財務預警和財務監督;並在建章立制及縮短投資回收期、增收節支方面下功夫,尤其要控製成本、費用,減少發行盲目布點與退刊損失。

結尾:
生意經有條基本規律就是「不熟不做」,投資方在具體雜志運作過程中必須盡快熟悉,對期刊產業進入深入了解的階段,這是可以與操作方取得「共同語言」並對自己投資負責的一個途徑。
投資當然是一種風險,但對期刊投資風險有過分的恐懼,導致遲遲不敢投入,結果可能錯失良機。早期國康實業投資《三聯生活周刊》就是謹小慎微,結果反而由於過於保守被清除出局了。傳媒業投資雖有一定的政策風險,但只要一開始設計好合作模式,把握住大的方向和原則,還是可以大膽地投資,否則將失去最佳的進入時機。尚未准備真的投入卻已經在計算著何時回收的;或精細到似乎要將雜志上的每一個字兒的費用都計算一遍的投資人可能不投資倒更好一些(對內容質量、市場份額等「精細」是我十分熱愛的)。
投資雜志失敗中,其中有人的因素,有機制的因素,有政策的因素,還有其他外部因素,最好不要是因為人的因素,不要在開始結親那一刻就埋下了隱患,這是我希望的,畢竟投資人資金血本無歸,也會給媒體自身一大打擊,一拍兩散的是最傻的結果,對投資方和操盤手雙方都是一個巨大的傷害,對一個團隊則是一個集體的失敗。
萬能的商業思維在沒有商業化的中國傳媒業中似乎還遠遠沒有發揮出其萬能的力量。資本還不能完全駕馭傳媒,傳媒業也沒有充分藉助資本的翅膀飛翔,這需要雙方拿出更多的耐心磨合,在合作中不斷調整期望和預期。投資人與傳媒人要互相學習、互相認同,而不是相互抵觸、不以為然。只有知道對方的所思所想和其特殊的思維方式,才能更好地溝通、合作,讓資本與媒體達到共贏

⑧ 記者證怎麼考

最權威的解釋

新 聞 記 者 證 管 理 辦 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新聞記者證發放、使用及管理,保障新聞記者的正常采訪活動,維護新聞記者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全國新聞機構使用統一樣式的記者證,證件名稱為新聞記者證。
新聞記者證是我國新聞機構的新聞采編人員從事新聞采訪活動使用的有效工作身份證件,由新聞出版總署統一印製並核發。
第三條新聞記者證由新聞出版總署統一編號,並加蓋新聞出版總署印章、新聞記者證核發專用章、新聞記者證年度審核專用章和本新聞機構鋼印方為有效。
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製作、仿製新聞記者證,不得製作、發放專供采訪使用的其它正式證件。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新聞機構,是指經國家有關行政部門批准獲得出版許可證的報社和新聞性期刊出版單位以及通訊社、廣播電台、電視台、新聞電影製片廠等具有新聞采編業務的單位。其中,報紙、新聞性期刊的出版單位由新聞出版總署認定;廣播、電視新聞機構的認定,以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的有關批准文件為依據。

第二章 審核與發放

第五條 新聞出版總署負責全國新聞記者證的核發工作。
第六條 中央單位所辦新聞機構經主管部門審核所屬新聞機構采編人員資格條件後,向新聞出版總署申報、領取新聞記者證。
第七條 省和省以下單位所辦新聞機構經主管部門審核所屬新聞機構采編人員資格條件後,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申報、領取新聞記者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向新聞出版總署備案。
第八條 記者站的新聞采編人員資格條件由設立該記者站的新聞機構審核,主管部門同意,並經記者站登記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核准,由設立該記者站的新聞機構分別向新聞出版總署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申報、領取新聞記者證。
第九條 解放軍總政治部宣傳部新聞出版局負責解放軍和武警部隊(不含邊防、消防、警衛部隊)新聞機構記者證地審核發放工作,並向新聞出版總署備案。
第十條 除解放軍和武警部隊(不含邊防、消防、警衛部隊)系統外,新聞記者證申請、審核和發放工作統一通過新聞出版總署的"全國新聞記者證管理及核驗網路系統"進行。
第十一條 新聞機構中發給新聞記者證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
(二) 具備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和經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的新聞采編從業人員;
(三) 在新聞機構編制內從事新聞采編工作的人員,或者經新聞機構正式聘用從事新聞采編工作且連續聘用時間已達一年以上的非編制內人員。
本條所稱"經新聞機構正式聘用",是指新聞采編人員與其所在新聞機構簽有聘用合同。
"經新聞機構正式聘用"指新聞采編人員與所屬新聞機構簽有合法勞動聘用合同。
第十二條 下列人員不發新聞記者證:
(一) 新聞機構中黨務、行政、後勤、經營、廣告、工程技術等非采編崗位的工作人員;
(二) 新聞機構以外的工作人員,包括為新聞單位提供稿件或節目的通訊員、特約撰稿人、特約記者,專職或兼職為新聞機構采編新聞稿件的其他人員。
(三) 教學輔導類報紙、高等學校校報工作人員;
(四) 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第三章 使用與更換

第十三條 新聞采編人員從事新聞采訪工作必須持有新聞記者證,並應在新聞采訪中主動向采訪對象出示。
新聞記者證持有者從事新聞采訪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十四條 新聞記者證不得用於以下活動:
(一) 經營性活動;
(二) 非職務行為;
(三) 違反法律規定的活動;
(四) 違反新聞職業道德的活動。
第十五條 新聞記者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者塗改。
第十六條 新聞記者證每五年統一換發一次。新聞記者證換發的具體辦法由新聞出版總署另行制定。
新聞機構中編制內的新聞采編人員的新聞記者證有效期為五年。經新聞機構正式聘用的非編制內新聞采編人員的新聞記者證有效期與其聘用合同期相同。
第十七條 新聞記者證實行年度審核制度。新聞記者證年度審核辦法由新聞出版總署另行制定。
未通過年度審核的新聞記者證,由發證機關注銷,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八條 新聞記者證持有者離開本新聞機構或者采編崗位,新聞機構應及時收回其新聞記者證,並立即向發證機關辦理注銷手續。
第十九條 新聞記者證因污損、殘破等各種原因無法繼續使用,由新聞機構持原證到發證機關更換新證,原新聞記者證編號同時作廢。
第二十條 新聞記者證因遺失需要補領的,由新聞機構在適當媒體上公告一周後,到發證機關申請補領新證,原新聞記者證編號同時作廢。
第二十一條 新聞機構因工作需要補領新聞記者證,按照本辦法第二章辦理。
第二十二條 新聞機構撤銷,其申領的新聞記者證同時作廢。該新聞機構的主管單位負責收回作廢的新聞記者證,交由發證機關注銷。
第二十三條 采訪國內、國際重大活動,活動主辦單位製作的一次性臨時采訪證件必須隨新聞記者證一同使用。

第四章 監管與責任

第二十四條 新聞出版總署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負責對新聞機構的新聞記者證發放、使用和年度審核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十五條 新聞機構的主管單位應履行對所屬新聞機構新聞記者證的申領審核和規范使用的管理責任,依法對違反本辦法的新聞機構、新聞采編人員進行處理,對情節嚴重的,向發證機關申請注銷其新聞記者證。
第二十六條 新聞機構應履行對所屬新聞采編人員資格條件審核及新聞記者證申請、發放、使用和管理責任,並對新聞記者證持有者的采訪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新聞機構對其所屬新聞記者證持有者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應及時組織調查處理,對情節嚴重的,應向發證機關申請注銷新聞記者證。
新聞機構解除與所屬采編人員勞動關系,未及時到發證機關辦理新聞記者證注銷手續的,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
新聞機構未按新聞出版總署、者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規定進行新聞記者證年度審核的,由發證機關注銷其全部新聞記者證。
第二十七條 新聞機構應在其所屬媒體上公布"全國新聞記者證管理及核驗網路系統"的網址,方便社會公眾查驗新聞記者證,並接受監督。
第二十八條 新聞記者證持有者應遵守有關法律規定和新聞職業道德,不得以新聞報道為名從事有償新聞、強拉廣告或者向采訪對象索取不正當利益。
第二十九條 被采訪以及社會公眾可以對新聞記者證持有者的新聞采訪活動予以監督,可以通過"全國新聞記者證管理及核驗網路系統"驗明新聞記者證真偽,並對新聞記者證持有者的違法違紀行為予以舉報。
第三十條 新聞機構、新聞采編人員違反本辦法,由新聞出版總署或者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注銷新聞記者證。
新聞機構擅自擴大新聞記者證發放范圍、私自仿製或者使用無效記者證的,由新聞出版總署或者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責令其改正,給予3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建議其主管單位給予其主管負責人黨紀政紀處分。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本辦法生效前頒布的與本辦法不一致的其它規定同時不在執行。 主題詞:文化 出版 記者證 管理 規章
分送:中央宣傳部,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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