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生源地助學貸款共同借款人具體條件
一、生源地助學貸款共同借款人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共同借款人原則上應為借款學生父母。
如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共同借款人戶籍與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父母時,年齡原則上在25~60周歲之間;已獲得開發銀行貸款的借款學生原則上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另外,還有一種特殊情況就是學生是孤兒或者沒有法定監護人。在這樣的情況下,同學可以請其他近親來作為共同借款人。近親作生源地助學貸款共同借款人要符合下列條件:
1、年齡必須在20-60周歲之間,辦理過程中共同借款人年齡超過60周歲,需要更換他人;
2、獲得生源地助學貸款的人原則上不可以作為他人的共同借款人;
3、共同借款人要盡量具備一定的還款能力。
三、生源地助學貸款變更共同借款人流程:
1、學生與新共同借款人一起到當地的縣級資助中心,提交變更申請;
2、等待有關工作人員對新共同借款人的身份進行核實,確認是否符合要求;
3、如果新共同借款人符合要求,雙方重新簽訂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即可。
(1)助學借貸宣傳擴展閱讀: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貳』 國家助學貸款家長承諾書的格式是什麼
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200 年 中銀零助貸字第 號
借款人(甲方): (借款學生)
貸款人(乙方): (經辦銀行)
介紹人(丙方): (學校機構)
甲方經丙方向乙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為維護各方利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和乙方或其上級機構與廣西學生貸款管理中心簽訂的《廣西高等學校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合作協議》,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僅限用於甲方在丙方所在學校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共 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借款利率與計息方法
本合同項下借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同檔次法定貸款利率。本合同簽訂時國家助學貸款年利率為 %。
實際發放貸款時,如遇法定利率調整,乙方將執行調整後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在貸款期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按合同約定利率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則從次年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檔次執行。
貸款展期後累計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的,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執行。
二、貸款利息
甲方在校期間的借款利息100%由財政補貼,具體補貼辦法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甲方畢業後的利息及罰息由其本人全額支付。
甲方畢業後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為其取得畢業證書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當甲方按照丙方所在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被取消學籍時,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後,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為當月的1日。
第五條 貸款的發放與劃付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簽字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首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劃入丙方指定的帳戶,第二年及以後學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在每學年開學後20個工作日內劃入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應該在獲得學校出具的相關交費憑證後,將交費憑證復印件提供給乙方。
二、丙方應負責將生活費貸款按月發放給甲方,並負責監督甲方的貸款使用情況。
三、丙方指定的賬戶是甲方所在學校在乙方開立的賬戶,賬戶戶名為: ,賬戶號為: ;
四、貸款發放計劃:甲方選擇以下第 種發放方式:
(一)每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二)按學年發放:
1.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2.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3.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4.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5.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五、借款的實際放款日以《借款借據》為准,實際還本日以《還款協議》為准。《借款借據》和《還款協議》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 借款償還
一、甲方必須嚴格履行還款義務。甲方畢業離校60日前,應通過丙方與乙方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制訂還款計劃,簽訂《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議》(以下簡稱「還款協議」)。丙方所在學校必須在甲方與乙方辦理完上述手續後,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二、甲方畢業後自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產生的利息和罰息。甲方可根據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但畢業之日起24個月後必須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具體還款事宜,必須在甲方與乙方簽訂的還款協議中明確。
三、甲方畢業或終止學業後一年內,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乙方應予以受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進行合理調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間內,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對提前還款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該部分實際使用天數計收利息。經乙方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七條 委託代扣
一、甲方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戶中扣款,用於甲方進入還款期後歸還借款本息,賬戶戶名為: ,賬戶號為: 。
二、甲方因賬戶余額不足不能按規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時,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三、如甲方需要變更本條第一款所指定的賬戶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辦理賬戶變更手續,提供在乙方開立的其他賬戶供乙方扣劃,否則造成乙方扣劃失敗時,乙方將視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第八條 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為約束借貸雙方的法律依據。如發生以下情形,三方應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確定相關權利義務,當合同三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另外兩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甲方自願提出終止貸款發放:甲方在校期間,乙方允許甲方自願提出終止貸款發放;有終止貸款發放意向時,甲方應在當年放款10日前通過丙方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
二、甲方轉學:如甲方轉學,必須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後,丙方所在學校方可為其辦理轉學手續。
三、甲方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甲方必須在畢業前30天向丙方提出展期申請,並提供繼續攻讀學位的相關證明。丙方審核通過後,由乙方為其辦理展期手續。甲方本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期間的貼息,按丙方所在學校的隸屬關系,由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生實施貼息。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及丙方所在學校對該筆貸款繼續承擔《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合作協議》規定的相關責任和義務。
四、甲方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死亡等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丙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採取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丙方所在學校必須在乙方採取上述措施後,或乙方與甲方簽訂還款協議後,方可為學生辦理相應手續。
第九條 甲方聲明與承諾
一、甲方聲明如下:
(一)甲方簽署本合同基於其真實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為准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三)甲方同意將本人的貸款信息及還款情況按國家有關法規使用。
二、甲方承諾如下:
(一)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接受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並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
(三)保證在每次還款日前足額存入當期應還款額,並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明確的賬戶中扣收;如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明確的賬戶存款額不足扣收時,甲方授權乙方從甲方在乙方或其他銀行開立的其他賬戶中劃收;
(四)當發生如下事件時,甲方保證在1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1. 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
2. 出現失業、重大疾病等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
3. 甲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 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況。
(五)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包括對外所欠款項、新發生大額借款等),並配合乙方調查、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個人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
(六)如實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關情況。
第十條 乙方承諾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必須依本合同約定予以公布的情況除外。
第十一條 丙方承諾
丙方受所在學校委託,作為甲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介紹人,丙方承諾如下:
一、向乙方提供所在學校授權委託書;
二、在本合同訂立後,以掛號信等有效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使其知悉甲方貸款情況,支持甲方償還貸款;
三、負責將生活費貸款按月發放給甲方,並負責監督甲方的貸款使用情況;
四、甲方與乙方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後,丙方所在學校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五、將甲方在校期間發生的休學、轉學、退學、出國留學或定居、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情況及時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採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甲方畢業後,丙方負責在一年內向乙方提供甲方第一次就業的有效聯系地址或其家庭有效聯系地址;
六、應負責開展對甲方的信用教育和還貸宣傳工作,講解還貸的程序和方法;建立甲方信用記錄,協助乙方做好甲方的還款確認和貸款催收工作。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按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違反借款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乙方有權停止貸款發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部分,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的違約金;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作為逾期貸款處理,並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按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三)甲方如違反在本合同第九條承諾的第四、五項規定的義務,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將甲方違約情況告知甲方所在單位(包括境內外就讀院校、工作單位等)或國家有關部門:
1. 甲方在有關合同中的陳述發生重大失實,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2. 甲方被所在學校開除,或經學校同意休學、退學、轉學,或自行離校而未償清借款的;
3. 甲方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址後30個工作日內未將變更後的工作單位和有效聯系方式通知貸款人;
4. 甲方在借款期限內出國留學或移居海外而未償清借款的;
5. 甲方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後,連續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乙方主動聯系辦理有關手續時;
6. 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丙方監督檢查其貸款使用情況;
7. 甲方在畢業時未與乙方簽訂還款協議。
(四)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後,連續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乙方主動聯系辦理有關手續的甲方,乙方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通過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五)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訴訟過程中產生的訴訟費用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甲方違約金,利率按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三、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款規定不履行職責的,乙方有權向丙方所在學校和所在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況,並要求所在學校和所在學校上級主管部門予以協調。
第十三條 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後60天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除另有裁決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在裁決期間,除正在進行裁決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四條 義務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五條 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三 方共同確認的其它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1、借款借據;
2、還款協議;
3、 。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辦理。
二、本合同經各方授權簽字人簽章後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特別提示
乙方已提請甲方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並對其作全面、准確的理解。乙方已經應甲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出相應的說明。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公民身份號碼:
乙方地址:
所在院系:
郵政編碼:
攻讀專業
聯系人姓名: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簽章:
甲方父親(法定監護人)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公民身份號碼:
工作單位名稱
丙方地址:
甲方母親姓名:
郵政編碼:
公民身份號碼:
聯系人姓名:
工作單位名稱
聯系電話:
家庭通訊地址:
傳真號碼:
甲方簽章(簽字、捺印)
丙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一
合同各方基本信息表
借款人(甲方): (借款學生)
公民身份號碼: 聯系電話:
所在學校名稱: 就讀專業: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甲方父親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工作單位名稱:
甲方母親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工作單位名稱:
貸款人(乙方): (經辦銀行)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聯系電話:
介紹人(丙方): (學校機構)
所在學校: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聯系電話:
合同附件二
長城電子借記卡(活期一本通)/長城信用卡 轉賬還貸委託協議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稱乙方):中國銀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通過長城電子借記卡(活期一本通)或信用卡扣劃方式作為國家助學貸款的還款方式,並遵守乙方相關章程。甲方長城電子借記卡(活期一本通)或信用卡的賬號: 。
二、甲方因賬戶余額不足不能按規定支付利息時,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三、如甲方在本協議第一條款在所提供的長城電子借記卡(活期一本通)或信用卡發生遺失、被盜等行為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提供其他賬戶供乙方扣劃。
四、甲方因發生本協議第三條款所述行為,未及時提供其他賬戶,造成乙方扣劃失敗時,乙方將視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五、本協議作為《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授權簽字人:(簽字)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三
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議
借款人(甲方): (借款學生)
貸款人(乙方): (經辦銀行)
本協議為甲方和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約定的從屬協議,用以明確甲方向乙方歸還國家助學貸款計劃。經甲、乙兩方協商後,達成如下還款協議:
一、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向乙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已於 年 月 日完成貸款發放,發放額為人民幣 元;
二、甲方 年 月 日因 原因,正式離開 (所在學校)。經申請,並獲得乙方同意,甲方將於 年 月 日開始歸還貸款本金,並按 (月/季)分 期歸還貸款本息;
三、變更後,貸款期限共 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本協議所有條款甲方已經與乙方進行了充分的協商;
五、本協議作為《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授權簽字人:(簽字)
年 月 日
『叄』 一年可以借貸多少助學貸款
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貸款額度不低於1000元,不超過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貸款額度不低於1000元,不超過12000元。具體金額可按照學生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確定。
『肆』 助學貸款的申請條件
辦理助學貸款需要的材料有:在校證明、學生證、家庭情況調查表內與貧困證明、申請人及容父母的身份證等。
1.在校證明
助學貸款是國家針對在校大學生提供的一種政策性貸款,所以該貸款的申請者必須是在校學生,並需提供加蓋學校公章和院系公章的「在校證明」。
2.學生證
學生證可以證明申請人為一名在校大學生,所以申請人也必須要提供它。如果學生證不甚遺失,申請人需另向學校申請,補交一份遺失證明。
3.家庭情況調查表與貧困證明
在校大學生首次貸款需要提交貧困證明,申請人可以去到村、鄉鎮及縣民政部門開具三級貧困證明,要加蓋相關部門的公章。然後按照學校老師要求填寫家庭情況調查表,與貧困證明一起交給學校工作人員。
4.申請人及父母的身份證
一般需要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同到資助中心,共同借款人是借款學生的擔保人,一般是父母,所以需要出具自己及父母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此回答由康波財經提供,康波財經專注於財經熱點事件解讀、財經知識科普,奉守專業、追求有趣,做百姓看得懂的財經內容,用生動多樣的方式傳遞財經價值。希望這個回答對您有幫助。
『伍』 如何更改助學貸款官網上共同借貸人信息
不可以直抄接從官網變更,襲需要很多流程的,助學貸款變更共同借款人流程:
1、學生與新共同借款人一起到當地的縣級資助中心,提交變更申請;
2、等待有關工作人員對新共同借款人的身份進行核實,確認是否符合要求;
3、如果新共同借款人符合要求,雙方重新簽訂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即可。
新共同借款人要求
如果新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的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那麼他們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才行。具體如下:
1、年齡必須在25-60周歲之間;
2、是借款學生的直系親屬;
3、戶籍所在地與借款學生相同;
4、最好具備一定的還款能力,有穩定的收入;
5、已獲得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原則上不可以作共同借款人~
『陸』 什麼是校園貸
指在校學生向各類借貸平台借錢的行為。
2016年4月,教育部與銀監會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強內校園不良網容絡借貸風險防範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園不良網路借貸日常監測機制和實時預警機制,同時,建立校園不良網路借貸應對處置機制。
2017年9月6日,教育部發布明確「取締校園貸款業務,任何網路貸款機構都不允許向在校大學生發放貸款。」
非法校園貸潛滋暗長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借貸機構用較低的門檻誘騙學生上當;
二是大學生金融知識匱乏;
三是虛榮心所致。
就此而言,大學生在學習金融常識的同時,也需要提升自我管理能力。
需要學會自我管理、自我駕馭和自我剋制。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是成長成才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如果不善於自我管理,就會最終迷失自我。
當非法校園貸被禁絕,也應增加合法借貸資源的供給。據報道,已有多家銀行開辦針對大學生小額信用貸款的業務。
金融機構在防範金融風險的同時,不妨在簡化程序、降低門檻方面做好文章,讓真正有需求的大學生更便利地得到金融支持,有尊嚴也有能力進行貸款消費。
『柒』 請問助學貸款利息高不高跟正常的銀行借貸利息比呢
國家助學貸款利息跟正常的銀行利息相比,銀行利息會高一些,助學貸款專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屬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
國家助學貸款根據積數計息法,以實際天數,按年計收利息。起息日為開發銀行發放貸款日,結息日為每年度的12月20日(貸款最後一年結息日為9月20日)。計算方式如下:
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
日利率=年利率÷360
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
『捌』 商業性助學貸款
商業性助學貸款可以在中國銀行申請,沒有50萬最高限額限制,額度原則上不得超過受教育人在校就讀期間所需學雜費和生活費用總額的80%。畢業後才開始還,最多可以還10年,需要資產抵押或質押,有第三方擔保人也可以。
下面是商業性助學貸款的具體內容,你可以參考一下:
商業性助學貸款業務
2.8.1 業務定義
商業性助學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借款人本人或其法定被監護人就讀國內中學、普通高等院校及攻讀碩士、博士等學位或已獲批准在境外就讀大學及攻讀碩士、博士等學位所需學雜費和生活費用(包括出國路費)的一種人民幣擔保貸款。
2.8.2 貸款對象和貸款條件
一、凡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均可向中國銀行申請商業性助學貸款。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有效居留身份證,就讀境外學校的須具有本人護照或通行證;
3、具有就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接收函)或學生證以及就讀學校開出的學習期內所需學雜費和生活費用的證明材料;
4、符合貸款人要求的學習與品行標准,無不良信用行為;
5、承諾向貸款人及時告知其離開學校後的最新工作單位及有效通訊方式;
6、已擁有受教育人所需的一定比例的教育費用;
7、同意在貸款逾期一年不還,貸款人可在其就讀學校或相關媒體公布其違約行為;
8、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資產抵、質押或第三方連帶責任保證;
9、貸款人規定的其他貸款條件。
二、受教育人的直系親屬、法定監護人作為借款人申請商業性助學貸款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以及詳細、固定的住址;
3、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信用良好,具有償還貸款能力;
4、有就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或接收函,有就讀學校開出的學習期間所需學雜費和生活費用的證明;
5、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資產抵、質押或第三方連帶責任保證;
6、已擁有受教育人所需的一定比例的費用;
7、貸款人規定的其他貸款條件。
2.8.3 貸款期限
商業性助學貸款的期限一般為一至六年,最長不超過十年(含十年),具體期限根據借款人就讀情況和擔保性質分別確定。
2.8.4 貸款限額
商業性助學貸款額度原則上不得超過受教育人在校就讀期間所需學雜費和生活費用總額的80%。
2.8.5 貸款利率
商業性助學貸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利率。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按合同約定利率計息,遇法定利率調整時,合同利率不變;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利率一年一定,遇法定利率調整,則在下一個利率確定日執行新調整後的利率;貸款逾期又未批准展期的部分,按逾期貸款利率收取利息。
2.8.6 借款人申請貸款時,應向貸款人提供以下資料
一、受教育人本人作為借款人申請商業性助學貸款,應向貸款人提交以下資料:
1、個人有效居留身份證件,就讀境外學校的還須出示本人護照或通行證,並提供其復印件存檔;
2、就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接收函)或學生證;
3、就讀學校開出的學生學習期間所需學雜費和生活費用的證明材料;
4、就讀學校出具的說明其學習和品行情況的推薦信;
5、以財產作抵押或質押的,應提供抵押物、質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包括財產共有人)簽署的同意抵押、質押的承諾或聲明,對抵押物須提交由有關部門出具的價值評估報告和保險部門的保險文件,對質押物須提供權利證明文件,以第三方擔保的,應出具保證人同意承擔不可撤銷連帶責任擔保的書面文件,以及保證人的有關資信證明材料;
6、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材料。
二、受教育人的直系親屬、法定監護人作為借款人申請商業性助學貸款,應向貸款人提交書面借款申請,填寫有關申請表格,並提交下列文件、證明和資料:
1、借款人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原件,受教育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就讀境外學校的還須出示受教育人的護照或通行證,並提供以上證件的復印件存檔;
2、貸款人認可的借款人與受教育人的監護關系證明;
3、貸款人認可的借款人具有固定職業和穩定經濟收入的證明;
4、受教育人就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或接收函及復印件以及就讀學校開出的學生學習期內所需學雜費和生活費用總額的證明材料;
5、以財產作抵(質)押的,應提供抵押物、質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包括財產共有人)簽署的同意抵(質)押的承諾或聲明。對抵押物須提交有權部門出具的價值評估報告和保險部門的保險文件,對質物須提供權利證明文件,以第三方擔保的應出具保證人同意承擔不可撤銷連帶責任擔保的書面文件及有關資信證明材料;
6、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材料。
2.8.7 貸款擔保
在簽訂借款合同之前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財產抵押、質押擔保或第三方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
2.8.8 貸款發放
貸款人根據合同約定,按學年及時將貸款中的學雜費部分劃入借款人就讀學校指定帳戶或借款人在銀行開立的儲蓄或信用卡帳戶;按學期、季或月將貸款中的生活費用部分劃入借款人在銀行開立的儲蓄或信用卡帳戶,並由貸款人監督使用。
2.8.9 貸款的償還:
借貸雙方應對還款方式和還款計劃在借款合同中明確規定。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可按月償還或在貸款到期時一次性清償。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採取等額本息還款方式或等額本金還款方式。每月還款額應在每學年根據年度發放貸款數確定一次,借款人家庭每月應償還銀行的金額之和原則上不得超過其家庭月收入總額的50%。
受教育人在校就讀期間,貸款人可給予借款人一定的寬限期,寬限期內只付利息不還本金。
借款人可根據需要選擇還款方式,但一筆貸款合同只能選擇一種還款方式。合同簽訂後,如需變更還款方式,須經貸款人同意才能更改。
借款人應在借款合同中授權貸款人可於約定的還款日主動從借款人在本行開立的儲蓄或信用卡帳戶中扣收應償還本息。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生效一年後,若有足夠的資金來源,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但必須在還款前15天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對提前還款的部分,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按提前償還金額和適用利率繳付相當期限的利息作為承擔費補償(目前暫未收取)。
2.8.10 展期貸款
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內並採用一次性償還貸款方式的,借款人如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應提前30個工作日向貸款人申請展期,具體展期條件按中國銀行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批准後,借貸雙方應簽訂展期協議。展期協議需經抵(質)押人、保證人書面認可,並辦理延長抵(質)押登記、保險手續;對以分期付款方式償還貸款的,不得辦理展期,但借貸雙方可協商進行貸款重整,重新確定借款期限、還款方式等。
2.8.11 相關費用
商業性助學貸款抵(質)押物的評估和登記費用以及借款合同等公證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可以向借款人一次性收取質押物的保管費用。
『玖』 助學貸款不良信用記錄
逾期記錄當然是不可以消除了,只能用新的良好的信用記錄代替原來的舊的專記錄。中行的徵信系屬統里只能保存24個月的徵信記錄,即兩年前的逾期記錄已經不再被記載在徵信報告上。如果信用卡報告上以前有了逾期記錄,不要著急銷卡,繼續使用一段時間,等最後一條逾期記錄超過兩年以上,這樣信用報告上就沒有逾期了,這也是變相的「消除」逾期記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