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有什麼規定
根據《國家安全法》第14條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2014年4月15日,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召開,在這次會議上,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國安委主席習近平同志提出了「總體國家安全觀」重大戰略思想,為新形勢下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確立了重要遵循。
這是我國國家安全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黨和國家事業發展中的一件大事。4月15日,是一個具有重要里程碑意義的日子,因此將其確立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今後每年這個時間都要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在全社會營造時刻不忘國家安全的良好氛圍。
我國憲法第54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國家安全法》第11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根據《國家安全法》第5條規定,中央國家安全領導機構負責國家安全工作的決策和議事協調,研究制定、指導實施國家安全戰略和有關重大方針政策,統籌協調國家安全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推動國家安全法治建設。這里的「中央國家安全領導機構」,就是指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
㈡ 我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幾月幾日
每年3月最後一周的星期一為全國中小學生的安全教育日。
安全事故已經成為14歲以下少專年兒童的第一屬死因。校園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學習方面的安全隱患有20多種:食物中毒、體育運動損傷、網路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災火險、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艾滋病等.有專家指出,通過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
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在第18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主題活動上呼籲,關愛生命,必須齊抓共管。
各地教育部門和中小學要進一步密切與政府有關部門和家庭、社區的合作,開拓進取,形成多部門配合聯動、齊抓共管、全社會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 努力為廣大中小學生的健康生活、幸福學習、平安成長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㈢ 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維護國家安全有什麼意義
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維護國家安全的意義
1、有利於提高政府和社會公眾維護國家版安全的法律意識。通權過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一系列活動,可以讓政府和社會公眾有效地了解國家安全法提出的各項要求,從而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大家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
2、有利於增強國家安全法普法宣傳的效果。更多的社會公眾接觸和了解到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識,特別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職責和義務。
3、最重要的實踐意義,就是要動員政府和全社會共同參與到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工作中來。維護國家安全與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也是「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核心價值。
㈣ 我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哪天
4月15日
自1996年起,中國確定每年3月份最後一周的星期一,為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設立這一制度是為全面深入地推動中小學生安全教育工作,大力降低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率,切實做好中小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促進他們健康成長。
安全事故已經成為14歲以下少年兒童的第一死因。 校園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學習方面的安全隱患有20多種:食物中毒、體育運動損傷、網路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災火險、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艾滋病等。
有專家指出,通過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80%的意外傷害將可以避免。為全面深入地推動中小學安全教育工作,大力降低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率,切實做好中小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促進他們健康成長,國家教委、勞動部、公安部、交通部、鐵道部、國家體委、衛生部1996年初聯合發出通知,決定建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制度。當年3月25日,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在全國中小學生第一個安全教育日發表電視講話,要求全社會都要關心中小學安全工作。
(4)公民積極參與國家安全教育宣傳活動擴展閱讀:
法定義務
關於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義務,國家安全法第77條明確規定了以下幾個方面: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於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二)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三)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四)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㈤ 我國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哪一天
4月15日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2016年4月15日實施的首個全民國家安全版教育日。國家安全並不只和權安全部門有關系。根據2015年7月1日起實施的新國家安全法,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國家安全法規定,國家加強國家安全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將國家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公務員教育培訓體系,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㈥ 今年的4月15日是第幾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2019年4月15日是第四個國家安全教育日。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國家專安全法規定,屬國家加強國家安全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將國家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公務員教育培訓體系,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2016年4月15日實施的首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中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創立於1996年,每年3月份的最後一周的星期一為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每年確定一個主題。
當年3月25日,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在全國中小學生第一個安全教育日發表電視講話,要求全社會都要關心中小學安全工作。
㈦ 《國家安全法》每年多少月多少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4月1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每年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2016年4月12日,為迎接首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河北冀州市在中小學生中廣泛開展國家安全知識普及,通過邀請革命老軍人進校園、製作講解宣傳畫等形式,為孩子們講述國家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孩子們的國家安全意識。
(7)公民積極參與國家安全教育宣傳活動擴展閱讀
國家安全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第四十四條中央國家安全領導機構實行統分結合、協調高效的國家安全制度與工作機制。
第四十五條國家建立國家安全重點領域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中央有關職能部門推進相關工作。
第四十六條國家建立國家安全工作督促檢查和責任追究機制,確保國家安全戰略和重大部署貫徹落實。
第四十七條各部門、各地區應當採取有效措施,貫徹實施國家安全戰略。
第四十八條國家根據維護國家安全工作需要,建立跨部門會商工作機制,就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項進行會商研判,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九條國家建立中央與地方之間、部門之間、軍地之間以及地區之間關於國家安全的協同聯動機制。
第五十條國家建立國家安全決策咨詢機制,組織專家和有關方面開展對國家安全形勢的分析研判,推進國家安全的科學決策。
㈧ 我國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有什麼意義
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意義深遠。首先,有利於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
2014年4月15日,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明確提出了「總體國家安全觀」,這是新時期中國共產黨維護國家安全的根本方針政策。國家安全法規定: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託,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公眾廣泛參與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將獲得弘揚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良好效果。
其次,有利於提高政府和社會公眾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意識。
國家安全法以「總體國家安全觀」作為指導思想,規定了一系列不同於傳統國家安全觀的國家安全制度,將國家安全的內涵擴展到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各領域,突出強調了維護國家安全不僅僅是專門機關的任務,而是所有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的義務和職責。通過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一系列活動,可以讓政府和社會公眾有效地了解國家安全法提出的各項要求,從而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大家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